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4年1月28日的国情咨文中要求将联邦法定最低工资提高到每小时10.10美元,而在去年的国情咨文中奥巴马提出9美元/小时的最低工资建议。奥巴马没有说明这样做的经济理由,只是说两个10好记。如果以容易记为首要目标,那为何不是10.04美元——向电影Smokey and the Bandit致敬?或按诺曼征服英格兰的1066年定为10.66美元?或者按国税局(IRS)的1099表格定为10.99美元岂不更好?
那么最低工资应定为多少?无论凭逻辑还是凭直觉,定在奥巴马所建议的10.10美元/小时附近是有道理的。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The Initiative on Global Markets去年对主要经济学家的调查发现,47%的受访者觉得最低时薪9美元将利大于弊,对此只有11%的受访者不认可。上个月七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四位美国经济协会前主席和600多名经济学家联名上书国会,要求通过每小时10.10美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联名信称:“在持续高失业对工资造成巨大下调压力之际,如此上调最低工资将为低工资工人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