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2015年 03月 10日 18:40
财政部长楼继伟在人大会议期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如何重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提供了重要线索。这项正在考虑的重组计划的一个要素是将现有预算外债务(银行贷款、公司债或影子银行信贷)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第一部分获批的预算外债务为人民币1万亿元,根据我们的估计,这部分资金仍低于2015年的再融资缺口。然而,这是合理的一步,将减轻地方政府近期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是一个积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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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认为以下两个问题最为重要:1.债务重组应当以更严格的举债纪律为前提条件,这是决定未来基建投资增速的关键因素。2.债务重组的范围和规模应当明确界定,这会导致金融系统的风险进一步分化。
中国财政部估计,已批准的债务置换可以为地方政府每年节省人民币4,000亿至5,000亿元的利息成本。在我们看来,这些资金的节省更有可能体现在预算外债务增长放缓,而不是预算内支出加快。换句话说,这轮债务重组对地方财政有利,但未必对经济增长有益。财政改革的一个愿景是让地方政府债务得到控制,因此,任何债务重组都应该有附加条件。要减少未来的道德风险,必须设定以下两个条件:
1) 针对举借新债制定更加严格的纪律,但举借新债是基础设施投资增长的关键。
2) 应及早确定债务重组计划的范围和规模,以免外界预计中央政府最终会救助所有人,而且可以提供任何规模的救助。
第二个条件也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未纳入债务重组计划的或有债务的融资成本上升。我们估计预算外的债务总规模可能已达到人民币25万亿-30万亿元。根据财政部的信号,中央政府承认预算外债务超过人民币22万亿元的可能性似乎很小。我们注意到预算外债务对应的多数实体的现金流状况很差。因此,此次债务重组对某些实体来说可能是个坏消息。
就整个金融系统而言,信用价差可能因此而扩大,发生信用违约事件的几率也将上升。不仅如此,商业银行还将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财政部提出的上述第三点意见似乎暗示,至少在改革初期,中央政府更希望不插手那些被排除在政府债务清单之外的贷款的重组。
作者:姚炜(法国兴业银行驻巴黎的首席中国经济学家)
(本文译自《巴伦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