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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會前會長辛明珊被殺案 為百萬保險 買兇弒母 盧彥軒罪成 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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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08: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灣商會前會長辛明珊被殺案
為百萬保險 買兇弒母 盧彥軒罪成 終身監禁

明報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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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辛明珊和盧彥軒。


【明報專訊】被控買兇殺害親母辛明珊(多倫多台灣商會前會長),以圖百萬元人身意外保險的盧彥軒(Eric Lu),於周日(6日)在陪審團經過3天的商議後,被裁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

據盧彥軒的辯護律師麥克唐納(Robb MacDonald)稱,現在還不清楚盧彥軒是否要提出上訴。由於在判決做出之前,他已經被關押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現被計算為已關押了7年,因此他還需要再坐牢18年才有機會申請假釋。

一級謀殺罪成 25年內不准假釋

2015年4月10日,時年59歲的辛明珊被人發現倒斃於自己的房車內,她身上有最少20處刀傷,而且集中在頭部和頸部的要害部位。

在發現屍體的2天前,辛明珊跟家人說要去附近銀行辦事,結果一去不返,當晚辛明珊的兒子盧彥軒就向警方報告辛明珊失蹤。

皮爾區警方展開調查後發現,盧彥軒的友人奧多尼奧(Justine Ordonio)伙同杜克拉姆(Mark Dookhram),在辛明珊遇害前曾多次出現在她位於密市和多市的住所附近,在辛明珊遇害當天也出現在當地區域。而這兩人和盧彥軒在事發前後還有大量的手機短訊聯繫。

警方因此認定盧彥軒與命案有關,而殺人動機就是圖謀辛明珊的人身意外保險單。

警方指早於2014年底

盧彥軒曾謀害母親失敗


警方認為盧彥軒於2014年11月13日就曾謀害過母親一次但未成功,而後到了4月8日那一天,他再次趁母親準備外出的時機將殺手藏入房車後座,並用衣物遮蓋,讓其在房車停好後暴起殺人。

那2名同伙先前都已被判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但審理盧彥軒的陪審員對此並不知情,以確保司法公正。

雖然辯護律師指出保單的受益人並非盧彥軒而是盧彥軒的外婆,並且手機短訊內容顯不出陰謀策劃的字句,但盧彥軒在被警方盤問時承認,「自己去尋找『失蹤的』辛明珊時已經發現了其座駕,但沒有上前查看,因為不想自己陷進此事,對母親身上的真實狀況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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