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国家惩罚机制的目标是为了“杀鸡儆猴”,那跟它相伴相生的一定是重罚和重刑。而重罚重刑或者过度预防,最终导致的一定是国家惩罚权的泛滥、惩罚权约束机制的松弛和个人权利保障的弱化。
大家好,我是赵宏,是一个法学院的老师。
我在课堂上经常讲到善恶,可是我在生活中几乎很少遇到恶人。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开始接触到因为各种原因违法的人,听了他们的故事,我开始慢慢地打破对这个群体的固有印象。
面对违法前科,他们会抑郁、懊悔,甚至是愤怒、怨怼。禁锢在有违法前科者这个身份之下,他们面对的是难以逃避的制度歧视和精神羞辱。
今天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些有违法前科者的故事。我想讲讲他们的红字,也想讲讲法律人为了消除这些红字所做的持续的努力。
冰山下的有违法前科者
时间要拉回到几年前。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小伙儿的咨询信,他说在找工作时,需要到派出所申请开具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
派出所经过核查,发现他几年前因赌博而被治安拘留过,所以他虽然没有犯罪记录,但是有违法记录。派出所就在这份无犯罪证明中,备注了他的违法记录。
大家可以想象,他拿到这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当然丢掉了这个工作。他想咨询怎样才能让派出所开具一份干干净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有没有办法让公安机关把他此前的违法记录消除掉?
其实作为一个讲授行政法的老师,我大概也是在几年前才知道,即便只是一个普通的治安违法行为,也会留下终身的违法记录。我查了所有的法律规定,都找不到要求公安机关删除违法记录的依据。
这事儿过去没多久,有一个《上海法治报》的编辑邀请我写一篇法律评论。
陕西的一位父亲想替自己15岁的孩子转学,可是询问的几家学校都以名额已满为由拒收。他非常疑惑,跑去教育局打听才知道,学校拒收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孩子有违法记录。因为这个孩子曾经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没有系安全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个案子很好地诠释了违法和犯罪之间的区别。犯罪是违法当中最严重的类型,它由《刑法》来规定,有非常严谨的刑事追诉程序所保证。但违法其实非常平常,而且大部分违法行为在道德上都没有什么可责性。
我们在座的几乎每个人都闯过红灯,或者在餐馆吃饭时都浪费过食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这都是违法的。
但行政违法尤其是治安违法会与犯罪一样留下终身记录,并持续影响你的生活。
我查了很多法律规范,也查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很多裁判,我发现治安违法记录不仅会影响到你考公、考学、参军,甚至会让你没有资格竞选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甚至有人进入了专家库当中,因为违法第二天就被剔除了出去。
还有退伍军人,政府本来已经在他们家门前挂了光荣榜,可是就因为他打架留下了违法记录,政府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光荣榜摘了下来。
所以我在文章中写道:行政违法记录几乎相当于现代墨刑,它在违法行为人的额头上刻字,也让当事人承担了远超出其违法行为危害程度的惩罚,完全背离了现代法治中“过罚相当”的一般原则。
所谓过罚相当原则,就是过错应该与惩罚互相匹配,而不能用严刑峻法去惩罚一个人的过错。我在文章中也写道,既然我们都呼吁轻罪微罪标签应该摘掉,那么治安违法记录更应该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时候将其彻底消除。
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在法学圈反响并不大,转发者也寥寥。因为相比我之前写过的很多评论,这个案子看起来似乎冲突没有那么激烈,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没有那么复杂。
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从那以后我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有读者说,赵老师,看到你的文章我非常激动,终于有专家学者开始关注我们这个群体了。
还有一个读者非常详细地写下了他的故事,他在10年前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被罚款500元,经过了10年兢兢业业的工作,他以为可以消除影响。可是在党代表选举时,就因为这个记录被查了出来,他的资格被一票否决。
信的最后他写道:“我真的很努力,但是我怎样才能有改正的机会?”
消除内心的偏见
在这之后我好像成了一个树洞,违法者的信件纷至沓来,他们把自己的羞耻和盘托出。坐在电脑前看这些信件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听别人告解的牧师。伴随着信件的展读,我见识到了冰山之下的另外一个世界。
让我印象特别深的,是一个在读博士。他隐晦地告诉我,他曾经因为嫖娼而被治安拘留,但还没有社死。我猜是因为他们学校比较宽容,在他受到治安处罚之外,没有再对他进行校纪处分。
但是悬在他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并没有就此消失。学校不处分他,但找工作的时候还有政审。所以他说,我迟迟不敢毕业就是怕一毕业找工作就会社死,今年年底是我最后的延期年限了,再不毕业我的人生也会出现问题。他自嘲自己是全中国最尴尬的博士生了。
他说,从出事后的第一天他就已经开始悔改了,他查了很多法律文件,但发现按照他现在的状况,去找个体制内的工作,或者像他此前憧憬的那样,当一个大学老师或者当一个普通的科研机构的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可能了。所以他的心态有点破罐破摔,但更多的是不甘心。他说,凭什么犯错就不能给人一个机会?一次错就要葬送20年的努力吗?
他写信来的时候正好是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期间,我当时一直呼吁把治安违法记录的消除或是封存,纳入到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毕竟这个问题影响重大,但此前鲜少有人提及。
当时一个记者想采访我,在征得这个博士的同意之后,我把他的邮件转发给了记者,请他作为采访的对象。
在采访稿刊发出来之后,他马上又写信对我说:“昨天晚上是我这几年最开心的一天,这是我第一次接受采访,知道还有人关心我这个悲催的陌生人。更为我能够参与其中,为自己也为广大和我一样正在苦苦挣扎的人做一点事,而感到非常高兴。”
我觉得他高兴的原因是,有那么一刻他终于可以放下羞耻感,觉得别人可以谅解他。其实大家想一想,在一个充满性禁忌的社会,一个嫖娼者的标签其实就可以把一个人彻底地压垮。
其实在座的很多人对身边有吸毒史或者曾经嫖娼的人,都是充满嫌恶的。但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这些人尽管私德有亏,也违反了法律,但法律已经给他配备了包括拘留在内的处罚,如果我们再让他们一辈子都受到制度歧视和精神羞辱,是不是还是违背了法律上的过罚相当原则呢?
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我自己处理过的案子当中,很多约嫖未嫖或者接受擦边服务最终被认定为嫖娼的,其实都不在少数。违法的情形这么复杂,可是法律的处理是相对比较粗暴简单的。那这样合理吗?
我把他的信转给采访他的记者,那个女记者后来告诉我说:“赵老师,其实在此之前,我也不太能够容忍有嫖娼这种道德瑕疵的人,我觉得处罚得再重都不为过。可是听了他的故事之后我觉得,让一个人承受如此沉重的代价,确实是太重了。”
我们总说法律旨在消除偏见,可是我们每个自然人的偏见其实是无处不在的。在打破制度不公之前,我们是不是首先应该克服自己内心的偏见?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也非常感谢那些给我写信的人,至少是让我走出了囚禁我自身认知的牢笼。
我在课堂上经常跟学生讲村上春树的小说《天黑以后》。小说里有个情节,一个法学院的学生特别喜欢去听刑事审判,接受审判的大多是杀人放火的罪大恶极之人。
最初他觉得自己和这些人之间隔着一堵坚固的高墙,可是随着他去的次数越来越多,他发现那堵分隔善恶的高墙并不存在,即便有可能也没有那么牢固。因为一瞬间被欲望或者被恶所俘获,人就有可能从此岸跃到彼岸。
▲ 日剧《胜者即是正义》剧照
我讲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我们学法律的人更容易有道德优越感。因为我们总会想当然地认为,法律教人辨识善恶,所以学了法律相比其他人就拥有了更高的道义和良心。
但事实是不管你学法还是不学法,欲望、诱惑和人性的逐利是永远存在的。仅仅是一次无聊、冲动,甚至是倦怠或疏忽,都有可能让人违法。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放下心中的那些道德优越感,停止对他人无休止的道德评判。
法治一部分的真实
那些给我写信的人经常会说,赵老师,我非常后悔,但我也觉得非常倒霉。他们一方面为自己的过错而忏悔,但又会觉得自己的违法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可是却要被法律永久地标注。他们觉得自己就是选择性执法之下的那个倒霉蛋。
我在这里也摘取了很多邮件。比如一个男孩告诉我,他在吃饭时跟邻桌发生了推搡,虽然没有造成轻微伤,但还是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了6天。
他在拘留所的时候还在想,还好自己只是被行政拘留,没有判刑,所以要珍惜接下来的每一天,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他还发愿将来一定要进行更多的社会捐助,以弥补违法的愧疚。
可是等他从拘留所出来,因为开不出无犯罪证明,他只能从原单位离职。他现在虽然到了一个新的单位,可仍然每天战战兢兢,生怕自己又被查出来。
还有一个退伍军人,曾经立过集体二等功,在汶川地震时捐过款,还数次献血。他退伍之后,因为父母开的店铺遭到地头蛇的欺负,他出手打了对方,因此被行政拘留。结果找工作时同样开不出无犯罪证明,而且派出所还将他违法的事情通知给老家村里,搞得人尽皆知,他觉得非常屈辱。
我在课堂上经常跟学生讲,在公共场所可不能随便涂鸦,很容易就被作为寻衅滋事来处罚。实践当中还真有这样的情况。
一个从小有残疾的人写信告诉我说,邻居凌晨放烟花,他觉得非常吵,就向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举报,但是没有人过问。所以他就在邻居的门上喷了一个“死”字来泄愤,然后他就被以寻衅滋事为由治安拘留。违法记录再加上身体残疾,使得他的求职之路雪上加霜。
除了这些因意气用事违法的,还有很多是一不留神就违法的。
一个00后说他从小学到大学一路顺遂,可是命运在2022年发生了转折。那一年是卡塔尔世界杯,各大社交平台和网站上出现了很多赌球App的广告。他想当然地以为广告里的内容都是合法的,所以挑选了一个平台充值了500元。这成为他最后悔的一个决定。
几个月后他被公安机关传唤,尽管他反复辩驳,并声称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但最后还是被公安机关以赌博为由拘留。一个大学生自此成了一个有劣迹的违法人员。
这些信件中最让人心酸的,是那些有违法前科的父母。很多地方都规定,你的违法记录不仅仅会影响到你本人,还会殃及子女和亲属。
一个父亲曾经因为打麻将赌博而被拘留,他的女儿考上了教师编制,但在政审时被取消录用,女儿负气离家,父亲自责焦虑,头发白了一半。
还有一个妈妈也是因为打牌被罚,孩子考上了重点大学,政审时差点儿没过,后来费了很大的劲通过了,但她再也无法获得孩子的谅解。
一个落款是“悔过的父亲”说:自己种的苦果自己承受,但不能让无辜的子女受牵连,每天带着标签的生活真是生不如死。
读到这些信件时,我经常觉得非常恍惚和魔幻。时代过去了那么久,为什么株连制度还是牢固地存在,难道就因为它有强大的威慑力?就因为它会让人顾忌到软肋而不敢违法?
所以这些信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治一部分的真实,就是那些为法治所坚决反对的依然牢固地禁锢着很多人。理解这种真实,让我们不再陶醉于宏大的叙事,因为你知道在宏大叙事之下,隐藏的还有很多的歧视和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