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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股市究竟有没有MM?查了查应该是有的,而且还是合法的,只是现在经常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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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7: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股市究竟有没有MM?查了查应该是有的,而且还是合法的,只是现在经常干坏事   
来源: R8 于 10-06-19 13:19:05  
      
MM(Market maker),又称为做市商,指金融市场上的一些独立的证券交易商,为投资者承担某一只证券的买进和卖出,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 Rule)出现在金融市场时间并不长。几十年来,虽然其立足于金融市场的目的和作用没有改变,但作为其外在的特征一直处于演变过程中。

作为一种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起源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其全称为“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 (NASDAQ)。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柜台交易市场是由三类证券公司组成的:批发商、零售商和同时经营批发、零售业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零售商从一般投资者手中买入卖出证券,然后再从批发商手中卖出买入相同的证券,实际上发挥着投资代理人的作用。批发商则对其主营的证券持续报价,满足零售商随时交易该证券的需要。就其执行的功能而言,批发商已经具备做市商的雏形。

  为了规范柜台交易市场,美国证监会在1963年建议纳斯达克市场采用迅速发展的计算机和远程通讯技术,以提高柜台交易市场报价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该市场在1966年成立了专门的自动化委员会,研究在柜台交易市场引进自动化报价的可行性。1971年2月纳斯达克市场系统主机正式启用,标志着“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 (NASDAQ)正式成立。全美有500多家证券经纪自营商登记为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2500只柜台交易市场中最活跃的股票进入纳斯达克市场的自动报价系统。500多家做市商的终端实现与纳斯达克市场系统主机联结,通过NASDAQ系统发布自己的报价信息。纳斯达克市场的建立表明规范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做市商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伴随着纳斯达克市场的发展,做市商制度也日益完善。

做市商制度的类型

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的特点,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垄断的做市商是每只证券唯一的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的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的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的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的竞争性较差;

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又叫多元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多个做市商,且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做市商自由进入或退出,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自1980年以来,该市场的平均单位证券的做市商数目不低于7个。最新的资料显示,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的股要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多元做市商制的优点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减少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也会使价格定位更准确。在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竞争也会使市场比较活跃,交易量增加。但由于每只证券有几十个做市商,使各个做市商拥有的信息量相对分散,降低了市场预测的准确度,减少了交易利润,同时也降低了做市商承受风险的能力。

根据权利义务的不同内容,一些交易所又将做市商分为指定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如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1643个会员中,一般做市商1177个,指定做市商349个。一般做市商是个人或公司,在交易所登记,只能自营,不能代理,没有优先权。而指定做市商都是交易所会员,作为某种证券的做市商,既可以自营,也可以代理,还管理指定证券的报价工作。在股票、指数、利率类期权中,除了SPX(S&P500指数)和OEX(S&P100指数)以外,指定做市商在其中都有30%的优先权。


几大著名做市商

做市商代码 做市商
GSCO 高盛(Goldman Sachs & Co)
MLCO 美林(Merrill Lynch, Inc.)
MSCO 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 & Co. Inc.)
SALB 所罗门兄弟(Salomon Brothers)
SBSH 史密斯·巴尼·希尔森(Smith Barney Shearson, Inc.)
HRZG 赫尔佐格·海恩·哥达尔德经纪行(Herzog, Heine, Geduld, Inc.)
MASH 迈耶和施韦策公司(Mayer & Schweitzer, Inc.)
SLKC 斯皮尔·利兹·凯洛格(Spear, Leeds & Kellogg Capital Markets)
NITE 骑士交易集团(Knight Trading Group, Inc)

做市商制度的弊端

当市场缺少竞争,大量筹码被一个或者一致行动的几个人所持有的时候,便出现了市场操纵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价格会被这些人所控制。做市商们靠被其做市的股票的买卖价差获利。价差越大,表示其获利空间越大,因此,操纵市场表现为被操纵的股票的买卖价差不会缩小。

如果市场的竞争仅仅是做市商之间的竞争,联合操纵市场的机会比较小。然而,真正的竞争者是做市商背后的投资者们,做市商之间具有共同利益,并且可以通过侵害其客户的利益来实现,因此,无论每只股票的做市商有多少,真正的竞争都难以形成,联手操纵的可能性总是相当大的。根据SEC的调查,NASDAQ做市商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些操纵市场的默契,违反默契的做市商会受到其他做市商的联合制裁。常见的操纵手段包括:人为扩大买卖差价。当前股票报价的最小单位为1/8美分。有的做市商一致行动拒绝以1/8的奇数倍报价,而只以偶数倍报价。这一做法,人为地提高了客户的成本。

大量做市商串通制造虚假的市场价格,误导客户或者其他市场参与者。有的做市商为了帮助其他做市商交易,报出其根本不欲成交的价格、人为地提高或者降低交易价格或者延迟报告成交结果。

有的做市商违反保密协定与其他做市商交换客户的交易信息及身份资料,甚至交换诸如持仓量、交易策略以及意欲申报的价格等信息;大量做市商经常性地违反持续报价的规定,也有的做市商拒绝向特定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交易。

这些联手操纵股价和股价信息的行为,导致市场的不公平、报价信息的不准确,使投资人无法得到最优价格,提高了交易成本,直接地损害了NASDAQ市场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及投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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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7: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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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7: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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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8: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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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8: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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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9: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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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9: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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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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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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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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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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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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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0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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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0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ex68 于 2010-6-20 04:09 编辑

做市没有啥,但是,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玩老鼠仓,有意误导客户和自己对赌,非常恶劣令人不齿. 国家应该严格禁止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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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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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04: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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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应该有年头了吧, 那几个market maker 的代码,有好几个已经不再存在了。

不信你趁着交易时段内看看Level II的实时数据,有几个你还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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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1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martll 于 2010-6-21 03:17 编辑

都不是什么好鸟!所以,下一代只能变得更不好,因为这一代树立了榜样!现在的诚实守信都只是在书本上才会有的稀罕物了!!都是货币这个方便交换的替代物闹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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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1 05: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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