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 2012-11-01 11:31
《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04年 6月正式开始实施。在基金法运行的近十年时间里,基金业规模增长到了数万亿的量级。如同其他发展中的市场一样,大量的漏洞和弊端在市场实践中暴露出来。今年6月30日,基金法(修订草案)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程序,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今年之内新基金法草案有望获得通过。新基金法怎么改,亮点在哪?我们将拭目以待。
中国国内基金进入初步发展阶段是在1991年。第一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是山东淄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所设立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淄博基金设立于1992年11月3日,是我国首家公司型封闭式投资基金,1993年8月20日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公告,该基金为项目和证券混合投资工具,一方面投资于淄博乡镇企业提供服务的有关产业的股权,投资总额不少于60%;其余部分投资于国家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上市公司股票。首期发行1亿元(份),
1992年末和1993年初,各地设立的投资基金曾一度增加很快,到1995年底,全国共有基金75家。1993年5月,人民银行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省级分行立即制止不规范发行投资基金和信托受益债券的做法。老基金开始了长达数年之久清理整顿之路。
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基金业发展的突破,标志着基金业开始步入法制规范的发展轨道。
基金法的正式起草工作始于1999年3月30日。立法之初,方向为综合立法,包括创业、产业、证券投资基金,但权衡再三,易稿数十次,最后只将立法局限于证券投资基金范围内。原《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回忆,“面对会议上此时此刻依然蕴涵着老问题的争论,与会的领导小组成员周道炯在与厉以宁耳语后,由厉以宁教授决断宣布,即将体现统一综合立法的'投资基金法’最终改为单纯的'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0年10月,《财经》杂志发表了题为《基金黑幕》的文章,揭露基金公司同于庄家的肆无忌惮的违法操作手段,对倒、对敲、关联交易、高位接货等等行为,由此引起了中国基金业、证券界、乃至整个财经业界,甚至政府监管部门的巨大反响。
2003年10月28日,历时4年半后,证券投资基金法终于获得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三审通过。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基金的募集、交易、申购、赎回、运作和信息披露,以及基金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当年,基金市场总规模大约为2500亿元。
但当年的《基金法》却回避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这就使得《基金法》缺少了对法律调整对象的规定,也是造成我国在此概念上造成混乱的根本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