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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专栏:“两拓”合资是不是垄断?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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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0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一党制国家施行《反垄断法》,是件颇具讽刺意味的事情。但自去年8月起,中国就出台了这样一部法律,且不惮实施。那么,对于一名想必人脉颇广的中国官员有关两拓拟议中的结盟带有“明显的垄断色彩”的评论,力拓(Rio Tinto)和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应该担心到何种程度呢?

如果中国的主要竞争监管机构依据去年通过的《反垄断法》行事——该法大体上是效仿欧洲相关法律——那么它就该袖手旁观。这两家全球第二和第三大铁矿石生产商拟议进行的交易,是建立一家合资生产企业,而非合并。自1998年以来,欧洲监管机构几乎就不再插手此类交易了。只有当一家合资企业在市场上自律运营时,监管机构才能行使合并管制管辖权。如果合资企业仅向其母公司销售产品——两拓的交易就属于此类——监管机构只需根据一般企业联合(卡特尔)禁令进行审核,此类禁令要宽松得多,各方可以在获得批准前达成交易。

中国的主要监管部门——中国商务部(Mofcom)——尚未就如何对待此类每天都在发生的商业协议表态。但鉴于此笔交易涉及中国75%的铁矿石进口供给,商务部必须谨慎行事。如果它认定此笔交易不是合并,这笔交易就会转至另外两大政府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和国家发改委(NDRC)——的管辖权下。此后事态将如何发展,目前还不得而知;这两个部门仍在商议相关程序问题。



如果商务部真的获得管辖权,可能会向两拓施加与今年4月三菱丽阳收购璐彩特案(Mitsubishi Rayon/Lucite)类似的补偿条款。当时,商务部要求璐彩特将其部分产品以成本价出售给某些中国消费者。无论你相信与否,这可能是两拓交易的最佳结局。而最糟糕的结局是中国直接阻止此笔交易,这将使得中国铝业(Chinalco)失手力拓之后引起的种种地缘政治纷争,看上去像是一个茶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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