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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乐之声] 齐豫 我从来不是一个很红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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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齐豫 我从来不是一个很红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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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齐豫的「风采依旧·在」演唱会开始了。她从校园民歌唱起,歌词里那些丰富的意象——泥鳅与兰花草、童年与光阴、上世纪70年代的木吉他——串联起很多观众的青春记忆,有观众留下评论,「把广阔的世界观唱得踏实可感,又把微小的情绪扩散成景观,那些她歌声里的幻想与流浪,几乎都关于全然的真心与满腔的热忱」。


一直以来,齐豫是一个追寻安全感的女歌手,她一度只和李泰祥合作,抗拒开个人演唱会,形容自己是一个「四平八稳」的人。45岁前后,由于唱片市场和受众的剧烈变化,齐豫曾短暂地疏远主流舞台,回到最日常的生活里。直到最近几年,齐豫才开始更广泛地出现在大众视野里,开演唱会、参加音乐综艺节目——最终让她回到舞台的,还是唱歌。


唱歌之于齐豫,是一件重要的事。1978年,还在中国台湾念人类学的齐豫在校园民歌比赛「金韵奖」中崭露头角。在中国台湾民歌最盛行的时候,她演唱的《橄榄树》成为标志着远方与自由的意象,也是一代人的声音记忆。齐豫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那些关于个体的故事,关于人的向往,才是自己真正想要表达的。


演唱会前夕,我在北京见到了齐豫。见面那天,她叠搭了一身黑色长裙,手上的戒指叠戴了几层,笑起来的时候,她的酒窝很明显。她告诉我,自己是朋友间的开心果,喜欢讲笑话,性格其实大剌剌的。


那个下午,我们聊了聊《橄榄树》,聊了聊她和三毛的友情故事,也聊了聊属于齐豫的自由时代。过去四十年,齐豫经历了华语乐坛的黄金时代。她怀念那份轻松、自由,也怀念不为了流量而妥协的坚持。那种坚持没有具体的形状和样貌,好像是模糊的。但对一个需要安全感的、四平八稳的女歌手而言,这份坚持支撑着她在唱歌这件事上,走了很久很久。


以下,是齐豫的讲述——





文|莱克西
编辑|青青子
图|受访者供图



「噢,我也能做个唱」


说实话,到现在我还没有完全可以说自己享受舞台。


以前我对现场是比较惧怕的,在录音室我可以很松弛、平常,可一上了台我就不自在,有很多忧虑。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录音室歌手,我就继续出唱片好了(笑),也不用去参加演唱会。


每次在现场唱《橄榄树》,我都还是会非常紧张。这点我其实不够专业,我的歌通常音比较长,一旦气不够,或者有点紧张气虚,就会影响到舞台上的表现,令人懊恼。后来发现每天都花一些时间练唱,练到喉咙习惯了,就会好一点。


在现场,很多东西都是不可预测的。我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来广州参加弟弟(齐秦)的演唱会,我唱《Stories》,英文歌,下面的观众就喊,「你翻译啊!」我说还好是让我翻译,不是「你下去吧!」


尤其是要站在那么多粉丝面前讲话,我很怕讲什么话会乱套。我的作品很严肃,我的思想很严肃,可是我的人很搞笑、很开朗。我很喜欢做一个开心果,笑点又低,跟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是我说个笑话,自己哈哈大笑起来。所以我在舞台上的时候,就特别要记住——我不要说错话,不要有什么动作让演出偏离。


后来是周华健硬把我拉出来的,做他的演唱会嘉宾,那时我发现,站上舞台这件事也是需要去习惯的,是一种训练。


前一段时间听说林忆莲演唱会都不说话,我特别羡慕(笑)。2009年,我在北京开过一次演唱会,也是没有讲什么话,完全是导演安排。那一次我整个人就很舒心。


这次演唱会主题的《风采依旧·在》,原本朋友建议的是「风采依旧」。刚听到这个主题的时候,我心里稍微有一点点抗拒,觉得有些老套,意义性也不够,后来静下来想,其实很多时候,老话被用久了,已经失去了鲜活性,需要被赋予新意。我就在「风采依旧」后边加了一个「在」字。意思很简单啦,我可以在上海唱,在北京唱,也是想要强调说,风采真的还在。


这个主题看似很普通,但对现在的我来说,它已然变成了一种期许,我希望我能够风采依旧,而不是说我已经风采依旧。这个期许不只是我的外貌、年龄,状态,更可以是期许歌曲本身是风采依旧的。我唱的可能是别人的歌,而那首歌也是值得继续传唱的,让它在现在的音乐世界里有新的意义、新的感觉,这是共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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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豫在「风采依旧·在」上海演唱会邀请了周华健做嘉宾。


我人生的第一次演唱会是2002年,在香港。那个时候,我已经出道23年了。


完成第一场演唱的那天晚上,我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满足感,一边是觉得很轻松,同时也很紧张,但其实是会有成就感——噢,我也能做个唱。我从来不觉得我是一个很红的歌手,我的歌也不是那么朗朗上口,KTV里除了《橄榄树》,很少人会去唱我的歌,我的很多粉丝都是隐形的歌迷,不见得会出来的。所以做个唱对我来说也是不容易的。


香港观众其实很专业的,他们有听演唱会的习惯,如果喜欢你,就会愿意来支持你,看你的演唱会,所以观众的反应更是一个安全感,让你觉得,噢,是有人听我唱歌的。这真的是很好的感觉。


从年轻的时候,舞台上的意外就多的是,唱到一半突然断电,还有摔跤,忘词儿,讲话讲错了,但是真摔跤了就摔跤了嘛,站起来走就是了。


真正的危险还是属于自己的——嗓子有没有保养好,和乐队老师的配合好不好,会不会有失误?就像我说的,我的歌不是那么流行,我担心大家做起来没有自信。有的歌偏古典,它的完成度没有那么容易,在舞台上乐队老师会有所畏缩,我也会有所考量。音乐呈现不饱满的时候,是我真正害怕的。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找到太好的方式缓解。只有上了舞台,完成得差不多,我才突然觉得,这是一件我可以做的事情,下次或许还可以再做。但等到下次要开始的时候,我就又会犹豫、害怕、紧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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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豫「风采依旧·在」上海演唱会。



民谣里不止有爱情和悸动


我的歌手生涯是从校园民谣大赛开始的。


上大学之后,我开始接触民歌、民谣。那时候,西洋音乐在台湾校园很盛行。人嘛,都是会偏向于找像自己声音的,会很有认同感,我就是在西洋民谣里面找到了我自己的声音认同感。


之前的人生也都是读书啊,没有别的事情,不可以有外务,就是要挤进大学。到了大学我好像才全然放松下来,才知道有社团活动,就像一块海绵一样,吸收各种有意思的、新鲜的事物。


我是挺无趣的人吧,从来不看文艺小说,也不看武侠小说。但我又好像有一种知识分子的压力在(笑),总觉得,你学人类学的,要多读点书、看一些名著啊,什么萨特、卡夫卡,好像只有看这种书大家才能够讲到一块去,或者聊出点什么东西,有一种同侪压力吧。但说实话,我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爱读书,而且,也不一定看得懂(笑)。


音乐在这个时候出现,甚至可以说是解救了我。小时候,我也听过隔壁的哥哥姐姐们做西洋歌曲,有人弹吉他、弹base、有人打鼓,几个人在一起就可以演奏起来。后来我发现,咦!吉他很便宜,600块钱一把,我马上就开始学吉他,等到会弹4个和弦,我们就可以唱无数首歌,一直唱一直唱。


大一的时候,我加入了吉他社,一有空就唱歌。我们坐在校园椰林柏油大马路上唱歌,坐在草地上唱歌,就是那种很年轻、一直向往自由的感觉,别人越怎么规矩,我就越要打破它。一上大学,女生都是穿裙子、穿洋装抱着一本书在校园里走,我就不要,我要穿牛仔裤,坐草地,其实都弄得脏不啦叽的。


学人类学相较于学文学又不一样,它讲求我们要去接触异文化、研究人类行为,这样一来就更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了——你看我可以接受不同的文化的东西,我很开放,我很自由,自己看自己,总觉得比别人要客观,不扭捏。


人类学要做田野,要去原住民的部落里实习,我们也真的很能适应那边的生活,这个也吃那个也吃,和当地人打成一片,白天做调研,晚上围在一起唱歌。


我从来不回避说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后来我参加歌唱比赛,那个时候正好校园民歌兴起,好像老天开一条路给我——我喜欢唱歌,老天爷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天赋,比赛得了第一名,遇到评委李泰祥老师,后边就有因缘签约去唱歌。


大家理解的民谣好像有爱情,有悸动。其实校园民歌还有很多可以表达的——国事、文化、抗议,年轻歌手都觉得好像这种音乐类型能说点什么、表达点什么。


跟我同期的歌手叶佳修比较喜欢描绘乡土、亲情,写了传唱度很高的《乡间的小路》《外婆的澎湖湾》。大家的创作思路都是生活里面有什么,就会写下来,从南部乡下来的小孩写儿时的经历,年轻人写恋爱、写失恋。


那时候,大家是比较青涩、简单的,而且都不是学音乐的,但可能因为遇到了像李老师这样一些特别好的编曲家,他们可以把这些很简单的曲调,变成一首完整的歌。


校园民歌最早盛行起来,就是有一种社会情绪在的:要写自己的歌。那时候我们市面上充斥着英文歌,英文歌唱片15块台币一张,美国出了什么畅销排行榜,前100名,我们这些年轻人一定会去买,有很多学子就特别感受到了文化上的被覆盖吧。


所以,最初唱歌好像是一种使命,要唱属于自己的歌。唱片公司加入了以后就比较强调商业性,有些专业的编曲把它做成了一个风潮,这鼓励了很多人——即便我没有学过音乐,我还是可以从事创作,可以走这行。


比较大的阻碍还是父母的一些期许吧,他们还是要你去读书,认为唱歌是外务,觉得这个行业里面都没有好人,怕你学坏。他们想象中的唱歌是在歌厅碰到不好的人。


拿到「金韵奖」之后,我爸爸也没什么特別反应,还是跟我说,晚上10点钟以前一定要回家,留学的路也依然没变。有时候晚上回到家要偷偷摸摸的,哎呦一看,他就坐在那等着你,吓一跳。他不认为得奖是什么命运的犒赏,他觉得小孩子得奖很好,可你还是要读书,还是要有一个正当的职业。


我们跟父母是不可以争执的,只能听训。我完全是服从,这可能也是我始终追求安全感的根源吧,始终有一个边界会牵制住我。


从我参加比赛到出国留学也就一年的时间,我一边跟李老师唱唱广告歌,参加他的音乐发表会,同时考托福,该学英文学英文,把留学的所有事情都准备好。第二张专辑《祝福》唱完后,要开学了,我就赶紧出国念书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对未来其实没有设想。我想过要当老师,但我不是立下目标笔直往前的那种人。当年不小心考进人类学,也是因为那时候专业是分发的,我根本不知道人类学是什么。我想过转外文系,但没有成功,我也没有其他更想要读的专业。人类学的方向其实很清楚,就是当老师、做研究员。出国念了两年后,我觉得这条路行不通,所以又回去跟着老师出专辑,慢慢成为了歌手。


很多年轻人在选择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会很明确地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也是一个方法啊,像我考大学时候填志愿,有人就只填外文专业,他真的知道自己要什么。我不是,我是把所有志愿都填了一遍,唯一没填的是日文,因为我知道我不要学日文。


最重要一点就是说你要选择你会的,而不是凭空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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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豫早年在录音室录音的照片,为制作《橄榄树》专辑拍摄。



和《橄榄树》有关的日子


在我的演唱生涯里,李泰祥老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


我第一张专辑里的《橄榄树》就是李老师作的曲。他比我大很多,已经很成熟,看过很多、听过很多、写过很多,也出国读过书,我却什么都不知道,所以跟他在一起我是很自卑的。李老师是很有要求的人,很清楚他的作品需要什么。他会给你清楚的指示,包括音要拉多长,到哪里要停,要用实音,要怎么唱。


我之前可能还是用民谣的嗓子和流行音乐的方式在唱他的歌,有时候我想用点虚音,就会被老师制止,他说这是靡靡之音。他完全不需要你用过多的流行技巧,就是希望从这个音自然地唱到那个音,让声带自然而然地紧绷或者跳跃。


当然也有很抽象的时候——我这里要蓝色的,我这里要绿色的,要阳光一点的,要有笑的感觉(笑)。听着很抽象对不对?可是我都能理解耶,可能就是有一种共通的语言,虽然我没有学过音乐,但我可以理解他所说的感觉。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成就感。


其实一开始看到《橄榄树》的歌词,我的理解只能说很粗浅。那时候,我已经看完了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一看到是三毛的词,李老师又认识三毛,就觉得好像接近了我的偶像。


很多人听到这个歌的旋律都会觉得很特别,和弦、拍法、律动好像有些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却很好听。一点都不夸张,这是20岁的我听过最好听的一首中文歌曲。乐手老师第一次弹这个歌,很容易会弹错,只有跟我们合作了很久的乐手,才能够不看谱、完全流畅地弹下来。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怎么唱都唱不准,永远是差那么一点的感觉,很奇特。


再说这个词,当时三毛的这个词已经写完五六年,一直没有发表。你看它这么简单,你说那时候理解吗?不理解。只是隐约会把几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三毛」、「流浪」、「远方」、「为了橄榄树」,这是一种自由。


感觉明明要去追寻,追寻什么也不知道,追寻的可能是一个理想,一个象征性的东西。就像三毛说去流浪,我们也不知道她到底去追寻什么,可我们觉得她是浪漫的。她有她的追寻,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追寻,可能追寻本身就是一个自由的、浪漫的事。


那时候台湾属于戒严时期,留学是年轻人与外界接轨的唯一途径。当你不能出去,也没有旅游,看到她能够因为追寻而出去,内心会深感羡慕。橄榄树就象征着这样一种远方的追寻、远方的理想。你要去追寻属于你自己的橄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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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豫于1979年发行的首张个人专辑《橄榄树》。



「谢谢你和你的天堂撒哈拉」


很多人都好奇我和三毛的故事,实际上我和她的接触并不复杂。当时她要到滚石唱片来出一张专辑,想要做有声作品,就拿了好多首词,全都是手写的稿纸。她希望由不同歌手来演绎这些词,每人唱一首,每个歌的感觉都不同的样子。老板觉得这是一个女性作家,让女性歌手来演唱可能更能贴合三毛自己的情感,就找了我来当制作,还找了潘越云和王新莲。


说实话,一开始,我看到三毛的古诗词作品,不是特别有感觉、有共鸣,她很喜欢《红楼梦》,她的词都是像晓梦蝴蝶这类的,我们觉得不行,我们要沙漠,要流浪。


我们去说服三毛,说大家对你的认识和好奇,是这些沙漠的故事,希望她把这些东西作为唱片的题材。她可能被我们这些小毛头缠得不耐烦了,勉为其难就答应了。最后保留了《晓梦蝴蝶》这一首,其他的全部重写。


制作专辑的那个时候,我和潘越云有时候会一起聚在三毛的家里,她跟我们聊天,看看我们想要听哪个部分的故事。三毛的家是台北的早期建筑物,在巷弄里,没有很宽的马路。她很喜欢席地而坐,旁边摆着很大的牛车轮,我们围坐在日式桌子边。她家里全是书,连厨房的柜子里也都是书,她每天都有至少八小时的阅读时间,真的是大量阅读、创作。


严格来说,我不能说是三毛很亲密的朋友。出了专辑以后我们没有再联络了,我们的关系更像是小书迷认识了作者,我就是抱着这种心态去看她的风采,看她的做人、处事,她写的东西。


真的接触的时候,她和我想象中的三毛有一样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我之前觉得她应该是像我一样的北方人,在她身上应该能感觉到流浪、骆驼、沙漠,但见到之后发现,不是的,她是很《红楼梦》的,是比较古典的女生,讲话很细、很有诗意,不是大剌剌的。


可是她的个性又是果决、勇敢的。我们两个正好相反,我看起来很勇敢,很无所谓,可是骨子里很保守,要一直打安全牌。她看起来好像很柔弱,可其实很坚强,很能冒险。


她小时候身体不是太好,辍学在家里学习。这对于她的个性肯定是有影响,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从来不后悔。而我们就是那种野孩子,在外边玩、在疯跑。反而我们就是每天都只是在想想,终于去做了,又觉得好后悔(笑)。


这中间当然还有一些人们可能并不知道的,被遮住的东西。我看过她写我们做《回声》的文章,上边就写我们说服她去写那些词,她其实有一点点抗拒,至少是有一点点受伤的。因为她开玩笑说自己被退稿,说相信我和王新莲两个小妹妹的音乐专业性,但没有想到我们对文字的敏感度也不可以忽视。可能我们当初太年轻,对于想要的东西,我们好像要非拿到不可,也没顾忌怎么能去改人家的词。


一直到很久以后,三毛才把整张专辑听了一遍。她有跟我讲,《今世》听了第七次以后,她放声大哭。后来我才意识到,写那首歌的时候,我们让她回忆了太多跟荷西在一起的点滴,我们强迫她再度回忆了这一段好不容易走出来的悲痛。


她那么善感的人,我们却完全忽略了她的感受。我们就像小孩子一样,很天真、很执着,只觉得说就要写这个歌词,要写你的爱情,这样人人都愿意去听,可是我们不知道她要经历这样子的痛苦。我相信她在写这段故事的时候,整个人肯定都沉浸在痛苦中,也许她不想再继续了,但是我们一直在要求。我以前在采访里也说过,我们是有一点不体贴的。


后来我在写《不曾告别》这首歌的时候,想到这些,我就一直哭一直哭,一边哭一边写,我总觉得,说不定在另一个空间里,她也是存在的。写到最后一句词,我问朋友,你觉得三毛的天堂是哪里?她说,那就是撒哈拉喽,所以我的最后一句词就是「谢谢你和你的天堂撒哈拉」,是有点想要跟三毛姐姐道歉的感觉。我一直认为自己很理性,很谨慎,可是我竟然做了这么离谱的事,还浑然不知。


就像你说的,现在有很多年轻人把三毛当成自己的精神idol。可能每个人都会在她的文章和书里找到自己吧。你喜欢的事情,你喜欢的书,你喜欢的文章,你喜欢的那些其实是你自己的影子。


我是在念大学的时候喜欢上三毛的,那就是我想要的样子。她的东西跟我很契合,我觉得我应该就是会骑马、会骑骆驼的人。在她的书里,我看到了我喜欢的生活方式和我喜欢的我自己的样子。


每一次唱这首歌,我都会提到她。别人问到她的时候,我会感觉她还是在我的身边。我想要谢谢她,谢谢三毛姐姐给了我《橄榄树》,也谢谢她给了我这条日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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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三毛(中)、歌手齐豫(左)和潘越云(右)的合影,为了她们在1985年合作发行的专辑《回声》而拍摄



「齐豫你可不可以就当一个唱歌的机器?」


2002年前后,我有一段时间有点游离在歌坛之外。当时流行音乐开始变得很商业,你喜欢什么,大家就全部都做什么,今天什么流行,大家就都吃什么。


唱片公司也进入了一个黑暗期,比如说以前卖50万张,现在卖5万张;以前是几万张的铺货,现在是几百万张的铺货。我有点心灰意冷,毕竟我们是花很大的力气去做这件事情的。


我还有一个感想,主流流行音乐的受众都是比较年轻的族群。但2002年我都快50岁了,听众们好像都听不懂了,只关心你穿得好不好看。从那时起,我可能觉得这已经不是我的池子了,不是我该留的地方。我就觉得我不要去迎合这些了,我必须要转变一下。


我不是一个会很主动去争取的人,有一点随波逐流,我也不是一线很火热的歌手,我所有的歌曲都不是很流行,但我没有很大的失落感,我一直就是比较平和的人,欲望没有那么大,还OK就很好了。


老天眷顾我,给了我一个天赋,让我至少活到现在,没有为五斗米折腰,没有这样的心情,这是我最幸运的一点。通常走进这个行业,人家会跟你说,我一年出两张,我两年出三张,或者三年出五张,我没有这样的计划。


这种想法也受李泰祥老师的影响比较多。开始做歌之后,李老师其实是很磨人的。绝对不是现在这种专辑的制作做法,他一张专辑可能做半年、一年,因为他会一直变,一会改编曲,一会改唱法,就一直要更好、更好。


当然,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商业的压力。没有人说你一定要什么时候出片,一定要宣传,就这么一直磨,一首歌好了,可能过三个月再一首歌,就这么慢慢慢弄出来的。那个时候步调是慢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那我也就跟着这样子。


我不想那么商业化,肯定也是跟老师的坚持有一点关系吧。所以后来滚石唱片有人来跟我说,齐豫你可不可以就当一个唱歌的机器?我们给你计划好,你就唱可不可以?我笑着对他们说,「那不可以。」


做歌手,把唱歌这件事做好,好像就是非得要坚持些东西。


这几年,我也有参加一些唱歌类的综艺节目,一开始我还犹豫过,我惧怕会有一些不可控的事情发生,我一直都停留在舒适区里,但其实你会发现,跨出去也就跨出去了,不会怎样。站在舞台上唱歌,我还是很享受、很快乐,我想跟曾经的粉丝朋友们问好,也想跟年轻的朋友们做朋友。


前一段时间,我要唱《这世界那么多人》,可我就是不想把它唱成一个情歌,想改几个歌词。我写了封信给这首歌的原创海涛老师。他回了我一封信,说这些改动对于歌曲整体精神来说没有改变,没问题,他也很期待。一来一回的等待、回答,他也很认可,我非常开心。不论年纪,不论大陆地区还是台湾地区,不论作词者还是演唱者,有一种互相尊重、互相期待的贴心感。


你问我怀不怀念那个黄金时代,跟当下比,我很怀念的是那个时候做什么事情都比较简单,不需要这么卷。我有时候是替现代的这些歌手觉得,他们真的很辛苦。感觉平台很多,谁都可以说点什么唱点什么,但事实上,想要被看见是更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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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豫和吴青峰在舞台上合唱



「这就是齐豫的东西」


最近我一直都在想演唱会的歌单。


内地的歌单一定会出现《飞鸟与鱼》,这首歌我在吉隆坡就没有唱,这是内地的听众们很熟知的歌。以我自己的歌来说,每场的歌单也不完全一样,在上海场,我加了一些时代曲,那是我母亲从小唱给我听的歌曲,我也是从那里出发,走到西洋民谣,再走到《橄榄树》。


到广州就有粤语歌喽。在北京场,我要想一下,不知道时代曲在北京会不会产生共鸣。一个演唱会总归跟歌迷之间是要有一些联结的。譬如说《菊叹》,大家一直都认为这是齐豫花园的园歌,所以我从吉隆坡就开始唱。


演唱会是多方位的艺术,不光有演唱,还有灯光、音乐,还有服装,都在讲故事。这次演唱会上,很多衣服都是我自己搭配的。我就用自己的想法去打造想要的感觉。我最近喜欢上了网纱,以前我用的比较多的是乌干纱或者丝,可我发现网纱也可以很波西米亚,很嬉皮,容易捏造出一种形状,可以在垂坠里做出一种冲突感。


其实没有任何的限制,只要我喜欢的、适合我的,我就想拿来一用。


我是不太会丢东西的那种人,所以我有很多很多以前的布。很多年前来(北京)秀水街逛的时候,我淘了很多很多披肩,到现在还在,那有几十年了啊。这些布料有的时候可能会变成一件衣服上的一个小装饰,有时候我也会把它们剪掉、变成一朵花。


我很舍不得把这些东西丢掉,因为当时你选它的时候,一定是觉得它的颜色好或者它的质料适合你,它必有它存在的道理。然后有一天,它突然发挥作用,我就会很开心。


不工作的时候,我的生活就很正常,跟你差不多。我没有什么特殊嗜好,就比较有规律性吧。以现在的年纪来说,我思考最多的可能就是维持现状吧。特别是年纪大了,还想要继续工作,想要继续要交功课,还是必须要有一些节制。


年轻的时候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年纪大了以后,你会知道,声带、喉咙都有它们的极限,就像肌肉一样,一定会有一点老化,耐久性也在降低。以前,我们录唱片,我可以从早上一直到半夜,就一直唱,一直唱,喉咙都没事,也没有任何减分。现在的话,它容易有疲累感,尤其我的音都比较高,比较费力。


想要保养的话就是要生活正常,讲话是最伤喉咙的,像我今天如果讲这么多话,明天早上起来我就觉得我喉咙有点哑。我很喜欢吃油炸食物,也必须要控制一下,尤其在演出前就不要吃这些东西了。我还爱吃甜食啊,可是甜食会反胃酸,一定是影响声带的。反正演出之前什么都要小心,尽量清淡,要稍微自律一点。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既然走上歌手这条路,这并不只是一个赚钱的工作,而是一个自我完成的方式。每一个人都有表现自己的点,有些人是非常好的母亲,有一些人可能是在很小很小的地方,此生完成了最重要的一个点,这就成就了TA。


而我作为一个歌手,必须要完成的就是,比如说有人听到我的歌,说这就是齐豫的东西。它就是你的东西,这是你需要完成的任务,也是你自己交付的作品。能做到这些,我觉得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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