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本人证词 |
E. Jean Carroll 描述1990年代在纽约 Bergdorf Goodman 百货店遭特朗普性侵的细节。 |
直接证据(Direct Testimony)支持民事性侵指控的发生。 |
| 即时披露证人(Corroborating Witnesses) |
两名朋友(Lisa Birnbach 与 Carol Martin)作证,称Carroll事后立即向她们倾诉被特朗普攻击。 |
强化原告陈述的可信度(Corroboration)。 |
| “Access Hollywood” 录音 |
特朗普在录音中说:“当你是明星时,她们让你做任何事……抓她们的X。” |
用作“行为模式证据”(Propensity Evidence),显示被告对女性的态度与行为倾向。 |
| 其他女性指控者的证词 |
两位女性(Jessica Leeds 与 Natasha Stoynoff)作证,描述特朗普对她们类似的性侵犯行为。 |
证明被告行为模式一致(Rule 415 允许类似性侵行为证据)。 |
| 特朗普的公开否认与社交媒体发言 |
特朗普在Truth Social及媒体中称Carroll“撒谎”“不是他类型”,并侮辱其人格。 |
构成第二部分的诽谤(Defamation)证据。 |
| DNA与服装证据 |
Carroll 保留当时所穿连衣裙;检测未发现Trump DNA,但仍被接受为辅助证据。 |
支持事件真实性的物理证据,虽非决定性。 |
| Trump照片与Carroll对比识别 |
原告认出一张上世纪照片中与特朗普的合影,确认两人当时相识。 |
反驳“我从未见过她”的辩解。 |
| 心理专家证词 |
心理学家证实Carroll在事件后有创伤后反应(PTSD症状)。 |
证明事件造成的情感与心理损害。 |
| 特朗普证词(录像宣誓) |
特朗普在录像证词中承认曾说过“抓她们的X”,并重复轻蔑评论。 |
被陪审团视为显示其不可信与性格倾向。 |
| 陪审团裁决 |
陪审团认定特朗普对性侵与诽谤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共约8330万美元。 |
最终法律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