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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0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ice_tea 于 2011-2-26 23:09 编辑

吵嘴是常事,大家司空见偿。有时听到人家争吵,觉得很可笑;有时只是听了不舒服。不管怎样,从我们听到的内容,应该可以学到一点东西。

  我们争吵,说来说去都不外是下面一类的话:"要是人人都这样对你,你开心吗?""这是我的座位,因为我先来。"

  "由他去吧,他又没有对你不住。""你干吗先动粗?""你先给我一小块饼干,我便回你一小块饼干。""别推搪呀,你说过应算数呀!"我们天天说的都不外这些,不管你是知识份子还是文盲,是小孩子还是大人。

  这些话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说话的人所讨厌的不只是对方的行为,而是要对方注意到一些行为的标准。可是对方绝少会回答,"你这是那门标准?"他差不多一定会给自己辩护,说他一直以来没有做过违反这标准的事;要不然就会说出个理由,解释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认为在座位这件事上,他有十足的理由,先到的人有权坐下去。又或者他拿到那块饼干的情形与别人完全不同;要不然就是情况起了变化,他没有守诺言的必要。

  这样看来,争吵的双方心里都有一条道理,一条公道的原则,一种正当的行为或道德的规定,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是他们都同意的。事实上,他们的确都同意,要不然,会像狗像猫一样打起架来。不过动物只有打架的份,不会像人一样争吵。

  争吵不外乎要指出对方的不是。要是你和他对"是"与"非"没有一致的看法,争吵是没有用的,就好像你和他对踢足球的规则没有认同,批评某个球员踢得不对有什么意思呢!

  这种是非之律通常叫做天道或天理。今天,一提到天 便会想到自然的规律,想到地心引力,遗传法则,或者化学定律。

  不过,老一辈的思想家将是非之律叫做"天理",指的其实是人性的常理。因为人的身体受有地心引力律的规定,有机生物受生物学定律的规定,叫做人的被造物也受有一种规定。不过其间有很大的不同:物体不能选择遭不遵守地心引力律,但人可以选择,他可以遵守或不遵守这种人性的常理或称"人理"。让我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说明。一个人随时随刻都受到许多套不同法则的规定,其中只有一套他可以凭己意来决定遵不遵守。人的身体作为一种物体时,必须受地心引力的规定,无法不遵守;要是把人悬在空中,他一定会跌下来,就像一块石头会跌落下来,毫无选择一样。人,作为一种有机物,得遵守多种多样的生物学法则,就像别的动物一样,没有不遵守的自由。

  可是专门为人性而有的常理,一种和动物、植物、无机生物并不共享共有的规定,人,若是愿意,可以不遵守。

  这个规定就叫做"人理",因为大家认为凡是一个人,不用谁教他,天生应该知道。这当然不是说,天底下不会出现对这种人理毫无所知的怪人,就好像人中间会有色盲,会有对某种声音听不到的"声盲"一样。但若从整个人类来看,大家都认为人人心中对正当的行为都有一点信念在。我相信这是对的,要是不对,我们谈到战争,说来说去的一切都是浪费时间。比方说,我们讲敌人不对,要是纳粹在心底里对"是"的标准和我们不一样,不承认其存在,不认为应该遵守,我们说敌人不对岂非白费精力?要是他们脑海里根本没有我们所说的正义,我们虽然不会因此不和他作战下去,但我『不能责备他们不对,就像不能责备他们头发的颜色一样。

  我知道,一定有人会说,人性的常理或正当的行为,因为文化不同、时代不同、道德的标准可以各异,因此说人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常理,这个观念是不正确的。

  这话其实不通。他们之间的道德规定虽有不同,但决不会不同到完全各异。要是有谁不嫌麻烦,将古代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希腊和罗马人的道德教训作一比较,他会大吃一惊,原来彼此十分相同,和我们今天的道德教训也非常一样。

  我在《人的废除》一书中有个附录,举出了这方面的一些证据。

  这是题外话。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假若两种文化中的道德规定完全不同,会出现什么情况。试设想有个国家,在这个国家里,逃避兵役的人反而受到称赞。又或有人欺骗、出卖好心人,反而觉得很有光荣感。也不妨设想有个国家,认为二加二等于五。我们待人,对那些人应该慷慨,意见客或不同一有的只对家人慷慨,有的说对同乡、对人人都应该无私。可是,尽管有这些不同,大家都会同意,不应该自私自利,只顾自己。

  无论那种文化,总不至于高举自私。我们可以对一个人应该有.几个妻子,一个还是四个'存有不同意见;但是大家总会同意,不可以人尽可妻,不可以你喜欢谁就可以娶她。

  不过,还有一件最了不起的事。这就是你如果遇到一个人,说他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是非原则;可是转眼间,这同一个人,自食其言,自毁对你许过的诺言。要是你也不履行对他的诺言,他不等你置辩,会抢着说"这不公道"。

  一个国家可以说条约不能拘束人,可是下一分钟,他们却推翻自己说的话,说他们要撕毁的那个条约不公道。要是有没有条约都是一样,要是世上没有是与非;换句话说,要是没有人理或天理这回事,那么,条约公平或不公平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这样说,岂不露出马脚,证明无论你表面怎样说,骨子里等于说:你心里也像别人一样,承认人性有个常理。

  这样看来,我们不得不相信;世上的确有真正的是与非。

  我们有时候会犯错误,就像有的人做算学会出错一样。对或不对不能由他的意见或者味口来决定,就像你不能凭意见来定九九乘数表正确与否一样。

  要是我们对以上所说的都能同意,我要说下去。我要说的是:我们谁都不能真心遵守人性的常理;要是你说你能够,我向你道歉。你最好去看别的书,因为我要说下去的话与你没有关系。我现在说话的对象,是你之外的普通人。

  我要说下去的话,希望你别误解,我不是在讲道。上天知道,我决不看自己比他人强。我只是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实。

  这个事实是:今年、今月,更可能就是今天,我们自己没有做到我们希望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们可以找一万个理由替自己辩护。比方说,你对子女不公道的时候,你会说那时你太疲劳;你在金钱上犯的小错误一你几乎已经忘记了的那个污点,是因为当时的确穷。你答应过某人做的事,到现在完全没有履行一对,要是我当时知道今天会忙成这个样子,我根本不会许下那个诺言。至于我对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姐妹(或者兄弟)的那番举动,要是知道会那样教他们生气,我不会做的。我有什么了不起,说真的?找籍口当然改变不了这事实:我没有好好遵守这个人理,一炮荏侑人说我没有遵守,我就会找一大堆藉口,一大串理由,来为自己辩护。

  这时的问题已不是我用的藉口好不好。我们找藉口只证明我们心底里(不管我喜不喜欢)的确相信人性有一个应守的理。

  要是我们不相信有所谓正当举止和行为,那我们为什么急于找理由来为不正当的行为、举止辩解?事实上是,我们深深相信的确有"正当"这回事,以致感到有条律,有条理,在 迫我,使我不能正视自己破坏了这条律的事实,因而想方设法来推卸责任。你当然已留意到,我们找理由、找藉口来辩解的,都是我们怀的举止或行为。本来是我们的脾气坏,却归咎于身体疲劳,心里有事或者肚子饿。若是脾气好,心情好,我们便把功劳往自己身上堆。

  这是我在这里要说明白的两点。第一,人之为人,不问你在地球上何处,都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就是人人都照某种常理来行动,不能没有它。第二,人之为人,事实上不能真照这常理来行动。他们都知道有这个人理,却又破坏它。

  这两点是我们用清明的头脑来思考自己和所居住的宇宙的基础。


如果这两点是思考自己和宇宙的基础,在我说下去前,我得逗留片刻,把这基础巩固一下。我收到有的读者来信,说许多人都不明日所谓"人理"、道德律或者正当行为律究竟是什么。

  比方说,有的人来信说,"阁下叫做道德律的东西,是不是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合群的本能,这种本能是和我们别的本能一起发展出来的?"我不否认人类也许有一种合群的本能,但却不是我说的道德律。

  我们都受过人受本能驱使的滋味,像母爱、性欲、食欲之类。你有一种强烈的需要或欲求,去做某件事。例如你有时会有一种愿望,想帮助人,这极可能是合群的本能所促起。不过心里觉得想帮助人,和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觉得应该帮助人,其间不同很大。比方说,你听到有个人遇到危险,发出求助的叫声;你很可能会产生两种反应,一是想去帮助他(起于合群的本能),一是想躲开这种危险(起因于自保的本能)。可是在这两种冲激之外,你里头还会出现第叁种东西,要你照着这股助人的劲去帮助那人,压抑住想逃开的那股劲。这股在两种本能之间作衡量,在二者之间决定何去何从的力量,当然不会是这两种本能自己。我们可以从弹钢琴的例子来了解其间的分别。

  弹琴有份琴谱,上面有一个个的音符,告诉你在什么时候弹琴上的那个键,不弹刖的键。你当然不能说那张琴谱就是琴上的键。道德律告诉我们弹什么调子,我扪的本能是那些琴键。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件事,来说明这道德律不同于人的本能。遇到两种本能冲突时,而被造物的心里除了这两种本能,别无所有,那么,冲劲强的本能一定占优势。如果在这重要时刻,我们意识到有个道德律在,力量之强无以复加;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似乎会听到一种声音,要我们站在两种本能冲动较弱的一边。例如我们见到一个人掉在河里快淹死,你很可能为了自身安全,为了自保,不去救那人;但是道德律却告诉你要去救他。道德律总是要我们把天然的冲激朝对的方向加强。这也是说,我们总会觉得有义务去激起那合群的本能。

  唤醒我们的想像力,叫醒我们昀同情心等等,让我们有足够的马力去做应该做的事。我们将一种本能加强,这行动当然不会出自本能自身。那告诉你"你的合群本能睡着了,快去唤醒"的声音,决不会是合群本能自己;就像琴谱上指示你应把钢琴上那个键盘加点力弹得大磬点的符号,不会是琴键本身一样。

  我们还可以从第叁种角度来看。假使守道德律也是人的本能,我们应该可以指出我们里头的那一个冲激是"好"的冲激,合乎正当行为之律;但是我们指不出。我们的冲激没有一种不受道德律的指掸,有时给压抑,有时给加强,我们不可以说我们里头的冲激有些是好的,例如母爱或爱国,其他的是坏的,例如性的冲动或打斗。我们只可以说,打斗或者性欲冲动应予限制的次数,比限制母爱或爱国要多得多。不过,有时候,结了婚的男人为尽对妻子的义务,得提升一下性欲;当兵的人有时候也得提高他打斗的本能。可是,也会遇到一些情况,母亲对自己子女之爱,和一个人对自己国家之爱,得稍加压抑,否则会对他人的子女或国家不公道。严格说来,人的情的冲动无所谓好或不好。再引钢琴为例。一架钢琴不会有两套键盘,一套是"对"的,一套是"错"的。每个键盘都有它"对"和"错"的时候,道德律并不是人的某一种本能或某一组本能,而是相等于指挥我们的本能来定调子的东西(这调子我们叫做善或合理举止)。

  让我告诉你,这一点很实际、也很重要。你可以把自己的情的冲激中的一种拿出来,然后不顾一切顺着这股冲激的方向发挥。这其实是危险得不得了的事。因为若把情的冲动当作无可置疑的绝对"对"的事去做,任何一种冲动都能让你发疯,变成魔鬼。比方说,你也许认为博爱,也就是爱人类,应该很安全,没有问题吧。其实不然;要是一味博爱,忘了正义,你会毁约,不遵协议,在审判中提供假见证;到头来,你会变成一个凶残、好险的人。

  又有一些人来信说,"阁下所说的道德律,会不会就是一种社会的定法,自教育中学来?"我认为,这种想法来自一种误解。提这种问题的人通常都会不 思索地接受一种想法,这就是我们若从教师和父母那里学到点什么,这点什么只不过是人想出来的。可是,这是不符事实的。我们在学校里都学过九九乘数表。一个在荒岛上孤独地长大的孩子,不会知道有这个表。但你决不能说,乘数表是人想出来的,是人为自己制造出来的;要是人类愿意,可以想出一套不同的乘数表。这怎么可能呢?我完全同意,我们从父母、教师、朋友和书本那里学会做人的规矩,就像我们学会旁的东西一样。但是我们学的东西里头,有些只是惯例,可以很不同。例如我们学会开车得靠左行驶,可是也可以右靠六行驶的规定;也可以有其他的定法,例如数学,所代表的是客观的真实。问题是,我们所说的"人理"属于那一种。

  我们有两个理由,相信"人理"与数学属于同一类。第一,我已在第一章中说过,尽管道德的观念因时代或国家不同而有异,但这种不同实在不大一决不像大多数人想像的那么大。你可以在这些所谓不同的观念中找到流贯在里头的相同的规则。

  可是惯例不同,像刚才说过的开汽车靠那一边行驶的规定,或者穿衣服的习俗,可以因时、地不同而相异很大。

  另一个理由是,你想到一个民族的道德观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差异时,你会不会认为这个民族的道德观比另一个的好些或坏些呢?假若道德观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比原来的更好吗?要是没有变得更好,那当然是道德上没有进步。进步指的不只是变更,而且包括朝好的方向走。要是这一套道德观念不比另一套更真、更好,那么,接受文明的道德观,放弃野蛮的;接受基督教的道德观,放弃纳粹的,便成了毫无意义的事了。

  其实,我们都相信,有些道德观是好的,好过另一些道德观。我们也相信,那些致力改变他们那个时代的道德观的人,也是我们叫做改革者或先驱者的人,他们比别人更认识到道德的价值。好了,你承认一组道德观念可以好过另一组时,你事实上在用一个标准量度二者作比较,说其中一组比另一组更符合这个标准。不过,你拿来量的那个标准,当然和这两组道德观不是同一物。事实上,你是将二者和一个真正的追德标准作比较,承认世上的确有些人的观念会比另一些人的更接近这真正的"是"换一句话来说:要是你的道德观念比别人更真,而纳粹的道德观念不够真,一定有一种东西,一种真正的道德观,让你可以看出这种"真"来。你对纽约城的观感比我的更真实或不如我真实,是因为纽约为一实存体,在你我的思维之外存在。

  要是你对我说到"纽约"时,我们所说的"只是我自己头脑中想像的一座城",那么你的或我的关于纽约的观感怎会有真实或不真实的问题呢?不会有。同样,要是这条正当行为律只是"任一个国家予以同意"的东西,我们怎能说甲国同意的比乙国的更正确,又怎能说这世界的道德会越来越高尚或越来越卑下呢?我的结论是:虽然人们对什么是正当行为的观念不同,令你怀疑是不是真有一种天然存在的道德律,可是经过我们详细探讨过这些所谓不同后,证明的确有天然的道德律的存在。

  但让我在结束前说多一句话。我遇到过对这种"不同"夸大其词的人,原因是他们把道德观上的歧异和对事实的信念上的歧异混为一谈。比方说,有人对我说,"叁百年前,英国人处死女巫,这是不是就是你叫做'人理'或正当行为律的东西?"可是我"今天不处死女巫,是因为我们不相信有这种东西存在。"

  要是我们相信,要是我们真的相信有人将自己出卖给魔鬼,从魔鬼那里得到超自然的能力,又用这能力去杀人,逼得人发疯,又能呼风唤雨制造恶劣的气候害人,那我们一定会同意,这班通鬼的邪恶人物一定得处以极刑。可是道德原则还是一个,不同的只是事实。不信有女巫也许是我们知识上的一大进步。不相信有女巫存在,因而不去处死她们,在道德上并没有什么进步。要是某人因为相信屋子里已经没有老鼠,停止装捕鼠机,你会不会说这个人很人道?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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