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生前没有听过福音的人结局怎样?天路
我曾看见一篇文章,一个信徒为去世的父母而难过,因为他们生前从没有听见福音,难道他们一定会下地狱吗?因为教会长久以来都教导,信主的人才能进天堂,不信主的人一定会下地狱。父母的结局成了他长久以来心灵的痛楚。
只要我们稍稍思考,就知道这样的人群绝对不是少数。据统计,今天全球尚没有机会接触福音的人群就有二十亿之多。如果,那么,两千年以来的又有多少呢?就无法统计了。如果我们再往前推,主耶稣降生前的四千年人类历史中,更是没有福音的年代。拥有上帝律法和话语的犹太民族只是万民中最小的一个民族罢了。那么其它民族人群的命运会怎样呢?
回答以上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 神的公义性,“因为耶和华是公义的,他喜爱公义”(诗11:7)。“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89:14)其次,“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正直判断万民。”(诗9:8),在祂没有不义,也绝对不会按不义审判世人。
不错,圣经是说信子(耶稣基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约3:36),这正是因信称义所强调的要点。因此,活在新约时代的有机会接触到基督福音的人,他们有一个责任,要对耶稣基督的救赎性福音作出适切的回应。因为,基督的福音是爱的福音,是救赎的福音,是恩典的福音。
但是,神将如何对待那些生前从没有机会接触福音的人呢?罗二12-16有如下的经文:
“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 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以旧约的摩西律法为分界线,把人群分为律法之下的人和律法之外的人,也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犹太民族以外的人)。神的审判也根据不同的标准,针对犹太人是根据律法,因为律法是赐给他们,而不是外邦人。针对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呢?神的标准是“是非之心”,就是良心。保罗说,外邦人不是没有律法,而是“隐形的律法”,刻在心版上的律法,就是良心的标准。良心是无声的律法,告诉人们当做和不当做的,人可以听从良心去做当做的,也会违背良心的声音做不当做的。他们的思念常常互相较量,或者决定这样做,或者决定那样做。我们也听见有人说:我从来是凭良心做人。
那么,当审判的时候,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就没有权利说,我没有得到律法,也没有听见福音,因此神就不可以刑罚我。因为,神造的良心就在每个人的心中,人也都能听见良心的声音,也都可以选择听从良心的声音。耶稣基督审判人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各自要依照的标准。
因此,生前没有听过福音的人们,也同样要经过审判,审判的标准是他们是否遵从良心而行事为人。
那么,神按良心审判的结果又是如何呢?怎样的人会进入永生,哪些人要进入永死呢?我们要说,神没有把更多的奥秘告诉人。但我们要绝对相信公义的神一定按祂公义的标准来审判人,也绝对相信审判的那日没有一个人会对神的审判喊冤不服。正如以色列王大卫曾作诗说:“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撒下22:26、27) 神审判人,一定是按照那人的行为动作而审判,绝对不会屈枉正直。好怜悯人的,必定在审判的时候,接受怜悯的审判。因为,神也是公平的神!
所以,我们不必为那些生前未听见福音的人而难过,我们相信神不仅是公义的,也是慈爱的,整本圣经的核心是:神爱世人(约3:16)。每一个人都将在审判的那日从永生的神那里或接受赏赐,或接受刑罚,都是根据我们自己本身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