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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异端] 关于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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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olMax 于 2011-6-2 19:37 编辑

过去的讨论中,发觉很多邻居,对于天主教不太清楚。所以在这里转一篇王永信牧师的小册子节选,帮助大家了解天主教的问题。

《真道手册》第三章
罗马天主教


      天主教之所以稱為羅馬天主教,是因其在羅馬起始,在羅馬興盛,直至今天。全世界的天主教區、教職及其一切信徒,皆聽命於羅馬的梵蒂崗,而羅馬的代表人物就是所謂「普世之父」的教皇。

我們不否認在天主教中有很多信徒個人方面是全心愛主,是蒙恩得救的,我們也知道在天主教的教職中有多少生活聖潔,敬虔事主的僕人們。近年來,聖靈的運動在普世各地教會中被神大大使用,尤以非洲及拉丁美洲為甚,成為今天全世界教會增長最快的地方。感謝主!近年來,聖靈的運動也進入了天主教的教職及信徒中間,以致今天有些天主教神父、修女及信徒成為重生得救,勇於傳福音的人,這是多年來大家禱告的結果。但這仍然是天主教中極少數的人,懇求神使此運動繼續擴大增長,通過他們自己的人,從內部發生屬靈的摧化與更新,使更多天主教的教職及信徒醒悟,明白真道,成為神真正的兒女。

使徒時代過去以後,初期教會繼續發展,到第四世紀時漸漸形成了五個教會中心點:即羅馬、君士坦丁堡、安提阿、耶路撒冷與亞歷山大。在每一教會中心有監督一人,治理轄區會務。但到了第五世紀,羅馬的監督認為羅馬城是當時世界的政治中心,所以羅馬的教會也該是世界的教會中心,於是就宣佈羅馬的監督,是「普世之父」——即教皇。

自此以後,教皇權柄逐漸膨脹,教會充滿異端,進入了中世紀悲慘的黑暗時代。教皇藉著愚民政策(不准聖經譯為通用文字,禁止人民閱讀聖經)及驅逐出教的威脅,也藉著咒詛人靈魂在煉獄受苦的恐嚇,使百姓敢怒而不敢反抗,又因教廷藉買賣各種贖罪票聚歛人民錢財,使人痛惡宗教。直至十四世紀,在極端黑暗之中終於露出了曙光;聖經譯者約翰威克里夫、血證士約翰胡司等人成為改教的先鋒,掀起了回歸真理的第一聲號角。十六世紀初,神的僕人馬丁路德發出了勇敢而不妥協的真理呼聲,毅然反抗教廷,並將新約聖經譯為通用文字。

此一真理的呼聲倏然傳遍歐洲大陸,各國人民風起雲湧,紛紛歸依。在此情形下,羅馬教廷發起所謂「反改教運動」,利用軍隊作正面屠殺,又設異教裁判所在暗中偵緝,施行酷刑,迫令反悔,藉以鎮壓。
今日我們能有自由聽到純正的福音而不需向羅馬教皇俯首,是因為很多信徒為純正信仰已經付上無比的代價!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一)
羅馬天主教是唯一真教會

羅馬天主教會說:彼得是教會的基石(太十六17-19),天國的鑰匙交給了他,惟有彼得能打開天國的門,惟獨他能捆綁或釋放。

彼得成為羅馬教會第一任監督,所以羅馬也應該是全世界教會的中心與總管。

藉著連續不斷的按手禮,一切所賜給彼得的權柄,都傳給了以後歷任的教皇,直至今日。

主耶穌曾說要在彼得的磐石上建造「我的教會」;彼得既是天主教第一任監督,則天主教當然就是主說的「我的教會」,也就是普世唯一真教會。

聖經真道

馬太福音十六18所說的「彼得」二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一塊單獨的石頭(Petros)。這座磐石,不是彼得而是耶穌自己,請聽彼得如何引用先知的話為主作見證:「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祂的人必不至羞愧。」(彼前二6)。這「房角石」是誰呢?請讀弗二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們)先知(們)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這些經文說得非常清楚,主自己是教會的房角石,眾使徒和眾先知是根基(將來聖城新耶路撒冷的根基是十二使徒的名字,城門是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古今一切蒙召的人)。聖經裡絕對找不出彼得(或任何一位單獨的使徒)是教會根基的教訓(參詩十八31;林前十4)。

主曾說將天國的鑰匙給彼得,這事在使徒行傳中已經應驗了!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將恩典時代的福音,講給猶太人聽,當天有三千人悔改,從此天國之門向猶太人開啟了。後來在哥尼流家中,彼得又向外邦人傳悔改赦罪的道,天國之門也向外邦人開啟。天國的鑰匙就是福音,我們努力傳福音,人們信主得救,天國的門就為他們而開。

主確曾對彼得說:「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六19)但這並不是說彼得有權任意捆放,彼得乃是居於僕人地位,按照主人所定之規例去行事。基督所定的規章是信的人得永生,不信的被定罪、滅亡,這是主的規定;不論彼得,或今日的主僕,都要按這規定去行。若按著主的規定,我們所釋放的,主就釋放;我們所捆綁的,主也就捆綁。但若違反主的規定,我們就甚麼都不能作。例如:彼得無論怎樣運用所賜的權柄,也不能使不信的人進入天國,因為違反了主的規定。

羅馬天主教說彼得是羅馬教會首任監督,並引用彼前五13的話,認為巴比倫即指羅馬,以證明彼得在羅馬。但,彼得若在羅馬,為何在羅馬書十六章保羅的問安中,並未提到彼得的名字?這是不可解釋的事。彼得若在羅馬,當保羅到達羅馬時,他一定會前去迎接,保羅不可能不提到他;但路加並未提及彼得的名字。(徒廿八15)保羅在羅馬寫提摩太後書時,又說到「獨有路加在我這裡」(提後四11)。若彼得在羅馬,保羅不可能不提到他。

羅馬天主教所說的連續不斷的按手禮,事實上已中斷了多次,而且有時二人甚至三人同時宣佈自己為教皇,互相攻擊。

我們應該注意太十六18的字:「我要... ...建造」,「我的教會」。基督是教會的主人,也是教會的建造者。凡傳揚基督純正的福音,執行基督一切吩咐,高舉基督為首,按照基督的話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的,都是主的教會。反之,不論歷史如何悠久,組織如何龐大,皆不能算為基督的真教會,只是一個「宗教集團」而已。同時,宗教與福音有別,宗教不能救人,佛教、伊斯蘭教都是宗教,都不能救人。唯有基督的福音能賜人永遠的生命。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二)

教皇無誤論 (Papal Infallibility)

在1870年的梵蒂崗會議中,羅馬天主教宣佈了所謂教皇無誤的說法;教皇所作一切有關信仰及道德的諭旨,都是絕對正確而不可能有錯誤的;教皇所頒一切命令是普世天主教徒所應該完全相信、接受,並遵從的。

聖經真道

一、聖經中找不到一個地方可以作教皇無誤論之根據。
二、聖經中卻明確告訴我們監督、執事、長老等,負責牧養群羊之人的靈性與 道德標準。(徒六3,廿28;提前三1-13;多一5-9)
三、從歷史裡我們看到歷代多少教皇言行的缺欠,而且後世之教皇常常廢止以往教皇之諭旨,並斥為異端。甚至曾有三人同時宣佈自己為教皇,而互相攻擊。
四、雖然如此,他們對百姓卻管轄嚴峻,威嚇人的靈魂,搾取錢財,以致天主教會極為富有(今日依然),這正是違背聖經的教訓:「不是轄制所托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
五、教皇無誤論僅在百餘年前(主後1870年),在梵蒂崗的會議中經過諸多抗議而強行通過,成為天主教信條的。
六、在神的話語與聖靈的光照下,我們否認教皇無誤之說。這種論說是神所憎惡的、危險的,是干犯神、竊取神榮耀的,是將人高舉到了神的地位!

甚至使徒保羅也只能謙卑地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三12)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三)

罪 (Sin)

羅馬天主教認為人類所犯之罪分為二類:一類是「該死的罪」;一類是「可恕的罪」。「該死的罪」使犯罪者成為神的敵人,應入地獄;「可恕的罪」不使犯者成為神的敵人,也不致墜入永刑。

聖經真道

人所犯的一切罪都足以引致滅亡。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又說:「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

只要人肯悔改認罪,神必赦免我們的罪,凡不悔改的,一切罪都是該死的。(約壹一9)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四)

功德 (Merits)

羅馬天主教認為人得救只靠信心不夠,必須也靠善行與功德。人的功德若不夠,則可借用其他聖徒或聖母馬利亞之「多餘功德」來補個人善功之不足。天主教用雅二22「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作他們的根據。

聖經真道

查考原文,這裡的「行為」二字並不是善行或功德的解釋,而是行動與實行的意思。這裡,雅各是說「活的信心」與「死的信心」不同,「信」的本身就是一個行動。雅各並不是說信心加上功德才算完全,而是說有行動的(活的)信心才是完全的信心。

若是得救靠個人善行,那麼人類又有可驕傲之處了;但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在祂恩典中,神將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從天上賜給我們,我們用信心相信並接受耶穌到我們裡面,成就了救贖的恩典,我們在主裡重生成了新造的人,我們的行為自然有所改變。

好行為乃是得救的結果,而不是得救的條件。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五)

洗禮 (Baptism)

羅馬天主教認為洗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人臨死前若不經過神父的洗禮,要立刻下地獄!1215年第四屆拉特蘭會議中(Lateran Synod)宣佈,洗禮可洗淨一切已犯之罪!

羅馬天主教認為耶穌基督寶血的諸般功能,乃是藉著各種聖禮而臨到信眾。洗禮的水可以確實洗去人的罪,並免去一切當受的懲罰。當洗禮的水灑到嬰兒身上時,嬰兒的原罪就立刻被洗淨了。

羅馬天主教更引用約三5的話:「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不能進神的國。」他們認為這裡所提的水即洗禮的意思,所以凡受過羅馬天主教洗禮的,就是「重生得救」的人。

聖經真道

洗禮並不能洗去人的罪。洗禮乃是一個見證、一個表示、一個記號。

聖經告訴我們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3-4)

如此說來,洗禮乃是我們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一個公開見證,表徵我們裡面的一個屬靈經歷。洗禮的本身並不能洗淨罪。洗禮是好的,是信徒當遵行的,但我們若不從心裡相信接受耶穌為救主,縱使受洗一百次,也不能得救。反之,那與主同釘的強盜,雖未受洗,卻因信而得救了。所以洗禮只是一個外在的見證。信心才是得救的根基。

我們不能同意嬰兒受洗的事。因為受洗是個外面的見證,表示裡面的一個真實經歷;嬰兒是無知的,所以不適用。況且,在聖經裡我們也找不到嬰兒受洗的例子與教訓。

約三5所說的水並不是指洗禮,而是指神的道、神的話、基督寶血洗淨之能力。神的話進入我們耳中,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相信並接受神的話,我們的罪被主寶血洗淨,我們成了新造的人,重生得救了,這是經文的意思。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六)

煉獄 (Purgatory)

煉獄之說乃是受了佛教及其他異教學說之影響,主後第三、四世紀時,已有一些類似說法在流傳。第六世紀末,羅馬天主教第一任正式教皇大貴格利(Gregory the Great)宣佈,在天堂、地獄之間有熬煉之火存在。至十五世紀,羅馬教廷正式將煉獄列為信條:未悔改而死的惡人一直墜落地獄,具有特殊功德的人直升天庭,絕大多數的一般信徒則需經過煉獄火燒之苦。

煉獄中之長短,羅馬天主教神學家們意見不同。有的認為每人每日平均犯三十個小罪。每一小罪需受煉獄之苦一日,如此再加上其他大罪,則一個六十歲死去的人平均需在煉獄中一千八百年!

聖經真道

羅馬天主教引用林前三15的話:「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認為這裡所說的火是指煉獄;但他們卻不看見使徒在這信息裡談及的,並非罪的問題,而是事奉的問題。

因為聖經裡找不出煉獄的教訓,羅馬天主教多引用「次經」及教父們的話來證明煉獄之存在。

神的話說:「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十四1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五8)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1-2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3,4)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七)

向神父認罪與被赦罪(Confession and Absolution)

羅馬天主教認為洗禮是洗去原罪與以往所犯之罪,但受洗以後所犯之罪則必須向神父認罪才得赦免,因為神已將審判、定罪與赦罪的權柄給了神父。

羅馬天主教引用約廿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作為根據,十六世紀的天特(Trent)大公會議宣佈,凡不相信並遵守此信條的,必受咒詛。

聖經真道

在聖經中,找不出一處記載主的門徒或使徒們,接受人悔罪,或宣佈赦罪。

約廿19-23所記載耶穌復活顯現的事,與路廿四36-49所記載的,乃是同一件事。路加福音詳細地說明了,當時在場的人不單包括了十一位使徒,也包括「和他們的同人」(33節);如此,主的話不單是對使徒們說的,也是對一般信徒說的。

關於「赦免」與「留下」的意義:主自己吩咐說:「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廿四46、47)

我們再看使徒們如何遵行主的話。彼得在五旬節時藉先知的話宣佈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彼得並沒有說:「凡向我悔罪的,就必得救。」使徒們是按著主的命令宣揚祂的道。凡接受耶穌的,罪得赦免;不信的,必被定罪。當腓立比的獄卒問保羅和西拉說:「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的回答乃是:「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耶穌為我們死了,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來到父神面前。我們決不相信在耶穌以外,我們仍需要其他中保。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八)

功德庫 (Treasure of the church)

羅馬天主教認為人必須藉禁食、禱告、捐獻、善行來積蓄功德,而所積之功德可抵銷個人所犯之罪過。功德特高者可免去煉獄之苦。

大功大德之人,所積功德遠超過自己所需,他們可將多餘的功德,移交所謂「教會寶藏」,即「功德庫」中。此庫儲藏著基督藉彌撒而施放之功德,以及「聖母」馬利亞和諸「聖人」之剩餘功德,而由「基督的代表」——教皇全權處理運用。

羅馬天主教的教訓是信徒多參加彌撒,並多向天主教會奉獻金錢,即可獲得功德庫中多餘功德之分配,而縮短或免去煉獄之苦。

聖經真道

多少世紀來,這「功德庫」無疑成了羅馬天主教轄制人,聚歛錢財的最大方法之一。

整個「功德庫」的說法,近乎原始迷信;不但在聖經中找不出絲毫教訓和根據,一般有識之士也不該相信這種說法。

聖經告訴我們:「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2)聖經又說:「祂(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不論時間和空間,人類一切贖罪、得救的事,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一次而永遠地解決了。我們今世來世一切所需,都可從基督耶穌那裡因信而得到。神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可見不必再依靠甚麼功德庫,或所謂「聖」人的餘功。一切的「聖」人和馬利亞都需要主耶穌的救恩才能得救,自己不可能有任何功德,更談不到有功德可以分給別人。

聖經中曾提到賞賜:「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林前三14)但神的賞賜純是出乎恩典,並不是看人的功德。甚至神最大的恩典,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也是白白賜給,而不是因著人的任何功德或善行。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九)

贖罪票 (Indulgence)

羅馬天主教認為,基督在世時既有權向犯罪的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教皇是「基督耶穌的代表」,當然也可作同樣的事,可以赦人的罪,並且有權從教會寶藏(功德庫)中支取餘德給需要的人,給與的方式是一張贖罪票。

聖經真道

千百年來贖罪票大體可分下列數種:

一、限時贖罪票——在規定日期內所犯之罪可得赦免。
二、個人贖罪票——為購票者本人用。
三、特別贖罪票——為某一指定之教堂或教區而用。
四、即時贖罪票——為緊急之用。
五、通用贖罪票——此票不分地區,在任何教堂,任何教區皆可通用。
六、無限贖罪票——這種贖罪票價錢極高,持此一票,不但以往所犯之罪一掃而清,將來的罪也預先得到赦免,不但今生的一切罪惡消盡,來生的罪(指煉獄之苦)也完全解除。
七、另外、1517年發行一種贖罪票,可使購票人已死之親屬立刻脫離煉獄,直升天庭。因為當時的羅馬教皇急需大筆款項修建聖彼得大教堂,遂差遣代表四處出售賣該種贖罪票。教皇代表來到馬丁路德之教區聚眾演講:「聽啊!你們的父母、妻子、兒女們在煉獄中的哀號!當你們的錢落在這錢櫃中而發出響聲時,他們的靈魂就立刻升入天國了。」

這種情形傳入馬丁路德耳中,遂激發起他寫九十五條宣告的決心。在漫無邊際的黑暗之中,終於露出了曙光——宗教改革。


時至今日,贖罪票的制度仍然用各種不同方式進行。天主教用贖罪票的方法聚歛錢財,並控制人的救恩問題,是完全違反聖經的。假若「買票」可以贖罪,那麼基督的寶血與十字架的功勞都是不必要的了;假若金錢可以除掉罪,那麼,世上的富翁們可以有許多變相使人「將功抵罪」的辦法了。例如多年前,筆者去羅馬參觀梵蒂崗聖彼得大教堂,該堂內有一段寬闊的樓梯,約有二、三十級之高,旁邊的一木牌上寫著:凡用膝蓋爬上此樓梯者,可免受煉獄之苦若干年。筆者親眼看見天主教徒們,男女老幼,用膝蓋跪行,恭敬的爬此樓梯,絡驛不絕。

聖經明明告訴我們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神也告訴我們:「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4)。愛子就是耶穌基督,信靠祂是唯一通往永生的路,「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所以,贖罪票及一切「將功抵罪」的人為辦法,都是不符合聖經的錯誤教訓,在赦罪與救恩的事上,毫無用處。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十)

敬拜馬利亞 (Mariolatry)

羅馬天主教敬拜馬利亞的程度,有些地方已經超過了敬拜神或基督的程度。基督是公義的王,馬利亞被稱為「慈悲的后」。十六世紀的天特會議中,稱馬利亞為「向自己所生之王代求的天后」。

早在四世紀末,西方教會(即羅馬教會)就開始向馬利亞禱告了。以後日漸發展,以致在天主教的日曆中,每年有十四個節日為馬利亞而設,每週六要紀念馬利亞,很多地方每年的五月全月獻給了馬利亞。一九五三年更被定為馬利亞年。

耶穌是神,馬利亞被稱為「神母」。

羅馬天主教認為:

一、當我們向主耶穌禱告時,若轉請馬利亞向主代求,耶穌當會因母親之情面而容易(或優先)答應我們的祈求。
二、馬利亞無罪成胎論 (Immaculate Conception)
馬利亞在母腹中是無罪成胎的,所以馬利亞沒有原罪。天使稱她為「蒙大恩的女子」,意思也就是「沒有原罪的女子」。
三、馬利亞始終童身
馬利亞終身是童身的,聖經中所提耶穌的兄弟實在是祂的表兄弟。
四、馬利亞升天論 (The Assumption of Mary)
馬利亞無原罪,終身沒犯罪,極端聖潔,以致她與我們的主一樣,死後三天復活並升天了。現在天上坐在基督的右邊被封為天后。

耶穌基督是「救主」(Redeemer),馬利亞是「同救主」(Co-Redemptrix)。

聖經真道

神在眾女子中選擇了馬利亞作道成肉身的器皿,當然有祂的理由。報信的天使曾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路一28-30)馬利亞無疑是一個敬畏神、謙卑、安靜、具有美德之女子。施洗約翰的母親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滿,對她說:「你在婦人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路一42)

但馬利亞不能因這一切的福而驕傲(她本人並未因此驕傲,事實上也不該驕傲),正如以色列人不能因為被神揀選為選民而驕傲一樣。摩西死前在曠野向以色列人說:「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拯救的百姓呢?」(申三十三29)這話與以利沙伯向馬利亞所說的話極為相似。

以色列人之被選,不是因為他們有任何長處,完全是因著神的揀選。「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十三19)馬利亞被選,也是如此。

一、禱告時,特請馬利亞向耶穌代求是完全不合聖經的;向任何聖徒祈禱,也是不合聖經的;向天使祈禱也是不合聖經的。我們只能向主耶穌,或藉著主向父祈求。因為「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提前二5)

聖經中找不出向馬利亞或聖徒或天使禱告的教訓。

我們與神之間不需其他中保,更不需要徇情取巧的方法。主耶穌清楚告訴我們:「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十四13)可見我們的禱告與馬利亞、聖徒或天使亳無關係。

二、天主教為要將馬利亞高舉為神,就先證明馬利亞沒有原罪。若是「蒙大恩」可以當作「無原罪」解釋的話,那麼但以理「大蒙眷愛」也可以算為「無原罪」了。

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可作為馬利亞無原罪而成胎的根據。

馬利亞本人所作的讚美詩中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惟有罪人才需要救主,馬利亞承認並自然流露了她對救主的需要。

她在潔淨的日子,與約瑟去聖殿獻祭,表示她自己有罪需要救贖(路二24;利十二)。

三、 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是我們的主在世之母的事,我們不願輕率講論;但為駁斥異端,我們有以下的明辨:

天主教有一種不正確的思想,他們認為不結婚者較結婚者為聖潔。所以為了高舉馬利亞,必須證明她始終保持童身。

路二7所說:「頭胎的兒子」,顯示馬利亞以後仍有其他兒女。

詩六十七篇乃是預言彌賽亞之受難,第8節說:「我的弟兄看我為外路人,我的同胞(原文為我母親的子女)看我為外邦人。」證明耶穌有同母的兄弟。

可六3的話:「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麼?」這些經文亳無疑惑地說明了,馬利亞生有其他子女。

四、馬利亞肉身升天論,是天主教高舉馬利亞為神的最高峰。自第七世紀開始就有此論說,到了第九世紀就規定了每年8月15日為馬利亞升天節。至1950年11月1日諸聖節的一天,教皇更正式宣佈為信條。不接受此信條者被驅逐出教。

五、馬利亞無疑是一位具有美德而敬虔的女子。在迦拿的婚筵上她對僕人們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約二5)她將一切榮耀、權柄歸給了主。她今日若還在世,將要如何嚴厲斥責這一群拜她,將她高舉為神的人!她必定高聲疾呼:「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十一)

相信遺物

自從第八世紀,羅馬天主教開始敬拜偶像或畫像。雖幾經反對,卒在1562年的天特大公會議中通過。天主教認為聖經中所說不可拜偶像僅指異教偶像而言。天主教的聖經將第二條誡命(不可拜偶像)刪除,而將第十條誡命分為兩條,以滿其數。

天主教相信基督或「聖」人的遺物可以護身並可降福;最普通的遺物是聖人骨頭。最出色的遺物包括有摩西石版的碎片、摩西及亞倫的杖、最後晚餐的桌子、耶穌十字架的木片、荊棘冠冕的刺、十字架的鐵釘、耶穌的內外衣、施洗約翰的頭等等。

很多遺物是偽造的。釘十字架只需三、四枚釘子,今日共保存有十四枚;刺入主肋骨的槍頭只有一個,今日共出現四個!此外,天主教尚保存著兩個施洗約翰的頭,一個在羅馬,一個在亞米安。

天主教所策封的聖人不計其數。並在日曆中為每位聖人分派一日,該日專一向他祈禱。後因聖人過多,日子不敷分配,於是設立了諸聖節(All Saints Day),將一切未分配日子的聖人皆放入此日中。

天主教也主張敬拜天使,並引證太十八10作根據:「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聖經真道

十條誡命中的第二條,清楚記載神的吩咐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出廿4、5)。天主教既製造偶像,又引人拜像。很多天主教徒的汽車窗內都放一個小型的耶穌像或馬利亞偶像,認為可以保護他們駕車平安,這與其他迷信的宗教有何不同?這是何等可憐的事!

拜偶像是神所痛惡的大罪之一。我們除去不敬拜有形的偶像之外,更當剷除心中無形的偶像,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

天主教引用王下十三20、21,死人碰到以利沙的骨頭而復活的事,作為遺物具有能力的根據。我們首先應該明白,使死人復活不是以利沙骨頭的能力,而是神的大作為;同時,以色列人也並未因此而爭取以利沙的骨頭,或給他修廟、敬拜他。

天主教並引用彼得的影兒及保羅的手巾、圍裙醫病等事作為相信遺物的根據。但請聽彼得如何作見證:「以色列人哪……為甚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祂的僕人(或譯兒子)耶穌……祂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徒三12-16)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腓立比等教會的會眾,稱他們為聖徒。意思是他們因信耶穌基督被神算為義,在地位上成了聖,成了屬神的人。

天主教中所謂聖人的意思不同;乃是在人死後,大家有感於他的功績,由教會封他為聖人。既被封為聖人,人們也就開始向他禱告。

全部聖經中沒有一處向死人禱告的教訓。禱告是與敬拜相連。聖經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太四10)

敬拜天使也是完全不合聖經的。在啟十九10,廿二8、9兩次記載使徒約翰要敬拜天使,但兩次都被拒絕,而且被勸告說:「你要敬拜神」。

神將一切都賜給了我們,但是祂的榮耀與敬拜,我們不可以輕忽、隨便,這是惟獨歸給神,也是應當歸給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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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07: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简言之,可称为天主“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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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oujie 于 2011-3-21 21:56 编辑

回复 2# slowstep


    归为异端也可以

天主教当中最违背圣经的的地方是“告解”制度,任何人的悔罪须通过神父。你进入天主堂都会看到两边的“告解”室。那么,神父成为“人”、“神”之间的中保。这是违背圣经当中有关耶稣基督是人们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耶稣基督是人们在天父跟前的唯一中保的真理。

我認為天主教在1215年所設立的「告解」制度是沒有意義的,除非人真正向耶穌基督懺悔,人的罪才能得到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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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08: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oujie 于 2011-3-21 22:44 编辑

介绍的很完整,多谢酷马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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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0: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he interesting thing is that, it's Roman Catholic who defined the Bibles! So if Roman Catholic is evil, then Bible is also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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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来,北美这么多天主教学校都是邪教学校?为何就没有一所基督教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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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4: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From St. Augustine to Thomas Aquinas, they are all Roman Catholics.

So you mean those people are all of wrong, evil belief and going to hell on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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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6: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revolver


    不能那样简单的下结论。俺的观点是在在这些原则的地方是违背圣经的。其他部分还是可以的。至少圣经中旧约和新约部分是一样的,虽然他们有次经。总之,知道关键的偏差的地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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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6: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兴趣的是这拾忆异端是否会和我一起去地狱蒸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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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7: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slowstep


    俺知道,但俺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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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7: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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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7: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oujie 于 2011-3-22 08:42 编辑

== 下面是使徒信经,阐述信仰 ==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是创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

因圣灵感孕,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降在阴间,第三天复活。

升天,坐在圣父的右边,将来必再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

我信圣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

阿门

 

尼吉亚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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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7: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查天主教版本的使徒信经。内容基本一样。所以在世界上重大的信仰对立,比如和伊斯兰、佛教的对立当中,天主教和基督教上站在一起的。

以上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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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7: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胆小鬼
slowstep 发表于 2011-3-22 08:32



    知道,但还是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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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shoujie


什么叫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这些神学家都是地位崇高的地方主教,和教廷最高层关系密切而且死后获得了封圣,他们的著作成为了罗马天主教的重要经典。如果罗马天主教是异端,这些人当然是异端。你敢说他们不下地狱?

你的说法,就如同说德国纳粹邪恶但希特勒、希姆莱不一定邪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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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11: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E5%9F%BA%E7%9D%A3%E6%95%99

基督教,是一个相信耶稣为神(上帝、天主)的圣子、人类的救主弥赛亚(默西亚,即基督)的一神论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是当今三大世界性宗教。估計現在全球共有15亿至21亿的人信仰基督教,约佔世界人口的33.32%。[1][2]。最早期的基督教只有一個教會,但在基督教的历史进程中卻分化为许多派別,主要有天主教(天主教的中文名稱乃借用中國神話中的天神——天主。中文也意译为公教、羅馬公教。以梵蒂冈圣座为领导中心,以罗马教皇为教会领袖的天主教也是所有基督教教派中第一大教派。)、东正教(此名也意译为正教。以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为首,但实际各国正教教会目前仍是独立运作的。正教是基督宗教中的第二大教派。)、基督新教(中文又常称为基督教)三大派别,以及其他一些影响较小的派別。中文的“『基督』教”一词时常是专指基督教新教,这是中文目前的特有现象。

基督教可以指宗教信仰的内容,也可以指所有基督教教会的总和,或者所有基督徒的总和。这三者不能完全分开但又有一定的差别,在使用时如果能仔细辨明,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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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1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不能编辑了,摘一段在这里

本帖最后由 CoolMax 于 2011-3-22 12:58 编辑

自此以後,教皇權柄逐漸膨脹,教會充滿異端,進入了中世紀悲慘的黑暗時代。教皇藉著愚民政策(不准聖經譯為通用文字,禁止人民閱讀聖經)及驅逐出教的威脅,也藉著咒詛人靈魂在煉獄受苦的恐嚇,使百姓敢怒而不敢反抗,又因教廷藉買賣各種贖罪票聚歛人民錢財,使人痛惡宗教。直至十四世紀,在極端黑暗之中終於露出了曙光;聖經譯者約翰威克里夫、血證士約翰胡司等人成為改教的先鋒,掀起了回歸真理的第一聲號角。十六世紀初,神的僕人馬丁路德發出了勇敢而不妥協的真理呼聲,毅然反抗教廷,並將新約聖經譯為通用文字。

此一真理的呼聲倏然傳遍歐洲大陸,各國人民風起雲湧,紛紛歸依。在此情形下,羅馬教廷發起所謂「反改教運動」,利用軍隊作正面屠殺,又設異教裁判所在暗中偵緝,施行酷刑,迫令反悔,藉以鎮壓。
今日我們能有自由聽到純正的福音而不需向羅馬教皇俯首,是因為很多信徒為純正信仰已經付上無比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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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houjie


什么叫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这些神学家都是地位崇高的地方主教,和教廷最高层关系密切 ...
revolver 发表于 2011-3-22 11:21



    任你神学家,犹太拉比地位多崇高,多好的关系都没用,因为他们都是人。最高的标准仍然是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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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6: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shoujie


    跑题了。不过看的出,你是认定奥古斯丁和阿奎纳这两个罗马天主教的头面人物是邪恶的并且要下地狱的。谢谢。

Before继续的讨论,先问一句,作为一个基督信仰者你知道上帝之城、忏悔录和神学大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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