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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版块的极端反基言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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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04: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unning 于 2011-5-9 16:44 编辑

批判版块的极端反基言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

在批判版块,大量的帖子表明,极少数极端反基人士反对、批判基督教,粗暴诬陷、谩骂基督徒,竭力侮辱、中伤广大基督徒的人格和精神, 已经到了令人发指、忍无可忍的地步。

信仰宗教是一种自由;
不信仰宗教是另外一种自由.
反对(批判)别人信仰宗教、是对别人自由的粗暴干涉;
强制别人信仰宗教,也是对别人自由的粗暴干涉!
干涉别人的正当自由,是多数国家法律所不容许的。

这个帖子本来是发在批判版块,但 在美一方 又威胁要锁帖或删帖了,所以转发到这边来。

链接:
http://hutong9.net/forum.php?mod ... &extra=page%3D1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言论自由的部分咨询结果:

美国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 然而任何自由和民主,都是有制约的。 美国言论自由不假,但是条条框框不少,并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弄不好你就犯法、要吃官司了。

在美国,人们的宗教自由与权利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你没有干涉、妨碍、批判他人宗教自由权利的言论自由。你无权以主张言论自由为理由,对他人的宗教自由权利作伤害性批判与攻击。

在美国,你无权以主张言论自由为理由,对他人名誉作伤害性攻击;散布虚伪不实的资料本身无资格享受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的保障。

在美国,你没有说下流脏话的自由。在美国,骂人就是犯法,你没有辱骂他人从而招惹冲突的言论自由,所谓招致冲突的言论,是指对任何个人具有强烈侮辱性及挑衅性的辱骂语言,造成对他人伤害、或招致反击斗殴的恶言恶语,包括下流、淫秽、猥亵、诽谤等言论,这种言论既不具“任何适当沟通的意义”,也缺乏“表示任何社会价值的意见和真理”,所以不在宪法言论自由权保障之内。

在美国,你没有妨害他人权利的言论自由。美国的言论自由不是不受限制,不是无法无天;言论自由在美国是权利也是责任,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权利。

在加拿大,情况也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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