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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婴”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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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10: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屠婴”的问题,可以抽象成神的作为我们“不赞同”怎么办,由于“屠婴”较醒目,不妨延用。

和前文一样,假定有神,且假定此神为圣经中宣示之神。因为如此才可沿“反证法”的进路去讨论问题,有神无神,此神彼神,不在此絮语里言说。

依圣经而言,神是创造的神,是造物主,如此的属性是他的“权力基础”,接下去他对人的安排及要求无不基于此。所谓新约旧约,就是造物主主动和他手造之物立的约,而此约又非合同,恰是一如婚约一类的彼此承诺。而神的作为,准确说是和人相关部分的作为,记在圣经里。我们从圣经中看到的就是守约和违约反复,就是祝福和惩罚的交替。在圣经记载的近两千年的“历史”中,借着反反复复的神人互动,我们也该知道其实神对人的要求最基本的只有一个“我是你的神,你是我的子民”。不知造物主对被造之人如此的要求靠不靠谱,当时的亞伯兰就代表他自己及其后裔答应了。

在“我是你的神,你是我的子民”之下,神的子民所要做的就是绝对的顺服,不然就和此描述的内容相悖。有点象我们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虽说“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但在一种固定的关系中构建社会是从来的常识,而我们某一天可以称王,可以拜相,但我们无论怎样都不能成神。

神把它的心意,把他的要求,以至把他自己在“历史”中,呈现出来,在“事件”中解释明白,当然意在“呈现自己”和“解释明白”,而不是要我们去复制三千年前的场景,去重现两千年前的镜头,有什么费解呢?

那神在“历史”中的作为和其本性矛盾么?应该不会,这是“从定义出发”得到的结论,别说是循环论证。而他的作为,我们今天不能认同的,又都是和攻城略地相联系,但当时的人们,并没有“人权的声讨”,而是“都消化了”,可见神的作为当时的人是明白神所要传达的意思的。而我们今天,则更该是从中明白神要传达的意思,而非为什么该意思一定要如此传达。如是后者,和“我是你的神,你是我的子民”相违,当然“杀上龙庭,夺了鸟位”者另当别论。

神今后会不会让我们去杀人,不知道,也不知道到时候会是什么反应;但神也一直让我们爱人,这我们是知道的,我们去做了么?
发表于 2011-5-16 12: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ill000 于 2011-5-15 21:43 编辑

约 翰 一 书:
3: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马可福音:
2: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12: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神的心意 , 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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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07: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撒母耳记上
15:2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在路上亚玛力人怎样待他们,怎样抵挡他们,我都没忘。
15:3 现在你要去击打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
这里都是主内兄弟姐妹,这段经文放在反版内,飞机太多,声音过于嘈杂,没法讨论.俺在这里跟贴,希望各位发表一下自己的读经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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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07: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任大先生 于 2011-5-16 21:17 编辑

我先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我里面的感觉是: 在我们的新约时代,圣经中的大多数经文,必须当作属灵的默示来看待,绝不能根据字句表面的意思来生搬硬套,甚至贯彻到行动中去.正所谓"字句让人死,精义让人活".
试想一下,加上主耶稣亲口说的一句话:"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章52节),上面撒母耳记里的经文,字面就解释不通了.
如果有人,看到圣经里有一句:拿起圣灵的宝剑...他就准备拿刀上街砍人.我一定会认为:这个人精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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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08: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我们的神,是前进的神.圣经是神的话语,它是鲜活的,是向前发展的.撒母耳记里的"你要去击打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这到底要默示给我们什么呢?
我里面的感觉是:我们在面临灵与肉,归主还是归世界,这种灵里的交锋的时候,主告戒我们:要准备壮士断腕.要有这样的决心来对付我们里面的罪.
罗马书6:1-2: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6: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 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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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08: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字面意思上看,神借以色列人之手去除灭亚玛立人,至少可以看到一幅“自作孽,不可活”的画面,让我们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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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08: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任大先生 于 2011-5-16 21:42 编辑

我记得第一次见召会的王有港弟兄,他便板起脸来给了我一个告戒:"如果你以后,敢在教会里卖保险,搞传销,我就把你赶出去!"...很多时候,王弟兄都告戒我:离钱远一点,离有钱的人,远一点.
感谢王有港弟兄啊,信主以后,我再也没有进过股市了.
我想:这大概是主要把我里面的亚玛力人"赶尽杀绝"吧.--这是我第一次属灵的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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