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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经解经] 賴若瀚牧師 十步釋經法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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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unning 于 2011-6-9 22:20 编辑

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一)
http://www.sagos.org/2010-10-22-20-46-46.html?directory=4

作者:賴若瀚牧師

有人會問:用十步釋經法研讀聖經有甚麼特別之處?與其他讀經法比較,它有甚麼不同的地方呢?當然,「十步」是一個方法,讓人在讀經的時候有一個把手,又好像有一幅地圖,知道有路可循。
  當我設計十步釋經法的時候,刻意用觀察、解釋與應用這三層架構。那好像一座三層高的樓宇,當我把它買過來,認為其中必需有加強的地方,所以就在每層樓中作了大幅度的裝修。
  因此,若說十步釋經法有甚麼特徵,它的特徵就是我所做的「裝修」,值得讀者注意。

一. 在觀察的部分用貼標籤的方式。
  十步釋經法與歸納式查經法在觀察上有不同。歸納式查經法多半用「六何」的問題作開始,「六何」是: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故、如何。因此,用歸納式查經法的人會先問一連串的問題。

  然而,顧名思義,「觀察」是先用眼睛去搜尋,不多用頭腦去分析。當然,觀察本身亦會用頭腦,但它基本的操作是看出本來已存在於經文的東西,是一看就知道的。因此,十步釋經法在開始的兩個步驟──細察事實與認清關係,是採用貼標籤的形式。為甚麼用貼標籤的方式而不發問題呢?因為觀察應該是多用眼睛去找出經文的事實與彼此之間的關係。發問題──特別是解釋性的問題,應該是屬於「解釋」的部分。

  在我所著《十步釋經法》一書中列出了三十九項標籤,讓學員可以有所依從。但這些標籤不必,也不可能在觀察每段經文時都派上用場。而且,那三十九項不用全部記熟才開始觀察經文,學員可以按部就班,從少數開始,日後就熟能生巧了。

  我選擇兩段較短的經文作為示範。一段是敘事文,另一段是說明文。每個觀察之後,會用括號註明標籤的名字,方便辨認。
  例證一:馬可福音十六章7節:「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和合本)

  觀察事實與關係
  1. 從可十六7的上文可見,這句話是天使對那幾位在復活的清晨來到墓前要膏抺耶穌的婦女的話。(上文下理)
  2. 所包括的人物有天使、婦女們。(人物)
  3. 地點是在耶穌的墓前。(地點)
  4. 「祂的門徒」已經包括彼得在內,「和彼得」這三個字似乎是多餘的、不必要的。(特別用語)
  5. 這句話只在馬可福音出現,是其他三卷福音書所沒有記述的。(比對/映襯)
  6. 「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主耶穌在以前曾告訴門徒,祂復活以後,要在祂的門徒以先往加利利去(可十四28)。(上文下理)
  例證二:以弗所書五章25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和合本)

  觀察事實與關係
  1. 這節經文是命令,是向作丈夫的發出。(命令)
  2. 下文另有向妻子發出的命令(33節)。(上文下理)
  3. 命令的內容是要丈夫用愛對待妻子,總括來說,是愛。(總括性語句)
  4. 丈夫要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象徵性用語)
  5. 基督對教會的愛是捨己的愛,丈夫愛妻子亦要用同樣的愛。(比對)
  當作完這些基本原料的搜尋,並完成第三步驟:注意結構(參《簡易十步釋經法》頁12-13),就可以進行第四步驟,即把有關經文的原料送到「解釋」的工廠去提煉。
  若要在觀察時提問題,可以將觀察的原料設計成為觀察性的問題,在帶領小組查經的時候發問。然而,這只限於帶領查經時使用,方便組員而已;在個人查經的時候,最好是用貼標籤的形式。
  以下是將一些觀察得來的原料,轉化成為觀察性問題,在小組查經時發問。
  例證一:馬可福音十六章7節
   1. 這句話是誰說的,又是向誰說的?
   2. 這節經文包括了哪些人物?
   3. 主耶穌曾告訴門徒,祂復活以後要在祂門徒以先往加利利去,彼此見面,經文記載在哪裡?
  例證二:以弗所書五章25節
   1. 這節經文是向誰發出的?
   2. 它與下文的嗎一句話遙遙呼應?
   3. 總括來說,保羅要丈夫對待妻子的態度,可用哪一個字來形容?
   4. 保羅用了一個甚麼樣的比方來形容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
(待續)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二)
http://www.sagos.org/2010-11-10-22-01-26.html?directory=4

上期曾介紹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之一,是在觀察部分用貼標籤的方式,而不發問題。現在讓我們看它的第二個特色。

二. 在解釋部分注入久經試驗的釋經原理
  十步釋經在第四步「勤發問題」之後,就進行第五步驟「逐題解答」。
  解答問題的基本進路是採用歷史、文化與實義法來解釋,糅合久經試驗的釋經學原理在其中,讓解答問題比一般的歸納式查經法較為全面性。

  歷史、文化與實義法基本的意義即「實義解經」,是總括所有原則在內的「雨傘原則」,在它下面可演繹出:上文下理、歷史背景、語法結構、詞的研究、以經解經、比較經文、化解象喻與邏輯推理等八個解經原則。這八個原則大概可以包括了所有能用的原則在內。

  不少釋經學的參考書對以上的八個原則都有說明,而在拙著《十步釋經法》中亦用一章概述說明這八個原則(該書第十一章)。這些原則都是前人用經驗行過的路,因此我們不須重新去製作。

  在同一個問題中,有時可能要動用兩三個解經原則去解答,有時甚至會更多。然而,有些原則亦可能完全派不上用場。因此,解經者必須認定解經原則只是工具,在需要時才用得着,在不需要時可以讓它留在工具箱內。

現試以馬可福音十六章1-8節為例,看如何運用以上久經試驗的解經原理去回答問題。經文如下:
1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2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裏,3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4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5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着白袍,就甚驚恐。6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裏。請看安放他的地方。7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8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裏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

勤發問題
1. 「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這句話表明甚麼?
2. 「那石頭原來很大」,大到甚麼程度呢?
3. 這幾個婦女既然知道墓門有大石頭封住,為甚麼仍要帶香膏去膏耶穌?
4. 那少年人是誰?
5. 為甚麼婦女們看見那少年人會那麼驚恐?
6. 那少年人的第一個信息(6節)十分簡單,有甚麼重要性呢?
7. 那少年人的第二個信息(7節)是甚麼?又有何重要性?
8. 「他的門徒」不是已經包括彼得在內嗎?主的使者為甚麼要加上「和彼得」(7節上)?
9. 「和彼得」這三個字的意義有沒有別的經文作印證?
10. 「你們……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這句話只出現在馬可福音,有甚麼重要的意義在其中?
11. 主耶穌曾吩咐門徒要到加利利見面,經文記載在哪裏?又有甚麼重要性?

逐題解答
1. 「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這句話表明甚麼?
  第1節記述往墳墓要見耶穌的婦女共有三人: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從觀察所得,這是一個問題句,是她們彼此對問的問題。其實,抺大拉的馬利亞和另外的馬利亞早已看見這石頭封住墓門(參太二十七60-61),因此這問題一直在她們心中,是要膏抺耶穌的一大難題。(比較經文)
  比較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7-61節:「……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就是他鑿在磐石裏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裏,對着墳墓坐着。」
2. 「那石頭原來很大」,大到甚麼程度呢?
  根據歷史記載,猶太人的墳墓不用棺木埋在土裏,而是在山邊鑿出墓穴,它的體積可大可小,大的可以安葬一家人。在墓穴外用大石頭擋住,目的是不讓賊人進去偷竊。這石頭是一塊圓石,如同大輪胎一般,要好幾個大漢才能將它移動。(歷史背景)
3. 這幾個婦女既然知道墓門有大石頭封住,為甚麼仍要帶香膏去膏耶穌?
  相信她們在星期五晚上在墓前坐了一會兒之後(太二十七61),就回家去預備香膏,「在安息日,便遵着誡命安息了」(路廿三56)。好不容易等到「過了安息日」(可十六1),即「七日的第一日」(2節),急不及待地在「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參太二十八1:黎明的時候),用最快的速度來到墓前。(比較經文)
  人真是矛盾,明知道大石頭擋在墳前,根本是沒有機會可以膏耶穌的,但還存着一絲希望,或是盡上一點人能盡的責任吧。(邏輯推理)
4. 那少年人是誰?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節說他是主的使者。(比較經文)
5. 為甚麼婦女們看見那少年人會那麼驚恐?
  從觀察經文所得,可見這些婦女自從看見少年人之後,就「驚恐」(5、6節)、「發抖」(8節上)、「害怕」(8節下),是重複用語。
  他們驚恐的原因,相信是因為看見這少年人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太二十八3)。(以經解經)
6. 那少年人的第一個信息(6節)十分簡單,有甚麼重要性呢?
  少年人宣告說耶穌不在墳墓裏,已經復活了,並且要婦女們看安放祂的地方,可以驗證他所說的話的真確性。
7. 那少年人的第二個信息(7節)是甚麼?又有何重要性?
  第二個信息是要將主復活的消息告訴主的門徒,讓他們也知道耶穌已經復活了。
8. 「他的門徒」不是已經包括彼得在內嗎?主的使者為甚麼要加上「和彼得」(7節上)?
  有人認為,這幾個字的出現乃因為彼得是十二門徒之首,故此特別提述他。若是這樣,這句話的次序應為「告訴彼得和他的門徒」才對。但這句話卻把「彼得」名字放在後面,相信有別的用意,表明他在主耶穌心目中仍是門徒中的一位。(邏輯推理)
  從邏輯推理,可以推斷「和彼得」三個字可包含下面的意義:
  a. 主惦念彼得:這三個字對外人來説可能沒有甚麼特別,但聽在彼得的耳中卻是美妙的音樂,語意充滿體恤與溫暖,是慈母關切浪子要他回頭的一句話。
  b. 主接納彼得:在彼得三次不認主之後,主耶穌藉着祂的使者口中說出「和彼得」,表明主耶穌接納彼得仍是門徒,沒有因他三次不認主而撇棄他。
  c. 主宣赦彼得:主耶穌俯就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其實,祂已經赦免彼得,但彼得卻不知道,因此特別提述他的名,譲他知道他是蒙赦免的人。這三個字對彼得來說,是耶穌送給他的一份大禮物,使彼得重拾信心,捲土重來。
9. 「和彼得」這三個字的意義有沒有別的經文作印證?
  「和彼得」相信是路加福音廿二章61節「主轉過身來看彼得」的一個跟進行動。主知道彼得現時的心情是在悔恨不已,正在懷疑自己是否仍有資格作主的門徒。
  「和彼得」這三個字是彼得恢復作主門徒的起點。這句話表明主信任他,正應驗路加福音廿二章31-32節所述主耶穌預言彼得要回頭。這兩句話遥遥呼應,一前一後。主在彼得失敗之先早已預言他要回頭,並「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廿二32)。但主耶穌恐怕彼得聽得不清楚,故此在他失敗後再加上「和彼得」一語。(以經解經)
10. 「你們……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這句話只出現在馬可福音,有甚麼重要的意義在其中?
  多數聖經學者認為馬可福音是由彼得口述,馬可記錄成書。若是這樣,「你們……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這句話只出現在馬可福音,就表明它對彼得的重要性。彼得後來口述耶穌的一生時,仍然清晰地記着「和彼得」這三個字,絲毫沒有錯過。(邏輯推理)
11. 主耶穌曾吩咐門徒要到加利利見面,經文記載在哪裏?又有甚麼重要性?
  主耶穌在以前曾告訴門徒,祂復活以後,要在祂的門徒以先往加利利去(可十四28)。(上文下理)祂要他們到加利利,是要向他們宣告大使命,要他們到萬民中去傳福音(太二十八16-20)。(以經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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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三)
http://www.sagos.org/2010-12-08-19-26-36.html?directory=4

三. 在研經過程中要找出經文的主題

十步釋經法的另一大特色是:在研經過程中要找出經文的主題。經文的主題是甚麼呢?它是用一句話將經文歷史性的意義歸納起來,好像一棵樹的樹幹,維繫著所有樹枝與樹葉的核心部分。 不少時候,研經者會有意或無意地忽略掌握經文樹幹的意思,只去找一些枝葉甚至是樹皮的問題來討論。雖然這些問題有時候甚具趣味性,然而,講道者或查經者不能捨本逐末,將大部分的力量花在次要的枝節上。

  另一種常見的現象是:研經者常從網上或書本中找出一些相關的問題,湊合在一起,就用來帶領小組查經。這種做法基本上是鼓勵人參與討論,讓人有話可說,就算是達到目的了。至於所討論的是否在經文範圍內,是否切合經文的意思或找到經文的主題,都不在所關切的範圍內。若是每次研經或講道,都與經文的主題擦邊而過,那是十分可惜的事。而且,這樣做根本是人意的講解與應用,並非講解神話語的心意。

  例如講解約拿書第四章,有人認為主題是:「不要像約拿一樣隨意動怒,因為神是不輕易發怒的神。」雖然約拿動怒與神不輕易發怒都從經文中可以找到,但它們絕對不是經文樹幹的意思,至多是樹枝而已。這章經文的主題可從兩個角度去看:先是神要約拿放下自我,然後神用不同的方法讓他體貼神憐愛普世的心腸。因此主題可以歸納為:「約拿必須放下自我,才能體會神憐愛普世的心腸。」

  另外,有人在講解亞伯拉罕獻以撒事件(創二十二1-19)時,認為經文其中的一個主題是:「弟兄們在作重大決定時,可以不必與太太商量。」然而,經文沒有記述亞伯拉罕在出發到摩利亞地之先,曾否與撒拉商量。可能有,亦可能沒有,但不能說一定沒有。將主題建基在經文緘默之處,十分危險。

  現以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的經文為例,說明如何在研經過程中找出經文的主題。在找出經文的主題之先,要歸納總意。經文其中一個重點是:婦女們前來墓前找耶穌,並非因為她們相信耶穌會復活,從她們帶香膏想要膏耶穌的身體,可見她們心中所惦記的仍是死去的主。

  另一個重點當然是天使向婦女們宣告耶穌復活的信息,這是整個事件的轉捩點。天使要婦女們回去告訴門徒「和彼得」。「和彼得」這短語值得強調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一方面它帶著重複強調「彼得」的趣味性,另一方面,它與重新託付門徒有重大的關係。曾三次不認主的彼得恢復作門徒,早已在他自己所能知道之先。

  婦女們聽見復活的信息後,她們的第一反應是「逃跑」,而且「發抖又驚奇」,不敢將信息告訴別人,因為她們「害怕」(可十六8)。所強調的似乎比較負面,與馬太的記述有顯著的不同。馬太雖說她們「害怕」,卻又說她們「大大地歡喜……」(太二十八8),而且後來「上前抱住祂(耶穌)的腳拜祂」(9節)。

  馬可福音十六章9節起,記述著耶穌的復活與顯現,重點都是:人們不能接受,甚至不能相信耶穌復活。有一群為耶穌之死而哀慟的人,聽見馬利亞報訉說耶穌復活了,他們的反應是「不信」(可十六9-11);另外,耶穌的兩個門徒傳遞主復活的信息,遇到的反應同樣是「不信」(可十六12-13);後來連十一個門徒都被耶穌斥責為「不信,心裏剛硬」(可十六14)。耶穌的復活應該使門徒歡喜與興奮才對,但經文的重點卻不是這樣。馬太的記述當然可以作為參考,但不能將馬太的信息加諸在馬可身上。

  那麼,經文的主題是甚麼呢?耶穌從死裏復活出人意表,讓驚訝的婦女們成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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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步釋經法的特色(四)
http://www.sagos.org/2010-12-27-16-52-00.html?directory=4

四. 將經文的主題搭橋到應用原則,然後再列出細節應用

在找出經文的主題之後,十步釋經法的另一個特色是:將經文的主題搭橋到適用於二十一世紀的應用原則,然後再列出細節應用。

  不少研經者或講道者在處理經文的應用原則時,有時會茫然若有所失。因此他們經常拿出來與人分享的,不是經文的主流意義,而是在枝節上作交代,甚至在支流的意思上大做文章,輕重倒置。當然,正如我在《十步釋經法》一書所說,若是找不到經文主要的主題,有時候用支流的意思來應用亦可,但不能每次讀經或研經都與主流的意思擦肩而過。

  經常被採用作為應用的模式的,有SPECK方法。它基本上是問五個問題,然後採用每個問題的鑰詞的英文第一個字母湊合而成:
•        有甚麼罪惡 (Sin) 需要對付
•        有甚麼應許 (Promise) 可以掌握
•        有甚麼榜樣 (Example) 值得效法
•        有甚麼命令 (Command) 必須遵行
•        有甚麼真理 (Knowledge) 定要認識

然而,採用這模式於應用的時候,會遇到一些問題,因為聖經中許多的榜樣或命令只適合於聖經的特定時空,不是給所有人效法或遵行的。例如:亞伯拉罕獻以撒,或初期教會凡物公用等,都不能一下子就借用過來,成為超越時空的原則去應用。
  因此,在十步釋經法的第七步至第九步中間,我們設計了一個神學原則應用法的模式,其中加入了兩重的甄別試驗,確保所訂定出來的原則有品質的保證。
  先是將主題經過第一重的甄別試驗,看它是否沒有受文化因素所規限?若是有,就當將它化解,才能訂定初步的應用原則。

  例一:約拿書第四章的主題,上期(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之三)已經把它敲定為:「約拿必須放下自我,才能體會神憐愛尼尼微城的心腸。」 約拿對尼尼微城有強烈的偏見,這卷書第四章的主題就是根據神對約拿的偏見而有的反應,因此有它歷史性的背景。然而,人與人之間的成見是人性的表現,加上神那願萬人得救的心懷,都應該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因此,初步的應用原則可以寫成:「神要我們放下自我的成見,去體會祂憐愛普世的心腸。」

  例二:馬可福音十六章1-8節的主題,上期(十步釋經法的特色之三)已經把它歸納為:「耶穌從死裏復活出人意表,讓驚訝的婦女們成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這段經文的文化或歷史因素,可以指向婦女們(以及其他看見耶穌復活的人)都有一些驚慌失措或疑惑不信的表現。但需要是這樣,它仍是人本能的反應,而且十分能刻畫出人性經常的軟弱。因此,若聚焦於婦女們逃跑,初步的應用原則可寫成為:「信徒當排除一切負面的心態,憑信接受復活的主所賜的力量,成為復活主的見證人。」這原則刻意將婦女們的負面心態導出,並提出用信心支取力量去作出應對。

  然後,再將初步的應用原則經過第二重的甄別試驗,看它是否與聖經整體的教導相符?聖經其他的經文印證這樣的教導嗎?若是不合乎聖經的整體教導,就必須回頭去重新找出主題。

  例一,上文已制定約拿書第四章的初步應用原則是:「神要我們放下自我的成見,去體會祂憐愛普世的心腸。」看聖經的整體的教導,可見到處都指向神愛世上的人!祂那憐愛普世的心懷與救贖的計劃不只限於以色列人,更伸延至普世的人,這項真理在聖經中清楚明確地記述。因此,約拿書第四章的初步應用原則合乎聖經整體的教導。

  例二,可十六1-8的初步應用原則是:「信徒當排除一切負面的心態,憑信接受復活的主所賜的力量,成為復活主的見證人。」這個原則當然合乎聖經整體的教導。
  我想到一個進路來應用:婦女們來到墳墓之前,她們承認耶穌已經死去,這事實深印在她們的腦海中;然而,她們在離開墳墓的時候,仍然未能接受耶穌已經復活的事實。今日不少信徒的屬靈經歷同樣是介乎兩者之間:一方面他們承認耶穌已經死去,但仍未能接受耶穌已經復活,或者只是在頭腦上接受了,卻沒有讓復活主影響他們的生活與事奉。

  這兩重的甄別試驗之後,所列出來的應用原則就較有品質的保證,亦不會有意或無意地胡亂去應用聖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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