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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税局述职评议 南京暂时不会试点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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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12月10日08:17  南京晨报

  2011年,关于税收的话题尤其多,从个税起征点上调到“月饼税”、“房产税”、“加名税”……在“两难”中工作的地税局,今年的成绩还算不错,在昨天南京市重点部门述职评议现场,面对各种关于税收的或尖锐或尴尬的问题,南京市地税局的领导们直面回答,最终,南京市地税局综合满意率达到91.25%。

  据介绍,2011年,南京市地税局梳理出数十项优惠政策,办理减免税45亿,有力促进了南京的转型发展。一年来地税局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无数家庭提供了生活保障;减免个税惠及近290万纳税人;优化服务方式,“地税直通车”成为知名服务品牌……

  关注焦 点一

  个税起征点、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税负痛苦指数

  1、个税起征点调整:

  税收少了,老百姓开心了

  主持人:有个问题,其实我想起来就纠结,不知道柏局长怎么看。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下调了,每个纳税人都很开心,我当然也很开心,柏局长您也是普通的纳税人,您也很开心,但是您还是地税局的局长,这意味着您的收入就减少了,不知道您是否开心。对于这个问题您纠结吗?

  柏鹏(南京市地税局局长):我真的不纠结,我很开心。首先我是纳税人,我少缴税,我的收入就高了,我当然开心。那么广大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父母亲钱包鼓起来了我们更开心。从内心深处来说,我们确实希望能够进一步出现一些像这样减免税收、让利于民的好的政策,力度再大一点,这样子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创新创业,富人就会多起来,富人多起来我们的税收还会少吗?

  2、年终奖多发一块钱,多缴一万的税?

  确实存在,单位可合理避税

  服务对象:您好,我想问一下目前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年终奖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段时间在媒体上包括报纸上都看到年终奖计缴个人所得税的很多种说法,甚至出现多发一块钱就要缴几千块甚至上万块钱的说法。我想了解一下目前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这一块到底有几种标准、几种档次,如何计缴?谢谢。

  王超(南京市地税局总经济师):这个问题确实是存在的。我看到所谓“多发一块钱,税款增加上万块钱”,这个在年终奖发42万和42万零1块的情况下,确实会多缴1万多,这个确实存在。年终奖的计算说条款不一定很清楚,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快春节了,有一个员工正常工资5000块钱,单位发了年终奖2.4万块钱,这个2.4万块钱不和5000块钱合并,第二个也不是用24000直接缴税,而是平摊到12个月以后,这个税率大家都比较清楚,我们举的例子里面24000元年终奖平均到12个月是2000,对应税率是10%,这个相应的税款是24000×10%减105,我们根据税收政策对于发放数额,或者平时奖金或者年终奖金的构成做适当统筹,也有单位咨询,我能不能捐出一点,保证我的收益,也是比较好的选择。

  3、“月饼税”后又有“年货税”?

  把福利纳入应税收入是公平的体现

  网友“着凉”:今年中秋节,月饼税闹得沸沸扬扬,有媒体采访地税局,你们证实月饼税不是从今年开始征收的,已经持续了多年,马上要过年了,一般单位也发了年货,这个也要收年货税吗?

  王超(南京市地税局总经济师):月饼税实际上是说单位员工发放月饼的时候也要记录到工资新增总额,中秋节、春节,应该说发点月饼年货在情理之中,尽管一盒月饼税款也增加不了几块钱,但是心里确实不舒服,这种感受我非常清楚。根据我们国家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单位给员工发的月饼年货等等食物福利在内的东西和发放现金一样都是应税收入,如果合并起来达不到3500块钱不用缴,如果超过了确实要按规定扣税。把食物福利纳入到征税范围,总体上看是比较公平的。因为有的单位发的很少或者没有,有的单位发的比较多,如果说食物福利不征税也有失公平,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但是我们在确定了一般原则下,对于像中秋、端午、春节,能不能做一些专门的区分或者特殊的考虑,怎么设计这个制度,才能合情合理又公平,对于这个问题政策有权制订部门,应该从网络、媒体、公众处了解到充足的信息,综合国情民意制度的公平合理性,以及制度的执行成本各方面来考虑作出决策,我们也期待会有好的消息传来。

  4、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

  福布斯的统计方法不切实际

  媒体观察员:前段时间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65个国家税收指数排行榜,中国以195个高分位居第二位,这个结果公布以后引起全社会热议,南京市地税局领导如何看待中国这个排名地位?另外包括刚才述职报告当中,我们南京地税工作在全国是比较先进的,这也意味着南京地税税收工作这几年增幅比较快,这是否意味着南京税收指数在中国来说是比较高的?

  柏鹏(南京市地税局局长):这的确是个热门话题,我们高度关注,不久前我们注意到人民日报已经发表了文章来回应这个问题,认为福布斯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统计方法不切合实际,是把各个税收最高税率简单相加得出的结果。

  我们新的所得税法已经出台了,我们国家规定新的所得税法有7档,从3%到45%。上个月报表出台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负45%,南京有没有缴纳?有,144个人,占到万分之零点五。(记者测算后发现,这144个人上个月至少缴税22495元)。按照上个月我们个人所得税的平均税率应该在4.8%,一个是45%,一个是4.8%,这个差距太大,所以我们说这种统计方法是不切合实际的。刚刚这位朋友提出来,通过对这件事情的热议,我们应该敏锐地发现这个话题背后有两个民意诉求,第一个诉求是大家希望增收减税,这个是直接诉求;第二个是希望这个税收取之于民,更好地用之于民。大家对保障体制、税收福利这一块,有大病保障、养老保险,能不能标准更高一点,投入更大一点,作为政府部门应该高度关注民意诉求。我们会一步一步来做,只要我们做到位,老百姓幸福感满意度就会增加。

  刚才提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调到3500元,南京290万纳税人中,81%的不用再缴个税,还有17%的人减少缴纳,我们计算一下明年预计少收30个亿。

  关注焦 点二

  房产税,车船税

  1、“加名税”风波

  8月31日国家出台政策后不再征收

  媒体观察员:婚姻法司法解释了出台以后,有的夫妻要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南京地税说要收加名税,还没来得及征收,国家就说可以不收,请问地税局领导当时想率先征税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唐跃(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征收加名税,从目前我国颁布的税法当中没有加名税这个税种,这个实际上是婚前财产的享有权做出调整,因此调整而引发的房产权属的变更,南京为什么没有征收,应该说婚姻法司法解释2颁布以后,南京地方税务局作为征收和服务的履行者,在工作上做了三个方面安排,第一在第一时间就相对的税收政策向社会作出解读,希望通过这个解读帮助大家准确地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从而作出对自己财产处置的安排。第二是我们市委经过思量之后仍希望提出变更申请纳税人的申请。第三是及时向上级反映民情和民意提出我们的政策建议。在媒体和社会高度关注下,8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文件明确免税政策,使这件事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南京在文件出台以后就没有征收,受理了十几件,但是因为中间有受理时间,我们也没有收了。

  2、房产税收不收,怎么收?

  南京暂时不会试点房产税!

  网友“神仙姐姐”:今天有一个消息,国家要扩大房产税的试点范围,房产税的任务不是增加财政收入,而是为了调解经济生活,请问南京在这方面有没有新的政策,南京房产税什么时候可以出台?

  左明(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第二个问题我来回答,关于房产税的问题。关于南京是否试点这个问题上,我们会按照国家统一计划,统一步骤稳妥推进,目前南京没有试点征收房产税的计划,谢谢。

  3、车船税要改革?

  小排量汽车税负减少,大排量税收增加

  记者:国务院通过了一个车船税的草案,明年1月1日可能要实施,实施以后对有车一族的影响有多大,会增加哪些负担?

  王超(南京市地税局总经济师):关于车船税问题,这个影响对于普通有私家车的老百姓来说,税负变化上可能有增也可能有减,原来是按辆增加,江苏的小轿车是360元,按照新的征收法为按排气量征收,1.6到2.0还是360元,1.6以下有所调整,目前我们省级正在研究制订的过程当中,近期会公布,建议广大纳税人尽可能买小排量的汽车,既减轻税负同时也为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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