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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源济

[文学欣赏] 九把刀:《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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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9: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20

  升大学前的夏天,我上了成功岭,受偷鸡摸狗的军事训练一个月。

  在成功岭我收到了我两个线民叶恩瑄与沈姐姐的来信,告诉我沈佳仪听到我的告白后,似乎是蛮开心的。这消息大大鼓舞了我。

  在汗臭味四溢的军队里,我理所当然写了上万字的信给沈佳仪,每一封信的最后都强调同一件事:上了大学,在选择其他男孩之前,多看我几眼。我很好,错过了就不会再遇到的那种好。希望她知道。

  站在大通铺门口当卫兵,百般寂寥的我,又为沈佳仪写下了一首歌。

  “果然,到了大学才是决胜负的开始。”我苦笑,反复记诵著旋律。

  晃著三分平头下成功岭,带著一大叠沈佳仪的回信,我来到于新竹的交大。沈佳仪则进了国立台北师范学院,準备以后当国小老师。

  台北与新竹的距离不算远,但怎么说都是个障碍。

  说说我情敌们座落的位置吧。

  很喜欢沈佳仪的诗人谢孟学考上北医牙医系,距离沈佳仪最近,如果常约会的话难保不会将我击沈。爱搞笑的廖英宏、大而化之的杨泽于、低调行事的杜信贤,则不约而同考上台中的逢甲大学。劲敌阿和也考到台中的学校,驻守东海大学企管系。

  不是情敌的部分,跟我同一天生的李丰民也念了逢甲,赖彦翔读了辅大,许博淳则因为太常打手枪考不好,跟曹国胜一起到重考班窝了一年。

  进入了大学,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在那名为大学的新世界里,没有人逼著我念书,也不存在太明确的念书目的(当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种目的不需要靠念书就可以达成吧!),我就这么开始了鬆散悠闲的大学步调。

  我跟室友加入了“对方辩友来、对方辩友去”的辩论社,想训练自己的思考速度跟精緻度,却只在新生杯里拿下第三名。后来因为特殊原因,我养成了常常在辩论社社窝睡觉的怪习惯。

  大一我还没有机车代步,几乎在图书馆里度过我没有课的寂寥时光。我在图书馆里不断借阅电影录影带,在小小的格子桌上呆呆看完包罗万象的电影,尤其是日本人拍的一堆主题混乱的烂片,我都恍恍惚惚看个干净。

  比起彰化文化中心小不拉机的藏书,交大图书馆架上的书目类型,也让我大吃一惊,越是胡说八道的东西我越爱看,什么青海无上师的布道内容、中国刑罚大观、倪匡的劳改日誌、外星人强姦母牛,我全部照单硬食。

  大一一整年我显然累积了丰沛的、可供小说创作的杂学基础。

  而我跟沈佳仪,也开始在宿舍通电话。

  “真的有想我吗?”

  “想,超想的。”

  “那你什么时候回彰化?我们一起去看周淑真老师。”

  “就这个礼拜?”

  “到时候你来火车站载我啰?”

  “那有什么问题。”

  是的,就是这么暧昧。即使没有办法更进一步,我也乐在其中。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回应。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胶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但我的王牌线人,显然有另外的想法。

  “暧昧很棒,但你最好别让这种情况拖太久。”叶恩瑄在电话里建议我。

  “为什么?我觉得现在挺不错的啊。我觉得沈佳仪绝对是喜欢我的,只是成分多少的问题。”我在宿舍用室友的电脑写程式C语言,一边讲电话。

  “你怎么可能保证沈佳仪在大学里不会遇到更好的人?总是有会送宵夜的学长,谈吐很好的资优生同学,跟你一样才华洋溢的社团朋友啊!如果沈佳仪被其中一个追走了怎么办,到时候你可不要跟我哭。”

  混帐,我都尽量不去想这种事了,你还提醒我!

  “也许会有比我更好的人,比我更适合她的人,但……我不会输的。”我别扭地说,看著萤幕上充满bug的程式码。

  “怎么说?”

  “我很特别。”我想。

  应该是吧……不然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更好的回答。

  “柯景腾,我真是会被你气死!”叶恩瑄骂道。

  “哈哈,反正我想等沈佳仪多喜欢我一点,我再正式问她要不要跟我在一起吧。现在问,万一被拒绝了,我会很想死。”我移动滑鼠,忍不住叹气,“你如果真想帮忙,就想办法製造个漂亮的机会给我吧!”

  我真是,太胆小了。我的自信在绝不能输的爱情面前,根本一无是处。

  这分不适合黏在我身上的胆小,也有大半来自我另一个首席线民沈姐姐,某封信里的一句话:“如果你跟沈佳仪一样高的话,我想你已经追到我妹妹了吧。”

  差了三公分,我可得比别人努力个三倍,才能填补其中的差距吧。

  慢慢填,不急不急……我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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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9: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21

  最近我同时写两个故事与两个电影剧本大纲,等待国防部征召我去当兵的那张纸。每个月轮到“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与手指键盘共舞时,就是我最期待的时刻。

  每一段爱情都是人生,而我靠著不断不断回忆的勤劳功夫,将这些遥远的记忆重新整理,敲打成文字,彷佛在青涩的过往里又活过了一次。

  上星期整理旧家,妈从神秘的黑洞里拖出两只箱子,交给了我。

  箱子一大一小。大箱子里装的是那些沈佳仪与李小华写给我的信,以及一些诸如证严法师静思语这样的小礼物。

  信件一迭迭,发出不让人讨厌的老气味,真庆倖我曾经活在那个“电子信件连影子都还没看到”的年代。用比一个字、一句话在信纸上构筑的世界,配上小猫小狗的点缀插画,没有千篇一律的生冷新细明体,没有俯拾即是的表情符号,拙劣的信纸所拥有的意义更饱满,一切都像是小心翼翼端出来的精品。

  但我还来不及细细回味,就被小箱子里许多乱七八糟分类的照片给吸引住。

  照片里的大家穿著打扮都很白痴,靠在沈佳仪旁装模作样的表情教我忍俊不已。我很懒惰,这些老照片我看是永远无法扫描成数位备档了,但真该找些时间,一股脑将这些照片摊在桌子上让大家瞧瞧当年的蠢样,看看能不能再烧点青春,劈哩啪啦回锅一下。

  正在星巴克敲打笔记型电脑,写下这段文字,消磨与出版社晚餐之间的空档。悄悄入了初冬,咖啡店里每个人都套上薄薄的外套,窗户外面的情人们也开始将手放进同一个口袋,共用一双手套。

  就跟那个时候一样。

  秋天走了,寒意还未结成一片冬。

  某天在交大的夜哩,我的好线人叶恩瑄捎来了一个机会。

  “我们嘉义农专下个礼拜校庆,我们班上有个摊位卖东西吃,你跟佳仪都来吧,我同学会开车,园游会结束后我叫他们载我们出去玩!”叶恩瑄在电话那头。

  “一群人喔,这样算是约会吗?”我犹疑。

  “喂,难道你敢一个人约沈佳仪出来吗?”叶恩瑄大声说道。

  “是不敢。那我们要开车去哪里玩?”我搔搔头。是真的很难想像我跟沈佳仪两个人一起出去玩的情形,我怕尴尬,尴尬会毁了我。

  “来嘉义,当然是去阿里山看日出啊!”叶恩瑄自信满满地说道:“我都计画好了,我们晚上不要睡觉来熬夜,去看二轮电影,看完以后就直接开车上阿里山,做小火车到山顶。”

  听起来还真不错。

  “那,如果我告白的话,会有多少机会?”我忍不住问。

  “沈佳仪不是已经知道你喜欢她了吗?”叶恩瑄语气讶异:“如果现在沈佳仪还不知道你喜欢她,那才真的不可思议咧!”

  “喔……那我修正一下告白的定义,如果那天我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女朋友的话,胜率有没有破九成?”我坐在地上,翻看手上的行事历。

  “吼!这种是不要问我啦,会不会成功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啊!”叶恩瑄没好气道。

  “好吧,那我自己看著办。对了,妳……你该不会两头报信吧?”

  “什么意思?”

  “妳该不会跟沈佳仪说,我可能会趁机跟她告白吧?”我小心翼翼打探。

  “谁跟你一样小人啊!”叶恩瑄哼哼,挂上电话。

  “……”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就不会在有下一次的告白了”。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仅有一次机会。因为仅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认真说起我最喜欢的告白方式,莫过于人海战术下的种种变化,简单说就是哗众取宠。但嘉义不是我的地盘,找不到伙伴製造人海,也翻不到熟悉的地理资源可以利用。阿里山不是八卦山,跟我一点都不熟。

  “那么就见机行事吧?”我苦恼。

  一周后,我跟沈佳仪一大清早就约在彰化火车站门口,买了早餐,搭上前往嘉义的自强号。

  仔细想想,这还是我跟沈佳仪除了晚上再学校念书之外,第一次两人独处,弄得我异常紧张,没有办法像平常一样跟沈佳仪畅所欲言,只好乱打哈哈。而沈佳仪显然也有些不知所措,尽捡些不知所谓的事情跟我说。

  “妳看起来很想睡觉耶。”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

  “想吃我手中的肉包,就得苦苦哀求我。”

  “才不要,我已经吃饱了。”

  诸如此类的对话,让我忍不住开始深思今天的嘉义之旅会有多悲惨。如果嘉义之行彻底毁掉,说不定我会反省自己究竟“适不适合”跟沈佳仪谈恋爱,还是只是适合当个朋友这类很孬种、却很实际的相处问题。

  忘了我们这两个笨蛋是谁先睡著的,到了嘉义下了火车,两个人都是一副大梦初醒的蠢样。

  等在火车站的叶恩瑄看到我们这个样子,都忍不住摇摇头,心里大概很鄙视我平白浪费再火车站小约会谈心的机会吧。

  到了嘉义农专的校庆园游会,我跟沈佳仪还是没能进入平日自在的相处气氛,两个人慢慢绕著每个摊位,有一搭没一搭研究起各家小吃。

  随著话题迟迟无法突破瓶颈,我越来越紧张,脑子里的不良物质逐渐淤积沉淀,终于错乱了我平时的思考。

  要爆了。

  “沈佳仪,妳对我喜欢妳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我打开嘴巴,让这句笨话自动冲出来。

  “……”沈佳仪停下脚步,有些吃惊地看著我。

  “任何感觉?”我笑笑,有些无法分辨的脸上的表情长什么样。

  “我的天,你到底想说什么?”沈佳仪露出古怪的表情。

  “不是我想说什么,而是想听妳说点什么。”我故作轻鬆。

  沈佳仪脸上挂著意义不明的笑容,开始深思不说话,似乎无法一时半刻回答我的问题。

  站在霜淇淋摊贩前,我买了两支甜筒,一只递给沈佳仪。我心中暗暗发誓,下次两个人逛街买甜筒的时候,一定只买一只。

  “我怕你喜欢的那个我,不是真正的我。”沈佳仪幽幽说道,吃著甜筒。

  “什么意思?”我失笑。这是从漫画里抄出来的烂台词么?

  “柯景腾,你真的喜欢我吗?”沈佳仪坐在花圃旁,我也坐下。

  “喜欢啊,很喜欢啊。”我故意说的大大方方毫无置碍,免得话一慢,胸口的气就馁了。浑然不知,我手中的甜筒融化得都快滴下了。

  “我总觉得你把我想得太好了,我根本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喜欢我,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沈佳仪还有些腼腆。

  真是……再说些什么啊?

  “啊?”我歪著头。

  “我也有你不知道的一面啊,我在家里也会很邋遢,有时也会有起床气,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小事就跟妹妹吵。我就是很……很普通啊!”沈佳仪越说越认真,我则越听越不知所云。

  “乱七八糟的,是看太多证严法师静思语的副作用么?”我皱眉。

  沈佳仪噗嗤笑了出来。

  “真的,你仔细想想,你喜欢我吗?”沈佳仪吃著甜筒。

  “喜欢啊。”我大声说道。

  “你很幼稚耶,根本没有仔细想,来,仔细想。想想再说。”沈佳仪用眼神敲了我的头。

  我只好象征性了沉默了一会,但我的脑子里根本没有花精神再转这个不需思考的问题。我本能地想著:沈佳仪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花圃旁,沈佳仪专注地吃著甜筒,我则越想越恐怖,开始后悔为什么要在很尴尬的时候迸出这个更令人尴尬的话题,导致自己无法收尾。

  此时,叶恩瑄气呼呼跑了过来,看见我们坐在花圃旁吃甜筒,好没气地双手插腰,摇摇头。

  “好啦好啦,我们园游会小小的其实很无聊,你在沈佳仪出去走走啦,记得在晚饭时间前回来就好!”叶恩瑄眨眨眼,递上一串车钥匙。

  救星,妳来真是太有义气了。

  我当然接过钥匙,几分钟后我就载著沈佳仪一路往嘉义农专的山下滑冲。

  “别骑太快。”沈佳仪在我耳边说,双手抓著车后杆。

  “怕的话,就抱住我啊。”我开玩笑。一个期待发生的玩笑。

  视线是一种很奇异的东西。

  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刚开始认识彼此,就选择喝下午茶、或好整以暇吃顿晚饭,常常会大眼瞪小眼,反而是不擅长语言的男女错误的约会策略。想想,彼此的眼睛必须摆在对方脸上的话,若没有足够的交谈内容支撑彼此的视线,就很容易陷入尴尬的境地,“相对无言=惨绝人寰”

  所以陌生的男女要约会,选择看电影是很理智的作法,因为看电影的正常视线,可是要放在遥远的大萤幕上,不用看对方,也不用多说一个字(完全沉默也是种格调),衣切都很自然,不须承受额外的压力。

  而男生载女生骑车,在视线的投注上也有减缓压力的奇效。在弯弯曲曲的山径上,迎著让人不得不清醒的凉风,我俩有说有笑,刚刚的莫名尴尬不知不觉随著初冬的凉风冻结在后头。

  然后是一阵让人温暖的沉默。

  山风吹拂鱼鳞般的金色阳光,引擎声碰碰击打无语的节奏。

  我只是静静地骑著车,感觉沈佳仪此时此刻只与我在一起的奇妙滋味,希望沈佳仪也有“此时此刻”的记忆感,收进名为“柯景腾”的抽屉里。

  “喂。”

  “?”

  “我喜欢妳。”

  “我知道啊。”

  “真的。”

  “好啦。”

  “超级喜欢的。”

  “可以了!你不要那么幼稚!”

  山风哩,我牢牢看著后照镜里,沈佳仪羞赧的神情,看的快出了神。

  真希望我们之间的一切,最后能有个无悔的结果。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园游会结束,在嘉义市区嗑了地道的火鸡肉饭,又熬过了两部不知所云的二轮电影,我们一行人终于踏上朝拜日出的旅途。

  车子绕过拐来拐去到吐翻天的山路,加上一路猛打呵欠,我们好不容易来到阿里山的火车站,据上传说中很有古怀情调的小火车。

  接近破晓的蓝色温度,将整座山冻的连树叶都在发抖。小火车在黑夜里哆嗦不已,挨著冰冷的铁轨,摇摇晃晃地像条胖大虫。

  双颊红通通的沈佳仪坐在我对面,冷得直发颤,不断朝手掌呼热气。好可爱。

  善于製造机会的叶恩瑄对我眨眨眼,丢了一对毛茸茸手套给我们。

  “一只给佳仪,一只给你,你们吼,真的很欠常识喔。”叶恩瑄哼哼。

  于是对半。

  我的右手戴上手套,沈佳仪的左受戴上手套,两个人默契地不表示什么,生怕一旦开玩笑解除共用手套的尴尬的同时,隐藏的幸福羞涩也会一并消失。

  我乖乖闭嘴,也不去逗沈佳仪说话。

  火车停。

  我们跟随满火车的游人鱼贯下车,走道观赏日出的大广场。

  那天云海很厚,厚到足以藏匿一百台外星人飞碟。天空由黑转为混沌的墨蓝。

  我们一夜未眠的困顿在冰冷的风中全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期待看见太阳从云海中破升而起的兴奋。

  沈佳仪笑嘻嘻地看著我,跟我打赌等一下有没有足够的幸运可以看见日出,我不置可否,还沈溺在两人共用一对手套的小小幸福里。

  十几台相机与三角架立在广场中央,不约而同对準云海,四周都是嘻嘻哈哈的情侣喧闹,行著粉红色的光合作用。

  “挪,慢慢等吧,看样子还要一阵。”我递过小摊贩买来的热豆浆。

  “谢谢。”沈佳仪捧著热豆浆,珍惜似地吹气。

  我心中暗暗发誓。如果等一下太阳破升而出,万丈金黄穿过云海的瞬间,我就把握时间牵起沈佳仪的手,进行第二阶段的“告白”—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胜或负。全部或归零。一百分的天堂人生或负一百分的地狱生活。

  一个深呼吸中决定,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个,山上的空气很稀薄。”我看看正吃著肉包子的叶恩瑄。

  “嘿呀。”叶恩瑄。

  “氧气很少,算是稀有资源了。”我凝视著叶恩瑄的眼睛。

  “什么稀有资源,你要说什么啦?”叶恩瑄皱眉。

  “我刚刚发现,这里的氧气只够两个人呼吸。两个人刚刚好。”我压低声音。

  “……”

  叶恩瑄吐吐舌头,捧著吃到一半的肉包子光速逃开,远远地看著我奸笑。我感激地朝她比了个含蓄的发冻中指。

  就这样,沈佳仪与我站在广场中央,分享独属两人的稀薄氧气。天空的颜色变得诡异难辨,似乎已到了破晓前夕的暧昧时分。但深墨沓滞的天色越来越淡,却不见石破天惊的日出。

  “今天好像看不到日出了呢。”路人甲哀怨。

  “怎么可能,阿里山的云海日出最有名了啊!”路人乙叹气,放下相机。

  没有日出?今天没有日出?

  没有日出要怎么表白心迹?我的心脏跟著迟迟不到的太阳埋在厚厚的云海底,沈佳仪的脸色也露出好可惜的信号,转过头看著我,叹了一口气,不说话。

  我好不容易积聚的勇气,在那一瞬间完全溃散。

  罢了……罢了……我叹气。

  几个小时后,我跟沈佳仪撑著无精打采的身体搭著北上的火车,离开了命运大魔王击败我的嘉义。沈佳仪要回台北,我则要回新竹交大,两个人的座位居然差了很多节车厢,连聊天都不能,我只能独自看著窗外打呵欠,在玻璃上的雾气写字。

  孤孤单单的火车上,我恨恨不已,发誓下次不再倚靠随时会背叛我的自然景象决定告白的时机。

  我要自己来。我要再跟我很要好的八卦山上骑著摩托车,跟坐在后座的沈佳仪大声告白……我要用吼的,用吼的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吼到连命运大魔王都会被我的气势震到魂飞魄散。

  我不能再因为一个意义不明的叹气,就提前将自己三振出局。

  越想越气,我简直想把太阳火火掐死。

  “喂,今天虽然没看到日出,但还是蛮高兴的啦。”

  我抬起头,沈佳仪站在我面前,揉著睡眼惺忪的兔宝宝眼睛。

  沈佳仪腼腆笑著,看著正在写纸条给她的我。

  “不要写了,陪我说话。”

  “……好吧,我有什么办法?”

  “喂!”

  从嘉义回新竹后,我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沈佳仪在火车上找我说话的模样。她不过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几节车厢找我说话,如此而已。但对一个很喜欢她的男孩子来说,其中代表一丝丝心意都值得探讨。

  过年时许博淳重考班放假回彰化,我们一起吃火锅,我迫不及待跟他报告我最新的进度,其中当然包括重要的嘉义往返之行。

  “柯景腾,沈佳仪在嘉义农专说的可能没错。”许博淳烫著猪肉片。

  “小三?”

  “你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沈佳仪。”许博淳装出一副高深莫测。

  “他妈的你发什么病?我追沈佳仪有多用力,恐怕是你看最多吧!”我嗤之以鼻,烫著薄猪肉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你喜欢的,不是你眼中的沈佳仪,也不是沈佳仪自认真正的自己。”许博淳嘿嘿嘿。

  “那是什么?难道你要说,我喜欢的其实只是他妈的‘喜欢沈佳仪的感觉’?”我瞪著他。

  “难道没有可能?你喜欢沈佳仪的时候,一直都很有精神啊。承认吧。承认也没什么啊,也没有比较不好。”许博淳哈哈笑道。

  “我喜欢沈佳仪,也喜欢我自己,所以当然也喜欢喜欢著沈佳仪时候的我自己。”我捞起猪肉片大口嚼著,说道:“喜欢对的人的时候,我身上可是会发光的耶,谁不喜欢因为喜欢的人发光的感觉?”

  是啊,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连续发著八年的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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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22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告白的最好时机”这种东西?

  喜欢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真的很重要吗?

  我们看了太多好莱乌电影,看过太多日剧,看过太多言情小说与少女漫画等,这些东西再再教育我们,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设计,一定要让对方眼睛为之一亮(最好还能够再荡气回肠中带点淡淡的泪光),不然就辜负了“爱情”两个字之所以发生在妳我之间、而不是其他人的独特意义!

  受过长期精良的训练,我们知道告白的时机可以有很多可能。

  例如在课堂上朗颂国文课文时突然若无其事地说出“沈佳仪我好喜欢妳,请妳当我的女朋友吧”这样的怪句子,或是在扫地时间一起倒垃圾时不经意将喜欢脱口而出,或是在朝会时操场上唱国歌时吼出喜欢妳……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爱情,意味著至少有一百种喜欢人的方式,既然如此,告白的时机也就真的是千奇百怪。

  但,吊诡的问题来了……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那么男孩在什么时机告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即使告白的方式五花八门,看起来很有怦怦响动的生命力,但如果告白的对方,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交往”,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衣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即使男孩一边打呵欠一边告白,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剩下失败的一成机率,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呵欠告白的瞬间,歼灭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仅仅是表像,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再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惜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物件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能够拥有最好的心情,好记忆相本里留存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製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

  多么诚意的心意。

  回到故事。

  错过了我心中理想的告白时机,整个大一,就在继续与沈佳仪维持好友关系的模棱两可中度过。

  在那个根本没有手机的年代,我在宿舍公共电话前长长的队伍里,拿著电话卡度过好快乐的夜晚。

  抽屉里沈佳仪的信件越来越厚。

  为了缩短我跟沈佳仪的致命三公分,我时不时就往隔壁清大的游泳池跑。

  为沈佳仪哼哼写写的歌,已经可以出一张精选辑了。

  在这段期间,我与这群同样喜欢沈佳仪的死党们,在泳池里度过一个充满氯气味道的夏天,晒足热腾腾的阳光。此时大家一个个都知道了我对沈佳仪的喜欢都很骇异我的心机与布局,更被我以强大友情为后盾的爱情实力给震慑住,纷纷打退堂鼓。

  “所以,就只剩下我孤军奋战啰!”我笑笑,在泳池旁吃著热狗。

  “柯景腾,我恨你!”廖英宏咬牙,跳水。

  水花四溅中,许博淳重考上了淡江资工。

  而我,办了九刀杯自由格斗赛。

  九杯刀,自然是起名自我的绰号九把刀了。

  是的,当了小说家后,每次遇到采访都会碰上一模一样问题:“为什么你的笔名叫九把刀”,对我的骚扰已到黯然消魂的地步。

  在此回答个痛快。

  九把刀是我大学的绰号。为什么九把刀是绰号,肇因于我写了一手很无厘头的歌,歌词极短:“九把刀,把他磨一磨,它就会……亮晶晶!亮晶晶!”别问我在写三小,大家下意识都联想到我,在那一瞬间我的绰号就这么拍板定案。之后谏选笔名时我根本没有细想,九把刀便九把刀。

  为什么要办什么鬼格斗赛?

  我很热血,喜欢看格斗漫画,《刃丸》、《第一神拳》、《斗鸡》、《功夫旋风儿》、《铁拳小子》、《柔道部物语》都是我的最爱;我国小国中时也很爱找人打架,到了大学甚至还买了副拳击手套在寝室,对著墙壁就是一阵自Hight式、装模作样的殴打。

  但我很疑惑,交通大学明明就是个近乎男校的鬼地方,为什么我所看到的同学都是一副好学生的金丝眼镜仔模样,没有杀气腾腾的男儿精神呢?难道漫画《魁!男塾》都是骗人的吗?

  经过我在三深思后,我决定办一场打架比赛,来帮助积弱不振的交大壮阳一下。

  “打架比赛?拜託,九把刀,根本没有人会理你的好不好。”室友孝纶举著哑铃,不屑道。孝纶是个肌肉训练狂。

  “怎么可能,打架比赛耶!超屌的,免费提供想要打架、却找不到人揍的优秀青年街头格斗,靠!怎么可能会没搞头?就算是收报名费也很合理!”我大呼,拿出全开墙报纸摊在床上,準备画海报。

  “打架比赛听起来很low耶,改成自由格斗赛会不会好一点?学校就算知道了也比较好搪塞过去。”室友建汉善于行销,立刻提供像样的建议。

  “就这么办。”我从善如流。

  “还有呀,一定要采取现场报名,我猜一定会有人只是报好玩的,可是现场没有到的话,对决名单就要重新安排了,很麻烦”建汉提醒我。

  果然有道理,我只有猛点头的份。

  “建汉你跟九把刀发什么神经,根本不会有人鸟这种烂比赛好不好!”孝纶依旧嗤之以鼻,枉费他平常老是想找我干友谊架。

  “奖品是什么才是关键,只要有好的奖品就会吸引人来参加。”室友王义智随口说,一边遥控滑鼠从网路的芳邻里抓爱情动作片。

  靠,我穷死了,哪来的奖品!

  “最强。”王义智不解?

  “‘最强’这个字,就像男子汉最好的奖品。”我满意地握紧麦克比。

  于是好大喜功的我,将这场打架比赛取作“九刀杯自由格斗赛”,并将几张海报贴在宿舍公布与寝室门口,时间就订在期中考刚刚好结束的当晚,地点是大剌剌的管理科系系管地下室!

  毫不意外的,这场怪异的打架比赛很快就引起了广大的嘘声。同学们一致认为是爱搞怪的我又在唬烂了,在学校殿堂,科学园区的重镇交通大学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比赛出现。

  然而大家越不采信,我的心意就越是认真,非常逞强地想把比赛搞定。

  另一方面,身为主办人兼格斗赛选手,打架的内容可不能太漏气。我开始在寝室练拳,猛举哑铃,并幻想可能遇到什么样的对手,然后……狠、狠、揍、死、他!

  “九把刀,你一定是疯子。”建汉愣愣地看著挥汗如雨的我。

  “要珍惜跟疯子同寝的缘分啊!建汉,我当你报名啰!哈哈!”我大笑。

  期末考结束在会计学考试后的夜晚,许多同学闻风而来,挤在地下室準备看热闹。而我则跟很讲义气的室友们,在石子地上慢条斯理扑好巧拼地板,增加安全性,好让寝技或摔技有发挥的空间。

  由于头脑很好的交大学生真的很怕打架,所以现场报名打架的仅仅只有三个人,我简直傻眼,跟我预期的暴走族大会串未免落差太大。

  此时,感人肺腑的事情发生了。

  “干,你们真的很孬种耶,只会说九把刀不敢真的办比赛,结果办了又没有人敢打,妈的,加我一个!”一向爱泼我冷水的孝纶卷起袖子,昂首阔步走过来报名。

  “看来我也不能只是耍耍皮子。九把刀,我一个。”建汉拍拍我的肩膀,脱掉上衣,露出长满长毛的史前胸肌。

  “大家都这么捧场,但他妈的我还真的不敢打!不过我可以当裁判啦,计时的工作就交给我了,九把刀你就专心揍人吧。”义智也抖擞起精神。

  室友都那么有义气,我能说什么?

  混帐啊!这就是男人的浪漫啊!

  “那么,身为主办人,打开场赛启动大家‘真打’的觉悟,可是我的责任啊!”我爽朗的走到现场报名的三个参加者前,帅气地选了一个我绝对不可能打赢的对手。

  刘建伟,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侨生,跆拳道社的红带(没钱参加升等黑带的考试,但相信我,他黑带到不行啊!),比我高半个头。最恐怖的是,建伟在马来西亚曾经学过泰拳,寝室里还用链子拴吊著一个沙袋练踢(请问你是来台湾念书还是杀人的?)。我粗陋的拳套跟建伟的沙袋比起来,不是寒酸可以形容的,根本就是个屁!

  “建伟,我跟你打开场。”我说,建伟欣然下场。

  全场譁然,纷纷鼓噪起来。

  拟问我为什么选建伟?很好。因为我是硬汉,就这么简单。

  这篇爱情小说连载至今,竟出现如此突兀的武打场面,相信也是各位读者史料未及的。但就我的个性来说,这场个格斗赛之所以发生,完全无法回避的必然。

  这是我人声中重要的一夜。

  “九把刀,你会被打死!”义智把我拉到一旁,好心提醒我:“建伟喜欢的女孩子正在旁边看,挪,就是她。在这种情况下你根本就会被打著玩。”

  我顺著义智的眼神,立刻就找到了建伟中意的女孩。唔,女孩是现任跆拳道道社长的女友,建伟万一输给了没学过格斗技的我,这辈子就别想追她了!

  “哼,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超越格斗技的草根流氓打架!”我不理会义智,大大方方走道建伟前,等待身为主持人的义智吹哨。

  两人脱了鞋,站在勉强凑合的巧拼地板上。

  义智走到我们中央,大声朗诵我写好的规则条文:“比赛采取三回合制,每一回合一分钟,遇到流血情况则暂停,胜负由全场观众鼓掌大小生认定产生。两位选手请注意,比赛可以戳眼、踢鸟、甩耳光,但名誉后果自行承担……靠!还可以踢鸟?出人命我可不管,比赛开始!”义智吹哨。

  我摆起拳击姿势,而建伟则在众人的鼓掌声中笑笑以对,一派轻鬆。

  “建伟,认真打啊!”我说,慢慢靠近建伟。

  “好啊。”建伟笑笑,耸耸肩。

  猛地,我快速冲近建伟。左拳虚构一划,右拳悍然朝建伟的鼻子击出。

  没有第二种结果。建伟愣愣地倒下,鼻血喷出!

  全场爆起一阵惊呼。

  义智宣布暂停,从口袋拿出几张皱皱的卫生纸交给建伟,让他把稀哩哗啦的鼻血好好擦干净。

  “建伟,这场比赛可是打真的。”我有些抱歉地看著愤怒不已的建伟,补充道:“你再不认真,就会被我干掉。”

  建伟嘴巴猛骂三国语言胡乱拼贴的粗话,草率地拭去鼻血,便怒发冲冠地朝我冲过来。义智赶紧宣布比赛继续。看来建伟喜欢的女孩在一旁观战的效应,实在很吓人。

  “唔。”我瞳孔缩小,本能后退。

  很可怕的脚!

  我刚刚先声夺人,给建伟好好上了一堂课后,一下子就被建伟的快脚给扫得无法前进,心惊不已。

  依照我打架无数次的经验,对手用脚踢攻击我的下场都很惨,因为一般人没事根本不会练腿踢,所以腿踢的速度都很慢,百分之百都会被我整个抓住,然后摔倒毒打一顿。

  但练过泰拳、跆拳道右超强的建伟,脚力雄健,速度飞快,硬要抓的话我的手的虎口可能会裂开!

  更可恨的是,建伟的愤怒与认真,让全场目瞪口呆,而我开始不甘心起来。

  “王八蛋,再这样被踢下去,我的手就要报废了。”我心怒。

  我要他知道每一次踢中我,都得付出代价,我可没打算躲来躲去,拖到比赛结束。

  于是建伟每踢我一脚我就想办法将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身上,一脚一拳,算是有借有还。我的拳头绝不留力,专朝建伟的脸猛K,靠著狠劲与气势,勉强与建伟打平。

  第一回合过去,我已满身大汗。

  才短短一分钟,但每一秒都是剧烈的无氧运动,真的非常耗竭气力,而磨石子地上得巧拼地板因双方的脚力挪动,扯得四分五裂,散成一块块。

  休息的时间我坐在地上,看著建伟冷冷地瞪著我,背脊真是一阵发寒。

  “九把刀,你站著打是打不赢建伟的。”建汉蹲在我旁边,同情地看著我。

  “我知道,但要把他扑倒,我的肋骨还得冒著被他的腿抽断的危险啊。”我苦笑,剧烈喘气。

  如果可以把精于立技格斗的建伟逼到地上,两个人向流氓一样互殴的话,这场打架就是五五波了。知道简单,做到很难。

  因为会痛!

  辛苦的第二回合开始。我开始显露疲态,出现挥空拳的残念。习惯激烈练习的建伟依然故我,将我的身体当作沙包,狠狠地踢、踢、踢、踢、踢、踢!

  我没有机会拽住建伟的脚,或是将他扑抱在地上扭打,依旧是一场单纯的立技比赛。我根本没有机会使出我打架时最惯用的勒脖子手段,反而再接近建伟十被踹中肚子,痛得快吐。

  然后是步履维艰的第三回合。

  完蛋了,我极度缺氧,连剧烈喘气的时间都腾不出来。我拳照出,但拳头里已经没有了击倒对手的精神,只是单单给予建伟威吓性的痛苦。

  唯一的好事是,时间毕竟是公平的,建伟也累了。他的脚开始不够力气,踢得也没那么快。但我现在即使可以捉住他的脚、摔翻他在地上像小孩子胡闹乱打,被揍晕的九成九也是我。别忘了,建伟的手可不是残废,而他刚刚几乎都没动到手啊!

  就在读秒阶段,我必须承认我心中暗暗高兴“比赛终于要结束,我也可以正常大口呼吸”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建伟他,竟然在读秒阶段,将右脚高高扬起……

  我在格斗技漫画认识一个梦幻的格斗技:单脚高高抬起,脚跟高过对方的眼睛,然后快速下坠,用足踵或脚掌攻击对方的头顶或颜面,这招在空手道的术语叫“踵落”,在跆拳道则称作“下压”。这招力道很可怕,但我每次看到漫画里有人使出这招,我就很想笑,因为“踵落”要将脚高高扬起,所需花费的时间已足够对方闪躲,要命中?根本就天方夜谭。

  但就当建伟的脚掌由下而上,慢慢抬高我的眼前时,我的反应竟不是快速往后、往左、往右闪躲……而是自然而然地抬起头,愣愣地看著脚掌高举过我。

  完全是生物本能,我就是呆呆地扬起脖子。

  “踵落”!

  一股浓到崩解的意识的呛意,就这么沿著种落的轨迹,压过鼻梁、坠至嘴唇直达下巴。来不及痛,我只觉得好呛好酸,眼前一阵霹雳的黑。

  建伟此腿得手,开心得想再补踢一脚时,我举起没有力道的拳头,恶狠狠地瞪著建伟,装作气势爆发的假像。建伟犹豫了一下,然后后退一步。

  时间到,义智宣布比赛结果,大家疯狂鼓掌,结果当然由大佔优势的建伟获得格斗的胜利。

  我痛苦退场时,鼻子里嘴巴里都是咸咸的鲜血,嘴唇从里面被牙齿撞伤,难以癒合的伤口后来足足让我喝了好几个礼拜的广东粥。

  建伟接受大家的欢呼,我则心满意足地含著染血的卫生纸,在角落休息。

  够了,真的好满足。

  到了大学还可以在不会被记过的情况下痛快地对殴--而且还是跟这么厉害的角色互拼,真是够痛快!即使输了还是不减我的硬汉本色啊!

  第二场与第三场的打架比赛,便在义智的帮助下顺利结束。

  我那两位是有都拿下了胜利,建汉甚至用柔道打赢了国术社大三学长的弹腿,果然义气还是王道。然而大家都觉得我与建伟的对决最好看,毕竟那是唯一一场拳拳到肉,双方都有“飙血”的比赛。

  我真是,骄傲透顶了!

  比赛结束后,我兴高采烈邀建伟与室友一同到清大夜市吃宵夜,算是庆功。

  我嘴巴里都快痛死了,勉强与大家吃著冰豆花。而建伟不住地跟我道歉,并告诉我还好没有再第三回合试图抓住他的脚,不然他打算在被我抓住脚踝的瞬间飞身旋转,腾空,用另一只脚轰扫我的脸。

  “我每天都在寝室对著沙袋练习大回旋踢,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派上用场。”建伟一脸心嚮往之,十分可惜似的。

  “靠!我们是同学耶!你竟然要用回旋踢这种大绝招扫我的脸!”我忿忿大呼,随即与大家一起哈哈大笑。

  回到宿舍后,我买了一包冰块冷敷我肿胀的嘴,心中只有越来越高兴的份。对我来说,比赛结束只是个开始,真正开心的时间还在后头。

  幸运,在bbs网路上看见沈佳仪的帐号。

  “嘻嘻,有空吗?”我敲著键盘。

  “嗯啊,报告快赶完了。你怎么还不睡?”她慢慢敲道。

  “怎么睡得著?我打电话给妳,跟你说一件很厉害的事。”

  “好啊。”

  怀抱著炫耀男子气魄的心情,我打了一通电话给沈佳仪。

  尽管嘴巴很痛,但我兴高采烈地将发生的一切都告诉沈佳仪,巨细靡遗,不想错漏任一个环节,每个互殴的招式都尽可能形容清楚。

  沈佳仪几乎以一种静默的态度在听著,我想她没有到现场亲眼目睹一切,或许很难感受我在场上的表现有多勇敢,于是我不断不断地强调。

  “真的!超恐怖的!我第二回被正面踹中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超痛!我痛得快要吐了,还好我假装要出拳建伟才后退,不然我一定被踢到跪下。”我手舞足蹈。

  沈佳仪还是沉默。

  “其实每回合只有一分钟,可是比我想像中的还要累一百倍,想当初我还想定九回合咧,哈哈,如果那样订的话,我现在大概连话筒都拿不好了……”

  沈佳仪还是沉默。

  “妳知道什么是立技吗?就是站著打的格斗技,有人说现在最强的立技就是泰拳,我今天多多少少领教了,靠,果然够恐怖,我一靠进建伟打他,他的脚不够距离踢我,就用膝盖撞过来!我超怕我的肋骨就这样断掉……”。

  沈佳仪还是沉默。

  “虽然建伟的脚很恐怖,像鞭子一样,但说起捱打,谁比较强还真难猜吧?我的拳头可是很硬的,只要他的脸再中我一拳,百分百就趴在地上啦!”

  沈佳仪还是沉默,真是要命。

  “妳知道踵落吗?幻之绝技踵落耶!我打架打这么久,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这么高级的动作,靠,建伟的脚高高抬起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室踵落了,但我还是很笨地把头抬起来,就这样……唰!碰碰碰碰,我的鼻子、人中、嘴巴、下巴,全都挂彩!”我越说越兴奋。

  沈佳仪不再沉默。

  “柯景腾,你到底在想什么?”她开口,声音充满了我不曾感受的情绪。

  “……什么意思?”

  “你办这什么奇怪的比赛?这种比赛有什么意义吗?”沈佳仪很生气。

  “很有意义啊,自由格斗赛耶!妳不觉得超炫的吗?两个男人之间……”我张口结舌,事情好像不太妙。

  “不就是打架?柯景腾,你专程办一个把自己搞受伤,这样的比赛我看不出来有什么炫,你怎么会这么幼稚?”沈佳仪越说越生气,连声音都听起来像个老师。

  “幼稚?”我难以接受。

  “就是幼稚!很幼稚!你告诉我,这种奇怪的比赛除了把你自己跟别人都弄受伤以外,到底还让你学到什么?”沈佳仪质疑。

  “哪需要学?不见得做什么事就一定要学到什么吧?”我的心被扯著,撕著。

  “至少你学到办这样的比赛会受伤,而这种伤是一点也不必要的!幼稚,你真的很幼稚!妳身上的伤我只能说是活该!”沈佳仪完全无法接受。

  而我的情绪被堆得越来越高,越垫越厚,心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悲怆,汹涌地翻滚著。

  我不想哽住,不想忍受。

  “幼稚?妳之不知道这次自由格斗赛对我来说是很棒的经验?妳可不可以单纯替我高兴就好?”我的怒气爆发。

  电话那头,沈佳仪似乎愣住。

  “不管是自由格斗还是打架,为什么跆拳道比赛就很正当,柔道比赛就很正当,而我办的没有规定的格斗技巧比赛就很幼稚!明明就更厉害!能够在这种比赛下还故意挑一个最厉害的对手打,需要很大的勇气不是吗?”我整个人都在爆炸。

  “……你以后还要办这样的比赛吗?”沈佳仪冷冷的道。

  “为什么不办?一定办第二次!”我气到全身发抖。

  “幼稚。”沈佳仪还是生气。

  “为什么妳要否定对我很重要的东西?这是我个性很重要的一部分,妳是世界上最瞭解我的人,难道不知道吗?”我深呼吸。

  “对你很重要的东西,竟然就是伤害自己吗?”她冷冷的道。

  深深地,刺痛了我。

  “我很难受。”我流下眼泪,不再生气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法被瞭解的心。

  “我好像,无法再前进了。”我哭出来:“沈佳仪,我好像,没有办法继续追妳了,我的心里非常难受,非常难受。”

  泪流不止中,我做出这辈子最大的决定。

  电话那头的沈佳仪并没有沉默,她很快就回答了我。

  “那就不要再追了啊!”她也很倔强,让我几乎握不住电话筒。

  我们结束不愉快的对话。

  我回到电脑前,再号啕大哭中打键盘,写了一封长信给沈佳仪说再见。

  再见,再见,再见。

  妳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著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妳那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无所谓的存在。

  八年了,喜欢沈佳仪第八年了。

  国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两年,喜欢这个女孩的每一天都让我朝气十足,每次睡梦中醒来都知道今天生存的意义。让我快乐。

  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有非常在意的事物。让我今夜痛哭失声。

  在人生某个关键点上,我明白了沈佳仪与我之间个性的矛盾。这个矛盾我早已知道,身边的朋友也不断地提醒我,但我总是以为正经八百的沈佳仪与搞怪冲动的我之间的矛盾,并不是排斥,而是一种反差的浪漫。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奇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不同的人生路上宾士。

  宾士,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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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23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结”的另一个人。

  联结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结是一种陪伴,有的连结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结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而透过爱情而连结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嚮往的关系。

  在安达充的经典漫画《H2好逑双物语》中,矮雅玲一个头的比吕,最后在身高追过雅玲后,还是没有能够跟雅玲在一起。

  漫画如此,你们所见的更不是一本虚构的小说,而是我跌跌撞撞的真实人生。

  我只能尽力,并不能真正掌握永远暧昧不清的结局。

  而我,跟沈佳仪的追逐依旧停留在无法跨越的那三公分,很辛苦的三公分。

  放弃很苦,真的很苦。苦到我完全想像不到任何比喻去装载它。

  在我学习、或者说习惯“不能跟沈佳仪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也得重新连结自己与沈佳仪之间的情感。多半是刻意回避吧,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见到沈佳仪,只是在电话里祝福沈佳仪与她的男朋友,听她缓缓诉说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像……真正的朋友一样。

  而我。与我在一起的女友,昵称叫毛毛狗。

  与毛毛狗交往,对我来说是个很难形容的爱情经验。我追求沈佳仪的八年岁月里耗竭了许多气力,个性里许多疯狂的素质都已烧尽,因此我以一种平平淡淡的节奏,重新去学习另一个女生。

  这一喜欢,又是另一个漫长的八年。

  人生永远比虚构的小说更离奇。就在我羽毛毛狗在一起几个月后,沈佳仪跟男朋友竟然草草分手了。

  我在电话这头听到这个消息,精神整个抖擞起来。

  “未免太快了吧,为什么会分手?”我惊讶,心情却很好。

  “喂,你干嘛装出惊讶的样子?你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沈佳仪的语气也没什么伤心。

  “妳没有选我,却选了他,那么他应该是一个比我还要好的人。说实话我觉得自己已经非常不错了,但他显然更好不是?怎么会对这样的人提出分手?”我有些难以想像。

  “要跟谁在一起,这跟他好不好关系不大吧?主要还是感觉。”沈佳仪顿了顿,慢慢说:“其实从很久以前,我就猜你是不是在喜欢我了。”

  “可是我装得很像吧?”我笑。

  “不管你装再在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沈佳仪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强调:“你对我,很重视。”

  “……”

  “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

  某种沉重的情感压迫我的胸口。我的呼吸骤止。

  “从来,不讨厌吗?”我吐出一口长气。

  “怎么可能……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她小心翼翼的说道,像是话中每个字,都有独特的重量。

  那重量挤压著我。我沉默了很久,沈佳仪也没有说什么。

  许久。

  “那,妳还是没有说为什么分手啊?是他对妳不好吗?还是妳又喜欢上了另一个男生?”我故作轻鬆。

  “都不是。我只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电话那头,沈佳仪若有所思的叹气:“其实我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就是无法不提出分手。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的灵魂一震。

  “原来被你喜欢的感觉,真的很幸福。我以前都觉得太理所当然了。”沈佳仪幽幽的说道:“这是我的报应。”

  “如果妳在几个月前告诉我,我不知道会有多开心。”我的声音很虚弱。

  “现在告诉你,难道你就不开心吗?”沈佳仪哈哈大笑起来。

  “……”我苦笑“非常非常的开心呢。”

  开心到,我只能做出苦笑这样的反应。

  我能怎么样呢?我已经退出了与沈佳仪的爱情,守在一个名为“友谊长久”的疆界。这个疆界里,有最充足的愉快阳光,如果我们需要,随时都可以毫无芥蒂地拍拍彼此的背。

  这是块,真正不求回报的土地。也是我始终没有离开的过的地方。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著妳的我。”我只能握紧话筒,慢慢说:“那时候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谢谢你”她说。

  上了大三的我们,一个个退出追求沈佳仪的世界。

  到了大三,除了实力最强的我与阿和,参加北医慈济青年社(想也知道为什么!)的谢孟学追到了吃素的女孩,展开终生吃素的崭新人生。参加逢甲大学慈济青年社(真是善良啊!)的杜信贤也交了女友,对喜欢沈佳仪得过去只剩下一个微笑。

  那年农历年的例行聚会,我们一群人围坐在地上玩纸牌赌钱,话题还是在沈佳仪身上绕来绕去。

  “咦,看样子‘可以喜欢沈佳仪的人’只剩下廖英宏啰?”许博淳说,拿著纸牌环顾四周。

  “哈哈,对啊,不介意换我追沈佳仪吧?”廖英宏嘿嘿笑道:“对手越剩越少,而且我最近常常打电话给沈佳仪喔。”

  “追啊,交给你了。”我爽然一笑,将牌盖住:“不跟了。”

  “有本事你就追啊。”阿和不置可否,将筹码推前:“我梭哈。”

  于是廖英宏急起直追,每天晚上都打电话到沈佳仪的学校宿舍里,用他的方式,慢慢地磨,磨啊磨……

  在某个夜里,沈佳仪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她决定跟廖英宏在一起了。

  “我第一个告诉你。”她说。

  我没有太讶异,因为廖英宏的确是个很棒的人,更是我的死党。喜欢沈佳仪的资历厚厚一迭,里面写满被我陷害的暗黑纪录。

  “啧啧,我燃烧八年青春都追不到的女孩,他办到了,真的非常了不起。”我尽量用最不在意的语气,告诉沈佳仪:“要好好对我的朋友啊,他可是非常非常喜欢妳呢。”

  “嗯”她只是简单应了声。

  挂上电话,我心情之复杂全写在脸上。

  毛毛狗捧著热茶走了过来,问我发生什么事,我只是笑笑说没什么。

  然后第二通电话打来,是廖英宏兴奋的狂吼。

  “柯腾!沈佳仪刚刚在电话里答应当我的女朋友啦!”廖英宏按奈不住的喜悦,看样子是迫不及待用电话通知每一个死党了。

  “真的吗!你真是太厉害了!”我跟著笑了起来。

  “祝福我!快!祝福我啦!”廖英宏的声音机动不已。

  “废话,你们一定会很幸福的啦!”我深呼吸,朝著话筒大喊。

  廖英巨集挂上电话,往下一个死党报信去。

  两个月后,连牵手都没有,廖英宏与沈佳仪分手了。

  好像,根本没有在一起过似的。

  在跟我们敍述分手的错愕时,廖英宏好像还无法置信似的,表情超呆,不断地喃喃自语。我想笑,却又不敢。

  “妈的,这就跟打麻将一样。”阿和却是狂拍大腿猛笑,做了以下的批註:“我最早听牌,柯腾则是硬要过水等自摸,廖英宏则终于胡了牌,可是仔细一看,却是个诈胡!”

  是阿,诈胡。

  可我连个诈胡都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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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24

  在廖英宏莫名其妙触礁之后,中秋节前夕的某个夜晚,地震了。

  当时我趴在寝室上铺看书,突然一阵天摇地动,整栋宿舍像块大豆腐般剧烈摇晃,而且好像没有要停止的迹象。

  毛骨悚然地,从大楼的墙壁梁柱发出了轰隆声响。

  “这地震太恐怖了吧!”我坐直身体,看著从睡梦中惊醒的对面室友王义智。

  “干!快逃!”王义智大叫,一个翻身就从上铺床往下跳。

  “好扯。”建汉愣愣地,观察我们的反应。

  “九把刀你还不快逃!我们在三楼耶!”石孝纶回过神,对著我大叫。

  于是我们四人飞快跑出寝室,走廊上都是拔腿就跑的住宿同学,大伙再奇异的摇晃中冲下楼,跑到宿舍的广场。

  广场上早就占满了从各宿舍逃亡出来的人,大家都再讨论这次地震怎么会这么久,这么强,并开始猜测震央的位置,以及押注明天会不会停课。

  明明很可能是场可怕的灾难,但大家却沉浸在热烈的议论纷纷。直到有人从广播里听到震央可能在台北、并且极可能造成史无前例的灾难时,大家才从热烈的气氛中惊醒,开始猛打电话回家问平安。

  我空拿著手机焦虑不已,因为对外通讯几乎呈现塞满的状态。我不停按著重播键,反复打回家、打给女友、打给沈佳仪,却只听见苍茫急促的嘟嘟声。

  好不容易联络上家人与女友,知道两家一切无恙后,我却一直联络不上沈佳仪。随著周遭关于地震的谣言越来越多,可疑的震央说法五花八门,但都没有去除过台北。我心越来越不安。

  公共电话前的队伍特别长,等到轮到我的时候肯定天亮。

  “九把刀,要不要换个地方打!”石孝纶晃著手机,建议:“这里人太多了基地台超载,我们骑车出去,往人少的地方打打看!”

  “这理论对吗?”我狐疑,双脚却开始跑向车棚。

  “不知道!”石孝纶斩钉截铁,也跑向车棚。

  我骑著机车离开交大,往竹东偏僻的地方骑,时不时停下来打手机,此时街上全是穿著内衣拖鞋走出来聊天的人们,似乎是全市停电了,街上朦朦胧胧。

  直到接通沈佳仪的手机,已经过了好久好久。

  “妳没事吧?”我松了口气。

  “没事啊,只是刚刚的地震真的很可怕。”沈佳仪余悸犹存。

  “妳没事就好……听我住在台北的同学说,他们家附近的旅馆倒了下来,所以震央说不定真的在台北?吁--总之,妳没事,真的太好了。”我将机车停在路边,熄火。

  一抬头,满天悲伤的星火。

  “你呢?在学校宿舍吗?”

  “不算。刚刚挺恐怖的呢,整栋楼好像要拔出地面自己逃跑一样。”

  “你真好。到现在还是那么关心我,我真的很感动。”她幽幽的说道。

  “感动个大头鬼,妳可是我追了八年的女生耶,妳不见了,我以后要找谁回忆我们的故事啊。”我哼哼,故意扯开情绪。

  好不容易接通,我可不愿就此挂上电话。

  由于我喜欢沈佳仪得“历史”实在是太久了,女友心中对沈佳仪始终存有芥蒂,为了避免跟女友吵架,我跟沈佳仪的联络越来越少,联络越少,可以聊的话题就变的很局限,甚至到了两、三月才连络一次的稀薄。

  但我却因此更加珍惜可以聊天的时间。例如现在。

  借著一场排山倒海的大地震,那夜我们像以前一样,东拉西扯聊了起来,许多高国中时代的回忆被一鼓作气打翻,泄了满地。

  我的情感,也被莫可名状的魔法缠卷包覆,在跌宕的回忆里打滚。

  沈佳仪捨不得挂电话,我也不介意被风吹整夜。

  “记不记得在大学联考分数公布的那晚,妳曾经问过我,愿不愿意听妳的答案?”我顺著风向问道。

  “当然记得啊,我想讲,但你硬是不肯听。”她可得意了。

  “我那个时候没有勇气,现在不一样了……我想听。”

  “你啊,错过了大好机会呢。”

  我莞尔。

  “那个时候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肯听我说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呢?你求我别讲,我就不想自己说了。”

  “……”我从莞尔变成苦笑。

  “柯景腾,你总是太有自信,口口声声说总有一天一定会追到我、娶我,却在面对答案的时候很胆小呢。”她嘲弄著我。

  “因为当时我太喜欢妳啦,喜欢到,如果妳的答案将我拒于千里之外,我会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妳……面对我自己”我很老实,搔著头。

  “不过我也有错。”

  “喔?强者沈佳仪也会犯错?”

  “什么强者啊”她噗嗤一笑:“常常听到别人说,恋爱最美的部分就是暧昧的时候,等到真正在一起,很多感觉就会消失不见。当时我想,你不想听到答案,干脆就让你再追我久一点,不然你一旦追到我之后就变懒了,那我不是很亏吗?所以就忍住,不告诉你答案了。”

  “可恶,早知道我就听了。”我恨恨不已:“所以我们重复品尝了恋爱最美的暧昧时期,却没吃到最后的果实。混帐啊,妳果然要负一半的责任。”

  “还敢说……谁知道那个老是说要娶我的人,竟然一点挫折都受不起,骂两句就嚷著放弃,没几天就跑去交女朋友。好像喜欢我是假的耶!她糗我。

  “哈,不知道是谁喔?竟然用光速交了男朋友这种方式来响应我呢。说我幼稚,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嘛!”我糗回去。

  我们哈哈大笑,畅怀不已。

  哔哔,哔哔……我的手机发出电量即将用罄读警示声。

  “快没电了。”

  “谢谢你今晚,会想到要打电话关心我。”

  “嗯。我才要谢谢妳告诉我当年的答案,说真的,我松了口气,妳的答案让我知道我对妳的喜欢,原来一值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这对我很重要。”我看著城市上空的红色星光,说:“我的青春,从来不是一场独白。”

  “你说得真感性,也许有一天你会当作家喔。”

  “那么,再见了。”

  “等等…...”她急著说。

  “喔?”

  “如果手机没有突然断讯,再让你听见一个,应该会让你臭屁很久的事吧。”

  “洗耳恭听。”

  “自从你交了女朋友,我还以为你对我的喜欢,迟早都会让你跟你的女朋友分手,那时就可以名正言顺跟你在一起了。结果等啊等,你们都一直好好的,让我很羡幕,可是也没办法。”

  什么跟什么啊?但我还真的很感动。

  然而人生不是一个人,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办法,我就是这种人。一旦喜欢了,就得全力以赴。”我承认。

  “是啊,我喜欢你是这种人。但其实今年愚人节,我原本要打电话给你,问你想不想跟我在一起。”她的语气轻快,并没有失望。

  “真的假的!”我大吃一惊。

  “真的啊。如果你回答不要,那我还可以笑著说是愚人节的玩笑。如果你点头说好,那么,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啦。”沈佳仪大大方方地说。

  瞬间,我整个人无法动弹。

  “一点,都不像是沈佳仪会做出来的事耶?”我呀然。

  “是阿,所以够你得意的吧,柯景腾。”她逗趣。

  几乎无话可说,我内心充满感激。

  尽管我无法给她,她所希望的爱情答案,然而我深深喜欢的这个女孩,并没有吝惜她的心意,她将我错过的一切倒在我的心底。

  暖暖地溢满、溢满。

  “少了月老的红线,光靠努的爱情真辛苦,错过了好多风景。”我真诚希望:“也许在另一个平行时空,我们是在一起的。”

  “……真羡幕他们呢。”她同意。

  沈佳仪的声音,消失在失去电力的手机里。

  我没有立刻发动机车,只是呆呆地回忆刚刚对话的每一个字,想像著久未谋面的她,脸上牵动的表情。真想凝视著沈佳仪,看著她亲口说出这些话的模样。

  夜风吹来,淡淡的沾上我的身,又轻轻的离去。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凌晨一点四十七分,台湾发生芮氏规模六点八的强烈大地震。

  那夜,二十一岁的我,心中也同样天旋地转。

  我与她之间的爱情,总算有个不圆满,却很踏实的句点。

  最近发行唱片的地下乐团“苏打绿”,有首《飞鱼》的歌词很棒:“开花不结果又有什么?是鱼就一定要游泳?”

  没有结果的恋爱,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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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9: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2-3-28 12:49 编辑

Chapter 25

  电影阿甘正传说:“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吃到什么口味。

  电影总是装了很多经典名言,试图教导我们应该用更宽大的眼睛看待人生,等待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但我们只是表面讚扬这些钜子的荡气回肠、隽永意长,却只能以一种方式真正的拥抱它:豪爽地将自己的人生换作筹码,愉快地推向上帝。

  我们的心可以尖似铁,又保持随时接受意外著陆的柔软。

  一九九九年底,杂书看超多的我,顺利通过了清大社会学研究的笔试。

  到了口试关卡,需要一篇“社会学相关的作品”给教授们审阅,但我之前念的是管理科学,不是社会学系本科,所以在準备口试作品上遇到了困难。

  怎办?我想了又想,与其含糊地写篇不上不下的短论文,不如来写点有趣的东西。没错,社会学所的教授们,不该都是很聪明、很风趣的吗?

  于是我写了生平第一篇小说——号称具有社会学意义的《恐惧炸弹》前六章,充抵学术论文。这篇小说内容敍述一个大学生一早醒来,发觉周遭环境的声音、语言、文字等所有象征符号都是去原有的意义,文字变成扭曲的小虫,声音变成不规则的噪音,该大学生于是在无穷回圈的焦虑中,重新确认符号归属的可能。是篇有伊藤润二气味的恐怖科幻小说。

  我越写越有心得、不能自拔,还在资料上附注了这是一系列具有社会学意识的故事,叫都市恐怖病,还洋洋洒洒写了六个月定创作的小说名称,与未来三年的出版计画。

  到了口试当天,教授们却摸不著头绪,一个个给我窃笑。不知道是感受到《恐惧炸弹》小说里的幽默,还是那天身上长了跳蚤。

  “柯同学,你交这几页小说是认真的吗?”一位教授若有所思的看著我。

  “超好看的啦!这个小说虽然还没写完,但已经可以看出社会学意义的潜质,我发觉在小说创作中实践社会学,真的很有意思……”我滔滔不绝地解释。

  “等等,你罗列了很多出版计画,请问你之前有相关经验吗?”胖教授质疑。

  “没有。但我的人生座右铭是:If you risk nothing then you risk anything.如果你一点危险也不冒,你就是在冒失一切的危险。”我自信满满竖起大拇指。

  “所以呢?”教授翘起腿。

  “我觉得只要我不放弃小说创作的理想,出版计画迟早都会付诸实现。”我笑笑。

  于是,我落榜了。

  有很多年,我再也想不起那一句座右铭的全文。

  电话中。

  “所以,你要去当兵啰?”沈佳仪。

  “不,我有更重要的东西,一定要先完成。”我信誓旦旦。

  “什么东西?”她讶异。

  “可能成为我人生的,很了不起的东西。”我看著电脑萤幕上,刚刚贴上网路的未完成小说。

  我决定延毕一年。

  继为了李小华念了自然组、又因为沈佳仪念了交大管理科学后,重考研究所的那年,我的人生再度出轨。

  这一次,没有人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而是某种内在的强烈召唤。

  我用每个月两千块含水电的梦幻代价,向家教学生的家长组租了一栋三楼老房子,老房子的主人是个经常云游四海的女出家人,我算是帮这位师父看守她的故居结界。

  在这个超便宜的租屋里,已爱上了写小说的我,不仅完成了当初没写完的《恐惧炸弹》十万字,还一路写了好几篇中篇小说,《阳具森林》、《影子》、《冰箱》,一直到来年的研究所考试快骑到头上,我才赶紧拎起书狂啃,却又忍不住在深夜偷偷写起长篇小说《异梦》。

  《异梦》完成的瞬间,我的眼泪崩溃决堤。我知道在某种意义上,我确认了自己与小说创作之间的“连结”,透过了情感与文字完成了。

  从此我与小说,有了无比重要的羁绊。

  透过小说创作,我可以将我想要表达的许多东西精密拆卸、组合在文字分镜里,呈现在公开发表的网路上,藉此与地球上更多的人“连结”。

  那是我再也无法克制的欲望。

  我终于拥有了,真正的梦想:成为故事之王。

  创作人与故事之间浇输养分的脐带,是很多很多的自我填补其中。片段的,完整的:自觉的,无意识的;表演的,使命的。

  而我将对沈佳仪的情感,一点一滴写进了小说《月老》等故事里,更将许多朋友的名子镶嵌好几个故事中,聊表纪念。而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将我们几个好朋友与沈佳仪之间的青春,装在某一部最重要的小说里。

  这篇小说将不再是小说,而是一部好看的真实纪录。如各位所见。

  有人说,一个人的一生是好是坏,端看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的觉悟,彷佛结局就是一切,过往种种皆不作数似的。模拟到小说创作上,我某程度同意这样的说法--荡气回肠的结局,可以成为故事添上柔软又强壮的翅膀,在最后关头领著一万颗心扶摇直上。

  我习惯仗著对故事结局的洞悉力,往前推演出一个具有张力的结局,所须具备的种种元素,乃至故事环节的节奏铺排……例如谁需要说什么话作伏笔、谁做的哪些事会影响到主角的决定等等。

  但这份青春纪录,就因为希望充满最真实的气味,所以竟因欠缺了结局,让我无法看见这个故事“该怎么呼吸”,因而迟迟无法开展。

  自创小说后,六年过去了。

  从国中就开始认识的我们,已经打打闹闹了快十六个年头了。

  人生无常,我最可敬的爱情敌手,阿和,他深爱七年的女友不幸车祸过世。阿和一直没有再交新女朋友,研究所毕业后,成为掌握千万订单的中科业务代表。

  一直被我陷害的廖英宏当兵前通过了图书管理员特考,下个月退伍。诈胡后,他在爱情的航道上持续浮浮沉沉,但始终没有放弃找到生命中的“那一个人”。

  与吃素女友稳定发展的谢孟学当了牙医,由于我以前常陷害他,所以我绝对不到他的诊所里拔牙。我可不想听到“什么?你要打麻醉阿?男子汉不需要这种东西啦!”这样的烂对话。

  英文很烂的许博淳玩起大冒险,决意去美国念资工硕士自残。许博淳启程前,我们买了一瓶一九九零年份的红酒,象征西元一九九零年认识的大家,大家喝得很痛快。

  拖到最后一刻,才宣布原来也有向沈佳仪告白过的杨泽于,明年也要跑去美国念博士,与即将回台的许博淳换手。

  一直用最腼腆方式喜欢沈佳仪的杜信贤,跑到南港当程式设计师,他考上研究所、当完兵、找到好工作都没请过客,希望他看到这篇小说时能够好好反省。

  总是在抓痒的老曹,工作一年后跑去清大念硕士。许志彰搬家了,当年放学大家相约打球的神奇院子从此只存在于回忆。怪怪的张家训总算放弃纠缠沈佳仪,交了女朋友。跟我同年同日生的李丰名,与当年在一起在信愿行喜欢认识的女孩分手,準备继承家业。二十七年来都没有打过手枪的赖彦翔,持续没有打枪的意愿,最近在练习魔术搭讪女生(别傻了!)。

  大家都起飞了。

  几个月前,身为国小老师的沈佳仪,打了通电话给我。

  “柯作家,最近过得怎么样?”她的声音,久违了。

  “超惨,毛毛狗跟我分手了。怎么?妳要再给我追一次吗?”我慵懒。

  她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

  “这次恐怕不行喔。”她幽幽道。

  “又错过我的话,下一次就是……”我还没说完,挖著鼻孔。

  “六月。”她介面。

  “?”

  “六月,我要结婚了。”她宣布。

  我莞尔。

  真想,给她一个拥抱。

  然后给我不认识的新郎,一个勇往直前的屁股突刺。

  “新郎……应该是大妳很多岁的男人吧?”我猜。

  “咦,你怎么知道!”沈佳仪大吃一惊。

  “我想妳再也受不了幼稚的男孩啊。”我大笑。

  她笑著反驳,我热烈回讥。七年前的我,根本想像不到这样的画面。

  新郎大了沈佳仪八岁,是个典型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沈佳仪一向比同龄女孩成熟许多,看来是再适合不过。

  我心爱的女孩,也要展动翅膀了。



Chapter 26


  “新婚快乐,我的青春。”我写在红包上的祝福。

  婚礼那天,当年所有喜欢沈佳仪的男孩们全部到齐,连久违的周淑真老师有驾到,一起见证沈佳仪从女孩变成人妻、行情暴跌的历史画面。

  这根本就是场盛大的老同学会,到访的有一半都是在爱情陆上“志同道合”的难兄难弟……只能看著沈佳仪车尾灯的手下半将。我们合拍一张怨念十足的照片。

  许博淳人在美国,我在纸立牌上画了一个笑得很白痴的他,放在桌上,每上一道菜大家就大声嚷著:“许博淳!上菜啦上菜啦!”我们嘻嘻哈哈,兴奋到随时都会掀桌暴动。

  “真是的,我一直都以为柯景腾你会跟沈佳仪在一起呢。”周淑真老师摇头:“亏你还跟沈佳仪一起到我家喝茶,真不中用。你们全部都很逊!”

  “老师,其实沈佳仪有跟我告白过啦,只是吼,哈哈哈!”我倡狂大笑。

  “报告老师!柯景腾只是嘴巴说说,我才是真的追到过沈佳仪得人!”廖英宏为大家倒酒,吆喝干杯。

  “得了吧,你那个是诈胡!联手都没有牵过的诈胡!”阿和毫不客气的回复。

  大伙开始乱七八糟讨论起,等一下该怎么捉弄沈佳仪。

  “等一下灯光暗下,新郎进场时,张家训你伸脚偷偷把新郎绊倒啦!”我用字拍著张家训的肩膀:“反正你脑袋怪怪的,作什么大家都会原谅你的!”

  “我才不要,最后跟新郎合照的时候偷偷踩他脚就好了。”张家训歪著头,想了想,“这样比较成熟。”

  成熟个屁。

  “等一下好友上台发言时,廖英宏你去讲几句话,要屌一点喔!”阿和推举。

  “那我就拿著麦克风,很正经的说:勉强的爱情是、不、会、幸、福、的。哈哈!”廖英宏一说,大家笑得前仰后俯,连周淑真老师也笑到快岔气。

  我灵机一动,跑去跟曾暗中説明过我的沈佳仪的姐姐千玉,要了一只奇异笔。

  “别动,我们来恶搞。”我在廖英宏的额头上,画了一条黑色的青筋。

  “换我帮你。”廖英宏乐得很,也帮我在画了条又肥又粗的青筋。

  我们两个“面露青筋人”大剌剌地在婚礼上走来走去,张牙舞爪地装不爽,惹得千玉姐姐骂我们真是幼稚的小鬼。

  是啊,我们就是小鬼,所以才会追不到你妹妹呀,哈哈。

  婚礼正式开始,灯一暗,庄严的音乐扬起。

  沈佳仪穿著一身典雅的白纱,在聚光灯下缓缓走过我们,抿嘴,偷偷对著大家摆摆手。

  真美,聚光灯根本就是多余的。

  是我看过,最美丽的新娘子了。

  腼腆的沈佳仪低著头走到台上,由沈爸爸亲手交给新郎,全场掌声不断。我们又回复到嘻嘻哈哈的乱欢乐,讨论起婚礼结束要怎么跟沈佳仪与新郎合照。

  “柯景腾,前几天我打电话问过沈佳仪了,她说合照时可以亲新娘耶!”阿和得意洋洋,大伙点头称是。

  “亲新娘,可以伸舌头吗?啦啦啦啦啦……”我开玩笑,伸出舌头乱搅空气。

  “新郎都不会生气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去亲吧!”没追过沈佳仪的李丰名摩拳擦掌,看著赖彦翔:“你没亲过女生齁?初吻就献给沈佳仪好了!”

  “那我们来猜拳,赢的人亲第一个!”廖英宏鼓噪,气氛又开始热烈起来。

  我却开始神秘地沉默。大家都要亲的话,我就绝对不亲新娘。

  我希望,在沈佳仪的心中,我永远都是最特别的朋友。

  幼稚的我,想让沈佳仪永远都记得,柯景腾是唯一没有在婚礼亲过她的人。我连这么一点点的特别,都想要小心珍惜。我不只是她生命的一行批註,还是好多好多绝无仅有的画面。

  决定后,我看著新娘与新郎亲吻的瞬间,突然想到一个很特别的热血画面。一个足以将我们这个青春故事,划向电影的特别版结局。

  而我计画已久的故事,在这场婚礼,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

  没有人哭,没有人懊恼,没有人故意喝醉。

  只有满地的祝福与胡闹。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嘻笑当年。


  满室宾客一一离去。

  不知不觉,大伙在你言我语的起哄中,突然安静下来。

  这些相熟十五年的老朋友都没有说话,不约而同看著彼此手中的酒杯。

  “敬,我们的青春。”我举杯。

  大家一饮而尽。

  意犹未尽。

  后来,我才从一部韩国电影知道:法国乡间传说,热闹喧腾的众人如果突然静下来,便是有天使悠悠经过……

  我说,天使可曾离开过?

  “等一下要作什么当ending?”廖英宏打了个嗝。

  “去打棒球啦。”我伸了懒腰:“我们多的是力气,去棒球打击练习场邂逅落单的美少女吧!”

  就这样。

  齐聚一堂的黄昏,便在宣洩青春的尾声的铿铿挥击中,悄悄划下句点。

  目睹了曾经深爱的女孩得到美丽的幸福后,我回到熟悉的电脑前,打开word文书程式的新档,一边将数位相机里的相片存到电脑里。

  游标停在第一行,底下一片空白。

  故事有个美好的结局,只需要起个精采的头。

  我看著婚礼上的照片,思绪又陷入多年以前。

  有一个成绩爆烂又爱吵闹的男孩,被老师託管给一个气质优雅的女孩……


  座位前,座位后。

  男孩衣服背上开始出现蓝色墨点。

  一回头,女孩的笑颜,让男孩魂萦梦系了八年,羁绊了一生。

  “这个故事需要一个意义丰盛、翅膀柔软的名子啊。”我笑笑。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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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故事的能力  文∕方文山

  我只能说,有些事,还真的有“天赋”这一回事。

  “于是我开始跟墙壁说话,卯起来用原子笔在墙壁上涂鸦留言,一个人跟很有义气却默不作声的墙壁讨论起漫画的连载内容,有时还故意提高分贝,让大家知道即使我身处劣势,还是不停地战斗。”

  就这么简单的三行字,就已经淋漓尽致生动地描绘出主角凡事不按牌理出牌的无厘头个性。九把刀的语汇就是如此引人入胜的牵引著你兴趣盎然地阅读下去,一样是属于文字的探险世界,九把刀在他小说入口处的小径上硬是长著跟别处不一样的羊齿植物。

  当李安选择王度庐原著《卧虎藏龙》改拍成电影,而不是采用拥有华人武侠至尊地位的金庸小说,并且得到第七十三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外语片时,这已经赏了一巴掌似地提醒我们一件事——说故事的能力远比故事本身重要。如果李安是善长用影像魅力说故事的人,那九把刀就是把文字玩弄于股掌间,熟稔于文字魅力的人。

  写作不难,难的是故事题材的寻找,故事题材的构思其实也不难,难的是作者个人的敍事手法有何特殊,也就是说故事的方法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一段关于年少轻狂很家常菜的故事,是任何人都拥有过的人生经历,但九把刀却硬是有能力让你花钱去购买他的人生经历,这种特殊的说故事的能力,在暂时还想不出其他合理贴切的形容词时,我们姑且称之为“天赋”。  
 
 
 
欢迎你们和我一起进入九把刀的世界  文∕李威


  当初会认识九把刀是透过一个知名女艺人的强力推藨,还记得她在说到他的时候,对他的作品如数家珍,介绍得巨细靡遗。看她滔滔不?地说,脸上的表情就像一个超级女fans对偶像的崇拜和欣赏,那时心里就在想:怎么会有如此这号厉害人物而我却毫不知情。在她的强迫和威胁利诱之下,我看了我生平的第一部九把刀的小说:《猎命师传奇》。还记得那时原本不太感兴趣的我,在所有不拍戏的空档里,唯一做的事就是抱著他的书??地坐在角落埋头苦读,虽然其间不时被那知名女艺人嘲讽,但我?仍然投入在他的文字世界里而甘之如饴。那时被他充满创意的故事背景还有满腔男子汉的武侠热血所深深吸引,也似乎感觉到一代大师倪匡的那股气味,而心里不自觉地讶异著。接下来我又看了他的一本作品,另一种惊悚类型的《楼下的房客》。我心里的那个惊嘆号变得更大,怎么会有一个作家可以创造出两种截然不同?同时深深吸引人的作品,于是对这个人产生了莫名的欣赏和高度的期待。

  没想到竟能有机会为他还没问世的新书写序,更重要的是能比大家更抢先一步看到他的最新作品(这种感觉就像国中时候大家在等最新的少年快报而我?大家抢先一步看到的那种骄傲)。那种兴奋之情是难以言喻的。因为换我可以跟那位知名女艺人炫耀比大家更早沈浸在他的文字世界里,真是面子里子都顾到了。在这里我一定要大力推藨他的这本新书《那一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对我来说这又是完全截然不同的新风格,充满了青春无敌的魅力。最特别的是他用自己的故事当成背景,描述他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也似乎跟他一起回到那个每个人都曾有过的美好时光中,时而哄堂大笑时而默默感伤。爱情是这本书的源头活水,也是最动人的部分。我不想癈话太多,因为我说的不是重点,再怎么介绍都不会比你们直接进入他的文字世界来的精采和感动。当初,是透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九把刀。现在,换我把九把刀介绍给你们。最后,欢迎你们和我一起进入九把刀的世界。
 
 
 
被雨困住的城市  文∕“苏打绿”吴青峰


  这天,我在前往台东的路上开始读一个故事。我很久很久没有离开台北市,而目的不是工作或表演;也很久很久,没有在心里期待,期待天空下一点雨。

  因为我讨厌下雨。

  这天,台北和台东同时都下起了雨,好一阵子没有下雨。我前往台东的安养院探望我奶奶,也好一阵子没有见到她,甚至连跟我同行的爸爸和侄女,我也都很久没见到他们了。

  “安养院”这个名词在我心中没那么亲切,我一直觉得那是个像医院的地方。我在飞机上一边读著九把刀的故事,一边担心、抗拒著预设的情景。

  但是,故事就这样在眼睛里播放了。

  下了飞机,爸爸还在跟司机讨价还价,我已经坐上计程车。整个人昏昏沉沉的,车窗的风夹带著牛粪味灌进来,我看著奔跑过的树木和柏油路,又有一点分不清楚来往的现实和梦。我有时候怀疑,难道对其他人来说,当下、梦、回忆是这么容易分辨的三样东西吗?窗外以不一样速度移动的前景和远景,会让我想到某个深夜在仁爱路奔跑时,隔著眼泪看到的景象;坐在台东的安养院里,我会想起奶奶在梨山上拄拐杖摘水果的模样,也会想到正在哭泣的妈妈,但是我分不出来我现在想到的那个场景,是在梦中出现的,还是真的发生过。安养院背后的一条小径,我好像在那和我的国小同学追逐过,不过再一眨眼,那可能只是十几年前的回忆跑出来捣乱;念大班的侄女,每次用一种像在偷看带著害羞,又像在瞪人带著生气的眼神看我,偶尔让我胆战心惊,记忆的抽屉就翻出一封,在无聊同学的鼓噪、或是起哄之下,基于恼羞成怒,从来没有到达女孩手上的情书。这来来往往的一切一切让我混乱,但是我在这时候把自己寄託在一个故事上。一个,故事上。

  于是,除了当下、梦和回忆,现在又多了一个让我混乱的项目: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九把刀的故事里面,我常常不管周遭的人,自己点起头来,并附以一些认同的嗯嗯声;有时候大笑,从别人的眼神里回到现实,再以尴尬掩嘴;大多时候我脑中闪过了片片画面,又快要搞不清楚真实生活和故事了。

  例如主角柯景腾是这么写他在故事里面,甄试上大学后的高中生活的:

  “白天教室里,我开始做一些很奇怪的事,例如在抽屉里种花,把考卷撕成细碎的纸片当雪花到处乱洒在同学头上。此外,我老是在找人陪我到走廊外打羽毛球,流流没有联考压力的汗。”

  这段让我想到自己甄试上大学的时候,也曾扮演过雪男(相较于雪女)扰乱同学,找人做些无意义的活动。也让我想到自己班上同学,老是在走廊上做些无厘头活动,可是却乐此不疲的生活。

  有一些部分,让我发现自己也有的一些怪癖,原来是大家都会的行为,就像主角把耍尽心机追求女生的感想,跟月亮分享一样:

  “糟糕,我会不会太奸诈了?”我看著月亮。

  “不会,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诈。”月亮说。

  “不客气。”我竖起大拇指。

  原来会对著月亮讲话的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而且不约而同地,我们的月亮都会回答我们。

  在故事里,那些人物就好像在我周遭七嘴八舌著。拿原子笔戳柯景腾背的沈佳仪,好像就坐在我隔壁排;后来莫名其妙改名变身陌生人的李小华,我好像往窗户的方向看就可以看到她;阿和、廖英宏、许博淳……这些人都在四周,我环视一圈,赖导就从门外走进教室了……最后我似乎和这些故事的人物都混熟了,搞得我像是他们的朋友一样,明明是看故事,却有如听八卦一样关心,关心后续发展,关心其他人怎么想,关心柯景腾会怎么做……他冒雨剪完头发的时候,我可以看见他眼神里的臭屁,转身的得意,但是又不得不承认那股帅劲;他看见沈佳仪嘴唇上印著一条小白胡,讲“可爱到翻”的时候,完全可以揣摩那句话的语气;格斗比赛的时候,我不经意地露出了惨不忍睹,却想大呼小叫的表情;男女主角最后坦承彼此的错过时,我好像也比所有人更懊恼扼腕,放下故事觉得很闷。我不知不觉就被这些生动的细节缠绕住了。

  除了这些生动的描写,他还说了一些很棒的话,他说: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的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不是吗?”

  在他喜欢的女生希望他念医学院的时候,他的反应是:

  “医学院……还有比这种爱情更激励人心向上的吗?死板的父母该清醒一下了,别老是停在恋爱阻挡课业的旧思维,快点督促你们贪玩的小鬼头谈场热血K书的奋斗式爱情吧!”

  我无法列出所有我点头如倒蒜的地方,但有很多话、很多部分都让我深表赞同,就像看到刚刚那段话,自己好像就跟他站在同一条线上,对著那些冥顽不灵的家长说道。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人在台东的安养院,溺在情境里头,忽然看到《飞鱼》的歌词被引用的地方,竟然不自觉掉了眼泪。我第一次因为自己的歌词被引用,这么深深感动。我一向希望自己歌词的故事不要说得那么清楚,而是让听歌的人解读,在他们手上完成这些故事,而现在我读的,不就是我希望的样子吗?他这样写:

  “最近发行唱片的地下乐团《苏打绿》,有首《飞鱼》的歌词很棒:‘开花不结果又有什么?是鱼就一定要游泳?’”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对我来说,自己歌词没有写完的故事,在别人的掌心上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读到故事尾声,爸爸要我连同侄女一起出去走走。我陪著他们,在安养院里转来转去,天空下著一些丝线般的雨,可是太阳却很大,我们从鱼池绕到小桥,从花园弯过卡拉OK点唱机,最后我们在一个像是公园,有著一些简单的游乐设施的地方坐下。我好久好久没有跟家人这样相处,我看著爸爸拿著相机,帮他的孙女东拍西拍,一下推秋千,一下压翘翘板,我想起好久好久以前的自己,已经十几年没有拿出亲密、撒娇来面对爸爸的自己。有些回忆遗落著,有时候分不清楚是真是梦,但是这下,我又眼睁睁看见自己站在回忆里的样子。悲伤很像影子,没有人可以让他隐藏淡去,有时候看起来像消失,但是当我在光下,悲伤就很大。孤独也是。感叹也是。

  我正在紧张那个剩下一点点就要看完的故事,我担心我没有办法接受最后的模样。由于没有耐性,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认真看完一本书,但是在这个被困住的过程中,也已经把自己的感情给葬进去,但是我却没有抚平土壤的能力。这点无来由的悲伤,却在我的嘴角上变成微笑,我看著他们,自己在旁边荡啊荡的,偶尔看看天上的雨丝,偶尔看著他们入神,偶尔隔著眼中的雨滴看著他们想过往的事,想故事中的情节。

  我走在爸爸和他孙女的背后,翻索十七年前的回忆。十七,多美丽的数字。十七年前的回忆,几乎都是和梦混杂难分的模糊地带了。阳光和雨也混杂难分,我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喜欢一场雨了,我喜欢自己被困在这,被雨困住的城市。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眼前这个六岁的女孩,以后也会这么难懂吧,也会这么精采吧,我想。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文∕王传一


  学生时代那种青涩的恋情我相信往往是每个人常会想起时莞尔一笑的回忆。现在发现我国中的时候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暗恋大王,喜欢的女生一堆,可是却没有向任何一个女生表白过。美其名可以说是纯纯的爱,老实说根本就是没种。

  想想自己真是没用,但是这种回忆却令人难以忘怀。

  “幼稚的我,想让沈佳仪永远都记得,柯景腾是唯一没有在婚礼亲过她的人。我连这么一点点的特别,都想要小心珍惜。我不只是她生命的一行批註,还是好多好多绝无仅有的画面。”

  这句话是我在书中印象很深的一段,要是在我以前暗恋过女生的婚礼上发生如此情形时,我也会跟柯景腾一样。虽然一个亲吻并没有什么,但是对一个当初在我心灵中有如女神的女孩来说,那一吻,我希望永远都藏在我心深处。这一路走来,回忆起让人最为感动莫名的,也就是剎那间的真情。

  这本书《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才看完,看完的当下涌上心头的却是满满的温暖。

  读完后感触很多,在阅读之间情绪起伏相当复杂。

  我也是属于那种“喜欢一个人就要让全天下都知道的大王八蛋”,所以多多少少能瞭解那样的心情,想著如何布局,别人在收到你的礼物或心意?情书的感想、表情,是多么让人期待的令人傻笑。

  一直看,一直认为主角期待越大,落空越深,让我不敢揭下那结局之幕,还好,是个好结局,感人受充沛。

  九把刀的吸引力在于,如何嵌入关键的语句,就像一篇好的散文要有经典的名句,他在小说创作做到了,而且相当漂亮。

  更令人啧啧称奇的是有些对话真的很好笑,像是:

  “你才十五岁,跟她交往后很有可能不会结婚就先分手了,那为什么还想在一起?”

  回答:“妳明知道妳这辈子终究会死,你为什么现在不先去死一死?”

  对于爱情,他已经诠释了自己的那一部份,没有人知道爱情的全貌,但将所有的爱情故事凑在一起,那将是一个完整的定义,也就是它没有定义,因为它包含的范围太广太难参透了。

  最后想说,我也是那种很沈浸在追一个人时的感觉,或许\只喜欢追的感觉,全都鬼扯,会对一个人有追的感觉,是绝对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的,无论你要追的是什么,或许是爱,也许是性。

  很多感想啦,就自己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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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九把刀有不少的作品的,图书馆有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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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08: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源老大。看完后向你递交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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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8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uriosity2009 发表于 2012-3-17 20:25
谢谢源老大。看完后向你递交读书报告。

读完了吗?读书报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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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7: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源济 发表于 2012-3-28 13:57
读完了吗?读书报告呢?

正在构思呢,准备写一个《被学生暗恋的日子》,与九把刀比试比试。
要是一不小心出名了怎么办?烦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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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07: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uriosity2009 发表于 2012-3-29 19:48
正在构思呢,准备写一个《被学生暗恋的日子》,与九把刀比试比试。
要是一不小心出名了怎么办?烦着呢 : ...

纪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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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uriosity2009 发表于 2012-3-29 19:48
正在构思呢,准备写一个《被学生暗恋的日子》,与九把刀比试比试。
要是一不小心出名了怎么办?烦着呢 : ...



期待着,好奇妹变十把刀,,,卡卡 是真实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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