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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真理] [转贴] 问:人是由灵、魂、体三部分构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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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houjie 于 2012-4-17 09:21 编辑

(为方便读者,本人引注了圣经链接)

答:这是一个非常具争论性的问题。有的人提倡三相论(Trichoromous),说人性的要素有灵、魂、体三部分;有的人主张二相论(Dichotomy),认为人类的本性乃是二重的:一方面是物质的,另一方面是非物质的,也就是灵魂和体的二分法。孰是孰非,请您自己做个定论。(参考资料有:章力生的《系统神学》、林荣洪的《属灵神学》、倪柝声的《属灵人》等)

(A)三相论:这是从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开始,后来诺斯底派(Gnostic)采其说。许多异端的发生,也都因为以魂和灵是两种不同的实质。有鉴于此,路德宗与改革宗格外反对此说,而热烈拥护二相论,强调“魂”与“灵”乃是一个相同的实质与要素。在华人教会里,由于倪柝声在《属灵人》的大事渲染,叫许多信徒都以为三相论是天经地义的真理,所以这理论在信徒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只要大家不过份执著,像倪柝声那样,我个人觉得这是无伤大雅的,毕竟这不过是一种理论,帮助大家认识自己罢了。但如果我们持极端的看法,把人分成“属灵人”和“属魂人”,那就很危险了。

    此说的解经基础是特别根据经文帖前五:23来四:12林前二:14等。魂(psuche)是指人非物质的部分,是他次级的能力与作为 - 因为魂,人会觉得他是一个单一的个体,乃和动物一样,有欲望,有想像,会记忆,会理解。但是灵(pneuma)乃是高级的非物质部分,有更高的才干与性能 - 因为人是灵,固能与上帝发生关系,有理性、有良知、有自由意志,因此便会与动物不同,且使其有不朽的生命。三相论者认为人乃有三重天赋,因此他乃和物资,和自己、以及和上帝,有三方面的关系。

    我举一个典型的三相论者的看法让大家参考,这是从网页上的一个基督教论坛看到的:

    “基督教从教义上认为,灵和魂、体还是分离的。贾玉铭先生的《完全救法》一书中有较为详尽的解释。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一读。魂是动物和人都有的,惟有灵是人特有的。未信上帝的人,他们的灵往往是在沉睡,如要得救也是灵先得救。这点大家可以参看贾玉铭先生的《完全救法》。我(作者)只在这里说一些,该书中没有的解释,以方便大家明白。

  人的肉体一般是受魂控制的,较高阶层的魂是理念。理念可以在很大的范围,控制自己肉体的举动,如‘动心忍性’可以无所不能。可以控制自己的肉体。但是,有的人的理念较差,性如禽兽,原因就是他更接近原始的魂。他无法控制自己肉体的欲望。正如动物当肉体本能发动的时候,他的魂更本控制不了它肉体的举动一样。一个人肉体的欲望太强烈的时候,魂的能力是薄弱的,将不起作用。说的更明白一点,人的魂知道吸食毒品不好,但毒瘾发作时,肉体强烈的愿望,将使魂无法控制。这是魂不得不顺从体的需求。但事后,魂又后悔不已。正如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我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却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我里头的罪作的’(《罗马书》7:18-20

    因为人的肉体中有个律--‘罪的律’。靠魂是无法永久战胜的。保罗说要脱离‘罪的律’惟有靠‘赐生命圣灵的律’才能行。(罗8:2)‘神的灵在我们心里。我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可见,人的灵、魂、体是分离的。”

    当一个人执著三相论,而持极端的想法像倪柝声一样,是很危险的。倪柝声认为灵本来是全人中最高的部分,灵(功能有直觉、交通和良心)像主妇,魂(功能有情感、心思和意志)像管家,体像仆人。身体比灵和魂都卑下。人犯罪后,这秩序也乱了。因此他划分属灵与属魂两种对立的人生。他的神学就是建立在这种观点上,特别是他提出的成圣的教义,有人的破碎、灵的释放等。人一天到晚分析自己的感觉和思想,连倪氏自己也警觉到这危机,所以他虽然仍坚持《属灵人》真理的纯正,却不主张再出版此书。

(B)二相论:此说认为人的本性乃是二重的,就是灵魂和体。创世记二:7 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活人”的原文是活物(跟创一:28 的“活物”同字,)换言之,上帝的生命掌握了尘土,结果便令人成为有灵的活人。

    在圣经里,到处都有“魂”(希伯来文nephesh,希腊文psuche,英文soul)与“灵”(希伯来文ruach,希腊文pneuma,英文spirit)互用的经文,在中文多翻译为“心”,亦作“命”,“气”或“灵魂”。二相论不是“并行论”,这是希腊哲人所提倡的,认为人虽有两种实质,却两者并行,并不构成一个机体。圣经告诉我们,人每一个动作,乃是其全人的作为。换言之,灵魂与身体是联为一体的。譬如犯罪,不能说仅是灵犯罪,而是整个人犯罪;不仅是身体死亡,乃是整个人死亡;不仅是灵魂得救,乃是整个人,身体与灵魂都在主耶稣基督里得救。“魂”与“灵”这两个名词在圣经里面的用法和希腊哲学的用法不同,甚至相反。在哲学方面,“魂”是指与兽类有关的人的心灵元素而言;“灵”乃是同样属灵的元素,惟乃是指较高的属灵世界和上帝而言。在圣经里,却完全相反,无论是灵或是魂,都可以指兽类而言。如传道书三:21 节:“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英文是灵)是下入地呢?”在圣经里,“灵”与“魂”也可以并用,如路一:46-47:“马利亚说:我心(soul)尊主为大,我灵(spirit)以上帝我的救主为乐。”还有,在圣经里面,人的公式乃是“身体与灵魂”,如太十:28 节:“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有些经文则以“身体与灵”为人的公式,如传道书十二:7 的“尘土(体)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灵”与“魂”的分别,照圣经来讲,“灵”是人的属灵元素,是管制身体行动之生命的性能,“魂”也是属灵元素,乃是一人行动的主体。所以在旧约里面,魂是一种人称代名词。如诗篇一百零四:1 的“我的心(soul)哪,你要称颂耶和华。”

    三相论常引用的帖前五:23 节:“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和来四:12 节:“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都能刺入、剖开。。”但耶稣基督在太二十二:37 节的“你要尽心、尽性(with all your soul -- 笔者引注)、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并非指有三种各别的实质。保罗在帖前五:23 只是在修辞上为上面的句子“全然成圣”(make you holy in every way-- 笔者引注)附加说明,况且他在罗八:10林前五:5七:34林后七:1弗二:3西二:5都仅说两种,如:肉体与心灵,身体与灵魂,肉体与心,身子与心等。至于来四:12 节,不能说上帝的道,刺入人的内心,便会把人的“魂”与“灵”分成两种不同的实质;而乃仅辨明心中的思念和主意而已。

发表于 2012-4-16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手机兄归纳总结,通读一遍并思考,好像偏向于以下几点:

体灵魂是有区别的,只是体与其它两个区别较易识别,魂本身是一个驱动/反馈“体”的部分, 灵也有圣灵和邪灵之分;

得救的过程应当是从灵到魂到体的过程,灵和魂的区别较为细微,可能用兽来比喻比较贴切,但“马利亚说:我心(soul)尊主为大,我灵(spirit)以上帝我的救主为乐。”,并不能说明灵 和魂是可以互换的;

所以,两相,三相皆可,灵和魂大概有高级和低级的区别,圣经里有把两者分开的可能是因为能够与神交通或者选择罪恶的邪灵的部分是征战的争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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