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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且看黎阳文革情结的丑恶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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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09: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辣油 于 2012-8-18 10:28 AM 编辑

[人文]点杀乌有之乡:且看黎阳文革情结的丑恶灵魂

作者:李琳玉壶   2010-02-16 22:26 星期二 晴
且看黎阳文革情结的丑恶灵魂
  
  黎阳是我目前所知在互联网上最为活跃的文革左派之一。现在对他的观点开膛剖腹,看看他的心是何等的黑。我所标示引注均出自【《“为真理而权力”与“为权力而‘真理’”(1)》摘自转帖:http://blog.163.com/huhaiyu2000@ ... 702009112311146104/
  
  一、        点评黎阳的“真正的民主”论
  
  这一节系选自其中“五.从文革看“为真理而权力”分为四节:1.真实的文革;2.真正的民主;3.真正的“为真理而权力”;4.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其中的2.真正的民主,计13171个字,共计95个自然段。按照顺序选取前30自然段和最后一个自然段,进行逐段点评。
  
  ⑴张宏良教授说:“西方国家的民主法治社会,是由西方民众的造反精神维系支撑的,……。”(原文,下同)
  李琳玉壶点评:以制度意义上的民主为论据,中国不曾有,论证中如何避免偷换概念呢?
  
  ⑵中国“精英”现在一听“造反”二字就要跳。美国人倒不那么忌讳这个词。著名小说《战争风云》就用赞许的口吻把“造反”跟“民主”联到了一起——“罗斯福倒是把世界的造反精神融化到立法中去了。”
  李琳玉壶点评:国家最高领导人所组织学生的造反,属无事生非,制造动荡。美国以民主制度构建为目所用独立战争手段获得摆脱宗主国英国控制,两者不可比拟。再说,小说为类比论据没有政论论据效力。罗斯福的举措总要给个明确说法吧,例如什么内容,载于什么法案,总不能让读者猜你的论据吧?
  
  ⑶民主意味着“精神造反”——用和平的方式挑战当权者的“为权力而‘真理’”,挑战权力,监督权力,控制权力。而没有造反精神,何来精神造反?没有造反精神就没有民主。没有造反精神的“民主”,规章制度再好也没有用。
  李琳玉壶点评:民主意味着“精神造反”这是个假命题,后面全是废话。
  
  ⑷西方民主是怎么来的?造反造出来的。用王公贵族们的脑袋换来的。西方民主的前提——“民是强者”的共识,是西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结果,是通过血淋淋的暴力造反实现的。
  李琳玉壶点评:西方民主制度的前提是人人平等的契约论都不懂,还在这儿引经据典。
  
  ⑸今天中国“民主精英”言必称美国民主。但美国历史上一贯坚持的、跟民主格格不入的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是怎么从法律上被禁止的?不是“精英”突然良心发现恩赐的,而是斗争斗出来的——不仅有非暴力的斗争,而且有暴力或以暴力为后盾的斗争。不仅有美国人的努力,而且有中国人的支援,尤其是毛泽东的直接支援。
  李琳玉壶点评:美国议会天天在斗争,怎么不往毛泽东脸上贴金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09: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⑹1950年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中,中国第39军通过战场喊话,使美军第25师第24团一个黑人工兵连全连一百一十五人集体战场投降。
  李琳玉壶点评:唐突的表达,与主题何干?
  
  ⑺结果:美军不得不从此改变建军以来近二百年的一贯传统,不敢再按肤色编队。这就是说,美军的种族隔离结束于抗美援朝,结束于中国人之手,结束于毛泽东之手。美国军队开了个头,意味着美国建国以来一贯坚持的种族隔离从此被打开了第一个缺口,从此走向崩塌——“民主意味着和平,但是靠暴力取得”。
  李琳玉壶点评:什么逻辑?军事建制搞种族隔离?莫名奇妙的思维能力。美国是多种族国家,分种族建制且搞种族隔离的军队还是国家军队吗?你以为美国军队是帝党的私人工具?
  
  (8)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对美军战俘按照“不分种族肤色阶级,一律平等”的原则管理,……。
  李琳玉壶点评:弱智的类比,自己国家后来的主席都朝不保夕,并且在黎阳看来是罪该万死,还来编一些这样的战俘故事。
  
  (9)1963年8月8日,毛泽东发表《呼吁世界人民联合起来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种族歧视、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的声明》说“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云云。北京随即在人大会堂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声援美国黑人斗争的群众集会。
  李琳玉壶点评:世界天神的降世,仅凭斗争二字?远在中国天神出世之前,美国议会天天在斗争,那算什么?怎么不学习呢?
  
  (10)结果:不到一年,1964年7月2日,美国总统约翰逊签署1964年民权法案,禁止在雇用人员、公用事业单位、工会会员资格以及联邦出资项目等方面存在种族歧视。美国的种族隔离、种族歧视从此在法律上正式被禁止。
  李琳玉壶点评:在美国仅仅歧视现象都上升为民权法案,在中国,屠杀合理化、精神虐待、大规模饥饿现象,却是有组织的有目的的过程,在黎阳的笔下只要否定即可。黎阳这是玩的无间道,是黑色幽默,还是红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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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1)美国的种族歧视、种族隔离在法律上的灭亡跟毛泽东有直接关系,跟毛泽东的支持有直接关系。
  李琳玉壶点评:典型的癔症。美国的法律制度具有合理正当性不断生长的特征,种族隔离是历史遗存的社会现象,民权法案不过宪政对应不良社会现象的一种规制。
  
  (12)抗美援朝之后,美国人对毛泽东再也不敢掉以轻心。毛泽东的一言一行对美国人往往比对中国人更有份量。
  点评:臆想症?
  
  (13)1960年中苏分歧表面化。赫鲁晓夫的“三和两全”(和平过渡、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全民国家、全民党)的理论与毛泽东暴力革命的理论针锋相对。《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出版,毛泽东关于《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论断从此世人皆知。毛泽东公开支持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用武装斗争统一国家。
  李琳玉壶点评:政治精神分裂症的典型表达:企图制造世界动荡的不打自招?
  
  (14)美国人由此认定毛泽东企图通过支持民族解放战争输出世界革命,立即全力反击。《毛选四卷》出版仅仅几个月后的1961年,肯尼迪上台,立即进行战略调整,从单纯针对苏联的“大规模报复战略”变为包括针对中国的“灵活反应战略”,把越南南方做为用“特种战争”对付毛泽东式的“民族解放战争”的试验场。美国从此陷入越南战争的泥潭,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越战恶梦。
  李琳玉壶点评:这一段也许真实,中国花巨大代价争取的结果仅仅只是为了以后的中越自卫反击战?
  
  (15)……,毛泽东发表声明之后不久,美国当权者接纳美国“非暴力”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主张,以笼络住人心。
  李琳玉壶点评:浓缩为这一句,本质是臆想连篇,洋洋洒洒其余全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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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6)美国当权者对毛泽东支持美国黑人斗争的声明不敢掉以轻心,不敢不全力以赴,结果就是迅速通过民权法案,正式在法律上结束了美国长达数百年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毛泽东造出了大势,看准了大势,并在关键时刻果断出手发表声明雷霆一击,为“压垮骆驼”增添了最后一根稻草,为美国的民权法案催了生——“民主意味着秩序,但是靠造反为后盾。”
  李琳玉壶点评:黎阳绕了这么大的圈子,才点到核心论点“民主意味着秩序,但是靠造反为后盾。”但是所有论据均不能成立,因为他始终脱离民主意味着秩序的构建,只谈造反,而造反与秩序的构建并不存在必然逻辑关联。
  
  (17)美国统治者还挺绅士,民权法案通过之后只在落实上做手脚,法律上倒没赖帐,不象“永不翻案”那样白纸黑字照样说赖就赖,而且赖个精光。
  李琳玉壶点评:外国人肯定看不懂这一句话,中国不关心政治的平民和年轻人也看不懂这一句话。那是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年代的1974年底,邓小平被文革打倒启用复出时,被迫所做的承诺:承认文革打倒自己是正确的。这句话相当于少女被强奸犯强奸以后当场被迫承诺的沉默一样。邓小平的“赖个精光”相当于被强奸少女的事后控告。黎阳拿美国民权法案与个人生存术相比,显然非常愚蠢。
  
  (18)美国民权法案的通过有毛泽东的功劳。美国左右了世界,毛泽东改变了美国——美国的越南战争是被毛泽东吓出来的。美国的民权法案是被毛泽东逼出来的。美国通过了民权法案,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在法律上从此站不住脚,从此一路下坡。美国带头,西方各国效仿,海外华人都跟着沾了光,如今的“海外民运”、“裸体官员”送到海外的子女亲属同样沾光。如果美国的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局面照旧,海外华人的日子好过不了,“海外民运”和“裸体官员”送到海外的子女亲属的日子同样好过不了。
  李琳玉壶点评:黎阳怎么推出来的思维结果,不得而知,但政治精神分裂特征明显。按照这种逻辑,孙中山当初就应当在美国造反,而不是回国推翻满清政府,并且仿照美国模式建立政府。
  
  (19)回顾美国的民权法案、美国反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民主运动与毛泽东的作用,恰好应了毛泽东的一句名句: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
  李琳玉壶点评:政论文章不完全排斥诗句的引用,只是用在论证跨国效果,似乎精神变态。
  
  (20)西方民主能够实现“用和平方式挑战权力”,是因为西方当年的资产阶级暴力革命证明了“老百姓是强者”,奠定了民主这个“强者的游戏”基础,使西方民主得以变成现实;确立了西方民众的造反精神,使西方民主体系得以持续运转。……。
  李琳玉壶点评:思维混乱概念不清。黎阳不学无术就少说话,先把宪政理念搞清楚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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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09: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1)中国要实行民主,就必须奠定同样的“强者的游戏”基础:使当权者认同“老百姓是强者”、“老百姓能够推翻我”、“老百姓有权推翻我”,与其“敬酒不吃吃罚酒”,不如“识时务者为俊杰”。做不到这点,就没有资格玩民主这“强者的游戏”。
  李琳玉壶点评:莫名其妙。黎阳要让自己的细胞民主且有权推翻自己跳楼去即可实现自我革命了,不过千万不要哦,生命归零的革命就没有意义了。
  
  (22)——(27) 要奠定这样的基础,就必须做到:
  ——领导老百姓用暴力取得政权,证明“老百姓是强者”。
  李琳玉壶点评:群众暴力有理论,什么条件下才不存在群众?据此是否需要消灭群众?否则岂不是永远没有秩序?还是在黎阳治下才不得用暴力取得政权?
  
  ——当权的同时代表老百姓承认“老百姓能够推翻现政权”、“老百姓有权推翻现政权”。
   李琳玉壶点评:精神错乱的表达。在缺乏正当道德理性制度保障从而导致稳定性缺乏的政府治下,迟早会被动荡所烦恼,不是开展对话予以法律调整,就是暴力革命。
  
  ——付诸实施,开创“老百姓和平推翻现有政权”的先例。回顾中国历史,真正这样做的只有一人——毛泽东。
  李琳玉壶点评:精神错乱了,因为1949年是经过4年内战的结果,而文革不存在推翻现有政权,标志人物仍在,而且无产阶级专政当时可是爆烈无比的。
  
  ——毛泽东领导老百姓用暴力建立了新中国——证明“老百姓是强者”。
  李琳玉壶点评:不知所云,前后矛盾,对设定论点“老百姓是强者”缺乏论据也缺乏逻辑论证。
  
  (28)——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老百姓能够推翻现政权”、“老百姓有权推翻现政权”,开创“老百姓和平推翻现有政权”的先例。
  李琳玉壶点评:整当权派与推翻现政权和先例是什么关联?以价值代替一切,恰是精神症状。
  
  (29)古往今来中国历代统治者顶多能有限地承认“老百姓是强者”——“水能载舟,亦能复舟”,但从不承认“老百姓有权推翻现政权”。惟独毛泽东通过文革开创了最高当权者公开支持“老百姓有权推翻现政权”的先例。文革在中国老百姓中第一次普及了“精神造反”,这就为民主奠定了基础。文革才是真正的民主。
  李琳玉壶点评:即为成功的先例,毛泽东一直到去世,怎么不见他离开最高当权者的宝座?这种谎言都编得像。1874年颁布的美国宪法倒真有群众可以推翻不正义政府的自然权利的表达,可惜黎阳孤陋寡闻。
  
  (30)中国的“民主斗士”口口声声民主,但从来不肯做实事,从来不为奠定民主的基础——证明老百姓是强者、老百姓能够推翻现政权、老百姓有权推翻现政权做任何贡献,总是指望等别人暴力革命成功之后把权力白白交给自己,自己不劳而获坐享其成。
  李琳玉壶点评:中国 “民主斗士” 的表现如何,与你黎阳论证的观点,有什么关系呢?“总是指望”等等表达无非就是证明黎阳喜欢语言强奸别人的意志。
  
  (95)毛泽东的大民主是自下而上制约权力的人民民主,“以民制官”,绕过一切官僚体制,不经过任何“民运精英”的垄断,由广大人民群众对国计民生的一切问题直接发表意见,直接反映问题,让一切“政治二传手”、“政治掮客”统统下课。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否定了四大,就堵死了民制官之路,堵死了民主之路。
  李琳玉壶点评:文革就是“以民治官”, “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否定了四大,就堵死了民制官之路,堵死了民主之路。”真是奇怪的逻辑,论据呢?论证呢?没有。全部都是黎阳一个人说了算。黎阳的态度奇怪吗?一点也不奇怪,文革初期造反小将全部是这个腔调,至今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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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09: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暴力专横论之一百步笑五十步
  
  黎阳杜撰了大量废话,论证“为真理而权力”与“为权力而‘真理’”,说了半天,不知所云。比如说,为了论证什么叫“为权力而‘真理’”,引用了大量鲁迅文章摘句,不知道究竟是写政论文还是杂文。要说是5万字的杂文吧,恐怕要创世界纪录了。要说是政论文,引经据典杂文总是不靠谱的。查其前言表达,“2009年3月,网友“秦川牛”点名给我出了个题目:“写一篇‘持权抢劫’与毛泽东权力观的对比文章”,“让大家明析这二者的根本差别”。 我硬着头皮绞尽脑汁了几个月,悟出的体会是:最根本的差别在于一个是“为真理而权力” 一个是“为权力而‘真理’”。”黎阳支离破碎思路让人看不明白究竟要表达什么,通过小标题 “六条是非标准”与“四项基本原则”,终于明白,黎阳原来是想表达毛泽东与邓小平的差异,即毛泽东是“为真理而权力”,而邓小平则是“为权力而‘真理’”。
  
  1、满盘皆错:“为权力而‘真理’”的张冠李戴认识论谬误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你看黎阳的帖子标题“为真理而权力”与“为权力而‘真理’”的“三.为权力而“真理””这一节即可知一二了,公然吼叫权力控制下的“真理”,就是枪杆子下的真理论,潜台词就是屠杀有理论。黎阳写这个帖子之上节,就用了五万余字。当今对互联网的控制,在中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许多敏感词如民主之类,是被纳入控制范围的,而对于黎阳这种暴力有理论,却不在敏感词之列,真的纳闷。细细一想,原本是同一个以枪杆子为控制核心的思想体系,迫于民生困难影响统治才开了经济建设的口子的,靠杆子控制的真理论,从来就没有放弃过的,所谓法制建设那是术的需求,所谓法治目标那是临时借用幡势的需求,黎阳不过说出了真话。我们不说李庄的入狱,单说标准的依法办事的成例冤案,足以为证。李化伟工人怀孕六个月的妻子被杀却成为冤主坐牢14年,杜培武警官妻子被害自己却被想当然刑讯逼供为杀人凶手而坐牢数年,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在精神病症离家出走11年回家以后才发现丈夫佘祥林被维辛斯基“判断证据的标准是阶级利益”的阶级利益认为是丈夫杀了自己的“真理”而套牢在监狱,险些被枪杆子之下的真理给枪毙了。对此冤案现象,在中国的法学界,有一些很有意思的理论,似乎可以统称为太监理论,即不可避免论,某国如何某国如何,可以列举一大堆。这种理论,不是依据概率论用在证据法制度的设计前提,而是用在既有错误的辩解,用在维护既有证据法体制,肯定是太监式的了,因为它的理论预设是不允许对既有冤案进行实质性反思。还有一种理论,即冤案个别论,杜绝炒作这些冤案,实质是拒绝讨论它们的形成机理,又拒绝对证据法做出实质性调整。说到底,法是掌握阶级利益的统治者工具,屠杀所需要的犯罪事实,属于可以意志掌控的范围,这才是实质。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难看清楚黎阳的标题“为真理而权力”与“为权力而‘真理’”的实质内容了,还嫌不够,要像维辛斯基制造证据理论在苏联实施大屠杀一般才过瘾。我只是不明白,一旦真的处于那种条件下,你黎阳怎么肯定保证自己就是赢家?要知道苏联大屠杀是后面一批宠幸者屠杀前面的宠幸者的!在中国的现代模仿史上,虽然没有斯大林的血腥味,却是花样翻新慢慢地反复折磨而死的!
  
  2、枚举亦错:暴力滥权的理论根据臭名昭著
  
  黎阳写作目的是“写一篇‘持权抢劫’与毛泽东权力观的对比文章”,以阐明“为权力而‘真理’”体现了四大根本原则:
    
  “1.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为权力而‘真理’”本质是“为个人利益而‘真理’”。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为个人利益可以牺牲其他一切,自然也包括“为个人利益而牺牲真理”。
  
  2.权力高于一切。个人利益,生存第一。权力意味着合法伤害别人生存的能力。谁有权力谁就能保护自己、威胁别人,并通过威胁别人获取暴利——持权抢劫。
  
  3.利益就是真理。需要就是真理。意识决定存在。屁股决定脑袋。
  
  4、只有主观真理,没有客观真理;只有相对真理,没有绝对真理。”
  
  应当这样说,黎阳所言为中国60年以来政治生活的真实写照,只不过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从来没有如此赤裸裸的表达。黎阳所言错在哪里?
  
  1、所谓““为权力而‘真理’”本质是“为个人利益而‘真理’”。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为个人利益可以牺牲其他一切,自然也包括“为个人利益而牺牲真理””除非法律宪政预先设定权利原则,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没有意义,无非就是丛林规则而已;对于最高执政者则是连基本德性都可以丢弃的野兽主义的放肆的教唆。
  
  2、所谓“权力高于一切。个人利益,生存第一。权力意味着合法伤害别人生存的能力。谁有权力谁就能保护自己、威胁别人,并通过威胁别人获取暴利——持权抢劫。”云云,无论黎阳所指过去还是影射现在,都是无视人民权利原则的暴力统治合法论的杰作。
  
  3、所谓“利益就是真理。需要就是真理。意识决定存在。屁股决定脑袋。”云云,只是对于独裁者才能成立的强权逻辑,只能制造恐怖统治,社会福祉无从产生,对于良性社会秩序的构建而言,毫无意义。
  
  4、所谓“只有主观真理,没有客观真理;只有相对真理,没有绝对真理。”云云,简直赤裸裸到了家,“1+1=2”的方法真理性都能否定,中国人民在苏俄哲理调教下,怎么能不出愚蠢如此到家的东西?
  
  且慢,也许黎阳会诡辩,说,我这是说的邓小平,你怎么邓帽毛戴了?且听我来解释。邓小平不过继承了毛的政治遗产,而且是在社会成员普遍精神状态严重扭曲的状态下继承的,黎阳所指邓小平及其继任者,为保持社会稳定,一定程度只能顺势而为,社会出现黎阳所说现象并不奇怪。对此就不用我多证明了,宪法中都找得到根据。说到底,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市场经济,这些都是在原有政治框架下进行的,组织的系统性必定扭曲市场规则,由此决定了操作层面人治最坏结果的必然发生。这种条件下,黎阳之类的民生论调,明摆着就是欺骗。最起码,苏俄政教辩证把中国精英全部教傻了,历时六十年,是一贯制的,而且贯穿于中学、大学和研究生教育的始终。我们把黎阳以上概括邓小平及其以后时代为“暴力专横论”的话,划分阶段,如果说改革开放以前为100步,邓小平及其以后为50步,哈哈,我们反用五十步笑百步成语了。最关键问题在于,维辛斯基所提出“判断证据的标准是阶级利益”的命题,将证据客体性的判断纳入利益意愿的价值选择范围是个假命题,而在毛时代即将此论列为证据法马列经典,在法制建设初期百分之百按照这个精神制定法律,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法至今还有他的遗留。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不怪黎阳这种外行。黎阳在这篇文章所列改革开放以来种种现象,凡是涉及公权力运作的,无不是这个精神怪物的产物。
  
  最后剩下一个问题,那就是黎阳的灵魂扭曲到什么程度?满口喷血。歪曲历史,无非就是希望嗜血的历史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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