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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时尚] 地下丝绒乐队的诞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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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John Cale

我1964年初搬进纽约勒德洛大街(Ludlow St.)56号时,曼哈顿下东区还是一个非常荒凉的地方。那时这里非常肮脏,晚上也没有太多活动。整个社区一片漆黑,只有底楼茶叶店那盏孤独的灯泡还在亮着。无论我到家多晚,淡黄色的灯光下,店里那家伙总是坐在窗边。虽然气氛有些怪异,但和周遭的整个环境倒也搭调。

Philip Montgomery for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约翰•卡尔站在他曾于上世纪60年代住过的老房子的屋顶。现在,这里已成为艺术家居住的合作公寓。公寓当今的房主杰尔马纳•普奇(Germana Pucci)和吉安卡洛•比亚吉(Giancarlo Biagi)领着卡尔在屋内转了一圈。
如今我住在洛杉矶,将近有50年没有回到纽约的那幢老房子了。事实上,我很惊讶这幢房子依然在那里。我刚刚得知现在这里是供艺术家居住的合作公寓,知道这点令我很是高兴。从情感上来说,回到这里令我感到比较矛盾。我试图理解并欣赏所改变的一切,但与此同时,对于这个地方我还是有些怀旧情节。我还记得我们在这里度过的好时光,我们不时冒出的好点子。但这一切都无法重现了。

1965年在五楼的公寓里,卢•里德(Lou Reed)、斯特林•莫里森(Sterling Morrison)和我将埃里克•萨蒂(Erik Satie)、约翰•凯奇(John Cage)、菲尔•斯佩克特(Phil Spector)、汉克•威廉姆斯(Hank Williams)以及鲍勃•迪伦(Bob Dylan)的音乐混搭在一起。混搭的结果是创造出了一种新形式的摇滚。这种摇滚不像是那种能够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作品,更多的是关乎艺术。我们排练,我们尝试,1965年7月我们在公寓里用万伦莎(Wollensak)录音机录制的六首歌曲最终成为我们1967年推出的首张专辑的基本曲目,这张专辑就是《地下丝绒与妮可》(The Velvet Underground & Nico)。

我是威尔士人,在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金史密斯学院(Goldsmiths College)学习音乐和作曲。在那里学习期间,我结识了作曲家艾伦•柯普兰(Aaron Copland)。1963年柯普兰帮我弄到了马萨诸塞州坦格伍德音乐中心(Tanglewood Music Center)的一份夏季奖学金。在那个夏天结束时,我搬到了纽约。我不想被琐事分心,这样我可以自由地进行创造性思考。

Philip Montgomery for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卡尔上世纪60年代住过的老房子外观。
我到纽约后开始在拉蒙特•杨(La Monte Young)牵头的一个实验性表演团体演奏中提琴。是约翰•凯奇介绍我们认识的。1963年9月,在靠近纽约第13街的第三大道口袋剧院(Pocket Theater)举行的一场长达18小时的马拉松演奏会上,我和凯奇登台亮相,我演奏的是钢琴。一个星期后,我登上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一档名叫“我有一个秘密”(I've Got a Secret)的电视节目。参加节目的观众必须猜出我和其他嘉宾之间的联系──凯奇是唯一一个在整场节目期间从头到尾待下来的人。

在拉蒙特的小组,我遇到了实验电影制片人托尼•康拉德(Tony Conrad)。他邀请我搬入他在勒德洛大街租下的那套只有一间卧室的公寓,并和他分摊每月25美元的房租。当时这幢大楼住满了一心追求艺术的艺术家,像诗人安格斯•麦克莱斯(Angus MacLise)、电影制片人皮耶罗•赫里克泽(Piero Heliczer)、导演杰克•史密斯(Jack Smith)和演员马里奥•蒙特兹(Mario Montez)。

我们住的是列车式公寓,房子呈狭长形,窗子在公寓的前端,一间小卧室和一间浴室在公寓的后端。我睡在公寓前端窗台下的床垫上,那里可以俯瞰勒德洛大街。我们在壁炉里烧旧木箱和旧家具取暖。除了一个燃气灶,冬天屋子里没有暖气。

托尼和我量入为出,我们吃的主要是罐装炖菜和奶昔。早上你可以听到街对面附近高中的孩子在校门口唱嘟喔普(doo-wop,注:一种流行于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的重唱形式)。其他孩子则朝我们扔石块,因为他们觉得我们看着很像披头士乐队(Beatles)的成员。住在楼里的很多家伙一开始并不喜欢这些孩子。

Universal
地下丝绒乐队在勒德洛大街56号录制的磁带中的曲目。
1964年的一天晚上,托尼和我去参加一个聚会,在聚会上我们见到了唱片公司Pickwick Records的杰里•万斯(Jerry Vance)。杰里说我们看上去颇具商业气质,他问我们是否愿意录音并现场演唱以支持一首新写的流行歌曲《鸵鸟》(The Ostrich)。杰里邀请我们到皇后区,在那里我遇到了卢•里德,里德当时在这家唱片公司负责作词。

我知道很多书里说,卢搬进了托尼和我共住的那套公寓,但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大学毕业后,卢继续住在纽约长岛弗里波特(Freeport)的家中。当卢和我开始为乐队苦苦构思种种创意时,他总是在周末往返于我的公寓和他家之间。

我们排练时声音并没有很大。我们用的全是不插电的乐器和最基本的功率放大器。我们从别的公寓偷电,所以屋里到处蜿蜒着电线。此外,楼下的人总是在非常大声地播放电台音乐,所以整栋公寓楼没人听到我们排练或对我们抱怨。

一开始我们给乐队起的名字叫“巫师”(Warlocks),后来又改成“坠落的尖峰”(Falling Spikes)。但这两个名字都不是非常具有诗意,也不是很有趣。后来有一天我们看到托尼在街上买的一本性虐小说名叫《地下丝绒》(The Velvet Underground)。这个名字太完美了。我们所生活的地下世界可一点没有天鹅绒的感觉,这一点是肯定的。

当鼓手莫林•牟•塔克(Maureen "Moe" Tucker)在1965年末加入我们乐队时,我们开始寻找在纽约进行现场演出的机会,但我们并没有马上火起来。当时我们在尝试一种新的表达形式的摇滚,不是晶体管收音机里常常播放的那种长达三分钟的热门单曲。夜店经理希望我们也能表演那些舞厅单曲,我们虽然口头答应但却从来没有演奏过,于是我们总被炒鱿鱼。

就在我们苦苦挣扎的同时,我们所住的公寓呈现出类似煤矿的怪诞美感。但做着艺术家的梦令我感到幸福。那种看上去无所事事且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感觉令人兴奋。托尼在1965年底搬出这套公寓,不久后我也搬到附近里斯本纳德大街(Lispenard Street)的一间阁楼里。

我当时搬家时拿走托尼和我在前窗下安装的睡床弹簧就好了。托尼将整张床垫剖开弄了这些弹簧,弹簧能让光和空气透进卧室,防止坏小子通过防火逃生梯进入我们的公寓。这些弹簧象征着一切:危险、边缘、极简主义。到今天这些弹簧肯定是一件不错的艺术品。

Marc Myers根据约翰•卡尔的口述整理成文

(约翰•卡尔(John Cale)是一位前卫作曲家、歌手,会演奏多种乐器,他是“地下丝绒”乐队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最新专辑是Shifty Adventures in Nookie 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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