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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中朝邊界爭議的解決(1950-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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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1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沈志華、董潔

關於中朝邊界在歷史上的爭議問題,中國學者已有非常深入和詳盡的討論。不過,這方
面的研究成果大都集中在明清時代的邊界糾紛、談判及其結果,鮮有涉及之後特別是中
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的論著[1]。究其原因,一是史料缺乏,二是問題敏感[2]。然而,研
究1950至60年代中朝關係的歷史,邊界問題無論如何是繞不過去的。為此,筆者盡力查
找了中國外交部和有關邊疆省區的檔案、台灣國史館和外交部的檔案,以及韓國學者公
布的相關檔案文件,以期對這個問題有所交代,並做出中國學者的解讀。

一 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中國和朝鮮對國界線的劃分有爭議,屬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而影響問題解決的主要有
自然地理和民族感情兩方面的因素。

在中國明朝和朝鮮李朝建立之初,兩國已確定鴨綠江、圖們江為界河。兩江皆發源於長
白山,長白山天池為松花江、鴨綠江和圖們江的三江源頭。鴨綠江、圖們江中游以下河
寬水深,兩國邊界分明,但兩江上游,尤其是圖們江的江源地帶,河多水淺,源頭不清
,故而造成邊界不明,屢有邊民越境,並出現邊界糾紛。有中國學者考證,朝鮮王朝早
期認定其發祥地為太祖的誕生地永興,而非長白山,那時長白山被朝鮮人看作是「域外
之山」。

1712年康熙派穆克登查勘邊界後,定界碑立於長白山天池以南十餘里的分水嶺上。此次
定界,再次確認中朝兩國以鴨綠江和圖們江為界的事實,天池作為清王朝發祥聖地劃入
中國版圖,而長白山則成為中朝界山。朝鮮英祖時期(1724-1776),朝鮮君臣經過反
覆討論,最終確定長白山為「北嶽」,成為興王肇基之所,國家祀典之地。經過一百多
年的祭祀活動,朝鮮民族對長白山的感情不斷加深。1864年,高宗稱帝後則把長白山作
為象徵朝鮮王朝發祥地的山川正式列入祀典之中,《朝鮮高宗實錄》甚至稱長白山為「
我國白頭山」。1904年日俄戰爭後不久,朝鮮被日本吞併,作為王朝聖山,長白山即成
為朝鮮人緬懷先祖、保留民族記憶的象徵。這一結果,為中朝邊界爭議增添了更加複雜
的因素。

中國政府認為圖們江的源頭在江源地區南面的紅丹水,而朝鮮政府堅持是北面的紅土山
水,中朝兩國關於圖們江江源地區邊界線走向的分歧主要在此。為徹底解決這一爭議,
兩國政府曾在1885和1887年進行了兩次勘界談判。在第二次勘界談判時,清政府做出重
要讓步,放棄了以前的主張——以紅丹水為圖們江的正源,而提出把處於中間地帶的石
乙水作為圖們江源頭,以此劃定中朝國界。朝鮮代表「心以為然」,但因其政府仍力主
圖們江正源是紅土山水而不敢做主。後來,朝鮮拒絕派出代表繼續商談,致使勘界談判
無果而終。

日俄戰爭後,日本成為朝鮮的「保護國」,朝鮮的內政、外交均由日本控制,中朝邊界
談判也轉為中日談判。1909年9月4日,中日經過長期交涉,簽訂了《圖們江中韓界務條
款》(即《間島條約》),確定「以圖們江為中韓兩國國界,其江源地方自定界碑至石
乙水為界」。11月9日,朝鮮內閣總理批准了這一條約,其結果與1887年中國政府的主
張基本一致。至此,中朝之間近二百年的界務爭議和交涉終告結束,長白山天池及周邊
群峰均在中國境內[3]。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朝鮮人不再承認日本政府代為簽訂的條約[4]。此時的北朝鮮
在蘇聯的控制下。1947年4月,國民政府東北行轅主任熊式輝兩次電告外交部,蘇聯特
工人員在長白山及朝鮮北部各地展開測繪工作[5]。1948年7月10日,國防部二廳提供的
另一份情報說,蘇聯遠東當局將中國「吉林省之延吉、牡丹江、穆棱及其附近地區劃為
北韓之領土」,現上述地區「駐有北韓正規軍部隊,各該地區行政亦由鮮人主管」。情
報還說,此前,即是年2月,蘇聯與朝鮮曾在平壤簽訂了一個協定,將東北間島、安東
、吉林三地劃為朝鮮自治區。外交部長王世杰在文件上批示:「送亞西司,特別注意。
」[6]

兩個月後,亞西司提交的研究結果稱:「查延吉等地,原住有韓民甚多,可能有共匪任
用韓籍人員充任地方官員情事。另據報,北韓部隊參加中共集團作戰,此項部隊可能即
駐扎該地。但就上項情事,似難認為該地被劃歸北韓。」至於延吉、牡丹江及穆棱等地
,遠離朝鮮疆界,「如此廣闊之土地,劃歸他國,殊足駭人聽聞。此項消息之真確性如
何?殊多懷疑」。鑒於1947年8月26日中國外交部曾就蘇聯官員私自移動中蘇邊境界標
之事照會蘇聯駐華使館稱,「中國政府除一俟環境許可再行派員實地調查外,並保留關
於此項問題於日後查實時向蘇聯政府提出一切有關要求之權」,該報告建議,以後凡此
類事件,「我均可根據前項聲明,日後向蘇方提出交涉」[7]。

以上史料可以說明,蘇聯和朝鮮對於當時已經由1909年《間島條約》確定為中國領土的
那些地區,很可能有所覬覦,但尚未採取實際的外交措施。至於國防部提供的情報後來
是否再有核實,不得而知。不過,從當時外交部的研究結論看,或許是認為已有國際條
約在手,國民政府似乎並未看重此事[8]。就筆者查閱台灣檔案的結果而言,當時中國
與朝鮮的邊界糾紛或邊境問題,主要發生在鴨綠江下游地區,如鴨綠江口黃草坪島糾紛
、鴨綠江最下游迎門港一帶中國漁民遭越境朝鮮軍人射擊案,以及關於雙方共建的水豐
發電站電力分配問題的爭議等[9]。

筆者在台灣外交部檔案中發現的一份文件,可以大體反映當時國民政府對中朝邊界問題
的態度:鑒於1909年條約已簽訂,「間島問題已成過去,唯散居該區域內百萬韓僑應如
何善為處理,自是內政問題。關於國境問題,因有圖們江、石乙水之天然界線,未便更
改。我可主張1909年中日簽訂之中韓界務條約之第一款關於國界者仍然有效,其餘各條
均應廢除」。「鴨綠江口之葦塘、島嶼甚多,除黃草坪、同德塘外,尚有葦塘多處,唯
無一定名稱,大約均被日人強權佔領」。由於河水沖刷,河岸倒塌,河身遂逐漸西移,
河中淤沙成洲。解決方法是:「黃草坪為我國領土,有各種文獻可以證明。其他葦塘、
島嶼,多由日人強佔,將來決定韓國疆域時,我應要求重新劃界,實地測量,依照國際
慣例,公平處理。」[10]

東北內戰時期,延邊一帶為中共佔領區,而中共民主政府也不認為中朝邊界存在重大問
題。中共延邊地委在1948年8月的一份文件中指出:中朝國境以圖們江為界,此乃歷史
上以自然界來劃分的,大體上沒有問題。但某些地方因江流改道或出現新的支流,把兩
國沿江村莊和土地混合起來,以致發生爭執。故需要確定以主流為界,住在原地的居民
可依其自願仍住原地或遷回本國,以便管理和免致不必要的糾紛。當發生兩國國界有關
問題時,由雙方群眾報告當地縣(郡)政府負責解決,下級政府人員及當地群眾不得隨
便交涉[11]。

總之,在中國方面看來,中朝邊界糾紛似乎只是枝節問題,並無大礙。

二 新中國處理邊界問題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後,對邊界問題的處理比較慎重。在1950年代初期,由於對邊
界問題情況不明,且忙於應付朝鮮戰爭,中共中央在解決與周邊國家的邊界問題方面,
實際上實行的是拖延政策:對於歷史上中國「舊政府同外國簽訂的有關邊界問題的條約
和協定等」,採取「既不承認、也不否認的方針」;對中國與周邊國家邊界存在的懸而
未決的問題,則採取「暫維現狀的方針」。與此同時,要求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問題,積
極做好解決邊界問題的準備[12]。

1950年4月,朝鮮方面向東北人民政府提出談判鴨綠江航行問題,並送上朝鮮繪製的地
圖。中國外交部得知這一情況後指出:「朝鮮方面所提『規定設置航路標誌之區域』一
節,涉及國家領土主權,此項問題,應由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和朝方進行談判,不應在
地方談判。」遂指示東北外事局停止談判,將全部材料送到北京,由外交部了解情況後
再確定處理方針[13]。此事結果如何,沒有見到檔案記載,但處理方式說明,中央政府
對處理涉及邊界問題的謹慎態度。

到1950年代中期,為了保障已經開始的大規模經濟建設,同時也為了回應美國的遏制和
孤立政策,打破帝國主義的對華包圍,中國贊同「和平共處」的外交方針,以創造穩定
的周邊環境,並爭取更多亞非國家的支持。因此,盡早消除與東南亞鄰國之間由邊界糾
紛而導致局勢緊張的隱患,就成為中國處理外交問題的當務之急。

1955年11月,中緬兩國邊防軍因誤會而在邊境線黃果園一帶發生交火[14]。1956年2月
,中蘇雙方邊防部隊在新疆伊犁有爭議的英塔爾地區發生糾紛,雙方均鳴槍示警[15]。
這些對中國政府無疑都是一種刺激。於是,以處理中緬邊界問題為主線,1956年中共中
央將邊界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16]。1957年3月16日,周恩來在全國政協會議上指出:
過去採取維持現狀的政策是需要的、恰當的,但這只是權宜之計,而不是長遠政策,總
不能永遠拖下去[17]。同年8至10月,朝鮮與蘇聯通過談判締結了邊界協定[18]。這一
情況很可能也對中國加速處理同類的邊界問題有所促進。

這一時期,隨著中國領導人對邊界問題和國際法有關原則的了解不斷加深,在著手處理
簽訂中緬邊界條約問題的過程中,中共中央逐步確定了解決邊界問題的指導方針:第一
,根據中國的和平外交政策,邊界問題要通過談判來解決,而不能用武力改變現狀。第
二,清朝末年、北洋政府、國民黨政府形成的一些邊界談判資料,可以作為法理根據。
對於歷史資料的研究必須遵循三項原則:承認歷史事實;不能割斷歷史,但要看到歷史
的發展;要根據今天的情況和國家的政策來看待歷史。第三,對於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邊
界,「已由舊條約確定了的,應該按照國際法的一般原則處理」[19]。

1957年7月,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做〈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時
進一步指出:「我國政府認為,在邊界問題上,根據正式條約而提出來的要求,應該按
照一般國際慣例予以尊重。」[20]這實際上就改變了此前中國政府對舊邊界條約既不承
認、也不否認的方針,而採取了事實上予以承認的態度[21]。然而,在幾年後處理中朝
邊界的問題上,中國似乎並沒有根據國際法一般原則,在1909年條約的基礎上展開邊界
談判,而是放棄了圖們江江源地區的大片領土,基本上按照朝鮮的要求劃定了兩國邊界。

1958年4月25日,中國外交部向邊境省區發出通知,提出今後要逐步解決與鄰國之間的
邊界問題。鑒於這類問題比較複雜,首先需要充分地搜集資料,進行研究。這項工作,
除中央現已由外交部聯合其他有關部門í手進行外,並請各省區人民委員會外事處指定
專人,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通知指出:邊界問題的研究,應以未定國界和已定界中有爭
議的問題為重點[22]。

是年7月,根據周恩來和外交部長陳毅的指示,國務院成立了邊界委員會,由外交部、
國防部、內務部、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科學院地理研究所、國家測繪總局、民族事務委
員會、地圖出版社、總參軍事測繪局和總參警備部的負責人組成,直屬國務院外事辦公
室。邊委會由陳毅領導,委員會主任由外交部副部長曾湧泉擔任。邊委會的任務是全面
規劃劃界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資料、實地勘察和提出談判方案,以
便有步驟地解決邊界問題。但關於邊界糾紛和邊防事宜,不屬邊委會職責範圍。邊委會
設社會主義國家組(社會主義國家司司長王雨田任組長)和資本主義國家組(亞洲司司
長章文晉任組長)。同時,擬在遼寧、吉林、黑龍江、甘肅、內蒙、新疆、西藏、雲南
、廣西等邊境省份和自治區設立邊界工作小組,負責該地區的邊界工作。邊委會暫定每
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其各項重大決定應隨時向中央匯報。

外交部在報告中指出,在與蘇、朝、蒙、越等社會主義國家接壤的邊境地區,幾年來「
或多或少地發生一些糾紛,對雙方邊民的生產、生活和友誼多少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
。社會主義國家組的工作計劃是,「採取積極方針,通過協商,爭取1958年解決中蒙邊
界問題,1959年解決中蘇、中越、中朝邊界問題」。關於中朝邊界問題,報告說:「中
朝邊界主要以圖們江和鴨綠江兩條河流為界,其中圖們江部分是由清朝政府和日本之間
以條約形式劃定的,其他部分未正式劃定。」現存的主要問題有:一、天池問題的情況
現「已基本搞清,我們並已擬好解決方案。天池係我國領土,我們已向朝方表示過這種
看法,但朝方至今沒有正式反應」;二、「因河流改道等原因,雙方對有些小島嶼的歸
屬問題有不同意見。擬請有關省做一調查,報送邊委會」。邊委會擬於本年內提出解決
中朝邊界問題的初步談判方案[23]。顯然,此時在中國外交部看來,中朝邊界並無嚴重
問題,解決起來也不複雜。

8月8日,國務院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邊境省區成立邊界工作小組,負責本地區的邊界工
作[24]。12月13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加強邊界工作的指示〉,指出:我國邊界線
很長,在未定界地區,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和解放後新發生的糾紛都不少;在已定界部分
,也有一些地方界線不清。目前我們對於邊界情況掌握不夠,有關邊界的歷史資料和外
交檔案極不完備,又無精確的地圖,特別是對未定界的地區了解更少,這就給我們邊防
警b和對外交涉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指示強調說:邊界問題事關我國和有關的鄰國,
因此不能單憑我們的主觀願望急於求成。但是,我們應該抓緊時機做好準備工作,以便
在有必要和有條件同某一鄰國解決邊界問題的時候,我們不致處於被動。中共中央特別
提出:與民族主義國家接壤的省、區黨委,更應該把邊界工作列入黨委的經常性議事日
程中[25]。看來,在中共中央解決邊界問題的日程表上,社會主義國家的問題尚非當務
之急。

然而,中朝邊界的問題並沒有很快得到解決,邊委會也沒有按計劃在1958年底拿出談判
方案。究其原因,一則是情況比想像的複雜,調研工作拖期;二則是中朝邊界糾紛出現
了新問題;三則是中印邊界衝突發生,延緩了其他邊境地區的勘界工作。

關於中朝邊界的調研工作是由遼寧、吉林兩省完成的。1959年1月和12月,遼寧省提交
了關於中朝邊界工作情況的報告和鴨綠江水豐水庫淹沒區的報告;3月和12月,吉林省
提交了關於中朝、中蘇國界調查報告和輯安縣境內水沒區情況的調查報告。1960年3月
,國務院邊委會對吉林省所提有關中朝邊界問題的答覆是:

一、關於因1934年中朝共建水豐發電站水庫使鴨綠江江流原狀改變而發生的劃定邊防警
戒線問題。同意報告中所提意見,以鴨綠江中心線為界劃定邊防警戒線;二、關於中朝
邊界橋樑如何分界警衛問題。查1955年6月8日中國公安部代表和朝鮮內務省代表舉行的
聯席會議規定:「為保護中朝邊境沿江橋樑的安全,除安東—新義州間大橋另有臨時議
定書外,其他沿江橋樑的保護由雙方邊防總代表或邊防副總代表具體協商,據情劃警戒
區域。」請轉告我邊防總代表按此規定考慮方案並報人民委員會批准後處理。邊委會在
答覆中還要求吉林省邊界工作小組:在可能情況下,研究中國歷來出版的地圖對長白山
地區的國界線畫法的演變及根據何在,以及有關《間島條約》的問題[26]。

因缺乏檔案資料,關於吉林省邊界小組報告的詳細內容,尚不清楚,但從邊委會的批覆
看,似乎圖們江江源地區的劃界問題已經進入中國政府的視野。1960年3月14日,國務
院邊委會在一份文件中指出,關於1959年的邊界形勢,中國同社會主義鄰國的邊界基本
上是穩定的,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類,原有糾紛未獲解決,但未產生較大問題;第二
類,原有糾紛未獲解決,又出現了新問題;第三類,雙方已協議通過談判解決邊界問題
,由於條件不成熟而未進行,但又發生了枝節問題。蘇聯、越南屬第一類,蒙古屬第三
類,朝鮮屬於第二類,具體表現是:「朝鮮在長白山國界爭議地區修建公路、房屋,並
在鴨綠江上源修築橫江水閘,有逐步北進的趨勢。」關於1959年的勘測工作,是「遵循
中央的指示,按照邊委會的計劃,密切配合外交鬥爭,以中印邊界為重點,大力進行了
勘測和調研;對其他地區的邊界則量力而行,主要是依靠各地有步驟地進行勘測和調研
」。具體到中朝邊界的工作成果,僅有吉林省通過對其所轄邊境上鴨綠江水豐發電站堰
堤上游淹沒區的實地調查,摸清了地區範圍、航道位置和中朝雙方的邊防警界線,並繪
製了示意圖。

中朝邊界勘測進展緩慢,主要是因為當時中印邊界發生武裝衝突,故中國的邊界勘測以
此為重點,對其他鄰國的邊界調查工作則採取了「暫緩進行」的方針。特別是社會主義
兄弟國家,因對邊界問題尚未開啟正式商談,「為避免刺激和引起對方邊民的思想混亂
」,邊委會要求「各地的勘察測繪工作一般以隱蔽摸底的方式進行」。至於1960年的工
作規劃,邊委會估計,同兄弟國家之間在邊界問題上不會發生大問題,但枝節問題難免
。涉及中朝邊界,文件指出:由於目前還不可能談判解決整個邊界問題,故應對現存的
突出問題,即朝方在長白山鴨綠江上源修築橫江水閘和在天池附近修建公路、房屋的問
題,加以調研,擬出臨時、局部解決的方案,以防止糾紛的發生和擴大[27]。

以上資料表明,直到1960年初,中國政府關於解決中朝邊界問題的立場是:第一,中朝
邊界的劃分並無重大問題,且因有《間島條約》為據,故不以為會產生重大爭議;第二
,存在不少枝節問題,主要是界河改道和淹沒區形成的劃界問題,對此可提出局部解決
方案;第三,已經感覺到「長白山地區的國界線畫法」可能有麻煩,而這些問題一時不
易解決。因此,為避免影響中朝關係,中國確定的方針是:邊界問題的總體解決尚待時
日,先著手解決臨時性和局部性問題,並為此開始做準備。

從1956至1960年,中朝兩國政府簽訂了一系列涉及邊界問題的協定和議定書,這包括
1956年1月關於在鴨綠江和圖們江中運送木材的議定書、12月關於中朝圖們江流域治水
工程的議定書,1957年10月關於中朝圖們江流域治水工程的協議,1958年12月關於中朝
兩國邊境地方易貨貿易的議定書,1959年6月關於中朝兩國邊境地方共同利用水豐水庫
養魚的議定書,1960年5月關於國境邊界河流航運合作的協定等[28]。從這些文件的簽
署及其內容看,此時期中朝之間在邊界問題上雖然存在不同想法,但確實還沒有出現令
人不安的情況,雙方共同利用界河資源的開發合作也是穩定發展的。

此後一年多,中國政府對邊界問題有何新的考慮,中朝雙方是否有過接觸,由於史料不
足,不得而知。關於這方面的情況,只知道1961年7月周恩來與金日成談話時曾提到:
「我們的國界很難劃分。」[29]從以上中國處理中朝邊界問題的方針和設想看,周恩來
的用意無疑是希望暫緩或推遲全面解決中朝之間的劃界問題。不過,事情很快就發生了
變化。

三 金日成主動提出解決邊界問題

1960年代初,中國陷入了內外交困的艱難境地。在國內,由於瘋狂掀起大躍進和人民公
社運動,加之自然災害,中國發生了嚴重的經濟衰退,社會生活用品極端匱乏;在國際
,中蘇兩黨在對內對外政策方面均產生重大分歧,且各執己見,爭論不下,終於導致矛
盾公開化,赫魯曉夫(Nikita S. Khrushchev)一怒之下撕毀合同,撤退了全部在華專
家。對於中國本來就難以擺脫的困境,這無異於雪上加霜。此外,西部有中印邊界衝突
造成的國際壓力,東部有蔣介石叫嚷反攻大陸的安全威脅。共和國確是危機四伏,舉步
維艱[30]。就在這時,朝鮮突然提出要同中國協商解決邊界劃分問題。

根據目前中國外交部的解密檔案以及《周恩來年譜(1949-1976)》等文獻資料,儘管
對雙方接觸的具體情況和談判內容沒有絲毫透露,但中朝解決劃界問題的大致過程是清
楚的。

1962年2月18日,朝鮮外務相朴成哲約中國駐朝大使郝德青外出打獵。在野餐中,朴成
哲提出建議,能否通過內部協商解決中朝邊界問題。2月28日,中國外交部覆電駐朝使
館的詢問,說明中國政府同意解決中朝邊界問題。3月1日,郝德青約見朴成哲,轉告了
中國政府的答覆,並詢問談判的時間和地點。3月26日,朴成哲向郝德青提出,擬於4月
10日就中朝邊界問題在安東或新義州舉行副部長級談判。3月30日,周恩來約有關方面
負責人談中朝、中蒙邊界問題(中方關於劃界問題的最初方案應是此時商定的)。4月4
日至8日,朝鮮外務省和中國駐朝使館就邊界談判的時間、地點和雙方代表團名單進行
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4月10日至14日,中朝邊界談判在安東舉行,中國外交部副部
長姬鵬飛、朝鮮外務省副相柳章植分別帶團參加談判。經過五次連續的會談,中朝各自
提出了劃界方案,而後休會。4月18日,郝德青在新義州拜會柳章植,就中朝邊界問題
交換了一些意見。同日又約見朴成哲,建議推遲下一輪邊界談判的時間,朴表示同意[
31]。看起來,很可能朝方提出的方案令中方感到為難。

在此期間,中國外交部第二亞洲司曾委託江蘇省外事辦公室查找有關中朝邊界的歷史資
料。位於南京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保存的是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時期的檔案,但蔣介
石撤離南京時已經把所有重要的檔案文件轉移到了台灣。4月19日,江蘇省外辦回覆:
「經我們與南京史料整理處從各方面的檔案資料中查閱後,關於朝鮮邊界的天池、黃草
坪等地方的資料沒有找到,有關中朝邊界方面的材料也未發現。」[32]外交部要江蘇省
查找的材料內容表明,朝鮮提出的劃界方案肯定涉及到天池的歸屬問題,而查找的結果
無疑增加了中國方面研究劃界方案和參加邊界談判的難度。

4月3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在接見朝鮮駐華大使韓益洙時,針對兩國關係說:「
我們兄弟國家之間,本來不應該辦外交,應該是內交。……我們是同志關係,辦內交,
不辦外交,完全是同志關係。」談到邊界問題,鄧小平說:「我們兩國間觀點完全一致
,現在就是一個問題,一個劃界問題,是一個在地圖上如何劃界的問題,這個容易解決
。……我們沒有準備好,以為沒有甚麼問題。商量一下可以解決,沒有甚麼大問題。」
[33]

鄧小平的話不多,但透露出三個重要信息:第一,中國原以為中朝邊界不存在大的問題
,因此沒有足夠的準備;第二,中國對朝鮮提出的解決邊界問題的方案感到突然(顯然
是個大問題),沒有想到;第三,中朝之間完全是同志關係、兄弟關係,沒有外交,只
有「內交」,所以邊界問題容易解決。這一切表明,中國領導人此時已經考慮甚至決定
接受朝鮮的方案了。

6月3日,周恩來同中共東北局負責人討論了中朝邊界問題[34]。按照中國決策的一般程
序,此時中央應已有基本定論,需要徵求地方官員意見。6月28日,周恩來在北京接見
朝鮮最高人民會議代表團團長朴金哲和朝鮮駐華大使韓益洙等人。會見後,周恩來留下
韓益洙談中朝邊界問題[35]。所談具體內容,很可能是解釋中方關於解決邊界問題的方
案。9月15日,柳章植通知郝德青,朝方同意中國關於邊界問題的解決方案,歡迎姬鵬
飛去平壤商談。9月25日,姬鵬飛赴平壤談判,10月3日,雙方簽署了會談記錄[36]。10
月11日,周恩來、陳毅秘密訪問朝鮮,並與金日成進行了會談。10月12日晚,《中朝邊
界條約》在平壤簽字[37]。11月7日,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批准了《朝中邊界
條約》,並委託駐華使館與中國交換批准書。11月24日,陳毅主持召開國務院第122次
全體會議,通過了《中朝邊界條約》,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姬鵬飛在會上說,
中朝邊界1,300多公里,鴨綠江和圖們江作為兩國的界河是比較明確的,但在兩江發源
地的白頭山一帶,歷史上存在爭議,雙方地圖的畫法也不一致。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照
顧雙方對白頭山的感情,以白頭山為界,符合歷史情況,符合兩國人民的利益。邊界問
題的順利解決,進一步增進了兩國的友誼和團結。同日,全國人大常會第70次會議決定
批准該條約。12月11日,姬鵬飛副部長和鄭鳳珪代辦分別代表中朝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
中朝邊界條約批准書。關於依照邊界條約進行勘界問題,此前雙方商定,成立中朝邊界
聯合委員會,並於1963年1月初在平壤舉行第一次會議[38]。1964年3月20日,《關於中
朝邊界的議定書》在北京簽字,劉少奇、周恩來和朴成哲出席了簽字儀式[39]。

儘管中朝邊界談判和締結條約的過程比較清楚,但是在目前中國公布的所有檔案中,都
沒有任何涉及這次邊界談判具體內容及結果的資料。因此,中朝政府之間在有關邊界問
題的交涉及勘界中,究竟討論了甚麼問題,雙方有甚麼分歧和爭議,各自的態度和立場
如何,均不得而知。不過,筆者考察了此時期中國領導人的談話內容及朝鮮學術界動向
等相關史料,列舉如下,從中或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1958年11月25日,毛澤東在與來訪的金日成談話中提出:「我們肯定朝鮮黨的路線是正
確的。因此有三個尊重:尊重朝鮮的民族,尊重朝鮮的黨,尊重朝鮮的領導人。」「歷
史上中國對朝鮮是不好的,我們的祖宗欠你們祖宗的債。……你們的祖宗說,你們的領
土是以遼河為界,現在你看,把你們擠到鴨綠江邊去了。」[40]自從毛澤東決心扭轉
1956年朝鮮勞動黨「八月事件」後中朝關係惡化的局面後,一直對朝鮮持異常友好和寬
容的態度。毛澤東不僅表示願意把在「八月事件」中逃亡中國的勞動黨「延安派」幹部
送回朝鮮,而且非常慷慨地為朝鮮提供了大規模經濟援助,甚至主動提出把幾十萬駐朝
志願軍部隊全部撤回國[41]。此時,即國務院邊委會提出1959年解決中朝邊界問題後,
毛澤東又以寬洪大度和漫不經心的口氣談到中朝歷史上的邊界問題。言者無心,聽者有
意,對於金日成提出他內心思慮已久而不便啟齒的問題,毛澤東的這個講話很可能在客
觀上起到了鼓勵和刺激的作用。

1961年春季,中國東北不斷發生大量朝鮮族邊民非法越境湧入朝鮮的事件。朝鮮政府對
此採取縱容的態度,不僅在邊境地區設立多處接待站,而且積極為逃亡者安排工作。5
月,公安部和外交部將這一情況上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為了邊境地區的社會穩定,建
議按照中朝有關處理非法越境者的已有協議,召開會議與朝方協商,並擬請中國駐朝大
使喬曉光先行與朝外務省交涉,請朝方採取相應措施。然而,6月6日喬曉光接到的指示
卻是:「對朝族人偷越國境事部a將另詳覆,但總的精神是:我們將不採取外交手段,
應由國內做好工作來穩定這些人。朝方設招待站是應該的、不足為奇的。中朝關係最近
很好,對朝族越境事不必過份重視,因此你不必去吉林了解情況。」[42]

為了維持與平壤良好的政治關係,共同對付蘇聯,對於朝鮮政府明顯的破壞雙方協議的
行為,中國不但不予追究,甚至對相關部門按照外交慣例所提出的解決問題的建議也不
予採納。中國政府既然對大規模邊民外逃事件採取如此軟弱和容忍的立場,那麼朝鮮得
寸進尺提出關於邊界劃分的過份要求,而中國則輕易地接受這一要求,就不難想見了。

1963年6月28日,周恩來接見朝鮮科學院代表團時說:出土文物證明朝鮮民族很長時間
以來就在遼河、松花江流域居住,鏡泊湖附近還有渤海國的古蹟……中國古代王朝侵略
了朝鮮,「我們要替祖宗向你們道歉,把你們的地方擠得太小了」。「不能歪曲歷史,
說圖們江、鴨綠江以西歷來就是中國的地方,甚至說從古以來,朝鮮就是中國的藩屬,
這就荒謬了。中國這個大國沙文主義,在封建時代是相當嚴重的。……自稱為天朝、上
邦,這就是不平等的。都是歷史學家筆底的錯誤。我們要把它更正過來。」[43]周恩來
在中朝邊界條約簽字之後這樣說,顯然是為中國政府在劃界問題上接受朝鮮的要求進行
解釋,至少也是對中國領導人做出讓步的一種心理上的安慰。

與此同時,朝鮮史學界也在大談歷史上的中朝關係,極力頌揚朝鮮,貶低中國。據中國
駐朝使館和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觀察,朝鮮史學界近幾年十分強調歷史研究中確
立主體的問題。朝鮮科學院出版的《朝鮮的名人》一書,在介紹朝鮮歷史上的著名人物
時,主觀臆造,抬高朝鮮,貶低其他民族;認為中國古典文獻錯誤很多,有些甚至是經
過篡改的;強調歷史上反抗中國的鬥爭,說只有朝鮮才能打敗中國,唐太宗是獨眼龍,
那隻眼睛就是朝鮮英雄楊萬春指揮高句麗士兵射瞎的;還說,朝鮮發展了中國文化,古
代醫學也高於中國,日本的文化來自朝鮮等[44]。

此外,朝鮮史學界普遍否定「箕子東來說」,認為這是事大主義影響史學研究的結果[
45]。朝鮮是文明古國,有其獨特的歷史發展道路。「古朝鮮的燦爛文化的影響曾波及
蘇聯沿海州和日本西北部等相當廣大的地區,中國東北地方的東部也曾受到它的影響」
。還有文章批判中國《元史》的作者採取大國主義立場,歪曲史實,同時批判蘇聯科學
院出版的《世界通史》第三卷的有關論點,認為蒙古滅亡了中國的兩個王朝——金和宋
,建立元帝國,卻敗給了朝鮮。甚至有人指出,在甲午戰爭時,中國不是保衛朝鮮,而
是侵略了朝鮮。朝鮮歷史學家堅持:「在維護黨性原則時,首先應該為反對封建的事大
主義史學家對歷史的客觀主義態度而鬥爭。」[46]這種動向不能說與中朝邊界談判及其
結果沒有關係。

在這種氛圍下,中國知識界和史學界在涉及中朝歷史關係的研究方面,無疑受到了很大
限制。有利於朝鮮的話可以說,不利於朝鮮的話就不能再說了。1963年11月6日,中共
中央書記處書記康生在一次宣傳幹部會議上講話,向中國史學界推薦朝鮮學者對蘇聯編
寫的《世界通史》的批評文章,並指責中國史學界存在「盲目的大國沙文主義」。康生
說,(遼寧省)蓋平縣(1965年蓋平縣改名蓋縣)就是為紀念掃平蓋蘇文而命名的,而
「蓋蘇文是朝鮮的民族英雄」,但中國卻把「東征」朝鮮的薛仁貴當英雄。還說,「北
大歷史系沒有一個馬克思主義者,他們對朝鮮發表的東西不滿意」。同年,康生還出席
了人民出版社的一次會議。當時人民出版社已經把著名歷史學家陳寅恪的著作《論再生
緣》列入出版計劃,並特意聘請黃秋耘擔任書稿的責任編輯。然而,在這次會議上,康
生卻提出意見:禁止出版《論再生緣》,理由之一是彈詞小說《再生緣》中寫到了「東
征」[47]。陳寅恪因病婉拒與康生見面的怠慢態度,固然是康生公報私仇、禁止出版其
著作的原因之一,但康生這樣做的根本目的,大概是要中國學者,特別是歷史學家,對
中朝關係三緘其口。那麼,在中朝邊界談判中,朝鮮提出了甚麼要求,而中國又做出了
怎樣的讓步呢?

四 中朝邊界條約及相關文件的內容

關於朝鮮1962年所提領土要求涉及的核心問題,上述史料已經顯示,就是長白山天池的
歸屬以及與此相關的圖們江源頭的確定。正如十年後周恩來在與美國總統尼克松(
Richard M. Nixon)會談時解釋的那樣:「我們最終通過劃分和共享這個(火山口形成
的)湖解決了問題。」[48]所謂「火山口形成的湖」(Crater Lake)就是天池,而中
國做出的讓步,就是同意與朝鮮共同佔有天池。這正是中朝1962年10月簽訂的邊界條約
的核心內容。

前文已經講到,在中國外交部出版的中朝邊界事務條約集中,沒有收入這個《中朝邊界
條約》,外交部及相關省份的檔案館對此也沒有解密。目前人們可以看到的《中朝邊界
條約》及相關文件,是在韓國和互聯網上廣為流傳的。於是,這些文件是否真實可信,
就成為研究中朝邊界條約內容及中朝邊界談判結果的至關重要的問題。為此,筆者對目
前流傳的《中朝邊界條約》及相關文件進行了考證。

2000年10月16日,韓國《中央日報》刊登標題為〈中朝邊界條約全文最早確認,不能公
開的機密文書〉的獨家新聞報導,說該報社工作人員最近在中國的舊書店發現了1974年
6月中國吉林省革命委員會外事辦公室編印的《中朝、中蘇、中蒙有關條約、協定、議
定書彙編》一書。同一天,該報的其他版面還刊登了〈中朝邊界條約內容概要〉、〈中
央日報獲取《中朝邊界條約》的意義〉等報導[49]。一個月後,韓國世宗研究所研究員
李鍾奭(曾任韓國統一部長官)在他出版的專著《中朝關係(1945-2000)》中,作為
附錄全文公布了於1962年10月12日簽訂的《中朝邊界條約》和1964年3月20簽訂的《關
於中朝邊界的議定書》的韓文譯本。書中說到,這部在中國發現的文件彙編並非公開出
版物,封面印有「秘密文件.注意保存」的字樣。此外,該書還大量引用了文化大革命
時期紅衛兵批判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州長朱德海的資料——〈延邊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
道路當權派朱德海的賣國罪行〉,以及後來為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朱德海平反的正式
文件——〈中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員會關於為朱德海同志平反恢復名譽的決議〉[50]
。2007年12月,韓國東北亞歷史財團第三研究室將這部文件彙編全部翻譯成韓文,作為
「內部資料」保存。其中涉及邊界問題而中方未予公布的文件,除上述兩件外,還有中
朝兩國政府代表團《關於中朝邊界問題的會談紀要》(1962年10月3日)、中國國務院
關於《中朝界河共同利用委員會代表團在朝鮮會談後簽訂共同利用及管理中朝界河的互
助協定相關報告的通知》(1964年7月20日)[51]。目前在中國和韓國互聯網上流傳的
中朝邊界條約文本皆源於這兩本韓文著作。

由於無法找到中朝邊界條約及相關文件的完整中文本,所謂考證就只能是將目前流傳的
韓文本與中國出版的與此相關的資料或檔案文件逐一進行對照[52]。筆者首先發現,《
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志》中有一段中朝邊界條約涉及該縣管轄的邊界線走向的描述,於是
將其同韓文本相同段落進行比對,結果是,兩者的內容和表述文字完全相同[53]。此外
,筆者還將韓文本所刊文件與已經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和《中華
人民共和國條約集》中的相關文件進行比對。結果發現,除了中方沒有發表的《關於中
朝邊界問題的會談紀要》、《中朝邊界條約》、《關於中朝邊界的議定書》等三個文件
外,凡是已經刊出的有關中朝邊界、邊境問題的條約、協定、議定書等,與韓文本中的
文件完全吻合,一字不差[54]。由此可以斷定,在韓國出現的吉林省外辦所編的文件彙
編是真實的,韓文本有關中朝邊界條約等文件也是可信的、可用的。這三個關鍵性文件
的出現,彌補了中國開放檔案的缺憾。

根據《關於中朝邊界問題的會談紀要》的記載,1962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分別以姬鵬
飛和柳章植為團長的中、朝代表團舉行會談,根據兩國政府就解決中朝邊界問題已經達
成的基本協議,全面解決了與此相關的具體性、技術性和程序性問題[55]。由周恩來和
金日成簽字的《中朝邊界條約》,以及陳毅和朴成哲簽字的《關於中朝邊界的議定書》
,則最終確定了中朝邊界。

關於中朝雙方有爭議的天池和圖們江江源地區的劃界,條約和議定書規定:將長白山天
池劃為兩半,自長白山圍繞天池一周山脊西南段2520高地和2664高地(青石峰)間鞍部
的大體中心點起,向東北以直線穿過天池,到對岸山脊2628高地和2680高地(天文峰)
間鞍部的大體中心點止,其西北部分屬於中國,東南部分屬於朝鮮。至於圖們江源頭的
確定,即天池以東的邊界線,自上述山脊2628高地和2680高地間鞍部的大體中心點起,
向東以直線到2114高地,再以直線到1992高地,再以直線經1956高地到1562高地(雙目
峰北峰),再以直線到1332高地,再以直線到圖們江上游支流紅土水和北面一支流的匯
合處(1283高地以北),從此界線即順紅土水的水流中心線而下到紅土水和弱流河匯合
處。天池以南的邊界線,即對鴨綠江源頭的確定,與以前差別不大。此外,還確定了兩
條界河中451個島嶼和沙洲的歸屬(中國擁有187個,朝鮮擁有264個),以及鴨綠江口
外兩國海域的劃分[56]。

根據中朝邊界條約的規定,中朝兩國成立了中朝邊界聯合委員會,下設兩個大隊六個小
組,於1963年5月13日至11月15日,對中朝邊界進行全面勘察,樹立界樁和確定界河中
的島嶼、沙洲的歸屬。界樁分155厘米和129厘米(露出地面部分)兩種,由鋼筋混凝土
製成,界樁中心埋有鐵。界樁上刻有「中國」或「朝鮮」字樣,以及編號和樹樁年份。
界樁的維護和維修,單號由中國負責,雙號由朝鮮負責[57]。由此確定了包括長白山在
內的中朝邊境地區1,334公里的分界線。這樣,原本屬於中國的98平方公里的天池,54.
5%歸屬了朝鮮,而中國擁有的面積只佔45.5%[58]。至於圖們江江源地區,從1909年的
《間島條約》到1962年的《中朝邊界條約》,按照地圖比例尺估算,中國出讓的領土大
約在1,200平方公里左右。1964年5月5日,中朝政府在新的邊界條約的基礎上,又簽訂
了《共同利用和管理中朝界河的互助合作協定》。根據協定,「雙方組成中朝界河共同
利用委員會」,以便「迅速地解決在共同利用和管理中朝界河方面產生的問題」[59]。

然而,朝鮮似乎還有些不放心,希望中國進一步確認中朝新邊界的劃分。8月,朝方通
過各種渠道向中國使館索要新的中國地圖。半個月後,中方以尚未出版新地圖為由給予
回覆,並答應以後出版新地圖後奉送[60]。其實,該年6月地圖出版社已經出版了比例
尺為四百萬分之一的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其中中朝國界線就是按照1962年條
約繪製的[61]。中國為何不願向朝鮮提供新地圖,後來是否滿足了朝鮮的願望,尚無史
料證明,但朝鮮迫不及待地希望新國界成為現實的心情卻是十分明顯和實在的。1965年
4月14日,朝鮮駐華使館送給中國一份朝鮮出版的標準朝鮮地圖,「希望中國將來出版
朝鮮地圖時,以此為準」[62]。

朝鮮人有些多慮了。早在1964年5月,中國外交部便連續下發了〈關於劃定中朝邊界的
傳達解釋要點〉和〈關於加強對中朝邊界地區的管理工作〉兩道指示[63]。7月20日,
國務院又向所屬有關部門及遼寧、吉林兩省下發了有關中朝界河互助合作協定的報告,
要求他們「仔細研究並加以執行」[64]。1965年1月18日,國務院發出內部通知:「過
去出版的地圖一律停止出售。」[65]1月31日,中國外貿部再次通知下屬各單位:停止
出售和出口1964年6月以前出版的地圖[66]。

無論如何,中朝雙方至今都沒有公布1962年簽訂的邊界條約及相關文件,其原因何在?
對此有不同的說法。1962年12月,周恩來在同蒙古領導人澤登巴爾的一次談話中解釋道
,中國「依然在等待í北朝鮮的答覆,因此到現在還無法向新聞界公布」[67]。這似乎
表示中國並不在意公布邊界談判的結果。但實際情況是,在邊界條約的簽訂時中國做出
了讓步,而文革期間紅衛兵對朱德海的批判,主要就是把這個地方官當作是將長白山天
池出賣給朝鮮的罪魁禍首[68]。從當時中國領導人對國內學者在中朝關係研究方面的批
判態度也可以感受到,中國政府應該很清楚,一旦條約內容公布出去,會在國民中產生
怎樣的負面影響。所以,大概可以斷定,中國是不願意公布這個條約的。

至於朝鮮方面的態度,李鍾奭引用的一位當事人的說法證明,北朝鮮也不願意洩露這個
秘密:「北方認為,在南北處於分裂的情況下,公開條約簽訂這一事實是困難的,故要
求在統一之前不要公開此事。」[69]這個說法或許可以成立,但這絲毫不能否認,朝鮮
領導人確切地知道他們在邊界談判中獲得的實際利益,對於邊界條約的內容他們也是非
常滿意的[70]。

1964年10月7日,即中朝邊界議定書簽字以後不久,毛澤東與朝鮮黨政代表團會見時談
到了中朝邊界問題。下面一段對話充分表明了雙方對邊界談判結果的態度。毛澤東說:
「至於你們的土地,不是我佔的,是隋煬帝、唐太宗、武則天。你們的邊界是在遼河以
東,是封建主義把朝鮮人趕到鴨綠江邊。」朴金哲(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副委
員長)說:「我們不想要遼河以東了。對現在的邊界,我們很滿意。」毛澤東說:「所
以我們要把整個東北作為你們的後方。這就超過了遼河流域。」崔庸健(朝鮮最高人民
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說:「我們對邊界很滿意。」朴金哲說:「我們兩國的邊界
1962年已經解決了。周恩來總理很清楚,白頭山、天池問題都合理地解決了。首相同志
很滿意。利用東北做後方和邊界是兩件事。」毛澤東說:「不只東北,整個中國到處都
可以利用。如果敵人打北京、上海、南京,這種局面對你們比較好。那時,就不是抗美
援朝,而是抗美援華了。」[71]

五 簡短的結論

儘管史料明顯不足,通過梳理,還是可以將1950至60年代中朝雙方處理邊界問題的歷史
過程大致反映出來。歸納一下,筆者的結論如下:

一、如果依據國際法處理邊界問題的一般原則,尊重歷史上已經簽訂的邊界條約,那麼
中朝之間並不存在重大的邊界問題。既然1909年的《間島條約》已經確定了圖們江源頭
和江源地區中朝國界線的劃分,剩下的不過是因江流改道而形成的江中小島、沙洲的歸
屬問題而已。對此,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立場是一致的。

二、朝鮮政府對《間島條約》及其結果不滿意,但一直不便提出。在1962年中國處於內
外交困的時候,朝鮮抓住時機提出了解決邊界問題的建議,其基本要求是改變《間島條
約》關於圖們江源頭的界定,將天池及圖們江的江源地區納入自己的領土範圍。

三、中國政府對朝鮮的要求感到意外,但並未提出異議,僅僅經過六個月的談判,雙方
就簽訂了邊界條約。其結果是,中國將長白山天池一半以上以及石乙水以北大片領土讓
給了朝鮮,甚至依從朝鮮稱長白山為「白頭山」。此後兩個月,在朝鮮的催促下,雙方
政府便匆匆交換了批准書,並於兩年後簽訂了中朝邊界議定書。

四、中朝邊界條約簽訂的過程短暫而簡單,但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領導人對於這次邊界
談判的態度卻是耐人尋味的。關鍵在於,毛澤東為甚麼會在涉及國家根本利益的領土和
疆界的問題上如此輕易地做出讓步。

從客觀的角度看,這與當時中國所處的國際環境有緊密聯繫。中蘇分歧公開化以後,各
國共產黨大多站在蘇共一邊。中共急於擺脫在社會主義陣營中的孤立地位,積極組織左
派隊伍,特別是中國周邊的朝鮮、越南和日本共產黨。蘇聯憑藉其實力可以靠經濟援助
吸引朝鮮,而中國當時正陷入經濟困境,自顧不暇,朝鮮恰恰在此時提出要解決邊界問
題。於是,為了得到金日成的政治支持,毛澤東決意滿足朝鮮的領土要求。1963年9月
在訪朝歸來途中,劉少奇對隨行的新華社社長發稿助理王飛感慨地說:與社會主義國家
談邊界問題,比資本主義國家還要難[72]!這句感嘆一方面表明,中國領導人接受朝鮮
的領土要求並不情願,而是出於無奈,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們當時一種不自覺的意識:
處理「內交」比處理外交更困難。

從主觀的角度看,這首先與毛澤東關於國家疆界的理念有關。早在1935年10月,毛澤東
寫下的詩篇《念奴嬌.崑崙》,便顯示了他的氣派:「而今我謂崑崙:不要這高,不要
這多雪。安得倚天抽寶劍,把汝裁為三截?一截遺歐,一截贈美,一截還東國。太平世
界,環球同此涼熱。」[73]如果這首詞更多地表現出毛澤東作為詩人的浪漫氣質,那麼
當他處於國家領導人地位時的所作所為則確實在把這種詩情畫意付諸實踐。1959年中印
邊界發生武裝衝突,就在周恩來忙於應付危機時,毛澤東於11月接見印共總書記高士(
Ajoy K. Ghosh)和印共左派代表團。談到中印邊界糾紛,毛說:一旦印度人民掌握了
政權,中國不僅會承認麥克馬洪線,而且將把該線以南九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讓給印度[
74]。這段講話不由得使人想起中國皇帝對待周邊疆域的態度。

1728年,安南國王「具奏陳辯」,要求清廷把120里有爭議的領土劃給安南。雍正帝讓
出80里後,國王仍不滿足。於是雍正云:「朕統御寰宇,凡臣服之邦皆隸版籍,安南既
列藩封,尺地莫非吾土,何必較論此區區四十里之地?」得知國王「奉敕悔罪」,上奏
表示忠誠後,雍正又云:「此四十里之地,在雲南為朕之內地,在安南為朕之外藩,一
毫無所分別」,遂將此地賞賜安南國王,命其世代駐守[75]。二者的思維方式何其相似
!毛澤東不過是把中國歷史上傳統的「天朝」觀念與無產階級世界革命的理想完美地結
合起來罷了。對於中國的「天朝」(或世界革命)而言,邊界從來不是問題,甚至不存
在;只要歸順「天朝」(或革命陣營),給你再多的疆土也沒關係,因為你本身就是屬
於「天朝」(或革命陣營)的。

五、鴉片戰爭以後的歷史表明,中國古代王朝「統御寰宇」、「天下一家」的主權觀念
和政策已經逐漸被來自歐美的現代「民族國家」的主權觀念和政策所銷蝕,內地、內藩
、外藩同歸天朝「版籍」,「天朝無鄰國」的疆域舊景已一去不返[76]。從這個意義上
講,在「社會主義陣營」理念指導下把「革命國家」視為「兄弟」,並以此作為處理邊
界和主權問題的政策出發點,顯然是一種歷史的倒退。說到底,中朝邊界問題的解決方
式及其結果,非常典型地表明,1950至60年代的中朝關係還沒有成熟到正常的、現代的
國家關係。

註釋

[1] 這方面的代表性論著有楊昭全、孫玉梅:《中朝邊界史》(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
,1993);刁書仁:〈中朝邊界沿革史研究〉,《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4期
,頁19-25。國外的相關研究論著也不多見,韓國學者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但真正學
術性的嚴肅文章並不多。李鍾奭在《中朝關係(1945-2000)》(首爾:圖書出版中心
,2000)一書中有專章談邊界問題,並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文獻(詳述見後),但關於中
朝雙方對邊界問題的政策及其演變,則缺少論述。其他論著,如梁泰鎮的〈通過朝中邊
界條約看北方邊界線——以白頭山天池為中心〉,《北韓學報》,2007年第32卷,頁79
-99、金明基的〈中朝邊界條約和間島——間島延有權的恢復是民族性召喚和國民性反
省的必要〉,《北韓》,2008年第4期,頁23-29,以及徐吉洙的《白頭山邊界研究》(
首爾:與猶堂,2009),重點都在討論1962年中朝邊界條約的具體內容、邊界走向和界
樁座標等,很少涉及締約的過程及雙方的政策變化。歐美學界的研究更加簡單,美國學
者弗拉維爾(M. Taylor Fravel)在其研究中國邊界爭端問題的專著中,只有不到兩頁
討論中朝邊界問題,參見M. Taylor Fravel, Strong Borders, Secure Nation: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in China's Territorial Dispute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8), 113-15。
[2] 楊昭全、孫玉梅編:《中朝邊界沿革及界務交涉史料彙編》(長春:吉林文史出版
社,1994)是這方面唯一權威性著作。該書近1,300頁,但其所收文獻和檔案的內容則
止於清末,足以說明此後時期基本史料的缺乏。能夠說明問題敏感性的是,筆者十幾年
前去吉林省檔案館查閱檔案時,看到了很多涉及邊界問題的文件,而2010年再去,所有
這些檔案又重新被封存起來。此外,中國外交部出版了十二卷中外邊界事務條約集,其
中〈中朝卷〉囊括了幾乎所有雙邊涉及邊界事務的條約和協定,卻唯獨沒有收入1962年
中朝邊界條約及相關文件。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編:《中華人民共和
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朝卷》(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4)。
[3] 以上史料詳見楊昭全、孫玉梅:《中朝邊界史》,頁537-47、614-15;《中朝關係
通史》編寫組編:《中朝關係通史》(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頁551-67、
733-75;蔡建:〈中朝邊界爭執與《圖們江中韓界務條款》〉,《韓國研究論叢》,
2004年第11期,頁186-201;李花子:〈朝鮮王朝的長白山認識〉,《中國邊疆史地研
究》,2007年第2期,頁126-50。另參見長白山天池地區圖,http://blog.voc.com.cn/sp1/yanglang/0748104698.shtml
[4] 詳見陳朝陽:〈中韓延吉界務之交涉(1882-1909)〉,載楊昭全主編:《中朝邊界
研究文集》,下冊(長春:吉林省社會科學院,1998),未刊,頁1028。
[5][6][7] 唐屹主編:《外交部檔案叢書.界務類》,第一冊,〈東北卷〉(台北:中
華民國外交部,2001),頁301;295-96;296。
[8] 2006年6月26日,韓國聯合通訊社發表了韓國浦項工業大學朴宣憐教授的「重大發
現」:1948年7月10日,中華民國國防部二廳送交外交部的文件中出現了「蘇聯未來想
把吉林省的延吉、牡丹江、穆棱及其附近地區劃入朝鮮領土」的內容,報導的標題是〈
1948年前蘇聯承認間島為朝鮮領土的台灣文書被發現〉。在這裏,朴教授顯然錯誤地把
國防部得到的一份未經證實的情報當作了既成事實,而9月7日外交部對於這個情報的研
究報告,朴教授或者根本沒有看到,或者有意「忽略」了。
[9] 中韓國境糾紛,台灣國史館,020-0100202-0003,頁35-44、118-22;《外交部檔
案叢書.界務類》,第一冊,〈東北卷〉,頁320。
[10] 韓國疆域研究,台灣外交部檔案館,097.1-0004,頁182-90。該文件館藏不全,
作者、時間均缺,估計為外交部某部門於1948年形成的文件。
[11] 延邊地委:〈關於延邊民族問題〉,1948年8月15日,載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檔案局
(館)編:《中共延邊吉東吉敦地委延邊專署重要文件彙編》,第一集,未刊,1985年
,頁387-88。
[12][19] 參見〈中共中央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指示〉,1956年10月31日,轉引自廖心
文:〈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國處理陸地邊界問題的原則和辦法〉,「1950年代的中國」
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上海,2004年8月)。
[13] 外交部致東北人民政府函,1950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檔案館(以下
簡稱「外交部檔案館」),106-00021-03,頁4。
[14] 詳見劉金潔:〈中緬邊界中的「麥克馬洪線」問題及其解決〉,《當代中國史研
究》,2006年第1期,頁91。
[15] 參見伊犁州外事分處關於伊犁地區中蘇邊境調查報告,1960年9月24日,新疆伊犁
州檔案館,11/1/134,頁3-14。
[16] 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詳見金沖及主編:《周恩來傳》,下卷(北京:中央
文獻出版社,1998),頁1292-1324。
[17] 姚忠明等:〈周恩來總理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輝煌業績〉,載裴堅章主編:《研
究周恩來——外交思想與實踐》(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89),頁95。
[18] 參見普扎諾夫(A. M. Puzanov)日記,1957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BOPT(俄羅
斯聯邦對外政策檔案館),t.0102,no.13,d.5,k.193-307。文件中未透露協定的具
體內容。
[20]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外交文選》(北
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0),頁233、237-38。
[21] 關於此時期中國處理邊界問題總體方針變化的詳細分析,參見李丹慧:〈同志加
兄弟:1950年代中蘇邊界關係〉,《國際冷戰史研究》,第1輯(2004年秋季號),頁
71-102。
[22] 外交部關於邊界問題的通知,1958年4月25日,吉林省檔案館,77/4/1,頁15-16。
[23] 外交部關於邊界委員會工作問題的報告,1958年7月16日,廣西自治區檔案館,
X50/2/290,頁5-10。
[24] 國務院關於組織邊界工作小組的通知,1958年8月8日,廣西自治區檔案館,X50/2
/290,頁4。
[25] 中央關於加強邊界工作的指示,1958年12月13日,廣西自治區檔案館,X50/2/258
,頁37-38。
[26] 國務院邊界委員會對國界調查報告的答覆,1960年3月11日,吉林省檔案館,77-6
-12,頁1-2。
[27] 以上內容參見國務院邊界委員會1959年工作總結和1960年規劃,1960年3月14日,
廣西自治區檔案館,X50/3/37,頁85-89。
[28] 具體內容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朝卷》,頁102-257。
[29] 周恩來與金日成談話記錄,1961年7月11日,外交部檔案館,204-01454-01,頁1-
12。
[30] 詳見林蘊暉:《烏托邦運動——從大躍進到大饑荒(1958-1961)》,「中華人民
共和國史」,第四卷(香港:香港中文大學當代中國文化研究中心,2008);沈志華主
編:《中蘇關係史綱(1917-1991年中蘇關係若干問題再探討)》(北京:社會科學文
獻出版社,2011),第二、三章。
[31] 1962年駐朝使館同朝鮮外務省交涉情況簡報,外交部檔案館,106-00644-03,頁
65、67、70-71;1961至1962年中朝關係大事記,外交部檔案館,106-00644-01,頁19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中卷(北京:中央文獻出
版社,1997),頁468。
[32] 省外辦關於了解中蒙和中朝邊界歷史資料問題,1962年4月19日,江蘇省檔案館,
3124-0139,長期,頁5-22。
[33] 鄧小平接見韓益洙談話記錄,1962年4月30日,外交部檔案館,106-01380-18,頁
61-66。
[34] 《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中卷,頁481。
[35] 周恩來接見朝鮮最高人民會議代表團談話記錄,1962年6月28日,外交部檔案館,
106-01379-03,頁35-44;《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中卷,頁487。
[36] 1961至1962年中朝關係大事記,外交部檔案館,106-00644-01,頁31-32。
[37] 1961至1962年中朝關係大事記,外交部檔案館,106-00644-01,頁33;《周恩來
年譜(1949-1976)》,中卷,頁502;劉樹發主編:《陳毅年譜》,下卷(北京:人民
出版社,1995),頁938。
[38] 1962年外交部同朝鮮駐華使館交涉情況簡報,外交部檔案館,106-00644-02,頁
61-63;國務院辦公廳大事記編寫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大事記》,第八
卷,未刊,1991年,頁169。
[39] 劉少奇、周恩來接見朴成哲談話記錄,1964年3月20日,外交部檔案館,109-
03909-07,頁124-29。
[40] 毛澤東會見朝鮮政府代表團談話記錄,1958年11月25日。
[41] 詳見沈志華:〈「唇齒相依」還是「政治聯姻」?——中朝同盟的建立及其延續
(1946-1961)〉,《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09年第63期,頁147-94;沈
志華、董潔:〈朝鮮戰後重建與中國的經濟援助(1954-1960)〉,《中共黨史研究》
,2011年第3期,頁48-57。
[42] 公安部黨組關於朝鮮族越境情況的報告,1961年5月10日、外交部、公安部關於朝
鮮族居民越境去朝問題的報告,1961年5月24日、外交部給喬曉光的批示,1961年6月6
日,分別見於外交部檔案館,118-01026-03,頁69-70、118-01026-05,頁131-32、118
-01026-06,頁104。
[43] 周恩來接見朝鮮科學院代表團時的談話,1963年6月28日,摘自《外事工作通報》
,1963年第10期,影印件。該文件是在韓國流傳的,筆者尚未在中國檔案中找到原件。
不過,周恩來講話的口氣和用詞,與毛澤東的相關談話頗有相似之處。
[44] 駐朝使館的報告,1963年4月30日,外交部檔案館,106-01134-05,頁47-50。
[45] 「事大」一詞源於《孟子》的「以小事大」,「事大主義」指古代朝鮮效忠清王
朝的思想和政策。
[46] 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編印:《簡訊》,總第143期(1963年9月)、總第169
期(1964年11月),外交部檔案館,106-01134-01,頁51-59、106-01134-02,頁60-62。
[47] 陸鍵東:《陳寅恪的最後二十年》(北京:三聯書店,1995),頁364-70。
[48]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etween Richard Nixon, Henry Kissinger, Zhou
Enlai, et al., 23 February 1972,轉引自M. Taylor Fravel, Strong Borders,
Secure Nation, 113-14。
[49] 徐吉洙:《白頭山邊界研究》,頁298。
[50][69] 李鍾奭:《中朝關係(1945-2000)》,前言及頁321-24、325-43;235。
[51] 吉林省革命委員會外事辦公室編:《中朝、中蘇、中蒙有關條約、協定、議定書
彙編》,未刊,1974年;韓國東北亞歷史財團第三研究室韓文譯本,「內部資料」(3
)(首爾:東北亞歷史財團,2007)。以下稱《中朝、中蘇、中蒙有關條約、協定、議
定書彙編》韓文本。
[52] 為了看到吉林省外辦編的中文文件彙編,董潔在韓國找到了李鍾奭先生,並說明
來意。但李託辭資料正在整理中,拒絕展示他收藏的中文本原件。與此同時,董潔卻在
韓國統一部資料室找到並複印了東北亞歷史財團作為「內部資料」編印的韓文譯本。
[53] 黃世明、顧孔生主編:《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志》(北京:中華書局,1993),頁
312;《中朝邊界條約》,1962年10月12日,參見《中朝、中蘇、中蒙有關條約、協定
、議定書彙編》韓文本,頁11-13、17-54。
[54]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朝卷》;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集》,第一至十三集(北京:法律出版社、世界知識出版社,
1957-1965)。
[55] 《關於中朝邊界問題的會談紀要》,1962年10月3日,參見《中朝、中蘇、中蒙有
關條約、協定、議定書彙編》韓文本,頁14-16。
[56] 《中朝邊界條約》,1962年10月12日、《關於中朝邊界的議定書》,1964年3月20
日,參見《中朝、中蘇、中蒙有關條約、協定、議定書彙編》韓文本,頁11-13、17-54。
[57] 安龍禎主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志》,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96),頁497
;《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志》,頁312-13。
[58] 參見〈延邊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朱德海的賣國罪行〉,頁1、〈中共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員會關於為朱德海同志平反恢復名譽的決議〉,頁7,轉引自李鍾
奭:《中朝關係(1945-2000)》,頁233。
[59] 《共同利用和管理中朝界河的互助合作協定》,1964年5月5日,參見《中華人民
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朝卷》,頁258-61。
[60] 駐朝使館致對外文委電,1964年8月17日、對外文委致駐朝使館電,1964年9月3日
,外交部檔案館,114-00174-01,頁25-27。
[61][65] 國務院關於地圖上我國邊界線畫法的內部通知,1965年1月18日,江蘇省檔
案館,3124-0124,短期,頁43-46。
[62] 外交部與朝鮮駐華使館交涉情況,1965年1月2日至12月25日,外交部檔案館,106
-01225-05,頁97-98。
[63] 遼寧省與朝鮮平安北道友好往來情況的報告,1965年2月9日,外交部檔案館,106
-01236-01,頁1-8。
[64] 國務院文件(64)國外辦字337號,1964年7月20日,轉引自《中朝、中蘇、中蒙
有關條約、協定、議定書彙編》韓文本,頁55-57。
[66] 外貿部關於涉及我國邊界線的地圖出口管理問題的通知,1965年1月31日,江蘇省
檔案館,3124-0124,短期,頁47-48。
[67] Record of Conversation (from East German archives) between Chinese
Premier Zhou Enlai and Mongolian Leader J. Zedenbal,轉引自M. Taylor Fravel,
Strong Borders, Secure Nation, 115。
[68] 參見〈延邊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朱德海的賣國罪行〉,頁1-2,轉引
自李鍾奭:《中朝關係(1945-2000)》,頁232、235。
[70] 或許是作為回報,1964年8月朝鮮政府答覆中國外交部,同意中國船隻通過圖們江
下游入海。朝方還表示,關於僅為朝蘇兩國共有的圖們江出海口總計15公里的江面,目
前雙方尚未簽署協定,為了徹底解決中國船隻正常通過這段江面入海的問題,朝鮮將積
極促進與蘇聯簽署協定。第二亞洲司司長姚廣接見朝鮮駐華大使朴世昌談話記錄,1964
年8月21日,外交部檔案館,106-01434-07,頁56-58。
[71] 毛澤東會見朝鮮黨政代表團談話記錄,1964年10月7日。
[72] 筆者與王啟星(王飛之子)談話記錄,2011年2月7日。
[73] 毛澤東:《毛澤東詩詞選》(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頁55。
[74] 毛澤東與印共左派學習代表團談話記錄,1967年12月13日。
[75] 王之春:《清朝柔遠記》(北京:中華書局,1989),頁68-69。
[76] 關於這一問題全面而精彩的論述,參見劉曉原:〈中國的民族、邊疆問題及其領
土屬性的近代轉型〉,載李小兵、田憲生編:《西方史學前沿研究評析》(上海:上海
辭書出版社,2008),頁1-23。

沈志華 華東師範大學冷戰國際史研究中心教授
董 潔 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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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兄台对本版的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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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07: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胖自称白头山统帅,看来不把整个长白山要过去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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