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到底有多少难民?这是当地人不易回答的问题。在香港,我们习惯上划入“难民”这个人群的人类有三种身份,难民(Refugee)、寻求庇护者(AsylumSeeker)和酷刑避难者(Claimant of Torture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香港并非1951年《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地区,至今仍然如此。出于人道主义,香港政府为在入境事务处注册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因为1992年签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香港最终可能成为酷刑避难者的长期居住地。
根据难民服务机构(Justice Centre Hong Kong)今年5月发布的报告显示,1992年以来,入境事务处共接收酷刑避难者申请11,364宗,其中获通过22宗,拒绝4733宗,通过率仅为0.2%不到。这一数字在西方国家则为25%至40%不等。另外,因为并不负有接受难民的义务,过去香港难民的甄别工作原是交由联合国难民署香港分署办事处负责。成功获得难民身份后,他们将等待接收国家的召唤,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