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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张鸣:晚清历史上的资政院弹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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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8-1 11:14 PM 编辑

张鸣:晚清历史上的资政院弹劾案

 2015-07-29 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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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ID:ipress

朝廷中人办资政院,也知道是在仿行议会,但潜意识里还只是将之视为咨询机构。没有招惹议员的意思,但满心指望这些人跟朝廷一心,多补台,不拆台。


在中国的宪政史上,咨议局和资政院,虽说是仿行的议会,但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而且是开笔。资政院的寿命,几乎跟各省咨议局一样,只有一年光景。但在这短短的一年来,这个中国历史第一准国会,却上演了多场好戏。其表现,比地方最好的咨议局还要出彩,也比后来的民国的国会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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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1910年10月4日下午一点三十分,资政院预备国会第一次议会开场。

资政院的职责跟咨议局类似,包括审议国家预算和决算,税法,公债的发行,制定和修订法律,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的国家大事,裁决各省咨议局与地方行政当局的纠纷。但是,即使形成了决议,如果军机处和各部委大臣觉得不妥,可以退回资政院再议,如果再议还是通过,则提交皇帝裁决。但是,当年在宪政的潮流中,一般来说,如果资政院做出了决议,军机处很难推翻。在各地咨议局和督抚的纠纷中,一般只要资政院明确表示支持咨议局,那么军机处都会给面子。当然,作为行使最高权力的摄政王,也不便直接跟资政院对着干。

跟咨议局一样,资政院开会,也分成常会和临时会两种,只是常会的持续时间比较长,每年农历九月至十二月,会期三个月。临时会则没有准数,只要有重大事务,行政部门、总裁和议员过半数提请,都可以请特旨召开,会期一个月。从成立起,资政院一共开过两次常会,第一次在1910年,第二次在1911年。第二次常会召开之际,武昌起义已经发生。在通过了一系列理论意义重大,但却没法落实的决议之后,议员纷纷离开,资政院的戏也就结束了。

宪政的框架,就是三权分立,这个原则,即使是德日这种二元君主制的国家,也是如此,君主的一元,并不能否定国会的一元,只是实在不行的时候,君主有最后裁决权。至于行政体系和国会,绝对是平行的。但是,当年中国试行的宪政,最高统治者以及众多的官员,在这个问题上,却含糊不清,根本没有想清楚。

但是,由咨议局议员互推出来的资政院民选议员,却都是国内立宪派的精英,很多人都有过留学的经历。至少,对于三权分立的ABC,他们是门清的。刚刚尝试宪政的滋味,对于自己所在的资政院,自己的议员身份,相当在意。然而,朝廷中人办资政院,也知道是在仿行议会,但潜意识里还只是将之视为咨询机构。没有招惹议员的意思,但满心指望这些人跟朝廷一心,多补台,不拆台。实行好些人赞美西方议会时所表达的那种境界,上下一心。因此,虽说资政院开张的时候,摄政王、军机处全体和各部院的大员都来了,但这些人跟议员,尤其是民选议员,其实是同床异梦,想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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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1910年9月,资政院召集议员,正式成立。

资政院存在的一年,一共开了两次会,通过了很多著名的议案,成功地把正式立宪的时间,缩短了三年。如果清朝不垮台的话,在议案通过之日的1910年10月,再过两年多,议员们就可以有一个正式的议会了。资政院在存在的一年时间里,负责地进行了国家预算的审议,成功地把国家预算开支,压缩在可行的范围之内,实行了财政开支的平衡。武昌起义之后,他们还成功地废除了皇族内阁,废除党禁,大赦党人,甚至通过了《宪法十九信条》。但是,资政院最精彩的表现,是跟清朝行政系统的对抗。由于朝廷在行政改革中,没有实现西式的行政改革,依旧保留了军机处。实际上等于皇帝(当时是摄政王载沣)亲自执掌行政体系。日本和德国的国会,跟内阁的对抗,不等于跟皇权的对抗,但是,此番中国准国会跟军机处的对抗,却等于跟皇权在放对。因此,最后逼得摄政王载沣,在没有实行立宪之前,就不得不实行内阁制,好让自己在资政院的漩涡中,抽身出来。

按道理,资政院是没有弹劾官员,尤其是弹劾军机大臣的权力的,就像地方咨议局没有弹劾地方长官之权一样。但是,从来御史都是可以弹劾大臣的,军机大臣也不例外。议员们在朝中开会,指责军机大臣,在很大程度上,心里有某些御史不畏强权的影子,因此,即使制度没有规定,他们也照样可以干。

弹劾军机大臣案的由来,是地方咨议局跟地方督抚的冲突。这种冲突,上报咨议局之后,资政院无一例外地要为咨议局背书。在广西限期的禁烟的问题上,咨议局跟巡抚的“官司”,资政院上报朝廷之后,朝廷实际上支持了广西咨议局,至少是给咨议局的面子多一点,巡抚张鸣岐,因此而去职。在湖南巡抚发行公债一事上,巡抚杨文鼎不交咨议局讨论,擅自上奏。这事儿,在资政院的议员看来,显然比广西事情更严重。因为,咨议局的章程上,明确规定,这样的事,须经咨议局通过。说轻点,是违反了章程,说重点,就是没把咨议局放在眼里。此事,经过财政事务的股审议,确认是严重违法侵权。在提交大会讨论时,议员籍忠寅提出,对于此事,如果资政院如果不能加以惩治,那么,以后有哪个督抚还会把资政院放在眼里?所以,一定要在上奏中,加上处置违法侵权督抚的意思。议员雷奋也强调,此事事关22行省,湖南巡抚,分明是要通过奏案,取消咨议局章程。因此,必须严厉追究。议员中,只有态度保守的劳乃宣,有点反对的意思,但也不敢明说。所以,很快就通过要追究湖南巡抚的奏稿,上呈了。但是,此事经资政院上奏之后,朝廷的批复居然说,此事虽说属于疏漏,但也已经过上谕批准而且度支部已经通过了。所以,只能让湖南巡抚下不为例好了。

首先发难的,是湖南议员易宗夔,此人在戊戌维新期间,名叫易鼎,就是一个活跃分子,人称黑旋风李逵。此时,他第一个站出来,大声抗议。他说,湖南公债事件请旨裁夺,上谕已经下来,(对湘抚)一点处分也没有。这个上谕上既然有军机大臣的署名,应该不应该处分,我们须请军机大臣出席,说明理由。就是一个御史参一个督抚,亦不至于如此无效。资政院全体议决之件如此无效,何必设立资政院?议员汪龙光说,这么大的事儿,一个“疏漏”怎么能服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嚷成了一锅粥。谁发言讲得精彩,下面就一片掌声。议员李榘激愤地表示,这事,湘抚蔑视《咨议局章程》,欺罔朝廷,度支部批了,是度支部蔑视《咨议局章程》,欺罔朝廷。如果朝廷可以欺罔,不但我们资政院的议案可以取消,所以颁布的法律都可以取消!当然,议员们也知道,直接批皇帝,骂摄政王肯定是不行的。但长子打不到,可以打矮子。群情激奋之下,大家一致要求军机大臣,到资政院接受质询。因为这道谕旨,蔑视资政院,侵夺了资政院的权限,不能容忍。军机大臣今天一定要来,无论如何也要来。主持会议的副议长说,今天军机大臣来不了。议员们说,那我们坐等。他不来,我们就不离开会场,而且其他的事儿,都不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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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议局章程》

无论副议长怎么劝,除了个别议员觉得可以稍微妥协一下之外,剩下的人,无论如何都不答应,一定要议长马上去请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不到,今天就是不开议了。这时候,清朝最后一任状元刘春霖站出来说,大家别争了,就请议长快点打电话请军机大臣出席吧。于是,会议记录上显示:各议员肃坐约三十分钟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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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后一任状元刘春霖

三十分钟之后,副议长出来说,军机大臣已经散值,即下班了。我们下次开会再请他们来如何?议员易宗夔说,那我们请首席军机大臣庆亲王来吧,我只当他是立宪国的内阁总理大臣。易宗夔的意思说,既然他们已经下班,作为一个集体请不来,那就打电话到庆亲王奕劻的家里,请他来。

这时候,有人表态,说是既然请不来,就别勉强了,我们提一个议案,规定督抚违法侵权该得如何处分。意思是如果这个议案得到皇帝的批准,事情也就算有了个了结了。但是,多数议员并不同意。他们表示,就是死等,一天不来,等两天,两天不来,等三天。没办法,副议长只好请议员们暂时休息,他去想办法。在此期间,副议长请了几位议员商议,仍然没有想出办法。等到议员休息完了,军机大臣还是没有来。一直拖到下午五点,最后的讨论的结果,是由议长出面,资政院以文书质问 军机处。

第二天,资政院开会,以绝对多数,通过了质问军机处的说帖。第三天开会,说帖打印出来,递给了军机处。但是,此举在军机处大臣们看来,完全无厘头,他们答复说,现在的军机处大臣,根本不是责任内阁负责人。意思是说,他们对于皇帝的谕旨,根本负不了责。要想质问,等着新官制变革之后再说吧。当然,军机处的答复,从理论上说,是有道理的。皇帝加军机处的体制,军机处本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并无行政权。但是,在摄政王时代,若干老谋深算的资深官僚,包围一个少不更事王爷,包围者,对这个王爷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力的,这样推得干净,资政院的议员们不由得不火大。

赶巧,这个时候资政院的三项上奏议案中,有两个被奉旨交有关部门核实。这样的议案,原本是资政院请旨定夺的事儿,按惯例,没有太大的问题,皇帝一般都会准的。现在不说准与不准,却交给具体行政部门审核,在资政院议员们看来,简直就是一种羞辱,连某些保守的钦选议员,都觉得不妥。联想起此前军机大臣对他们的搪塞,议员们的愤怒升级了,接下来的会议,变成了愤怒议员们的声讨会,怒火满腔的议员们,一个接一个登台发言,会场上接二连三地响起震耳的掌声。于是,弹劾军机大臣案得以成立。此时的议长溥伦,也觉得面子受到了伤害。在见军机大臣之时,力请他们到资政院向议员解释。

面子是官场必须尊重的,当军机大臣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朝廷马上又降了一道谕旨,说是那两个被叫行政部门核实的议案,一切照资政院的意思办。给了台阶下的议员,随即出现了分化,有些人觉得既然人家已经低头,弹劾案就可以取消了。但是,多数人依然不肯,说这样的军机处,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军机处,国事的不好,他们有重大的责任,不能取消弹劾。于是,弹劾案只是做了一点修正,继续保留。这个时候,御史赵熙也来凑热闹,上了一份弹章,弹劾军机处。在御史的刺激下,资政院弹劾军机大臣的议案,得以通过。军机大臣闻讯,也气得不行。一怒之下,决定集体辞职。

当家的摄政王载沣,面对两个奏折,一个是军机大臣集体辞职,一个是资政院弹劾军机大臣,未免慌了手脚。情急之下,忙下两道硃谕,一道给军机大臣加以慰留,一道给资政院,说资政院没有权力弹劾军机处(这倒也是实话),不要他们过问。两道硃谕一下,资政院的议员们更火大了。一个新的议案诞生了,要求明定军机大臣责任。字里行间,要求摄政王收回成命。各地咨议局和报界舆论,也纷纷声援议员,闹得举国沸腾,所有人都在说,如果这样的话,资政院解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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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载沣

摄政王载沣,当然没有这个胆量,让第一次常会还没开完的资政院寿终正寝。所以,只能亲自出面,两边和稀泥,要议员和军机大臣和解。并于该年的12月25日,命令宪政编查馆,立即修订内阁官制。等于变相地回应了资政院的意见。很多议员,觉得有了面子,于是,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弹劾军机大臣的奏稿被取消。但是,这样一来,报界又不答应了,北京各报马上冷嘲热讽,口诛笔伐。加上此时保守的京师大学堂监督刘廷琛(此人后来成了张勋复辟的谋主),出面参劾资政院。结果资政院再次通过弹劾军机大臣案,上奏之后,被留中不发,即放在皇帝那里,不发下来审议。这种留中不发,在西太后当家的时代,是有效的,但此时所有大事,摄政王都拿来跟军机大臣当面商议,留中不发,根本就是鬼扯。而且,资政院不等于下面的行政官员,留中不发,对咨议局的上奏议案,是不适用的。可是,由于闹久了,很多议员也烦了,战斗力被迭次削弱。毕竟,在一个新旧交替的时期,旧规矩留中不发,也不能说违法。议员们再想追究,一时也无从下手。加上谕旨要要改官制了,摄政王已经通过议长溥伦表示服软,多数议员,感到面子已经有了,所以,此后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尽管没有结果,但此番弹劾军机大臣案,却是资政院最有声色的一场讨论。不仅让常会的会期,延续了10天,而且让最高统治者意识到,皇帝加军机处的旧体制,必须改革,最高权力才能居于裁决者的位置,而不是直接承担行政后果。可以说,这个弹劾案,直接地催生了责任内阁制的诞生。只是由于摄政王执意要把权力留在皇族,不仅让皇族在内阁垄断大权,而且让军咨府(总参谋部)独立,让自己的兄弟载涛,直接控制。在这个过渡时期,尽管人们也在乎立法权,但更在意的,还是行政权和军权,这样做,给人一个倒行逆施揽权的强烈印象,才导致举国为之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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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鸣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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