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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徐贲:幸运就是抓住历史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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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10-30 徐贲 大家



摘要ID:ipress

美国的第一代建国之父们为后代留下的是尊重宪法、遵守宪法,在历史变化中有所变通的传统和先例,在这一点上说,美国是个幸运的国家。


在古代大众的崇拜、神话和信仰中几乎随处可见幸运女神的踪影,古代的哲学、文学、历史和艺术中也常常提到幸运,亚里士多德、西塞罗、昆图斯•库提乌斯、萨卢斯特(Sallust)、修昔底德(Thucydides)、维吉尔(Virgil)和但丁对幸运都有兴趣。然而,把“幸运”真正变成了一个政治议题的,却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马基雅维里。


马基雅维里在《李维论》第2卷第1章中,叙述及了命运女神在罗马崛起中的作用,印证的是罗马的两位历史家,普鲁塔克(Plutarch)和李维(Livy)。他认为,罗马的崛起与其说是因为罗马人的德行和智慧,还不如说是受到了命运女神的眷顾。在第2卷第29章,他又引用李维的话作为章名:“当命运不希望人们阻碍它的计划时,会蒙蔽他们的心智。”他说,“对于处理世事进行周全的考虑,常常可以明白,一些事情的发生,一些事情的出现,上苍是完全不想加以阻拦的。”这似乎可以理解为,虽然世事受运气的影响,但毕竟事在人为。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不管运气多好,如果自己不能把握的话,好运照样会变成坏运。


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第25章中将这个想法表达的更为清楚,首先是一个对命运的悲观误解:“有许多人向来认为,而且现在仍然认为,世界上的事情是由命运和上帝支配的,以至人们运用智虑亦不能加以改变,并且丝毫不能加以补救。”马基雅维利拒绝了这个悲观的观点。他并不认为人的力量和才智永远不能战胜命运的不断变化。他写道:“考虑到这种变幻,有时我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他们的这种意见。”不过,这只不过是一种偶发的倾向,不是他真正的信念。他的真实想法更为复杂:“命运女神是我们半个行动的主宰,但是她留下其余一半或者几乎一半归我们支配。”


接下来是一个著名的比喻,马基雅维用它来说明命运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我把命运比作我们那些毁灭性的河流之一,当它怒吼的时候,淹没原野,拔树毁屋,把土地搬家;在洪水面前人人奔逃,屈服于它的暴虐之下,毫无能力抗拒它。事情尽管如此,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当天气好的时候,人们不能够修筑堤坝与水渠做好防备,使将来水涨的时候,顺河道宣泄,水势不至毫无控制而泛滥成灾。”



有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历史学家说,国民党虽拥有几百万军队,却丢失了大陆,是因为日本人的入侵给了它的政治对手壮大势力的机会,在运气上先已输给了对手。但是,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也有过自己没有抓住的机会,当命运眷顾的对手后来“淹没原野,拔树毁屋”而来时,腐败无能的国民党后悔没能早早筑堤修坝。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能重演,同样,正如马基雅维里所说:“当我们的能力没有做好准备抵抗命运的时候,命运就显出它的威力;它知道哪里还没有修筑水渠或堤坝用来控制它,它就在那里作威作福。”


在抓住历史关键时刻的命运机会这一点上,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就表现出了令人羡慕的睿智。美国历史学家凯瑟琳·德林克·鲍恩(Catherine Drinker Bowen)在记录美国宪法制定会议的《费城的奇迹:制宪会议的故事》(Miracle At Philadelphia: The Story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中把这个奠定美国民主共和的事件赞美为一个幸运的“奇迹”——一个在许多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偶然成功。凡是奇迹,都有它的缘由;凡是奇迹,都曾被祷告祈求。迦南的美酒原是白水,首先要有一场婚礼和需求,水才会变成酒。奇迹其实是人类希望和需要的实现,费城的奇迹也不例外。约翰·亚当斯(后来是美国第二任总统)以敬畏的心情说道:“你难道不觉得,制宪会议的新闻就像阿拉伯来的政治天方夜谭,或是天狼星特派信使捎带的消息一样新颖吗?”美国的幸运不只是有了一部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在当时绝大多数人眼里像是天方夜谭故事一样的宪法,而且是,这个国家居然有能够如此认真按照宪法办事的第一代开国元勋,为后世的子子孙孙确立了优秀的先例。


对于美国的宪政制度来说,它的幸运确实是足以令许多其他国家羡慕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有可能成为终身总统的情况下拒绝这么做,第二任总统老亚当斯不屑动用手中的行政资源来击败竞选对手杰弗逊,大选失败后表现出了君子风度,真诚地向杰弗逊道贺,毫不恋栈地离开了自己一手打造的白宫,回到了老家昆西市,在那里度过了他的余生。


而另外一位美国宪政制度幸运地得到的人物便是第一任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如果不是因为马歇尔的才智、毅力和决断,美国宪政的三权鼎立,甚至连宪法本身的权威都可能不会这么幸运地得以确立。许多国家虽有宪法,但没有好的宪法解释机制,以致宪法成为一纸空文,被不断变更的行政政策或“红头文件”所代替,除了别的原因,在共和制度初立的时候没有像马歇尔(John Marshall)这样的杰出法律精英,也可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无可弥补的缺憾。


在华盛顿总统的内阁里,以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和以国务卿杰弗逊为首的民主共和党人之间的一个大分歧,就是如何解释宪法。汉密尔顿主张要有强大的联邦政府,杰弗逊却认为这种主张没有宪法的根据。创立国家银行时,杰弗逊认为宪法没有提到银行,所以联邦政府没有权力设立银行。汉密尔顿回答说,宪法给予国会管制金钱的权力,而行使这权力时,必须有银行这个机构,所以设立银行的权力,早已包含在宪法里面了。


由此可见,杰弗逊的民主共和党主张狭义地解释宪法。这争执,在马歇尔做最高法院院长时解决了,联邦党的看法被最高法院采纳。马歇尔是联邦党员,在1801年由亚当斯总统任命为最高法院院长。他做了34年的院长,奠定了最高法院的判案原则,是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大法官。在他任上,他写了500多个判案意见,提出三个大原则:第一,最高法院有权判决国会通过的法律是否违背宪法,使政府不能执行这条法律。这叫做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因为最高法院有司法审核权,它的权力自然很大。第二,最高法院也有权判决州议会通过的法律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三,最高法院有权推翻州法院的判决。这两个原则,大大增加了联邦政府的权力。



同时马歇尔解释宪法时采用广义的解释,因此更增加联邦政府的力量。为此,杰弗逊非常不满,但也无能为力。不过,若不是最高法院采用弹性的解释,宪法也不容易适应新环境,新发展,新制度。直到今日,美国宪法并没有基本的修改,只增加了20多条修正案,这要归功于马歇尔所领导的最高法院。


华盛顿、亚当斯、马歇尔都是联邦主义者,托克维尔在《论美国革命》中把他们对早期美国共和的贡献视为这个国家未必完美的“幸运”。他写道:“联邦党的执政,是伴随伟大的美国联邦的成立而出现的最幸运的偶然事件之一。他们抗拒了他们时代和他们国家的一些难以抵制的偏好。抛开他们的理论是好是坏不谈,他们的理论总的说来有一个缺欠,那就是它不适用于他们想要去治理的社会,所以这个社会迟早要由杰弗逊去治理。但是,联邦党政府至少给了新共和国以自我稳定的时间,而后又大方地支持了它所反对的学说的迅速发展。而且它的大多数原则最后又被对手所采纳,成为对手的政治信条。现今仍在实施的美国联邦宪法,就是他们的爱国心和智慧的不朽业绩。”


一个共和国的宪政法治制度,它建立的初期是它最充满活力和希望的时刻,也是最为脆弱和充满变数的阶段。这是一个马基雅维里所说的“幸运”起着很大作用的形成阶段。共和国具有威望的缔造者们的行为对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有示范和先例的作用,并因此对制度本身的发展有巨大的影响。无论这种示范和影响是好是坏,都会成为不易改变的惯例,在后继者那里成为必须遵守的“传统”。美国的第一代建国之父们为后代留下的是尊重宪法、遵守宪法,在历史变化中有所变通的传统和先例,在这一点上说,美国是个幸运的国家。




作者:徐贲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美国马萨诸塞州大学文学博士,加州圣玛丽学院英语系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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