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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A股周评:市场行为应由市场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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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尔街日报  2016/05/06 14:52:28
市场行为应由市场自主决定

傅峙峰

周四市场有传闻称,中国证监会拟暂缓中概股企业国内上市,中概股回归国内借壳、重组、IPO可能受限制。受此传闻影响,前夜中概股集体大跌。

周五又有媒体报道称,券商人士透露,三月底证监会组织个别券商领导,以及人大法工委的代表,探讨过是不是要给借壳降温,其中也是讨论到中概股高溢价私有化,回归时候又来一部分溢价,有些坑A股公众股东的感觉。受此报道影响,A股壳资源股集体大跌。

上述传闻和报道,尚未获得证监会官方证实。如果传闻和报道属实,那就意味着中概股回归和壳资源借壳上市都会面临严格管制,并非所有中概股都能顺利回归,行政审批会影响到中概股回归和借壳上市。

在传闻和报道属实的假设基础上,可以看到在这些背后,证监会似乎正在贯彻执行旨在平抑市场投机倒把的行为。这和刘士余上任时所主张的倒是一脉相承。中概股溢价私有化和溢价回归,被认为是坑A股公众股东,那么这些现象是不是合理就值得讨论一番。

中概股在美国上市,壳资源在中国上市,两者分别受中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在监管制度合理完善的情况下,中概股溢价私有化,股东们有选择认同或不认同的权力,完全可以用脚投票;壳资源置换哪类资产,估值是否合理,股东们也有选择权,也可以通过买卖来实现。无论是中概股私有化还是壳资源被借壳,只要制度程序上不存在问题,所有公开信息不存在虚假,如何估值应该是由市场自我调节而成。这里不存在坑不坑股东这一说法。无论大小股东都应该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这一点不能因为部分股东是不是懂不同类型的资产如何估值而否定。

也许有人会把这个问题看做是欺诈,与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虚假的“财富管理”和“P2P”等庞氏骗局相提并论,这其实是不合适的。所有的庞氏骗局都是以虚假信息作为诱骗伎俩,或不向投资者公开投资产品的真实信息,被诱骗的投资者往往只知道产品的收益率和期限,背后资金去向和风控保障措施完全不了解,其实很可能也完全不存在风控保障措施。毕竟这些法外之地不存在严格的金融监管。

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应是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价格的基础上。在所有信息和交易环节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里,对价值和价格的判断是市场行为。这里只存在相对的公平,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如果股市被要求绝对公平,那么所有的投资和交易似乎只能是只赚不亏,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

目前中国股市大多数交易者都是散户,不可否认,散户对于投资方面欠缺专业技能和素养,很可能出现对上市公司估值判断上的错误,甚至完全不了解估值的种类差别,以及估值是如何形成的。这样的投资者,残酷一点说,是不合格投资者,进入市场后被市场淘汰是理所应当的,并不应对他们加以任何制度公平、公正和公开以外的特殊保护。

然而,很遗憾的是,目前中国股市的价格形成机制,本身就有扭曲的地方。从新股发行价格的形成机制上可以看出,新股发行价格基本被严格的行政管制着,这在一级市场就已形成,而不是被放到二级市场上后才出现。新股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新股发行,稳赚不赔的打新令新股发行不存在任何困难,这是在成熟市场上难以见到的。中国股市估值长期被高估不得不说有制度方面的原因。

如果中概股溢价私有化和溢价回归被看做是坑A股投资者,被看做有投机倒把的成分存在,那么让股市回归基本面,只能做价值投资长期持有,大部分股票的估值都需要向下回归,包括盈利不佳的估值偏高的周期股。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为目前求稳定的中国金融监管当局看到的。

股市存在的意义,既包括融资也包括投资,二级市场既包括投资也包括交易,这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和博弈的场所。只要投融资功能存在,市场的机制完善监管到位,选择哪类资产和如何定价就应该由市场自主决定。股市不应也不能沦为纯粹的行政意志工具。

本文作者傅峙峰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专栏撰稿人。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Horatio.fu#dowjones.com与作者联系。
发表于 2016-5-8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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