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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欣赏] 红楼解梦 | 丁启阵:娶妻别娶薛宝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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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1-11 12:37 PM 编辑

红楼解梦 | 丁启阵:娶妻别娶薛宝钗 

2014-06-18 丁启阵 大家

多位男性朋友对宝钗的大度、宽容、贤惠非常欣赏,表示“娶妻当娶薛宝钗”。我只能说,对他们的选择深表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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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别娶薛宝钗

文/丁启阵


微信中链接了一下自己刊登在腾讯《大家》专栏的一篇“红学”文章《钗黛和好之谜》(按:可@丁启阵 查看),引来了许多评论,其中不少人是替薛宝钗说好话、鸣不平的。身边朋友中有如许众多的“拥钗派”,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红楼梦》第27回,宝钗唯一一次卖萌行为——扑蝶,至滴翠亭,无意中听到亭内两个丫鬟红玉跟坠儿关于一方私情手帕的谈话。宝钗在躲避不及的情况下,使了个“金蝉脱壳”的法子,“故意放重了脚步,笑说道:‘颦儿,我看你往那里藏!’”并且明确地告诉二人,刚才“林姑娘在这里蹲着弄水儿的”。


这一情节,两位在“红学”上出版过著作、发表过文章的女性朋友,都认为前人的“嫁祸黛玉”说和我的“宝钗藏奸”说有夸张失实之嫌,她们认为,那属于“无心之失”“情急之下顺口说说而已”。


我承认,两位才女的观点,合乎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跟普通十几岁现实社会中的民间女子的心智水平较为合拍。但是,我认为,这不符合《红楼梦》的文本语境,也跟文学人物薛宝钗的心智水平大相径庭。


尽管事出突然,但从《红楼梦》的描述看,薛宝钗对于自己被发现听到谈话后果的严重性有着十分清楚的认识,“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


薛宝钗的应急措施,没有丝毫的慌乱。她“放重脚步……一面说,一面故意往前赶……宝钗反向他二人笑道:‘你们把林姑娘藏在那里了?’……‘我刚才在河那边看着林姑娘在这里蹲着弄水儿的。我要悄悄的吓他一跳,还没走到跟前,他倒看见我了,朝东一绕,就不见了。别是藏在里头了。’一面说,一面故意进去寻了一寻,抽身就走,口内说道:‘一定又钻在山子洞里去了。遇见蛇,咬一口也罢了。’……”情节跌宕,细节丰富,语言生动,逻辑严密,薛宝钗简直是撒谎的大师!


更值得注意的是,薛宝钗在听到两个丫鬟的谈话后,心里对她们的定性:“怪道从古到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老道,狠毒,令人毛骨悚然。


这能说是薛宝钗的“无心之失”,是“情急之下顺口说说”吗?薛宝钗的心智,显然不是普通十五岁女孩所能同日而语的。


《红楼梦》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对其中人物一般不作表面、简单的优劣是非评判。但这无形之中给阅读理解增加了难度。想要了解宝钗的心机,除了细心阅读,我有个诀窍,将他跟黛玉比较着读。


第8回,宝钗观看贾宝玉与生俱来的通灵宝玉,“宝钗看毕,又从新翻过正面来细看,口内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念了两遍,乃回头向莺儿笑道:‘你不去倒茶,也在这里发呆作什么?’莺儿嘻嘻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钗道:‘你别听他的话,没有什么字。’”念两遍,笑着问丫鬟为什么发呆,公然撒谎,设计的痕迹很明显。目的是,为了引起贾宝玉的注意与重视,引出金玉相对的说法。果然,贾宝玉又是“央”,又是“缠”的,非看不可。原来,薛宝钗的项圈上刻的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个字。


林黛玉就没有薛宝钗这么多弯弯绕的心思。当初宝玉问黛玉身上有没有佩玉(黛玉进贾府前已经从她母亲嘴里知道通灵宝玉的事),黛玉便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亦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


再举一例。第17、18回,元妃省亲,命宝玉就她喜欢的潇湘馆、蘅芜院、怡红院、浣葛山庄各赋五言律诗一首。宝玉作怡红院一首时,草稿中有“绿玉春犹卷”一句。宝钗瞥见后,趁众人没注意,回身悄悄提醒宝玉:“他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用‘绿玉’二字,岂不是有意和他争驰了。况且蕉叶之说也颇多,再想一个字改了罢。”不料,宝玉一时紧张,想不出来,宝钗于是让他套用前人诗句,将“绿玉”改为“绿蜡”。


同一场合,林黛玉也帮助了宝玉一下,替宝玉完成了“杏帘在望”一首。吟成之后,写在纸条上,揉成个团子,掷在宝玉眼前。结果,黛玉代做的这一首诗,得到元妃赞赏,被认为是最好的一首。因为诗中有“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两句,元妃放弃自己原定“浣葛山庄”的名字,改为“稻香村”。


同样是帮助宝玉完成诗作,宝钗是出于人情世故的考虑,而黛玉是为了自己“一展奇才”,出于天真的性格。


多位男性朋友对宝钗的大度、宽容、贤惠非常欣赏,表示“娶妻当娶薛宝钗”。我只能说,对他们的选择深表担忧。


我的主要理由是,薛宝钗是撒谎专家。上述“金蝉脱壳”之外,再举三个例子。


第20回,宝钗、香菱、莺儿三人赶围棋。贾环见了也要玩,他赢的时候很高兴,后来连输几盘就急了。在希望掷出的骰子是六七八点时,却应了莺儿所喊的“幺”,又输了。“贾环急了,伸手便抓起骰子来,然后就拿钱,说是个六点。莺儿便说:‘分明是个幺。’”当时,宝钗见贾环急了,“便瞅莺儿说道:‘越大越没规矩。难道爷们还赖你。还不放下钱来呢。’”莺儿满心委屈,嘟囔了几句,“宝钗不等说完,连忙断喝”。


第32回,正在怡红院跟袭人聊天的薛宝钗,从一个老婆子嘴里得知金钏投井死了的消息,“忙向王夫人处来道安慰”。一些朋友认为,薛宝钗的安慰之词,尽管有“失了脚掉下去”的自欺欺人说法,对受害者非但不同情,反而持谴责的态度等瑕疵,但于人情上并无大碍。至于捐出两套衣服用于装殓,堪称大度。我认为,这里有两点需要指出:


一是,宝钗愿意捐出两套衣服,并非因为同情金钏,纯属为了安慰、讨好王夫人;

二是,金钏跳井,薛宝钗是唯一跑去安慰王夫人的人。


论理,最该安慰王夫人的是薛姨妈,王夫人的亲姐妹;其次该是王熙凤、贾母诸人,薛宝钗根本没有这个必要。也就是说,薛宝钗完全不必违心撒谎的。而且,这跟她“拿定了主意‘不干己事不张口,疑问摇头三不知’”(第55回,王熙凤言)的处事原则相违背。


第34回,听袭人传茗烟那里听来的说法,宝玉被打跟她哥哥薛蟠告密有关。她在未作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坚决的推诿与否认;“据我想,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来往,老爷才生气。就是我哥哥说话不防头,一时说出宝兄弟来,也不是有心调唆;一则也是本来的实话;二则他原不理论这些防嫌小事。袭姑娘从小儿只见宝兄弟这么细心的人,你何曾见过天不怕地不怕心里有什么口里就说什么的人。”铿锵有力的一番话,说明一个事实:在事关她哥哥的时候,薛宝钗平日无比关心的宝兄弟、亲密友好的袭姑娘,瞬间变为无足轻重之人。


事实上呢,回到家里,“原来宝钗素知薛蟠情性,心中已有一半疑薛蟠调唆了人来告宝玉的;谁知又听袭人说出来,越发信了”。可见,为了维护她那早已臭名昭著的哥哥的名声,薛宝钗是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掉爱人或丈夫的!


说谎话能不假思索,张口就来,血缘第一,为了维护她那呆霸王哥哥的名声,包括可能日后成为丈夫和侍妾的宝玉与袭人在内的一切外人,都可以立即弃如敝屣。这样的女人,能说是大度、宽容、贤惠吗?娶为妻子能幸福吗?


不少朋友提到薛宝钗对于身边人的好处,赞赏有加。不能不说,这是上了曹雪芹的当。曹氏表面上让薛宝钗跟林黛玉并驾齐驱,有时候甚至让人觉得黛玉有所不及。而实际上,用了春秋笔法。我在回应“拥钗”朋友时,曾开玩笑地引用了第5回中的如下两句话:“……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下无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请注意“下人之心”。这措辞未尝不可以理解为:有鉴赏力的作者、高人、上人,不在此列。


史湘云曾经是薛宝钗的重要施惠对象,她因此也有过感恩的念头。第32回,史湘云对袭人说过如下一番话:“我天天在家里想着这些姐妹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第36回,跟林黛玉一起看到宝钗在睡着的宝玉身边作针线,旁边放着苍蝇拍,湘云“也要笑时,忽然想起宝钗素日待他厚道,便忙掩住口”。但是,心直口快的湘云,终于还是在第76回,跟黛玉于凹晶馆月夜联诗时,没有忍住,对宝钗没有信守中秋夜跟大家同聚的诺言,撇下她们,跟自家人在一起欢乐,表示了很大的不满。


《红楼梦》中所描写的薛宝钗几次施惠,有一个共同点:结果都是弄被张扬得无人不知的。无一例外。


第37回,史湘云因缺席海棠诗社开社,自罚做一回东道,请一下诗社同人。但薛宝钗替她分析,认为她无力承办。因此,主动表示可以赞助几篓螃蟹,几坛好酒。但是,她的赞助是有条件的,即受邀者不限于诗社同人,而是“从老太太起,连上园里的人”的大聚会。最后,因为安排得当,茶好,地方东西都干净,贾府至尊人物贾母大喜。“湘云笑道:‘这是宝姐姐帮着我预备的。’贾母道:‘我说这个孩子细致,凡事想的妥当。’”这一回请客,名义是湘云的东道,但光荣属于宝钗。


第42、45回,对林黛玉的关心,又是教育其读书做人注意事项,又是关心其身体疾病,怎样吃药保养,搞得轰轰烈烈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实除了几两燕窝,就剩一番陈词滥调,惠而不费。


看起来最像是不求回报的一回,第56回,协助探春兴利除弊搞改革,提出了惠及承包人以外的老婆子们的办法。先是宝钗本人发表长篇演说,掰开揉碎,声情并茂,说得老婆子们都兴奋激动起来,“各各欢喜异常”,说得“众人听了,都欢声鼎沸,说:‘姑娘说的很是。从此姑娘奶奶只管放心。姑娘奶奶这样疼顾我们,我们再要不体上情,天地也不容了。’”说得热闹,场面感人。其实,实际内容,不过是让承包大观园的几个老婆子,“拿出若干贯钱来,大家凑齐单散与园中这些妈妈们”。具体到每个人,几吊钱而已。


真正的行善做好事,是默默无闻、悄然进行的。张扬得全天下人都知道的行为,不是学雷锋做好事,是学雷锋写日记,是做秀,是忽悠。



(资料图:1987版《红楼梦》剧照)

好几位朋友,有男有女,介绍了自己读《红楼梦》的成长历程:早年喜欢黛玉,有一定社会阅历后喜欢宝钗,或者20岁喜欢黛玉,30岁开始喜欢宝钗,云云。言语之间,都有成长了、成熟了,不复天真幼稚的自豪感、成就感。


对此,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认为,由“拥黛”转向“拥钗”,是对文学的背离,对《红楼梦》的亵渎!


我这样说,有一个假设的前提:人阅读文学作品,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享受,是为了陶冶情操。情操怎么陶冶呢?那便是:按照理想主义的方式去追求,而不是按照现实主义的方式去适应,委曲求全,追求物质利益,获取感官所需。


黛玉、宝钗之别,借用一种古代圣贤的理论来比喻,是义利之辩。一派真率的黛玉是义,拥有它可以坦荡地活着,不会失去自我;一味圆滑的宝钗是利,掌握它可以在人世间左右逢源,飞黄腾达。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由“拥黛”转向“拥钗”,等于从君子沦为小人。


借用一种外国理论来比喻,那是人类的不同层级需要问题。黛玉身上集中的是单纯、任真、自由等品性,而宝钗身上承载的却是实用、功利、权谋等技能。二者虽然难以完全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套,但应该承认,它们之间是有层次区别的。举个例子,美国文学史专家夏志清教授是旗帜鲜明的“拥钗派”,他“拥钗”的理由里居然有“黛玉咳血”这一条,说这会给人生理上的反感。不得不说,贾宝玉、夏志清,二人的境界,是云泥之别。


我认为,《红楼梦》之所以是一部伟大的文学名著,首先是因为它通过贾宝玉、林黛玉、晴雯等人物形象,弘扬了自由、人性、纯真等现实社会中普遍稀缺的理想主义精神,尽管这种理想主义最终会归于失败,夭亡。决不是因为,它通过贾政、薛宝钗、袭人等人物形象,宣传了顺应时世、追逐功名利禄等现实主义价值观。换言之,《红楼梦》是一部悲剧作品。


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给人提供行为规范、成功秘诀的,它是以悲剧的形式震撼人心,进而唤醒人性的。据我观察,“拥钗派”或多或少,抱有向其中人物(尤其是薛宝钗)学习、印证为人处世之道的想法。他们这是把《红楼梦》当成了《列女传》,把曹雪芹当成了卡内基!

(注:本文原标题为《“拥钗”是反文学行为》)


关于作者:


丁启阵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音韵学和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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