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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 李舒:拉拉吃醋、四角恋情杀……连鲁迅都被牵扯进来的民国凶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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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拉拉吃醋、四角恋情杀……连鲁迅都被牵扯进来的民国凶杀大案(上) 

2015-10-06 李舒 山河小岁月

今天是山河小岁月的第二十四次推送。




长假快过完了,之后也许不能这么勤快的更新,也欢迎大家继续点播,我会努力哒!


今天我要搞一个大新闻。


每次看电视上的那些狗血电视剧,我都会想起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人物之多变,情节之复杂,过程之曲折,细节之惊险,集拉拉、基友、凶杀、情变等所有元素,让人读完excited的程度,较之如今的故事,不知道高到哪里去。


1932年2月末,刚刚过完年的杭州城炸开了。


不是因为放了太多鞭炮,也不是因为东三省刚刚沦陷、抗战全面爆发;人们交头接耳地大声讨论着同一个名词:艳尸。


还不是普!通!的!艳!尸!


第一个看见这艳尸的是一个女佣,诸暨乡里人,她应主人的要求外出买雪花膏,回来却怎么也打不开门,便叫来人,绕到房后撞开后门。


一地血泊,两个女人倒在地上,一个已经气绝,一个则昏倒过去。


死了的那个女人叫刘梦莹,昏过去的是她的艺专同学陶思瑾,被女佣叫来破门而入的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叫徐钦文。



△许钦文


许钦文和这两个女人的关系,有点复杂。


许钦文这辈子只有一个知己——陶元庆。两个人既是同乡,又是同学,更是惺惺相惜的好基友。



陶元庆


许钦文十分欣赏陶元庆的才华,他曾经长期以稿费支持陶元庆搞艺术创作,又把陶介绍了鲁迅,为鲁迅设计封面。



陶元庆设计的《唐宋传奇集》封面


《彷徨》、《朝花夕拾》、《坟》、《唐宋传奇集》和《出了象牙之塔》等书的封面都出自陶元庆之手。




但是,根据八卦小能手丰子恺的回忆,陶元庆与许钦文的关系还不止于此,身为单身汉的许钦文每次去看望陶元庆时,都要送他生发油、雪花膏、手帕、花露水。这可不是男生之间应该送的礼物吧,丰子恺说,许钦文似乎真把陶元庆当成了女朋友。



陶元庆为许钦文设计的封面


这位有天分的青年却不太有福气,1929年8月,经蔡元培举荐赴杭州艺专任职的陶元庆中暑后又患伤寒,医治无效猝然去世,死在许钦文的怀抱之中。


悲痛欲绝的许钦文承担了挚友的后事,他还专程赴上海,向鲁迅汇报了陶元庆的情况,鲁迅给了许钦文300块钱,用以安葬陶元庆。


回到杭州后,许钦文把三年的积蓄2000元、加上鲁迅的300元和其他人捐赠的近50元,在西湖畔买了三分多冢地,修建了“元庆园”;又买了一亩一分菜地,造了一间“元庆纪念堂”,将陶元庆的所有遗作收贮其中;旁边又造两间自住的小屋,俨然成了陶元庆的“未亡人”。


陶元庆死了,没有留下钱,只有一个胞妹陶思瑾,鼻子有点塌,但是长得很白。许钦文让陶妹妹住进了自己盖的小屋中,并且为她负担了全部的学杂费。


故事的一般走向,应该是许钦文和陶妹妹日久生情,西湖月下订终身——至少,杭州人民群众在一开始看到这个案子时,都是这样想的。


那么,死去的刘梦莹大概是和陶妹妹争夺许钦文,两女争斗相杀而死的吧。




在上海的鲁迅甚至也是这样认为,他在给李秉中写信时说:“钦文事我亦不详,似是三角恋爱,二女相妒,以致相杀,但其一角,或云钦文,或云另一人,则真所谓‘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不佞亦难言之矣。”


肤浅!幼稚!!没有想象力!!!鲁迅先生和我们一样,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第一次庭审,所有人便震惊了。


欲知后事,请看明天的推送。(不要怪我,这故事实在太长了,好怕你们看累了啊,我真是够!体!贴!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2-24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拉拉吃醋、四角恋情杀……连鲁迅都被牵扯进来的民国凶杀大案(下) 

2015-10-07 李舒 山河小岁月


来了来了,禁不住后台大家的催促,今天赶早,大家慢慢看。


今天是山河小岁月的第二十五次推送。



昨天说到第一次庭审,命案当事人之一的陶思瑾给出的供词颠三倒四。


先说刘梦莹是自杀:


“当日刘梦莹浴毕,即拿出药水一杯,命我与她同吃。我问她是什么水,他说我们同喝好了。我喝了一口,觉味甚苦,当就吐了,他说你不死,我自己去死。就用一把剪刀刺入咽喉,我把他夺下来,他又到厨房拿菜刀一柄,头上乱砍,我想去夺刀,他随砍随夺,夺他不下,把自己砍死了。”


但一验尸,问题来了。


刘梦莹的右手也有伤口,所以,这个伤口绝不可能是自己砍的。


再次审问。


法官一抛出这个问题,陶思瑾只好告诉大家:人是自己杀的。


为什么?


因为,她们是一对相爱的拉拉。



△民国时的女性亲密照


已经无从考证她们是何时相爱,只知道1929年3月11日,刘梦莹在日记里说:


“爱是神秘同伟大的,同性爱尤其是神圣纯洁的,思瑾你是一个美妙天真的姑娘,你那热烈真挚的情感,使我是怎样感激。”


她们爱得相当热烈。丰子恺回忆:“早上,两人打扮得齐齐整整,双双出门,行过断桥,穿过桃红柳绿的白堤,到平湖秋月对面的艺术学府里去学歌学舞,学画学琴,趁着夕阳双双回家。这模样竟可列入西湖十景中。”



△爱喵八卦小能手丰子恺先生给我们留下了重要线索


不仅如此,刘梦莹还在1929年12月26日提出,二人“缔结一种永久盟约,为永久保持情爱,绝不与男子结婚”。



△《玲珑》上刊登的情杀事件,图为陶思瑾


她们的同居生活却并不一帆风顺,两人总是不断怀疑对方出轨劈腿。


1929年11月7日,陶思瑾疑心刘梦莹“专一地在爱着她的还有一个朋友”,哀叹“我是深深地爱着她,对她我是不知耗化了多少的精神和金钱了,然而对我,她是这样地冷淡,我是怎样的感到悲伤呵”!


4个月之后,刘梦莹偷看陶思瑾日记,发现“她在迷恋于男性了么?给我十足的信心一个动摇”,便在日记中哀呼“我的心在惨然了,一切都是无真实么?天呀,我的瑾,是不会爱他的”!


值得注意的是,疑心对象中,有“她”也有“他”。


刘梦莹的性格要强,陶则温和柔顺,两个人便经常半夜三更大哭,哭声连隔壁宿舍同学也能听到。针对陶的花心,刘梦莹的办法是,不论男女,自己便从中作梗,去和那“第三者”同居,这种方法,也真是极品。




她们的决裂,发生在1931年的冬天。


陶思瑾又开始新的暧昧,她和绘画系女助教刘文如走得太近,刘梦莹意识到了这危险,屡次要求她离开刘文如,而陶总推脱说她们不过是普通关系。


1931年10月25日,刘梦莹向思瑾宣告:“我要为爱情的牺牲者,现在你是把我忘了,而又爱上了你所爱的刘文如,可是我不能使你就这样的弃了我呢,我要作一次最后的决斗。”


1932年2月3日夜里,为了逃避“一·二八”战火,刘梦莹从车窗爬进火车,回到杭州。深夜无处可去,她只得到许钦文家。


2月8日,陶思瑾送完刘文如回四川老家,也回到许钦文家里。本来预备回绍兴,刘梦莹却劝她留下,两人一起睡了三个晚上,相安无事。


2月10日,刘梦莹说不去绍兴了,陶思瑾便打算自己回去。


2月11日,徐钦文出门去送妹妹的朋友,刘梦莹便叫女佣烧水洗澡,陶思瑾在房间里煮茶读报。刘梦莹的雪花膏用完了,陶思瑾给了女佣六毛钱,打发她去买,然后,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在无数次庭审之后,我们终于初步还原了现场:


两个人先因为刘文如的事情再次争吵,刘先冲入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来,她心中恐惧,觉得我不杀她她必杀我,于是“夺刀还砍”。二人一个举刀在后追,一个在前狂奔,绕着房中的图画陈列室跑了无数圈,割下大把头发散落在各处,鞋子也跑掉了。刘梦莹见状不妙,想开门呼救,却被在后的思瑾一刀劈中后脑,刀伤“最直斜长一寸六分,阔二分,深抵骨”。


刘梦莹倒在门旁,陶思瑾这时已近于癫狂,害怕她还没死,于是“任意乱砍”——最终在刘梦莹身上发现了四十九处刀伤,她还想将凶杀伪装成自杀,于是割断了梦莹的气管。《大公报》记者记述他在凶案现场所见,血迹从房内的浴盆旁“淋漓至草坪尸旁而止”,尸体“血肉模糊,额上有刀伤甚微,颈前刀切喉管已断,上身穿条子绒衫绿绒绳背心,下体则白布短裤跣足”。


△当时报纸上的报道


是时国难当头,人们却被这桩情杀案刺激得完全兴奋。


1932年2月27日,刘梦莹的姐姐刘庆荇要求验尸,数千人兴冲冲地赶来看“艳尸”;4月1日,法院开庭审判,旁听的人太多,把玻璃都挤碎了,不得不延至第二天;4月2日,再次开庭,有六百个人来旁听,“已无隙地”。


这个故事的结局?杭州地方法院宣判陶思瑾无期徒刑,许钦文“意图奸淫和诱未满二十岁之女子脱离享有亲权之人”,处有期徒刑一年,至1934年7月10日才由鲁迅托蔡元培保释出狱,他一辈子没有结婚。



△晚年的许钦文


最大的传奇还是那位杀了人的小姐陶思瑾,不久,杭州监牢解散,陶小姐前脚刚刚迈出牢房,后脚便嫁了人——娶她的,是审讯她的那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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