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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 李舒:那些为爱走天涯的姑娘们啊,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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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06: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些为爱走天涯的姑娘们啊,后来怎么样了 

 2016-01-11 李舒 山河小岁月

建议本篇文章和从前慢,那些姑娘啊,没有钱也愿意和你一起流浪对照食用。


我始终认为,历史是偶然的。


许多生活中不经意的瞬间,也许就改变了山河岁月,改变了历史,改变了整个世界。


如果辽东人吴三桂没有在田府中遇到陈圆圆,也许就没有后来的清兵入关,那就没有曹雪芹,没有袁枚,没有慈禧太后,哦,也不会有你们现在最流行的清穿剧,什么四爷八爷十三爷十四爷,都憋在花果山,一个也生不下来。



△《步步惊心》海报


如果德国人希特勒在维也纳卖出去了一张画,或者多考两分,考进了维也纳艺术学院,也许就没有之后的二战,没有犹太人的生灵涂炭,原子弹可能不会被发明,哦,也许这样,北大的那个图书管理员就继续留在延安了。



△希特勒画作


如果挪威人易卜生没有写《玩偶之家》,上海便不会上演这出话剧,那个从山东来的八线女演员只能继续在电影里客串点情妇这样的小角色,正是因为主演这出话剧,她的名字才被上海滩文艺圈记住。



△蓝苹的娜拉扮相


没有《玩偶之家》,也就没有今天的故事了。


一个八十年前的故事。


1931年4月的某个春夜,清华大学里的大礼堂正在上演话剧《玩偶之家》,这是清华成立20周年的校庆纪念活动之一。


《玩偶之家》的剧情其实很简单,女主人公娜拉在经历了一场家庭变故后,终于看清了丈夫的真实面目和自己在家中扮演的“玩偶”角色,于是庄严地声称“我是一个人”,毅然出走。


这出剧在中国引起了巨大反响,每次都能坐满。观众多半都是女生。清华的这一次演出,也不例外。


台下坐着一位神情专注的年轻女学生,她被这个故事和扮演娜拉的“女主角”深深打动。她是北京贝满女中的学生,叫郑秀,和名字一样,她是一位标准的大家闺秀,父亲郑烈是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大法官。


到了后台,郑小姐惊呆了,这个“娜拉”是由一个男生扮演的;“娜拉”也惊呆了,世间怎么会有这么清丽的女子?


扮演娜拉的是曹禺。


第二年,郑秀考入了清华大学法律系。一进校园,她立即成为了校花。谁能和她说上一句话,那简直是无上的荣耀。许多男同学甚至会跑到郑秀的房间里,把她的照片偷走,或者把求爱信偷偷塞到她的枕头下面。


爱慕者中,当然也包括一年前的娜拉——曹禺。


曹禺把妹,有自己的诀窍。他不写求爱信,也不偷照片,他早就抓住了她的命脉——他邀请郑秀参加剧社。


他们一起合作的第一部剧是曹禺精心安排的,排演英国剧作家John Galsworthy的话剧《罪》,全剧只有哥哥、弟弟和弟弟的女朋友三个角色,曹禺让孙毓堂演哥哥,自己演弟弟,然后邀请郑秀演弟弟的女朋友。


太有心计了!!!!!!!


《罪》前后排练了一个月,排练时说说话,排练完还可以送妹子回宿舍。这么好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果然,妹子本来对曹禺没啥大兴趣,结果一次排练,看见曹禺没戴眼镜的样子,郑秀一下子就着迷了,她后来回忆说,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看曹禺的眼睛,觉得他的眼睛很特别,眼神充满了光芒。


戴眼镜的小伙子们注意了,是时候去买博士伦日抛了!(此处不是广告)不过,我还是觉得戴眼镜的曹禺比较帅,不信上图,你们自己看。




然后,曹禺开始了情书轰炸+宿舍外痴情等候攻势。曹禺同宿舍的同学都看不下去了,跑到女生宿舍说,


你们赶快让郑秀跟万家宝好了吧,不然怎么得了,这几天万家宝是整夜的整宿的不睡,喊着郑秀的名字又哭又叹气,非疯了不可。我们也被他闹得不得安宁。


郑秀再也坐不住了,她赶到了清华园二号院的曹禺宿舍探病,然后,他们在一起了。


他们形影不离,好得比热恋还要好。吴祖光回忆说:“清华有树林子,他们一起散步,当回到宿舍时,却发现近视眼镜丢了,丢了都不知道,真是热恋,是沉浸在爱情之中了。”


因为要好,郑秀暑假都没有回家,她陪着曹禺整天待在清华大学图书馆的阅览大厅里,在大厅东北角靠近借书台的一张长桌边相对而坐。


曹禺开始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作品《雷雨》的创作,郑秀是《雷雨》的第一位读者,她还负责帮忙誊抄草稿。 54年后,郑秀在回忆文章《〈雷雨〉在这里诞生》中这样回忆曹禺当时的创作状态:


“他翻阅自己的手稿、剧本素材,时而用手轻轻敲自己的脑袋,时而不由自主地用手抚摸右耳边上的‘拴马桩’,每当想不出如何处理剧中关键情节或忽然灵感来潮时,就狠狠地揪一下那个小疙瘩,友好的同学给它起名叫‘灵感球’。”


距离郑秀写这段话,已经过去了几十年,我还是可以感受到,她回忆时的浓浓爱意。



△《雷雨》手稿


因为《雷雨》,曹禺一举成名,这一年,他才23岁。


曹禺把《雷雨》唯一的精装单行本送给了郑秀,封面上镌刻着曹禺的亲笔烫金手迹:“给颖如”,颖如是曹禺对郑秀的爱称。


1937年11月26日,在南京平仓巷德瑞奥同学会,曹禺和郑秀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巴金、靳以、马彦祥、张天翼等都参加了这次典礼。



△郑秀和曹禺的结婚照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俗到极点的话简直是曹禺和郑秀的写照,这时他们才发现,出身寒门的曹禺和大家闺秀女郑秀,在生活中有许多截然不同的习惯。


曹禺不爱洗澡,而郑秀每天都把洗澡水放好,推曹禺进去,然后关上门。有一天,郑秀推他进去了,听到里头的水声,于是便转头去做别的事情。然而不久之后,便没了声音,推门进去看,曹禺拿个小板凳坐在浴缸旁边,一只手拿了毛巾在浴缸里搅动,另一只手则拿着本书在看。因为看书睡着了,就没有水声了。


不讲究卫生的曹禺闹了很多笑话,某次上西洋戏剧史,曹禺穿了个棉袍。讲了一阵子,有点抽筋,学生问他怎么了,他说:“可能胃不好。”过了一会儿还是抽搐,曹禺只好去教务处的办公室休息,把棉袍一脱,一只耗子就从他肩膀那个位置跳了出来。


生活对抗爱情时,爱情总是不堪一击。接下来的故事,像所有的八点档电视剧一样。


一个名叫邓译生(后名方瑞)出现在了曹禺面前。这便是曹禺另一部名作《北京人》中愫方的原型。郑秀对于方瑞的出现,开始是迟钝的,她只是觉得这个女学生对曹禺有些好感。直到有一天,邓家的佣人杨嫂来家里,向曹禺使眼神,被郑秀看见,杨嫂待了一会儿,曹禺就外出了。


郑秀一路尾随,看到曹禺到一个茶馆坐下,看方瑞的信。郑秀很生气,把信夺了过去,“有一边留在曹禺手里,他便吃进肚里去了”。



△曹禺和张瑞芳,坐着的是方瑞


我以为这种情节只在谍战片里才会发生,但想不到,为了隐瞒小三的信,曹禺先生也是够拼的。


对于曹禺的出轨,郑秀忍不了。她想到了他们结缘的那部《玩偶之家》,她决心做个出走的娜拉。她带着孩子回到了南京,可是这下真应了那句话,“中了共党的奸计了”!



△这个版本的《雷雨》不是我最喜欢的,但是有当时颜值在高峰期的赵蜀黍


曹禺索性正大光明和方瑞在一起,郑秀则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奔波于南京和上海。曹禺数次向郑秀提出离婚,郑都不同意。当初的出走,她是一怒之下,但她那么爱他,只等着他来向她认错,谁知道,他并不打算认错。


1948年,郑秀的父亲郑烈决定带着全家撤往台湾,郑秀一定要曹禺和他们同行,打了多少电报,曹禺终究不肯。最终,在上海龙华机场,郑秀知道曹禺没有来,她和两个孩子噙着泪,走出机场,和父亲一诀成永别。


1950年,周恩来和曹禺说,他要出来工作,就必须解决老婆的问题,新中国不能娶两个老婆,但郑秀一直不肯离婚。欧阳予倩和张骏祥就去做郑秀工作,郑秀最后叹气说:“好吧,我从前爱他,我跟他结婚,我现在也是爱他,我成全他,跟他离婚。”


1950年,郑秀在中央戏剧学院会议室举行的离婚仪式上办手续,裁判书刚一读完,她忍不住放声大哭。



△曹禺一家人


这个故事,是吕恩老师讲给我听的。她和我说,后来她在街上看见郑秀,顺口叫她“万师母”,郑秀的眼泪一下子流出来:“我已经不是你们的万师母了。”离了婚的郑秀仍旧保留着曹禺在清华园里写给她的那些情书,文革之后,吕恩问起那些情书的下落,郑秀说都烧掉了,因为“害怕拿出来对曹禺不利”。


郑秀还经常会烧菜叫孩子们带给曹禺吃,吕恩看不过去,对她说:“郑大姐,你何必带给他呢,他那里什么吃的没有啊,他比你吃得要好。”


她说,你不知道,这是我们福建的菜,他挺爱吃的,他们那里不会做。


曹禺有时候也会带点东西给孩子吃,郑秀就会很郑重地拿出来给客人们看:“你看万先生带东西给我们了。”


她一直那么爱着他,等着他,她想要和他复合。


这愿望到死也没实现。曹禺后来和京剧女演员李玉茹结婚了。



△曹禺和李玉茹


1989年8月,郑秀病重,通过多种渠道提出要见曹禺一面,不知为什么,没能实现这个要求。在人生的最后,她嘴里呼喊着的,仍旧是“家宝”。


郑秀去世后,曹禺在给次女万昭的一封信中,心情复杂地写道:“妈妈故去,我内疚很深。你们——你和黛黛小时我未能照护,只依妈妈苦苦照顾,才使你们成才。想起这些,我非常愧疚。事已过去,无法补过。人事复杂,不能尽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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