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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源济

[人世间] 人间有味 | “食物故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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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9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滚蛋的饺子回家的面,我只学会了一样 | 人间有味 

 2017-11-17 艾小夜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我看着这半盘剩饺子,突然意识到,我爸的离开意味着我后面的生活将要发生多大的改变:这个我从小熟悉的、可以放松的家,以后我回来还能看谁呢?


 人间有味 | 连载41

 

1


2011年,是我而立。

三张的年纪,不少同学已经小有所成,结婚生子,志得意满。但对我来说,或许只能叫刚刚转运:大病初愈捡回条命,辞去了原来体制内杂志社的工作,在朋友的引荐下去了一家影视公司审读剧本;与女友几年的地下恋情,终于耗软了她父母的心,领证的日子都算好了,女友正式升格成为未婚妻。

清明短假,开着准岳父给我们的二手凯越,第一次从北京回到300公里外的家。毕竟终身大事有了着落,未来的儿媳知根知底,看见不算争气的儿子总算有了走上正轨的样子,独居多年的老爸难得在我回家时不再叹气。

然而喜悦只是精神上的,我知道我爸和所有身患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老年人一样,正在忍受着节气变化带来的不适。以往回家,但凡能动,我爸都会拖着关节炎的腿,下厨给我做饭,但这次,他一脸病容,躺在床上说,着凉了不舒服,饭不做了,你自己解决。

第二天下午就要回北京,我爸一早醒来,躺在床上说,“今天还是不舒服,咱爷俩别包饺子了。”

滚蛋的饺子回家的面,是我上大学之后放假回家的标配。看着我爸虚弱的样子,想到下午家里又只剩下他一个人,我强颜欢笑说,“中午我来弄饭,你也尝尝你儿子的手艺。”

我开车先去了市里一家清真烧麦馆,这是中学时代我爸常带我来吃的地方。打包两笼牛肉烧麦,又开车去了菜市场,买了一斤鲜切面,十块钱纯瘦的里脊和一些青菜。回到家里,在狭小的厨房里洗了菜,切葱花蒜末姜片儿,里脊切丝。准备完毕,拧开煤气罐,热锅。

听见我的动静,我爸从床上下了地,在厨房的门口伸头看了眼菜板,说,“你这葱花切得够多的,顶我两倍了。”然后又说,“倒油前先关门,别把油烟都放进客厅来。”

“你起来干嘛,再去躺会儿。”我回他,然后关门,不忘拿窗台的纸壳塞进门缝儿。油热了,葱花炝锅,肉丝翻炒,酱油、盐、鸡精,加水成汤,汤沸打荷包蛋,然后是青菜和面。

肉丝汤面盛到搪瓷小盆里,点几滴香油。照旧,父子俩在毛主席画像下的圆桌上开了饭——父母都曾是知青,对那个时代有情结。这幅画像原本是1990年代某一年挂历上的一张,他们觉得主席坐在藤椅上抽烟很是精神,就裁剪下来加了幅相框,挂在饭厅墙角。

我爸戴上假牙,没动烧麦,左手拿起筷子挑了一小口面,吸溜进嘴,嚼了嚼,咽下去说,“行啊,儿子,你这面条味道不错。”

我也呼噜吸了一大口,说,“跟你自己在家做的没啥区别吧,不就多了点肉丝儿。”我爸笑着说,“比我做的好吃,面条里有肉跟没肉,味儿能一样吗?”

身体不舒服食欲也差,我爸勉强着吃了小半盆面条,就放下了筷子,“吃不动了,面条胀人,我不能多吃,剩下的留着晚上我自己再热热。”

洗好碗筷,时间也差不多该启程回北京了。我家在一楼,发动了车,我爸就在我卧室的小窗那里看着我倒车,我按下车窗,跟他大声喊:“我开车你就放心吧,好好照顾自己!有事就拿手机给我打电话,别心疼电话费!”

他的手机是今年春节时我刚刚给他买的老人机,把我们在北京的手机号存成了快捷呼叫,我爸看我反复演示好几次才学会,但一直没给我打过。

尽管心里难过不舍,但我怎么也没想到,这是我们父子在尘世的最后一面。

 

2


回到北京,担心老爸的情绪很快就飘散了。还是朝九晚五,周一周四给家里电话问问情况,汇报一下近况。

从大学开始,我就像那个花剌子模的信使,跟我爸打电话时报喜不报忧,说好听了是不想他担心,实际上主要是想隐瞒自己的各种不上进。

清明回来一晃半个多月过去了,22日周五,未婚妻在广州大学时的几位恩师来北京参加会议,晚上8点在三里屯一家饭店聚餐,我也一起赴了宴。到了之后才寒暄几句,上菜前的茶水还没凉,我刚换了没多久的HTC就突然震动起来。

一看手机屏上显示的是“老爸”,我心里莫名一沉——我爸第一次用手机给我打电话,居然是在他平时已经快上床睡觉的时间?

我在餐椅上拧过身去,老爸虚弱的声音在手机里传来:“儿子……我可能又要犯病了,你能不能赶紧回家一趟?”

八年前大年三十,我爸心梗的那一幕瞬间在我脑海里闪过,我赶紧嘱咐他:“你赶紧先平躺,给邻居打电话,我让同学给你找救护车!”

未婚妻看到我脸色大变,赶紧问什么事情,我简短告知,老师们也不再挽留,让我俩即刻开车往回赶。

一边往停车场走,一边给家里的两个发小打电话,让他们赶紧开车去我家,先护送我爸去医院急诊。

周五的工人体育馆大概是在举办什么活动,去往东三环长虹桥的路堵得水泄不通,我在车里心急如焚,却也只能跟着前车一寸寸蠕动,等上了高速公路,已经是晚上快10点。发小打电话来说,我爸已经进了ICU,正在急救。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上高速,但急切已经战胜了一切情绪,车速提过了140码。那时还没有微信,未婚妻在副驾替我接发小每隔20分钟打来的电话或短信,除了问我们到哪里了,就是说我爸在吸氧,肾上腺素,心肺复苏,电击,总之都是在抢救。

我还安慰未婚妻说,“不用担心我,从大四寒假那次陪我爸进过ICU,这种最坏的情况,心里也不是没有预想过。”

然而路程开到一半,高速公路上居然堵车了,前面黑压压的一片大卡车,停在那里,熄火等待,尾灯都不亮,即便是紧急行车带,也被大车塞得死死的。

我将车熄火的那一刻,精神有些崩溃,觉得心口忽悠一下,就像飞机起飞瞬间那种失重的感觉。没有路灯,没有车灯,黑暗里柴油的味道混合着周围钢铁机器的冰冷,涌进车窗。

发小又打电话问我到哪儿了,我哭不出来,叹了口气,对未婚妻说,我爸可能过不去今晚了。

我俩心如死灰般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卡车突然纷纷启动,远光灯的灯柱打穿我们车的后风挡,我也赶紧打火,一档半离合起步。一路冲到市人民医院门口,已经是凌晨1点多,准岳父和一个发小早早等在那里,我们下了车,看我居然按着北京的温度穿着T恤,准岳父赶忙把身上的抓绒衫脱下给我,然后钻进车里去停车。

发小则拉着分不清东西南北的我和未婚妻,一路跑进医院。ICU在病房的四楼,我跑到二楼,心跳得不行,上不来气,小腿以下仿佛失去了知觉,抬不动脚,只好停下来拄着膝盖喘气,发小焦急而无奈地看着我。我咬着牙爬上四楼。

推开ICU的门,我的眼泪已经失控,我爸就在不远处临时增加的折叠床上躺着,监控仪器已经撤了,只剩下一个医生还在按压他的心脏。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医院的一种人性之举,医生不惜力连续按压几个小时,只为让不能及时赶来的逝者家属觉得,能见上亲人的最后一面。

我抓住我爸已经开始发凉的手,哭着唤他,未婚妻也在一边不停叫爸,我爸紧闭的双目,眼角流出了一滴眼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听见我们在叫他。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想抓着我爸的手不放。发小已经悄悄从医院楼下的丧葬品商店拎上来一套寿衣,一同看护我爸坐救护车来医院的邻居李大爷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趁人还软,穿衣服吧。

那是一套做工相当粗陋的寿衣,想必我爸要是在活着的时候自己选择,肯定不会穿。穿戴妥当,值班医生将我带到病房,对着已经呆滞的我拿出急救记录,大致描述了下整个急救过程,中间夹杂着紫绀、衰竭这样的词。

签了字,拿好巴掌大的死亡证明,礼貌地谢过实施抢救的医生,回到我爸身边,太平间的搬运工已经到了ICU,他们把我爸装进纸棺,抬进电梯,送进太平间的冰柜。

发小开车把我俩送回了我家,说大半夜的什么先都别急,好好眯一下养养神,后面还好多事情等着我办。我和衣倒在我爸的床上,凌乱的被子似乎还有些余温,带着他身上让我熟悉的味道,夹杂着硝酸甘油和速效救心丸的药味。

6个小时之前,我爸还在这里,活着。

 

3


我爸从15岁就成了孤儿,亲戚都是我妈那边的。其中一个表舅跟这边的政府部门很熟,也免得我再去通知我爸的单位物价局了。

发小们也根本没让我操心,7点,主持葬礼的风水先生带着一对出租灵棚的夫妻准时来到我家门口,三下五除二搭了灵棚,支起供桌,点上手腕粗的裹着一层透明塑料壳的白色蜡烛。风水先生姓梁,黑龙江克山县人,东北老乡,一浊一明的阴阳眼,说自己家世代做这行。

他给我大致讲了第三天出殡到火化的流程,然后叮嘱我说,长明烛看好了,不能灭,对了,你父亲的遗像呢?

我一下被问住了,突然发现,这么多年来,竟然没有给我爸拍过什么像样的照片。梁先生大概觉察到了我的尴尬,提醒我说,可以把身份证上的照片放大一下。

在亲戚赶来之前,供桌的香炉后面总算摆上了我爸那张模糊不清的遗照。平日几个与我爸处得不错的退休老头老太太早起出门遛弯儿,看见灵棚和相片,又惊又悲,拉着我就抹眼泪,说,这人咋说走就走了呢,昨天下午还跟他说话来着。

准岳父岳母担心我们,拿来一条用来招待吊唁者们的软中华过来,一个发小买来包子和小米粥,趁来祭奠的人不多,把我拉进屋里,让我赶紧吃点早餐。

看见柔软雪白的小笼包和金灿灿的小米粥,我鼻子一酸,控制不住地捂着眼睛大哭起来,把憋了一晚上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这些热乎乎的食物,我爸再也吃不到了。

 

    

亲戚们挨家来了,我爸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也带人来了,客厅里留下一地鞋印。办公室主任看着供桌上我爸的牌位,说,岁数不对,不是56岁,你爸当年为了参加工作,把户口和档案里的年龄改小了10岁,没跟你说过?

我一脸惊叹,只好找人又写了一个牌位。

去太平间把我爸送去殡仪馆,又去派出所销了户,等回到家,租灵棚的夫妻已经把我们需要的花圈如数送到摆好,春风吹得挽联呼呼啦啦响。上香,烧纸,守夜,中国式葬礼让逝者的亲人们一直分散注意力,顾不上悲伤,这一点,我从14岁就知道。

第三天,梁先生掐好时辰,让我砸碎灰盆,未婚妻搀扶起我,车队出殡。想着我爸身上那套丑得没型的寿衣,我猜每次出门都会把裤线捏得笔直的他,肯定不愿意以这样的面目被大家看见,干脆擅自决定,不开那个20分钟长、由工会主席念通稿的追悼会了。

梁先生带着我看我爸最后一眼,我将一早起来从阳台前院子里剪下的四朵正在怒放的白牡丹,轻轻塞到他的胸前。

牡丹是我爸2003年“非典”时在院子里种的,在他第一次因为心梗进ICU之后。从种子到小苗,再到年年四五月开花,整整长了四年时间。家里一阳台几十盆花草,只有这花最适合陪他上路。

梁先生说,咱们起灵,我说一句,你跟着说一句,说完拿起棉签,蘸了清水,擦点我爸的五官:“开眼目,观六路;开耳目,听八方;开嘴目,吃供香……”最后,剪开绊脚绳,把我爸推了出去。

舅舅开车,送我去市里新建没多久的一个陵园放骨灰。没买墓地,主要是真的拿不出10万块钱。梁先生私下跟我说,这个陵园风水很差,你要真想买墓地,就去另外一个区的那个,背山望海,风水极佳。

陵园除了大片还没有刻字的墓碑和空穴,还建了两个巨大的骨灰储藏室,外表看起来像是佛寺的大殿。

我定了一个“双位”的格子,因为半年后,我要把我妈的骨灰盒,也从殡仪馆那个年底要拆掉的寄存室里移到这里,我爸跟我妈,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4


我爸和我妈说起来也算不上自由恋爱,更像是知青点剩下的两个大龄青年没经得住大家撺掇,最后凑合在了一起,还凑合生了我,既响应晚婚晚育,也执行了计划生育。

在我六岁前,爸妈两地工作,我爸一年回来一次,不苟言笑,挤他的钢笔水玩都能揍我一顿,我每次见着他,就只知道往姥姥身后躲。

即便后来我家三口人终于团聚,我爸对我来说,始终都是个严苛的、无法沟通情感的怪人,而且最可恨的是,他完全没征求我意见,就在上小学报名的时候给我改了一个小学生根本hold不住的名字,整整三十画,比我原名复杂好多,我都不知道下笔顺序。

小屁孩哪懂人情世故,只记得我姥姥对这个女婿常用的评价是,爱干净,皮鞋什么时候都没灰,穿过几年都比别人的新鞋还新。但姥姥也说我爸性子“独”,因为我爸在家里从来不跟亲戚抽烟打麻将。

我初一时,我妈总是莫名发烧,肝脾肿大,被确诊为慢粒性白血病,治疗三年,最终被庸医误导,离我们而去。

在没日没夜照顾我妈的那段时间,我爸的身体也熬出了一身毛病,血压心脏都不正常了。

我妈临走前要我爸保证,在我成年之前不能再给我找后妈,于是我们父子俩就开始了粗线条单亲家庭的日子。我不吃早饭,我爸也就不做不吃;晚上学校提倡家里给学生带盒饭,我则属于揣着零花钱去快餐店吃牛肉面的叛逆少年。到了高考前,发小们都被父母补营养补得虚胖,只有我还是100斤上下活蹦乱跳。如果不是这一年舅妈去北京时,顺道奉姥姥的旨意特地来给我过个生日,我爸可能都没注意我什么时候就成年了。

我倒对我爸没什么怨念,因为我知道,我妈走这事对他的打击也许比我更大,我上高一时,他不知道怎么就弄丢了跟我妈的婚戒,精神萎靡,吃着抗抑郁药,枕头底下还会压着一把水果刀。

幼年丧母,少年丧父,中年丧妻,对于这么一个苦命的爸,不能要求更多了。

 

    

葬礼结束,中午在小饭店的宴席没几个人吃,草草散了。舅舅们和姨们难得从东北来一趟,顺道去看长辈的亲戚了。未婚妻按规定没有丧假,也只得赶回北京上班去了。回到家结了灵棚的钱,我一个人倒在沙发上,恍惚睡了过去,梦见我妈从一扇门里走了出来,跟我说,你爸到了,挺好,有点累,正在睡觉。

我一下就醒了,阳光从阳台打进来,屋里静得掉根针都听得见。

趁下午阳光还在,我开始收拾我爸的衣服。那套灰色的中式唐装还板正儿地挂在衣架上,我知道,其实这套才是我爸在离开时想穿的衣服。

我大学毕业刚工作的时候,赶上唐装热,我爸看新闻说领导们穿着挺有气质,我便在过年回家前专门跑了趟女人街,给他挑了一件几百块的唐装。

结果我爸并没领我的情,嫌我买的唐装灰色太亮,扣子也不是他想要的那种,过完春节,他还是去裁缝店自己挑了布料,“量身定做”了一套:深灰色的布料,硬挺挺的棉布质感,扣子是他想要的盘扣。这套衣服后来就成了我爸把自己定位成“老头”之后的场面指定服饰。

把我爸曾经的制服、呢子大衣、风衣跟这套唐装一起,用干净的床单包成一大包,想着等天色再黑一点,就开车去一公里外的路口,把衣服烧了,就像我爸当年给我妈做的那样。

 

5


站起来踱到厨房,想找块抹布擦擦家具上这几天落下的灰,却看到破旧的碗柜里,还有大半盘已经硬梆梆的煮饺子,掰开一个看,白菜馅儿,看饺子皮的厚度,肯定不是我爸包的。

我隐约想起在ICU那晚,李大爷好像跟我说过,那天他和老伴晚上给我爸送了盘饺子,后来吸氧时我爸把饺子吐了出来,我爸一吐,抢救的医生就摇头了。

我爸最后一顿饭吃的原来是饺子,但不是跟我包的。

我看着这半盘剩饺子,突然意识到,我爸的离开意味着我后面的生活将要发生多大的改变:这个我从小熟悉的、可以放松的家,以后我回来还能看谁呢?我爸捏出的那皮儿薄馅儿大的饺子,那最后一顿的味道,永远定格在两个月前的春节了。

我想了想,把它们倒进了垃圾桶。

 

    

我们父子俩包饺子,就像两个资质有限的习武者,最后只练会了一套双人组合拳。

1999年,我一个人拎包去了北京上学,踏进宿舍、面对一个全新的陌生环境的时候,突然想:这一天,只有我爸一个人的家,对他是不是也是陌生的?

多年后,看到文艺青年们假模假式地讨论“与父辈的和解”,我想,我们父子在情感沟通上的破冰,大概就是在我大学报道当天从那张面值50元的“201电话卡”开始的吧。通话简短,给我爸报了平安,心里想问,我不在家你咋样。但也没说出口。

虽然从那时起,在物理意义上,我和“家”有关系的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但心理上并没觉得北京与家有多远,拿着学生证,12块钱车票,在最慢的绿皮火车上咣当咣当四个半钟头而已。

在我离家后,政府机构也开始了“减员增效、下岗分流”,我爸曾对此嗤之以鼻,说“分流”掉的不过是社招来、快到约定年限、该给人家编制的人。当同事们都想拼命保住饭碗时,我爸却乐得申请了减员名额,升了两级工资,回家天天养花看戏。

跟我爸一起包饺子的默契,是在一趟趟回家的短假里形成的。

大学之前,一周七天,学校上六天半课,我十指不沾阳春水。一次放假回家,我爸说他赋闲后跟邻居老太太探讨了一下怎么拌饺子馅儿才香,就等我这次回来,跟他一起实践一下。

那天,在我准备下午回北京的星期天,他早早起来,擦灰拖地,做完卫生,就进了厨房在案板上咚咚咚地剁肉馅儿,剁烂一遍,平刀铲起翻个个,换个角度继续剁,剁成肉糜为止。然后咔哧咔哧切碎芹菜,用屉布包起攥掉水分,再把两样食材倒进一个大不锈钢盆,加花椒粉、姜沫、油、盐、酱油、鸡精,然后把盆塞给我,说,“搅和。”

我坐在主席像下,攥着一副筷子,把筷子头插进肉馅儿里开始画圈,时快时慢,看着被绿色芹菜覆盖着的红色肉糜,在搅拌下慢慢完成了反噬,变成了一团更大的深颜色混合体。画圈画到胳膊酸,给我爸看了一眼,他说,“可以了。”

在我画圈的时候,我爸在和面揉面。那时的我手无缚鸡之力,和面这种需要手上力道的工序,以及我爸那种两个大拇指加一个食指捏饺子的手法,我一样都干不来。

馅儿和面弄好放在一旁,从阳台的花架下掀出面板,在沙发前的长条茶几上摆好,我爸说,你来擀皮儿吧。我掂量了一下从来没有使过的擀面杖,说,擀不好煮破了别赖我,我爸说,擀吧,破了就当喝面片儿汤。

客观地说,我妈基本没有继承姥姥家做饭的天赋,除了一道招牌的蓑衣黄瓜,给我做拔丝地瓜时连炒糖都能炒糊。至于我爸,少年便无亲无故,在做饭上更是毫无师承,只在知青点做出纳时,跟食堂的大师傅胡乱学了几个招式。而我,就更是一窍不通了。

所以,我第一次擀饺子皮的窘态可想而知。

我爸把面团粘上干面,揉捻了几下,拇指发力一抠,面团变成了面环,搓捏几圈,用力一断,开始揪剂子。我把剂子一掌拍扁,拿过擀面杖就碾,左手倒腾剂子不够快,右手按擀面杖的力度也不够匀,擀了几张,感觉还没用手抻出来的圆。

我爸坐在一旁守着馅儿盆,说,你这擀的是啥,我先擀几个,你看着。

光看也没用,反正那顿饺子,我爸就着我擀出的各种奇形怪状的饺子皮儿,捏出来一盖帘的大肚饺子。好在饺子皮儿的形状不影响味道,除了油大点,我们爷俩合作的第一顿饺子算是成功。

 

    

从此以后,包饺子就成了我回北京前的仪式。

笨人有笨招,我学会了把剂子在掌心揉成圆球再拍扁,擀面杖也用得熟练了,饺子皮儿终于成了圆形;我爸后来则尝试开发了各种不同的馅儿:白菜太容易出水,牛羊肉不好配菜,韭菜隔天打个嗝还是熏人,都pass。

最后,我们家的饺子只保留了三种馅儿:芹菜,我爸说,要勤勤恳恳;青椒,因为我嗜辣;酸菜——这大概是能寄托所有离开家乡的东北人乡愁的食物,我爸打1990年离开东北,到死,一次也没回去过。

 

6


我爸的身后事还在一样一样继续。

他的单位通知我,要我领走丧葬费和他的公积金,填了几道手续,跟着出纳去了银行,居然取了8万多出来。我才知道,原来平时在工资条上扣掉的公积金是长这样。

去医院结掉抢救那晚的费用,收费单一大叠,但最后钱并没有多少。

把阳台里的花花草草分给了平时照顾我爸的老邻居们,一家拿走三四盆,剩下几盆没人要的,我带回北京;小院里十多株就要开花的月季,全部挖出来,装上远房表舅的皮卡,他要移植到他的鱼塘去。

房子要办遗产继承,公证处跟我说了一下需要的文件,除了证明我爸是我爸,还要证明我爸没有跟别的女人给我留下过什么兄弟姐妹。我不知道找谁去证明,去他的吧,以后回来再说。

回家的路上,我在车里等红灯时想,我爸对我妈的要求算是超额完成了吧?从高中开始,我的老师邻居、他的同事朋友,隔三差五就想给我找个后妈,我爸从来都是直接拒绝。

我上了大学,觉得他一个老头在家需要人照顾,在包饺子时跟他聊过,说我不介意他再找一个,我爸白了我一眼,说,再找一个?这岁数了,到时是她照顾我还是我照顾她?你到时不也还得多操心一个?

 

    

消了气,继续收拾我爸的遗物,打开组合沙发的储物格,把他天天吃的大瓶小瓶七八种药扫进一个大塑料袋,发现药瓶的下面还有一个挺新的病历本。

这几年,我爸每年春天都会去社区诊所输上一星期“维脑路通”,我以为是他社区医院的本子,但一看封皮,竟然是市里的第二大医院。

翻开一看,虽然医生的字迹潦草,我还是看懂了,在我爸去世一个月前,他已经犯过一次心梗,自己去过急诊,然后住了十多天的院。

眼泪顿时涌了出来:我怎么能那么心大?那十几天,我几次打家里的座机都没人接,打他的手机,他要么说在楼下跟着邻居老头们在晒太阳没进家,要么说自己在卧室没听见电话铃声。我居然就信了!

我不敢想象他躺在医院病床上打电话骗我时的样子。

葬礼的各种细节,已经让我觉得我对我爸不够细心,这本病历则像是最狠的一记大耳光。

我们父子间的沟通,还是都各自保留了不少不想让对方知道的部分,只因为怕对方担心。

也许我们父子俩沟通最深的那次,是在我2004年考研之后。

 

    

大学时因为情感问题,最后的两年半时间差不多算是荒废了。大四考研报了名,也只是走了个过场。

大四春节回家心情压抑,大年二十九晚上,强颜欢笑跟我爸聊天,商量着除夕包什么馅儿的饺子,大概是觉察到儿子可能又到了人生的一个十字路口,那晚我爸谈兴居然出奇得浓,先跟我说起他和我妈经历:在通勤车上第一次见到我妈,我妈很横;跟我妈结婚,条件是我妈必须回城,要不就不要孩子。

然后第一次提到了我的家史:在我太爷爷那辈,我家居然是地主家庭,搬家能搬几十马车的家什,奶奶跟爷爷门当户对,是镇上布铺老板的大家闺秀。但家道中落,毁于二爷爷抽大烟。爷爷从少爷变成了别的地主家的保安,在一次胡子下山的看家护院乱战中,一枪打死了土匪头子,怕被报复,连夜在雪地里狂奔三十里回家,落下了病根儿,最终撒手人寰。

我听得有点儿呆,问我爸,你是不是看了我那本《活着》记串了?我爸说,啥活着?

说到工作,我爸说,“记住,业务过硬,在单位就没人动得了你,我去年本来想把你叫回来参加公务员考试,给区长去做秘书,但想想,估计你也不会喜欢。”

那天实在聊得太晚,本该9点就睡觉的他,一直说到11点半,后来躺下半个小时,在床上叫我说,不对劲,后心疼得厉害。

那一晚,我第一次跟我爸进了ICU,这个年,我们爷俩第一次没有包成饺子。

护理他的那几天晚上,我通常捧着一本小说杀时间,一天听见ICU的抢救间有动静,我拉好我爸的床帘,在玻璃窗外驻足看,医生护士围在一个胖老头一圈,进行最后的抢救,20分钟后,抢救无效,拔管、撤设备,老头被抬走,抢救台上留下一摊屎尿。

原来人死得可以这么难看。

 

7


一眨眼,已是我爸的“头七”,除了烧纸,梁先生还嘱咐过,这一天要在家门口放一碗水,因为逝者的魂这一天会回家看最后一眼,人走累了会渴。

我在摆水的时候想,我爸也算是在鬼门关溜达过几次了吧,他都没跟我说过那是什么样的感受。

2003年从ICU出来之后,和所有在鬼门关走过一道的人一样,我爸脾气温和了好多,很多人都说他面相变了,原来嘴角眼角都严厉,之后却像个慈祥的老太太。

我与一个在大四政治考研班里认识的外校女生确立了交往关系,在“非典”毕业前,在她学校旁边租了房,准备斩断旧事,好好复习再考一年。

我爸同意我再考一年,但他不知道我有了女朋友。

我们父子再也没有过他心梗前那样深入的聊天,除了每周一两次几分钟的电话,剩下能说话的时间,大概就是包饺子和吃饺子了。

二次考研上考场前的一个月,女朋友变卦决定出国留学,我考完,政治还是没及格。很现实,只能出去找工作。

进了一家报社做了记者,前辈们对我都不错,给我各种采访机会,我爸后来把我“两会”时在人民大会堂里的工作照一直摆在他的床头。

做了财经记者后,看到不如意事多,难免牵扯国事,有时饺子端上来,就喜欢一边蘸着醋和辣椒一边吐槽,我爸总会在那幅画像下面说:“你行你去做领导,怎么不能多看到点好的东西?天天说国外好,你自己也没努力跑到美国去。”

那时我实在太过血气,反驳说,“我们不比外国人笨,为什么不能过得跟人家一样好呢?”

我爸呷了口饺子汤,不言语了。

后来我发现,他其实在跟邻居那帮从政府退休下来的老头老太太们聊天时,还会把我讲给他的消息再现炒现卖一遍。

 

    ●    

后来,也是在一次次包饺子时,我才慢慢了解我爸对我为什么如此纵容。

他说,不知道怎么管你,看你吊儿郎当不好好学习,天天就想着看课外书、踢球,真挺来气的,骂你打你吧,又觉得你没妈可怜,你妈搞不好在那头还得怪我,所以随你去吧,不杀人放火就行。

我也曾有次,在吃饺子时抱怨,说平时高中同学们从家里回北京,都是爸妈一直送到火车站站台,就我自己背着包一个人来来去去。我爸神色有些黯然,叹了口气说,“我不是腿脚不好么……”

但从那次回北京开始,我爸都会默默跟我一起出门,拖着关节炎的腿,一步一顿,陪着我走到楼下的大路边,看我上了公交或者打上出租车,才会回家。

我很后悔那次跟他的胡乱抱怨,后来每次离家,在车上跟他挥臂告别后,都是转头就捂住酸酸的鼻子,不想流泪。

 

8


“头七”烧完,葬礼也算告一段落。

我和未婚妻回到北京,想起之前买的“台湾滚石三十周年鸟巢演唱会”的门票还在,想把自己从悲伤中抽离出去,像个正常的人一样。

可坐在现场,看着那些自己曾经喜欢的歌星们卖力地演出,总是感觉无法投入。

“鸟巢”里手机信号很差,我的思绪,也像那发射不出去的信号一样,在钢架与混凝土之间胡乱反弹。

30岁,我爸就这样,把我们爷俩十几年一起包饺子的记忆,带走了。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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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5 12: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臭豆腐都不和我一起吃,还说什么共度一生 | 人间有味 

 2017-11-24 钟传锦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那卤液状如白乳,黏稠滑溜,有些厚度,闻之有一种不能言状的异香,很多没吃过的人,光闻到味道就逃之夭夭,唯恐避之不及,但尝过之后,就会如吸毒般上瘾,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爱之如命,有段时间不吃,就如猫挠心肝般难受,日思夜想。


 人间有味 | 连载42


 

1


2007年,离大学毕业还差几个月的时候,我站在学校的人工湖旁问女友芳:“要是没考上浙大研究生怎么办?是跟我回江西?还是跟你回浙江?”

她幽怨地看了我一眼,轻声说道:“难道你想分手啊?我不许,你得随我回杭州找工作,以前说好的,你得兑现你的诺言,我们绝不做毕业就分手的情侣。”

结果我的乌鸦嘴一语成谶,考研果然失利。为了坚守承诺,我放弃调剂到偏远的地区工作,随芳回了杭州。

本以为谋个饭碗会很顺利,没想到在杭州踌躇了三个月,工作还是没有着落,来自家里的压力却越来越大:哥哥早就去了厦门发展,我的父母不愿我们兄弟俩都不在他们身边,有些反对我留在杭州,芳的父母对我们的交往也是强烈反对。

在现实面前,刚出校园的两人都有些狼狈不堪,情急之下我俩大吵一架,以“分手”而告终。

吵完架的那天晚上,我看着京杭大运河上的船来船往,思绪也随着波浪和灯光变得杂乱无章。想想几个月前的单纯的计划,再想想现在的不顺和委屈,越想越气,我一怒之下把SIM卡卸下,奋力朝运河扔去,发誓再也不会回来了。


    ●    

我赌气回了江西老家,可夏天还没过完,我和芳就都后悔了。我又回到了杭州,这一次幸运之神眷顾了我,让我找到份还不错的工作,尽管前路漫漫,但总算能养活自己了。

但我们的关系依然不被芳的父母认可,她的母亲虽然知道我在杭州,但就是不愿意见我。我问芳她父母反对我们在一起的原因,她白了我一眼,嗔怒道:“还不是因为两家距离远,再就是因为房子!”

大概是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于直白,说完后她吐了吐舌头,朝我不好意思地笑笑——那时在杭州,连丁桥的一套房子都要60万以上,我俩每月工资加起来不到4000块,买房好比摘天上的星星。

“房子”成了我俩打电话或是约会时绕不开的心结:甜言蜜语的电话煲着煲着,不自觉就说到房子,挂断电话后,两人便颓丧到一夜难眠;见面逛街时,看见喜欢的东西拿起又放下,到最后肯定都会说:“算了算了,不买了,还是省点钱买房吧。”

虽然知道工资和房价相比不过是杯水车薪,但我俩依旧想尽一切办法省钱,逛街到了饭点,她回她三舅家吃饭,我回公司食堂吃饭,吃完饭再约好时间出来继续逛。我俩把每个月的花销控制在1000块左右,到了月底发工资时,两人就会开玩笑地说:“我们又离房子近了3000块钱啊!”

芳工作后一直住在三舅家,她不停央求三舅帮忙劝说自己的父母同意我们结婚,三舅视她如亲生女儿,见她如此煎熬自然心疼有加,也是不停地劝说自己的姐姐。

三舅好说歹说,半年后,芳的父母总算点头同意,肯见见我这个未来的毛脚女婿。

 

2


去芳家的前一晚,平日沾床就睡的我竟然失眠了。总是感觉自己准备不足,心里不踏实,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闹钟就响了。我爬起来,抹下脸就匆匆出门,下到公司宿舍楼下,头顶树上的乌鸦突然“哇——哇——”叫了起来,把神思不定的我惊得心里七上八下。

芳的三舅开车接上我们俩,一路从杭州开到了她的老家绍兴柯桥。进了芳家,她的父母对我很热情,端茶倒水切水果,比我预计的温和可亲多了。家里还来了不少亲戚,很是热闹,我的压力小了不少,稍稍平静下来。

快中午时,芳的父母开始忙碌起来准备午餐。芳的母亲进进出出,不时打量我,我很想上前帮忙,但又觉得这样有些突兀,举棋不定。

还是芳朝我使了个眼色,我条件反射一样,连忙站了起来,走进厨房。我想去帮忙烧菜,未来的丈母娘摆摆手表示不用,我又想去把桌子上的青菜洗干净,刚端起菜篮子,她又说:“青菜已经洗过了。”

我在厨房里束手而立,尴尬不已,这时芳的父亲说:“要不你帮忙把桶里的大闸蟹刷一刷?”

我赶紧提起装螃蟹的水桶跑到水池边,用刷子把螃蟹外壳一通刷,刷完之后又总是觉得好像少干了点什么,猛丁想起在老家洗石蟹时,要把壳里面的脏东西也清洗干净——于是我把大闸蟹的外壳挨只剥开,把壳里面也用刷子刷了个干净,然后把螃蟹壳扔到垃圾桶里。

当我洗到最后一只时,芳的母亲凑过来问我:“洗好了吗?”

“洗好了。”我把“干净”的大闸蟹递给她,她接过去“啊!”了一声,脸色一沉,又随即恢复正常。

听到惊讶的声音,芳和父亲也进来了,未来的岳父凑过来一看,先是下意识嘟哝了一句:“这个……”随后强忍着笑,说:“没事!没事!一样的!”

芳一脸的无可奈何,把我扯出厨房,数落我:“你怎么连个螃蟹都不会洗啊?!”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办了坏事,却不知如何补救,像个傻子,呆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任凭响午的阳光撕开停滞的空气洒在身上,晒得我脸上火辣辣的。汗珠从胸口一滴滴流到肚皮上,把衣服粘糊糊地粘住,就这样捱到了开饭。

“哎呀,大哥(姐夫),毛脚女婿吃蟹黄过敏啊!”芳的小舅看着一大盆被我开膛破肚、脚也被拧下来的大闸蟹,开心地挪揄到。

“没事,少吃点蟹黄对身体好,蟹肉也挺好吃的!”芳的父亲在一旁帮我打圆场。

“你还说呢,还不是怪你,都洗过了还让他洗,现在好了吧。”芳的母亲用绍兴话埋怨老伴,但我还是勉强听懂了。

芳听着长辈们你一句我一句,脸涨得通红,三舅赶紧朝小舅使了个眼色,芳的母亲面无表情,道:“缺、缺、缺,全部缺光(绍兴话里“吃”发“缺”的音)!”

我的脑袋“嗡嗡”作响,羞赧得恨不得钻入桌子底下去,见未来岳父岳母的第一顿饭,一桌子三十几个菜,我吃得味同嚼蜡。

 

3


因为洗螃蟹出了糗,到了下午,芳没让我继续待在她家里,而是带我去了鲁迅故居。一路上,芳靠在我肩膀上沉默不语,一副心事沉沉的样子。

到了鲁迅故居门口,还没下车就闻到臭豆腐的味道。芳顿时雀跃起来,一扫路上的郁郁寡欢,嚷嚷着要吃。大学时她就跟我讲绍兴有“三臭”:臭豆腐、霉苋菜梗、霉千张。其中绍兴臭豆腐最为大众接受也最为知名。大学我俩在一起后,第一次逛街经过臭豆腐摊时,她就驻足想买来吃,当时我觉得这东西怪怪的味道让人难以忍受,她注意到了我为难的眼神,最终还是迁就了我,没吃。

后来在一起时间久了,芳有时忍不住了,还是会买臭豆腐来吃,我却鲜有尝一下的念头——我算是个随意的人,唯独对吃的东西特别挑剔,母亲说,小时候要是我不喜欢吃什么东西,就算是用铁棍也橇不开我的嘴。对于臭豆腐,我一直不肯尝试,芳也从未强求。

但在鲁迅故居的那天,芳却执意要我尝一尝。我照旧不肯,她见我态度坚决,突然有些不高兴:“口口声声要做‘绍兴女婿’,绍兴臭豆腐都不可以尝试一下吗?男生都只会嘴巴说说吗?”

说罢她眼圈就红了。那段时间她承受了太多压力:我毕业于三流学校,工作也不算好,没钱没车没房,连自称“凤凰男”的资格都没有,芳选择我,在柯桥人眼里,大抵和嫁给一个带眼镜的乞丐差不多了。

芳的模样让我心疼,为了安慰她,我要了两份臭豆腐,一份沾甜酱,一份加辣酱。我拿着带辣酱的那份臭豆腐翻来覆去地看,想,要不要找个机会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扔掉?但抬头一看,发现芳就在一旁瞪着我,我只好忍着手中之物的臭味,移步到了垃圾桶的旁边(防止自己受不了吐出来),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

但这一口下去,我发现这小小的臭豆腐原来是“外酥里嫩”,没有我想象中的难吃!我再咬一口,淡淡的麻油香夹带着浓重的辣鲜味,让口腔中的津液一下就流了出来。我索性蹲在垃圾桶边,流着汗,一只手赶着飞舞缠绕的苍蝇,一只手捏着臭豆腐大快朵颐,暂时把烦恼抛在了脑后。


    ●    

坐长途汽车回杭州的路上,我问芳,未来丈母娘对我印象如何?她抿了抿嘴没说什么。到杭州后,我回宿舍,她回三舅家,临别前她叫住我,叹了口气:“其实没什么,我妈就担心房子。”

我的心情一下子沉到谷底:我的父母供我们兄弟俩上学,已经筋疲力尽,家里根本不可能有钱给我买房子,靠自己买房?好像也是绝无可能。

芳看我愁眉不展,上前握了握我的手,说:“放心吧,我妈那边我会坚持的,你也别放弃,房子慢慢来总会有的。”


    ●    

一晃一年过去了,又到了秋天。我常去柯桥见芳的父母,但他们对我所有承诺和保证不为所动。其实芳的母亲就是怕结婚后我回江西,会把女儿带走,如果我在杭州买了房子,她就不担心了。

没有房子,再努力也像重拳打在棉花上。那时的我满脑子都是如何快速挣钱买房,好娶芳回家,连走在街上时都幻想着,能在路上捡个几百万就好了。

当我快陷入绝望时,芳的父母见我俩如此坚持,反倒不再那么旗帜鲜明地反对我们在一起了。只是芳的母亲在我俩面前,总是有意无意长吁短叹,抱怨房价太离谱——芳的父母也没有正经工作,只是在柯桥轻纺城帮人打包、扛布谋生,也无力帮我们购房。

 

4


天无绝人之路, 2008年一场金融危机,杭州的房子降价了。

三舅觉得这是一个买房的绝好机会,不能错过。在娘舅们的帮助下,我俩买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除了我俩自己攒的3万块,其余的钱全是借的,欠下了一大屁股外债。不过半年后房价再次脱缰疯涨,我俩一面后怕,一面心怀感激暗自庆幸。

房子买好,草草地装修了一下,我和芳开始准备结婚。

芳的父母见我们负担太重,给了我们不少钱拿去还债,结婚前,彩礼只是象征性的要了点,然后又随嫁妆还给了我们。

婚礼一切从简,以省钱为主,岳父岳母没有提任何的要求。全靠芳的三舅帮忙,婚车、酒席、喜烟喜酒,甚至婚礼会场的布置全都是他一手操办——我俩在杭州人生地不熟,靠自己绝对办不起一场婚礼。

买房我只签了个字,婚礼我只负责出席,其它全靠芳的娘家人。


    ●    

婚后,丈母娘按照习俗在娘家宴请亲朋好友,花了一下午时间,烧了满满的一大桌江浙风味的海鲜。不过这些海鲜对我这个吃惯了重油重辣的江西人来说,有些索然无味,大闸蟹除外。

“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香”。早秋的杭州蟹正肥,是当吃的好时候。在杭州待了两个秋天,我还从未吃过大闸蟹,之前总是听身边的同事讨论此物如何鲜美,口水四溢。江西老家的石蟹满溪跑,翻开一块石头,顺手一摸一大把,用稻草绳串好,带回家交由母亲油炸了之后,蟹壳酥脆肉香嫩,吃不完用报纸包着当零食吃。我自以为早就吃腻了螃蟹,同事邀请我吃大闸蟹时,总是一副超然的表情摆摆手,提不起兴趣。

那天岳父额外热情,说这大闸蟹与石蟹不同,极力劝我尝尝,还不由分说夹了几只给我。第一次吃大闸蟹,感觉蟹黄的鲜美别具一格,一口气吃了四只。也许我吃得太快,吃到第五只的时候,我竟然有些恶心,心里虽还有些眷恋,但怕自己吐出来,只好停住了,看着桌子上的蟹壳越堆越高。

饭到中途,岳父从厨房端着一盘菜出来,带着一股别致的臭味——臭得让人窒息,但又有着一种特别的张力,阻挡你去捂住鼻子,引诱人努力去嗅辨。

这道菜看起来平平无奇,由豆腐、苋菜梗、千张组成。我一下就明白了,这肯定就是“绍兴三臭”里的霉苋菜梗了。芳跟我说过,“三臭”里属霉苋菜梗味道最为鲜嫩味美,其余“两臭”都是以腌制霉苋菜梗后的卤液来做“臭源”,那卤液状如白乳,黏稠滑溜,有些厚度,闻之有一种不能言状的异香,还会被绍兴人用于腌制霉冬瓜、霉南瓜、霉丝瓜……据说那股臭味,很多没吃过的人,光闻到味道就逃之夭夭,唯恐避之不及,但尝过之后,就会如吸毒般上瘾,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爱之如命,有段时间不吃,就如猫挠心肝般难受,日思夜想。

完全没想到,见到霉苋菜梗出了厨房,满桌子的人居然纷纷拎着筷子站起来,纷纷说:“大大(姐姐)的拿手菜怎么现在才上?让我们等的很着急呐!”

筷子夹来叨去,不一会儿,刚上桌的两大盘霉苋菜梗居然就所剩无几了,那股臭味儿也淡了许多,我不禁轻呼一口气,暗自庆幸躲过一劫。

但我还是高兴得早了,芳的外舅端着酒杯,踱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小钟,作为一个柯桥女婿,霉苋菜梗一定要吃得飞起啊!这可是绍兴的传统名菜,有几千年的历史,你丈母娘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呐。”

我附和着点点头,心里却有些难以理解:闻起臭臭的菜,他们居然还吃得不亦乐乎,连汤汁也倒在碗里拌饭吃,如同宝贝一般,丁点儿也舍不得浪费。

他见我光点头却不伸筷子,干脆直接给我夹了一筷子霉苋菜梗落在我碗里,笑嘻嘻地说:“尝一口,我保证你会回味无穷!”

我看着碗里绿绿的霉苋菜梗,不知所措,那股强烈的臭味一下离我近在咫尺,拼命地往我鼻子里钻,片刻之后,我的胃里一阵悸动,再也忍不住,顾不上形象,直接跑去厕所里干呕起来。

芳跟着我,跑进来问:怎么啦?

“这味道太奇怪了,受不了吐了。”

芳强忍住笑,说我:“绍兴霉苋菜梗很有名的好不好,味道闻起来臭,但吃起来鲜啊,你倒是好,闻闻就吐了!”

我凑过去对着她哈了口气,芳捂住鼻子跳开了。

岳父岳母也关心地跟了过来。岳父在我背后说:“哎呀,这味道确实重的,不喜欢吃没关系的,不要勉强自己。”


    ●    

饭后,邻居们坐在一块聊天,有人递给我一支烟给我点上,我也没机会拒绝,便借着烟味儿把胃中的翻腾压了下去。

“你父母怎么没来?”邻居问我。

“赣州来这里太远了,不方便,现在又农忙,结婚来过了,所以这次就没来。”

“赣州?!你是江西人……”邻居一脸的吃惊,很意外的样子,“柯桥人从不外嫁的,你丈母娘居然……”

他说到一半停住了,我不知道怎么接话,看他晃着头沉思了一会儿,又眯着眼转头问我:“小钟,彩礼钱和酒席钱给了你丈母娘多少?”

“酒席钱?”我愣了一下。

邻居见我一脸的迷惑,摆摆手说:“没事,没事。”说完起身端着茶杯,弹了弹烟灰,回了自己家。

我后来才知道岳父岳母为女儿结婚额外承担的压力:论彩礼钱,按柯桥当地的经济水平,18万8只是起步价,上百万也不稀奇——而我家给的彩礼钱,连起步价的1/5都没有。而按照绍兴的风俗,男方除了准备一笔彩礼钱,还得给女方家办酒席的钱,彩礼钱一般女方家可还可不还,但办酒席的钱是不还的。

酒席钱丈母娘从来没在我面前提过,反而悄悄贴了我俩不少钱。

 

5


儿子出生后,有段时间我和芳的工作都忙得分身乏术,只好请丈母娘来照顾。芳知道我对吃的挑剔,特意告诉我,丈母娘喜欢吃的一些绍兴特色菜可能会让我不习惯,做好心里准备。

可是丈母娘来了一个多月,每天下厨房,我并没有感觉到餐桌上的饭菜口味有什么变化——除了丈母娘对放辣椒的量不太稳定,同一道菜有时太辣,有时不够辣。   

有一天我请假提前回家,刚进门,就闻到家里有股奇怪的味道,没过脑子张口就问:“妈,家里有股什么味道,怎么臭臭的?”

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这股臭味是蒸霉苋菜梗发出来的味道。

丈母娘没想到我会回来这么早,像小孩儿做错了什么事一样,脸一红,有些嗫嚅:“……这个菜我带过来放了好久,一直没吃……这个菜做着太费事,扔了又可惜,我看你不在,所以想把它蒸了吃了。”

她边说边把餐桌上那盘霉苋菜梗往厨房里端。

我突然心里一酸,上前拦住她:“妈,没事儿,你端上来吃吧,我也想尝尝。”

丈母娘如释重负般,把菜端了回来,不好意思地笑着说:“闻着味道有点重,但其实味道很鲜的。”

当我拿起筷子,心里马上感觉后悔了——那股味道像高压水龙头喷出的水柱,直直往鼻子里冲,就算是屏住呼吸也逃不脱,让我不能落筷。我很想放弃尝试,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丈母娘,发现她脸上竟有些期待的神情。

我鼓起勇气,夹起一小块霉苋菜梗,屏住呼吸,扔进嘴里,轻嚼了一下,迅速吐了出来,深怕它停留在嘴里的时间长了,胃就会跟着翻江倒海。

但是吐出来之后,竟然感觉嘴里丝毫没有臭味,反倒是有一丝令人留恋的鲜味,还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丈母娘见我这般模样,似乎看出了我已经品出了霉苋菜的好,问:“是不是很鲜?”

我又夹起那块霉苋菜梗仔细端详:色绿如碧,嫩脆的苋菜梗中夹杂着一缕清爽爽的臭。外皮硬硬的,入口之后轻轻一咬,菜心便化成汁水流出,丝丝凉凉的清香顺着喉咙慢慢地滑入腹中,又仿佛流进全身的每一个毛孔,让精神像灯泡通电一样亮了起来,满口生津,胃口大增。

那顿意外的“加餐”,我把丈母娘带来的霉苋菜梗一扫而光,相吃恨晚,意犹未尽,颇有错过美味的悔意。我跟丈母娘说来年多做些,她站在一旁笑嘻嘻地没说话。


    ●    

后来芳对我说,自从那次之后,丈母娘逢人便说:“我女婿比柯桥人还柯桥人,吃霉苋菜梗,比我吃的还欢嘞。”

而我也是越来越迷恋丈母娘的这手绝技厨艺,晓得了霉苋菜梗的妙处:臭得纯粹清澈,闻时让人躁动不安,尝过之后让人垂涎三尺。绍兴话说“三臭”,叫“软塌塌”、“香糜糜”、“臭兮兮”,吃腻了大鱼大肉之后,不上一点“三臭”,就像缺少了开胃的“压饭榔头”。  

和芳在一起也快15年,都说爱一个人,连口味都会为对方改变,对此我深以为然:虽然我还是喜欢吃辣,但远没当初的嗜辣如命,倒是开始喜欢清淡;以前看着盘子里拼命跳动的醉虾,会觉得毛骨悚然,现在丈母娘做的醉虾、醉蟹、醉鱼,统统来者不拒大快朵颐。

丈母娘还是时常为了迁就我的口味,烧菜时重油重辣,还说菜加辣椒好吃,然而看到她总是被辣得满头大汗、倒抽凉气,我便心生愧疚,让丈母娘不用迁就我,按喜欢的绍兴口味烧——我已经不再嗜辣,绍兴菜还是正宗的味足些。

年少时总是以为甜言蜜语你侬我侬是两人最好的相处方式,上了年纪之后,却突然觉得也许在一起最好的方式,就是两人一起吃好多好多顿饭,喜欢上彼此的味蕾。

“三臭”我已经尝过其二,唯有霉千张,好几次与它擦肩而过。或许吃霉千张的故事,属于我的儿子和他未来的丈母娘了。

编辑:许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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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你印象最深的食物是什么?丨人间有味 

 2017-12-01 索文 等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编者按

关于美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初味道,最初的印象深刻的一种食物。

这篇文章里,有人间作者索文采集的四个小故事,也有人间编辑部收到的投稿。所有的文字只围绕一个小小的问题:小时候,你印象最深的食物是什么?

也希望大家能在留言或邮箱中继续和我们一同分享。


 人间有味 | 连载43



皮皮:天津牌巧克力,我和爷爷都喜欢吃的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食物,当然是巧克力啊!天津牌的,红色包装,好大一块。买一块,得一块二毛钱。那时候,路边卖的脚饼(一种烧饼,形状如脚),才三分还是五分。

我是家里的独女,小学时,爷爷来接我放学,都会给我买一块。

打开包装,一整块巧克力压成许多小方格,我跟在爷爷后边,掰着小块吃。爷爷帮我拿着书包,过马路时,他才弯下腰来牵我。

爷爷很高,有一米八几,我那时候还没有抽条(长个),是个矮胖墩。

我一九八零年出生,爷爷开始接送我时,大概是八十年代末还是九十年代初,不记得了。那时候,爷爷已经离休,离休工资还蛮高,奶奶过得早,他一个人用,宽裕得很。

那时候我们家住筒子楼,我和爸妈住三楼的一间,爷爷住在一楼的一间。放学了,爷爷接了我,就在他那儿玩,妈妈喊了,我俩才一起上楼去吃饭。

节假日也是爷爷带我带得多,他有一台凤凰自行车,后坐给我绑了个竹编的围椅,驼着我到处去。去烈士公园,去动物园,那时候长沙动物园还在烈士公园边上,就是如今的德雅路。

有一回爷爷骑车载我去,给我买了根冰激凌路上吃。动物园门前修路,坡坡堪堪不平整,我们摔了一跤,爷爷爬起来就来抱我,他很紧张,一个劲地问,“冇事不?”我躺在地上了,裙子也脏了,手举得高高的,冰淇淋擎在手里,一点也没掉,我大声喊着,“冇事!”得意洋洋的。

又有一回,我妈跟我开玩笑,让我跟她姓,也不一定是开玩笑啦,半开玩笑半顶真吧,她把名字都想好了,就叫“余雯”。

第二天,在爷爷家,我把妈妈说的当闲话学给爷爷听,爷爷当时脸就沉了,拉着我就把我推出门去,砰地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我不明白是怎么了,拼命敲门,大声喊,“爷爷,我要进去。”他也不应。

过了一会,门开了,爷爷阴着脸堵着门,往我怀里塞了个饼干桶,瞪着眼狠狠地跟我说,“要姓余就莫进我的屋”,又把门关上了。

我也生气了,不进就不进。我就坐在檐下吃饼干,等妈妈回来。

妈妈后来跟我说,“你是个宝!(长沙话,傻瓜的意思。)”

爷爷是我上初中时去世的,像是有预感,有一天,他忽然很郑重地跟我说,想买块玉给我。“玉能保平安,你也可以传给你的孩子啊。”他说。

可是我想要台自行车,很多同学有,女式的,蛮好看,能骑着上学,虽然学校离我家不远。

爷爷最后还是依了我, 那时候,一台自行车要有800块。

爷爷是睡梦中去世的,心梗。就在给我买自行车后的一个礼拜,他像是睡着了,只是醒不过来。

我以为他跟我开玩笑呢,很长时间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常常放学回家,会不自觉地去敲一楼的门。

好久以后,有天晚上,我在做作业,忽然开始哭,号淘大哭,停不下来,妈妈吓住了,以为我发癔症,使劲地问怎么了?

其实我是想爷爷了。

后来长大了,每年去祭扫时,我会带巧克力,其实爷爷也喜欢吃的。


●  ●  


区胖:糖精兑的冰水,好喝

我是七零后,小时候家里条件还不错,想吃什么,基本上都能吃得到。只是体质弱,许多东西不准吃。

非要说印象深刻的,真有那么一回,那大概是八几年,我跟着妈妈坐火车在长沙转车,大夏天,在月台上等车。小孩子嘛,在站台上疯跑着玩,跑得凉鞋都掉了。

脚跑脏了,妈妈想带我去洗洗,月台上没有厕所,得进站里。

她找了个小贩买了杯冰水,给我冲脚,一杯不够,又买了一杯,很奢侈,小贩都望着她皱眉。

妈妈用了一杯半冰水给我洗脚,掏手帕给我抹脚时,把半杯冰水塞在我手里,我偷偷尝了一口,凉凉的,非常甜,好喝!又喝了一口,准备再喝,给我妈发现了,劈手就夺过去了。骂我:“糖精兑的,喝了肚子痛的!”

我当了真,担心了一路,肚子也没有痛。

那种味道,以后再没有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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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胖子:雪里蕻肉泥,和我的二姐

我83年生,上头有两个姐姐,家里做过超生游击队,打小跟着父母走南闯北。我妈怀我时,镇上要抓人,村长是我堂叔公,找人报了信,我们一家才走脱。

我们家的逃跑路线是先往东,再往南。我是在江西出生的,江西、福建都呆过,最后到的广东。

每到一处地方,我爸就出去打零工,我妈带着大姐拣废品,蛮辛苦的,但好歹搂得一家人生活。二姐也不闲,做饭加带我。我那时候皮得狠,总跟二姐捉迷藏,吓她,躲起来让她找不到,她喊破喉咙我也不答话,她就坐在地上哇哇地哭。

我六岁才回乡,要上学了。我爸说,不读书,养了个儿子也会废掉。回家时,家里屋顶被扒掉了。我爸把装行李的编织袋往空荡荡的堂屋地上一扔,冲我妈笑,大声宣布,“不走了,哪也不去了。”

后来,堂叔公给我们送来了油盐米,四邻也送了不少东西,再后来,连镇上的计生干部也来了。

那时候,什么都好吃,因为总是饿啊。姐姐们都让我,饭能吃饱,可肚里没油水。要说吃,最好吃的是雪里蕻肉泥,雪菜是随便种都长的菜,盐腌着,我爸偶尔会带肉回,很少,很金贵。他选的都是肥膘,五花肉都不算,大块肥油搭着一点点瘦肉,肥油可以煎油,用来炒青菜有荤味。

我妈炒菜,一勺猪油进热锅,瘦肉剁碎了先炒,再加切碎的雪里蕻一起炒,放点干椒、放点豆豉,熟了,海碗盛起,蒸汽萦绕,很多的雪里蕻、很少的肉,肉香和着菜香扑到脸上,口水就满溢了。舀一勺,拌饭吃,好吃得添饭不赢。

那道菜,吃光了的油碗,我还能拌着白饭扒下一碗饭。

有一回,我吃饱了下桌,看到二姐拿着我拌过饭的菜碗,去盛了一勺饭,筷子用力搅,好像要把仅剩的油花都沾到饭上,然后大口扒着,很惬意的样子。

你知道油碗拌过二次,还能剩下些什么?可是她吃得好专注,好开心,看到我望她,还不好意思地笑着。

二姐大我两岁,比我瘦许多,头发黄黄的,每天送我去上学,我常常淘气地跑到前头去,她追不上。

我上小三(三年级)时,二姐就过世了。

那时候我家养了两头猪,全靠她伺候。那天,她下午去割猪菜,晚上被邻人背回家,说是看到她在田埂上爬,背篓还在身后,猪菜淌出来,罩了一头。

我爸把二姐放在堂屋的竹席上,她眼睛望着天,像是散了神,人喊不应,一条腿肿得老大。村里医生一来就说没救了,这是被蛇咬了,毒蛇,可能是过山风(眼镜蛇),也可能是棋盘蛇(五步蛇)。

村上来了许多人,七嘴八舌的劝慰,老辈给我爸出主意,说要按风俗来,我爸一开始没动,半天才抱着二姐出了门,两个汉子拿着锄头跟着,我也跟着,我爸吼我,我也不怕,就看他要带我二姐去哪。后来大姐把我拖回来了。(湖南某些地方的风俗,早夭的孩子要趁夜埋在荒野偏僻处,不留坟头,不祭扫。)

长大了,我还算出息,大学毕业又读研,找了份不错的工作。走狗屎运,又找了个体贴的太太。

你知道我怎么下定决心追我太太的吗?

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去鼓风机厂边的“辣椒炒肉”吃饭,吃到末了,她舀了勺油汤拌饭,筷子搅着,我看着她,她发觉了,抬眼看我,吐了吐舌头,挺不好意思的,“好吃呐。”她眯眼笑着,不好意思地解释,那一刻的神态,真像我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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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森:心心念念多少年的奶油蛋糕

那是一块小小的蛋糕,半掌大小,长方型,用报纸包着。我妈从长沙带回来的,一路转车,小心翼翼地拎回浏阳。

蛋糕是妈妈去姨爹家做客,回来前在他家楼下买的。那是我第一次吃奶油蛋糕,我是七零末生人,忘了那一年我是九岁还是十岁,正是每次大人出远门,心心念念望着他们带礼物回来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这样一个稀罕物,竟有些舍不得吃。

一路颠簸,蛋糕终是有些蔫了,褐色的皮,夹心两块,中间一层奶油,像是已经冻住,白得像秋后草上的霜。

那个蛋糕,我吃了一下午,轻轻地咬,细细地嚼,感受唇齿间的麦香,是清新的烘烤味,尤其是中间那层奶油,沁甜,带着沙沙的口感。越吃越叫人不舍。

后来,我爸调换了岗位,经常要出差,偶尔还能坐坐飞机,飞机上发的小吃,他都留着,带回来给我。那其中,偶尔也有奶油蛋糕,虽然不如妈妈带回来的那块,却也挺好吃的。

特别是那层奶油,沙沙的,甜极了。

长大后,参加了工作,自己有钱了,也常去买奶油蛋糕来吃,却都不是从前的那个味。

社会上混,结交的朋友不少。有一回,认识了一个蛋糕师傅,常常去他店里喝咖啡,吃羊角面包,他做的羊角面包好吃,特别的酥松,内里又软,很香,甜得也恰到好处。

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会陪我喝杯咖啡。

有一次,我跟他说起我小时候吃过的奶油蛋糕,细细地说起那时的滋味,遗憾着从前的味道如今找不到了。

他愣住了,盯着我看了好久,像看一个傻子,忽然哈哈大笑,笑得腮上的肥肉一颤颤,停不下来。

笑完后,他告诉我,现在的奶油蛋糕用的是鲜奶油,从前物资匮乏,鲜奶油少,多是用人工黄油加砂糖做成的人造奶油,所以才会那么甜,还有沙沙的口感。

我听得直愣,心心念念了那么久,居然是假奶油。


●  ●  


莫颖余:再也没有粽子,比那个没煮熟的好吃了

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只有端午节才能吃上粽子。

在我大约三四岁、刚能记事的时候,端午节前一晚深夜,母亲把粽子包好,本打算用灰水泡上一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再煮,但是我和父亲却已经等不及了。

母亲拿我们没办法,便找出家里那口最大的铝锅,放满灰水煮上粽子,交代了两句话后就去睡觉了,留下我和父亲两个人坐在厨房的矮板凳上看着火,守着粽子。

那时候,我家住在学校的操场边上,两间很破的平房一前一后恰好在山脚围成了一个院子,周围只有一户人家,加上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夜深之后出奇得安静,只有灶里柴火燃烧的“劈啪”声和锅里灰水的“咕噜”声。

我年纪小,很快就瞌睡了,但是为了吃上粽子,还是硬撑着,隔几分钟就问父亲“熟了没有”。其实父亲也没有分寸,每次我一问他就会掀开锅盖看一看,绿油油的粽子在浑浊的灰水里若隐若现,散发出一股特有的香味。

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父亲开始讲他小时候看过的老电影,不论他讲什么,《地道战》还是《地雷战》,我始终都忘不了锅里的粽子。说完电影,父亲又开始说他小时候吃粽子的故事。

那时候爷爷奶奶家更困难,端午节能包上三五个粽子就很不容易了,为了骗到小孩子手里的粽子,大孩子就编出了一个谎话:小孩子若是吃了粽子上的角,头上就会长角,所以要让大孩子帮他们吃。四个角吃下去,整个粽子其实就已经所剩无几了。

这个谎言的受害者从二伯变成我父亲,又从父亲变成姑姑,以至于年幼的我听完,直担心父亲会不会把我的粽角给吃掉。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父亲把趴在小凳上已经快睡着的我叫起来,说粽子熟了。

我们两个用筷子挑出一个,这时粽叶已经由翠绿色变成了墨绿色,绑着的禾杆草也由黄色变成了橙色,我们一边吹气一边剥开,父亲顾不得等它凉下来就让我先咬一口,糯米板栗芝麻肉加上灰水和粽叶的味道,还没细细品味,我就觉察不对劲儿,昂着头一脸严肃地对父亲说:“好像没有熟透。”

父亲不相信,咬了两口嚼了一下,又咬了两口,才回答我:“好像是没有熟。”

虽说没熟,不过接下来我们却都没有再说话,而是一人一口把手里那个半生不熟的粽子吃完了,心满意足地打着哈欠睡觉去了。

按道理,没煮熟的粽子肯定是不好吃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记忆中却总觉得那天晚上的粽子特别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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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秋:曾祖母的猪肺汤,怎么都舍不得丢

我小时候正逢改革开放初期,加上家里地处偏僻,食物很稀缺。儿时的我把每种食物都吃得津津有味,玉米杆、绿头萝卜、槐花……但最让我难忘还是炖猪肺。

从我知事起,曾祖母就有一个冬天咳嗽的老病,她说是生爷爷时落下的病根。

每到腊月,曾祖母的咳嗽声就会传遍家里的每一个角落,尤其是在夜里,一声接着一声,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每每看到曾祖母的脸因为咳嗽而憋得通红时,我就会怯怯地问:“曾祖母会不会死掉?”

曾祖母听到我的话,总会强忍着咳嗽说:“云娃,你不要怕,等你爷爷过年时把家里的那头年猪杀了,我炖个猪肺吃就会好的。”

家乡有种说法:吃啥补啥。吃猪肺能补人的肺,所以能治咳嗽。每年腊月,家里的年猪杀了后,爷爷就会把一串粉色中带着血丝的猪肺交给曾祖母,让她炖上吃,好治病。有一年家里光景不好,杀不起年猪,爷爷就用低于肉价很多的价钱,去别人家买了一个猪肺回来。不管是哪一种形式,只要能吃到炖猪肺,对我来说都是一件极其高兴的事。

每当曾祖母炖猪肺时,我都会殷勤地帮她打水、洗菜、烧火。然后看她先把猪肺洗干净,再用刀切成小块,放在开水里煮一遍,去掉没洗净的血水,再烧一锅开水,把猪肺放进去继续煮,然后放入花椒、姜、盐等佐料。

立在锅边烧火的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掀开锅盖偷看,无数次问曾祖母:“什么时间能煮熟?”

曾祖母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我:“还要一会才能熟,有你吃的,不要急……”

一两个小时后,待猪肺熟透,放入萝卜、粉条、豆腐,出锅时撒点茐花,淋点熟油。小小的一点猪肺经她这样一弄,已是满满的一大锅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了。

出锅后,曾祖母会给家里的每一个人都盛一点。饭菜上桌时,我早已是急不可耐,顾不上烫就夹起一块猪肺,咬下一口脆脆的气管,嘴里发出“可噌可噌”的声音,那美美的滋味就会温暖我的整个身体。

这样的美食只我一年只能吃一次,还要等过年时自家或村子里有人杀年猪时才会有,市场上的太贵,我家从来没买过。有时候实在想吃,我甚至会希望曾祖母的咳嗽病早点犯,好让我解馋。

后来,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曾祖母有了各种各样治疗咳嗽的药片,猪肺就被爷爷拿去喂狗了。

看到爷爷如此“暴殄天物”,曾祖母气得直跺脚。一家人劝她,那东西里面有好多毒素,不能吃。她反驳:“我都吃了大半辈子了,怎么没把我毒死。”脸上写满了惋惜,而那时只有十多岁的我,也着实想不通,这么好吃的东西咋就会有毒。

曾祖母生于民国初年,生了爷爷、二爷、姑婆三个孩子。自然灾害时,曾祖父为了给一家人寻找能吃的东西,在一个清晨出门后便再无音讯。曾祖母一人拉扯大了三个孩子,唯独二爷在十几岁时,因为过于饥饿而误吃了不能食用的杏仁,一头倒下,再没有起来。

大概也就是因为一口吃的,曾祖母失去过两位亲人。所以直到晚年,都还这么舍不得丢弃一丁点能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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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天天能喝上丸子汤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故乡的那一碗热气腾腾的丸子汤。

一个大海碗,一把刚出锅的绿豆丸子,一大块辣椒油,撒上葱花、芫荽、蒜苗,再浇上一勺滚烫的卤汤,一碗丸子汤做成了,红黄绿分明,色香味俱全。冬日清晨,卖菜的、赶早集的、过路的,只要一碗丸子汤下肚,一身的寒气瞬间全无。

我们老家,最出名的就数王家丸子汤,还有一句顺口溜:刘家的烧饼,李家的狗(狗肉),王家的丸子汤喝了不想走。

王家丸子汤铺的老板名叫王显,是这一带的名人,由于年龄大,大家都称呼他为王大爷。王大爷年轻时打过鬼子,当过连长。在一次作战中,子弹从太阳穴旁边穿过打瞎了左眼,在脸上也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疤痕。伤好了后,王大爷还要继续上战场,但他父母怕有个万一,死活不让他去,又在家讨了一房媳妇,让他在家安生过日子。

王大爷拗不过,只得在家待着,为了谋生开起了这家丸子汤铺,一开就是几十年。

上小学时,我每次去学校都要经过他的汤铺,那一碗碗冒出香气的丸子汤让我忍不住的流口水,那时我有一个梦想: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做个有钱人,天天都能喝上丸子汤。

后来我每次考出好成绩,父母都会奖励给我五元钱,一拿到钱,我就会冲向丸子汤铺,一口气喝下一碗。那种味道实在是太美了,好多年都忘不掉,以至于我现在回忆起家乡味道,就只剩下丸子汤了。

记忆中,丸子汤铺前总有一位老人和王大爷相伴,常穿一件羊皮大衣,坐在炉膛边不停地添柴。听周围人谈论,这个老头年轻时跟着王大爷打过鬼子,后来还参加过朝鲜战争,但不幸落下残疾,没有娶妻生子,无依无靠。

王大爷就把他接过来和自己家人一起生活,家人对他很好,儿女也孝顺,称他为“二爸”。他不愿白吃白住,帮忙拉个桌子,摆个凳子,烧个火什么的,也算自食其力了。

我也经常会见到一些陌生的老人来找王大爷,寒暄之后,抱头痛哭,听说这些人都是王大爷以前的战友。每每见面,王大爷总会用自家的丸子汤款待这些曾经共过生死的老人。

上高中的时候,那条集市上新开了好几家丸子汤铺,但后来都悄悄关门了,只有王大爷的铺子依旧人流如潮。

客人都喜欢王大爷家的丸子,自己种的绿豆,现磨现炸,货真价实,个大量足。王大爷常说:“我这做得都是街坊邻居的生意,要是掺假卖假,我怎么对起自己的良心。”

再后来,王大爷年纪大了,腿脚也不灵活了,曾经给他烧火添柴的老人也不在了,来喝丸子汤的老朋友渐渐少了,那一声熟悉的“喝丸子汤咯,刚出锅的丸子汤”也没以前洪亮了。

如今我离开故乡多年,每次回到家,我都要先跑去看看王大爷的丸子汤铺是否还在,生怕哪一天再也吃不到这熟悉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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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森的森:缺失的母爱,和酸萝卜汤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最爱吃的是鸡蛋羹。可如今回忆起童年的那段时光,最怀念的却是大姨家里那一大锅酸萝卜汤。

在我上小学之前,父亲的青砖窑生意一直都还算景气,家里也比较宽裕。我们住的是村里第一栋三层小洋楼,母亲在家照顾我,没有工作。即便邻居们都纷纷外出去广东打工了,我也有幸没有成为留守大军的一份子。

在那个物资还不是很丰富的年代,我喝奶粉喝到六岁,早餐是雷打不动的鸡蛋羹。我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直到有一天父亲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客。

回来之后,父亲做了一个改变我童年的决定,他要放弃砖厂带着母亲去广东打工。接着他把我寄养在奶奶家,说过几天就回来,奶奶一言不发,极不情愿地收留了我。等到几天后他们也没回来,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自己最害怕成为的那种孩子——被爸妈抛弃的孩子。

父母走后一个多月,我才渐渐不再哭闹,他们临走时买的奶粉、零食、水果早已被消灭干净,从前那种日子仿佛也被装进了父母的行李,带去了广东。

奶奶重男轻女,母亲生下我时她就不曾来看过,常常说:“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人。”那时候,我不会生火烧水,不会洗头洗澡,更不会洗衣服,她从未帮过我,任我的头上长满虱子。

奶粉没有了,鸡蛋羹没有了,零食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奶奶家那头永远也吃不饱的大水牛。每天放学后,我都要牵着水牛到山坡上吃草,等到天黑才敢偷偷牵着牛回去,如果它没吃饱被奶奶发现,就免不了一顿骂。

父母走后不到一个月,大婶儿和二婶儿就告诉我:“你爸是听了远房亲戚的话,生儿防老,带着你妈出去打工是为了躲计划生育,有了毛弟儿他们就不要你了,要不然怎么把你扔在奶奶家?”

果不其然,又过了几个月,父亲打来电话说母亲怀孕了。全家人都很高兴,除了我,我哭着喊:“如果你们把他生下来,我就把他扔掉!”但我的话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半年后,弟弟在外婆家出生。

在奶奶家的日子虽然难熬,但好在每年暑假可以去大姨家生活两个月,这成为我留守岁月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大姨家住在长江边上,以种植蔬菜为生。大姨家的两个表姐,一个我大四岁,一个大我两岁。一看到我,大姨就满眼心疼,一边说着奶奶的不是,一边耐心地帮我整理干枯打结的头发,再用药杀死头发里的虱子,用篦子梳下虱子卵,然后烧一大锅水帮我洗头洗澡,最后换上姐姐们穿小了的衣服。

夏天是蔬菜上市的季节,大姨和大姨夫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采青椒、茄子、豇豆、黄瓜、西红柿,没空照料我们的饮食。大表姐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做饭的任务,我和二表姐负责给在地里忙碌的大姨和大姨夫送饭。

家里的菜虽然多,但我们都不会做,大表姐尝试过几次,不是炒糊了就是超级咸,要不就是菜还没熟灶里的火就灭了,最后还赔上了家里的一口大铁锅。

大姨一脸无奈,搬出一个半米高的泡菜坛子,打开盖子麻利地从中摸出两个酸萝卜、几块泡子姜和泡椒,切成丝,放入油锅中翻炒,屋里顿时香味四起。大姨又加了一瓢水进去,烧开后舀进放有葱花的汤碗里。

这个暑假,大表姐就学会了这一个菜——酸萝卜汤。虽然简单,连肉都没有,但却深深抓住了我的味蕾,从每顿一碗饭迅速变成两碗、三碗甚至四碗。一个暑假过后,整个泡菜坛子空空如也,连大姨婆家的泡菜坛也被我们翻了个底朝天。

到了秋天,我们会穿梭在家和玉米地之间,一次背十几根玉米回家,或是去给在地里干活大姨和姨夫送糖水。上山下山跑个四五天,玉米就掰完了,地里的活儿渐渐变少,大姨也终于有时间在家准备饭菜了。

大姨最擅长的,就是油辣子抄手和酸萝卜老鸭汤。但事实上,无论大姨做什么、做多少,最后总能被我们扫个精光。当然,每到这个时候,就意味着距离开大姨家的日子不远了,想到要回奶奶家,我又变得沮丧起来。

临走的前几天,大姨会特意去镇子上赶集,给我们三姐妹购置新衣服。大表姐和二表姐长得差不多高,身形也相似,所以大姨总给她俩买一样的衣服,而我收到的,总是美得冒泡的连衣裙。大姨买的那两条裙子,成了我留守两年仅有的新衣。

临走时,我总是喃喃地说:“大姨,你比妈妈好。妈妈不要我了,奶奶也嫌弃我,我想一直住在你家。”大姨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顿了几秒后笑着说:“你妈妈不是不要你,不要听那些人嚼舌根,自己好好读书,等弟弟大一点妈妈就回来了。”

那两年,是大姨弥补了我缺失的母爱,而那两个暑假里出现最频繁的酸萝卜汤,也成了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美味。

 编辑: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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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06: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童年,就像煎蛋 | 人间有味 

 2017-12-15 廖家乐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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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叼着烟,探头出车窗,往后喊:“凭良心,老李。” 我觉得父亲叼着烟的侧脸,就像《英雄本色》里周润发一样帅。

人间有味 | 连载44




1


自从去年9月出事,到今年从看守所取保候审出来,我一直没有回家,在酒店住了三天,第四天便拿着母亲送来的行李,头也不回地坐上了开往深圳的大巴。

今年7月,我结束了在深圳为期两个月的剧本项目,原本计划尽快北上,去号称“往楼下扔块砖头都能砸到三个编剧”的北京闯荡一番,但母亲却打来了一个电话,“回家吧,你爸身体不好。”

恰逢周末,高速路上堵得水泄不通,走了大半天,才在顺风车司机一路的骂骂咧咧中,回到珠海的家。打开门,屋里静得有些吓人,父亲躺在客厅的藤椅上,腿上盖着毛毯,头发凌乱苍白,脸上瘦削了些,眼睛一如以往的浑浊。

他轻咳一声,坐起来看着我,似乎想努力打起精神,但最终还是颓然放弃,只是伸手指了指餐桌说:“没吃饭吧,刚热好的。”

我隔老远问:“妈说你身体不好,怎样了?”

父亲欲言又止,最后摆摆手说:“没事,老毛病。”

我没有多想,径直走到餐桌前,三菜一汤,一看便是父亲的手艺:一碟蒸鱼,鱼肚子里黏糊糊的一片;腊肉炒花椰菜,咸得让人牙根打颤;唯独一碗蒸鸡蛋,倒是无功无过。

近几年,我和父亲的交流越发少了。小时候觉得父亲无所不能,无论遇到什么事,只要找父亲就能解决。但后来,我渐渐开始怀疑、抵触,甚至跟他对抗。

父亲家务不精,大男子主义十足,在家中常年扮演着霸权的角色。早几年做生意,一贯是母亲忙前忙后,父亲只顾着和人打麻将喝酒。后来不做生意了,他又开始对日常生活指手画脚,但从不亲力亲为。很多时候,我甚至有点埋怨他。

等我吃完饭,父亲躺在藤椅上已经睡着了,灯光照在他脸上,皱纹仿佛沟壑,头发更稀疏了,上次染黑的头发又变得雪白,我拿过薄被,盖在他的身上。

到头来,他还是成了一个真正的老人。我想。


●  ●  

第二天母亲陪父亲去医院复查,回来后两人进房间嘀咕了好一会儿。随后,母亲从房间出来,走到我面前一把扯住我的手臂,“别整天在电脑前坐着,走,陪妈妈出去散步。”

我不情愿,但还是穿上鞋子,随母亲出了门。

与我家的矮层建筑一条马路之隔,是一大片新建的高层花园小区。我常说,这里就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一半是崭新的高楼大厦,一半是疏疏落落的老旧平房。经过父母大半辈子的不懈努力,我们家终于从最残破的危房区,成功搬到了这片“城市”的边缘。

我陪着母亲朝危房区的方向走,那里几乎不住人了,越往深处走,亮灯的阳台越少。终于,在一片荒废的公园前,母亲停下了脚步,指着公园旁边的一栋老楼,“你小时候就住那儿,二楼,记得吗?”

老楼的外墙已经到处斑驳脱落,土地下陷导致地基暴露出来,看上去整栋楼像是完全悬浮在地上。

我当然记得。

年幼的我总喜欢和小伙伴们爬上公园里几座洁白的雕塑,四周的几棵大榕树也是我们躲迷藏的好地方,我绕到雕塑的背后,手指抚摸过上面浅浅的刻痕。

我没答话,只是问母亲,父亲的身体究竟出了什么毛病?母亲不答,反而给我说起了当年的故事,我们母子二人的回忆,层层叠叠,交织在一起。


2


我六岁上小学时,父母把家搬到了小学附近,虽然新家的四处仍是发黄胀起的墙皮和锈迹斑斑的水管,但楼房总归看上去要显得比平房更坚固一些。

后来想想,新家的房子里显得宽敞,并非是两居换成三居的缘故,而是父母那时候不住在家里了,爷爷带着我和哥哥三个人住,难免显得房子空空荡荡。  

让我高兴的是,楼下有一座公园,脚踩着厚厚的草皮,可以撒开了跑,跌倒也不怕摔疼;还有几尊洁白的雕塑,一尊是空心的大球,上面有许多镂空的、大小不一的洞,仿佛就是为了方便孩子攀爬似的,还有一尊是贝壳,我偶尔躺在贝壳里,懒洋洋晒着阳光看书。

只是,父母不在家的时间一长,我便开始慌张起来,不断地向爷爷追问父母在哪,爷爷只说,父母去外面做大生意了,很忙。

我不知道爷爷所说的外面是多远,不懂事的我哭着闹着要找爸爸妈妈,爷爷没法,只好拨通了父母店里的座机。

我抱着话筒怯生生地喂了一声,话筒那边全是嘈杂的声音,就像站在菜市场的中央,周遭是讨价还价的对话和喇叭声,母亲难掩疲惫的声音穿透而来:“哎,怎么啦?想妈妈了?”

“想……”刚说出这一个字,我就再说不出话来,只有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掉。

爷爷拿过电话,问我的母亲啥时候能回家一趟,后来又说了些什么,爷爷匆匆把电话挂了,他抱起我说:“星期五妈妈过来接你,不要闹了啊。”

周五一放学,我迫不及待地回到家,看见母亲就坐在沙发上,我欢呼着扑进母亲怀里,她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轻声问我:“去妈妈店里玩两天,去吗?”

“去!”


●  ●  

我那时候才知道,父母在隔壁镇上做批发生意,在我童年的印象中,从家中乘公交车过去,路途十分遥远,可长大以后才发现,不过只是区区二十多分钟的车程。

父母的店铺开在农贸市场的中心,店里堆积成山的瓦楞纸箱像是一座城堡,大多数时候,母亲只是坐在店里,拿着计算器不停地按,不时抬头看看在门口玩耍的我。

我从未见过这么多人出现在同一个地方,门口不停走过流动的小贩,卖五毛钱一串的冰糖葫芦,或者是五毛钱一大碗的豆腐花,我便向母亲要钱。冰糖葫芦的糖皮儿被咬破的时候热乎乎的,山楂酸得人口腔生津,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粘牙。

傍晚时分,母亲喊我进店,我便坐在母亲坐过的椅子上,在柜台后面露出小半个身子,在计算器上胡乱摁着。

母亲进了厨房,热油滋滋作响,香味没过一会儿就飘了出来,父亲像隔着街能闻着香一样,不久便开着面包车回来了。

母亲把菜端上桌以后,拉着父亲到一旁说着什么。我没在意,只看见盘子里金灿灿的一片。

“双黄蛋!”我坐在小板凳上,高兴地叫起来。

餐桌上的不锈钢盆里,堆着厚厚的几层煎鸡蛋,外焦内嫩,无一例外都是两个蛋黄,里面还有蛋液在流动,表面洒满了细盐和胡椒粉末。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个煎蛋,先满咬了一口蛋白,口感嫩滑,带着花生油的清香,随着咀嚼,轻微的咸和辣开始在齿颊间回荡,调料并没有喧宾夺主的意思,反而让蛋香更浓郁了几分。

“吃点米饭。”母亲在一旁嘱咐。

“我吃蛋就饱,不想吃饭。”我嘟囔着。

那天晚饭我吃得很饱,母亲还做了青瓜炒蛋和蒸蛋。母亲把蒸蛋拌在我的碗里,囫囵着三两下就吃完了。

晚上,爸妈还在楼下忙,我一个人看着动画片在椅子上睡着了。年幼时候的我,很羡慕动画片里天线宝宝们,他们拥有一台机器,每到吃饭的时候,就有数不清的薄饼从机器中飞出来,那晚,我仿佛看到薄饼都变成了一个个煎双黄蛋……

半梦半醒的时候,听到卷闸门落下的响声,然后是皮鞋走在木楼梯上的声音,一双强有力的臂膀将我抱起,放在了二楼唯一的一张小床上。

后来我才知道,那几天,父母是在一楼的地板上铺着席子睡的。 


3


隔天清晨,我便被窗外的嘈杂吵醒了,门板隔出的房间隔音效果很差,汽车喇叭声和叫卖声混杂在一块儿充满了屋子。

我揉着眼睛走下楼,看见父亲正一箱箱往车上搬昨天卸下来的货。母亲看到我下来,勉强笑了笑,从厨房端出一碗番茄鸡蛋面,面已经坨住了,但不妨碍我吃得有滋有味。

我吃面的时候,母亲从对门的杂货店买了一架小风车,她拿给我,我摇了摇头,母亲便又过去换了一套吹泡泡的玩具:红色的塑料瓶,盖子下面连着一条末端带圈的塑料杆,只要沾了瓶里的肥皂水,对圈一吹,许多泡泡就变魔术一样飞了出来。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父亲开着他那辆破旧的面包车回来了,将几箱货搬到母亲面前,指了指纸箱上的日期,摇了摇头。

母亲盯着纸箱看了好一会儿,转头喊了我一声:“家乐,明天妈妈还给你煎双黄蛋啊。”

“好哎!”拿着母亲黑白屏诺基亚手机在玩贪吃蛇的我应了声。

午饭母亲特意煎了蛋包肉给我吃。这是一种客家菜肴,猪肉混着葱花剁成肉馅儿,撒上盐和淀粉;烧锅热油,油温适当的时候,把提前打好的蛋液倒下去,煎至半熟,挖一勺肉馅放在蛋液中间,用半熟的蛋皮包裹住肉馅做成蛋饺,放在一旁,再倒入新的蛋液。

十多个蛋饺做好,还要再烧一锅汤,将蛋饺扔进锅里一起炖熟,汤色见白,捞出咬一口,滚烫的肉汁随即流入口中,鸡蛋中和了猪肉的肥腻,让人欲罢不能。

当天的午饭,还有韭黄煎蛋和紫菜鸡蛋汤,都各有一番滋味。


●  ●  

吃过午饭,父亲又要开车出去,我缠着父亲要坐他的车。父亲把我抱上副驾驶座,面包车颠簸地行驶着,就像现实版的贪吃蛇,小心翼翼地躲开迎面而来的摩托车和行人。

车行到市场门口一家小百货门前,父亲下了车准备搬货,我趴在窗口往外看,小百货的老板匆匆跑出来,拦住父亲说了些什么。我没有留意他们谈话的内容,只记得父亲脸色渐渐变得难看,而老板一边阻止父亲往下搬货,一边连连摆手。

后来,我在家中和父母闲聊的时候,聊起这段往事,父亲才讲,那家小百货的老板原本向父亲订了一批鸡蛋,在那个既没有定金也没有合同的年代,等父亲进足了货,老板忽然翻脸不认账了。

父亲明白,那个老板从当地另一个鸡蛋批发商手中拿到了价钱更低的鸡蛋,虽然有约在先,可遇到客户不讲信用,父亲也无可奈何。

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父亲进完这批货后不久,赶上鸡蛋降价,许多之前订货的客户转头去拿其他人的货。父亲为了趁鸡蛋没有烂在手上前处理掉这批货,想出了一个办法,化整为零,让所有零售店铺替他消化这批存货。父亲对各家零售店的老板说:“货先放你这儿,钱也不先收你的,你能卖出去多少就给我算进价的钱,烂了算我的。”

无本买卖,大家自然乐意。 

那个下午,父亲跑遍了附近所有市场的零售商摊位,用这样的方式,将一车的鸡蛋“分销”到各个摊位,货出去了,钱却一分钱没有收到。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理解,正因父亲这种大胆且给予合作伙伴足够信任的做法,才最终得以让负债累累的家绝处逢生。

给最后一个零售店小老板放下鸡蛋,父亲上车发动引擎时,我记得老板在后头问:“那怎么算账啊?”

父亲叼着烟,探头出车窗,往后喊:“凭良心,老李。”

这幅画面给我的童年记忆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当时的我觉得父亲叼着烟的侧脸,像《英雄本色》里的周润发一样帅气。


4


回到父母的店里,我躲在柜台底下,看熙来攘往的街头,人们顶着烈日奔走,来来去去,无数陌生的面孔,很难看见能有一张脸上带着笑容。

那是2001年的夏季,新世纪的开始,许多人的人生轨迹,在这一年都发生着变化。

来到父母店里的第三天中午,摊位门口经过一辆铁皮手推车,蒸笼袅袅升起白雾,头发花白的老人在吆喝:“小笼包,小笼包,新鲜出炉的小笼包,三元钱一笼,三元钱一笼。”

我从柜台下探出头说:“妈,我想吃。”

母亲一手在计算器上敲打着,一手在翻一本密密麻麻写着字的笔记本,头也没抬说:“快吃午饭了。”

“哦。”我把身子缩回柜台底,过一会儿又探出头去说:“妈,我这次数学考试拿了一百分。”

母亲这次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欣慰地看着我说:“好,真乖,再接再厉。”

“哦。”我再次把身子缩回柜台下面,莫名其妙觉得委屈,然后便开始哭了起来。

母亲听到了哭声,绕到我面前蹲下,问我:“怎么哭了?”

我哭着说:“我不想吃鸡蛋,我想吃肉。”

母亲笑了起来:“就因为这个哭鼻子啊,我以为你爱吃鸡蛋呢,吃肉有什么难的。”母亲伸出手掌抹去我脸上的眼泪:“别哭了别哭了,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中午给你买个烧鸡吃。”

午饭的时候,母亲将煎蛋放在自己面前,把半盒烧鸡放在了我的面前,我吃着饭说:“妈,你也吃烧鸡。”

母亲说:“我爱吃煎蛋,你吃你的,不用管我。”

父亲在一旁不说话,一直低头扒饭。


●  ●  

第四天清晨,爷爷来接我回家,母亲将两百元钱递给了爷爷,然后对我说:“爸爸妈妈很快回去了,你回家好好上学,好好吃饭,知道吗?”

我一步三回头,看见父亲在往面包车上搬货,母亲还在看着我,站在门口朝我挥手。



5


那天晚上散步回家的路上,母亲一直给我讲着当年她和父亲在农贸市场卖鸡蛋的经历。

她告诉我,如果当年不是父亲起早贪黑、逐门逐户地把手上积压的鸡蛋分销出去,也许我们家永远都不会翻身了——那时的鸡蛋生意,不仅让他俩把之前十几年来省吃俭用攒下的10万块钱全砸了进去,还欠着十多万的债。

父亲收回了鸡蛋的成本,就急忙将店关闭。一个月后,父母在家的附近开了一家手机店。这完全是父亲的主意,2001年还没有淘宝,实体店手机零售业一片大好,虽然一般工人的月薪不过600元钱,但一台摩托罗拉的手机标价5000多元,却依然能销售火爆。

那时的我不过吃了两天的鸡蛋,便已经开始哭着要吃肉,可父母却是足足吃了两个多月的鸡蛋,运输途中被打碎的蛋、快要过期的蛋,他们全都不舍得扔。最艰难的时候,父母问当时在做建材生意的舅舅借了三百元钱,自己留了一百元,两百元给了爷爷,用作我和哥哥的伙食费。

还有楼房的房租,每月还需要四百元租金。

幼年的我完全意识不到这些,我只记得自己穿着崭新的校服,和同学相同的鞋子,无忧无虑地长大。我当时不懂得,父母每一次勉强的笑容背后,有多少数不清辛酸的泪水。

煎蛋表面的焦黄,像父母坚韧而深沉的爱,内里的嫩滑,是我幸福的童年时光。


●  ●  

再往后,父亲开着借来的轿车,穿着借来的西装,敲开移动公司的大门,凭着一张嘴,拿下区域的号码卡代理。

但渐渐长大的我,只看到父亲成天在外面饮酒打牌。

2006年,父母开了3家面积超过500平米的手机城,管理数十名员工,这时候的父亲因为听了奶奶一句迷信的话——她说父亲没有大富大贵的命——于是做出一个在当时大家都不理解的决定:转让掉所有店铺,开始买地盖房。

现在回头看,手机实体销售店面的生意每况愈下,房价倒是疯涨了几番,不得不说是一个睿智之举。

不做生意以后,父亲越发显得无所事事,以至于我直到长大成人后,一直以为父亲没有太多本事,家中的一切全是凭母亲的辛劳得来的,直到这天母亲对我吐露真相,我才知道父亲曾经为这个家庭付出了什么。


●  ●  

回家几天,我眼看着父亲一天比一天消瘦,母亲也缄口不言。直到8月中旬的时候,去广州大医院复查回来,父亲才告诉我,原来前些日子,医院拍到他胃部有一块阴影,言之凿凿地说是癌变,把他吓得够呛。去广州仔细复查一番,才证实不过是虚惊一场。

母亲笑着说:“你爸爸快吓死了,晚上都睡不着,拉着我交待后事,还让我不要嫁出去,如果要再婚,就带一个进来,免得对孩子不好。”

我眼眶一热,险些哭了出来。

父亲得知没有患病后精神大好,头发也染黑了,此刻憋红了脸拍了拍母亲的腿说:“别说了。”

我半开玩笑:“爸爸挺宽容的啊,还让你带一个进来。”

父亲讪讪地说:“难道我说不让再嫁你妈妈就不再嫁了吗?干嘛不装得宽宏大量一点。”

眼瞧着父亲心情变好了,我便说起当年做鸡蛋批发生意的事情,父亲笑着对我说:“那时候才知道鸡蛋有那么多种做法。”

“最苦的日子都熬过来了,那时候不算什么。”父亲对我说:“当年你妈妈生你的时候,我们住在铁棚房,台风天水浸到床上,你妈妈就站在床上抱着你一整天。”

母亲温柔地看着父亲,笑着说:“我现在没有别的希望,一家人健健康康的就好。”


●  ●  

父亲又变回了以前的样子,下午见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又推开门唠叨我,让我好好写书,先不要想着赚钱,“出过书才算是作家。”

我也乐得和父亲拌嘴,“你儿子又不是作家,出书赚不到什么钱不说,你看书店那么多本书那么多作者,几个随口念得出名字的?出书浪费时间啊。”

父亲骂骂咧咧地说个不停,我背对着他,脸上满是笑意。

母亲走过来拉了拉父亲说:“别打扰你儿子,什么不懂又要爱说。”然后问我:“晚饭想吃什么菜?”

“蛋包肉。”我和父亲异口同声地说。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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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0 04: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县里的豆腐状元,给人替考去了丨人间有味 

 2017-12-29 小杜 人间theLivings

图丨g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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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达往北京打电话,不接。往北京写信,不回。十一过完,王达收到北京寄来的一盘卡带。打开一听,原来是自己那句马丁路德金:I have a dream ——


 

1


小时候在东北,十月飘雪,三月开化,一年中的小半年,我们县都是天寒地冻。

天气一冷,我家就上顿下顿吃豆腐,我喜欢吃,母亲也乐意给我做。又肥又白的豆腐,腾腾冒着热汽,就像刚出锅的方形馒头。

县里有不少卖豆腐的,大多上了年岁,推着板儿车,“豆腐、豆腐”地满街吆喝。现在想来,他们之间像有行规,事先分好了地盘儿,你卖一中南边那片平房,我卖北二道街的家属楼,切豆腐一样把县城切成大小若干块儿,这样大家才都有得吆喝,都有得卖。

在我家那片儿卖豆腐的是个四川女人,面相老,个子小,腰又直不起来,远看不像推车,倒像趴在板儿车上。她那吆喝也是奇了,叽里咕噜一长串,跟唱戏似的,绵远悠长,颇具穿透力——听不听懂无所谓,反正她卖的是豆腐,也吆喝不出油条浆子就是了。但她动作可是不慢,在家里听见吆喝,等拎着盆儿冲出去,人和车就常常出了胡同口了。

豆腐分老嫩,我吃不大出来,母亲却很在乎,总嫌四川女人卖的豆腐不够嫩。每次给我零钱时,母亲都嘱咐我,要挑板儿车中间的豆腐拣,因为边儿上的都“让风给吹老了”。

我就觉得好笑:那豆腐难不成是人脸,风一吹就老了?但还是拎盆儿冲出去,让四川女人挑中间的拣。女人就停下来,叽叽咕咕说个不停,像是抱怨我挑三拣四,又像在辩解她磨的豆腐没半块儿是老的。

她摘下手套,手指又红又粗又黑,活像刚挖出来的胡萝卜。掀开棉被,棉被下是透明塑料布,塑料布下是土黄的帘子,帘子底下才是白白的豆腐,娃娃似地被包了一层又一层。豆腐冒着白汽,她的嘴里也呼着白汽,眉毛鬓角挂了一层霜。

我冻得抱肩缩脖,又听不懂她嘟囔什么,拣了豆腐就往家跑。刚跑两步又听见她吆喝,也不绵远悠长了,而是又急又冲,猛一回头,才想起忘给她钱了。

那时豆腐很便宜,两毛五一块儿,一板儿车豆腐也就百十来块,满打满算也就是二三十块钱的买卖。母亲给我买豆腐的钱,也就块八毛的,虽然一大早出去觉得屁股拔凉拔凉的,我却还是很乐意去拣豆腐,因为能克扣个五分一毛的,好混游戏厅。

一个币子两毛五,一块豆腐也两毛五。人生这点乐子,打小就是用钱算出来的。还记得那时语文课本上的《卖炭翁》,配了插图,牛和炭是黑的,老头儿胡子眉毛是白的。我看着手痒,就用涂改液把黑牛涂成花牛,黑炭涂成豆腐,又歪歪斜斜添上:“一车豆腐,一百个币。”

 

2


好景不长,我在游戏厅被母亲逮住,揪耳一问,才知道我买币子的钱居然是从拣豆腐来的。打那以后,她就自己拣了,还是挑中间嫩的拣,嫌人家手脏,自带铲刀。

可她能听懂四川女人的嘟囔,两个人竟在胡同口唠上了,一个靠着板儿车,一个拎盆握着铲刀。也不顾娃娃般软嫩的豆腐,硬是让风给吹硬了,吹老了。

母亲回到家,一边添油炸锅,一边说那四川女人。说她本是一家四口闯东北,丈夫病榻数年没了,剩她卖豆腐供两个儿子读书。老大上高中,聪明,用功,将来一表重点打底儿。老二还在初中,学习一般,但是听话,帮家里干活。

从厨房说到餐桌,母亲啧啧不已,既夸人家孩子有出息,更数落我生在福中不知福。我默不作声,连挖两大勺豆腐,跟碗里的米饭搅成糊状。

四川女人第二次见到母亲,嘴冒白汽,语调像是在唱戏,说她家老大叫王达,英语“全县第一”。

母亲回家问:“你们学校有叫王达的么?”

我打着哈欠:“有吧。”

“英语是不是很厉害?”

“不知道。”

“你跟这样的孩子多学学吧!”

那时我上高一,英语烂泥扶不上墙,音标都摆弄不明白。班主任偏又是教英语的,他最得意的门生就是王达,英语课代表,学习好,爱给人讲题,很受同学欢迎。王达有个弟弟叫王进,读初二。他们家到底多穷,没人知道,只知道王达就穿两套衣服,一套过去初中的校服,一套现在高中的校服。好在两套换洗得够勤,闻不出半点豆腐味儿,他自己又守口如瓶,谁能想到他家里竟是卖豆腐的呢。

期末考试王达学年第一,我英语没及格。家长会上,四川女人和母亲坐一起,一个昂首挺胸,一个闷闷不乐,一个被班任请上面介绍经验,一个跟老师各种做保证。

母亲回家没骂我,只是和父亲商量要请状元一家吃个饭。这可不得了,比骂我一顿还难受。


●  ●  ● 

那时我喜欢班里一个女生,头发很短,男生们说她是假小子,还说她胖,其实心里都觉得她好看,而且丰满,最能激发各种联想。那女生英语也厉害,能报奥赛。

当然,我喜欢她的方式,不过是上学放学跟在人家后面走,不远不近的——太远看不清她书包上星星的颜色,太近又怕被她回头看见。

英语奥赛将近,班主任想制造气氛,发动同学起英文名。王达是课代表,又是全校的种子,当仁不让起名叫Adam:既是A排在首位,又和达字发音接近。那女生也不客气,站起来说她姓夏,就叫Eve。话音刚落,王达回头看了她一眼。

我心下一沉,回家翻开从未碰过的牛津英汉双语词典,才知Eve是夏娃。往前翻到Adam,果然,Adam不是别个,正是天杀的亚当。亚当,肋骨,夏娃,裸体。以我们当时的水准,大概没几个人知道这典故。王达和那女孩心有灵犀,却恰巧被我用千页厚的词典砸开而已。

奥赛在省里举行,班主任领他俩坐火车去的,还一人做了一套手工西服。女生们说亚当穿上西服真帅,男生们笑夏娃的裤裆太瘦了。无论哪种说法,我都当没听见。

胡同口,四川女人也不再迎风吆喝了。板儿车上绑了电喇叭,清清脆脆一童声:“热乎豆腐,两毛五一块儿!”

母亲笑问这是王达么。女人摇头说,老大不在家,参加比赛了,老二给装的,怕我天天顶风喊伤了脾肺。母亲说要请客。她笑说客气啥,等老大比完赛回来再说。

“什么比赛?”

“英语比赛,国家办的,国家掏钱让我儿子去的,来回报销吃住,还给做衣服,取上还给发奖金。”

“哎呀,就算自费也得去啊!”

“自费可不让他去,那得推多少车豆腐噻!”

说得实在高兴,她就拣了板车儿当中最嫩的四块豆腐送给母亲。那天干冷,我在门后都能窥见豆腐和四川女人的热乎白汽。


3


亚当从省里得胜归来,带着他的夏娃。

学校大操大办,主席台上发奖状和现金,还把县电视台的摄像机架进我们班。于是在我家那台十八寸上,母亲第一次见到王达。他看起来和平时不像,很腼腆,半低着头说感谢县里,感谢学校,感谢他家里。母亲正想看看他家里到底什么样,镜头一切,换成班主任和那个姓夏的女孩。母亲问,谁家姑娘,脸这么圆。我说那是我班学委。

母亲又提请客的事,我扒过早饭,匆匆出门了。

那天有点古怪,莫名其妙起了暖意,整个胡同被雾填满了,湿暖暖的空气吸到胸肺里很舒服。电喇叭照旧“热乎豆腐,两毛五一块儿”,听起来却有气无力,想是要没电了。

穿进白雾,先入眼的却是满地豆腐,然后是七零八落的板儿车。四川女人仰面躺着,身上是雪白的豆腐,脸上是血,像遮了面小红旗。电喇叭还在叫着,不知被大雾埋在何处。

站着三三俩俩的路人,发表着见解。有说司机缺德,撞完就跑;有说街上哪辆车蹭了豆腐,就是哪辆车肇事;还有摇头叹道:“这就是卖豆腐的点儿背。”说完各自钻回雾中了。

我怕雾散尽,低头往外闯。可雾中到处都是染血的豆腐,到处都是王进吆喝的电喇叭,拖音变了形:两——毛——五……—块儿!

班里早自习和往常一样,夏娃和亚当又坐在了一起讨论题目。王达倒很专注,但他每说一句,女孩都会跟着笑,毫不掩饰,生怕全班没听见。我翻开课本,反复读着那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直到校长和教导主任进来招呼:“王达同学请出来一下。”

雾已散尽了。我隔着窗户上那层过冬的塑料膜,影影绰绰看见王达走在校长前面,弯腰上了警车。姓夏的女孩跑到我这儿,同学们也围上来。车开走了,女孩拨开众人,冲了出去。大家七嘴八舌起来,被班主任推门一声怒喝,“各回各位!”

我溜了眼窗外,那女孩已冲出校门外。

整整一天,王达没回来,女孩也没回来。下午放学走到胡同口,豆腐,板车,电喇叭,四川女人全没了。夕阳斜下,路人匆匆。

回到家里,母亲和父亲也没说什么。直到准备晚饭,母亲见碗里还剩着早上的海带豆腐汤,才问我早上看没看见。

“看见了。”

“她儿子呢?”

“被叫走了。”

海带豆腐汤谁都没动,被母亲倒掉了。


4


老天无常,起完雾,又下大雪。

姓夏的女孩来学校了,圆脸肿了,眉心上的疖子触目惊心。班主任把她叫到办公室,整整一节课都没出来。

王达还是没来,有人看见他站教育局门口,高举纸牌:“还我母亲”。王进也在,也举着牌子:“严惩凶手”。雪花又大又沉,直直地往下砸,哥俩每举一会儿就得拍身上的雪。好在没风,对面又是客运站,门口就卖烤地瓜。

母亲下班路过,说王达跟电视里看起来不像,王进没长开,根本就是小孩儿。又说,顶雪看热闹的不少,教育局门卫披着大棉袄,时不时出来撵人。有人问哥俩儿为啥不去公安局门口,王进说公安局把我俩撵走了。再问县政府呢,王达就把他喝住了。还是门卫给出了官方说法:“局长知道当哥的学习好,让我照顾照顾,要不早撵回家了。”

“俩孩子冻完了,最后是被教育局小车拉走的。”母亲洗手准备晚饭。

“肇事儿的是县里的丰田大吉普,够呛。”父亲脱掉交警队的呢大衣,换上棉服,屋外扫雪去了。

我翻开英语阅读理解,一道也做不进去。

那晚吃的酸菜粉条,拣豆腐的铁盆摆在碗架柜上,洗得干干净净。


●  ●  ● 

第二天雪还没停。

下午王达来学校了,没有我们以为的垂头丧气,反而气象一新:新羽绒服,新毛衣,新皮鞋,连书包都是新的。班主任把王达叫到办公室,我们都看前排姓夏的女孩,她只埋头在本子上划着。王达一会儿就出来了,没人敢问到底说了啥。

政治课上,校长背手进来,身后跟着教导主任和班主任。校长摆起手,长篇大论,讲了许多我们似懂非懂的话——比如王达是咱县的骄傲,他家里遭受不幸,学校和县里会关心他们。再比如王达和他弟弟将会住校,食宿全免。

校长说完了,王达站起鞠了一躬。政治老师带头,全班跟着鼓掌,只除了姓夏的女孩,一直瞪着王达。

下一节体育活动,男生出去踢雪球。姓夏的女孩一屁股坐到王达身边,别的女生赶紧都出来了。大家站雪里,仰头看雪。有几个男生往女生身上扬雪,尖叫后一阵哄笑,球也不踢了,干脆男女生混成一处打雪仗。天短,雪密,一会儿就看不清人了,雪球在嬉笑快活中飞来飞去。

不一会儿,雪影中又多出个人影儿,大家一起扔雪球,那人影儿也往回扔,边扔边笑。我一跤绊倒在雪里,才听出那个人影儿就是姓夏的女孩。

那次夏娃玩得很疯,都快成雪娃了。大家都说她是在教室里被王达搞定了。

等到放晴,王达搬进了宿舍楼的单间。没多少东西,俩包外加一行李卷。姓夏的女孩戴着遮耳的橙色棉帽,帮他拎了包,俩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里走。大家在教室里看着,说,“这对象搞得,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我哈哈大笑,终于死心了。

王进却还在草房里硬挺,自己烧炉子。班里有人说,肯定是老大学习太好,老二就缺心眼儿了。话音刚落,姓夏的女孩一把将手中的书飞了过去。王达倒是没什么反应,胳膊上戴孝,皱眉背着他的单词。

四川女人的丧事是县里给办的,没有大人,哥俩一个捧遗像,一个捧骨灰。去了不少老师,还有教育局的人。

我母亲也去了,天冷,又没几个认识的,随了五十块钱,就回家了。

 

5


元旦迫近,王进还守着磨豆腐的草房,举过的纸牌丢在当院,残雪半掩半埋。大家本以为他有志气,岂知这小子往游戏厅钻的时间远多过在学校。有邻居送面拉煤拎大白菜给他,也有人怕他偷自家东西,里外门都上了锁。县领导看不入眼,初中又没盖宿舍,电话就打到我们高中,校长只好找班主任,班主任又把王达叫办公室。

哥哥穿羽绒服回草房,好说歹说差点动了手,才在节前把弟弟说通。

学校想安排哥俩一屋,王进死活不干,只好安排去了二楼,跟一帮高三复读的同住。偏偏复读生大多是老油子,熄灯前麻将扑克,熄灯后开窗往下跳。刚变声的王进也跟着跳,踏雪跟进一小黑屋,烟雾缭绕中屏幕发出蓝光,里面的女人喘息蠕动,屏幕外的男人们年龄不一,个个屏息静气。

好在王达有出息,胳膊上戴着孝,和姓夏的女孩参加英语演讲比赛。学校先过了一遍,女孩被刷下来,却心服口服。班主任亲自给王达润稿,开头就上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省里决赛,出发前又在班里比划一遍,既是热身,也算壮行。王达挥舞着胳膊上的黑纱,那句“I have a dream”气势如虹。有女生哭了,他的夏娃却面带微笑。

王达不负众望,省里拿了奖。有人说这是照顾他家特殊情况,也有人说是县里给做了工作。但不管怎样,高考加分是实实在在的。

王达再一次出现在我家那台十八寸上,看着他被表彰,母亲停下织针,“家都没了”,旋即,织针在母亲手中又飞了起来。

胡同口换成了一个老头儿推板儿车卖豆腐,吆喝不动,只能挨家挨户叫门。母亲嫌他磨的豆腐牙碜,一大早开门又烦,就不大买豆腐了。

于是,我早上吃豆腐的习惯,渐渐成了记忆。


●  ●  ● 

高二下半年,我搞明白音标,英语不拖后腿了,当然,跟王达绝没法比。他和姓夏的女孩如神仙眷侣,依旧把持着学年第一第二,甩第三名二三十分。大家都说他俩要一起考北京,学校也早早锁定了两个进京名额。

王达又上了几回电视,还是那么腼腆,半低着头说感谢县里的支持和培养。他成了县里的名人:或许并非人人晓得他学习多好,但肯定人人都知道他,“就是被撞死那个卖豆腐家的老大”。至于“那家的老二”,却像臭了的豆腐渣一般无人关心。据说王进初三没上完就不念了,从宿舍楼里搬出来,在街里新开的电脑游戏室打杂看宿,管吃管住,不给钱。

对于王达的未来,人们本以为会有一个现代“寒门出贵子”的故事,但在高三那年,王达却从宿舍搬到了教育局高局长家的三节小楼。

高局长的儿子就是我班的小高,人挺好,一爱听歌爱打篮球的瘦高个子。头发长,眼睛更长,乍看像《灌篮高手》里某个人物,横遭各路女生追捧。照局长的意思,小高该去当兵,越远越好,不然全县女生都往他家打电话。但高妈妈不这样想,她从市教育局往下找,一路找到我们校长和班主任。班主任又把王达叫办公室,说高局长家管吃管住两年,外加两万现金。

王达一开始不干,姓夏的女孩也不干。班任很为难,小高妈妈表示理解,说再给王进安排当兵。王达心动了,又把现金讲到三万,就搬过去了。

姓夏的女孩炸了,全班被高考压得喘不过气,她却要和王达闹分手,全班跟着看热闹。女生们说这是她不想一个人考北京,男生们听了就笑:黄就黄呗,反正她去过王达寝室多少回了。

换成别人早恋搞黄了,学校高兴还来不及,可这是全县第一和全县第二,兹事体大,班任劝她“在北京等他一年”,根本不管用。她自己一人连看三天三场《泰坦尼克号》,看完泡在语音室听My Heart Will Go On,练习簿上划满了“You jump,I jump”。

听说王达给她递了纸条:“我只有弟弟,你有父母,继续作吧。”

当晚两人一起去的影院,手拉手,全县最后一场《泰坦尼克号》。

此后,王达就成了高家的人了。他和小高越来越像,同住一间屋,穿同样品牌的衣服,用同一部深蓝色的SONY Discman,还跟小高学会了反向上篮。就连高妈妈带他出去吃饭,都说这是咱家儿子。县里人都说这才叫视如己出。小高妈妈忙,没法顿顿下厨,就开那辆黑色雷克萨斯接“两个儿子”出去吃。见过几次姓夏的女孩,就叫这丫头上车。女孩开始不去,王达跟她说了,也就去了。前面坐俩,后面坐俩,有说有笑,在我们面前一溜烟开走了。

高三下半年,小高妈妈又给王达加了一万块,让王达好好存着,以后王进也能用。王达的成绩依旧生猛,只是没法再上电视了。县里人倒都理解王达,毕竟他有个“啥也不是”的弟弟,也不当兵,也没搬到高家,彻底烂在了游戏室,嘴角冒出稀疏的胡须,在日夜轰鸣的电子音和温水泡的方便面中度过了变声期。


6


高考,王达走进考场,填上了小高的名字和考号。

班任和别的高中老师随堂监考,校长和市里的什么人物流动监考,频繁地来回走动,肃穆,郑重其事。学习好的自然运笔如飞物我两忘。但对于那些想打小抄的,就面目狰狞如一帮出海的夜叉。风扇嗡嗡转着,不见凉快,只是搅动燥热。有人正擦鼻血,被交卷铃声吓了一哆嗦。

许多人考完都喜欢凑一起对答案,有人对完大喜,有人大悲,还有人对得口是心非。王达不屑这种把戏,他每次考完都和姓夏的女孩坐角落听英文金曲,用她的爱华录音机,女孩家长就在门外打伞等着。

王达钻进雷克萨斯,小高妈妈摘下墨镜笑问:“咱娘俩儿吃点解暑的?”

就为这“知遇之恩”,王达考了全县第十。有人说是天热影响发挥;有人说他跟小高同样待遇,再加四万块,压力忒大;有人说也不是压力大,是条件太好,反倒学不进去了;还有人说也不是学不进去,是替考再考第一,那还像话么?

不论那种情况,小高妈妈还是用这分数把亲儿子送北京去学医了。

姓夏的女孩也以全县第一的身份进京了。接到通知书后,她上了高家小楼,整整一夜,和王达约好“来年九月不见不散”。小高妈妈也是真喜欢这丫头,说送一个是送,送俩也是送,你跟我们走吧,别挤那火车了。又叫王达一起去北京玩儿。王达不去,女孩抹泪上了雷克萨斯。

当年国庆,王达重读高三,小高给他带回一件三叶草复古挎包。王达问女孩呢,小高不言语。再问,小高才说,她跟一个德国人爬野长城去了。

王达往北京打电话,不接。往北京写信,不回。十一过完,小高返京,王达收到北京寄来的一盘卡带。打开一听,原来是自己那句马丁路德金:I have a dream ——


●  ●  ● 

大一那年寒假,我们每晚都聚在县里新开那家冷饮厅,有K歌的包间,有小瓶的啤酒,有涂满黄油的美式爆米花。王达带着新处的女友,场场不落。那姑娘和他同班,以前看小高打球,现在看王达。我们问小高咋没来?王达说他搬回学校宿舍住了,不知道。我们一听话头不对,没再问。他干掉啤酒,自己又摇头说他们一家去香港玩儿了。我们让他少喝点,问总出来玩儿不怕耽误复习么。他说复个鸡巴习,学校安排保送,让他专心对付奥赛。我们问奥赛到底考些啥。他往嘴里塞着爆米花,笑说,考那些扯犊子的呗,上了大学跟你们一样,还他妈得过四六级。

我出去上第三趟厕所时,发现姓夏的女孩就在对面包间。也是喝多了,灯光又暗,恍惚觉得她瘦了,头发也长了。

“进来一起喝,王达在里面。”

“我得回去了。明儿一大早得赶火车。”

“这么早就开学?”

“回北京办签证。”

她似乎有了京腔。我还没回过神,她便走了。我钻回包间,继续和王达他们喝酒,抽烟,吹牛逼。他那新女朋友,搭着他的肩,自己点歌自己K。

我喝到半夜回家,睡到第二天中午起来,煎了盘饺子,再找同学去网吧厮混。碰着王进了,他兼职两份网管,白班去客运站那家,夜班就去北二道街。他长了满脸粉刺,四肢细长,肚子却是圆的,看起来不脏,身上却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令人胸闷,是网吧那股恶心味儿吧。他一边重装系统,一边帮我们下黄片儿,自己还挂着俩QQ,滴滴声此起彼伏。单人床上撇着一本翻脱页的英汉词典。我问这是啥意思,他说就后悔没学英语,“没装汉化立马傻逼”。

也正是那个阴风怒吼的早春,我开始琢磨自己到底何去何从了。


7


王达果然保送了,学校牌子不太响,大家以为这回他完犊子了。谁知那学校却和美国大学搞了个“联合培养”,面向所有新生,门槛只一个,就是英语。王达用尽平生所学,在一帮内定生里抢到了名额。

对于飞往芝加哥的王达,那年秋天应该格外阳光明媚。不过,那年秋天在我的记忆中只是一头喀山黑猪,印在A4封面上。当时我每天都去图书馆啃单词,坐同一个位置,喝两块一杯的甜豆浆,对面书架上摆着一本《实用种猪繁育大全》。母亲打来电话,说王达又上电视了。我说是么。母亲说他要去美国了,县里给钱,还让他做报告。我问给谁做报告。母亲说给新一届的高三学生,连家长都去听了。

我们班的人都考走了,可小道消息像是苔藓,阴暗,固执,潮湿,无处不在。有人说王达的新女友别看穿的挺好,其实家里条件一般,高考又砸了,只能留下重读。还有人说王达在上面报告,那女生就在底下听,还鼓掌呢。更有人说拉倒吧,他俩高考完跑江边儿住了两宿,回来就黄了。

至于姓夏的女孩,最新的传闻是她没去成德国。有说是签证没办成,也有说是被德国人给甩了。当时我们建了QQ班级群,所有人都被拉了进来,包括在美国的王达。大家插科打诨,有荤有素的好不热闹。

姓夏的女孩也在群里,从不说话,黑着头像,不知是隐身还是不在线。她的个人说明是一串谁都拼不出的单词,我猜那是德文。全班四十八人,有次管理员问咋就四十七个了呢,大伙跳出来一报名,才知是她退群了。倒没人说她什么,只是开王达的玩笑:“你俩老夫老妻了,赶紧把她拽回来。”王达只是“呵呵”。大家又说:“别老呵呵,你要能泡个美国妞拉咱群里也行。”王达还是“呵呵”。


●  ●  ● 

等到我出国,王达的QQ空间已塞满了芝加哥的照片:雨后初霁的密歇根大道,十五米高的大屏幕人脸喷泉,题着孙中山的“天下为公”的唐人街大牌楼。我离芝加哥有两个小时车程,和王达通过几次电话,却没见过面。他一点不见外,给我出了不少主意。说你可以试着去教会,不一定信他们那套,但至少有人带你练车。学生会必须参加,能跟国内保持联系。千万别着急泡妞,把绿卡搞到了,整不好就是妞泡你了。又说多留心房子,金融危机刚过,你又一呆好几年,不如趁早先买,自己有的住,还能往外租。

他在群里异常活跃,升级成管理员,把班主任也拉了进来。当时小高分在北京一家大医院,去美国东海岸开会,特意拐到芝加哥找他玩儿。俩人去了家五星夜店,把合影传到群里,说美国魔术师一点都不养眼,就是一腿短脖粗的胖老墨而已。班主任留言说:“我为你们俩骄傲,为咱班骄傲。”我们一看是夜店,本想来几句荤的,但碍于老师在,也就忍了。

逢年过节,王达就转发那种“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小贺卡或小视频。要赶上枪击案,他肯定痛骂美帝日薄西山。他毕业后很快找到工作,做数据分析,在电话里劝我转行:“别在学校里窝着了,将来大数据这行肯定bloody rich(暴富)。”

2010年夏天,王达给我寄了一封婚礼请柬,我却赶上回国,只寄了贺卡和支票。回国后,预约面签需填表格,我去了县高中门口一家打印社,老板面色苍白,正是王进——他的业务庞杂,租碟打印婚纱照无所不包,里屋还挂了层黑帘。我笑问那是游戏还是网吧,他一本正经说这是电脑培训班。没聊几句,帘里转出一个胖女人,怀里抱着个胖娃娃。

“我媳妇儿,”王进两边介绍,“这是我老铁,刚从美国回来。”

“我家宝贝儿,三十五斤,才一岁半就营养过剩了。”他笑着伸手向娃娃脸上掐去。

“赶紧的,里面又死机了!”女人拨开他的手。

他媳妇放下娃娃,帮我收好表格。我要掏钱,她几乎把我推了出去。

 

8


在美国待到第五年,申请绿卡,移民局需要我在出生地办个证明,母亲手机里存上我的资料,又去了王进的打印社。

“人家又生了个姑娘,有儿有女的多好!”母亲回头跟我视频,羡慕极了。

通常遇到这类话茬,我会和她犟几句。可眼下忙着办证明,刚想敷衍,母亲倒先改了语气:“他家那胖媳妇儿是在网上认识的,他们要不说谁能看出来呢。”

又说:“成家,生孩子,好归好,那卖豆腐的全都瞅不见啊。”

我听了一愣:不吃板儿车上的豆腐好多年了。


●  ●  ● 

岂知拿到绿卡,自己跟国内联系更频了。等装上了微信,发现我们班同学群也迁了过来了。有人在群里开玩笑问我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我不知怎么回答,倒是王达解了围:“肯定要当中国人啊!”

大家一看是他,就作罢了。他出国这么多年,人缘还那么好,这个包包那个奶粉的,全找他在芝加哥给划拉。当然,具体代购的还是他老婆——据说人是在国内搬运过去的,看照片岁数比他小不少,群里同学却不见外,一口一个嫂子叫着。这两口子晒吃晒喝晒狗,就是不晒娃。有人转弯抹角问,王达打几句哈哈,也就混过不提了。

那年夏天北京大阅兵,群里跟着刷锅,吆喝军威亮剑。有人问我和王达见过美国阅兵么,王达说美国阅不阅兵干我腿事。又有人说把咱们的剑亮给美帝看看,王达发个笑脸:“然而美帝不用微信哈。”

正扯个没完,有人退群了,又是那个姓夏的女孩。

群里沉默了几分钟。有人冒出一句:“她能待到现在,也不容易。”

有人接道:“我们让她待到现在,更不容易。”

哈哈一笑,大家继续刷锅亮剑。

姓夏的女孩,我加过她微信,头像放大了才看出是一本海涅的诗选,个人说明写着“阿涅丝的减法”。朋友圈从不更新,只贴一张照片:《巴黎雨中即景》,芝加哥美术馆那张镇馆之画。她这是去过芝加哥吧,莫非还单着?我问阿涅丝是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阿涅丝么?她一直没回我。

年前爸妈来的美国,他们老了,牙口也不好了,我们去华人超市买得最多的就是豆腐,水豆腐麻油豆腐什么的,全封在塑料盒里,保鲜柜上规规矩矩摆着。买回家调着花样烧,可就是吃不出小时候那种感觉。

看来母亲说的没错,豆腐和人一样,是会变老的。


9


临到春节,王达给我打了电话,说想来我这儿过年,“别麻烦,一张沙发就行”。我猜到怎么回事了,告诉母亲别问不该问的。

大年三十是周一,他周六就开车过来了,后备箱一套拜年的营养品,后座跳下那只我在群里见过的金毛,比照片里大很多,不认生,见人就闻鞋,还爱舔脚。王达自然是一张中年人的脸,却还是少年时模样。

那天我们包饺子,一荤一素两样馅儿。他饺子皮儿擀得飞快,母亲夸他不但从小出息,长大还会做饭。他很有兴致,跟我们一家还有满桌饺子拍照,上传到群里:“给咱班拜年了!”

爸妈吃不下几个饺子,就出去散步了。我启开第二瓶红酒,狗压在我脚上,又暖又沉。

“在美国越待越没意思。”他往蒜末上添了勺辣椒油,“每天出门狗叫两声,回家再叫两声,一到过节就发懵,不知道该去哪儿,不知道该找谁。”

“回国呗,你那方向国内更热。”我开始上头了,筷子反过来,给狗嘴里递了个饺子。

“稍微一动弹,绿卡就没了,熬到入籍再说吧。”他叹口气,借着酒力又说,“回去干毛啊?连房子都买不起。”

“去广州出差,打车,司机开一A6,说赶上城中村改造,连得三套房子,闲极无聊,买一A6跑出租玩儿。”他又说,“早知在国内买个房子,还出个鸟国!”

我俩收拾好碗筷,客厅里接着喝。壁炉里火苗跳出呼呼声,像是狗在喘气。

“它自个儿留家,放点狗粮,两天两夜没事儿。”王达逗弄着狗脖上那块嘟噜肉,“上次我从达拉斯往回飞,晚点了,回家看它在舔自己的屎,还没舔完。可能觉得在家拉,不好,我真不忍心再说它了。”

第二瓶酒也空了,本想说点小时候的事儿,也没什么兴致,嗟叹几句,窗外落起了雪,被灯光闪得点点金星。狗把身子蜷起来,毛茸茸的一大团。

晚上他坚持睡沙发,说在家也是沙发,睡床反倒睡不着。狗在沙发底下陪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跳起来,跟我俩出去铲雪。王达团了个雪团,砸在树上,惊起两只乌鸦。

母亲熬了萝卜牛肉汤,下了豆腐。王达连喝三大碗,要走。母亲说过完三十儿再走,他笑说明天上班了,趁肚里热乎赶紧走。

王达走了,斯巴鲁的大吉普在雪里四平八稳。车窗里伸出狗的舌头,冒着白汽。

母亲问:“你俩唠啥了?”

“没唠啥。”

“唠他弟弟了么?”

“没有。”

“他妈妈呢?”

“没提以前的事儿。喝完酒,看会儿球,就睡了。”

周日那天又去别的朋友家party,吃吃喝喝年就过了。王达在班级群里发了照片,他和狗在雪中的密歇根湖畔跑步,却没人回复。

也许国内的同学正各自在家过年吧,群里反倒冷清,连红包都抢得寥落。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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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3 0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第一口离别的滋味丨人间有味 

 2018-02-02 忘我流离 人间theLivings

图丨g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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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对阮胖子最后的追忆,亦是经年以后,记忆中对他的面容早已模糊后,唯一还能想起的东西。


人间有味 | 连载46


1


阮胖子原名阮华健,是我小学一年级的“前桌”。

我们读小学那会,贫困县的小学校男生有一个“陋习”:不和女生玩儿。课桌上的“三八线”我们一年级的时候还不会画,那些歪七扭八的、平等或不平等的分割线,都是后来玩的东西了。

既然不能和同桌女生玩儿,那就只能和前桌的男生兄弟套近乎。阮胖子就是这个“大兄弟”。

但是这个“大兄弟”和别人不太一样,他是我们一年(3)班最初唯一敢跟女生玩的男生——后来又多了一个,就是老子我。别的男生都在地上拍卡片、打弹珠的时候,阮华健在和妹子们“跳小皮球”,就是两个人撑一根环套的皮筋,然后上下翻飞那种,我觉得这事儿实在羞耻度太高,所以也就偶尔跳跳房子,跳皮筋儿是绝对做不到的。

从小在爸妈之间做汉奸的我,有种特别的墙头草气质,我这边同女生跳房子、踢毽子,那边同男生拍卡片、打弹珠,不亦乐乎。有些男生疏远我,有些男生则更接近我,这些都不重要,反正我那时候也没太把他们当朋友,我当朋友的只有一个人,就是阮胖子。只要他不介意我两头讨好,那就什么都无所谓。

我把阮胖子当兄弟的原因也很简单:上学第一天我的书包带子脱了,不知道怎么穿回去。正巧那时候要去大操场全体集合,根本没人理我。又因为开学发书加校长训话,大家必须背着书包去。

我都快急哭了,就一个人管了我死活,是了,就是那个长得不怎么可爱的阮胖子。

于是第一天放学回家我就向爸妈宣布:我有了一个朋友叫阮华健。这个名字到现在他们还记得,逢年过节如果谈起我小时候,还会拿出来遛一遛。

可惜后来,这些事情就只剩下唏嘘叹惋了。

 

2


我常跟阮胖子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即便那是两个方向。

第一小学坐落在一大片瓦木房子、石厝和数不清细长小巷密布的居民区里,校门口是一个斜坡,往上走,是通往去西关的大马路,往下走,走一条一百米不到的小巷,尽头就会有路口分叉,分叉之下再分叉,分叉之下再分叉之下再分叉,数不清的分叉。

我和阮胖子的家,在第一个分叉就背道而驰,两处坐落在所有叠加起来的“众”字形分叉的左右极端。

但即便这样我们依然一起回家,有时候他陪我多绕一圈,有时候我陪他多走一阵。

我陪他多走一阵的时候,大多是他有钱了的时候。他要顺路去回家路上的小店里买一杯牛肉汤喝,如果陪我走一阵再绕回家,他会错过这家店。

那牛肉汤用一口大铁锅架在煤炭炉子上煮,甫一开锅,香气伴着白烟以肉眼可见的状态溢出来,让人口水直流。一杯五毛钱,用一个小的一次性塑料杯子装,也没有勺子,汤水甚至还有点透明,杯底可见几粒可怜的、可数的小牛肉丁。

多年以后我猜测,那牛肉汤也许真的是煮牛肉剩下的,但绝不是煮这些小牛肉丁剩下的,否则不该有那样的香味。

小时候因为地方迷信的缘故,家里跳大神说要禁牛肉,所以,从我奶奶开始到我和我堂哥这一辈,家里是不煮牛肉的。我甚至在八岁以前,都不知道牛肉长什么样、和猪肉有什么区别、是什么滋味儿。

那时候,阮胖子问我喝不喝,我也只能婉拒。他还开玩笑说,因为你不喝牛肉汤,所以这么瘦。

总之就是这一杯五毛钱的牛肉汤,以至于我现在还记得那年那日,那些年,那些时日。记得那溢出的白烟,那迷进眼里的味道。

 

3


阮胖子私底下告诉过我,他和女生玩儿,倒不是觉得女生玩儿的那些东西好玩儿,只是觉得那些游戏他自己也可以做到,而且做得很好。对比起来男生们玩儿的东西,他就做得不怎么样,好比打弹珠,根本吃不准,所以他才不和男生玩儿。那些他都不会。

真难得他那样一个可以拆做两个我的小胖子,会有那样灵活的身体,“小皮球,香蕉梨”跳得可好了。很多年以后,我惊觉阮华健真是个聪明人,从那么小就知道了扬长避短这么个事情——我渐渐发现我亦会去逃避我做不好的,强化我做得好的,以期待做得更好。

然而,这种戏精一样的思维和举止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阮华健想和男生们一起玩儿。虽然他体格健壮没有人敢当他面指责什么,但是背后的闲话总是不少,甚至发展到后来有组队消遣他的趋势。

阮胖子决定苦练打弹珠的技巧,“好把那群傻X打成傻X中的傻X”。

本人不才,人称一年(3)班弹珠王,因为是兄弟,理所当然成为了他的特训教练。

“特训”的地点就是阮胖子家,是个大院儿,一层全部都是精致古朴的木柴老房子,有些墙面贴补了砖头和水泥加固,二层以上则全是石建的新房层,只突出两个字——“有钱”。

一年级时家里一天给我一毛钱零花钱,我若真失心疯了要喝杯牛肉汤,也得攒上五天,而阮胖子三天两头喝,同时手里的那些小玩意儿的玩具(如盗版的“游戏王”小纸牌)还都不见少,再加上那个比大家的单层小书包多一个加长翻板的高端大书包,简直坐实了“土豪”的身份。

我们就在那大院子里打弹珠,一打一个下午。第一次去阮胖子家是老妈带我去的,她总怕我丢,见到我果真到了同学家里,且知道怎么走那些分叉路,便也放心。此后,我便常去阮胖子家。我俩也不一定是打弹珠,也许是去游戏机厅打两圈“三国”。两毛钱一个币,穷,争取一个币、最多两个币打一个下午。这就很需要技术。

阮华健终究没靠弹珠混进男同学们的阵营,但在街机的“三国”里,却把一手“张辽”使得贼溜,一个币打一下午,坐实了“孩子王”的宝座。

那时候周末很难偷跑出门,最大的借口就是去阮胖子家,然后大家三国见,真是不亦乐乎。

以至于他离开后我格外的想念他,想念他的名字,因为,那简直就是一把用以打开家门跑出去浪的钥匙。

是了,其实我一开始不是想念他,只是想念那少有的自由的滋味。

但终究不只是怀念那一点点的便利,他离开后几个月有一天夜里我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哭了一晚上,把家里人吓得不轻。

虽然那时候我已有了新的借口出门,可身边再没阮胖子了。


4


我与阮胖子的友情还建立在作弊这件事上。

三年级以前,我从未把作弊看作一件很严重的事。二年级时,我作弊不看对不对,只看值不值。没什么交情的人我总会用很多借口、甚至于义正言辞的指责搪塞回去。可阮胖子是有交情的人,他让我帮帮他,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我是个好胜的人,考95分都不敢把卷子给家里人看的那种,所以考80分就能成为“良”段的阮胖子很高兴我把他当朋友。当然,他求我帮他作弊也只有那一次,所以我更把他当朋友,高兴于他并不是试图从我身上长期获利才跟我玩。

说起那一次的黑锅,其实我这个弹珠特训教练还要背一背的——其实他平时考80多分,偶尔90分,家里人是不会不满意的,可是那次为了练习弹珠,学业说不得就有点荒废,语文考出来70多的时候,他家里人威胁若是成绩再降就要扣零用钱了。

而那五毛钱一杯的牛肉汤,是阮胖子的命啊。

他求我,考数学帮帮他。我大手一挥,没问题。

然后我们俩就到老师办公室去抄了十遍《小学生守则》。

一开始是哭,后来是笑。后来的后来,到了现在,我仍怀念那同小伙伴一起作恶的、小小的开心的感觉,自然也包括一起受罚、恍惚间情感更深厚的感觉。


 ●  ●  ● 

于是,阮胖子有好几天没喝上牛肉汤,我也帮不成他。

一来他不让,二来我一天一毛钱的零花钱只够买买小纸片玩具,或者一根长辣条,亦或塑料袋条状的可乐汽水。

一毛钱最厉害的是用来赌博:抽一张草纸,上面可能是“谢谢惠顾”,可能是“两毛”,可能是一块、两块,最高五块——对我们小学生来说,五块钱,那可是笔巨款。

但是没谁见过大奖,那种都市传说一样的东西,也许是薛定谔的草纸,在你抽光最后一张之前,你不会知道店家是不是早把写着“五块钱”的那张扔掉了。我们都没有足够的钱能抽光草纸,隔一天或者两天,草纸就换了新的一盒,或者几盒剩余的混在一起,早没法验证大奖还在不在了。

至于有人抽到过五块钱的传说,则更是玄乎缥缈得像是店家自己放出去的风声一样。小小年纪的我们,就已经开始阴谋论了。

阮华健说,这玩意儿就跟鸦片一样,碰不得。所以我们都老老实实做了好久的乖孩子,没去当赌鬼——至于我发狂了一样赌草纸,是后来的事儿了。

总之阮华健没喝上牛肉汤,但是牛肉汤是阮华健的命。没得整,只能“学习使他快乐”。为了牛肉汤,阮胖子发奋读书,终于在一周之后以一个95分的卷子赢回了他的牛肉汤,两杯,double!


5


阮胖子的离开是意料之外的事。

二年级的第一个假期结束,回到学校,我没见到阮华健。老师安排了另一个新来的女同学坐到了他的位置上。

我用了一整天的“上课开小差”,来接受阮胖子转学离开这件事。这是一直以“好学生”设定存活在老师视野里的我第一次开小差,而且一开就是一天,啥也没听进去。

写字课老师找我谈话,带点批评的意思,换往常早我早急得面红耳赤,甚至要哭,可那时那刻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没有什么比我好朋友的离去更重要的了。

放学后我准备去阮胖子家看看,可走在那短短一百米巷子的“放学潮”人流里,我不知是自己没有勇气面对这件事,或许也是那天真的太挤了,我被挤到了走回自己家的那条路上。

回家后我问母亲,老师说阮华健转学了,是什么意思呢?

母亲说,他以后可能不会陪你回家。

我问,只是不陪我回家?

母亲说不出后面的话。我便又问,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

母亲好像点头了,又好像摇头了。

眼泪涌出来的时候,我什么都没看清。


 ●  ●  ● 

有段时间我痛恨阮胖子的不辞而别,这段时间还不短。

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你有我家的电话,为什么不打来告诉我?我打你家的电话,为什么已成空号?那么大的院子,人去楼空是这么快的吗?

阮胖子的离去对我好像是一夜之间的事情——其实那只是单纯的、我个人感官上的“一夜之间”,他们家有一整个寒假的时间搬家。

等明白这点,我又痛恨自己寒假为什么待在老家,而没有多去找阮胖子玩,如果我去,可能就会知道更多。可那时的我,羡慕堂哥有一台“小霸王”的我,放假没多久就跑回老家去了。

而这,竟成永别。

我反复和父母确认,我不在的时候,阮华健有没有来找过我?他有没有试图以任何方式告诉过我他要离去的消息?告诉我他去往何处?怎样才能再见到?

父母说没有,但是父亲因为公职的关系工作日总在外地,母亲则也要朝九晚五上班,他们不能保证白天他们不在的时候,阮胖子没有来过。

最后是邻居在家全职主妇的阿姨给了我一锤定音,她说“没有”,“那个小孩儿我有印象的,放假没有来过。”

只是我个人不太愿意接受这个现实罢。

 

6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不把阮胖子当朋友了。

我总想,若我是他,定不会让这场别离利落干净得像快刀切碎生灵。我总会想很多办法告知我最好的朋友,我将去往何方。哪怕找不到人,往门缝儿底下塞一张小纸条也好。

而这一切是我的自作多情,阮胖子是有我家电话的,他若需得告诉我,何至于做塞小纸条这么蠢钝的事,打电话来不就可以了吗?

总之没有,太过利落干脆,真是令人生恨。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世界并不是你认为它哪样,它就是哪样的。阮胖子一事也是如此。人各有别,心思百般不同,如何简单要求他与你同化?

可我还是想念他,那个没有牛肉汤喝就会死的小胖子。


 ●  ●  ● 

最终,我还是喝下那杯五毛钱的牛肉汤,我第一次知晓了离别的滋味。

八岁以前我不知道牛肉什么味道,正如我不知道别离是何种滋味。八岁以后我知道了。家里人一直以为我十六岁才开始吃牛肉,其实这个时间还要往前数八年,持续的时间还不短。

那一小杯牛肉汤,小小的一杯牛肉汤。阿婆打开煤炉上的铁锅,白气漫开,我不曾看到当初那一眼滋味,取而代之出现在眼睛里的是阮胖子。

每天只有一毛钱的我,是如何凑够五毛钱喝汤的呢?

凑五天?太年轻了。

我迫切想喝那碗汤,迫切想知道阮胖子最喜欢的牛肉汤是什么样的味道,迫切地想找到他存在过的痕迹。

等五天?太慢了。

我决定去抽奖。就那个几乎永远是“谢谢惠顾”、一毛钱变成两毛钱都要谢天谢地夸两句“今天财运好”的草纸,我连着用每天的零花钱抽了十七天。抽到眼泪都要掉下来。

期间我也曾一万次告诉自己:忍住,五天,只要攒五天就行了!再这样下去你会像电视里的那些赌鬼一样,输得裤子都不剩了。

可我实在太过想念那个胖子,我不要,我不等五天!我非要抽,抽到五毛钱的、奇迹一样的事,落到我这样主角一样的“优等生”身上就对了!

我被生活上了一课:我不是主角,不是说心里有足够多的思念或者贪念,上天就会让我在五天之内用一毛钱抽到五毛钱。

五天之后的每一天都不会。

但是既然开始了赌徒一样的生涯,我享受那种堕落、那种自我感动、那种等待奇迹降临的感觉。

我抽到了一张五元钱的奖——薛定谔的草纸,原来真的有五元钱。

可惜我见证这件事的时候,阮华健已经不在,无法分享了。


 ●  ●  ● 

我记得那汤的味道,其实是很普通的牛骨汤,加一点盐,又或者只是煮了很多次,煮掉很多水,有一点点咸。牛肉丁的味道一般般,非常一般,不比猪肉好多少——可这玩意儿阮胖子喜欢,定有好的地方,只是我品不出来。

所以,我偶有闲钱的时候就会“路过”那里,喝一杯牛肉汤,一杯五毛钱、其实很一般的牛肉汤。

又几年,阿婆关了店,不知去了哪里,阮胖子最后的痕迹便也没了。

只是时至今日我还记得,喝下那杯牛肉汤的时候,我接受了阮胖子的离开,明白了语文书上,写作“离别”二字的滋味。


 ●  ●  ● 

后记

写下这篇文章已是经年以后,那时的很多细节都变得模糊,甚至于那份思念的情绪、对别离的感悟,都不可控的带上了此年此时的色彩。

但我可以确认的是,阮胖子真真从我的生命里如此走过,那些时光,那些琐碎的、数量巨大的生活细节潜藏在我的脑海深处,其中最富有色彩的,都在我动笔撰文时一点点的浮现出来,组建出了那个人,那个学校,那片蛛网般细密的回家路,还有那时的我。

纯粹的伤心、痛恨、思念、发狂,都已过去。如今的视角去看,渐渐可以对当初的事做出许多合理的分析。

好比文中提到的“痛恨”,那时的我纯粹痛恨阮华健不辞而别,如今的我却明白我只是痛恨当初的自己——如果我不急着回老家玩堂哥的“小霸王”,如果寒假我多去找找阮华健,可能也不会有这样的情绪。

诸如此类,时间两端的我将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放在了同一段回忆里,产生的巨大碰撞富有惊人的魔力,每每想起,都感慨万千。

关于离别,我已渐淡了那种无力的伤痛感。因为长大后,经历了多次类似的事,才渐渐明白人与人的一期一会弥足珍贵,当是怜惜眼前。

但我是怀念当初的,怀念当初会为了离别二字感伤、为了一场“分开”痛哭流涕。它们让我感受到那段情谊的重量,并且经年以后,依然为自己拥有这份沉甸甸收藏感到别样的愉悦。

感谢那杯牛肉汤,感谢那个人,也感谢所有温软的情谊。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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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21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好吃的蛋炒饭,都是久别重逢 | 人间有味 

 2018-02-13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童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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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颗米粒晶莹,蛋成碎成丝,嵌在饭里,杂夹着红的干椒碎、绿的葱花,出锅时点几滴香油,大瓷碗盛着放在面前,小锅热炒逼出的葱香、辣香以及芝麻油香扑面而来。


人间有味 | 连载47



城东那片民居还未拆时,是一条小街,唐婆婆的小店就在小街临河的一边,在张文家的斜对面。

唐婆婆店子的位置,既是出城的道,也是进城的道,生意自然好。她的店开在自家的木楼里,上了年纪的木梁木柱就像城东的老樟树,处处显出衰朽、皴裂的样子。

唐婆婆的店子做早餐,主食只有面条,面是素面,可做干拌,碎杂菜(腌制素菜,类似于坛子菜)、香菜、干椒粉任加。面的味道并不很好,可店门口还架着一个卤锅,煤灶小火煨着。内里的卤味早已熟了,锅盖半开,老卤水香味浓郁,就在小街上散开,像一道无形的网,丝丝蔓蔓地勾住过客。

卤锅里只有两样卤味,鸡蛋与豆腐,豆腐是嫩豆腐,切成三指大小的方块,放在卤锅里煮着,初时一毛钱一片,后来一元钱五片。那也是二十多年前的物价,和旧街、木板楼一样,保持着朴素的样子。

二十多年前,小城里做卤味的店并不多,早上集贸市场里有一两家,夜里老友谊门口刚刚出现的夜宵点也能吃到。

然而在菜农遍布、饮食业萧条的城东,唐婆婆的卤味,恐怕是独一份。


1


张文刚搬到城东时,上初三,搬进了那栋父亲单位新盖的楼,各种不顺。走路跌倒,骑车摔跤,成绩倏地下降了许多,鼓起勇气表白隔壁班的女生,对方的回信里放狠话说,去当尼姑也不要跟他好。

有一段时间,张文忽然对一切都无所适从,精神也一度差到夜不能寐的地步。母亲吓到了,她宿命地将这一切归咎于水土不服,去城隍庙请了符,贴在儿子的卧室门口,找了肉联厂相熟的朋友,借来一把杀孽甚重的杀猪刀,报纸裹着,塞在儿子枕头底下,用以挡煞。

这个时候,张文已经练武多年,在学校里是个乖孩子,从未打过架,勤勤恳恳地把自己练成了一个灵巧的胖子。

张文在城东有两个朋友,大树与钢皮,张文搬来一个月了,大树才想起要请他的客,庆祝他乔迁之喜。

大树带张文去了唐婆婆的店。那天,大树开货车跑长途的父亲回来了,为了弥补儿子,给了他超出平常的零花钱,于是,大树下了血本请客:一人一碗面,桌中间摆着一大碗卤豆腐,六个卤鸡蛋。

张文第一次吃唐婆婆的卤豆腐,就喜欢上了。

大的青瓷碗里,一块块的卤豆腐打着叠,豆腐砌成的褐色小山颤颤微微,冒着热气,山尖上一顶红绿,堆得满满的干椒末与葱花,又浇上了一勺老卤汤汁,香得人口水满溢。

张文不急着吃面,先夹了一筷子卤豆腐,豆腐表面有一丝略略的韧劲,小心翼翼地递到嘴边,一口咬下,烫!嘬着嘴吸气,不舍得吐出来,卤汁是慢慢渗入的,豆腐本身的豆香味并没有完全被卤味盖住,中间的清甜和周边的咸鲜相混合,糯糯软软,真是入口即化。


2


彼时,张文的学校离家不过两三里,骑自行车是几分钟的车程。

每天中午,母亲从公司回家给他做饭,父亲也能回来吃。偶尔母亲忙,早上会将饭菜做好,放在灶台上,不过是炒两样菜,一人份量,荤素搭配,盖在饭上,回家开了煤火,隔水蒸热即可。张文吃完了,收捡桌子,洗好碗,再去上学。

他也常常自己动手,将一个人的中餐,做出些花样来。烧红了锅子,将饭菜倒进去炒,吃起来像杂烩炒饭,若是再磕个鸡蛋进去,会更香。

有一天中午,张文没能进得了家门,钥匙不见了。

下了楼走出院子,腹鸣如鼓,却并不着慌。外婆前几日托人偷偷捎了五元钱给他,即使上街,也能吃顿好的。

刚出院门,他就被一阵卤香吸引住了,这一次与以往不同,卤香中带着丝丝肉香,诱着张文不自觉地进了唐婆婆的店。

阴暗的店里并没有客人,唐婆婆坐在靠里的桌子前,就着几块盐浸萝卜,吃着一碗油炒饭。

正值秋末,乍寒还暖,唐婆婆瘦津津的一个老妇人,穿着肩上系扣的粗布衣,慢慢地扒着饭,抿着嘴细细地嚼着。

唐婆婆吃得慢条丝理,格外认真,张文走到近前,她才恍然看见。

“细伢子,吃面吗?”唐婆婆撂了筷子,站起身来,“没码子噢。”她的声音软软的,腔调有些绕,带着丝丝的外地腔,哪里的听不出,倒是顶好听的。

“婆婆,中午想吃饭。”张文有些不好意思。

“蛋炒饭好不?”唐婆婆搓着手,“加一块钱卤豆腐做菜吃?”

张文点了点头。

“怎么不回家吃呢?”唐婆婆又问,“跟家里闹意见?那就莫啦,大人是为你好的。”

得知是丢了钥匙,“啧啧啧”,唐婆婆摇着头走到厨后。


●   ●   

唐婆婆独居,早上煮一次饭,可以吃一天。米是托人打的新米,唐婆婆讲究,只吃一季稻。

长大后的许多年里,张文都记得唐婆婆炒的那碗蛋炒饭,颗颗米粒晶莹,蛋成碎成丝,嵌在饭里,杂夹着红的干椒碎、绿的葱花,出锅时点几滴香油,大瓷碗盛着放在面前,小锅热炒逼出的葱香、辣香以及芝麻油香扑面而来,舀一勺吃下,甘甜咸香的米饭里混着鸡蛋淡淡的鲜,相互交织又各擅胜场。

蛋丝吃到嘴里竟然有股脆劲,嚼起来还带着丝丝焦香。咽下一口饭,夹一块卤豆腐,嫩嫩软软的,唐婆婆还贴心地碾了几星胡椒碎,使豆腐在老卤的浓香上再度提味,入口又多一层爽利。

张文吃到一半,母亲寻来了,得了院子门卫的指引,寻到了小店。

“我说家里的饭菜不吃,跑到外面来吃小灶。”大约是碍于旁人在,母亲没有发火,板着的脸挤出笑来,摸着张文的头问,“好吃不?”

“不说好吃,至少放心,”唐婆婆抢着答了,“油是茶油,蛋是新鲜蛋,饭是早上煮的,和在一起炒,炒到最后,放一点点子盐、一点点子碎椒、葱花提味。”

“放点剁辣椒,就不用放盐了。”母亲和她讨论。

“那不行,剁辣椒容易抢味的。”唐婆婆连连摆手。

母亲皱着眉细想了一下,“倒也是。”她坦然承认。

张文扒着饭,看着母亲与唐婆婆聊起来,从炒菜聊开去,直聊到城东这片地方。母亲初来,许多事想要打听,唐婆婆兴许也是孤单惯了,有问必答,唯恐述之不详。说着说着,唐婆婆倒上茶水,从里间端出几盘小碟,与母亲慢慢地唠。

母亲说到张文睡不安稳的事情。

“拜一下树神啊,它就是这一片的土地(神),”唐婆婆拍着手,“周围的人都去拜的,铁灵的。”


3


于是,搬进新家后的第二个月,某个周日下午,母亲拉着张文出了家门,穿过小街,拐进对面一条小巷。两旁的木屋、砖房遮得小巷天光阴暗,母亲拉着张文急急地往里走,到得一个交叉路口,天光更暗了,仿佛黄昏提前到来,他们走进了一棵大树的树荫里。

△老樟树 作者供图

那是一棵老樟树,几人合抱的树围,老皮皴裂,树干挺直,一笼荫凉遮蔽周遭,树下一个砖砌神龛,简陋的铺沙香案上,插着许多燃烬了的香签。

母亲拉着张文在神龛前跪下,布袋里掏出香烛黄钱,上了香,烧了黄钱,按着张文磕头,“初到贵地,树神保佑,保佑我们一家顺顺遂遂。”母亲碎碎念着。

张文拜完,直起身子,母亲仍然跪着,他也不好就起,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投下斑驳的光影,张文就望着那些光影发呆,河风从不远处吹来,吹得大树的叶子沙沙作响,母亲细碎的话语飘过耳边,像极了催眠曲。恍惚间,张文似乎走入了一场梦里。

那天回到家,张文忽然深感疲惫,吃过晚饭就爬上了床,倒头睡去。一直睡到了第二天。

直到长大后,张文才跟人提起那个拾回睡眠的夜晚,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中他起了床,走出门,向楼下走去,走到一楼时,一道现实中不存在的楼梯出现了,楼梯深邃,通向阴暗的地下,他继续下行,发现每一层都是幽深看不见底的长廊,两旁是一间又一间的房间,窄小修长,没有家俱,房的正中地上铺着干草。每个房间的门口都站着一个老人,衣衫整洁、面容精致,冲他微笑,像迎接远道而来的朋友。张文向下走了三四层楼,向每一个人回报以笑容,竭力客套地寒暄着。有些人邀他进屋,他并没有进去,到最后,他不想再往下走了,掉头返回。

自那次梦里的拜访之后,张文感觉就像是与某种未知达成了和解,失眠症不治而愈。


4


吃完唐婆婆家蛋炒饭后的某日,张文跟好友大树和钢皮提起,“唐婆婆家的蛋炒饭最好吃,鸡蛋炒得一丝丝的,”张文啧着嘴,“她家卤锅里还卤肉呢,我闻到肉味了,她倒说没有。”

“她家是不卤肉的啊,她信佛呢,你弄错了吧,”大树笑着反驳,当然,他也不认同张文对蛋炒饭的说法,“最好的蛋炒饭是钢皮家的咧。”

在大树的叙述里,最好吃的蛋炒饭是钢皮奶奶做的,第一次吃到时,他仍住在正东街,上着小学。某天下学回来,与同学钢皮一起去河里游泳,彼时的浏阳河是澄透的一湾水,清清浅浅,人在水里走,鱼在身边游,岸边有洗菜、洗衣的人,还有人挑了河水去卖。

他们一直游到晚霞映红河水,钢皮的母亲在岸上声声呼唤。

“你莫回去了,到我家吃吧。”钢皮对大树说。

钢皮家里,是奶奶做饭,米饭是中午煮的,晚上热一热,接着吃。那天因为大树,改成了蛋炒饭,又临时撮了一碗火焙鱼蒸上。奶奶的蛋炒饭炒得大气,嫩青椒切碎了,下锅爆香,打几个鸡蛋进去,锅铲快搅几下,再将半锅米饭倾入加酱油翻炒,炒好了,金黄的鸡蛋、油绿的椒碎嵌在浅褐色的饭粒中。开饭时,半锅蛋炒饭热在灶上,分小碗装了端上桌,钢皮妈妈给大树装了一堆碗。

大树忙不迭地扒着蛋炒饭,就着蒸火焙鱼以及钢皮家中午的剩菜。在他的印象里,那碗火焙鱼也极好吃,寸长的焙干小鱼,洒上了盐、干椒与豆豉,淋上香油,上锅蒸,出锅时点两滴醋,鱼肉蒸软了,仍带着些微的韧劲,熏香味的咸中沁着丝丝的甜,大树整整扒了三碗饭,才停下了筷子。

那一年的早些时候,大树的父亲与舅舅试水做生意,一车货运来时翻了车,彼时也不知保险,借来的钱全填在货里,打了水漂。债主时不时来家中闹,大树和两个姐姐便时常躲出去,到处吃蹭食。大树父母自顾不暇,只得放养他们。

自从在钢皮家起了那次头,大树便常去他家蹭饭,钢皮奶奶经常炒蛋炒饭给他吃,知道大树喜欢吃她家的火焙鱼,钢皮母亲也很开心,“你彭叔(钢皮父亲)喜欢钓鱼噢,火焙鱼很多,我焙的咧,你多帮我们吃一点。”

“是咯,你来吃咯,不要嫌麻烦。”钢皮在一边帮腔。

大树听入了心,从此去钢皮家吃饭,只当是帮忙,吃得心安理得。

大半年后,父亲东拆西扯还清了债,腾出空闲来看顾家人,竟发现疏于照顾的儿子,居然胖了一圈。大树憨憨地说明原委,“钢皮家经常留我吃饭,他爸爸钓的鱼吃不完,我帮他吃呢。”他说。

大树父亲的眼睛当时就红了,使劲地揉他的头,直说要记得钢皮是他最好的朋友。

大树上初中后,父亲再度与人合伙,借钱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不久,又拉起一个车队,送南来北往的货。一两年光景,大树父亲顺理成章地成了小城里最早富起来的一批人。

父亲给的零花钱多,大树用度豪爽,朋友众多,但最要好的,还是钢皮。“你也是我的好朋友,”大树后来对张文说,“哪天去我家吃饭吧。”


5


大树能与张文要好,也是因为钢皮,朋友处久了,朋友的朋友也成了朋友。

钢皮母亲与张文的母亲在一家单位,上班坐对桌,同事久了,性情又合,便成了好姐妹。后来各自生子,领下计划生育证,公司效益好时,每年计生家庭都要开会,宣讲老政策,迎接新成员,领导们在台上讲,妈妈们带着各自的小孩在台下听,新生儿家长坐在前排,戴着大红花,满面红光。

会后,大家站在单位的草坪里,在照相师傅的摆布下照相。后排抱,前排站,张文与钢皮从后排到前排,年年相伴,关系铁得不行。

因此,钢皮家的蛋炒饭,张文早就吃过,味道当然好,但并不如大树讲的那么夸张。他还是喜欢吃钢皮家的鲜鱼,都是钢皮父亲钓的河鱼,格外清甜。

张文平素鱼吃得少,馋腥,但凡去钢皮家玩,若是看到厨房水缸里养着活鱼,铁定玩到饭点也不走,只等着钢皮家留饭。钢皮的爷爷又有个书摊,摆在自家门前,出租连环画,爷爷疼孙,爱屋及乌,对钢皮的朋友也慈爱,他的书,钢皮的朋友免费看。有连环画看,又有鱼吃,这地方对于张文来说,简直妙不可言。

在城东住久了,三个朋友越来越要好。大树有底气,好请客,下课时的零食,下午回家筲箕坡口子上玩几局台球,还有晚自习回家路上的宵夜,都是他买单。

彼时,扩建后的圭斋路是小城最好的水泥路,车不多,三人飞车呼啸而过,骑到空旷处,张文喜欢松开手,靠着臀胯的微摆校正方向,夜色下都是返家的同学,有人大声说笑,有人哼唱着时下的流行歌,风从不远处的河上吹来,夏日风凉,冬日风冷,拂过年轻的灵魂,穿过四季,从初中到高中。

唐婆婆的小店三人仍旧常去,吃的不外乎老三样,卤豆腐、卤蛋、面条。只是,再没有吃过唐婆婆的蛋炒饭,她似乎并不爱做,张文常常求她,她只是摆手,“这里卖面条呢,我饭只煮了这么多,给我自己吃的。”

“那回你也做了。”张文叫道。

“那是特殊情况。”唐婆婆笑着说。


6


在城东这条街上,唐婆婆身世成谜,老人们讲,她是突然出现的。

那栋屋,往上数几十年,是县城一家富户的产业,上世纪四十年代,富户举家外迁,房子让给了一个老裁缝,老裁缝无亲无故,几十年过去,都是独自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某一日早上店门开启,主人变成了唐婆婆,虽有手艺、却脾气暴躁的老裁缝在比自己小许多的唐婆婆面前,倒是温驯得很。

又过了些时日,唐婆婆的面店开张了,老裁缝做了跑堂,过了几年,老裁缝撒手人寰,面店归着唐婆婆一人操执,幸得有口卤锅,得以惨淡经营。十几年过去,唐婆婆独自住着,不见亲戚往来。

有人说,唐婆婆是富户的小女儿,本嫁去了江浙,丈夫死了,又无子女,索性回乡收回产业,老裁缝本是她家的一个下人,在这里帮她看房子而已。

“富贵人家只这一处产业?”倒有人问,“这里放在从前算郊区了。”

“市区的不是早拆了吗?房子再有人看,也不是个个都是义仆,人人都忠厚。房子都跟自己姓了,还能还给原主。”又有人反驳。

然而说来说去,没个确切,有好事的去问唐婆婆,她从来只是笑笑,问多了,她就摆手,说起话来仍是轻轻软软,一脸的笑容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韧劲,“我是本地人,这是我家的屋。”之外,再不愿吐一个字。

她也确实像是本地人,她和周围的人一样,也拜着屋后的樟树神,也爱大年初一去走一圈城里的庙,给菩萨拜年,从城东的城隍庙到城南的麻衣庙,再到西湖山上的包公庙,唐婆婆大年初一一上午就走个来回。

唐婆婆也爱吃辣,虽不食荤腥,但她的杂菜与剁椒,都是正宗本地做法。


 ●  ●  ● 


然而,从高二起,唐婆婆的店子,张文仨就去得很少了。只因那里的口味越来越差,不单是面,连卤锅也做得任性了。

客人们发现,唐婆婆做事开始没有章法,许是老年健忘,端上来的面条时常像打翻了盐缸,咸得发苦。到了最后,连带着一锅老卤也被糟蹋了。

越来越多的时间里,唐婆婆喜欢坐在店面的偏僻里发呆,在天光照不到的角落,她把自己沉浸在阴暗中,目光无神,或者定定地忘着一处地方,像放空,又像在冥想。时常,连进店的客人都喊不应她。

知她没有亲人,街道上想安排她进敬老院,可无论清醒或迷糊,唐婆婆都不愿离开店子。清醒时还晓得与人争辩,迷糊时便会抓狂,但凡有人要她搬,便去厨下拿火钳赶人。如此再三,无人肯劝,干部们终不放心,时常探视,四邻的婆姨们也每日排班,时不时去陪她说说话,终不教店里空了人。

而日复一日的陪伴里,唐婆婆的秘密逐渐被揭开,随着婆姨们的口口相传,在小街上流转。

“唐婆婆果然是大小姐出身呢,她家柜里,旗袍有许多件。”有人说。

“还有老花纹的大瓷碗,印着家徽,只怕是定制的啊。”又有人说。

“里屋还有从前的梳妆台,梳子成套,白里透着嫩黄,梳起头来真爽利。”有人啧啧地说。

“懂什么,那是象牙的。”

“但是听老班子说,那家富户原本姓周。”

“不兴改名吗?从前女人出嫁随夫家姓,也是可能的啊。”

张文家单位楼的院门口,门卫老李开了一家南杂店,那里便成了消息集散地,人们都爱在那里叨叨,有一段时间,说的都是唐婆婆。说来说去,唐婆婆的身世呼之欲出,然而终究还是差了一点点,人们不敢肯定,唐婆婆就是富户家的小女儿,或者,来头会更大呢?

但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张文只确认了一条消息,就是唐婆婆确实会做荤菜,那是秋末的某一天,一位邻家婆婆带着自己的孙儿来到店里,买了一个棒棒糖,坐了半点钟,婆婆才细碎地说起,“今天早上唐婆婆去了菜市场,买了一个生猪耳,烧了毛,洗净,放进卤锅卤了,”婆婆眯着眼睛,像仍在看着那一幕,说等到了晚上,唐婆婆才把猪耳捞出来,细细地切了,放上葱末,浇上香油,用盘盛着,端进了里屋,枕头下摸出一副相框,拿到梳妆台前摆好,猪耳就供在相前头,相框里是个男人,年青帅气,理着西式头,唐婆婆细细碎碎地跟他说着话,又哭又笑的。

“说了些什么?”旁人问。

“讲的都是外地话,我听不懂。”邻家婆婆啧着嘴。


7


二十多年前,小城的发展像坐火箭,旧街老巷逐步拆除。城中心新落成了步行街,大理石铺就的街道、仰头掉帽子的高楼,簇新的商铺,给小城的人们带来了时尚与现代化的冲击。四乡的人往城里涌,城里人往步行街涌。

逢节假日,步行街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而浏阳河边,作为城市现代化景观与通衢的滨河路开始兴建,钢皮、大树的家拆除了,搬入了城东兴建的新村。几年工夫,拆迁的进程一路向东,越过济川河上的洗药桥,直扑城东这片老街。不久,临河的民居列入了拆迁的进程。

不曾想到的是,一路顺风顺水的拆迁进程,在老街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临河的居民体现出的反抗精神令当时的工作组举步维艰,协议签订极其艰难。各自生活、看似松散的居民们忽然团结起来,几似铁板一块。

随后的一场洪水,彻底阻断了拆迁,那一年夏天,连天暴雨后,洪水突如其来,城东一片泽国。张文家的单位楼淹到了二楼,不能出门,张文站在自家三楼看水,对面的木楼、砖房沉寂地立在浑黄的水中,冲锋舟在街巷中呼啸而过。老樟树在不远处矗立,枉然静默。

大水在两天后散去,救灾取代了拆迁,城东的居民欣喜于事态的变迁,以为还有转圜。到了年关,大家一起过了一个热闹年,贺年的鞭炮声超过以往,除夕夜里,自发燃放的礼花,频频升到老樟树树梢更高处,姹紫嫣红,煞是好看。

然而,洪水仅仅换来了一年的缓冲,城东的低洼地势坚定了政府的决心,翌年夏天,拆迁人员再次出现在老街,言辞恳切,苦口婆心:这里不宜居,地低平,水来即淹,堤防抬高,再修路,城市规划好,大家就都能安居乐业了。

拆迁人员的劝慰收效甚微,几个月后,强拆搬上了议事日程。

到得那一日,各职能部门抽调的拆迁队伍集合于济川河边,而城东的居民也是有备而来,各类人等黑压压一片,前排都是老弱妇孺,两方对垒的旁边,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没挤进来的人,甚至爬上了孙隐山(济川河边的小山坡)。张文就在人群里。

他打眼就看见唐婆婆,她在抗拆队伍的前排,坐在一张竹躺椅上,两根竹竿兜底,两个汉子抬着。唐婆婆仍穿着那件老旧的棉布衣裳,坐在高处,坐得扭捏,惊惶的眼神,左顾右盼。她像是被人按进座椅的,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场面诡异,拆迁人员里领导模样的人,戴着安全帽,举着电音喇叭宣讲政策。

张文看唐婆婆别扭,有些担心,忍不住大声喊她。唐婆婆听见了,目光向声音方向扫来,在人群里逡巡,张文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自己,可她开始捣乱,身体乱扭,使劲地拍着前面抬椅子的汉子的头,汉子吃疼,蹲下了身子,唐婆婆顺势跳下椅子,跨过横杠,往后走,挤进了人群。

电音喇叭消停了。对面的人群并没有散去。

场面一时静默。

半晌,电音喇叭一声令下,拆迁队伍整齐有序地向前冲去。抗拆的人群作鸟兽散。


8


小城在变化中不断翻新,旧街、旧物、乃至旧人,像一幕幕戏与戏中人物,开场、散去。在岁月的画卷里,风物人情都是远景与布局,标记过往,铺展将来。

时间进入了新千年,张文走出小城,求学、就业,融入社会。从一个少年胖子,变成一个青年胖子。

最初的懵懂已经散去,张文学着入世,学会喝酒,学会抽烟,学会说荤段子,学会狗腿,学会装大尾巴狼,学会隐忍,学会妥协,学会圆滑。学会忘却初心,做成一个少年时讨厌的人。

许多年里,他出入了各种饭局,交了各样的朋友,他喜欢讲故事,有时候是爱情,有时候是美食,“有个女孩为了我要出家啊,那个女孩就漂亮啦。”他曾不止一次大言不惭地说起这段往事,倒忘了那是女孩为了拒绝他放的狠话;他说起自己练武的经历,倒忘了自己不曾经历一场实战、而且早已放了肉(不再练)的事实;他总喜欢说起那碗给他深刻印象的蛋炒饭,倒忘了这些年他已经吃过了无数碗蛋炒饭,饭馆点的、外卖叫的、自己做的,全没有了当初的惊艳,都像他自己的人生一般平庸。


 ●  ●  ● 

2017年初,张文第一次去了扬州,他在那里住了十天,走街串巷看景。据说扬州话是明代的官话,张文也想听听。可扬州话着实难懂,像麦芽糖,雅正的暗色,粘着牙齿丝丝地往外冒,话音却似曾相识。直到有一天,他独自走在念四河边,看到一个老年妇人逗弄自己的孙儿,那一口软柔的腔调,忽然让他忆起唐婆婆话里淡淡的口音。

又一日,朋友斌哥请他吃饭,带他去了离瘦西湖不远的狮子楼。

同行五人,他们点了一应招牌菜,其中就有一道扬州炒饭。

饭端上来时,张文的眼睛就亮了,那碟炒饭与张文从前吃过的扬州炒饭不同,就是一碗极简的蛋炒蛋,炒得十分精致,细条状的米粒颗颗分离,是珍珠般的色泽,鸡蛋炒成细碎的丝状,嵌着青绿的葱花,除了蛋丝更碎、没有辣椒末,和许多年前唐婆婆炒的别无二致。

张文盛上一碗,舀上一勺吃下,细细咀嚼,香、甜、咸、鲜、脆,记忆中的味觉布满了味蕾,涌起来,沉下去,阵阵冲击,丝丝萦绕。

一瞬间,张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多年前秋末的中午,进不了家门的他惶然地踅进那家小店,唐婆婆给他做了一碗香喷喷的蛋炒饭。

遍寻不见的味道,原来在这里。


9


2018年,过了腊八,张文回了小城,他早已打了电话,叫大树与钢皮吃饭,三人去了城东。

临河的屋早已经拆了,抬高的河堤旁一片空地,河堤上绿树成荫,装着水泥护栏。宽敞的滨河路一路向东,在观礼台旁向左拐弯,大道向北。

马路对面的房屋没拆,二十年了,仍是从前样貌,包括张文早已搬出的父亲的单位楼,楼外斑驳,他家从前的房间窗户敞着,阳台的门也敞着,像是久无人居,疏于照料。

滨河路沿线,对河的街面,一线的农家菜馆。随便选了一家坐定,点了五个菜,三人默契地没有喝酒,就着好菜撑了个肚儿圆。

饭后,张文提议去河边散步消食,他们横过马路去。天光已经暗了下来,三人在河边慢慢地走着,身旁堤下,浏河水静静的流淌,沿河一线的景观树,树影婆娑。

或许当下的琐碎无从说起,他们自然地聊起了往事,聊起这一片曾经的民居,小街小巷,聊起童年的简单快乐,聊起素面、卤豆腐,最后,他们聊起了唐婆婆。大树说,他从手机新闻上看过,唐婆婆晚年得的病学名叫阿兹海默症,说老年痴呆其实是对病人的不尊重,那是一种神经系统退化疾病,最终会失忆、失语,甚至失用(动作次序混乱),失认。钢皮一直住在城东,他告诉张文,这一片拆迁后,他再没有见过唐婆婆。

接着往前走,张文远远看到了那棵老樟树,立在一线景观树中间,粗壮的枝干,高高的树梢,虬劲的枝杈伸展着,如暗夜中的巨人般冷峻。想来不久之后的春节,又有无数礼花将飞升到它的头顶绽放。

走到近前,树下的神龛早已不见,树上钉着铁牌,悠长的树龄让它有了户口,受到政府保护。张文伸出手去,抚上坚硬、皴裂的树皮,心下怅然,他倏忽想起了多年前的那场跪拜,忆起少年时的那个下午,母亲的絮语,以及香烟萦绕间,地上使人沉醉的光影。

一直以来,他始终相信是老樟树的庇佑让他摆脱了失眠的困扰。如今他也相信,老樟树依然在以它的慈悲,看顾着这方水土与这方人,哪怕逝去的光阴早已经使它明白,世事更迭,不过是涤旧生新,而人间喜悲,无非聚散。

(张文即作者,化名。)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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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17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若:爱人做的鸡腿,最好吃 | 人间有味 

 2018-03-16 李若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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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搞不懂,这么快结婚要干嘛。可他家里就一个劲儿地催,好像我有多好,再不把我娶进门,就被别人抢了似的。

               


这么多年,我做菜都是碰运气,时好时不好,就像《天龙八部》里段誉的“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的。

前几年一次同事聚餐,我想做辣子鸡,菜谱上说:“子鸡一只、辣椒十六只。”因为当天人多,要两只鸡,我就照着菜谱,真准备了三十二只红辣椒,结果做出来的鸡根本不能入口,尝一口就辣一身汗。同事问我怎么这么辣?我回答,我可是严格按照菜谱上说的做的,同事气得直戳我脑门:“真是个书呆子,不会变通啊!”结果那天那盆辣子鸡几乎没几个人碰。

我还做过一次水煮鱼,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问题了,做出来之后,全是腥味,根本吃不了,最后只好将一盆鱼全倒掉。

气得我妈这么多年总说我:“连饭都不会做,以后早上起早点,站在屋顶上,刮西风脸朝西,刮北风脸朝北。”

我问为啥?我妈说:“喝西北风啊。”

我心说我那么笨吗,我就不会找个会做饭的对象嘛。

 

1


后来有人给我介绍对象,那人是我中学同学,聊天中,我自然没有忘记问他会不会做饭。他说,不会。我再问,那你吃饭咋办呢?他答,有爸妈呢。

“要是他们都不在家怎么办?”“那就吃生的。”

当然,我和这个同学并没有走在一起,因为各种原因,当然不只是做饭。

2017年3月的一天,微信上忽然有人申请加我好友,备注写的是“我是永泽”。我认识他,我们是一个村儿的,我和他的姐姐是同学,也是一起长大的闺蜜,他比我小好几岁,很多年没有交集。

我挺纳闷,但还是点击通过了。他和我聊天:“呵呵,你知道我是谁吗?”我说:“知道啊,你不就是前门口儿的表弟吗?”我们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我才知道他这几年在部队当过雷达兵,还在炊事班呆过。

我问他:“你在炊事班,那很会做饭吧?”他说:“那时我在炊事班负责买菜”,我“哦”了一声。他接着说:“不过后来部队派我去长春学了厨师,考了一个中级厨师证。”

我心想,厨师好啊。

 

●   ●   

我们偶尔会聊聊天。一次,他突然说,知道我为什么加你微信吗?我说不知道。他发过来三条消息,连成一块儿是:我要/和你/相亲。

我愣了半天,不知该如何回复。

没过多久就是我生日,他说他战友在北京,他要到北京来,到时候想来看我。我想着,他来看看同乡顺便来找我,也没什么,就说“欢迎欢迎”。

其实那时候,我早忘了最后一次看到他是什么时候了。大概是他十六七岁吧,还是一个挺拔的少年。这些年,关于他的消息都是他姐姐零星告诉我的,比如小时候看电视,女主角一吐他就说人家肯定是怀孕了,比如从来不吃气味浓郁的菜,比如芹菜、香菜。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

天地良心我可没打他的主意,我不想找个弟弟,只想找一个比我大的,如父如兄一般、像大树一样能让我依靠的。找个比我小的,还没我成熟呢,怎么吸引我?

 

2


我过生日的前一天,他和战友李解开车来我上班的地方,还带来了一大束代表“那啥”的玫瑰花。

很久之后我问他,你都多少年没见到我了,要是我长得虎背熊腰,你是不是扔下玫瑰花、扭头就跑?他只“嘿嘿”地笑。

等到了晚饭的时候,我想毕竟他们远道而来,我应该尽地主之谊请他们吃饭。三个人点了三个菜:我先点的炖鹅块,李解说鹅块要是做的不好会很腥,于是我又改成炖鸡块,李解点了一个小炒肉,他点的茄子烧豆角,还有两瓶啤酒。李解要开车不能喝酒,我也不会喝酒,只能接一杯,用这一杯慢慢陪他喝。

上菜的时候,小炒肉端上来一看,才想起来忘了说不要放芹菜。

他话比较少,李解担心冷场,一个劲地找话题。我觉得很尴尬也很少动筷,多半时间两手在餐桌下面,一会儿左手捏右手,一会儿右手捏左手。这个一紧张就捏手的毛病,是后来我才发现的,发现的时候两只手已经被我捏得生疼了。

李解倒是很会替他说话:“我和永泽认识很久了,是个实在人。”

我说,“是啊,我知道的,我们一个村的,我看着他长大的。”

他一听赶紧辩解:“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然后又故意把他岁数多说两岁,以缩短我们之间岁数的差距。我心说,少来了,我才不吃这套。

 

●   ●   

吃完饭,李解开车走了。他问我单位有地住吗?我说单位有客房。

我先带他回我住的女生宿舍。女生宿舍是连着的两间房,靠门的地方是一张梳妆台,紧挨着和梳妆台成直角的是一张三人沙发,再沿着墙依次摆着铁架床,我的床铺正对着沙发。

他进来坐在沙发上,我坐在我的床铺上,房间里还有舍友艳茹,正半躺在床上玩手机。我们就隔着一丈多的距离说话,其实都是他说我听。

“……我当兵在吉林,刚去没多久赶上拉练,可能看起来我挺小的吧,团里照顾我安排我坐车,其他人在地上走。东北雪后零下二十多度,我裹着军大衣戴着大毛帽还是冻得直发抖,冷到骨髓里,眉毛上都结冰花了。后来实在受不了,我要求也下去走,再在车上呆着非冻死不可。”

“其实走一走也就不冷了,有的同志投机取巧,把背囊里的被子、褥子什么的都扔车里,这些被子、褥子、棉袄、棉裤、大头鞋、脸盆、水壶还有笔记本和笔,合计六十斤。我全都背着。一营在前面开路,我扛着大旗走在前面,第一天脚上就磨了几个泡,第二天踩着泡继续,到第三天拉练结束时脚也不疼了,泡都磨成茧了……”

“部队拉练有打前站的,他们提前找住宿的地,第一晚我们住在百姓家,有首歌唱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差不多吧,当地百姓可好了,知道我们去住,把炕烧得热烘烘的,晚上睡觉时把袜子洗了放在炕头,早上起来一看,袜子烤糊了,褥子也糊了。其实他们自己平时是舍不得烧那么热的。要是赶上荒无人烟的地,我们就住帐篷,或是搭建简易居所……”

我只是静静地听着,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在寒冷的冬天,四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一个新兵蛋子,坐在敞篷军车上,脸蛋冻得通红,眉毛上挂着冰花,瑟瑟发抖的样子……

我正胡思乱想,艳茹打断了我的思绪,“你坐那么远干吗?你去沙发那儿在他身边坐啊,这样交流也方便一点。”我白她一眼:“说话又不是听不见。”

第二天我生日,特地请假一天出去玩。舍友们都让我带他逛逛北京的旅游景点,天安门、鸟巢、故宫博物馆和国家博物馆什么的。

早上我们出门时,同事小付特地来叮嘱我:“别玩时间太长了,早点回来准备晚上的生日宴。”我们单位有传统,不管谁过生日,只要不在饭店过,都是参加的人每人带一个菜,可以是自己做的也可以是买的。

路过街上的蛋糕店,他非要进去订蛋糕。这也是我有生以来过生日第一次有蛋糕。

 

3


阳春三月,春光明媚,道路两边树影斑驳。我们坐车先到天安门,天安门人来人往,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有的是一个家庭自发来的,有的老头老太太是跟团来的,不时可以见到打着小旗的导游带队。

在天安门逛了一圈,我们准备去看看国家博物馆。一开始,我们还会在每一幅展品前都驻足细看,看了三个多小时还没有参观到一半,我已经走得腰酸背痛了,后面只能加快速度,走马观花了。他还在慢慢地看展品看文字介绍,没多久我就远远地把他抛到后面,在出口处的长椅子上坐着等他。

出来已经两三点了,在快餐店吃了点饭,我就说要打道回府。他用手机搜附近的公园,指给我看说挺近的,要不要去。我记挂着临走时同事的嘱咐,就推说走不动,不去了。

回去路过菜市场,我才说,同事们想尝尝你的手艺,他一听紧张得“啊”了一声,接着便说好吧,那去菜市场买菜。在菜市场他挑了蘑菇、茄子、土豆,还买了几根葱。我买了鸡腿和五花肉,又买了各种调料和一大棵生菜,打算做烤鸡腿和烤肉。之前参加同事生日的时候我都是烤这两样,其实,就算想做其他的,我也不会。

一回来我们就在食堂忙开了:他忙着给土豆、茄子削皮,把蘑菇撕成条。我则忙着做准备工作:洗肉、洗鸡腿;把姜切片、胡萝卜切条、大葱切段,蒜拍碎再切成粒。把鸡腿肉厚的地方斜拉几刀,这样方便调料入味。把鸡腿放入盆内,倒点酱油、料酒,撒上胡椒粉和盐,最后再把姜片、胡萝卜条和蒜粒放进去,把鸡腿和调料搅拌,担心有的鸡腿没有腌到,我把鸡腿一个个地都翻转个面检查一遍,看到每个鸡腿上都均匀地沾到调料,再把盆端到冰箱里冷藏起来。

肉也切成薄片,同腌鸡腿的调料一样,只是多加了一勺辣椒粉,也放进冰箱冷藏一会儿。

生菜叶子一片一片掰开,洗净装盘,这是待会儿包烤肉吃的。

厨房这时候一片忙碌景象:他正在炒土豆丝,蘑菇条和茄块挂上了糊,看来待会儿是要炸;小全在另一个煤气灶上炖猪蹄;冬冬正在切肉块,旁边碗里一大碗打好的鸡蛋,我问:“你这是两个菜还是一个菜?”冬冬告诉我,这就是一个菜,叫“一碗香”,“我在网上学的。”

说话间,土豆丝已经炒好了,不知道他是为了显摆他的刀功还是怎么的,土豆丝切的跟牙签一样细,焯水之后一炒就断,不好意思地说:“酸辣土豆丝做失败了。”我安慰说:“没事儿,还有其他菜呢。”

这时有同事陆陆续续带来凉菜、烤鸭、烧鸡,都放在餐厅桌子上。我看时间也快六点了,估计肉片该腌好了,便把姜片、胡萝卜条和大葱挑出来,把电饼铛插上电,刷上油,把肉片一片片排均匀。随着温度升高,瘦肉在慢慢变色,肥肉“呲呲”地直冒油,烤一会儿再把肉片翻一面,直到肉片边缘微微卷起。快出锅时再撒上孜然粉,真叫人直流口水。刚端上桌,同事纷纷被香味吸引过来,这个尝一块那个尝一块,我赶忙拦着不让吃:“等等,待会儿开饭了用生菜包着吃。”

蘑菇和茄子也炸好了,孩子们直说,炸蘑菇比肉还好吃。

 

4


到了开饭时间,满满一桌菜,还有不知道谁带来的酱肘子和大虾。我和冬冬又去超市买酒和饮料。我不喝酒,也不知道喝什么酒好,冬冬建议拿那种易拉罐的啤酒,我也不看度数,随便拿了两件。又回宿舍取出了一瓶珍藏的红酒。

小孩子们喝点饮料吃点蛋糕就走了,有的同事吃过饭了吃两口菜喝点啤酒也走了。大家和我碰杯,祝生日快乐,有的同事甚至开玩笑祝我: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福寿双全!

吃到后来,剩我们七八个人坐在一起,艳茹和晨晨不喝酒,只在一边作陪。小付喜欢当兵的,问了很多部队的事,永泽都老老实实地回答。回答完就轮流和他碰杯,一圈下来又来一圈,他已经喝了不少酒了,啤的、红的都喝。幸亏我这酒是随便拿的,正好拿了度数最低的那种,要不他早就醉了。

又过了一会,我悄悄问他:“你还能喝吗?”他指着面前的一杯啤酒说,不就这么多嘛,没事儿。小全又和他干杯,他刚把这一杯喝了,小付像变戏法似的又拿一瓶啤酒放他面前。我赶忙拿起酒还给小付:“这是你的,干吗让他喝?”小全又把那瓶啤酒放回他面前,对我嚷嚷:“你不说他是你同学的弟弟吗?那你干嘛那么护着他?”

我据理力争:“他就是我同学的弟弟啊,他到我这儿来,人生地不熟,就认识我一个人,你们要是把他灌醉了,我怎么跟他爸妈和姐姐交代?再说了,要是你去我老家做客,我兄弟姐妹灌你喝酒,我也会护着你啊。”

“得了得了,你这么护着一个人,他跟你的关系肯定不一般。”“就是就是,也不知道是该叫你姐夫还是该叫大哥,来!咱俩干一杯!”……

大家闹着笑着,我拦也拦不住了。 

 

5


我生日之后,他就回老家了。我们只是断断续续地聊天。

总有同事问我:那个大哥呢?或者,你男朋友呢?我说,“什么男朋友,我再说一遍,他是我闺蜜的弟弟,他比我小的。”同事打趣我:“看你的死样子,人家不嫌弃你大,你还嫌弃人家小?”我还是感觉怪怪的,“可是,他比我小好几岁……”

艳茹也说,“我看这个挺靠谱的,别等了,确定下来就这个吧。”我不服气:“他给你们吃了什么迷魂药了?他一来你们都为他说话,巴不得我早点嫁出去是吧?”她们哈哈大笑:“你是我们宿舍的大姐大,你在前面带头先嫁了,我们好步你后尘。”

没多久,他竟在微信上告诉我,他已经去我家正式提亲了。

7月份,我请假回了一趟家,那时他正在装修新房。知道我回来了,他专程来接我,一来去他家看看,二来也尝尝他的手艺。

那天他准备了地衣、竹笋。我很奇怪,“现在这天时你在哪儿弄的这些?”

“知道你在外面吃不到地道的家乡菜,特地为你留的呀。”他做了一个竹笋炒肉,又做了地衣炒鸡蛋。我说够吃了,他说还有一个菜,你最爱吃的,说着像变戏法似的从冰箱里拿出一盒腌制好的鸡腿。我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鸡腿?”只见他诡秘地一笑:“都知道啊!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张大嘴表示不信,他指指手机:“看你的朋友圈知道的。”

我这才想起之前发的一篇文章里说,为了激励自己写东西,我总是用鸡腿犒赏。

他把锅坐火上,又倒入油,接着打一个鸡蛋又放两勺生粉到鸡腿上,用筷子搅拌一番,下油锅炸之前,再放进面包糠里滚一下,取出来下油锅,炸到焦黄时捞起来。

他夹一个鸡腿给我,让我尝尝好不好吃,一口下去,真是外焦里嫩满口香,我连说:“好吃、好吃。”他说以后我教你做,我一听立即反驳:“你怎么不说你以后经常做给我吃呢?”

 

6


其实我实在搞不懂,这么快结婚要干嘛。可他家里就一个劲儿地催,好像我有多好,再不把我娶进门,就被别人抢了似的。

婚后,他教我做的第一道菜就是麻婆豆腐。他一边演练一边讲解给我听:“先把豆腐从腰部横着切一刀,再在面上切着‘井’字,就成了豆腐丁;锅里放上水,里面放上盐和豆腐,坐火上烧开,沥干水备用。切蒜苗和肉末,用刀剁碎,舀两勺郫县豆瓣酱……”

“锅放火上,烧热,倒入油,放肉末炒,要是用牛肉就更好了,咱没有牛肉就用猪肉代替。肉末炒好再放郫县豆瓣酱一起炒,爱吃辣的就放一勺辣椒面,炒出香味再烹入料酒,有肉汤倒肉汤进去,没有肉汤放水也可以,水烧开放酱油和豆腐,煮开放少许盐调味……你记得啊,因为之前豆腐是用盐水煮过,而且豆瓣酱也是咸的,盐再放多了就咸了。”

“煮几分钟之后再用淀粉勾芡淋进去,这时要用锅铲搅动,以免豆腐沾锅底糊锅。出锅时趁热撒上蒜苗,看看!色香味俱全了吧。记住做法,下次你做。”

可轮到我做“麻婆豆腐”的时候,一切准备就绪,肉末倒进锅里炒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锅铲,急匆匆地跑到客厅问他:“看到锅铲没有?”他说:“锅铲不在厨房找在客厅能找到?”说着走进厨房,在一排勺子、刀具中拿出了锅铲,一边递给我一边说:“看你做个菜紧张的,勺子锅铲都分不清了。”我举着锅铲赶他,“你快走,别在这儿看着,你在旁边看着我做,我会更紧张更做不好的。”

等好不容易炒好了豆瓣酱,我又忘了是先放水还是先放豆腐,做个菜简直如临大敌。等我把做好的“麻婆豆腐”端上桌,“嗯嗯,不错不错。”他连声称赞。

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表扬我炒的菜。

 

7


现如今,我们的日常是:他做饭,我刷碗。分工合作,倒也很愉快。

作家李娟说:“哪怕是五六十岁的妇人,撒起娇来,也跟小姑娘一样动人。她会像念诗一样哀叹自己的青春,满脸难过,眼睛却狡猾地笑。”是的,我也不例外。比如有时候我会撒娇地问他:“老公,你发现我的优点没有?”

“发现了,很多。”

“缺点呢?”

“没有。”

“真的?哈哈哈,这是你说的,你说没有缺点,那我就不用改了。”

我也总以为他是在人生低谷时遇见我,没有其他更好人选才和我结婚的。

一天晚饭,他陪我叔叔喝了酒,睡觉之前,我问他,你喝醉了吗?他说没有。我说,要是想听你酒后吐真言还听不到呢。他说,你想听什么就问吧,我又不会撒谎。我问,和我结婚你后悔吗?他说不后悔,我再问为什么?却迟迟等不到我想要的回答,他只说睡吧,我喝多了。

当我快睡着时,朦朦胧胧中听到他连说:傻瓜,傻瓜。

 

后记

当写这篇文章时,我对爱人说,我写你啊?他说写呗。

写完以后给他看了,他一边看一边用拳头捶腿,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腿疼。他还说,很多细节他都记不起来了,我还记得。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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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6 06: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8-4-7 11:56 PM 编辑

路过了青春,我们只剩下这些吃的 | 人间有味 

 2018-03-30 尔东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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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们一起卖的腌萝卜吗?”

“还记得辣辣的土豆泥的味道吗?”

“还有火锅,油碟里总是倒满了醋,鸭肠烫一烫味道是最好了。”

春末的南方城市李志 - 梵高先生


在向40岁蒙眼狂奔的路上,中年危机的情绪总是不断涌现,证据到处都是:越发虚胖的身形再也难以回到当初那般清瘦;刚出地铁,就被风弄乱了精心伪饰的谢顶流苏;厚重的舌苔如此麻木,以至于连毛血旺这样的菜都不够刺激;最重要的是,还有逃不掉的下半场——等待你的,是妻子的唠叨、儿子的挑战和自己的老无所依。

更可怕的是,当这种情绪泛滥时,身边已找不到人能一起去路边摊喝一场夜啤酒或撸串到天亮。

“想换工作,轻松快乐点的。”小邓跟我说。

“快乐的难找。”我回他。

“你现在这个工作快乐么?我都长白头发了。”

“混口饭吃。”

我拉了文君、小邓建了三个人的群聊,文君在群里说,不如大家这个周末到趟小邓在的杭州,一起聚一下。

 

1


小邓,江西人,瘦瘦小小的,喜欢足球和数学,是我的上铺。他是我在大学里看到的唯一一个拿着《高等代数》、《矩阵论》演算得津津有味的人,甚至跟我们说,要是以后工作了,闲的时候还能翻翻这些锻炼思维的书,真的挺好的。我们对此嗤之以鼻。

文君,北方人,不爱吃面食,偏喜欢吃南方的米饭和米线。他原来是隔壁寝室的,受不了那边昏天黑地打游戏的环境,才换了过来。他热衷社团社交,有天然的领导力,很快就成了我们小团伙的“老大”。

大学所在的这座城市,依山而建,路蜿蜒起伏,终年笼罩在迷雾之下,仿佛有点魔性。后来在书中看到这样描述:“这里没有自行车,是因为布满石阶;布满石阶,是因为这是一座依山傍水的江城。”

第一次踏上这座城市,坐在开往学校的公交车里,略显奇幻的画面感接连出现在车窗外。那时公交车上还有售票员,但只收纸币,彪悍的司机在盘山公路上玩起了漂移,车窗外是万丈深渊。我像车里其他的外地新生一样,不断发出“啊、啊”的惊呼声,直到大半年后,才对这些视若平常。

这个城市风靡火锅,小邓经常在半山腰的教堂举行的英语CLUB里竖着大拇指向老外说:“Hotpot!Hotpot!”对我们这些外地人而言,对当地的火锅从心生胆怯到欲罢不能,只有一根筷子的距离。

刚来学校,我们都很热衷老乡会这样的组织,然后在各个火锅店混吃混喝。到后来,又一个个缩回了自己寝室的小团体里,虽然穷学生囊中羞涩,但火锅成了我们仨心心念念的东西。

幸好,学校周围还有很多其他价廉味美的食物,让我们也能偶尔出来打打牙祭。

与校门口一路之隔,是一排两层的门市房,中间正对着校门的是拱形的通道,进去之后,豁然开朗,别有洞天:餐馆网吧层层环绕,路边的烤鱼、土豆泥、烤茄子的香味肆意飘散。

出来打牙祭,酸辣土豆丝这种便宜又实惠的菜是必须点的。一盘端上来,纤细的土豆丝“滋滋”地打着卷,红色的干辣椒和绿色的青椒点缀在油亮的金黄之间,香味飘散,胃口很快就被打开了。一筷子夹起塞到嘴里,土豆丝带着新鲜的韧性,伴随着浓郁的酸辣味,满足了我们的口腹之欲。

每次小邓吃完后,总要用筷子在盘子上画上个圈,表示对这盘菜的肯定,就像他解完一道题,喜欢在最后郑重地画一个又圆又浓的句号。

 

2


在没有爱情的日子里,小邓痴迷于拉普拉斯方程、高斯方程、拉格朗日定理的完美与漂亮,在寝室里,他经常突发赞叹,表达对这些数学“大牛”的敬仰之情;因为社会活动可以在每学期的奖学金考评上加分,文君在社团里“积极进取”,除此以外,周末他还要出去做家教赚点生活费;我则无所事事,沉溺于“魔兽”,或者撑着两根麻杆似的腿在篮球场上跑来跑去,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心中有愧,于是也决定跟着文君去做家教。

文君给了我一个地址,是一个天桥底下,因为边上有小学和中学,所以那里天然地形成了一个“家教市场”。跟我们一样年纪的大学生或是手里拿着、或是胸前挂着打印着“家教”的A4纸,一边看着书,一边等待雇主上来询问“你擅长什么学科”——英语是最吃香的,如果雇主对你的学校和学历满意,就接着谈价格。

我在一旁惴惴地看着,口袋里的A4纸迟迟未拿出来。那些学历高、学校好、能说会道的人很快找到了雇主,也有很多人无人问津,或者跟雇主稍微交流了几句就没了下文。

在回来的公交车上,我翻开已经皱巴巴的A4纸,看了几秒钟,揉成一团狠狠地扔向了窗外。一个下午时间,没能兜售出去自己,我的心情低落到极点。

回到学校,我一个人去市场上买了一大堆萝卜、一个大缸和一些辅材,根据记忆中的流程,晒干,用盐、糖、辣椒泡了——决定从此以后,靠吃萝卜以明志。

其他人并不能洞悉我的内心戏,只是很诧异,怎么突然在寝室做起了腌萝卜?

没想到,腌好了,味道居然不赖,萝卜条晶莹剔透,就着泡面吃,“嘎嘣嘎嘣”地咀嚼声不断激活着味蕾。很快,周围寝室的人便蜂拥而至,萝卜条的受欢迎程度远超我的想象,很快就兜售一空了——比我受欢迎多了。

“不如我们多做点儿去卖吧?”我突然冒出一句。

于是我们分工行动,我负责生产,小邓负责在小窗口售卖,文君负责统筹和宣传。吃腌萝卜当年成了我们北校区一度的集体习惯:同学们去食堂打一份饭菜,然后顺路在离食堂最近的宿舍楼一楼的窗口买1块钱的腌萝卜。当然,只买了腌萝卜的人也很有可能会再爬个二十多个台阶,去饭堂打一份白饭,因为那东西实在太开胃了——多年后,我们的腌萝卜还成了学校小小的传奇,被发帖在本校的论坛上。

晚上数钱的时候,文君拍了我的脑袋说:“你们南方人确实有做生意的头脑。”小邓多少有点不屑,但我们一致认为,可以凑够钱出去搓一顿,就已经很值得满心期待了。

直到有一天——

“你是卖萝卜的那个寝室的吧?”带着点本地口音,我扭头看到一双黑而润湿的眼睛,眼球像围棋的黑子,眼白像杏仁,脸上带着浅浅的小酒窝。

在学生会的活动中,我碰到她,然后陷入了爱情——腌萝卜给我送来的。

后来,小邓也说:“和女人比起来,数学真的是太小儿科了。”

 

3


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觉得小邓带着诗人的高傲,和海子很像,每次想起那句“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时,我就想起大学时的小邓——当然他不写诗,但是他喜欢数学公式,也喜欢御姐。

小邓喜欢了上我们专业一个大四的女生,王佳佳,我们都叫她姐姐。姐姐确实很漂亮,有着同龄人没有的成熟,对每个人都带着笑脸,让人很舒服,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是独立和倔强。

小邓是以网友的身份出现在姐姐的生活里的,接着终于要来了手机号,开始发短信。小邓总能捕捉到常人察觉不到的、夹杂在文字里的那种“晦涩而充满想象”的信息,这些只有他能意会的信息让他看起来幸福极了。

“小邓,不要总停留在聊天阶段,能不能把‘姐姐’带出来吃个饭呀?”文君催小邓积极行动起来。

小邓则总是回答:“这个你不懂,女人心就是要慢慢熬,急不得。”

直到姐姐临近毕业,小邓这才终于迫不及待地、想在爱情这件事情上画个圈。他背着我俩,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咖啡店里向姐姐表白,姐姐没有答应,只是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小邓微笑着说:“我们俩不合适。”

我们都说,一直以为自己能看透数学精妙奥义的小邓,这次并没有看透姐姐眼睛里的东西。那个圈没能如期画上,让小邓如鲠在喉。当然,这种挫折感在每一段新鲜的爱恋里都有,我和文君觉得这是非常合理的事情,毕竟姐姐已经大四了——大四,是要考虑前程的,而我们都还一无所有。

没想到,姐姐竟然考了本校的研究生,继续活在小邓的世界里。

新学期开始,小邓选修了我们都避之不及的《偏微分方程》,我们知道是因为姐姐曾经修过这门课。可小邓已经遗忘了那个世界,他只是呆呆地看着姐姐的背影,虚构出很多“脉络清晰”的事情出来。那段时间,小邓不断地跟我们俩说,他相信姐姐是喜欢自己的,只是现在他自己还不够出色,女生都是言不由衷的。

我们只能无言。


●   ●   

腌萝卜的营生早就停了,但嘴里觉得淡的同学还会习惯性地往一楼某寝室的窗口望一望,像是巴普洛夫的那只狗,眼巴巴地等着、分泌几秒钟的唾液。

我每天晚上都要捧着英语词典,和女友泡在教室里自习,备考英语四级考试。自习室与寝室两点之间的路都是台阶,高低曲折,很耐走。自习完,两个人常慢悠悠地荡回来,灯光很羞涩,每一级台阶、每一棵树似乎都很嫉妒。

文君也交了一个女友,个子挺高,鼻子很挺,留着微微染黄的长发。

时间粘稠而悠长,那是我们三个人成年后最瘦的时候。

 

4


春天,樱花开满了整个崎岖错落的校园,外面的游客络绎不绝,而我和女友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生活像是上了发条,很有规律。我们平时总是一起上课、一起吃饭,周末她会回家,临近考试的时候,我们一起泡自习室。其他大部分的时间,我们都在相互发短信,像上瘾一样,等手机存满了再删掉一些。

那时候,为了赚点钱,也为了打发时间,我在学校申请了勤工俭学的岗位——电路实验室的助教,帮助老师准备实验器材,辅导实验,然后改改作业。老师秃顶而臃肿,眼睛经常色迷迷地扫着水灵的女生,让人厌恶。

一次我勤工俭学结束之后,和女朋友一起去一家面店,照例是“老板,两碗小面”。

面店开在寝室楼下,抄熟的面条直接捞进已经准备好的汤碗里就可以开吃,里面放好了豆子、腌菜、肉末,自己加葱花、香菜和其他调料,十分简单,女朋友很喜欢。

我俩坐下后,就像往常一样聊我勤工俭学的工作。

女朋友忽然问我:“你那老师那么色,你就没被影响?”

我义正言辞地说:“有次,那个猥琐的家伙就问我:‘这个班某某某、某某某长得挺好看的,你有意向没?’,我就回他说:‘我有女朋友了。’”

“有女朋友了,也没关系嘛。”她调皮地笑了,露出不经意间最好看的样子。

面来了,她问我:“这面好吃嘛?”

“好吃。”

“那毕业以后就别回去了,一辈子都可以吃这个面。”

“好呀。”我想都没想就回答了。

我总是忘不了这餐平淡无奇的小面。那段日子,我就这么自顾自地活在爱情里。


●   ●   

我照例晚上10点左右回到寝室,小邓和文君已经先回来了,我提着外面带的烧烤,想叫他们边吃边看《越狱》的最新一集。可小邓非要出去吃,嚷嚷着“我请客”。

一路上,我发现小邓神情都是郁郁的,悄悄问文君怎么回事,文君凑过来说:“姐姐拿着和小邓的聊天记录去学校教务处,说小邓骚扰她,已经影响到她的生活了。今天教务处的人找了小邓,也找了他爸妈。”

我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尽管我们仨是很好的哥们,但关于爱情的私密和细节还是保留了相对的独立——当然,我也为自己对小邓近似魔怔的现状毫不知情而感到羞愧。

“老板,10串腰子,20串羊肉,1份土豆泥,辣椒大大地加!‘雪花’要冰的!”文君的嗓门扯得很大。

小红椒、姜末、肉末、洋葱、豆豉、煮熟去皮的土豆,再混和其他辅料翻炒,金黄色立马就透出辣辣的香味来。三个人闻着香味,都没说话,各自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土豆糯又香,洋葱脆且甜,“大大的”辛辣刺激着味蕾,眼泪都快出来了。连着吃了好几口,越吃越辣,吸着气,冒着汗,啤酒咕咕地被灌进肚子里。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太辣,我竟看见小邓的眼角里的泪花。

酒不醉人人自醉,还没吃饱,小邓就倒下了。文君背着他,我在边上扶着,就听小邓囫囵地骂了一路,舌头大了,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大概的意思就是,他那么喜欢她,她拒绝他也就算了,还把这个事情搞到学校里去,闹得他家里都知道。

小邓乱抓着说要摸手机,让我们看他们之间的聊天记录,以证明姐姐是在玩弄他的感情,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而拒绝他,但最终还是没能把手机拿出来。

小邓从文君身上下来,在立着麦克斯韦雕塑的草坪上吐了。

那一次之后,谁都没再提起过这件事。这样又过了半年,一切归于淡忘。

 

5


我和文君都以为,小邓怎么也该给这件事画上句号了。不知是小邓在感情上的过于幼稚,还是姐姐真的耍了什么迷魂药,但显然,我们都低估了小邓的执着。

有一天,小邓忽然跟我们说,要出去几天回家散散心,我们并没有在意。两三天后,教务处和小邓爸爸的电话,接连打到宿舍,我们这才知道,小邓不知怎么知道姐姐回了老家,竟然偷偷地跟了去,直接找到了人家家里。

我和文君连夜坐上火车去接小邓,车还没到站,学校就来电话说,小邓已经回学校了。

等我们俩再回来,小邓却绝口不提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照例踢球、去参加教堂里的英语CLUB,我们只能跟着提心吊胆,尽力安慰着电话那头的小邓父母。

为了挽救小邓,文君提议去徒步旅行,小邓也答应了。

于是,我们以最直接的方式,开始沉浸式地在这个城市行走,从学校的小山,到周边的古镇,再到学校BBS上找到的各种古道攻略,一路风尘仆仆。当汗水和呼吸开始融入这场徒步,行走就越来越有趣了。沿途的风景、美食和自然的舒展,弥补了我们言语和感情的贫乏,这在很多年后都显得弥足珍贵。

一天徒步的晚上,我们走在半山腰,雨下得很密。三个人正蒙头赶着路,突然听见后面“轰隆隆”一阵倒塌的声音,手电的光柱照过去,身后50米刚走过的一段路,已经被巨石和泥土覆盖,我们哑然地看着,来不及唏嘘就转身逃离了现场。

这是我们出来徒步遇到的唯一一次危险,我不知道这段经历,有没有在某种程度上消减了小邓感情上的困惑。直到毕业以后,我和文君私下里提起小邓的这段虚无缥缈、又轰轰烈烈的感情,也还是很纳闷,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从执念里走出来的,还是他根本就没有“走出来”,只是把这段感情捂在了怀里,任凭它生根发芽。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再也没有提起过。


●   ●   

到了大三上学期,我的甜蜜也戛然而止。那个若即若离的、让人心情压抑的暑假终于快结束的时候,女友给我发了一个短信:“我们分手吧。”

回到学校,她还让一个朋友来做我的思想工作,说两家离得太远,很难委屈对方留在一个城市,况且她父母也不同意,这让她很为难。

我很想问她,那我们那些美好的时刻呢?那些腻得要死的情话呢?但这些,我一句都没说出口。就像那个找家教的下午,我知道自己一直都是生活的“逃兵”。

对于我而言,最不能面对的,是手机里的那么多甜言蜜语,像刺一样,却又不舍得按下“删除”键。我开始在学校后山独自行走,默默发呆,直到把自己弄得满脸眼泪,一段时间里,我甚至迷恋上这种感觉,类似孤独的臆想。

有一次,我和小邓出去办事,看见他的姐姐和一个男生在场地上溜旱冰,两个人一前一后,一路追逐着,欢声笑语一片。

我拍了拍小邓的肩膀,他没理我,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去。剩下的一段路,他就再没跟我说话,一脸愠色。

我在心里默默问自己,要是我碰到她了,我会上去打招呼吗?应该也不会吧。

 

6


上班以后,我偶尔会翻出在学校时的照片:杂乱的胡子毫无修养地生长着,喉结突出,人显得很瘦。那时候的我总是翻过来掉过去穿着那几件单调的、毫无品味的衣服,比较起来,那个年纪的男生和女生,看起来就像生活在两个平行的审美世界里——我甚至有点厌恶这片子里搞笑滑稽的我,想起自己曾和她一起牵手、亲吻,那该多么的不般配啊。

姐姐的男朋友是北京人,研究生毕业后,他们就去了北京。这总让我想起,曾在我们宿舍短暂待过一段时间的那个北京人,半个月的功夫,就把我们仨的口音都染上了京片子味儿。

文君推掉了学校学生会、社团里的所有职位,开始专注于论文和找工作。文君跟我说,家里有个弟弟今年要考大学,负担更大了,今年一定要拿到奖学金;我跟文君说,父亲想让我继续读研,我却觉得找个工作比继续在学校里混个研究生文凭更靠谱。

“你们什么打算?”我指的是文君和他女朋友。

文君摇摇头。

20几岁,平庸的我、现实的文君和高傲的小邓依旧“一无所有”,包括青春里浓墨重彩的爱情。

青春的这个阶段也就这样落幕了,接下来该面对现实了。


●   ●   

大三下学期,我们仨开始参加各种招聘会、投简历。

隔壁城市的大学显然对招聘单位更有吸引力,我们的母校常常会被尴尬地排除在他们的招聘行程之外。有次我们坐火车去参加另一所学校第二天早上10点的招聘会,到了地方的时候已是晚上7点多,三个人一起找了“宾馆”——那其实也不能称作为宾馆,只是老板拿了板子在房间里划了一格一格仅容纳一张小床的空间,20元一晚,很便宜。

深夜11点,本该有些隐晦的声音,毫无遮拦地透过板子钻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我贴着耳朵听了一下,感觉就在隔壁,荷尔蒙作祟,根本无法入睡,于是只能发短信给他俩:“出去吃东西吧,声音太响了,根本没法睡。”

三个人出来找了一家还在营业的面店,文君点了一碗素米线,2元,我和小邓跟着也要了素米线。这样一碗纯米线,和小面一样,窝在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

不一会儿,三碗热气腾腾的素米线就端了上来。洁白的米线微微高过了汤的水平线,上面撒着葱花和香菜。升腾的氤氲下面,绿色的菜叶、白色的米线和黄色的油朵互相恰如其分地配合着,在这寂寞的深夜里,大大超出了我们对“素米线”的期望。

一口下去,文君的腮帮子鼓鼓的:“嗯,好吃!”几颗花生米随即从碗底被捞了起来,对于这种意料之外的物质享受,文君难得地给予了两百分的赞叹。在他确认了花生并不是厨师粗心漏进去的、而就是这碗素米线的唯一配料后,更是不住为了这难得廉价而又如此美味的食物发出“啧啧”赞叹。

我和小邓的腮帮子也鼓鼓的:“嗯,好吃!”、“好吃!”

整个大学四年,文君没有问家里要过一分钱,他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不给家里增添负担。食物带来的真实饱腹感,能给予文君的幸福,或许远远大于我和小邓所能感受的。我现在都记不起文君他女朋友的名字,只记得那口白牙,衬着她的每个微笑都熠熠生辉——可惜她等不到文君出人头地成为“领导”的那一天。

就像网上流传的那句:“我在最没有能力的年纪,碰见了最想照顾一生的人”。

大学的最后一年,找工作、搞论文,吃一碗素米线成了我们仨的某种仪式,开学或者放假回家前,都会再去一家面馆,吃一碗素米线。

“来三碗素米线,多放点花生,花生多放点!老板。”

“好咧,三碗素米线,多放点花生,花生多放点。”

文君或小邓喊这句的时候,我总在一旁讪讪地笑着,开不了口——“花生”这样的表达过于直白露骨,却直抵我们的食欲之心,仿佛它才是这碗素米线的精髓。

那学期,文君如愿拿到奖学金,毕业论文也弄得差不多;而我开始准备考研,泡进了图书馆;小邓在努力向各家研发单位投简历,他的理想是进华为的上海通信算法实验室。

 

7


“有次,我被自己的梦惊醒,我梦到23岁的大学毕业生,实习才一年就做了我的领导。”我说。

“中年危机了。”文君说。

“是啊,我做研发快8年,头发都白了,原以为这是我想要的理想生活。可慢慢地,我也发现越来越不快乐。”小邓显得无比惆怅。

“还记得我们一起卖的腌萝卜吗?” 

“还记得辣辣的土豆泥的味道吗?”

“还有火锅,油碟里总是倒满了醋,鸭肠烫一烫味道是最好了。” 

“还记得‘米饭免费加’嘛?”三个人看完微信都会心一笑。

青春弄丢了,我们就只记得这些吃的。


●   ●   

毕业之前,我如愿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凑热闹跟着他们俩去一个东南城市应聘,因为面试在第二天,我们打算徒步到市区的宾馆。

从火车站出来,双向两车道的公路随山脉起伏。那天的天气太好了,崭新的太阳,照得公路起了一层让人晕眩的白光,海风吹过,竟有些睁不开眼睛。地图上看大概10公里的路程,我们走完时,已经饿得不行。

钻进路边的一个两层的小馆子,楼上是彩钢板搭的暖房,窗户打开后,视野能看到远处的大海。我们三个选了靠窗的地方坐下,桌子上贴着“请勿浪费粮食”、“光盘光荣”——“米饭免费加”!

“一个酸辣土豆丝,一个菌菇炒肉,一个番茄鸡蛋汤。”

我们那时在饥饿时的战斗力是令人怀念的。围着这张桌子,三个人无比吝啬地吃着菜,却对米饭表现出另一番态度。

“老板,加点饭!”小邓拿着空盆子,楼下找老板。

“老板……”第二次的时候,文君已经直接上手自己去盛饭了。

“老板——!”

“加饭,加1块。”女老板看起来是忍了很久的样子,委屈而愤怒。

“你们这里不是写着‘米饭免费加’嘛?”

“那你们看看,点了几个菜,已经吃了几盆饭了?”

我们仨举着饭碗,一下子就尴尬了,吃也不是,放下也不是。这种诡异的气氛持续了一两分钟,文君异常愤怒地把碗放下,抬手抹了一把油油的嘴:“结账!”。

三个人走出馆子没多久,就站在路旁憋不住大笑了起来,笑得眼泪花都出来了。


●   ●   

大学毕业前,我把我们仨的照片都刻录在了几张光盘里。几年后,因为保管不善,光盘已经读不出来了。我清晰地记得那些在城市郊区徒步的路线,但闭上眼,却怎么也回不到身临其境的感情之中。

写完这篇文章,我发给他俩看,问他们:“最怀念的是哪个味道?”

他俩异口同声地在群里回复:“火锅!”

后来,我们三个人就在杭州的海底捞点了个牛油锅底,火锅正热气腾腾,辣得我们眼睛都眯了起来。

回忆以前的事情,过去的图像会和梦境里的东西重叠起来,小邓总说校门口应该是学校的剧院,而我却记得那是一个酒吧,外面摆着几张绿色的台球桌;小邓觉得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一段脉络清晰的爱情,而我和文君却欲言又止,大聊特聊着这涨上天的房价。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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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8 09: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你的成都,我改变了口味 | 人间有味 

 2018-04-07 张小冉  人间theLivings



 图丨golo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随意填写的第三志愿最终会将他录取。不仅如此,在那座陌生的城市,还会遇到一个我,彻底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轨迹。

 


见陈广智之前我很紧张,在寝室里拿着夹板一遍又一遍地烫着刘海儿,涂了手指甲,还用拙劣的技术化了妆。衣服换了好几套,站在镜子前反复照,不知道怎样才能让我看上去更漂亮。

在这之前,我和陈广智刚在QQ上结束了50个小时没日没夜的聊天。而3天前,我们还是在大学校园里碰面都不认识的陌生校友。

陈广智在女生寝室楼下等我,我们没看过彼此的照片,但当我跨出寝室大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内心就有个声音告诉我:就是他了。几分钟后,我和他当场决定:在一起。

我们俩这个默契的共识达成于2009年的5月一个黢黑的夜晚,可好多年后想起来,还觉得是个艳阳天。后来,陈广智从他的视角,还原了第一次见到我时的场景——

“就记得那晚约你去烧烤摊吃宵夜,你一串接一串地吃,头都没抬一下,还一个劲儿地说‘好吃,好吃’,我心想,你是不是没吃晚饭哦,有那么饿吗?”

我抑住怒火,微笑着帮他回忆我当时精致的妆容,他认真思考一番,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但随即补了一句:“想起来了!吃烧烤的时候,你嘴唇上的口红都花了。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我当时都不忍心提醒你了。”

接着,他顺口反问我,为何会轻易地接受一个认识不过3天的人,我抽丝剥茧,发现我对他动心的点,竟是见面前一天的深夜,我们聊天时他突然打了一句:“你稍等下,我有点饿了,出去买个烧烤。”

当时我的寝室早已锁门熄灯,一个“烧烤”,把我馋得百爪挠心。我躺在寝室的二层床上,猛咽了几下口水,脚蹬在天花板上,忽然有个念头在我脑袋里疯狂冒泡:他要是我男朋友就好了,至少能半夜帮我打包一份烧烤。

陈广智听完我的回答后哭笑不得:“那你怎么不去找后门卖烧烤的那个小哥?近水楼台先得月,包你吃个够。而且,每次看你和他聊天聊得也挺嗨,你咋不和他谈恋爱呢?”

我想了下,认真地回答他:“那小哥太爱吃了,边烤边吃,我怕抢不过他。”

陈广智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表示从来没见过这么好吃的人,“还是个女生!”他又补了一句。

对于我的这张“好吃嘴”,那时候的陈广智并不能和我产生共鸣。他来自江苏徐州,那是座历史底蕴深厚的城市,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在那里长大的他,并不能对成都的安逸感同身受。



陈广智与成都的渊源,要追溯到2007年。

那年夏天,他趴在中国地图上,手指在“哈尔滨”和“海南”之间来回游走,挑选未来四年生活学习的大学。但与其说是选大学,不如说是选城市:首先要离家远,不能一脚油门就被家长探望;其次,城市要宜居。

忽然,陈广智的脑海里蹦出了“少不入川”四个字,他认为这是对一个城市的褒奖,便顺手把四川也纳入选择范围。

那时,手机还不够智能,不能支持陈广智随意放大电子地图、把他用10分钟就决定好要去的城市看个透。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随意填写的第三志愿最终会将他录取。不仅如此,在那座陌生的城市,还会遇到一个我,彻底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轨迹。

2007年8月开学报道前一天,坐了30多个小时的火车,陈广智和他父亲辗转来到学校时,俩人已饥肠辘辘。

学校后门有条小吃街,白天仅有连排的商铺营业。街边的台阶上布满了成片的油渍,暗示着此地别样丰富的夜生活。

落日余晖中,路边摊纷纷开张,学生们蜂拥出巢,整条街瞬间换了风格。小摊一家挨着一家,灯火通明,亮度逼人,霸占了整条街巷。有老板操着四川话,中气十足的吆喝声;有三五成群的学生,把牛皮吹上天的声音;有食材在热油上煎炸的“嗞嗞”声;还有急躁的汽车喇叭声,司机们盼着能在密密麻麻的路边摊中挤出一条小道。

打小陈广智便跟着做生意的父亲一同混迹在各大饭局上,父子俩一致认为路边摊是“脏、乱、差”的代名词,两个大老爷们儿窝在路边吃小摊儿,实在不体面。于是两人眉头紧锁,快速地通过小吃一条街,拐进一家稍显高档的川菜馆。

听说川菜以“辣”出名,两人商量着,怕初到成都肠胃不适应,便顺着菜单想找些清淡的。两人同时锁定了“水煮肉片”这道菜名——“水煮的,一定清淡又养生。”

当老板端上来那盆盖着厚厚一层花椒和辣椒、在滚烫的油中爆发出“呲啦呲啦”声音的肉片时,从江苏来的父子俩不由一愣,果不其然,尝了一口便被呛出眼泪。

陈广智猛灌了几口白开水,心里更是一通抱怨:自己选的城市一点都不“宜居”,连一个“白水煮菜”都那么辣。只是碍于面子,陈广智不愿向父亲承认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

只是后来,陈广智告诉我,吃完那顿饭,他就当场决定:毕业后一定不能留在成都,“这个城市实在是太不对胃口了”。



我和陈广智确立恋爱关系后的第一顿饭,就上演了一场关于吃的“博弈”。

星期六的早晨,他如约到寝室楼下接我。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虽然在QQ上24小时不间断地废话连篇,可面对面还是不免有些尴尬。

陈广智是个1米86的大高个儿,他在我的前面三步并作两步地走,我跟在后面都快要跑断气了,也没好意思开口让他等等我。直到他无意间回过头,见我在喘着粗气,就用蹩脚的四川话问:“你咋子了?那么累呢?要不要坐下来吃口东西缓缓?”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对他的声音非常陌生,不标准的四川话从他嘴里冒出来,听上去很滑稽。“没关系,你可以和我说普通话。”刚说完就发现自己把话题带偏了,赶紧补了一句:“好,那坐下来吃点东西吧。”

陈广智提出去学校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那是学生界的“高规格”餐厅,招待“贵宾”的首选,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对我的重视。我听了后却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但由于两人还不熟,我并没有提出异议。我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牛排,放在口中如同嚼蜡,吃了一块便放下刀具。

那天傍晚,陈广智让我决定晚上吃什么。我抬起头,递上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不用不用,我吃什么都可以。”脚步子却一个劲儿地往学校后门的小吃街挪,一边走,一边用余光快速地扫过周围的路边摊,脑袋里疯狂盘算着要临幸哪一家才能安抚我的胃。

最后,我选了一家窝在墙角边上的路边摊吃冒菜。落座时,我明显看到陈广智环顾了下四周,露出了犹豫的神情。可是,此时冒菜的香辣味已然传到了我的鼻腔里,馋得我顾不了那么多了,便假装没看到。

冒菜是四川特色小吃,把土豆片、藕片、红苕粉、鸭血、豆芽等素菜,装在用竹子编成的篓里,老板借助腕力,将竹篓放入用火锅底料和高汤熬制而成的汤底里“冒”。当菜品渗入汤汁后打捞出锅,放入碗中,再配上小米辣、辣椒油、花椒等佐料,舀上一勺汤底,把香辣提升到极致。

陈广智问我为什么喜欢吃冒菜:“这样的小摊儿很不卫生。”

“其实我爱吃火锅,可是一个人去吃火锅太尴尬了,最多吃一两个菜就饱了,冒菜多好,十多种菜全有,随时都可以感受私人火锅般的顶级待遇。”我说完,陈广智笑着看着我,没有接话,我又补了一句,“你听过这么一句话么,‘冒菜是一个人的火锅,火锅是一群人的冒菜。’所以啊,其实火锅冒菜都一样,就看是自己吃,还是和别人一起吃。”

“你要是爱吃火锅,我以后就经常陪你去吃。当然啦,我吃白味汤底。我听说你们四川人觉得吃白味是对火锅的侮辱,你可别嫌弃我哈。至少我陪你,以后都就不用吃‘一个人的火锅’了。”陈广智挠着头,露出害羞的表情。

对我来说,这是陈广智对我说的第一句情话。

我夹起一片藕送进嘴里,在牙齿的咬合下,渗出一丝丝的甜味,配着香辣传到胃里,胸膛暖呼呼的。原来和喜欢的人一起吃饭,竟然可以这么开心。

“2009年5月19日,我和陈广智一起吃的冒菜,比生命中任何一次都好吃。”我在那天的日记里这么写道。



陈广智在和我一起吃了约400顿饭之后,成功被洗脑,俨然成为我攻克美食道路上的帮凶。

刚在一起的那一年,团购网站还是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新兴产业。那时候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一口气把收藏的20多家美食团购网全部开启,寝室网络不佳,我会归正了鼠标和键盘,坐直身板儿等待网页缓冲出来。然后挨家筛选,看图片和口碑。但凡有评论表示这家食物好吃,我一定会拉着陈广智去尝一尝。

父亲从小对陈广智的教育就是:凡事不要拖拉,时间要用在节点上。因此,陈广智总是对我赶公交车,穿梭在成都各大街小巷寻找美食的行为嗤之以鼻。

而我从小路痴,在生活了20多年的城市也时常会迷路。凭借着这个借口,陈广智只能妥协。他负责找路,我负责吃,这成了我们异于常人的默契。

我挖地三尺才找到的美食,经常需要排队。陈广智对此非常不理解:“吃饭不就是填饱肚子的事儿吗?在我家那边,没人会把时间浪费在排队吃饭这件事儿上。能吃就进,不能吃就走。这些人,真是闲的。”

“吃饭是一种享受,排队是对美食的尊重,这是最有仪式感的事!”我据理力争。

“那你咋不戴上红领巾去吃饭?那样更有仪式感。”我时常被陈广智怼得哑口无言,但往往是他一边嫌弃我,一边陪我尝试那些“有仪式感的”的美食。

那段时间我几乎尝遍了成都所有的“网红火锅”。我跟陈广智说我小时候经常问父母为啥不开火锅店,陈广智给了我一个答案:“要是开了火锅店,还不被你天天吃给吃垮了。”

有次,他陪我排队时,拉着同在排队的人,在火锅店门口玩起了斗地主。我嘲笑他:“你终究还是成了你曾经最讨厌的那类人。”他狡黠一笑,回敬道:“别人是近朱者赤,和你一起,是近猪者猪。”

此话也不无道理,我从小就无辣不欢,火锅一定不能配油碟,那样会破坏火锅底料的厚重感,原汤加干辣椒面才是完美搭配。要是能再舀上一勺小米辣,鲜辣与麻辣双重刺激,更是会调动起全身的细胞。陈广智在我的带领下,可以驾驭任意一种四川特色的辣。曾经把他伤害得很深的“水煮肉片”,后来对于他来说只能算作辣味链上的最底端。



成都真正的美食,大多数是路边摊,隐藏在小巷中。

我时常逗陈广智:“这些藏在卡卡角角(四川话,角落,音kakaguoguo)的路边摊,你看美食攻略是完全找不到的,只有我这种本地人才能搜刮得出来。我忽然发现你真是居心叵测,你找我,就是为了让我带你去吃这些正宗的路边摊儿吧?”

陈广智不屑一顾:“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就那点出息啊?别人找对象是看车看房看户口,到你这儿,就为一口吃的了。”

张奶奶的摊儿就是我们的老窝之一。这里最开始卖的是狼牙土豆,业务壮大之后,又加了凉面、冰粉、烧烤、冒菜等。

我和陈广智时常熟练地搬来小桌,放在墙角,窝坐在跟前。周围是闹哄哄的中学生,匆匆买了就走,他们有时会多看我们几眼,陈广智窝在一群穿着统一校服的半大孩子堆里,的确很突兀。

前几年,张奶奶在摆摊的时候出过一场车祸。一个疲劳驾驶的出租车司机将车轮碾上了路边的台阶,撞翻了摊位。正在削土豆皮的张奶奶来不及躲避,头部受伤,以至于现在的记忆力很差。

虽然我们多次光顾过张奶奶的路边摊,但她每次见我还是会致歉,表示忘记了我的口味。陈广智则习惯性地在一旁提醒:“张奶奶,帮我女朋友多放点小米辣,不要客气,直接给她拌成‘超级变态辣’,土豆刚过心就捞,一定要脆。不要味精,谢谢。”

每次陈广智挺不好意思地说完这一长串的口味备注,张奶奶就笑盈盈地表示,下次一定记得。尽管如此,几年的时间里,这情景总是循环上演。

△ 张奶奶拌的狼牙土豆(作者供图)


 ●  ●  ● 

2011年,陈广智大四的那个寒假,我跟他回了次徐州。那里有成都少见的大雪,盖住马路。牙膏冻得需要用热水烫一下,才能挤出来。戴隐形眼镜也成为我每日的一项挑战。

陈广智的家乡饮食口味清淡,几乎没有辛辣。他们爱吃羊肉,几乎每顿都不落。而在成都,只有“冬至”那一天会喝羊肉汤,我因为吃不惯羊肉的膻味,每次都会避开。我用真空袋打包的卤兔头,也没人愿意和我分享——大家认为吃兔子是件很残忍的事。

陈广智怕我吃不惯,就提出带我去扫荡我最爱的路边摊。

陈广智高中门口也有一条小吃街,他熟络地和老板们打着招呼,并热情地向大家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老板们听说我是个“川妹子”,主动提出要在“蛙鱼”里加辣椒。

“蛙鱼”是徐州的一种形同小鱼的面食,口感爽滑,自带酸甜口味。我尝了一口,并没有吃出期待的辣味。我在心里拼命对自己暗示:这是陈广智喜欢的家乡菜,我要喜欢,以后要适应的还有很多。

晚上,我一个人溜到小区门口,光顾了一家我白天瞥见的名为“四川麻辣烫”的店铺。老板娘是成都人,嫁给了一个徐州人,从此在这生活。她曾在成都开过一家冒菜馆,我吃第一口时,就尝到了自己熟悉的味道,顿时胃口大开。

只是吃着吃着,我忽然对自己很失望,停下了筷子。或许自己和“四川麻辣烫”一样,于这座城市而言,都是多余的。

我吃到一半,陈广智找到了我。老板娘听说我也是成都人,絮絮叨叨讲了很多:她来徐州后,什么都吃不惯,才想着把自己在成都的事业带到这边来,做个念想:“有这个铺子,我才没那么想家。”

那顿饭,我们都没有说话。

陈广智的父亲希望儿子能回家发展,子承父业,在这个理由背后,还藏着那句中年男人难以开口的:儿子,爸想你了。陈广智也褪去了四年前的那份浮躁,那颗四海为家的心,早已被认定为是一种不负责任。

他不愿把背井离乡的包袱丢给我,经过几个月的挣扎,在毕业之际,决定自己独自回家。

回家就回家吧,没事,就这样吧,能有什么事。我想。



虽然自认为没什么,但身体还是诚实地出现了状况。

自陈广智回家的那一刻,我仿佛失去了味觉,吃什么都觉得毫无滋味。在他回家后的第21天,我的两个闺蜜搞了场“寻味之旅”,想拖我离开这场失恋的暴风雨。

两个姑娘拉着我来到张奶奶的路边摊,张奶奶察觉到我的反常,把狼牙土豆端给我时,顺势坐在了我旁边的小凳子上,用身上的围兜擦了擦手:“丫头,你那个绝世好男朋友咋没来?”

我有些诧异,张奶奶竟然用了“绝世好男朋友”这样新潮的词,而更让我诧异的是,记不得我口味的她,竟然记得陈广智。

“我们分手啦,张奶奶,他回他自己的城市啦。”我故作轻松地回答。

“咋个分开了?他对你那么好。为啥子喃?”张奶奶是个急性子,和我家院坝里的老奶奶们一样,热情、单纯、又八卦。她从围兜里抓出一大把零钱,递给她女儿,准备专心听我讲述。

被一个不算熟悉的长辈问到感情问题,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张奶奶握住我的手说道:

“他真是个绝世好男朋友,每次来给你打包狼牙土豆时,我小女儿都会这样念叨一遍。 

“张奶奶我老了,手脚也不麻利,我都让小女儿帮我提前炸好三大锅的土豆,再拌好三种口味。这样来一人,舀一碗,够卖大半天勒。每次你男朋友来,都喊我单独给你炸一小碗,说那样才是脆土豆,才能拌出你喜欢的口味。

“有时候赶上学生放学的点儿,我们啊,根本莫得空单独弄,他有时还亲自切葱,个人捣蒜,等我们忙过这阵,再喊我单独给你拌。有时候,我看他那么大高个子,站在墙角切土豆,我都不忍心。他还傻笑,说女朋友好养活,吃个土豆就笑眯了。

“我家开了有10年了,啥子顾客都见得多咯。很多小年轻谈朋友,女娃娃喜欢吃我们这种摊摊儿,男娃娃却看不上。有的还躲多远,觉得掉价。也是,哪个小男娃娃不在乎点儿面子喃?”

我无法接话。

我低着头,用竹签插了好几坨狼牙土豆,一口气吞下。土豆炸软了,在嘴里混成一大团糊糊,吞不下去,吐不出来,卡在喉咙里,眼泪噎了出来。



两年的接触,我怎么会不知道陈广智是个多么温暖的人呢。

大三的时候,陈广智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存钱给我买了一条裙子,699元,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舍不得,大发雷霆,让他立马去退。他没料到我如此反应,只得依着我。

陈广智站在销售阿姨面前,表示要退货。店员瞬间提高音量,来回摆手,表示“衣服出售概不退货”,僵持不下,最后把陈广智晾在了那里。他提着袋子,站在女装店铺里,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最终,店员嫌弃他妨碍生意,同意退货。

陈广智捏着那699元,远远地向我招手,笑着跑到跟前。我的歉意还未表达,他先向我道歉:自己不该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送我礼物,他要做的是毕业后努力工作,靠自己的双手,让我过上更好的生活。

“他不是说毕业后要努力工作,让我过得更好吗?他现在又跑到哪里去了……”

张奶奶没有回答我。或许她答了,我没有听见。我的眼泪刷刷地流,四周死一般寂静。


 ●  ●  ● 

陈广智回家后,并没有忙着找工作,而是天天窝在家里打游戏、睡觉、和老同学去篮球场打球。打完篮球,老同学们常常会约着在一起去吃宵夜,“戒了。”他一次都没有去过。

他不仅戒了宵夜,连一日三餐也是能省则省。

一个月的时间,陈广智瘦了15斤。所以当他顶着一脸胡渣子,再次跨入“四川麻辣烫”时,老板娘竟没有认出他。

他打包了一份麻辣烫,还让老板娘用小口袋额外装了好几勺辣椒面,“怎么吃都不好吃,越看那个辣椒面,就越像红砖末儿,倒胃口”。

那段时间,陈广智学会了喝酒。仿佛自己的失眠可以借助酒精得以缓解。但喝了酒,还是睡不着。一次,陈广智半夜起床,切了一块固体火锅底料,丢在锅里,和方便面一起煮。火锅底料是前几天在网上买的,是成都一家随处可见的火锅连锁店生产的袋装底料。

拌着浓厚的辣味,他连吃了几口。不知道是吃得太急,还是饿太久了,胃里一阵翻滚,冲进厕所吐了起来。

陈广智按下马桶上的按钮,“哗——”,他忽然觉得一身轻松,好像有一盆水,“哗”地一声把他从头淋到脚。

他突然想明白了,做了一个决定。



2011年8月底,陈广智又回到了我的城市,像是过了一个普通的暑假,回成都来报道了。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回家后竟然吃不惯家乡菜了,两个月没吃辣椒,憋得脸上冒起了痘痘。我每天都在想成都的美食。”没等我开口,又说了句,“更想你。”

“回家后,我什么都吃不下去。每天都在担心,担心你想吃东西了,没有人给你买,怕你饿着,怕没有人照顾你……现在看你也没饿瘦,我还挺失望的,我是不是想多了?”陈广智认真地问我。

我“噗呲”一下笑出声,笑着笑着,又撅着嘴开始流眼泪。我没有回答他,只想让他好好抱抱我。我个子不高,脸正好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心脏在我耳边怦怦跳动。

从那时起,我恢复了味觉。

陈广智兑现了他的承诺,在成都找了一份工作,工作之余我们继续尝试各路美食,成都遍地都有我们的脚印。毕业多年后,我们仍时常回到大学,只为回味那些年被我们宠幸的路边摊。

泡椒鱼米线的老板,还是会特意为我挑一个鱼泡;有家冒菜馆,明明有着自己的招牌,由于门口挂着一副对联——“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店不在小有辣则灵”,被我们俩“山不在高”地叫了好几年;还有最爱的一家火锅店,春去秋来,我们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翘首等待原汤在铁锅里冒出的一个泡儿。第一筷子永远是夹千层肚,倒计时15秒起锅,陈广智烫得那份会第一时间夹到我的碗里。

后来,我们还把路边摊文化延伸到了其他地方,我们一同去了泰国,窝在大排档前,老板比划着为我们推荐了一个泰式汤锅。当高耸的铜锅端上桌,正好挡住了我面前的陈广智,我和陈广智同时搬着小凳子挪向了同一个方位,肩并着肩,挤在一起开吃。

对面街上人来人往,被太阳烤得发烫的地面,腾起热浪,扑进眼睛里,暖暖的。



后来,我和陈广智再也无法尽情流连于路边摊了——我们的小小陈出生了。

小朋友是个十足的捣蛋大王,初为父母的我们,手忙脚乱,很难安份地吃完一顿饭。每次宝宝在饭桌前抗议,陈广智就会假装严肃地说:“你别闹妈妈,有种冲我来啊,小子!”

宝宝咿呀学语,最先清晰蹦出的两个字,除了“妈妈”、“爸爸”,还有一句“好吃”——他算是彻底继承了我的好吃嘴。

如今,陈广智时常需要出差,我举着手机和他视频,叫儿子过来看爸爸。小家伙傲娇得很,任陈广智怎么喊他,他都自顾自地玩着手边的玩具。只有一个办法能瞬间抓住他的注意力,我说:“小子,快来看爸爸正在吃什么呢。”

陈广智会配合着咂嘴:“嗯,好吃!真好吃!”

宝宝立马奔了过来,伸个脑袋在手机面前,“爸爸,你在吃啥好吃的呀。你快回来吧,我想你了,我好乖,爸爸给我买好吃的回来吧。”

等小小陈长大些后,陈广智会领着儿子,和我一起光顾张奶奶家的路边摊。张奶奶的曾孙子很喜欢和小小陈一同玩耍,有时候,张奶奶还会送一碗新鲜出炉的白味狼牙土豆给儿子解馋。

上个月,在吃狼牙土豆的时候,儿子搂着我的脖子,问陈广智:“爸爸,我和老妈都是好吃嘴,你爱我们吗?”

“当然,我好爱你们。”

编辑: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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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2 1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8-6-22 12:25 PM 编辑

为我做饭的母亲,差点赌散了整个家丨人间有味

墨寻 人间theLivings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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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母亲说着“牌九”、“坐庄”等等奇怪的名词,越发感觉到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那么奇异、陌生、狂热——这跟做猪蹄冻时认真用心的那个母亲,判若两人。

人间有味丨连载52


我的家乡地处浙江沿海地区,青石雨巷,山水氤氲,我出生于1990年,算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小镇姑娘。

在我物质匮乏的儿童年代,支撑家里经济来源和我温暖记忆的,是母亲每天烹饪美食的双手。

可同样是这双手,也曾埋下一个让我耻于与外人说的秘密。



我的父亲是一名老实巴交的纺织厂工人,身材矮小,相貌平平,他一生唯一令人称羡的,大概就是娶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生于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过天的年代,父亲恐怕是万万不可能有机会能娶得我母亲这样的佳人的,在外人眼里,这桩姻缘真可以算是我父亲修得了八辈子的福分。

母亲是方圆几十里出名的美人,“骨重神寒天庙器,一双瞳人剪秋水”,这般美好韵致,大概是对我母亲年轻时相貌的最好诠释。年轻时的她肤如凝脂,唇若涂丹,一头飘逸的秀发松松挽在脑后,柳眉细腰大长腿,平时还爱戴一对圆圆的金耳环,随着走动摇摇曳曳,更衬得她眉目如画。即使如今她已年近六十,眼角眉梢早已悄然爬上了细纹,那牛奶一样细腻白滑的肌肤依然令我自愧不如。

母亲在怀孕时便没吃过饱饭,在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奶奶知道只得了个孙女,冷哼一声转身便走了。我尚在襁褓中的时候,家里穷得连个像样的灶台也没有,父亲只得在后门的泥地上用土塑了一个简易的烧火台,给我做米糊吃。

父亲去工厂上班,母亲就一个人在家养猪养鸡养鸭,日日悉心照料,渴盼着小猪仔一天天长膘,或者多攒几个鸡蛋,好换够钱给我买一罐奶粉。

可过年时,奶奶不由分说就将母亲养的猪给宰掉,然后给另外两房的叔叔伯伯送去了,最后分到母亲手上的,只有一小刀带皮的肥肉。



母亲外表看起来柔弱清丽,为人处世却很是泼辣,大概是觉得父亲家这边指望不上,母亲开始在学校和街道上摆摊卖小食,给我赚伙食费。

咸菜、豆干、豆芽再加一点肉丝儿和成馅儿,包进面团里,再用手掌压成扁扁的一个圆饼,投入到沸腾的油锅内,转眼便炸制成了金黄酥脆的馅饼。炸完一大摞后,再将馅饼用棉被裹好,放入白色泡沫箱子内,可以保温很久。两毛钱一个,吃一个就能顶饱。

还有如今早已在街头销声匿迹、极具本土传统特色的面饺,是母亲自小就从外婆那学来的手艺:面粉加水搅拌成稠稠的面糊,加少许味精和盐调味,铁质圆盘加热至烫手,在上面刷一层薄油,舀起一勺面糊沿顺时针方向摊成薄薄的一层面皮,将事先炒好的绿豆芽放在面皮一侧,对折后将边缘压紧,一个热乎乎的面饺便出炉了。

刚出锅的面饺,皮儿还带着点点焦黄,像素白的纸绢上染开的点点金黄色花瓣,用塑料袋套着,捧在手心,呼哧呼哧吹几口气,几口便进了肚子。

除了这些小面食,母亲还在学校附近摆过烧烤摊。每天从菜场买来新鲜的牛肉,用铁丝串成串儿,炭火烤得油脂滋滋滴落,鲜红的肉块紧缩变色,香气扑鼻,也是两毛一串。

靠着这些摊子上的小吃和串串,母亲为我赚够了奶粉钱,将面黄肌瘦瘦的我养成了黑黑壮壮的胖宝宝。

 ●  ●  ● 

等到我能蹒跚学步、咿呀学语的时候,母亲终于租下了一间临街的二层小店面,结束了日晒雨淋出摊的日子。我们一家三口搬离了破旧的老房子,住在店铺的二楼。

母亲将这爿小店变成了一个面馆,在我们家乡这边,面馆被叫做“点心店”——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南方人都把面条、粉干、馄饨作为正餐之间“打牙祭”的缘故吧。

母亲做面条的动作利落干净,快得让人来不及眨眼。铁锅里的水一沸腾,投入晾好的面条,任其在水沫中翻滚沉浮。母亲趁着这一小段空隙,取空碗,放入味精、盐、酱油、老酒,用滚烫的热水冲开,就是汤底;再烫一把青菜,用筷子和笊篱捞起面条,沥干水放入汤中,撒虾皮葱花,最后再浇一勺猪肉炒制而成的肉臊子。满满当当的一大碗面条,只要八毛钱。

母亲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撑起了小小的点心店,灶上的炉火几乎没有停歇的时候。每天来吃面的人踏破了门槛,甚至有搬迁到县城或更远地方的人,还会专程赶来我家小店,只为了吃一碗母亲做的姜酒索面。即使到了深夜,还总会有零星的顾客紧裹着外衣,神情疲惫地来店里吃完一碗面,再一身暖意地回去。

烟雾缭绕里,母亲挥舞着锅铲,在铁锅里炒制生姜,老酒倒下的瞬间,浓郁的香气伴随着嗞嗞声,响彻整间小店。

煤炉上的小锅里咕嘟咕嘟炖着切成小条的肥肠,软软糯糯,入口微辣,舀一勺放在刚从锅中捞出的粉条里,好吃得让人快要将舌头给一同吞下去。薄如蝉翼的小馄饨,在滚水里几秒就能熟透,放入紫菜虾皮,炒瘦肉熬成的肉汤,那鲜美的滋味儿能从舌尖钻到心尖上去。

母亲的脸被锅中升腾的热气蒸得通红,光滑的面颊白里透粉,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父亲是街道上都出了名的好男人,宠爱妻子,任劳任怨,每天去工厂上班的同时,还会抽出一切时间,帮助我母亲打理店内的生意。虽然在岁月和社会的磨砺下,母亲的性格变得愈发泼辣暴躁,对待他的态度霸道而强势,但这些,都在他日复一日细润无声的包容下显得不足为道了。

妇唱夫随,和和美美,我家的日子一天天地好起来。很快,一个天大的馅饼又重重地砸到我家的头上:父亲的工厂早年向职工集资出售股权,没想到竟然真有了回馈,父亲一下领到了十几万人民币——这在当时,就是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的巨款。

小小的我那时尚不明白这些钱所代表的意义,只记得那段时间父母反复叮嘱我不可以向任何人泄露这个消息。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这件事已经算整个小镇的爆炸性新闻了。在这之后不久,这笔钱便被我母亲娘家的亲戚借走了大半,时隔二十多年,一分未还。

在F4的《流星花园》席卷全国的时候,我已经能躺在躺椅上,翘着二郎腿看着家里的大彩电,享受着影碟机、组合音响和卡拉OK了,时下最流行的CD摆满了一桌。家里的冰箱堆满我喜爱的冰激凌雪糕,平时我随手就能拿到五元、十元的零花钱,邀请小伙伴往校门口的小卖部跑。有次我将一双母亲去县城逛街给我买的鞋子穿到学校里,在同学的大呼小叫中才知道,脚上这双鞋要四五百一双。

小学三年级时,母亲带我去了小镇上唯一一家教授钢琴的辅导班。那天,母亲穿了一件黑底印花的毛衣,长发柔柔地挽了一个松散的发髻,几缕发丝温婉地散落在两颊,母亲还专门擦了一点淡淡的粉底,涂上砖红色的口红。她端坐在走廊的一张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交叠着双腿坐着,与钢琴老师轻声慢语地讨论,润红的唇角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母亲小学只上到二年级便因贫辍学,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村女性。但那天的她,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知性娴静,与平时系着围裙、喜欢大声叫吼批评我的她完全不同。

△ 母亲年轻时候(作者供图)

这一幕,也成为后来我为数不多的对母亲的温馨的记忆之一。当时的我,沉浸在作为全镇少数能够学习钢琴的孩子的优越感中,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不久的将来,我的家庭、乃至全家人的人生,都会发生难以想象的改变。

在我小学毕业前,母亲在大姨的怂恿下,踏入了赌场。一晚店里生意冷清后,她拉着我走过店铺后门的一条狭长黑暗的小路,路灯微弱的白光隐隐照在她的脸上,她一边快步走着,一边雀跃兴奋地和我说:她今天在一个地方赚到了一笔钱,可以给我买好吃的。她还说,以后还要再去赚,一定还会有更多。

当时的我也被母亲的喜悦所感染,心里瞬间划过了一个念头——“要是能经常这样赚到钱就好啦!”



当一碗点心从八毛钱涨价到两块五时,母亲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将点心店转型成在当时看来最赚钱、最吃香的快餐店。

煮面的铁锅被收起,几块宽宽的木板,上面摆上十几个脸盆大小的不锈钢面盆,里面装着母亲每日新鲜炒出来的各种菜肴,供顾客选择。

2002年,点心店改成快餐店后不久,我小学毕业,升上了镇上的初中。那年暑假,店铺的房东中止了租用合约。关闭店门的那一天,已经从工厂辞职的父亲推着装满生活用品的板车走在前头,我在后面背着书包,手里拎着一只大大的蛇皮袋,里面是我的书和小玩具。母亲则一人在寂静的店内整理她的瓶瓶罐罐和厨具。

我们一家人又搬回了那间有近八十年房龄的老宅。从店里搬来的桌椅盘碗将原本就狭小的老屋挤得满满当当。

在我初一开学后不久,父母找到了一个新的店面,在公路边上,看起来比原来的店面气派了一些,门口是乡镇巴士公交站,平日里尘土飞扬。

之前小店面的人气旺,靠的是长久以来的口碑,搬到新店面后,父亲特意去做了一个简单的招牌,上面写着:平价快餐店,价廉味美。

 ●  ●  ● 

初中正是长身体的阶段,母亲忙碌之余,常给我做猪蹄冻,猪肉周围全裹上了晶莹剔透的肉冻,胶质的鲜美被牢牢锁住,再配上热乎乎的白米饭,吃一口,就像冰与火的碰撞,说不出的过瘾。

可猪蹄冻的美味,却抵消不了我的另一段记忆:

初一开学后,很快要进行英语测试,我便将每个单元的单词都抄记在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上背诵。

临近下午,菜市场狭窄的过道两旁,零零散散地有几个散户摆着摊子,上面的干货、蔬菜都用布掩着,没有什么人影。母亲又带着我,熟门熟路地穿过这里,来到了一处混合着泥沙石子的空地上。

与冷清的菜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里的喧哗闹腾。二十多个人围着一张破桌子,里三层外三层地站立着,最外边的一圈甚至有不少人拿来了长凳,直接垫脚站在了凳子上。

他们中有叼着香烟的中年男人,有穿着碎花裙的中年女人,有染了黄毛穿了耳洞的青年人,全都使劲往前倾着身子,似乎桌子上有磁铁一样的东西,在吸引着他们拼命靠近。他们挥舞着双手,尖锐嘈杂的吆喝声夹杂着刺耳的土话,不断地咒骂着,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癫狂和兴奋,近乎狰狞。

“你在这里等下,妈妈去一会儿就过来。”母亲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就挤进了那个圆圈内,被层层叠叠的衣角所淹没。

我翻来覆去把考试范围内的各单元单词都背了个遍,说好只是“去一会儿”的母亲,还没有从人群里出来。

回家的路上,另一个从人堆里挤出来的阿姨跟我们结伴而行,我听着母亲说着“牌九”、“坐庄”等等奇怪的名词,越发感觉到母亲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那么奇异、陌生和狂热。

这跟那个做猪蹄冻时认真的母亲,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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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2 1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店开张后,父母时常忙得不可开交,但营业额却始终上不去。

中午一过了饭点,或者等到下午服装交易市场一关,人流散去,整条公路便陷入了沉寂,只有我家的店面依然亮着灯光。有时候父母等到深夜十点,也等不到几个顾客上门,我晚自习下课回来,架子上托盘里的各色菜都还满满当当,半点都没有卖出去。

为了招徕客人,父母在店门口搭起了灶台,早上煮砂锅一直到九点,下午煮面条外送,其余时间还得要照常准备好中午和晚上的饭菜。一天二十四小时被他俩利用到了极致,也透支了他们的全部精力。

五元钱一碗的早餐砂锅里足足包含十余种丰富的食材:豆腐泡,豆干,花蛤,蘑菇,大虾,虾蛄,牛肉,猪肝,腊肠,蔬菜,鹌鹑蛋,小鱼仔,还有任选的面条,鲜粉,番薯粉,年糕,米面。

所有食材都由母亲亲自调配好备用,猪骨熬制的汤底,海鲜要每天从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虾在水盆里突突地窜动,开煮的时候才夹几只放进去。食材在深褐色的砂锅里咕嘟咕嘟翻涌沸腾,沸腾到顶点的时候,关火,连锅上桌。

被父亲戏称为“大杂烩”的宵夜,则是我初中每个晚自习放学后最期待的美味:把一天卖剩下来的豆腐、青椒、排骨、笋干、豆角等等一股脑儿装到一个大盆里,然后在煤炉上加热到沸腾,连盆放到桌上,配着米饭和饮料,酣畅淋漓。

严严冬日里,那红红的炉火,炉上沸腾的食物,烟雾中父母的开怀笑脸,仍犹在目。

 ●  ●  ● 

然而,生意的久无起色,没有顾客上门的失望,也让母亲的心思越来越不在店里。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快速赚到大笔钱的欲念,使得她迫切地想要挣离眼前的这些束缚,到她的赌桌上去。

如果不是因为母亲,我也不会知道,赌博在这个看似平静的小镇已经泛滥到了何等地步:菜场、民宅、仓库、敬老院,甚至是香火袅袅的寺庙,都成了赌徒们肆无忌惮豪赌狂欢的场所。

母亲开始更长时间地待在赌场里,每天忙过中午的生意以后,便撂下店里的所有事情,连晚上需要贩卖的饭菜都懒得准备。很多时候她甚至赌得忘记了一切,直到夜幕降临,要吃晚餐的顾客上了门,她也不回来,只留下父亲一个人拼命干活,挤着笑脸应付着顾客们的抱怨和催促。

有次放学回家,我对着正在从沸锅中捞面的父亲,讨要二十块钱去买字帖,父亲沉默了片刻,从口袋里抠抠搜搜地拿出几张零钱,低低地说了句:“字帖也挺贵的啊,要是不买也行吧……就这么多,你省着点花。”

从小到大,我想要的东西,没有什么是父亲不愿意给的。和学习有关的书籍、文具,父亲向来都是干脆大方得很,第一次像今天这样,说出这种奇奇怪怪的话。



2005年,我到了县城里读高中,需要近万元的集资费。父亲居然是硬着头皮,跟当时的邻居借的这笔钱,才将我送进了学校。

可那时的我,每个周末回家,依旧能吃到母亲做的蒸蛋。我从小就爱吃蒸蛋,蛋黄绵密蛋白嫩滑,无需多余的调料,在上面淋一点儿酱油和老酒就好。一碗四个蛋,我至少能吃掉三个。

天真的我根本没有发觉,在这样平和的表面下,却隐藏着令人胆寒的可怕事实——短短一年时间,母亲就像不知疲惫的陀螺,游转于散落在村子各个角落的赌场,输掉了多年来做生意存下来的积蓄,输掉了存下来的父亲厂里的分红,输掉了下一年就要交齐的房租,欠下了不知道多么惊人的外债。

母亲几乎彻底抛掉了店铺里的生意,除了准备当天必要的食材饭菜,剩下所有的时间都交给了赌场,父亲也阻止过、争吵过,可最终还是只能独自咬着牙,苦苦支撑店内的生意。

在这样的压力下,父亲得了抑郁症。这还是多年以后,父亲无意中向我说起的。

“睡觉是最可怕的,好端端躺在床上的时候,突然就感觉有人抓着我往下沉,也不知道是什么妖魔鬼怪,感觉连床也跟着一起晃来晃去,不知道要掉到哪里去,但是我就是醒不过来,尤其是后来,我药没有吃对,又严重起来了,走在路上都有可能晕过去,那时候你妈啊,我说什么又都听不进去,也不管店里的生意,我再难受也只能是忍着,还有生意要做呢,店也得开啊……”

可不管怎样,父母还是小心翼翼地对我隐瞒住了这一切,每个周末我回家的时候,一如往常地给我准备鲜美的饭菜,和我嘻嘻哈哈地开着小玩笑,我没发现半点端倪,也忽略了父亲两鬓染上了灰白,变得愈发臃肿和衰老。

 ●  ●  ● 

我是在读高三时知晓了这个秘密的。

那是一个深夜,我偷偷下了床,坐在二楼的楼梯口,听父亲母亲在楼下的低声讨论。

我家的老房子实在太狭小太破旧,几乎没有任何隔音的功效,他们就算再压低了声音,我也能断断续续地捕捉到他们话语里的主要内容。

“债已经欠下了这么多,店里生意难做,这个月利息还要这么高……”

“前几天那个人又来催了,说起码要还一半,村里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在我卡里,先把里面的钱拿去顶一顶吧……”

“女儿马上要考大学了,读书的钱得想办法借……你怎么赌那么大,啊?跟你说过十赌九输,根本不可能会有什么钱给你赢的……”

“我还不是想多赢一点吗,哪里知道运气这么差,就全都给吃进去了……”

很多话语都最终消逝在父亲重重的叹气声中,母亲的话不多,在说到欠债和利息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不甘和气愤。

我独自蹲坐在楼梯口,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和害怕铺天盖地而来。我知道家里的生意不好,也知道母亲有出去赌博的习惯,但我从来没有想到事情已经变得这么严重。

欠债?到底会是多少钱啊……我不敢问,也害怕会从父亲口中听到更为残酷的事实。

在那以后,我一看到父亲沉默,一听到他们叹气,就心脏紧缩,全身冰凉。我害怕极了,控制不住地去想象:会不会我家的店就要开不下去了?会不会连这个家也会没了?



2008年,在公路旁经营了五年的店铺被房东粗暴收回,父母再次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本业,在苦寻新店无果的情况下,母亲想到了一个在她看来最为合适的新营生——在赌场贩卖零食瓜果和简单的生活用品——赌徒通常是不会在意那几毛几元差价的,就算把价格提高个两倍也不是问题。

在这之后,我很少能够在周末回家的时候见上父母一面。他们每天扛着装满商品的大桶,像打游击战一样游走在各个赌场间,甚至比开店时还要忙碌——每天我下楼后只看到桌上早早烧好的饭菜,有时还会有一大盆母亲熬夜做好的卤味。

母亲的生意策略似乎真的奏效了,家里的日子似乎又慢慢好起来了,我在忐忑不安、又有些许期待的心情中考入了大学,带着他们花八千多块钱给我买的最新款笔记本电脑,开始了悠闲又轻松的大学生活。

远离家乡,我也好像也渐渐远离了那些惊恐的日子,追追剧吃吃零食,和所有同龄的女生一样享受着美好的大学时光。我刻意地去遗忘和忽视一些东西,以为情况不会再坏了,至少不会比那时候更坏了。

直到有一天我在宿舍接到表姐打来的一通电话。

“你知不知道,你爸爸妈妈现在欠了很多很多钱在被人到处追债?你妈妈打赌的事情,你知不知道?”

表姐在电话另一端劈头盖脸的一句话,让我瞬间回到了那个在楼梯口偷听的夜晚。

原来,赌桌上红花花的钞票和人群中爆发出的疯狂喊声,始终在诱惑和刺激着母亲,她在赌友的提议下,拿出了手头上所有能支配的钱,做起了高利贷生意。赌场的鼎盛时期,母亲的那一小笔钱钱滚钱、利滚利,像滚雪球一样慢慢变成了一笔相当可观的积蓄。

可她没有拿着这笔钱还债,而是又义无反顾地杀到了赌桌上去。很快,这笔钱就像青烟一样消失了。

但是母亲已经赌红了眼,她拉着父亲,坐上专门拉载赌徒的车,去了很远的山上,每天拖着疲惫的身子,到处借钱,然后继续赌。父亲高度近视,摘下眼镜后几乎和盲人没什么两样,为了能够监督好母亲,也怕母亲会出事,他只能跟着母亲一起每天坐几个小时的车,一起爬陡峭的山坡,在母亲输钱的时候想尽办法为她筹钱还债。

一次,警察突然上山清缴赌场,母亲情急下躲在了一个木桶里,而父亲则在拼命下山奔逃的路上摔断了腿,从此落下顽疾。直到现在,他路一走多腿就会疼,上楼抬腿也十分艰难,几乎没有办法再走山路。

我不敢想象当我远在异乡时,他们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像母亲这样没有任何后台、已经被压榨一空的中年妇女,赌场里也不会再有放高利贷的人愿意再借钱给她。

每天都有不同的债主上门来讨债,老房子的破门板被人砸得哐哐响,尖酸刻薄的女债主扯着嗓子在门外喋喋不休地咒骂,流里流气的小混混直接踹开了门,拿着棍棒和刀逼着他们跪下。

邻居们都在背后议论着我家欠下巨额债务的消息,说我父亲被人逼疯了,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甚至还流传出了我在外地因为不堪重负、企图自杀的消息。



2010年暑假,我下了车,提着行李往家走,远远地就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坐在老屋的门槛后,低着头,伛偻着背,在一个个小圆球上涂上胶水,再将银色的亮片一张张地粘贴上去。炎炎烈日,暑气夹杂着化学塑胶的味道,充斥在鼻尖——他们怕风会吹得那些金色银色的亮片粉末到处飞舞,连风扇都没有开。

“反正在家里也没有事情做,现在做做这些小东西还挺流行的,你奶奶也有在做,我跟你妈也一起做做,就当赚个菜钱。”父亲的汗珠随着脸上黝黑的纹路滑落,裸露在外的膀子和腿早已经晒成了黑炭一样的颜色。母亲原本牛奶一样细腻的皮肤,竟然也已经晒成了黑黄的颜色,长长的头发盘在脑后,说不出的苍老。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刻我内心上的震动,和无法抑制涌上心头的酸楚。

而这样的假期也并没有平静多久,一天晚上,母亲突然慌张地关掉了楼下的灯,然后嘱咐我赶紧上楼,无论楼下发生什么事、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下来。

然后,我就听到楼下有人砸门的声音,紧接着是桌椅在地面上剧烈摩擦的刺耳声响,夹杂着分不清男女的喊骂声,还有重物滚落在地上的闷响。我听到语气向来温和的父亲拔高了声线,吼到破音嘶哑:

“现在真的没有钱!不骗你们,真的没有!你们这样过来是要逼死我们吗,我说了只要有钱就一定还你,你们还想怎么样?啊?还想怎么样啊?!”

我呆呆地坐在楼上,看着面前跳动的电脑屏幕,戴上了耳机,调大音量。我感到愤怒、悲哀、害怕、羞耻,更感到无比的绝望。那一刻,我才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的懦弱和渺小。

接下来的整个暑假,我都默默地陪着他们,一起做手工饰品,一个月下来,父亲从承包这些手工零活的工头那里领到了九百块钱。

拿到钱后,母亲马上去菜场买了一桌我爱吃的菜,她的手艺还是那么好,鱿鱼和五花肉滋味浓郁,鸡蛋羹嫩滑鲜美,猪蹄炖得软烂熟糯,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每天都想念这些菜的味道,但终于吃到嘴里时,我却嚼出了满口的苦涩。

假期快结束的时候,父亲吞吞吐吐地问我,学费能不能跟班主任说一下晚一点交,或者有没有什么贫困助学金可以申请,还有家里小学的时候花了一万多买的那架钢琴,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当二手卖一点钱?

我在床上转过身,用被子盖住了脑袋,没有说话。

开学的前几天,父亲不知道在哪里借到了我的学费。两位几乎不曾碰面的婶婶突然到家里来看望我,坐在我的面前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嘱咐我好好学习、不要被家里的事情影响,一边时不时地相互交换一个眼神,里面闪烁着显而易见的讥讽和嘲弄。

她们走的时候,每人给了我两百块钱,我收下了。我知道现在父亲口袋里可能连五十块钱都没有,我不能再给他增添更多的负担。

那年,我还未满二十岁,早已没有了无忧无虑的年纪。



磕磕绊绊的,我终于毕业了,一结束实习就回到了家里。

母亲凭借着一手烧菜的好手艺,在县城的一个熟人开的棋牌室里当烧饭阿姨,父亲在旁边为她打下手,两个人加起来大概四五千左右的月薪。

每天深夜,母亲都会把顾客吃剩下的白米饭和一些干净的饭菜带回家,让我当宵夜和第二天的午饭吃。

将带回来的剩饭剩菜放在锅里热的时候,母亲微垂着头,低低地开了口:“村里给咱家分的套房,爸爸妈妈就先卖掉了,比较匆忙,也来不及和你商量,你放心,以后妈妈一定给你买个更大更好的,一定会买的。”

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有些高傲的、严苛的母亲,已经转变成了眼前这个笑容温和到有些怯懦的妇人。家里依然入不敷出、拮据窘迫,时不时还会有蛮横的债主找上门争吵,母亲终于没有了资本和胆量,不再去赌场了。

我却终于感到一种久违的心安。

老房子没有几样像样的家具,餐桌就在煤气灶边上,没有油烟机,每次母亲在老屋狭小的空间里做菜时,整间屋子里便烟雾弥漫,无比呛人。

午饭的时候,桌上多了一大盘鱼头豆腐汤,鱼头很大,表面煎得金黄酥软,衬着白花花的豆腐,色泽诱人,香气扑鼻。

我扒拉了一大口米饭,才开始吃这盆菜。豆腐滑嫩,鱼肉鲜美,鱼汤更是鲜香无比,我连着吃了好几口,十分好奇地问:“妈,这是什么鱼头啊?是不是很贵啊?以前都没有吃过,很好吃!”

母亲噗嗤一笑,语气平淡,神情上却是掩饰不住的欣喜:“这便宜得很,就菜场里那人卖剩下的鱼头,这种鱼头没什么人买,收了一块钱就当卖给我了,怎么,真的有那么好吃?”

闻言,我又惊又呆,这么好吃的鱼头,居然会没有人买?

母亲看出了我的疑惑,脸上笑意更浓了:“烧这个我可是花了很多功夫的,鱼头里面一定要洗干净,用热油把两面都煎了,最主要放的是我们家自己酿的糯米酒,慢慢多炖会儿,这样才好吃咧!”

“真的很好吃!豆腐和汤也好喝,我最喜欢吃这样的鱼头豆腐了!啊,怎么能这么好吃啊!”我一边埋头喝汤,一边摇头晃脑,陶醉地感叹。

母亲被我的模样逗得更开心了,笑容止都止不住:“这有什么稀罕的,你要喜欢吃,明天我让老板再给我留,多留几个,让你吃个够!”

这一刻,我才觉得,自己那个风风火火、勤劳能干的母亲又回来了——食材不分贵贱,更没有高低之分,一切只在于做的人是否用心。

每一口汤,每一口鱼肉,我都能吃出母亲饱含其中的无尽耐心和爱意——她用她的所有来爱我,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很快的,我在县城找到了工作。每个月三千多的工资,我会先抽出两千交给母亲。我知道这一点钱对于我家欠下的债务来说,只能算是杯水车薪,但我想尽我所能去帮他们分担一点点,哪怕只是一点点。

2012年,父母终于又找到了一个位置绝佳的店铺。房东是过去的熟人,当天谈妥,交付好了定金。那天下午我正背着笔记本电脑,赶去给学生辅导功课,天空特别蓝,连续的梅雨悄然散去,空气中还带着一点湿润,路上母亲打电话过来,欣喜万分地跟我说了这个消息。

那一刹那,我被一种夙愿终于成真的巨大喜悦感贯穿全身,几近眩晕,激动得皮肤上的鸡皮疙瘩都要炸裂开了。我已经记不清自己是怎样回答母亲的话的,只记得一瞬间街道上的所有车笛鸣声和嘈杂声响全部隐去,只留下了那句:

我们家要重新开饭店了!

多少次我在梦里,都在帮忙把热气腾腾的米饭装好给顾客端上桌,梦见母亲系着围裙在锅炉前挥舞着锅铲、父亲在招徕着客人……

这一次,不是做梦!

 ●  ●  ● 

这间拥有两间店面的新店铺,高大敞亮的门面,全玻璃落地窗,墙上贴的墙砖和地面上铺设的瓷砖都是我亲自去选的,墙面是磨砂的浅黄,地面透着淡淡的粉。

它距离儿时我家的那间点心店,只有不到几十米的路程,冥冥之中,曲折动荡,一家人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

父亲咬牙花了一大笔钱,做了发光字体的灯牌,店名是我母亲的名字。一切都是崭新的,一切都回到了轨道上。

开店六年,父亲母亲起早贪黑,努力经营着这来之不易的店面,拼尽全力偿还债务,将所有的精力和心血都投入在了这家店里。那个会嫌弃抹布油污的女儿也早已走远,我会切洗食材、煮饭,每天打扫好店内的卫生,为客人装菜打包,快速准确地结账,微笑着送走熟客,麻利地端盘子理桌子,洗好一摞摞碗,也会为我能为这间小店尽力而感到满足。

店里的灵魂依然是母亲。每天五十多样的菜色,全部是她一个人准备的。打仗一样地忙完一天,晚上还有繁复纷杂的任务清单要去完成:炖猪蹄,做腌鱼干,做腌菜,买来鲜鸡做熏鸡,熬制虾酱,挖黄泥做咸鸭蛋,清明要做麻糍,冬至做糖团,过年晒酱油肉,喂养老家的鸡鸭……

这些极琐碎而又难熬的事情,让母亲曾经细白的纤纤十指,也粗糙起来,遍布老茧肿痕。可就算如今的她,已经是一个体态臃肿、普通平凡的中年妇女,唯一不变的,是她的那依然白皙的皮肤,还有她最爱的砖红色的口红。

而这些年吃尽了苦的父亲,也重新变得爱说爱笑,只是一头黑发早已花白。

 ●  ●  ● 

尾声

岁月流转,四季变迁,一切终归平静。

我敲开了一只母亲亲手用黄泥腌制的咸鸭蛋,用筷子轻轻一戳,蜂蜜一样的蛋黄油流了出来。

端午就要到了,晚上会照例有一群附近中学的学生来吃饭,这七八个孩子,从初一开始就在我家店里吃,今晚这顿,是他们参加中考前的最后一顿饭,这顿饭后,他们将各奔前程。

母亲在厨房忙活了一下午,专门做了时下孩子们爱吃的孜然羊排、水煮鱼、香辣花蛤和可乐鸡翅。当孩子们放下沉重的书包,看到满满一桌的菜时,有几个女孩子悄悄红了眼眶。

所有菜都吃得干干净净,一点儿没有剩下。

待他们走后,母亲一边收拾着碗碟,一边念叨着:“读书不容易,希望他们都能上好高中,都考出好成绩。”

我的鼻子有些发酸,却忍不住地笑开来——我想我梦寐以求的平凡幸福,其实早已到来。

愿母亲的美食料理一如往昔,温暖灵魂,慰藉心灵。

编辑:许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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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9 03: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8-8-19 03:24 PM 编辑

爸爸啊,我还有一肚子话没跟你说丨人间有味

 是星 人间theLivings  2018-07-20


《一指城》剧照


“‘油条王’上了电视,我爸特别高兴。以前他总觉得干这个不体面,怕我觉得丢脸,但上电视以后就不一样了,腰板也直了。”俊生叹了口气,声音涩涩的,“其实我哪有资格觉得丢脸。”


人间有味丨连载53



厂小区门口,右起第二间炸油条的早餐店,打从我有记忆起就在那里了。当我背着书包脚步匆忙地路过文具店、杂货铺、书店,再从那个常年不亮的红绿灯旁绕回来,总能看到这间昏暗的小铺外排着一条买油条的长队。

老板秦叔是我爸的朋友。听爸爸说,多年前,秦叔在厂里做维修工作时不慎摔断腿,工厂便低价租给了他小区门口的一间铺面,接着秦叔不知从哪儿扯来一截电线,在房顶悬起一盏灯泡,再紧凑地布置了几张塑料矮凳、矮桌,早餐铺子就算是开张了。

秦叔的脸色总是灰沉沉的,长年穿着一件暗青色外套,走路时也总低着头,只有做油条时,我觉得他的身上才会亮起来。

秦叔的好手艺人尽皆知。每天清早,秦叔都会站在一锅金黄色的热油后面,旁边案板上摆着一团和好的面和一盆随时准备撒在案板上的面粉。他把发好的面团摔在案板上,用擀面杖轻车熟路地碾成面饼,而后手起刀落,面饼就变成了二指宽的剂子。筷子在剂子上轻点,再将两条剂子绕在一起丢入油锅。湿润的面团在油锅里顷刻膨胀,噼里啪啦。

秦叔喜欢每一个来买油条的孩子。当我和同学背着书包围在油锅前时,秦叔就会停下手上的活,笑眯眯地问:“闻闻,香不香?”

“香。”我们扯着嗓子喊,秦叔更乐了。

秦叔的儿子俊生是我的发小,他刚出生时就没了妈,是秦叔一手养大。俊生很懂事,从小就包了家里洗衣、做饭、打扫的活。放了学就到秦叔的铺子去,秦叔做油条,他就把作业放在一张矮矮的红色塑料凳上,蹲在地上写作业。所以,俊生身上总有一股油味,小朋友们都嫌臭,没人愿意跟他一起玩。

苦于没空照顾孩子,秦叔便偷偷塞钱给我爸,希望能在他忙时让俊生到我家吃饭。两人在客厅推搡了半天,最后我爸黑着脸把钱退了回去。

我记的很清楚,炒鸡蛋和苦瓜炒牛肉是俊生最喜欢吃的菜,但他从来不敢夹,只是眼睛盯着往嘴里扒饭。被我爸发现后,就把这两道菜布在俊生跟前。吃过饭,俊生和我坐在沙发上一边玩一边等秦叔收摊。他能分辨出秦叔别在腰间的钥匙声,一听到就赶紧跑到门口。

四年级的时候,同龄人里流行一种彩色钓鱼玩具,俊生很喜欢,每天放学都会在商店外张望。这事被秦叔发现后,就问他:“喜欢这个?阿爸下个月给你买。”俊生果断地摇摇头:“不喜欢。”而后跟我说起时,又轻声嘀咕,像是在说服自己似的,“能买好几盒鸡蛋了”。

俊生虽然没有玩具,但周末秦叔常常提前关店,骑自行车乐呵呵地载着他到河里游泳、钓鱼,或是徒步到大山里,窑红薯、窑粽子,大半天才回来。

俊生的成绩很好,小学六年都是年级前十,后来考上了市里最好的中学。取到通知书那天,秦叔煮了一袋红鸡蛋,逢人就发。“俊生有出息啊。”邻居这么说,秦叔高兴得脸上发着红光:“都是他自己努力,我一个文盲帮不了什么。”俊生跟在后面腼腆地笑。

初中住校后,我们不在同一幢宿舍楼,很少见面。偶尔在食堂见到俊生,他总是在食堂快关门的时候才火急火燎地进来,用大勺子在免费白粥处费力打捞。

还有一次,我碰到俊生正在包子窗口前排队,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排在了他后面。他弯下腰,把头凑到窗口上,尽量压低声音问:“阿姨,能不能再多给一勺肉粥?”

阿姨一脸狐疑地望着他:“多给粥要加钱的呀。”

“加多少?再给一点行了,就一点。”俊生央求着。

那天我没等他回身就赶紧离开了,正在长身体的俊生或许并不想让被别人看见这一幕。



初二家长会上,俊生作为班级排名第一,家长却缺席。班主任问起,俊生只是垂着头说:“我爸没空儿。”

我知道秦叔最关心俊生,只要是关于儿子的事情,别的天大的事秦叔都会放下,肯定是俊生没有告诉秦叔。问俊生原因,他摇摇头,抿着嘴一声不吭。

俊生的变化连我妈都有所察觉。平时他们爷俩来我家吃饭,秦叔只顾着喝酒,俊生就会使劲给他夹菜,可我妈说上次他们到我家吃饭,俊生对秦叔几乎是不管不问。我妈问我:“老秦说最近俊生都不爱说话,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我想起不久前一次辩论赛上,对方一辩被俊生质问得哑口无言,于是课后嘲笑他是“油条佬的儿子”,俊生听到后一脸阴沉,不知在想些什么。

 ●  ●  ● 

初三那年,秦叔来过一次学校——这是我们初中三年他唯一一次来到学校,起因是俊生以学习为由,太久没回过家。

那天晚上七点钟,晚自习快要开始了,俊生把我拉出去:“我爸来了,说想一起吃个饭。”

食堂门口,秦叔有些拘束地站着,一看到俊生,脸上的皱纹就舒展开来了。得知我们早已吃过晚饭,秦叔有点尴尬,但俊生还是到教师窗口买了两荤两素端给他,这是俊生三年来从未有过的挥霍。

“钱还够不够?”秦叔看着俊生问。

“够了。”俊生说,秦叔又笑了起来。

吃完,把秦叔送到校门口时,俊生眼眶微红。但我实在想不出俊生对秦叔态度转变的原因。

俊生的成绩仍然很好,中考时以六科A+的成绩考上了市里最好的地区高中,我的成绩不够,是靠爸妈交了择校费,才进了这所学校。

开学那天,我和俊生一块去车站,我的行李多得让爸妈左手右手都不得闲,而俊生只背了一只简单的行李包。

“你爸呢?”我爸问俊生。

俊生说:“还在忙住。”

汽车出发的时候,我远远看见售票口后面有一个朝我们这边张望的人影,像极了秦叔。



上高中以后,秦叔的早餐铺子生意变得红火起来。因为秦叔的油条好吃,小区附近另外几家早餐铺渐渐都不做油条了,一条街上秦叔的油条成了独一份。每次周末回家,我总让妈妈先去秦叔那买上两根。

“连本地电视台都来采访了,这下真变成‘油条王’了。”妈妈看着我吃,还不忘说着秦叔。

“为什么秦叔做的油条这么好吃,能这么蓬松?”我一边吃一边问。

“和面的时候放了碱水啊,面团发酵的时候是酸的,放了碱水就会膨胀起来。”妈妈笑眯眯的。

但过了一会儿她就不笑了,而是往我手里塞了一包吃的和一个红包。妈妈说,这是秦叔让我转交给俊生的,接着叹了口气。

以往提起俊生,我爸妈都会夸他“懂事、学习好”、“俊生长大了,老秦的苦日子到头了”,现在他们却时常皱着眉说:“这俊生也真是,怎么这么久都不回家看看。”

可那天我妈后面讲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其实俊生并非秦叔亲生。

秦叔早年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后来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朋友家贫,人死了后,老婆便跟人跑了,留下一个遗孤。秦叔过去也有过一个老婆,但因为他不能生育便离了婚,就把这孩子接来当自己的儿子,取名俊生。妈妈记得刚接俊生回来时,秦叔在饭桌上高兴得喝到红光满面:“他一个人,我也一个人,不就刚好?”

妈妈说,秦叔完全是把俊生当作亲儿子来养:俊生刚接回来的时候还没断奶,秦叔一瘸一拐地抱着他,央求正在哺乳期的婶婶喂口奶,俊生这才活了下来;小学的时候,俊生打篮球被撞骨折,秦叔忙上忙下地给他炖猪脚汤、骨头汤,自己却舍不得吃,只吮点俊生喝剩的汤底。

前几年,俊生好像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开始变得 别扭起来,不爱和秦叔说话,也很少问秦叔要钱,上了高中更是一次家都没回过,也没给秦叔打过一个电话。

我妈问:“我听人说,俊生有点嫌弃老秦是做油条的,没有这回事吧?”

我赶紧摇头:“没有没有,他是学习太忙了。”

“那就好。”我妈点点头,“虽然不是亲生的,可养这么大了,叫一声‘爸’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嘛。”

周日返校前,秦叔难得地来送我。他还是穿着那件灰青外套,头发乱糟糟的,眼圈有点红,但仍笑着说:“雯雯要好好学习,进步了,回来秦叔给你做油条吃。”

说完,他搓搓手,递过来一个红包:“这是两个月的生活费,你帮我带给俊生,叫他有空儿和你一起回来。”

我连声应允下来。



我交代俊生后,他开始偶尔在周末回家,但我爸仍然叹气:“这两人一碰面,要么就是冷战,要么就是吵架。我劝老秦,平时俊生不在家,老想他回来,回来了呢,又总和他吵架。俊生也真是,跟自己的老子还吵得脸红脖子粗的。”

那天,爸爸去秦叔家喝酒,酒过三巡,俊生回来了。秦叔喝得晕晕乎乎,大着舌头说了几句高兴话:“哟,小鬼崽子,今天怎么回来了?”

本是一句玩笑,不想却被俊生呛了回来:“回来也是在喝酒,还不如不回来。”

“你说什么,就这么和你爹说话?”秦叔踉跄地站起来,又听到俊生嘟囔了一句“爹什么爹”,火气上了头,一巴掌砸在俊生脸上:“不想回来就别回来,走走走!”

俊生果真就拿起刚放下的书包,回了学校。

我妈说:“酒醒之后,你秦叔可后悔,坐在沙发上一直抹眼泪,说不该打俊生,他现在去学校,俊生都不愿意见他。”

我妈也说,有一次她去店里买油条,正值午后,只有俊生和秦叔两人在店里忙活。

电视台来过以后,秦叔特地做了一个写着“油条王”的黄底红字招牌,放在店门口。那天他笑呵呵地问俊生:“想不想学做油条啊?以后你可以来继承‘油条王’。”

俊生则板着脸:“油条摊有什么好继承的。”

“你不要看不起油条摊,我们家就靠它了。”秦叔有些不高兴,“我知道,你是觉得油条佬不体面,让你在同学面前丢脸,那又怎么办?你老子就只能做这个。”

俊生便梗着脖子不再说话。

我不知道为何俊生会如此别扭。在我的记忆中,他还是那个小学去秋游时见到野生龙眼,摘下来却舍不得吃、小心翼翼放进书包,说要带回去给爸爸吃的孩子——我实在想象不出俊生顶撞秦叔的场景。

 ●  ●  ● 

进入高二,学习渐忙,俊生回家的次数又变得屈指可数,通常是我回家时,才能把俊生的近况传达给秦叔。

俊生很少和同学说起家里的事,但有一次,他听说我们班有个同学的叔叔在老挝做生意,便主动求同学拜托叔叔从老挝带回几盒像电蚊香片一样的东西。他说那叫做“福苏”,是治风湿的泰药,让我带回去拿给秦叔。

知道这是俊生给他买的,秦叔把药放在桌上,时不时拿起来摸一下。他把一盆龙眼大小的不知名青色野果摆在我面前,招呼道:“这个野果,你尝尝看。”

我拿起一颗捻进嘴里,薄皮破裂,香甜粘稠的汁水流进嘴里,味道十分独特。

秦叔说,俊生小时候家里买不起水果,这是他们进山玩时无意中发现的,俊生非常喜欢吃。这几年虽然俊生不常回家,但秦叔有空仍独自到山里打下许多,冻在冰箱里,留着等俊生回来。他打开冰箱冷冻层,小心翼翼抽出一大包冻得发硬的果子,让我带回学校和俊生一起吃。

只是路途遥远,野果皮薄娇贵,到学校时许多已经腐烂,俊生再小心也只挑出了小半碗。



再后来,我也不常回家了,再次听爸爸说起秦叔,是在高三刚开学不久,秦叔因为炸油条的时候不留神被滚油烫到,短期内不能再做油条了,只能做点一些简单的水煮蛋、馄饨和油果。他怕影响俊生学习——关键是俊生也不愿接他的电话,这事儿俊生就一直不知道。

我去看望秦叔,刚走进店里,秦叔眼神一亮,还在我身后寻找着什么。知道俊生没有跟我一起回来时,只得勉强笑了笑:“俊生啊,就是学习太认真。”

我爸觉得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让我劝俊生回家看看。他说,秦叔大半辈子全围着油条和俊生转了:“平时俊生不在家,你秦叔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收了摊就去河边下棋,每次都是最后一个回家。可是进了家也是冷冷清清的,为了让屋里热闹点,他连睡觉都开着收音机。有时候忍不住给俊生打个电话,俊生倒好,三言两语就急着要挂。”

“现在老子出事了,儿子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哪有这样的道理?把他秦俊生养这么大,就这么个态度?”看我爸越说越激动,我便赶紧在一个晚自习下课后,找俊生逛了逛操场。

文理分科后我们就不在一个班了,这次见面,感觉俊生又长高了许多,仍是瘦瘦的。我们先是聊学习、聊大学、聊未来,把什么都说完以后,我告诉他:“秦叔受伤了,你要不回去看看?”

俊生沉默片刻,问我:“他不是我亲爸,你知道吗?”

我以为他是忘恩负义,立马把脸耷拉下来,冷冷地说:“所以呢,你要去找你亲爸?”

俊生笑着摇了摇头。他说,他从小就知道,秦叔对他有多好,说是恩重如山也不为过。小学那会儿油条摊的生意还没什么起色,一天挣不到几个钱,秦叔怕他营养不够,变着法儿地给他买好吃的,还给他订过鲜牛奶,每天把装在玻璃瓶里的牛奶隔水蒸温,让他喝了才去学校——而秦叔那段时间,早餐就是喝一杯家里快过期的板蓝根。

俊生不再到我家吃饭后,秦叔常在晚上哄俊生入睡后,悄悄戴上头灯和渔网到野沟边捉小鱼,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捕到一些野生黄鳝、泥鳅,或蒸或炸抵上一餐,就这样支撑过好几年。

“考上‘地高’的时候,我爸比我还开心,他把我的照片摆满了一床头。”俊生每次周末回家,秦叔都要去山里买放养的山鸡回来给他炖汤,并把肉全部留给他。“自从我上初中,我爸吃了六年的白粥送萝卜干。有一年过年,我给他夹了个鸡腿,他就差点哭起来。他还说要帮我存钱,说现在家太窄,以后给我买房子娶媳妇。”

“‘油条王’上了电视,我爸特别高兴。以前他总觉得干这个不体面,怕我觉得丢脸,但上电视以后就不一样了,腰板也直了。”俊生叹了口气,声音涩涩的:“其实我哪有资格觉得丢脸。”

他给秦叔买“福苏”,让我带回家时又有点心慌,“他对我有恩,一盒福苏怎么还得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俊生开始觉得秦叔的养育之恩,就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自己的肩上,秦叔每对他好一点,他就忍不住在心里猜测:“他又不是我亲爸,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开始害怕有朝一日自己让秦叔失望,于是心里开始别扭起来,说话也生硬了许多,常让秦叔下不来台面。

“如果他突然翻脸,可能我还会心安理得一点。”但俊生没能如愿,哪怕两人吵完架,秦叔还是跟没事人一样经常打电话问他怎么不回家、晚饭吃了什么、钱够不够。“每次我说学习太忙,心里都很内疚。我现在就想快点考上大学,快点出人头地,然后风风光光地回去。”

听俊生讲完,一时间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拍拍他:“你心里的这些想法,秦叔全都不知道,但他这次受伤了,你最好还是回去一趟,能聊聊就更好了。”

“有些话,拖得越久,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秦叔是你爸,”我认真地看着他,“和自己的爸爸,有什么不能开口的呢?”

俊生点点头,答应我这个周末就回家。



那个周末,我由于参加补习班没有回家,俊生便自己回去了。

周日晚自习,我趁课间跑到俊生教室,想问问他回家的情况,却得到他并没有返校的消息。我有点纳闷,却没有多想,以为他只是在家多住一晚。没想到周一再去,还是没见着俊生,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况。

我给妈妈连打了两个电话才接通:“俊生这周回家了没有?”

我妈支支吾吾起来,问我俊生怎么周末突然回家了,也不事先和秦叔说一声?我不耐她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直截了当地问:“俊生怎么现在还没回学校?”

我妈这才告诉我,俊生出事了,他喝掉了半瓶纯碱水。

“纯碱水?!”我惊叫起来,“喝了会怎么样?”

“人喝了会断肠啊。”妈妈忍不住抽泣起来,“以前老秦说,面团发酵有乳酸,放了碱水一反应,炸出来的油条就好吃了。这个碱水无色无味,俊生从小见到大,怎么就糊涂地喝了呢!”

我拿着电话筒,直到感觉缺氧才缓过神来,发现自己从刚才起一直憋着气。想到几天前才刚见过的人,此刻已天人分别,我的心就一阵剧痛。

 ●  ●  ● 

2008年秋天的那个周日,俊生就像他答应我的那样,刚上完课就坐车回家了。俊生回去很少事先告诉秦叔,这次也一样。

妈妈说,那天秦叔的店正要关门,刚好又来了个小孩要买云吞,秦叔便又帮他煮起来,没想到煮了三次都没煮熟,浪费了不少时间。

等把云吞给小孩拿走,秦叔一回到家,就发现俊生倒在地上,肢体扭曲,毫无知觉,他看见一旁掉落的瓶子,立刻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赶紧将俊生送到医院,可俊生还是因抢救无效身亡。

后来问邻居的孩子们才知道,大概是俊生到家看秦叔不在,便下楼跟大家打起了篮球,一起打球的人都走了,他才大汗淋漓地上楼回家。想是俊生当时口渴,看见了那娃哈哈纯净水瓶里的半瓶水,便想也没想喝了下去——秦叔受伤后不能做油条,许多材料就都搬回了家,这半瓶水正是让油条变得蓬松好吃、让秦叔一越成为街坊邻居口中“油条王”的纯碱水!

俊生一肚子的话终究没能传达给秦叔。



俊生走后,秦叔老得像是变了个人。没几天,脸颊和眼窝就都深深陷了下去。白发人不好送黑发人,家里没什么亲戚来吊丧,灵堂上冷冷清清的,秦叔独自给他守了七天七夜。

出殡那天我也参加了。本地老人总说,抬棺材的人必须比逝者年纪小,否则不吉利,但比俊生小的晚辈不多,秦叔便让他们抬一边,自己抬棺材的另一边。我爸伸手制止他:“老秦,不吉利。”秦叔的脸上看不出表情:“还讲什么吉不吉利。”

过了几天,我特地等放学后人去楼空,才到俊生班上,帮他把书本整理好带走。本子上的字迹还鲜活,数学册才做了一半不到,但出早操的队伍里,那个离我不远、一转身探个头就能看到的位置,已经被其他同学顶上了。

处理好俊生的后事,秦叔便把自己关在家里再也没有出来。我爸有时提着酒去敲门,说不到两句,又兀自回来坐在沙发上叹气。

那段时间,我家也安安静静的,吃饭时我妈总忍不住地摇头叹气:“俊生,这么年轻,可惜了。”我爸连烧了几支烟,最后也只是吐出一句:“没有办法,都是命。”

突然有一天,有人发现秦叔的早餐铺子换了老板,放在外面的“油条王”招牌不见了,原本黑乎乎的屋子刷上了白漆,塑料板凳也换成了及腰的仿木餐桌。我爸再去串门,发现秦叔家里已经空空如也。

谁都不知秦叔是什么时候走的,但他确实就这么沉默地从大家的生活里消失了。直到今年年中,我才再次听妈妈说起秦叔,他回了乡下老家,还是独自一人,而油条,再也没有做过。

编辑: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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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9 03: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糖盒子里,藏着母亲的爱与秘密丨人间有味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2018-07-27


最初糖盒子就是包成饺子的形状,内里充实,填满了馅料,放进油锅里炸时,表皮越炸越膨,白糖融化,洇进面里。炸成了,心就空了。


配图 | golo


前    言

人的味觉像个孩子,有着不知足的天性,食物越多元,它就越挑剔。

半生的时间,张文觉得,有很多食物在他的心中,都会经历这样的演变,当初很喜欢,后来很寡淡,从前的味道永远停留在从前,与那时的阳光、暖风、落叶、还有人在一起,成为记忆的背景。即使多年以后重新遇见,找回了那份味道,也找不回那份喜欢。

这是第二篇面食的故事,它的起点,在张文的童年。



游走在街巷的胖子美食家丨连载02



张文对于面食的喜爱,缘于一个糖盒子,那是三十年前,张文上小学四年级时,母亲带他去吃的,在母亲单位旁的国营饮食店。

那天,张文在学校的书法比赛中得了二等奖,领奖后,班主任老师将他拉到走廊上,严肃地问他,知不知道为什么只得了二等奖。张文老实地回答,自己也不知道——其实内心里,他对自己能得奖已经十分开心,奖状拿回家,可是能换实实在在的奖励的。

班主任是个戴眼镜的男老师,一头自来卷,脾气火爆,火气上来,会体罚学生,张文不止一次看见他踢人,还将班上最皮的一个拎起来,作势要从二楼扔下去。他当然没有扔,可一班同学都吓得不轻。可以想见,在这样的老师面前,张文不自觉地露了怯,突然觉得没拿第一是自己的错,羞耻地低下头去。

班主任仔细地跟他分析着:“毛笔字我不太懂,但是他坐着写占了优势,手肘放在桌上,下笔就稳些。你站着写,写的悬手,当然就差一些。”

张文惊住了,倒不是为老师的分析,而是他的语气,好似将自己当平辈人一般,张文很惶恐,但还是想解释一下:“妈妈教的就是悬手,后来请了师父,也要我练悬手。”

老师愣了愣,伸手拍了拍他的肩:“那就接着练,一次输赢不重要。功架打好了,以后字就好看了。”


中午放学时,张文径自去了母亲单位,头一天母亲嘱咐了,单位开订货会,没工夫回家做饭,让他去单位吃。

母亲所在的单位,卖日用杂货兼鞭炮烟花,深具浏阳特色。许多年前,鞭炮烟花就是小城的一张名片,行销全国,当电视里开始有零星广告时,“省优、部优”的广告语成为小城人辨别货品的标准。单位领导决定变通形式,扩大影响,开订货会,请各地同行过来,产品现场试放,当面订货。

那一年,是订货会的第一年。

从小学到母亲单位五分钟的路,母亲的办公室在一楼,一棵桂树掩映,遮住了阳光。母亲就在屋里拿食堂的大碗打好了饭菜等他,订货会期间,食堂菜品丰盛,平日需餐票购买的饭菜,这几天可以不花钱。母亲给张文盛了一大碗饭,几样荤菜在碗上堆起了尖,暗沉泛油光的扣肉,喷香的炸鱼,切得薄薄一片和着干椒、豆豉蒸的香肠,菜顶居然还嵌着两颗蒸肉丸,张文的心里,顿时像过节一样的欢快。

“晓得你馋肉,小菜都忘了给你打。”母亲望着他,爱怜地摸了摸他的头。

张文端起碗就吃,将嘴里塞得鼓鼓囊囊,都是过年才吃得到的东西,让张文头一次对母亲加班充满好感。“原来订货会是这么好的事情。”他啧啧称叹。

吃到一半,张文才想起把奖状拿出来,母亲的眉眼立刻笑到弯,拿着奖状看了又看,摊平在办公桌上,珍而重之地轻轻掸了掸。

“有奖励,”母亲问,“想要什么?”

“好吃的。”张文贱兮兮地笑,看到母亲望向碗里,“这个不算!”他大喊。

“好,好。”母亲眉头皱了皱又舒展开来,笑着答应了。

“小万带儿子吃饭咯?”窗户外头有人说话,张文抬眼一看,是母亲的同事秦伯伯。他站在树荫下,两手各拎两个铁皮饭盒。

“是啊,今天没法给他做饭。”母亲表情尴尬地讪笑着。

“好好,我也打了,家里人也吃点。”伯伯举起手来,将四个铁皮饭盒举得高高的。

“明天别来了,你去大外婆家吃。”等伯伯转身离开,母亲推了推张文。

“伯伯也给家里人带饭啊。”张文嘟囔着。

“占公家便宜,跟做贼似的。”母亲摇着头,“我心里慌。”




真正得到母亲的奖励,是在订货会结束的那一天,各地的订货商都走了,母亲叫张文过去吃午饭。她仍要忙,做着一些会议的收尾工作。

她仍是在食堂里打好饭菜等张文,食堂又恢复了餐票制,母亲打了一荤一素,大碗盛着,放在办公室等他。

一份火焙鱼,一份蒸南瓜,盖在饭上,火焙鱼咸鲜,肉有嚼劲,豆辣蒸的,特别下饭。南瓜糯软,筷子一掐即碎,汤汤水水地拌进饭里,米饭被汤汁洇软,带着淡淡的清甜。

“南瓜好吃呢,”母亲在一旁碎碎念,“食堂里起抢,老秦最有意思,只打了一份南瓜,家里带一瓶腐乳,蘸着下饭吃。”

饭吃到一半,张文突然想起了前几天的奖励母亲仍旧欠着,嘟嘟囔囔地表示不满。

“哟,忙起来不记得了。”母亲拍了拍额头。

张文停了筷子,巴巴地抬头看着母亲,等她给个说法。

母亲也望着他,似乎在思考着,好一会儿才似下定决心了,站起来,嘱咐张文端着碗,跟她走。

母亲公司的隔壁,是一家国营餐馆,名字起得好听,叫“汀兰酒家”,早餐、正餐都卖。在张文的印象里,那里是大人吃饭的地方,听说那里的东西死贵,在此之前,张文从未奢望过自己有一天能坐在里头吃点东西。

可那一天,母亲就领着张文进了餐馆,母子俩在正堂里的小桌坐定,母亲起身去买吃食。好一会,才端来一笼蒸饺,一个用油纸包的糖盒子。“尽着你吃,好不好?”母亲笑眯眯的。

此前,张文只吃过水饺,那是自家过节时包的,很大一个,张文挺爱吃,这里的蒸饺一小笼,暗沉的面色,松松垮垮、没多少肉的样子,张文虽然仍是爱,心里却暗忖:“只怕还得配饭吃。”

倒是那个糖盒子吸引了张文,油炸的,似刚出锅,还冒着热气,黄灿灿的酥皮层层包裹、收口呈麻花状,像一个大个的饺子。此前无数次经过汀兰酒家,一堆炸好的糖盒子就摆在临街玻璃橱柜里,看到有人买来吃过,一口咬下,酥脆的面皮沙沙下落,得摊手接住,隔得老远,张文似乎都能听见吃客香甜的咀嚼声。

如今一个糖盒子摆在面前,张文倒舍不得下口了。

张文就着蒸饺,吃光了带过去的半碗饭。糖盒子用纸包起,揣进了书包。“我要慢慢吃。”他对母亲说。

母亲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随你,上学去吧。”


上学的路是一条林荫道,法国梧桐掩映,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照下,在地上投射出一个又一个的光斑。平日里,张文常常跳房子一般地踩着斑点,这一天,他走得小心翼翼,生怕太大的步伐会将书包里的糖盒子震碎了。

快到校门口时,张文打开书包,掰了一小块糖盒子,边走边吃,炸透了的面皮,嚼起来又酥又脆。他又掰了一块,糖盒子中空,中间有少少的馅料,是芝麻和白糖熬的,冷了,又复结晶,咬在嘴里沙沙的甜。

那天下午,张文像只护食的小老鼠,时不时地伸手进书包,掰一块糖盒子吃,到放学时,只剩一书包底的碎渣了,他仍伸手进去捞摸着,撮一撮,塞进嘴里。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糖盒子成为了张文讨赏的标配。为了那一口吃食,他想尽了办法,不放过任何争取表现的机会,班级、校方给的荣誉,都可以作为邀功的筹码,最后变现成一个个有着酥脆外皮与芝麻糖馅的糖盒子。

每次听到老师或校领导慷慨激昂的表彰词,但凡与他有关,他的鼻头会倏的盈起一股幽香,美食在望的快感超过了荣誉感,他不得不略微地抬头,至45度仰角,不是因为骄傲或感动,而是为了咽下满溢的口水。

然而荣誉难得,吃到糖盒子的机会总是寥寥可数。




自那一年订货会之后,或许是鞭炮烟花的生意越来越好,母亲也越来越忙,加班的时候变多了,没工夫回家做饭,张文时常去母亲单位吃。

食堂在公司的后院,一栋二层小楼,各样的菜式用小钵装着,餐票购买,自带餐具,或者到食堂领一个大瓷碗,打好饭,菜就倒在饭上,一荤一素、二荤一素,或几荤一素,丰俭由人。母亲常常给张文打一荤一素,自己打份素菜,从张文的荤菜里扒拉两筷子下饭。

那些菜里,顶好的是小炒肉,肉多、汤汁多,下饭又饱肚。最差是排骨,骨头多、肉少,价钱却是一样。每次打排骨,张文老嚷嚷:“妈妈,买这个菜,我们吃亏呢。”

“吃这个,长得高啊。”母亲总说,打到这个菜,母亲一筷子都不夹,只倒些汤汁来拌饭。

张文在食堂吃饭,扒着碗里的,眼睛却乱睃,看着别人桌:孔姨吃的两荤一素,真好啊;雷叔没打素菜,三个荤菜,小钵子放在桌上,夹着吃,也不汤汁拌饭,真浪费,给我拌一下啊。内心各种戏码,却也老老实实吃完,老老实实收碗。

母亲常说,小小年纪,不要有比较心。他记住了,可总管不住自己。只能偶尔在秦伯伯身上找找平衡,秦伯伯的朋友送他一瓶桂林腐乳,从启封那一天,他到食堂吃饭就只打一份素菜,几个月了,腐乳吃完了,只剩小半瓶汤汁,仍是如此,筷子在瓶里点一点,抻到嘴里嘬一口,扒一口饭。

看得多了,母亲发现了,拉着张文快走。

“不要盯着别人望啊,不礼貌。”母亲有些愠怒,“你秦伯伯家负担很重的。”

张文不太明白,默默地随母亲走开。他记得,秦伯伯那一瓶腐乳,从夏天一直吃到了冬天。




那年入冬早,母亲出差,一去半个月,父亲带着他。某一日晨起,张文忽然感觉到困倦,自此起,饭量开始减少,做作业偶尔会觉得头晕。初时,父亲只当他偷懒,笑话他:“你也学青蛙,要冬眠吗?”

过得几日,母亲回来了,见到张文就冲父亲嚷起来:“孩子病了,你带他看了没?”

“病了吗?”父亲诧异地说着,“白白胖胖的,挺好的啊。”

“我崽我不知道?那是浮肿!”母亲叫道。

张文确诊了肾炎,医生嘱咐卧床休息,母亲向学校办了半年的休学,并向校领导陈情,不要让儿子留级,他能跟得上班。

听说那一天,卷头发的班主任在一旁也帮了腔,他也认为张文不需要留级,书可以在家里自己看,有不懂的他可以上门教。

“不用留级,但你要参加期末考。”母亲回家宣布她争取的结果时,张文开心坏了——在他的理解里,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留级终归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待到复学了,从前的同学成为了自己的学长,他难以接受。


于是,张文有了一个漫长的假期。每日上班时,母亲会将门反锁,张文每日循例吃药、学习、做作业。空闲时间里,只有书做伴。

一个人的日子里,他将一本《小飞人三部曲》翻烂了,直到能清晰地背诵其中的某些章节,还对着书里的插画,用白纸描那个背上装着螺旋桨的小胖子,同时也画上自己。长日的无聊让他有时间设计各种场景与对话,画满几个格子本,好像自己家的屋顶也住着个这样的朋友,常常飞下来跟他玩。

张文时常趴着窗户看窗外,家在一楼,窗户焊着铁条,他攀着铁条朝外打望,看玉兰树的光影,看窗外行走的人。偶尔他会折一只纸飞机扔出去,飞机的尾巴上穿个小孔,绑根线,飞出去,拽回来,再接着扔。

那一段时间里,张文就像只小狗一样,盼着母亲回家。母亲也总会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这是张文在漫长的孤单时日里,唯一的盼头。

不单如此,母亲陡然大方起来,每周都会给他带一个糖盒子,不定时日。这让张文的盼头显得越发清晰,好像没吃到一个糖盒子,这周就不算过完。他开始对生病的日子又爱又恨起来。

某一日晚上,母亲回家,神秘兮兮地带回一个纸包,在厨房里鼓捣了半晌,端出一碗酱色的肉汤。

“猪肺汤,吃吧。”母亲说,“吃了对身体好。”

张文连汤带肉尝了一口,汤咸,肉质沙沙的,并不好吃,母亲盯着他吃完了,长吁了一口气。


张文的身体逐渐向好,期末时,由母亲陪同去了学校参加期末考。

过得几日,成绩出来了,母亲带回来两个糖盒子和几本童话书:“成绩还可以啊,老师说了,三好学生不好评,学习积极分子能评上。”

张文嗯嗯啊啊地应着,糖盒子塞满了嘴,既然奖励已经兑现了,评什么似乎也没有关系了。

张文现在还记得,那一次母亲奖励给他的书里,一本《长袜子皮皮》最吸引他,那天剩下的时间里,他都抱着这本书在看,直看到月上梢头,四周静寂才酣然睡去。




第二天醒来,父母已经上班去了。母亲给他做了面条,放在灶上,张文起得晚,面条已经发稠了。

张文不想吃,昨天的糖盒子只吃了一个,还剩下一个,张文珍而重之地用纸包了,放在抽屉里,正好掏摸出来吃。

放了一夜,糖盒子的面皮有些发软了,吃起来又是另一番味道,张文正吃着,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张文大声问着。

一个陌生又苍老的声音在门外回应,话说得又软又急,带着浓重的外地口音,张文听不明白。

“门反锁了,我打不开。”张文换成普通话,冲着门外嚷,“你到窗户这边来咯。”

张文转身去了里间,搭着椅子攀上窗,贴着窗上的铁条往外喊:“这里,来这里。”

不一会儿,墙边蠕蠕走来一个老汉,衣衫褴褛,斜背着一个大布袋,拄着根木棍,头发、胡子久未修剪,在冬日的阳光下白得刺眼。老汉的右手牵着一个小孩,孩子似乎比张文小,也是长长的头发,一双乌黑的眼珠透着灵动,衣衫单薄,脏兮兮的脸冻成苹果红,鼻子下方还挂着一溜清鼻涕,似乎腿有残疾,走得踉踉跄跄。

“你家大人呢?”老汉在窗前站定,问张文。他放缓了声调,张文倒是听得懂了。

“上班去了。”张文说。

“给口吃的吧,昨天到今天,我们只喝了水。”老汉皱着眉,伸手摸着孩子的头。

张文愣了愣,想起母亲煮的面条还在灶上,跳下凳子,往灶间跑。

端着面出来,才发现大碗伸不出窗外,又回头去寻筷子,老汉包里摸了个搪瓷碗出来,张文用筷子挑,老汉拿碗接了。

长发小孩在一旁仰着头看,静静地吞着口水,眼里闪着光。张文瞥见了,心里油然腾起了一股满足感。

爷孙二人坐在玉兰树下吃的面条,张文站在窗户边看。

老汉吃了小半碗,剩下的给了孙儿,孙儿大口扒着,扒两口,就拿眼睃一睃张文,好像怕他会要回去一样。

阳光当空照下,玉兰树宽大的叶子熠熠发光,院里无风。也许是吃出了热劲,老汉还敞了衣,左右看看,包里摸出一个搪瓷杯,到院里的水龙头下接水喝。

“你们从哪来啊?”张文问。

“远呐,河南。”老汉笑着回答。

“怎么出来了啊?”

“地里刨的不够吃啊,公粮交不起,村干部狠啦。”老汉放下水杯,激动地挥着手,半晌,又自失地笑了,“我也想吃商品粮呢。”

张文听不太明白,隔着窗户看着二人发呆。

小孩吃光了面条,用手扒着碗底的面渣,小手在碗底抹一圈,扒拉到碗沿,凑近去舔,舔干净了,将碗撂一旁,接过爷爷的杯子,喝了两口水。许是吃饱了,也发起呆来。

“你多大啊?”张文冲小孩喊。

小孩不做声,老汉冲张文笑,一只手比画,“八岁咯。”

“娃娃你调皮了,被家里人关起来?”老汉问。

“我病了。”张文解释着,脸上没来由地发涨。

老汉笑眯眯地,没有多问,站起身来,朝张文作了个揖:“娃娃心肠好,再给点米吧。”

米缸在厨房的角落,张文来来回回地跑,给老汉舀了几饭碗米,老汉张开布袋接了,米粒沙沙落下,长发小孩在一旁仰头望着,眼中尽是喜色。

张文还待去舀,老汉唤住了他:“娃娃,可不敢再要了,被你家大人发现了,你要挨打的咯。”

张文也不确定父母会不会为这件事情打他,倒有些犯迟疑了。

“走咯走咯,好吃好喝就不想走咯。”老汉立起身,招呼孙儿,孩子正趴在地上捡拾散落的米粒,脸都快凑到地面了,小手一粒粒地拈着,捡得极认真。

二人朝院外走,张文仍爬在凳子上,靠着窗看他们,长发小孩回头,冲他摆了摆手,张文也摆了摆。

一会儿,小孩松开了爷爷的手,蹭蹭地跑了回来,到了窗边,怀里摸出一个物件,踮起脚,递给张文。是一个竹蜻蜓,见张文迟疑,小孩双手一搓,竹蜻蜓旋转着飞到远处,小孩过去捡了,又跑回来,再次踮脚,递给张文。张文接了,孩子挥了挥手,冲张文笑了笑,转身朝爷爷跑去。

张文攥着竹蜻蜓,愣愣地看着小孩渐渐跑远的背影,忽然跳下凳子,跑到书桌前,拿起那个吃了一小半的糖盒子,再攀回去。他张目打望,老汉与小孩都不见了,张文隔着窗户“哎……哎”地喊着,没有人回应。

起风了,玉兰树叶婆娑,院内一片寂静。

张文怅然回身,跌坐在椅上,拿起那个竹蜻蜓小心地摩挲,许是玩得久了,竹蜻蜓的表面光滑,转角的支茬都被磨平了。他双手轻轻一搓,竹蜻蜓轻盈地飞上了天花板。




张文的病情转好,比医生预计的要快,转过年来,张文复学了。因为身体仍在恢复期,在那个学期,他得到了一项特殊待遇:不用做课间操,也不用上体育课。

班上和他一同享受这项待遇的,还有一个同学,是因病休学留级下来的一位学长,瘦津津,卷头发,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薄薄的嘴唇总是乌的,人常常显得很慵懒,总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愿意动弹。

教室里只剩二人时,张文就找他玩。学长比他大两岁,看张文的眼神却像一位长辈,张文总觉得他的眼睛里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他会打响指,会合掌按压发出放屁一样的声音,还会让耳朵自己动起来。

张文觉得很神奇,求着学长教他。学长便不厌其烦地教。久教不会,有时候,学长会忽然停下来,愤怒地说:“这些没意思的,要出去玩才好啊。”

“我这里有病啊,生出来就有。”学长指了指胸口,“说做了手术就会好,手术做了,还是不能跟大家玩。”学长显得很委屈。

好几个月过去,张文终于学会动耳朵了,手掌按压也能发出轻微的声响了,响指仍不会打。

学长又休学了,一天下学时,他告诉了张文这个消息,显得有些无奈。

“再回来,还是上这一级,小学几时才毕业啊。”他有些丧气地对张文说,“说不定又会想出一些新玩艺啊,到时候教你。”他又高兴起来。

张文拉着学长去了汀兰酒家,买了个糖盒子送他——他攒了一点钱,硬币攒进家里存钱罐,放进去就取不出来了。纸币藏在书包内衬里,准备过年买火子枪的,咬咬牙,拿出一点来了。

学长打开包装,咬了一口,面皮沙沙而下,来不及用手接,都掉在了地上,张文看着心疼。

“好吃。”学长嘟嘟囔囔地说。

“胖子,再见啊。”学长冲他摆了摆手,转身离开。张文看他一路走一路吃着,书包吊在背上,佝偻着身体,像个病弱的老人一般,消失在街的拐角。

张文转身望向酒家的食品柜,许多糖盒子像堆元宝一样堆在里头,他吞了吞口水,决然走开。


过了夏天,张文的身体彻底好转了,撂了一年的习武又恢复了,他又渐渐恢复成一个灵活的胖子。

此间张文又参加了一次校内的书法比赛,还是第二名,这一次,班主任老师又找他聊天。

“怎么练的怎么写,不要那么在意名次。”班主任说,倒像在宽慰他。

张文把奖状抱回家,没有再问母亲要吃的,要了一套书作为奖励。


那一年里,秦伯伯在家里晕倒了,被送去了医院,诊断出营养不良。母亲回到家,饭桌上当新闻讲,与父亲讨论。

“老秦不容易,弟弟是精神病,三十几岁了靠他养,父母没工作,身体又不好,长期住院,都是他一个人扛。”母亲啧啧说。

“我们家除了没个精神病的老弟,其他也差不多。”父亲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那倒是,”母亲叹了口气,话题又绕回去,“单位领导去看他,他老婆站在病房里哭,说跟了老秦,一世倒了血霉,家里买小菜都要算计,一年到头吃不得两回肉。”

父亲也啧起嘴来:“我们家还算好的噢。”转身夹了一筷子小炒肉给张文。“身在福中要知福,你要好好学习啊。”他对张文说。

“考试考得好,妈妈给你买糖盒子吃,好不好?”母亲笑眯眯地问他。

“不好,奖别的吧。”张文回答说。

不知道从几时开始,张文没那么喜欢吃糖盒子了,也不记得从几时起,市面上的食品开始多了起来,糖盒子反而不见了,好像食物也有敏感心,知道不受人待见了,就自己躲了起来。

但张文心里清楚,对面食的喜爱,那个糖盒子是发端。




之后,张文随父母搬过几次家,从小城的中间搬到东边,又从东边搬到西边,河对岸开发了,一家人买了新房子,搬到了天马山下。

依然有夏夜风凉,依然有冬日艳阳,小城四季流转,时间似一弯波澜不惊的浏河水,平平淡淡间就过去了十来年。小胖子长成了大胖子。

再往后,山城的孩子离开了家,去了长沙,求学、工作。现实生活渐渐对他揭开世俗的一角,他一头闯了进去,开始学着入世,终日营役。他知道这种日子自己没有多喜欢,只是渐渐地,生活的庸常成为了习惯。

在长沙定居的十来年里,张文依然时时回乡,一为父母,二为朋友,三为看小城的变化。他仍练着毛笔字,不过闲时写写,却好像越来越没有长进了。

某一天夜里,张文在家里看日剧,看到日本人将饺子当菜吃,突然想起他吃过的第一笼蒸饺,在汀兰酒家,味道早已经忘了,却也是就着饺子下饭的。记忆的画面依然清晰,而母亲的单位早已经破产关停,汀兰酒家也早就不见了。


某一年秋天,母亲原单位的同事收媳妇,在浏阳的西湖楼摆酒,叫张文回乡。那一阵,张文正被工作与生活的琐碎缠身,情绪很丧,正好借着由头请了假,回乡陪母亲。酒宴上,客人多是老同事,母亲进门就开始打招呼,人群里,张文看到了秦伯伯,一头白发,原来的瘦弱倒不见了,晚年发福,满面红光。

“老秦发得狠,早早出来自己做生意,家里倒越搞越好了。”母亲告诉张文。

二人在桌前坐定,仪式未开始,桌上只有四样凉菜,每人面前摆一盒喜糖和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张文伸手打开来,仿佛看到一个久违的朋友——糖盒子!

“早就是这样了,这几年又作兴吃这个了,”母亲笑着,“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

“这个也给你吃啊。”母亲将她面前的那个也递给了张文,她仍将张文当个孩子。

张文笑眯眯地接了。

“有一回,我煮了碗肉给你吃,你说沙沙的不好吃,”母亲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神秘兮兮地问张文,“知道那是什么吗?”

“我后来知道了。”张文笑着,“那是胞衣(胎盘)。”

他没有告诉母亲,早几年朋友花皮在家炖了一个牛胞衣,请他去吃,就是那个味,他吃了一口就停了筷子,循着味道的线索往前回忆,倒确认了母亲当年给自己做的那份肉汤的原料是什么。

“我求了医院的朋友好久,请她帮我留意的。”母亲说,“你吃了,身体果然好些了。”母亲伸手摸着张文的头,手不够长,得欠起身子,张文低着头,任她摸。“你长多大,都是我的老儿子啊。”母亲轻声说,“有什么不开心的跟妈讲,别憋着。”她看出来了。

张文摇了摇头,没有做声,避开母亲的眼神,拿起糖盒子吃了一口,依旧是酥酥脆脆的,中间半空的,有着少少的芝麻糖馅。

张文吃了一口就放下了,味仍是那个味,吃着它的人却像不再是从前那个人了,曾经的最爱,如今却勾不起半分食欲。

张文心里有些难过,他有些妒忌从前的那个自己,那个有一个糖盒子就能开心一天的小孩。仿佛那个拥有简单快乐、内心充实又悲悯的小胖子,仍滞留在记忆中的童年里,而另一个自己却浑浑噩噩地长大了,长成了让他无可奈何的样子,终日惶惶然不知所以。

张文记得,许多年前,他路过汀兰酒家,曾经看过一次炸糖盒子:最初糖盒子就是包成饺子的形状,内里充实,填满了馅料;放进油锅里炸时,表皮越炸越膨,白糖融化,洇进面里。

糖盒子炸成了,心就空了。

编辑 | 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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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文 

现居长沙,一个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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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9 03: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对吃货姐妹花,终究还是塑料了丨人间有味

 墨寻 人间theLivings  2018-08-17

与大表姐在一起,好像就能肆无忌惮地去做我盼望的事情,无论是渗透了炭火香气的烧烤大餐,神秘诱惑的言情小说,都令我有种类似触碰禁忌的快感。


图 | golo


人间有味丨连载54



在我十几岁时,与我玩得最好的,是大姨的女儿,我的大表姐。

大表姐是我见过的女孩里身材最独树一帜的一个,她体重的具体数字始终是个谜,我只觉得,每次耍闹,她故意压到我身上时,就像有一座沉甸甸的小山压住了我,气都喘不上来一口,只能求饶。

嬉戏过后,大表姐与我一起平躺在地板上,屋里没开灯,她的眼神是亮晶晶的:“要做姐妹,就是要做一辈子的,就算以后我们结了婚,找的老公也得是好兄弟,才能永远像这样在一块,晓得不?”

我转头看她:“晓得。”




父母每天要去店里做生意,作为家中独女,我从小便习惯了自己一个人看书、下棋、发呆、自言自语。我是在上初中之后才与大表姐愈发亲密起来的。在此之前,我与大表姐只在过年时见上过几面。女孩子间的情谊来得突然,来得汹涌,还没反应过来前,我们就天天混到一处了。

大表姐大我六岁,上头还有个哥哥,大姨和姨父认为花钱给女孩子读书只是一种浪费,女儿就应该早些嫁人或去赚钱,所以大表姐初中没读完便辍学到镇上的织袜厂打工了。

家里人常说,大表姐小时候,眉眼生得跟画儿一样,就算是画册里的洋娃娃,也不过就是如此了——只是这类评价的最后,总是要跟上一句:“可惜了,不该变得这么胖的,真是可惜了。”

大表姐确是个美人胚子,皮肤白皙细腻,两颊总透着一层淡淡的粉,五官更是生得精巧,杏眼桃腮,樱桃小唇一点点,轻轻抿起时像两片殷红的花瓣。

但她也确实是胖。从我记事起,她的小腿与手臂大概就是我的三倍,肚上的肉是一层层的,整个人从背面看去滚圆,任何大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还要再膨胀一圈。但奇巧的是,虽然她的体型面积已超出常人,却依然有着略尖的下巴。恰是有点圆润的心型脸,配上一双弯弯细细的眉毛、略微上挑的眼眸,能觉出一丝古典温柔。

十八九岁时的大表姐已经出落得水灵,像一颗饱满鲜嫩的水蜜桃,皮肤白得发亮,虽然她还是胖,穿衣服总是沉闷的黑色,但在我眼里,实在是家族里最好看的女孩子了。




从厂里下班后,大表姐常来找我玩,带我去镇上唯一的一家饰品店挑发绳,照当时最时兴的大头贴,给我买奶茶、买贴纸,当然,还有我最爱的烧烤。

每日破晓,镇上老街的街口,几家早餐店早早开张,蒸包子的笼屉大喇喇地堆放在门口,冒着汩汩的热气,煎饺的大圆锅照例是要挪到街边,油花滋啦滋啦地在饺子的缝隙间欢腾炸裂。大热天,老板光着膀子直接套一条皮围裙,铁铲翻转,酥黄的煎饺随碟子上桌,南方人,喜原汁原味,蘸点陈醋,或拌些零星的辣椒酱,便足够了。

等到夜幕降临,十字路口又撑起一长排大红色的帐篷,摆了白色的塑料桌椅,光膀子的师傅在路边哐当哐当地炒菜。几家排挡中间,是一家“老字号”的烧烤摊,这家烧烤摊近二十年在夜市屹立不倒,长长的推车上,摆满各种用竹签串起的新鲜肉类和蔬菜,红绿相间,煞是喜人。

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妻,老板娘短发,大嗓门儿,麻溜地捞出油锅里的蔬菜豆腐干和鸡翅,撒调料,再用剪刀在鸡翅上铰几道杠杠,又重新投到油锅里去炸。老板是个憨厚的胖子,挺着大肚腩,极少说话,守着烟熏火燎的烤炉,脸上浮着一层油光,时不时用脖子上搭着的毛巾擦汗。

老板娘早与我熟了,忙碌的间隙抬头打量了几眼:“呀,你们是亲姐妹吧,长得可真像!”

“对,她是我姐姐。”我心底莫名有种骄傲与窃喜,特意蹭到了大表姐身边去,让我们俩看起来更像一些。

 “老板,羊肉多少一串,鸡翅呢?”大表姐直接伸手去掰冰冻在一块的肉串,一转眼掰了四五串。

“羊肉十块十串,鸡翅一块五,你们买,也算十块十串吧。”老板娘一贯利索爽快。

“行,羊肉牛肉鸡翅都来十块钱的,牛肺也来点,香蕉能炸甜的吧?也来两串。”

天气有些闷热,大表姐白皙的脸上浮了一层发腻的汗,鼻尖上都是细密的汗珠,松软的刘海贴在了额角,她不断伸手去拨弄。极宽松的黑裤子,穿在她身上还是绷紧出一道道褶皱。

我扯扯她的衣摆,压低嗓子问:“咱钱够吗?”

“够,还够明天买早饭。”大表姐往兜里摸,指尖被兜口挤压得发白,掏出一叠皱巴巴的零钞,瞧厚度,应当是够的。

羊肉的晶莹油脂不时滴落到火红的炭上,窜动出一簇火苗,发出滋滋滋的声响,老板一手拿一把旧蒲扇,一手麻利地捏起一小撮辣椒面和孜然粉,均匀地撒落在肉串上,香气裹挟着缕缕青烟飘散开来,我直勾勾地看着,哈喇子已经流了一地。

大表姐在一旁看得好笑,从烤炉上拿了一串烤好的羊肉给我吃,她自己则拿了一串烤好的牛肺。牛肺一串大约四五块肉,黑黑硬硬的,丢到油锅里炸了再放到炭火上烤。大表姐嗜辣,嘱咐老板多撒些辣椒粉,看起来跟在黑炭上抹了油彩似的。

我眼馋忍不住尝了一块,只感觉又干又涩,还有股说不出的怪味。但大表姐却吃得很香,或许这牛肺确有它的过人之处,我不懂欣赏罢了。




提着装满烧烤的袋子,大表姐又买了两瓶可乐,领我去了巷子里的一家租书小店。

店里的光线有些昏暗,房顶一只白炽灯抹开一片晕黄,十几平方不到的面积,铺天盖地的全塞满了书,好像随时快要倾泻下来。店里只留一条单人能过的小道,地面上也全是一摞一摞的书,垒到了柜子的高度。

这些书里面装的是成人的世界,我不敢多看,提着袋子站在门口,眼角余光看到大表姐熟练地挑了几本书。

“是新到的吗,古装的有没有?”

老板娘戴一副金丝眼镜,低头打着毛衣,听见大表姐询问,推了推眼镜,用手里的长针指了指:“这些都是新到的,全混在一起了,你自己看看吧。”

大表姐选好书,付了押金,老板娘便拿印章,翻开书页盖了几下,再装到一只黑色袋子里。

“收你十五押金,一本书一天五毛,还是老样子。”老板娘一边说,一边重新拿起毛线球。

临走前,我又往门口堆叠着的一摞旧书上瞥了眼,那些书不知道经过多少次的周转借阅,书皮都像泡过水一样发皱,有几处还已经破了角,耷拉下来,随时要脱落的样子。封面上画着的俊男靓女和言情小说特有的花式字体,鲜艳的颜色交织在一起,无形中散发着股甜腻暧昧的气息。

我的心怦怦跳了几下,突然一股没来由的紧张,低头随大表姐一起走出了租书店。


我家的老房子破破旧旧,低矮潮湿,很多年都没有厕所和洗澡的地方,屋里常年弥漫着一股霉腐的气味,连屋檐上的木头也早霉烂发黑,蟑螂与老鼠,常成群结队地经过,踩得天花板砰砰巨响,每次下大雨,我都担心屋顶会突然塌下来。

这样的家,我不敢邀请任何朋友来玩。但大表姐不一样,我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她会嫌弃我家,我多狼狈的样子她都见过。

父母经营快餐店,平日里晚上不到十点是不会回家来的,生锈的老式电风扇呼噜噜地转动着,大表姐拿来一张报纸摊在地上,把烧烤油汪汪地铺了一地。可乐是冰的,拧开瓶盖直接灌上一口,刺激得我缩起肩膀,迫不及待抓起烤肉往嘴里塞。辛辣软嫩的羊肉咽下肚,再喝口冰可乐,我感觉再没有比这刻更快活的时候了。

吃到一半,大表姐趴到了床上去,从黑袋子里拿了一本小说,边吃边看,我也学着她,从书架上拿一本故事书,趴到她边上去。趁着大表姐下楼上厕所,我就着她翻开的书页,偷偷看了一段,随即像做贼一样面红耳赤原地放了回去——明明也是书,但大表姐的书就像烫手的山芋,泛黄的书页手感粗糙,一行行黑字组成极陌生又露骨的文字,捧在手里像着了火,丢开后忍不住又想继续往下看。


夜深了,大表姐收起了书,床头只留一盏微黄的小台灯,她侧躺着,神情认真:“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孩子?”

我也侧了过去:“我喜欢戴眼镜的,或者周杰伦那样的。”

“周杰伦叫有才华,要说帅,那得是小说里的那种,我喜欢又霸道又温柔的。总裁知道吗?真正成功的男人才叫总裁。”大表姐的眼球里倒映着台灯的光点,像有两颗星星在闪烁。

我们在被窝里叽叽喳喳,聊累了才舍得入睡。一米四的小床,躺一个大表姐就已经算拥挤了,再加一个个头还不小的我,几乎没办法平躺。大表姐还有打呼噜的习惯,我几乎整晚睡不好觉,但初中那几年,我总期待着这样与大表姐待在一块的夜晚。

因为与她在一起,好像就能肆无忌惮地去做我盼望的事情,无论是渗透了炭火香气的烧烤大餐,神秘诱惑的言情小说,都令我有种类似触碰禁忌的快感。




高中后,我去县城住校,像这样闹腾的夜晚基本没有了,但每逢寒暑假,只要大表姐在家,我常去她家住,一住就是一星期甚至十几天。

大表姐家的村子,步行到镇上要四十多分钟,周围全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山林。她家只有两间睡房,一间是大姨和姨父的,一间是大表哥的,顶上狭窄漆黑的阁楼,勉强放了一张小床,就权当是大表姐的卧房了。

虽然阁楼小得连直立都困难,但大表姐依然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小小的梳妆台,被子床单都是粉色的,墙上挂了还珠格格和林志颖的海报,比我的房间要淑女得多。

村子的生活极规律,清早四五点鸡鸣鸭啼,入了夜便无一点声响,只有絮絮叨叨的虫鸣,连绵不绝,持续到天明。

晚饭吃得早,村里就一家小卖部,也早早关门,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晚上七八点,大表姐就骑自行车载我去镇上觅食。去镇上的路很窄,左侧是巍峨远山,右侧是广阔农田,渺无人烟。路灯年久失修,偶有几盏亮着,带起点微弱的光线,倒有些瘆人。

但这条路,大表姐闭着眼睛也认得。我站在自行车后边的货架上,双手搭着她宽厚的肩,一路聊些琐碎的话题,没多久,就到了小路尽头,拐几个弯,就上了镇上的马路。嘈杂的人声重新灌入耳中,汽车从身侧驶过,一瞬间好像从蒲松龄笔下的乡野荒岭重新回归了人间。

我们的宵夜,有时买烧烤和臭豆腐,有时是汉堡和炸鸡腿,又或者,就直接在小超市买两包泡面和一袋火腿肠。

回去时,大姨和姨父早就睡了,我们摸黑进门,大表姐拉下厨房的灯绳,烧一锅滚水,拆了两只面饼下去,扯两片做晚饭时剩下的菜叶,用手撕几下也投进去。

“要不要辣点?”大表姐回头问我,一边不断用筷子搅拌锅里的面条。

“要,多放点辣好吃,汤也要多,我想喝汤。”

“那我料包全放啦?”

我探头探脑地往锅里瞅,又叮嘱道:“放,放,葱包不要。”

大表姐点点头,再切两根火腿肠,卧一只鸡窝里摸来的土鸡蛋,热热腾腾的一大锅分到两只大碗里。我早饿极了,耐不住吹,就夹起面条直往嘴里塞,面汤滚烫,上头浮一层红油,爽辣带劲,我吃得满头大汗,连点碗底的碎末都没剩。

有时我并不很饿,单纯只是馋,馋大表姐做的吃食。有时懒得出去了,大表姐就用剩饭和鸡蛋炒两碗蛋炒饭。大姨家煮的饭湿软,炒出来的蛋炒饭也是稠糯的,裹着嫩黄的蛋碎,放了白糖,吃起来透着股甜味,是我喜欢的口味。




假期在大表姐家住得久,不单单是因为我俩喜欢腻在一起,还因为大表姐的脾气。

村里没有别的交通工具,想要回镇上,只有坐大表姐的自行车。每回我表现出想要回家的念头,她便冷哼一声不再理我,要我腆着脸哄上半天,才肯赏我几个白眼。在我回家这一点上,大表姐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势,我有些怕她。怕她觉得我不愿留下来陪她,是个离不了家的奶娃娃。

很长一段时间,母亲都为此震怒,甚至勒令我不许与大表姐来往,说大姨在电话里讲了,大表姐说是我死皮赖脸要跟着她,赶都赶不走,大姨还说,我这么大了还成天睡别人家,跟个小跟班没两样,一点都不懂看人家大人的眼色。

我是不信母亲这套说法的,为此不惜与她顶嘴,哭着喊着说是大姨在撒谎,大表姐对我是真的好,她怎么可能会说那样的话。

母亲气得牙齿打颤:“没脸没皮,养你不如养一只猪,你比猪还笨!”

门板哐当一声被砸上,我偷偷地躲在被子里哭,只感觉无尽的委屈和伤心。


高二寒假,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在家看一部偶像剧,父母亲不在家,我草草吃了点饭继续看,拖拉到八点多才去洗澡。

家里的卫生间是在我初三那年才修好的,紧贴着楼下的后门,虽然袖珍,但热水器大理石洗手台和墙砖一应俱全,与老屋的昏暗破败形成鲜明对比,是我家当时最像样子的一处空间了。

我照常开了暖灯,带一套厚实的睡衣进去,在喷头下搓洗身子。

卫生间的门是最常见的百叶木门,上头镶一小块磨砂玻璃,下面是倾斜的几道透气的缝隙,从里向外能看清,从外向里视线便被阻隔住了。

几次余光瞥过,我都隐约感觉看到一点黑影,待到我定神去看,就又倏地没了,大约是老鼠,或者是最近在我家后门安家的流浪猫,我想——为了方便猫咪出入,父亲在后门底下的门槛处挖了个小洞。

“喵喵?”我唤道,但没有回应。

室内弥漫着氤氲的热气,我关了水,又鬼使神差地朝缝隙看去。

一瞬间血液凝结。

一只手,正紧贴着地面,手里攥着一面镜子,这面镜子,正直直地朝向缝隙的方向!

我猛地抓起睡衣捂住身体,疯狂地将自己缩到角落里去,我听到自己颤抖的声音,癫狂地喊:“你是谁!你是谁!我要报警了,我要报警!”

那只手迅速缩了回去,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骤然远去。

我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跑上楼,在给父母打电话的时候失控地吼叫,浑身冰冷,盖着被子依然止不住地发抖。

小洞当晚就被父亲填上了,后门还装了最高瓦数的节能灯,一到晚上就打开,亮得刺眼。父母亲到房间里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也有些说不出口。我神经质地不敢下楼,整夜做噩梦,我忍不了,第二天就奔去了大表姐家。

“姐,有变态,有变态!我一直以为是猫,结果是一只手!我不知道他来看过几次,这样子看多久了!他会不会钻进来,从门下面的洞里钻进来!”一见到大表姐,我紧绷到快要断掉的神经骤然松懈,几近崩溃地抱着她嚎啕大哭。

大表姐抱着我轻拍我的背,不断地说:“没事的,在姐姐这很安全,不会再有变态了,有我在呢,敢来我就踹死他!你就在我这住,这儿什么也没有,不用怕。”

那次我在大表姐家住了十多天,这期间母亲没有打电话来催过我回家。我不止一次在想,幸好我还有个姐姐,不然的话,我还能躲去哪呢?




大表姐很快到了适婚的年纪。因为胖,大表姐相亲了几次后,都没有了下文,村子里爱嚼舌根的妇女本就多,话传得越来越难听,大姨和姨父整天没有一副好脸色,嫌女儿嫁不出去丢了脸面。

大表姐表面上若无其事,背地里常偷偷地哭,她想尽一切办法减肥:用保鲜膜紧紧裹着肚皮,大热天在家里拼命跑步,饭也只吃几口,宵夜全戒了,但还是没有瘦。

她常拉着我一起去镇上的网吧,戴上耳机在聊天室和天南地北的陌生网友语音聊天。在网络世界里,没有人知道她的相貌,更不会知道她的身材。大表姐有一副甜美的嗓音,透过耳机的音频传播过去,甜如蜜糖,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一次和大表姐一起坐车去县城的路上,大表姐告诉我:她恋爱了,网恋。

那人是聊天室里与她聊得最投机的人之一,风趣幽默,说的话能让人的耳朵酥掉半边。后来他们每天都煲电话粥,恨不得将对方揣在兜里,时时刻刻联系着。

“话费都是他给我充的。”大表姐说,面颊上的红晕深了,“长途电话贵,他不让我花钱,我们天天打,有时候从晚上打到第二天早上,也不知道话费都花了多少了,他不让我想这些,就说能每天听到我的声音就好。”

我虽然不是很懂,但出于本能,还是很认真地和她说,网恋应该当不了真,毕竟隔了那么远,真的不现实。

但是她那么高兴,我看着也挺开心。


我上高三时,大表姐去了县城的一家工厂工作,厂里给分配了一间小小的宿舍,距离我的学校大约十几分钟的车程,于是,我常在周末去她的小宿舍住上一晚。

宿舍里除了一只电饭锅和一台风扇外,没有其他的电器,通常周五我放学到了,大表姐就会给我做小火锅。虽然条件简陋,但大表姐做火锅时并不马虎:汤底要用菜场肉摊上买来的大筒骨,剁成块块,与老豆腐一起熬煮近一个小时,煮饭键跳了两次,大约便是熟透了。

大表姐舀一大碗香气四溢的筒骨豆腐汤给我喝,然后才开始下菜。菜色简单,通常是摊上五花八门的鱼豆腐、小香肠、蟹棒、蛋饺及各类冰冻的丸子,再烫一把小白菜和粉丝,就是满满当当的一大锅。

电饭锅的火力大,我还在满足地咀嚼着筒骨上的嫩肉,锅里的食材就已经滚开了。汤碗里加几勺川崎麻辣火锅料,上面红红的一层浮油,滚烫的丸子吸满了汤汁,又沾了点香浓的辣,我与大表姐蹲在地上,围着这口小小的电饭锅,吃得无比舒爽。

大表姐还会给我包饺子,剁肉馅儿的声响响彻整层宿舍,手腕酸了,停下来揉揉,继续剁。

知道我吃不了葱,馅料里和的是猪肉、韭菜、豆干和现剥的鲜虾,一只只白嫩的饺子在沸水里浮沉,皮薄馅大,鼓鼓的圆肚子透出点鲜虾的粉红,捞出后蘸点酱油醋,鲜甜的虾肉混合面皮的香韧,我一顿能吃二十来只。

无论是做火锅还是包饺子,大表姐耳朵里的耳机始终没有摘下来过,即使有时手里头忙活,只能嗯嗯啊啊地随口应和,也依然舍不得挂那个网友电话。

我们的睡前卧谈会也没有了——大表姐压低了的嗓音嗲嗲的,带着慵懒的鼻音,对着话筒说:“我妹妹在呢,不跟你聊啦。”但这话说完,还是没有挂,大表姐翻个身,说自己今天上班腰酸,又继续撒娇着说,不舒服。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中途迷迷糊糊地醒来,大表姐那头的手机屏幕还是亮着的,她娇软的嗓音断断续续,拖长了,就像睡梦中的呓语。


白天大表姐要去厂里上班,午饭来不及做,中午回来给我蒸了半锅米饭,从楼下小店里打包两份小炒,和我一起吃完后,又匆匆忙忙赶去上班。

下午我都在她宿舍里玩电脑,这台笔记本电脑是大表姐花了几个月时间攒钱买的,是她最珍贵的宝贝。电脑正面和鼠标都贴了粉色的贴纸,镶着亮闪闪的彩珠,桌面屏幕和图标也是可爱的Hello Kitty。

有时大表姐下班早,就带我去逛超市。买一只熟食柜里九块九的蜜汁烤鸡,楼下再买五块钱淡菜。淡菜是一种黑色的硬邦邦的贝壳,每只有饺子那么大,煮满大半电饭锅的量。放点姜丝葱丝去腥,只撒一点盐,煮出来的汤是清清浅浅的奶白色,鲜美无比。

葱放得少,大表姐也会一根根帮我挑出来,她一边挑,一边笑道:“以后我要不在你身边可怎么办,谁给你挑葱?你记着以后找男朋友,就要找个能给你挑葱的。”

我呲溜一口汤,昂了昂下巴:“有你在我就不用挑,还怕啥葱。”

但我后来才知道,如果不是我来,她是舍不得花钱去买这些吃食的。平日里,她煮一点饭,就着家里带来的咸鱼或咸菜,就是一顿。她还是努力试图减肥,连续一星期只吃水煮的芹菜和苦瓜,最后因营养不良晕倒在了车间,被工友送去医院。

但她最终还是没有瘦下来,肥胖像梦魇纠缠着她,哪怕她只是喝口白水,都好像会化为脂肪添到她的身上去。




我始终觉得大表姐这段相距两千多公里的网恋难以成真,但没想到,我刚去外地上大学那年,大表姐瞒着家里人,买了去东北的火车票——工资大都给家里做家用了,她没有多少钱,买的是硬座,绿皮火车跑了三天三夜,她的腿坐得红肿僵直。

那个男孩极惊喜地接待了她,包了宾馆里的小房间给她住,带她去见了当地的朋友,去周边的景点玩,吃特色的小吃馆子,他们与任何一对热恋中的男女一样,耳鬓厮磨,舍不得分离。

大表姐在qq空间上传了许多照片。在东北,她胖胖的体型没那么显得突出了,反而焕发出一种奇异的自信和神采来。照片里的她长发披肩,粉色连衣裙,整个人透出一股恋爱中特有的娇羞与幸福,像沾了露水的果子一样甜美可人。

在东北待了近二十天,大表姐才恋恋不舍地回来,临走前,男友承诺:下个月就来她家提亲。大表姐满怀期待地盼着,偶尔与我通电话,也句句离不了东北:“东北的房子便宜,省会城市知道吗,就是那个长春,市区里精装修的套房只要二三十万,这可是大城市,跟我们这没法比,全是高楼大厦,绿化又好,东北人又豪爽,要是能住到那里去就好了。”

大表姐推掉了所有相亲安排,姨父姨妈都以为女儿要嫁到大城市里去了,未来女婿是要坐车来提亲的,逢人嘴上总忍不住透露出一些风声,脸上绷不住的笑意。可一个多月过去了,村子的路口并没有驶来接亲的车辆。大表姐说,他还在跟家里人做思想工作,只要做通了,再忙完手头的工作,就一定会马上来。

男孩几次信誓旦旦说要来,有次甚至说票都已经买好了,但终究还是没见人影。我在寝室里还常接到那个男孩的电话——每回大表姐生气了就不肯接电话、甚至关机,他便火急火燎地挨个给大表姐的朋友打电话,求我们帮忙去哄。

我虽然觉得这个男孩屡次爽约,不足为信,但又不得不承认,他对大表姐缠得紧,也上心。

直到有一天,大表姐深夜打来电话,歇斯底里地哭:“他骗我,全是骗我的!他说他家里已经给他安排好了相亲的女孩子,马上就要订婚了,叫我不要缠着他,我打他电话他也不接,还骂我,他骂我!他不要我了!”

那晚我拿着电话站在阳台上,电话已经滚烫,但是我安慰不了她。


再后来,我毕业工作了,房子租在县城,回家的时间少,与大表姐的联系愈发地少了。

大表姐变得更有些敏感和小孩子气,例如我们拌嘴或起小矛盾了,得我去哄,否则几天她都可以不搭理我。有次,因为小误会,我们真的吵了一次,不论我说什么,她都不肯回复。那次之后,我没有再继续主动去哄她,索性继续加班去了。

这是有史以来我们第一次长时间没有再联系。




过了许久,我收到大表姐发来的一条短信:我要结婚了。

当时我又惊又喜,顾不得其他,直接回了个电话过去——已经二十八岁的大表姐,几经周折,终于相亲成功,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我们约好等我回来,一起在老街的那家烧烤摊上吃宵夜。

约定的那天很快到了。

“来啦?你姐姐在里头。”烟雾缭绕里,烧烤摊的老板娘还是准确地一眼认出了我。

我点点头,掀开其中一间帐篷的门帘,大表姐正紧贴着一个年轻男人身边坐着,脸上画了点淡妆,嘴唇红红的,脸也是红的。

我的未来表姐夫身材高大,相貌俊朗,一看就是个淳朴老实的好男人。听说他没什么感情经验,木讷得很,还是大表姐主动出击,果断拿下了他。

两人坐在一起,大表姐总时不时娇嗔地嘟起嘴唇,指挥着未来姐夫帮她倒饮料、喂东西,烫到嘴了还要鼓起面颊生气,待边上人笨拙紧张地道歉,才笑开来,面上的两朵红云愈发深浓。

我捂嘴偷笑,很识时务地默默低头吃东西,透过掀开的帘子看向外头。

老板只穿了一件背心,手里的扇子熏得有些斑驳地发黑,不知道是否还是多年前的那把。三三两两的食客等候在摊子前,神情专注,青灰色的烟自炭火间升腾而起,夹杂着细碎的炭屑,有些迷了眼,看不清他们的面庞。

老板娘端着一只碟子走了进来,行走间带起股浓郁的孜然香气:“你们刚点了牛肺是吧,真不巧今天牛肺备得少,已经卖完了,这是你们的羊蹄。”

大表姐有些不开心,未来姐夫夹了羊蹄上的肉送到她嘴边:“没事,下回再带你来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只要是你爱吃的都买。”

“这可是你说的啊,妹妹也在听着呢,你以后可得让我吃好喝好了!”大表姐吃了这口肉,唇角高高翘起。



那天回去的路上,我们姐俩挽着手走在前头,未来姐夫落在后头,老老实实跟着。

大表姐说:“上次吵架,我以为你会来哄我的。小时候哪次我生气了,不是你主动来和我说话的,你每次都会死皮赖脸和我说很久的话,我才愿意理你,但是现在你变了,你都随便我了。”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回她。

大表姐继续又说:“你知道的,我脾气是不怎么好,有时候我自己也控制不住,但是我是很好哄的呀,你得要多有点耐心,多再和我说几句,我就会理你了。”

我说:“现在有更好的人会来哄你了。”

“才没有呢。”大表姐故作不在意地往后瞥了一眼,眼角眉梢都是喜气。




半年后,大表姐顺利地订婚了。她依然爱看言情小说,但不去借书了——那家租书店也早已倒闭,现在她看的都是手机上的电子书。

结婚后,姐夫对大表姐是一如既往的好,但在生下了小侄女后,一家三口全靠姐夫厂里的一份工资,日子过得十分拮据艰难。

过了段时间,恰巧市场里有间店面要转手出租,大表姐蠢蠢欲动,又不敢下手,我鼓励她不要错过,再小的生意,只要做起来了,终归比无事可做要强。

几个月后,大表姐的店开起来了,一开始是小小的饰品店,后来又重新装修成了女装店。我给她发了开业红包,买了小礼物寄给她,回家后还去店里买了几套夏装。又过几个月,天气转寒,我便去买冬衣。

在店里看到大表姐,她好像又胖了些,下巴也圆润了,但人更精致了:头发剪短了,染了明艳的浅金色,束一条墨绿色发带,眉型也不一样了,大约是纹了眉。

过几天要来冷空气,我说想买件保暖些的羽绒服。大表姐叫店员给我拿了件军绿色的长款,穿在身上,大小正合适,厚度也够。

我心里基本拍板了要这件,又简单询问了下其他的颜色和尺码。

大表姐让店员穿上了黑色的同款,用手机仔细拍照:“这款是今年最热销的,现货都卖完了,好几个顾客要我带,你看,帽子上的这圈毛手感多好,是我摸过最好的了。”

我点点头附和:“对啊,看着就保暖。”

“那当然了,这件我进价就要一千多,全狐狸真毛的,卖得可好了,多少人等着我进了货寄出去呢。来,给我拍下背面,这位顾客要看背面的。”大表姐一边说,一边叫店员再转几个圈,拍了视频发微信。

我顿了顿,突然觉得身上套着的这件衣服有些沉重——大表姐是断然不可能会卖我贵的,我也更不会让她亏本,但一千多的羽绒服,有些超出我的预算了,我原先想七八百的话,就爽快买了,但一千多,我舍不得。

“你确定要的吧?那我一起去订,身上这件都被微信上预定了,我还得去进。”大表姐转头看我。

我咽了口口水,将衣服脱了下来:“衣服挺好的,就是有点贵,我想再看看。”

“这你还嫌贵啊?”大表姐好像听到了可笑的事情,眉毛一挑,声线变得有点发尖,“这是真毛的,不是那些便宜货。”

“我知道,就是想再看看。”

“哦,那你自己看看吧。”大表姐转过头去,不再说话。

我挑了一件轻薄款的羽绒马甲,穿在身上试了试,感觉这件款式简单,做事也方便,在室内也不用脱了,有些雀跃地问大表姐:“你看,这件好看吗?”

大表姐低头在手机上打字发图,语气冷淡:“还行吧。”

我知道她不高兴了,就直接问:“就这件了,多少钱,我发你。”

“四百。”

店员打包好衣服,大表姐还是没有抬头看我,我说:“那我有事就先走了,你这边先忙。”

“嗯。”


隔了两三天,我收到二表姐的微信,她和我们一起玩得少,平时也并不怎么联系,她说:小妹,你前几天是不是去大表姐店里买衣服了?

我回:是啊,买了件羽绒马甲。

她说:我今天去她店里看衣服,她跟我抱怨,说你在她这买衣服挑三拣四的,她对你很失望。你们不是一直都很要好吗,怎么会弄得不开心啦?

我打字的动作停了下来,有些发愣——我对自己也挺失望的,好像又有一件事我做坏了。

我突然回忆起那些个闷热的夜晚,我与大表姐一路叽叽喳喳地沿着老街走,晚风拂面而来,袋子里食物的热气烫得我手指缩了缩、我却又不由自主傻笑的场景。然后画面又回到了那个小宿舍里,大表姐弯腰将洗好的米和清水混合在一起,插了电的电饭锅在角落咕嘟嘟冒着白气,等上一阵,掀开盖子,就是扑鼻而来的香气,白米润润的糯糯的,蓬软地凝结成晶莹的饭粒。

我想,那是多妙不可言的日子啊。如今,它们只能停留在那时了。再怎么伸手去抓,也抓不住了。唯一有迹可循的,就只剩了这些舌尖上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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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9 03: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盆猪皮冻,三代人聚散丨人间有味

 随河 人间theLivings  2018-08-17

做猪皮冻的招式,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备好的猪皮熬出了胶,最后盆里冷置就成。可是难就难在它的这种简单,费功夫,磨性子。


图 | 《团圆》剧照



人间有味丨连载55




四十多年前,大连皮口镇的一户院子里,兄弟四家在老大家过年。

炖骨酸菜,推杯换盏。老大坐在近屋的主位,酒喝多了,收不住地教训起人来。大嫂的大妹外出念书回来,听不进人酒后的教训,把筷子一撂,掀掉了那一年的团圆酒桌。大妹脾气烈,随她那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老妈。酒杯摔碎在地,回过神的人赶紧去拦。

这个场景,后来我听姥姥——也就是当年饭桌上的大嫂——讲过好多遍。小时候,我随姥姥姥爷住在工厂分的房子里,老家院子的模样只能凭借老人的描述来想象。

老房子过年是什么样,我也完全不知。只知道在这楼房里,屋子连着厨房,每到过年,总串着一股子的饺子味。饺子偏咸,配不了菜,我并不爱吃,总像是在完成任务。别人家的饺子还放硬币,我们家红绸按扣的小袋子里也攒了不少五角,却从来不往饺子里放。姥姥一边备菜一边说话,入了腊月,就要杀猪,熬冻,炸鱼。好像每次过年都会是以往的年的叠加。一件一件,她都能念上好多遍。

姥爷是家里的长子,姥姥又是家里的长女。辛苦年岁里,他们拉拉扯扯地带大家里的小孩,像是活着的丰碑,又确实是百般武艺皆会,金刚铠甲护身。

每到过年,来拜年的侄子外甥一大堆,我就跟在大人脚边,认着不同家里的舅舅、舅妈。舅舅们高大挺拔,眉峰又直又正,读中学的时候前后连着年级,都是工厂子弟,说起来居然还颇有名气。

那时候,姥爷和他兄弟们的个子还没弯,都是国字脸与凹字形的发纹。他们除了年龄有差,长得实在是太像了。我过年时就算着什么时候是三姥爷来,什么时候是四姥爷来——他们总要抓我来考,猜猜哪个是哪个,猜对了就有压岁钱,错了就成了饭桌上小孩子的闹笑。凉菜里有道凉拌海蜇皮,我喜欢吃,又不能常常吃到。过年的时候我盼着这道菜,伸筷子的时候被拷问菜名,我说成了“海豚皮”,被三姥爷家的舅舅和年纪轻些的四姥爷笑到我中考。

姥姥主掌厨房,来拜年的舅妈们喊着“大妈”,纷纷过去打下手帮忙。厨房不大,人多了就挤了。蒜苔炒肉,糖醋黄花鱼,酸菜炖排骨,酥皮老板鱼,一盘盘地从小厨房传出来,都能担起热闹。热气带到桌上,提前备好的油炸花生米,炸茄盒,炸老板鱼,也依次摆在盘里。

一盘盘饺子围出了一道桌边。姥姥的大妹掀饭桌的旧事,成了点缀的热闹。在我的印象里,亲戚里并没有学过武术的,说起来更擅长的反而是贝壳微雕或者吉他二胡,一米八的姥爷躬着身子粘贝壳,或者舅舅唱唱邓丽君。但过年聊天,总会聊出一个气势的排序。

舅舅们上学时帮我妈摆平过来挑事儿的人,姥爷一个手一拿就能治住非要练拳击的大舅,姥姥的大妹跟谁呛起来都不怕,而最厉害的是姥姥的小脚老妈,“那老太太真是,在那一站,谁都不敢梗梗”,“从来没有那么厉害的人”。




后来姥姥的大妹二妹都做了教师,各嫁到了天津北京。等我去北京念大学的时候,姥姥才又和她的大妹相见,一算竟是隔了三十多年。

“那时候多厉害啊,这个妹子谁也不敢惹(ye)乎。”姥姥说,“就你最像咱老妈。”

“姐夫家一喝喝半天,心里可没数了,现在还这样吗?”大妹笑问。

这样的对话,我当时听着,惊觉它发生的隔长,已然超了我活着的岁月。

过年时姥姥备下的菜里,却有一道,只能那几天才能吃到。如果不小心菜撒了一地,能最快地重新切出一盘的,也是这道菜。相聚时聊起来,最好吃的也是它——东北入冬之后,可就着天气备下萝卜干,酸菜,咸鱼,雪里蕻,再有就是这么一钢盆的猪皮冻。

冬天的院子里,姥姥揭开钢盆上遮盖的旧纸,用刀稳稳地切下来一大块儿,像豆腐一样摊在手掌里。先竖后横,再一块块码放在了盘子里。三姥爷家的舅舅们每次吃都要感叹:

“大妈,你这猪皮冻,就没有人能学成。”

“这一般人做不出来。” 

“是,真做不出来。”吃的人接话。

这话每年都说,每年的猪皮冻也确实都不掉份,却也只有一钢盆。这钢盆平常用来发面,过年就专门来放皮冻。能熬成这一钢盆皮冻的猪皮,也是一年过来攒下来的。来拜年的人,留下来吃饭的多了,这一盆猪皮冻就过不了初五。

我那时小,觉得饭桌上寒暄的话都是大人说的。他们说的间歇,我就抢先多吃了一筷子。吃完等想起来时,再掀开纸来看看还剩多少。有时也会偷着拿刀,喊句“我饿了”就自己再切下来点。谁都觉得是靠口福来享的一道菜,竟然就没了打趣。




姥姥嫁给姥爷的时候,不过才十九岁。她那时早已停了念书,却已知道了该怎么持家做饭。腊月里家里杀猪过年,从小她就跟老人学着给猪皮去毛。那时她负责看着熬锅,费时又得仔细,就是这皮冻的开始。

姥姥嫁过来,姥爷家里一贫如洗。前后一看屋子,家里真是什么都没有,却有个童养媳,负责在家里生火做饭。前街的木工亲戚告诉姥姥,那孩子爸爸早些年被打死了,只有一个叔叔,还逃到了台湾,背景比较复杂,“这事你知道就行了,千万别去说你知道。”

这个小个子的女孩儿,家里人喊她三妹,不怎么叫她的大名。那之后的几十年,经历各种政治斗争,家里都没人跟姥姥再提过三妹的身世,她也未曾开口去向外说。等时间长了一问,全家人其实都知道,只是都悄悄地藏着。不说,复杂也就没了。

三妹跟着姥姥进厨房,眼睛鬼灵精怪地转。那时候老四还调皮,老二已经在部队,蒙着一层未卜的生死,家里老三年龄正当,一只眼睛却稍有残疾。姥姥就知道了,三妹许是以后要嫁给老三的了。

姥姥说:“算了,你别做了。我要是做饭,你就砍砍草去吧。”

三妹应了。

镇里开大会做工作,要废弃掉乡村里的弊俗。曾是童养媳的,可以选择回家。问三妹是否要回去,三妹说家里没人了,没地方回,就留了下来。她的个子没再长起来——等我开始认人的时候,大人们就告诉我,要记住别叫错人,这是三姥姥。

我印象里的三姥姥,个子小小的,比我高不了多少。因为住得近,我总能在被姥姥带着去买东西的时候看见她。她拉住我的胳膊,别在她的胳肢窝下,跟我们说话。过年时刚进门,她就这么拉着我给红包。我那时候并不知道老人们之间的牵绊。其实现在知道了,也未必就真的懂了那份从小伴到大的感情。


“那这是几姥爷?”

我越是没猜出三姥爷,他们就越是哈哈高兴。

姥姥说,三姥姥人看着机灵,手却是笨。猪皮冻也学来着,却最终没有学会。这道过年菜做来其实不花哨,不挑材也不勾芡,却不经意地成了一座无人攀登的高峰,成了绝学。做的人就得是忘怀得失,心甘情愿地守在炉火前。

姥姥很早也把我否定了,读书再多都拜不上门贴,“真是,就没有学会的。你更不行。”我后来理明白了其中招式,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备好的猪皮熬出了胶,最后盆里冷置就成。可是难就难在它的这种简单,费功夫,磨性子。

姥姥的性子是磨出来了。腊月里,她跟着老人拔猪毛,去脏物,去血水,去猪油。猪皮最后要是能熬出胶,那颜色必须是白的,没加沉出褐色的酱油,也不是猪皮一块块悬在里面的透明。最后熬煮的猪皮切成稀碎稀碎的丁,静置之后成形的猪皮冻有鲜明的上下分层——上面一层碎沫的猪皮有质感,不油腥,下面成块的白冻带鲜味。好吃重口的,夹起一块来沾蒜酱。这皮冻不破不掉,顺当地夹入嘴里,入口即化,味正留鲜。

这道菜就是一道随手艺而生的年菜,似乎就该带着伤感的结局。吃了姥姥做的猪皮冻,再吃外面卖的,冻里加酱油的,会觉得苦,要拿香菜辣椒来盖;冻里猪皮成条的,又觉得硬,像是凉拌猪皮硬生生地藏在汤净里。

在吃过的人看来,这就是一座雪白的高峰。它化了其实什么就都没了,却担得起这种赞美。明明是冷出来的菜,吃起来却总像是哪里是热的。我小的时候,最喜欢放在米饭上吃。没有米饭就不沾酱地吃。因为吃的次数有限,平日里也不会特别想念。

后来我大了,看见了些悲欢离合。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没人能做了。




许是叶落归根,老人们渐渐都走了。

2011年的时候,三姥爷家厨房窗户开着,风吹进来,吹灭了烧水的煤火。等有邻居觉得不对,来喊门的时候,三姥姥人已经走了。三姥爷被救到监护室里抢救,舅舅们瞒着消息,不敢告诉他,想他挺过来再说。

三姥爷一生,眼睛都没治好,一只眼看人总是斜着的,里里外外都习惯了三姥姥照顾。三姥姥小小的个子,却也成了依靠,成了眼睛。

姥爷是长兄,长兄如父,过年时就会叮嘱几句。三姥爷越老越多病,多病却还贪杯,要跟年轻的舅舅们比着喝。姥爷就把兑好的果酒一口喝完,杯子一放,不说话地离席走了。不做声的一种警示。

“大哥生气了。喃自己喝吧,别劝三哥喝了。”四姥爷说。

三姥爷却已经酩酊。姥爷就说,老三没出息,心里总没数。三姥爷应着,不敢反驳。三姥姥说,“你喝吧,我走了”,三姥爷就迷迷糊糊地起来,跟着三姥姥回家去了。

在重症室里,三姥爷猜出了八九,据说在病床上哭了起来。三姥爷没挺多久,就在那一年里,也永远地离开了。


姥姥最后一次试着再做猪皮冻的时候,已经眼花得看不清猪毛。早先用手还能感觉出来,后来感觉迟钝了,她摸也摸不出来了。猪皮冻里的猪皮带毛,细短的猪毛,像没有被软化的一根刺。可能就是事物本来的样子,可能就是长辈们的努力破了,壁罩破了,就是这细细的猪毛的现实一扎。

没有力气做,更像是没有做的兴致。因为没有了那热火朝天的一顿唠家常。哪怕是翻脸了,最后该来的还是来,又能就着菜说上好久。

我在想父母一辈的人,为什么没有人来用心把猪皮冻学会呢?如果他们那辈的人,有人能学会传下来就好了。

前些年三姥爷家的大舅舅,独自来给姥姥拜年。他喝着酒许下了一个愿。“可能这是个心愿,也是个宏愿”。他说这个家散了,你们小一辈的人,走在大街上可能都互相认不出来了。我要找个时间,让你们聚一聚,最起码互相再认识一下。

我点头说好,却也在心里知道,这件事未必能遂愿了。我们年轻一辈所经历的,是一种新时代的背井离乡。相见不相亲,只能不相识。

三姥爷家的两位舅舅,其实也长得极像,是比姥爷兄弟们还要相像的像。舅舅们穿着军装,英俊挺拔,在泛黄的旧照里难分伯仲。他们也曾经喊我来分辨来着,其实后来不用问我就明白了:还能来走动的是大舅,病倒的、不在他们的大妈面前提的,是小舅。

吃这道菜的人少了,这菜的灵魂也就没了,就飞了,就破了。


再后来,姥爷病故。出殡的那天,三姥爷家的小舅妈凌晨来了,她在遗像前哭了很久。我没见过她几次,却觉得她比以前消瘦太多。在灵位前,我突然明白了她在哭谁。她也像是在哭自己。我从北京赶回家里,站在她旁边给前来上香的人指方向。我递着香,模糊地辨认着她说的话。她说,“大爷啊,你走了,我们可怎么办啊……”哭到最后,像是在哭一种更为悲悽的消亡。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如果没了,留下来的是什么呢。

是以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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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5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一吃馄饨我就想起了你丨人间有味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2018-08-25

从前的我们,总是贪多,终是到了年长才知道,人间事,哪有饱足,本来就是欢聚少、离别多。


图 | golo


前    言

一个人的成长,总会伴随着一些心境的变化,对某样食物的好恶也是如此,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吃饱是第一要义,而量少,难免显得轻薄。有所取舍的,大多不过是食物的多寡。

可到了后来,懂得了取舍,才发现许多事,原来自己也是无力左右的。

这个故事,讲的是馄饨,在张文的家乡,它叫“饺饵”。


游走在街巷的胖子美食家丨连载03




在四次“落地成盒”后,张文无奈地放下了手机,起身去洗澡。最近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一款手游,耽误了不少事情。洗完澡,点了根烟,下决心戒了游戏。

这种励志的事情张文经常干,每次都无比真诚。可总是决心下得越狠,开戒开得越快。

“不玩了,”张文蹿到厨间,认真地对太太说,“我怀疑有人作弊,刚枪都刚不赢。”

“四十岁了,还天天玩游戏?”太太笑他。

“你不理解英雄的孤独。”张文一嗤。

“衣服洗好了,去晒一下。”太太不接话。

张文撂了手机,去了阳台,“昨天晾的还没收!”他在阳台上喊。

“你收一下啊,我在煮馄饨。”太太在厨下回着,“你要不要胡椒?”

端上桌来,周日在岳母家打包的自制鲜肉馄饨,馅料实在,太太又熬了一锅骨头汤,调好了味。馄饨出锅,直接舀进碗里,碗底早已放好虾皮、酸菜、葱末和少少的干椒,一勺骨头汤浇上,点几滴香油,胡椒碾子转出几星,汤热、肉香、面甜,几味中和,辣上提鲜。

一海碗馄饨,填不满张文的胃。




馄饨,在张文的家乡,叫饺饵,小城的人们用这种称谓将它与饺子区分开来。

在幼时的张文看来,饺饵和排骨一样,实属轻薄的吃食。母亲若用它作儿时努力的奖赏,张文的内心是拒绝的——彼时张文的心里,有一样执念:不能吃到饱的肉食,都是耍流氓。

不过,张文幼时仅有的两次关于馄饨的记忆,都与大外婆一家有关。它不关乎奖励,吃时的氛围也各有不同,一次欢快,一次沉闷。


张文犹记得,幼时第二次吃馄饨时的沉闷与压抑,那是在大外婆家的堂屋,一家人围坐,主位反常地空着,摆上了碗筷,大外婆在侧旁坐着,下手是表舅,大人们各个表情严肃,孩子们莫名所以。隔着馄饨的升腾蒸汽,张文望向大外婆表情复杂的脸,好像为了调节气氛,大外婆轻轻地说着一些俏皮话,可摆在她面前的一海碗馄饨,却几乎没有动。也是过了许多年以后,张文才明白大外婆那些看似调侃的话语背后的辛酸。

相比起来,第一次吃馄饨就要愉快多了。

那是三十多年前的某个清明前。那一年,张氏族群重修了族谱,祖父特意捎信给父亲,今年的清明祭祖要隆重些,族人都要帮忙的,嘱咐张文父母提前回乡。张文要上课,回不得,便去胡家巷的大外婆家小住,大外婆是张文外公兄长的妻子,大外公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去广州做生意,至死未归。大外婆只得带着独子住在小城,靠小叔(外公)家的接济养大了儿子。

住在大外婆家,张文每日跟着辉表哥(大外婆的孙子)一同上学。辉表哥在三兄妹中行二,最宠张文,去哪儿玩都带着他,打板儿,买吃食。连鸡窝里掏的鸡蛋,悄悄煮熟了,都会分给张文大半个。

辉表哥比张文大三岁,一张圆脸,门牙有些凸。脸上天生带着笑,又会讲话,每次带着张文出去玩,见人便喊,“哥哥、姐姐、叔叔、婶婶”,嘴巴津甜,张文在大外婆家住的那一周,恰逢清明。节前最后一天是周六,彼时大家周六还不休,表舅、表舅妈上班了,辉表哥便带张文上学,早上大外婆将二人叫到房里,“今天寒食,家里不开火,你们去外面吃。”说罢从怀里掏出装钱的小布包,层层打开,拈出角票,一人给了五毛。

刚出家门,辉表哥就望着张文笑起来,“钱不要花啊,”辉表哥冲张文挤了挤眼,“留着干点别的。看录像可以看得好几场了,武装部对面的录像厅,卖票的我熟,买一张票,我俩都能进。”

“可是会饿啊。”张文嘟嘟囔囔,平时也没有零花钱,他心里还想着今天能吃顿好的。

“当然要吃饭啊,去我妈那吃。”辉表哥拍了拍张文,让他安心,“中午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带你去。”




表舅妈在城西车站边的一家国营小吃店上班,店子属于供销社下的食品公司,统共四五个人,为进出站的旅客提供些简单餐饮。店子虽小,各有分工,忙起来却也脚不沾地。张文头次去,进了店,取餐窗口排着队,心急的吃客扒着窄窄的木窗,冲里喊:“师傅麻烦快一点,我要赶车。”

“赶车吃什么面啊,煮不熟谁负责啊?”窗口里传来一个怒气冲冲的女声。

辉表哥听出来了,便冲张文挤着眼:“那就是我妈。”他插到队前,扒着窗子冲里喊:“姆妈!”

“哎——!”窗里传来一声悠长的应答,一会,旁边的小门开了,瘦津津的表舅妈站在门口,身上系着的白围裙油渍斑斑,皱着眉望着辉表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吃饭。”辉表哥嘻皮笑脸的。

“奶奶给了你钱吧!”表舅妈叉起了腰,怒目直视。

“给了的。”张文从人群中挤出,站到表哥身旁,“辉哥哥说带我来吃你做的。”

看到张文,表舅妈眉头才舒了舒,朝二人招了招手:“进来!”

窗外等急了的客人开始叫唤了,表舅妈慢条斯里地捞出面条,一碗碗地放,汤底怕是冷的,放入面条才有了热气,再从灶上一个铁桶里舀出肉丝浇头,连汤带料地浇上,大铁勺一捞小半勺,表舅妈像乐队指挥一般,抖着腕,勺子在每碗面上一倾一收,肉汤裹挟着几星肉丝悄悄落下。窗口收了票,食客自取。有时候手重了,汤汁溅出来,也没有人做声。

张文从前就知道,表舅妈的面条做得好吃,原来是这里练的。她做的干拌面让张文多年来一直记忆犹新。面煮得将将熟,猪油做底,加酱油,干椒粉一小勺,放入面条后,滴几滴陈醋,拌匀,什么浇头都不放,闻着喷香,吃起来,带着些许韧劲,咸辣中有丝丝清甜。

应付了一拨客人,表舅妈才终于有几分钟空闲应付张文二人,“吃点什么呢?”表舅妈擦着额头的汗,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前思量,“饺子不行,前天做的,不新鲜了(彼时没有冰柜)。面条?也不好。不如吃饺饵吧,昨天做的,我督着老郑剁的馅。”表舅妈一拍手,像是为自己的决定洋洋得意。

“表舅妈,为什么吃面不行?”张文小声问。

“你想吃面吗?”表舅妈问。

“不是,就是不明白。”

“一点点肉,有什么吃头啊。”表舅妈哈哈笑着,“这里不比家里,几根骨头熬一个礼拜,味精兑汤,有什么味噢。”




馄饨煮好了,两人就在灶间吃,厨房一角有一个放杂物的小方桌,二人将桌上的瓶瓶罐罐往里推一推,腾出些地方,一人一个大瓷碗,埋头吸溜。碗里满满的是酱色的汤,漂浮在其中的馄饨小巧轻盈,像成群畅游的银鱼,一勺能舀上两三个,吃到嘴里,面皮是软软的甜,纯肉的馅儿虽小却入味,汤中的胡椒与干椒更是提辣提鲜,吃得二人满头汗。

张文着实饿了,起初吃个新鲜,到了后来,越吃越大口,也越吃越觉得欠,眼看着碗里的馄饨越来越少,心里有些着慌,“这么不经吃咯。”他暗忖着。

辉表哥已经吃完了,撂了碗喊表舅妈,“姆妈,没吃饱咧。”

“还没吃饱?都是下的两人份,饭钱从我工资里扣的咧……”表舅妈仍在灶前忙碌,头也不回地嚷嚷,“把奶奶给你的饭钱给我。”

辉表哥噤了声,低头老实喝汤。

一会儿,表舅妈走过来,一只大碗往桌上一墩,“吃咯,吃完了上学去。”

张文一看,碗里两根油条,许是早上炸的,已经冷了,软软地耷拉着,“掰碎了,泡汤吃。”辉表哥教他。

张文赶紧吃完碗里的馄饨,有样学样地掰起了油条,油条浸在汤里,饱吸了汤汁,吃在嘴里,糯糯软软的,带着甘甜,十分饱肚。

“要上课了咧,一顿饭吃这么久,迟到了看老师罚你们站不?”表舅妈又嚷起来。


大外婆给的饭钱,辉表哥带着张文第二天就花完了。

第二天是周日,放假,两人跑出去看了两场录像,辉表哥果然认识卖票的,买一张票,两个人都能进,不单如此,放完一部片,大人们都起身了,他俩还缩在角落椅子中间的过道藏起来,录像厅里本就阴暗,检场也敷衍,片子开映了,两人才嘻嘻哈哈坐起身子,那一天,除了中午回家吃饭,他们差不多一整天都在录像厅里厮混。

晚上回家时,在巷口遇见一个卖甜酒的,小瓷碗盛着卖,五分钱一碗,甜酒兑了水,喝起来无甚酒味,很清甜。二人便买来喝,辉表哥喝了四碗,张文也喝了四碗,喝成个大红脸。卖甜酒的见到豪客,还奉送一碗,他们是真喝不下了。

晚上吃饭时,酒劲上来了,张文晕忽忽地扒着饭,吃着吃着,一头栽在桌上,睡了过去。

第二天,父母回来了,张文便回家住了。


此后,有那么几天,辉表哥在学校见到张文总是阴着脸,张文腆着脸叫哥哥,他总是不理。没过几天又好了,课间主动来找他玩,给他带了表舅妈炸的红薯片,用报纸包着一大包。二人跑去操场角落的大樟树下,打开分食,像两只小老鼠,将薯片嚼得嘎崩响。

“我爸打了我咧。”辉表哥皱着眉,嗔怒地搡了张文一下,“说我带你喝酒,明明你自己要喝的。” 

张文一愣,又嘻皮笑脸地凑近去,“好喝啊。” 

“不喝那么多就没事了,醉了吧。”辉表哥啧着嘴,“你就是懵里懵懂,不知道饱足(浏阳土话,不节制的意思),害我挨打。”辉表哥从报纸里拈出薯片,吃得满嘴喷渣,“我爸解了皮带抽我咧,屁股上都是痕,前几天坐椅子都痛,老师说我不老实,又罚我站。”

“你跟老师解释解释啊。”张文急道。

“说什么咧?挨了打,屁股痛?丢人不。”辉表哥摇着头,像个大人一样地叹气,“做哥哥真没劲,老受气。”

张文低头吃着薯片,不作声,表舅妈炸的薯片又脆又甜,课间休息时间短,他想多吃几片。 

“都给你,我妈炸了好多,这些是给你带的。”辉表哥将薯片原样包上,塞到张文怀里,立起身,“回教室吧,等下敲钟了。”

二人的教室不在一栋楼,张文抱着薯片就走,心里可得意了,走出几步又返身,大声喊着辉表哥,“我礼拜一走的时候你还好好的啊。(表舅)没打你啊。”

本已转身的辉表哥返身跑过来,面带愠色,瞪着眼睛,“再喊大点声噻,全校都听见了。”辉表哥举起手,作势要打,张文缩着肩,原地不动。

“我还骗你噢,”辉表哥举着的手轻轻落在张文头上,揉了揉,“礼拜一晚上打的咧。”

辉表哥搔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头一天晚上,我也喝醉了,我爸就没打。”

二人哈哈地笑起来。

在张文的日记里,那天是晴天,天很蓝,张文在日记里写道“碧空万里无云”,后来看从前的日记,张文也曾细想过,清明时节,本该是阴雨连绵的,也许是幼时的张文爱用新词,哪怕现实并非如此。




没多久,张文就又吃到了馄饨。那是在大外婆家,辉表哥叫他去的。说大外婆忽然起意想吃,就让辉表哥跑腿,喊表舅妈带回,辉表哥绕了道,到张文家把张文也叫出来尝鲜。

久不下厨房的大外婆,特地扭着小脚去肉铺买了大骨,发了海带,煮了一锅海带大骨汤,表舅妈从单位买回大包馄饨,煮好了,浇上骨汤,一人一大碗。

表舅家一张圆桌,众人围坐,主位却空着,摆了一副碗筷,放着一海碗馄饨,大外婆坐在侧边。大人们表情严肃,表哥表姐们也闷不作声。张文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问,眼睛直直地盯着眼前的大碗馄饨,酱色的汤底,是货真价实的大骨海带,腾腾地冒着热气,碗底的葱末、干椒末漂上来,星星点点,青红相间,游鱼般的小馄饨如浪里白条,鲜肉馅熟了,裹着白袍,若隐若现。

“吃吧,吃吧。”大外婆摆着手,众人才拿起勺子。

张文舀了一口吃进嘴里,烫,呵着气嚼,面甜肉鲜之余,又多了一层骨汤的鲜美,不似味精汤般浅薄,它厚重、粘稠又实在,好食果然要配好汤,才能交相辉映。

“你爷老子(浏阳土话的父亲)就好这一口,广州管这个叫云吞,”大外婆吃了两口,对着坐在一旁的表舅碎碎念,“当年生下你,我带着你去广州找他,住了半个月,他带我吃过两回,就是路边的摊子,那边人叫那是什么走鬼档,走鬼档吃多了,自己也成了走鬼。”大外婆碎碎念着,眼里慢慢泛起了泪光,面前的馄饨一口没动。

表舅轻轻放下勺,低着头,闷不作声。


许是达成了某种和解,那一年的秋天,表舅南下广州,迎回了大外公的遗骨,葬入祖坟,张文随母亲参加了仪式。

小小的骨殖盒,放入大大的棺木,八大金刚(八个壮年男人)抬棺上山,表舅带着子女着孝服跟在后头,几步一跪,规矩做足,表情木讷,或许是对这位陌生的至亲实在提不起悲伤。

倒是一路上,一直有一个陌生的妇人,不远不近地跟在孝眷后头,五十多岁的样子,小巧、板直的身形,慢慢地跟着走,没有人回头看她。妇人抿着嘴,一双少见的杏眼里透着倔强,旁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有人指指点点,她恍若无睹,一步一步地走着,走到一半,泪水到底涌了出来,缓缓流过她紧绷的冷峻的脸。

“那是你如外婆,”母亲叹道,“你大外公在广州的老婆。”

张文后来才知道,大外公与大外婆自小定亲,婚后大外公远赴广州打理当铺,在彼处娶了小,妇人出身青楼,名字里有个如字。大外公初时是不愿回,留恋着名利场温柔乡,又染上了鸦片;后来想回又不能回,解放后,成分不好,财帛散尽,又被仇家打瞎了双眼,在路边摆摊为生,好在如外婆不离不弃,才在凄苦中度完余生,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在广州身故,因与如外婆无子女,身后事都是如外婆一手操办的。

表舅迎骨回乡,如外婆又跟着回来送一程,落葬翌日,独自回了广州。




小学毕业,辉表哥考上了一中,那是小城顶好的学校,得成绩拔尖才能进。张文去看过,原是一座孔庙,旧址仍在,殿前台阶上有精美的龙纹浮雕,只是龙头被破坏了,铲去了鼻子。

校内大树掩映,校舍古朴,操场极大,还有很大的一个饭堂,厨师都有十几个,开餐时菜色琳琅,令人向往。听说这里很早就是学校,张文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学校要建在庙里。

表舅奖给辉表哥二十元钱,辉表哥同学朋友请了一圈客,最后想到了张文。到家里找他,带他出去玩,还是看录像、下馆子。

依然是两人一张票,那天二人倒是没有蹭场,看了一部就出来了,那是一部武侠片,名字叫《广东铁桥三》,男主角功夫很好,可长得很路人,没有李连杰帅,张文越看越眼熟,想起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南拳王》,好像也是他演的。

“我也要学功夫,会打了,就没人欺负我了。”张文说。

“以后你受了欺负,就去找某某某,我跟他说了。”辉表哥郑重地对张文说。二人坐在冯家面馆里吃面,一人一碗牛肉面,辉表哥加了钱,给张文盖了双码,浓酽的汤汁,加上扎实、筋道的牛肉,张文吃得欢快。

“昨天我爸又要打我咧。”辉表哥吸着面条,嘟嘟囔囔说,“说奖我钱是买文具的,我拿来请客。” 

“打了没?”张文担心地问。

“没打成,”辉表哥咽下面条,嘻笑着,露出兔牙,得意地说,“我跟他讲道理,奖给我的钱,不是应该随我怎么花吗?老打我,小心我以后不养他。他就笑了,我奶奶也笑,就没打了。”

“你发狠读书吧,考上一中,我奖你一把火子枪,铜的,打不烂。”辉表哥一本正经地说,“再过三年,我们又同校。




张文再次吃到馄饨,已经是十多年后了。在张文工作单位旁的一家小餐馆,同事请他吃的。也是酱色的汤,也是游鱼般的小馄饨,同样放了干椒,同样吃不饱。

“在我们那里,这个叫饺饵。”张文告诉同事。

“噢,”同事漫不经心地答应着,“你们那里什么都怪,明明在长沙边上,讲的话我们都听不懂(浏阳话偏赣方言)。”

张文不接他的话,转身又喊老板下一碗面条。

此时辉表哥早已经出来讨生活了,他没有考上大学,复读了半年后,放弃了。辉表哥因此与表舅吵了一大架,决然出户。他做过各种营生,初时打工,后来创业,开过饭馆,积累了人脉后开始接些小工程做,张文回乡时,偶尔约他出来坐坐,他挂在嘴巴边上的一些名字,听来都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我熟,我很好的朋友。”辉表哥得意洋洋地说,“做生意还得靠朋友们帮衬。”

辉表哥生意做得杂,开销也大,好交朋友,过手无余财,辛苦赚下的又轻飘飘地花出去,张文劝他存点钱,别到要用时手里又没有。

“我奶奶说的,万般带不走,只有业随身。”辉表哥说,“将来的事将来再说,不用想太多。”


大外婆的老宅子,也早已在1996年拆迁,没有补偿金,分了三套房,分房的前一天,大外婆着人请张文的外公进城吃饭,商量了半昼。“房子本是你的,拆迁你拿主意。看在我帮你大哥带大孩子的分上,留一套给我们。”大外婆第一次因为房子的事,恳请这个自己要叫小叔的老人。

张文这才知道,胡家巷的老宅,原是外公的产业,大外公留给大外婆的宅子早已在54年的洪水中被冲毁,外公不忍看兄长的妻儿流离失所,腾出自家大宅给了他们,自己携家眷住到了城郊的集里乡。大外婆一家在胡家巷一住四十年,直到拆迁。(1954年,浏阳宝盖水库垮坝,洪水灌入浏阳城,冲垮房屋无数,死亡477人。

据说,在那天的商量中,张文的外公一直静静地听着,临到末了,才期期艾艾说:“少杰(外公的小儿子,张文的小舅)现在困难,给他拿一套。”外公要走了一套房子。

大外婆名下的两套房,表舅自住一套,给了参加工作的大儿子一套,到辉表哥,什么都没得着。

“我死了,自己这套房就给你。”大舅或许心怀歉意,曾经把辉表哥叫到跟前说,“要我帮你买,我是帮不上了,我没钱。” 

彼时表舅妈早已下岗,表舅本是供销社的干部,平生清廉,在旁人看来,却是胆小怕事,违反政策的事一律不干。后来被挤兑下派到社下的实体单位,已是半垮不垮的厂子,软弱内向的表舅做不起色,办了提前退休。


此后,辉表哥也结婚了,初时买不起房,住在岳父家里,每月交付生活费,两年后,生下一个脑瘫女儿。

许是婚后知道积攒了,三年后辉表哥买了新居,搬离了。辉表哥的生意逐渐向好,又生了二胎,大哥下岗了,辉表哥给他盘下一个书报摊,解决了生计。大外婆没医保,晚年医药费用,辉表哥一力承担了,连带着赡养父母的花费他也包圆,“大哥生活紧,妹妹嫁出去了,也不好总向家里开口。我能多出点,就多出点,大家出力。”辉表哥说。

张文知道,辉表哥的生意不过是表面光鲜,各方应酬,仍是债务难清,辉表哥偶尔跟张文抱怨,“比开饭馆时要艰难,工程账款最难要,今天欠明天,今年欠明年。”每到年底,表哥总要四处求告,结些账款好过年,一辆丰田开了七八年,松松垮垮做烂响了,也不见换。




日子再往后过,随着年岁越长,张文反倒越来越喜欢吃馄饨,他自己也不明就里。

想着许是物质丰富了,人们开始不在意多寡,而在乎精致。特别是张文不时心血来潮节制饮食的时日里,到点吃饭,馄饨是首选,对张文来说,这是一种能吃到肉又没有饱胀感的吃食。

可在长沙,吃到一碗馄饨不是难事,但是吃一碗当初在表舅妈家吃的那种馄饨,已是不可能,洒了胡椒、干椒末的大骨海带汤,银鱼般的小馄饨,虽不丰盈,但吃在嘴里那种扎实的瘦肉、甜中带着些许韧劲的口感,再也遍寻不见。

张文找遍了长沙的馆子,后来发现,四川的龙抄手或有几分当初的味道,但是汤口太浓,又有花椒,麻味一冲,味觉就少了一半。

时日一久,张文便时常自嘲,为一口吃食,实在不必这么纠缠,一碗馄饨不如当初,是时间的变数,时易事易人易物易,到了最后,岁月会让你忘记最初的味道。

在张文看来,时间在解开一些疑惑,又增添另一些,过往的问题,在未来寻找答案。成长的时日里,张文知道了孔庙原来就是旧时的学宫,也知道了蓝天为什么叫碧空。在第N次看徐克导演、李连杰主演的《黄飞鸿》后,他终于认出了其中饰演那个猥琐奸邪的沙河帮帮主的,就是张文心目中曾经的英雄“广东铁桥三”。某一日,张文心血来潮,在网上查找这个演员,知道了他叫邱建国,已于1998年死于癌症。


大外婆去世后,张文的外婆也走了,几年后,外公离世,一个又一个的亲人成为记忆的背景。曾经的少年们,也在妥协中成长,又在成长中妥协,无力感与日俱增。

一日,张文去省图书馆看书,翻到一本画册,其中的题诗让张文怅然,“故人笑比庭中树,一日秋风一日疏。”(清金农诗

2016年年初,张文回乡,特地邀辉表哥喝酒,张文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四碗甜酒就醉翻的少年,而辉表哥依旧量浅,喝醉了,迷朦着眼睛,搂着张文回忆过往,“你晓不晓得,那年送你的那把铜的火子枪,花了我一年的压岁钱。”辉表哥笑嘻嘻的,露出被烟熏得淡黄的兔牙,“哪晓得那么贵咯,早知道不给你许愿了。”

辉表哥也发福了,头有些微秃,依然爱笑,掩不住一脸的疲态。

辉表哥告诉了张文一件事,迎大外公回乡后,每年清明,辉表哥一家去上坟,总发现有人提前祭扫了,坟前贡着三牲,空地上有新的香烛茬与纸灰,坟头的花也换了新的(旧时礼法,坟头插花,表示故土,坟头压纸钱,表示葬在异乡,向土地神捐钱买地),二十多年年年如此。

“我爸说那八成是如奶奶,我想着也是。”辉表哥叹道,“我爸是独子,除了她,还有谁来扫墓呢?”

“四、五年没来了,不知道她怎么样了。”辉表哥叹着,又喝下一杯酒。

张文费力地回想,仅见过一次的如外婆在他的脑海里终是模糊,唯记得那双流泪的杏眼,小时候,张文总以为那眼泪是因为不被接受的委屈,如今想来,那是不舍。

而大外婆的样貌却依然清晰,张文想起她穿着夏布黑衫,拖着臃肿的身形在房间里蠕蠕行走的样子,保持着家长的威严,偶尔又露出老人的慈爱。没有人知道,她看似波澜不惊的一生中,内心有过几番暗涌。所有的心事,大概都在菩萨那里吧。



尾声


不知不觉,张文在长沙这座城市里已经生活了十多年,移风易俗,跟着大家管饺饵叫馄饨叫顺了口,反倒常常忘了它从前的名字。

近两年,张文时常会和太太包一些馄饨,放在冰箱里冻着,一个人时好对付。自己煮馄饨,不过切一些葱花,碾几星胡椒,用速食汤包煮一碗汤,汤里滴几滴老抽,张文还是喜欢酱色的汤底,显得厚重。馄饨只煮二十个,节食惜福,颗颗珍贵,吃得慢,嚼得久,仍觉着欠,那就欠着吧。

他早已明白,自己其实一直喜欢吃馄饨,所谓的不爱,只是对量少的怨念。从前的张文,总是贪多,得到了年长才知道,人间事,哪有饱足,本来就是欢聚少,离别多。

 (张文即作者,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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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0 08: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西瓜味的初恋,走失在14岁的夏天丨人间有味

 曹玮 人间theLivings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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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西瓜,他,这些小小的幸福,与宇宙中亿万年来大生大死、大毁大灭相比,如此微不足道,可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却是她所能想象的生命庆典的全部了。可是和夏天一样,这些终究都是要过去的。


配图 | golo


人间有味丨连载58



我家有张照片,照片上的我还不到一岁 ,剃着光头,怀抱着一个绿油油的充气西瓜,八叉着腿坐着,盯着身边的孩子看,边看还边流着口水。

我盯着的那个孩子就是方清。他大我一岁,生在清明,故而得名,是我爸好友的儿子。

三十多年后,当我再次看到这张照片,才猛然发觉,这个西瓜竟委婉地暗示了我们的命运。




在我三岁时,父母付了高价,把我安插进全市最好的幼儿园小班。幼儿园位于儿童公园内,要经过大喷泉,绕过荷花池,再往前走,绿树掩映下的那几座平房就是了。我入园时,荷花池正在整修,抽了水,池底还残留着一汪黑色的泉,好像一只神秘的黑眼睛。初来乍到的我没有朋友,小朋友们玩耍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围着池子转,看池子里咕嘟咕嘟地出水。

一天我正在池边,突然听见对面有人喊我。一抬头,一个高个子小孩混在大班大孩子里,朝我使劲儿地挥手。

方清!原来他也在这个幼儿园!

我兴奋极了,正准备跑去找他,就见方清忽然指着荷花池对我喊:“这是冰棍儿水!”见我待在那里没反应,他继续喊:“喂,你看这是冰棍儿水!”

冰棍儿?我眼前立刻闪过包在花花绿绿薄纸里的赤豆棒冰、乳白色的牛奶雪糕、明艳的橘子冰棍儿……我太喜欢吃冰棍了,况且这是方清说的,他当然不会骗我。

于是,我翻越石头围栏,沿着池塘水泥壁小心翼翼地溜下去,到达塘底那汪水的边缘。

方清和大孩子见了,指着我大声笑,更多孩子围到池塘边看我。

掬了一把池塘水尝尝,我这才恍然大悟——“方清,这不是冰棍水!”

就在这时,上课铃声响了,孩子们纷纷涌进教室,方清挤在孩子流中回头对我大声喊:“上来!上来!”

我急着回教室,就沿光滑的水泥壁向上爬,可脚底一滑,跌进水里了。之后我的记忆成了片段。我似乎看到水底,又似乎记着像是电视里游泳比赛的样子,最终竟从水里自己扑腾了上来。

当我浑身滴着水出现在教室门口时,老师才发现了我。她先是愣了一下,抱住我就往她宿舍跑,给我脱衣服、擦头发,把我塞进她的床铺硬要我睡觉。大白天的,刚睡完午觉,怎么睡得着?

后来,听说外婆来接我时,怎么也找不见人,回头就看见我的衣服挂在教师宿舍门口,滴滴答答正掉着水。

第二天,我就退了学。前脚刚走,儿童公园就抽干了荷花池里所有的水,小城人都传,说是淹死了个孩子。

公园无水的日子长达数月。每次爸爸带我经过那儿,都会笑着说,“你就是那个‘淹死的小孩’”。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只想着方清还在那儿,他说的冰棍泉不是真的。

十四岁那年,在旅游车里,我给坐在身边的方清讲这段回忆,他眉头轻颤了一下:“我怎么完全不记得?怎么还有这个事?”

他自然不记得了,正如我自然地不能忘记。




再一次见到方清,我已经六岁了,终于辗转多处,回到了父母身边生活。

夏日晚饭后,爸爸带我去方清家。他打着手电筒,拉着我,穿越一个又一个路灯昏暗的巷子。敲门,院里橘黄的灯光亮起来,方清的爸爸一开门,笑纹就爬上眼角,一边把我们迎进来,一边欢欣鼓舞地朝屋里喊:“方清,看谁来了!” 接着方清的奶奶闻声出来,看见我们,又惊又喜,几乎是激动地回头叫着:“方清,方清,玮玮来了!”

“刷——”方清便从门帘后面冲了出来。

两个孩子见面,好像隔了好几个世纪未见一样的欣喜。冰棍泉之事,早就扔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那天,方清爸爸请我们全家吃饭,菜摆了一长桌,方清坐在桌子另一端。这时,方清妈妈端上来一盘新炒的蒜薹肉丝,就放在我面前。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蒜薹肉丝——它盛在一个红黄错落的搪瓷小盘中,肉丝和蒜薹一样切成一寸长,重重叠叠落在一汪浅浅的酱汁上。蒜薹是小城周边的春夏特产,常用来腌制、爆炒或凉拌。小城人炒制时多用高火,只杀了辣味就好,吃在嘴里脆脆的,或放进热水中一汆,嫩绿的短茎浮在打卤面厚而糯的汤汁上,明艳可人。而方清的妈妈却将蒜薹烧得柔柔的,蒜薹皮被油煎得起了皱,一咬,茎里锁住的肉汤和着菜茎本身的鲜甜在嘴里爆炸。

怎么能那么好吃?

因为和方清坐得远,也说不上什么话,我就低着头使劲吃面前的蒜薹,一根接一根,等大家发现,一盘菜已经快见底。

妈妈不好意思地嗔怒:“别吃了,你看一盘菜都叫你一个人吃光了。”

“让娃吃,让娃吃。”方清妈妈轻轻笑着,她短发利落,说起话来又慢又软,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方清的奶奶也远远笑着: “我的娃啊!爱吃了,以后就常来奶奶家吃!”

所有人都跟着笑了。


我们两家住得不算远,但总是隔好一段时间才能见上一面。

我十岁了,个子像雨后春笋一样往上蹿,都要赶上方清了。见了他,也会害羞了。

可即使脸红得不行,我还是热切盼望着,从他没走的时候就开始盼望着下一次见面。只要见了他,天就蓝得不行,太阳似乎更明亮了,我整个人则像一粒尘土,不断地向上飞舞。

我开始学做菜,虽然学来学去无非就是最基本的鸡蛋和土豆系列。

终于有一天,方清爸爸带着他又来我家吃饭了。我央求爸爸让我也做一个菜,爸爸拗不过,只好任我下厨。围着又宽又长的围裙,我把土豆切成厚片——本来要做土豆丝,可我不会切。往炉灶内填碎煤,打开吹风机,把胡麻油倒进铁锅中,将土豆片煎成焦黄,撒上盐就出锅了。

吃饭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问:“方清你最爱吃哪个菜?“

“方清最爱吃洋芋了,你看这个洋芋片都快被他吃完了。”没等儿子说话,方清爸爸先回答。

“这个菜是玮玮炒的。”我爸说。

“啊?”方清抬起头好奇地看着我,呆了几秒,然后也没说话,只埋头继续吃洋芋片,其他的菜一概不动,一直吃到白盘里全剩下明黄的胡麻油。

“你看看这个方清,你看看!”方清爸爸不好意思地笑着。

我坐在旁边,心就突突跳着,脸烫得慌,我怕不由自主的傻笑怎么都藏不住,只好借口去趟厨房,让自己平静下来——在那里,我走过来,踱过去,一会儿擦擦灶台,一会儿儿摸摸案板,突然懂得了什么叫手足无措:原来,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或许他也喜欢自己,就是这种慌张又欣喜的感觉,不知如何是好、却又幸福无比。




我越来越盼望着见到方清了。

小学六年级,方清爸爸带他来我家商议升学的事,留我和方清两人在厢房,我看着他,心里想着,这次走了,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情急中脱口而出:“方清,我家后山上可好了,有泉水,可以抓蚂蚱,我带你去玩!”

方清有些惊讶,还没回答,我马上补充到:“我们去烤洋芋!”

“洋芋?”他的两只大眼忽闪忽闪的,“……你会烤吗?”

“会!”我保证得有鼻子有眼,其实自己从没干过,“后天下午两点,你在我家巷子口等我?”

“嗯!”

方清显然是洋芋的信徒,此前,他从没和小伙伴进过山,死活缠着他奶奶答应。他奶奶担心得很,不住叮嘱他早点回来,别和我放火烧了山。

我在厨房抓了三个洋芋,一包火柴,几乎是飞奔着去见他。

然后,我就领他穿过宽宽窄窄的巷子——哪怕是故意拐来拐去,也不想让他错过我的世界的一切:山里人赖以维生的泉水,旧房背后开满蒲公英的草坪,山崖断面坍塌的古墓……绕到最后,才找了一块无人的山坳,徒手挖了个坑,准备烤洋芋。

方清在旁边拔着蒿草,我把洋芋放进坑里,并覆以薄土——这是同学传说中烤洋芋的方法。当然,传说中还要配备盐、辣椒、花椒粉,等到肉色金黄、香气四溢的洋芋烤出,蘸着这些佐料,任沙性的颗粒和着香料在口舌里融化开来——想想都能催下口水。

可到了点火的关键时刻,我却退缩了。由于曾被火炮冲伤过手指,我连火柴都不敢划,只好腆着脸请方清来,我则不断添上草根、树皮、树枝,最后,终于有一团大火横在我们中间了。

山风轻轻拂过,蒿草会突然通体赤红,随即又暗沉下去,好像发了一阵烧。草籽在火舌里“噼噼啪啪”响着,衬得四周更加寂静,仿佛此地和我们,就是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

方清和我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柴火燃成灰烬,他才开口问:”好了吗?“

“好了吧……”我底气不足。

挖出洋芋,它们半软半硬。

“这能吃么?“他又问。

我急了,好像这洋芋就是方清眼里的我——我可以更好的,一切可以重来的——我赶紧把杂草和树叶汇集起来,自己划了火柴——为了方清的烤洋芋,我连点火都不怕了。

我把挖出的洋芋全扔进火堆,或许这样它们才能立即变熟。火堆燃尽,顾不上烫手,我先刨出一只洋芋,它的表皮已全然烧焦,揭开皮就看到淡黄色的洋芋肉。我偷偷把那只更软的递给方清,自己则啃着另一个半熟的。方清吃得满手满嘴都是炭黑,临到最后,把剩下的三分之一脆洋芋指给我看:“这能吃吗?”

“能吃能吃!”

我嚼着生洋芋,故意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下午,十二岁的我开始畅想未来。一个孩子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她所能想到的未来,无非是男娶女嫁、白头偕老罢了,童话故事不总以结婚为结尾么?

大概在遥远的将来,我会吃上方清妈妈浓油赤酱的蒜薹肉丝,我也会一直给方清做他喜欢的炒洋芋片。生活在一起,一起吃好吃的,过安稳的人生,也就是这样了吧。

可是,没心没肺的玩闹过后,我又时常会生出一丝恐惧——万一中途有变,我们不能在一起了,该怎么办呢?想到这里,我又再次手足无措起来。




接下来,令我欣喜若狂的是,我和方清竟分到了一个初中。

小学最后一个暑假要结束了,爸爸带我去看望方清的奶奶。我这才知道他在九班,我是十班,任课老师全都一样。他奶奶高兴地说:“明天你们一块儿去上学吧。方清,你自行车后座带上玮玮,一块儿去!”

我强烈抑制着雀跃的心,小声说:“我有自行车的,我们一起去上学,方清,明天早上你在路口等我。”

他又“嗯”了一声,奶奶的眼睛笑得像个月牙儿。

可即便是上了同一个初中,我也并没能像原先憧憬的那样,每天都见到他,只能在两班合一的体育课上,远远地看着他站在男生队伍里打篮球的侧影,或是放学后的车棚里他混在自行车流中瘦长的背影。

我默默地看着他,直到他消失于视线之中——因为那时候,我家已经搬到了城东,他家仍在城西,纵使相遇,还没说几句,便在各自新朋友的召唤中各奔东西了。我在方清班上也结识了新朋友。长长的回家路上,她每天都会讲九班的各种新事,有时候,方清的名字会突然落下,好像一颗松塔滚落在山间。

有一天,语文老师拿来一篇写景的作文在班上念,是方清的。我听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一放学,朋友见我就问:“方清的文章你们班念了没有?”

“念了。”

“今天我们班同学都在那儿起哄,问他,‘方清,你写的那个风景里面,你说在等人,等谁呢?’你猜方清怎么说?”

“怎么说?”

“等你呢!”

“谁?”

“等你,你!”

“我?”

“嗯!原来你认识方清啊?”

是啊,他写的那些,我怎能不熟悉?黄土、蒿草、蚱蜢和秋风,闭上眼睛,依然清晰如昨。

文末,他提到了山坡上的等待,留了一个开放式结尾,当老师念到这里,我的双颊发烫,眼下听朋友这么一说,更是心乱如麻。

这下,我满脑子全是方清了,作业也没法做,就盼望着第二天就去隔壁教室找他,告诉他我的感情,告诉他我们都不用再等了,反正以后也会结婚的。而我知道,只要他不反对,我一定会像当年寻找冰棍泉一样,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我写了很长的日记,也回忆起那天烤洋芋时的山景——显然,写作的确能平息少年人的冲动——想到我们必定会有更光明的未来,何必在初中就因“早恋”闹得人仰马翻,于是我决定继续等待。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写长长的日记,靠它维持着每一天的理性,像一个瘾君子,一日不写就双目无光浑身没劲儿。

过年期间,我刚在爷爷书房里写完日记,还没收拾好本子,就被叫了出去。回来时,赫然发现我妈就站在桌前——我的日记在她手里,张开着,好像一只被捉住了的蝴蝶,撕开了双翅。

一股热血直冲胸口,我几乎是喊了出来:“妈,你怎么看我日记!”

“你的日记难道我不能看吗?”我妈放下日记,理直气壮的。

看到理性之地彻底沦陷,我气得浑身发抖,高叫道:“这是我的日记,你就是不能看!”

我妈翻着日记,用手指着我写的东西:“你看你写的啥,还‘山间的爱恋’,还‘爱恋’!你还早恋!”我的日记在她手里翻滚着,而她也对我内心最为珍视、几近神圣的感情,无数次地极尽羞辱和讽刺。

她的目光语言化为一片片利刃,在我身上割出一道道口子,我感觉自己被逼到了绝路,所有的疼痛和屈辱,最终都汇集在唯一的出口——那是一句禁忌,一句在古人看来我要遭受天谴的话,我第一次说出了口。

我拿起日记冲出书房,正巧碰见大伯进屋,听见我的话,他连忙拉住我:“哎,你咋能这么说你妈!”

我不想辩解,愤怒已将我全然占据。

这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骂我妈,连我自己都没法原谅我自己。 




从此往后,我不再写关于方清的事了。

我和我妈伤害了彼此,往后的历史好像也从此缺了一天——我们都装作它没有发生,继续和平而警惕地相处着。

到了暑假,爸爸终于带来一个好消息——他联络到了一个开出租的同学,准备叫上方清的爸爸,一起要带孩子周边一日游。

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考古遗址,地处偏远,是我和方清在地方志上找到的。旅途漫长,光去程就花了五个小时。

回程时,方清坐在最后排中间,我和司机的女儿各在他左右边。那个女生叫小林,大方清一岁,短头发,戴着大框眼镜,常笑。虽然和我们都是第一次见面,但她就像老朋友一样聊着自己的生活,或者一个问题接一个地问我们。

好不容易,小林终于说累了,歪头睡了,草帽覆在额头,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我和方清相视一笑,长出一口气。小面包车在山间来回颠簸,把路边的麦田和戴草帽的麦客抛向身后,天色蔚蓝,成熟的小麦混和阳光的香味在我们脸上拂过。

我们两个沉默了很久,方清突然凑到我耳边,问:“你怎么不说话?像只小绵羊一样。”

我知道我脸红了,继而在心里微笑起来,这笑却最终变成了一句自嘲:“是吗?小时候我们班同学可把我叫母老虎呢!” 

方清好奇地看着我:“是吗?我没发现啊!”

“你没发现的还多呢!”

“比如?”

我就是在这时,将那个三岁时因他一句话寻找冰棍泉的故事和盘托出。他惊愕着,半晌也说不出话。

“你记好了,你欠我一条命呢!”我跟他开玩笑。

方清微笑着,阳光洒在脸上。


那个十四岁的夏天,真是个充满了愉快回忆的好时光。

我家回到城西的祖屋消夏,饭后,爸爸说方清和他爸爸要来取旅游的照片,我就坐在躺椅上装着乘凉、实则焦急地等待。

夜幕降下,蛐蛐在老屋廊下的砖缝里叫着,喇叭花也沿着檐下的细绳向上攀爬。爸爸不让开灯,怕引来蚊子与飞蛾。听见铁环“哒哒”扣响了木门,我的心便跟着“咚咚”地跳起来。爸爸闻声出屋,开了廊上的大灯,半个院子都浸在一片橙黄的光明里。

方清一进门,脸上就满是笑容,爸爸招呼我搬出黑色雕漆小方桌,再从北房寻来一只西瓜,厨房里便响起瓜皮清脆的裂声。故乡的瓜都是圆滚滚的,正圆,瓜瓤是淡红色,嫩而脆,不用牙咬,就在嘴里碎成小颗粒;瓜子黑而大,好像从来没经过进化一样,轻轻一嗑,就伸出嫩白色小舌头一样的瓜子仁。刀口刚一碰皮,一声脆响,瓜就会全部裂开,好像从采摘的那一刻起,它就在耐心等待着这样一个轻微的动作。

等妈妈端着两大盆西瓜放在方桌上,空气里便是清爽的西瓜香味。飞蛾在头顶扑着灯光,留下旋转的影子。爸爸们边聊天边吃瓜,我也坐在旁边,吃了一会儿便和方清悄悄地离了席,溜到北房前的小花园边坐着,高大的冬青树把我们掩藏在灯光后。

台阶清凉,一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在闪耀。身边的他,是我喜欢了那么久的人,心里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抱住自己的腿,胡乱讲些院里的传奇:花园里吃青蛙的老鼠,吃了馒头浑身长毛的螃蟹,还有从梨树掉到爸爸脖子上的壁虎。他静静地听,也偶尔问些问题,星光下黑色的眼睛在发光。我们也会羞涩地笑一阵,便是一阵更长久的沉默,不知道还能再寻些什么话。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坐着,也很好。

那时的我,多想让这个属于我们的夏天走得慢些,甚至一直这样进行下去,永不停歇:夏夜,西瓜,他,这些小小的幸福,与宇宙中亿万年来大生大死、大毁大灭相比,如此微不足道,可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却是她所能想象的生命庆典的全部了。


暑假过去,我们都上了初三。一日,方清突然来找我——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主动到班上找我。隔壁班异性单独寻人,在青春期的学生中,总会闹出不小的动静,可方清连大家的起哄都不管不顾了,见了我就焦急地问:“怎么办,怎么办!小林给我写信表白了!”

我一阵吃惊,强压住内心的惶恐,试他道:“那你答应她呗?”

“我不喜欢她,怎么答应啊!”方清一脸的恳切。

夏天并未走远,蓝天,白云,我的心里刮过一阵清风,悬着的心落了地,可惜我就是嘴太硬,只是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你只能自己解决喽!”转身回教室,把方清撇在身后,他佯嗔着对我喊:“唉!你别走啊,怎么办啊?”

如果那时,我可以停住,对他说出心中所愿,或许此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可是,十四岁的我,又怎能知晓呢?我以为属于我们的道路漫长,这个夏天只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罢了,接下来的日子,都是灿烂和辉煌。

我活在这样的愿景里,将他默默藏在心中,忙着自己的学业,并执着地继续等待着我们在一起的那天。




然后就是高中,我们再一次分开,不可避免地有些疏远了。

再一次和方清面对面聊天,已是五年后。

这五年,由于我们各自奔忙学业,两家疏于来往,直到大二寒假,才又聚到一起。中午吃完饭,爸爸说:“你跟方清出去走走吧,你们现在都是大学生了,好好聊聊你们的生活。”

我知道我可以谈恋爱了。

在正月寒风凛冽的故乡,我的心里依旧装着那个有冰棍有西瓜的夏天。告别了父母,跟着方清,在城市的街道上边走边选着谈话地点,最终,我们来到一个酒吧,似乎只有这里才能彰显我们“大人”的身份。

我们一起研究着鸡尾酒奇怪的名字,他选了“蓝色妖姬”,我则点了“粉红情人”。交换着彼此的酒,我们看着、尝着,好像当年山坳里烤洋芋的两个小孩,既新奇又开心。

终于坐定,我等着他开口,或者,等着我自己开口,来结束这漫长的等待和我们各自孤独的岁月。为了这一刻,我已经等了太久了。

这时,方清突然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了,迫不及待地吸了一口,然后斜身倒在沙发上,他仰着头,青白色的烟从他口中缓缓上升,成了一朵云。

我从未料到这一幕,忙问:“方清……你怎么……抽烟?”

“你别告诉我爸,他们不知道我抽。”

我应了一声,突然感到眼前这个方清有点陌生:“你啥时候学会的?”

“上了大学,烦得很,人家都抽烟,我也就抽了。”

“烦啥?”

“唉!我们宿舍的,一个个都有女朋友了,就我没。”

我喝了一口酒,忐忑地说:“你想有就有啊。”

“没人喜欢我!”

“小林不是喜欢你?”

“对了,还有小林……她怎样了?”

“我爸告诉我,小林年前刚结婚。”

听了这个,他狂抽了一口烟:“她都找到幸福了……”然后他猛地直起身,一口气喝下半杯酒:“我喜欢的,都不喜欢我!”

我突然怕极了,忙问:“谁不喜欢你?”

“初三的时候,我们班不是新转来一个叫黄雨芳的吗?她数学学得好,我们常一起讨论问题,我也不知道为啥就喜欢上她了,可是她不喜欢我。所以之后我的成绩就下降得很厉害。那是我的初恋啊,我的初恋!”

我突然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洞穿,是的,那是我十四岁的秋天,属于我们的夏天刚过去不久,九班新来了个同学叫黄雨芳。他喜欢上了她,而我却还活在十四岁夏天的记忆里,活在和他共度余生的梦里。

方清依旧自顾自地黯然神伤,讲述着他又喜欢上的一个大学女孩的故事,依然是人家不喜欢他。他抽完一支烟,又点了一支,酒气上头,脸已经泛红了。

“你呢?你有没有喜欢的人?”突然一句话砸过来,让我无处遁形。

见我不答话,他又呵呵笑了:“你别告诉我你从没喜欢过人——我才不信!”

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强压住自己,一字一顿地说:“我曾经很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很多很多年,但是,他好像没有喜欢过我。”

“没事儿,还有更好的。”他安慰着我,像个大哥。

我还想再说些什么,可这个晚上,那么多的新事,就像冬天的雪一样突然堆积在眼前,我的路断了,走不出去了。

我怕自己再没有机会,决定冒险一次,几乎是表白一样跟他说:“家里长辈……好像挺愿意我们在一起……我和你……”

他一甩烟,笑了一声:“怎么可能?”

那一天,十九岁的我终于明白,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是会笑出来的。

我笑了出来。一个人回家的路上,我一路默念着那句话,一路笑着。我在笑谁呢?笑我一个人,演了一出独幕剧?笑自己一遍遍地重复着两岁半的故事? 

我终于知道,年少时曾害怕了无数遍的那个问题该如何作答:如果我和方清不在一起,我会怎样呢?我多想跨越时间的洪流,告诉十二岁的自己——我会笑出来,满脸是泪,心如刀绞。




一年后的正月十五,两家又聚,我和方清去看烟花,对着满天烟火,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

此后我们各自为情所困,又是一个五年。

再次重逢,彼此都是单身。这次,爸爸带我去看望方清的奶奶,奶奶快一百岁了,瘫痪在床,硬要留我在她家吃饭,而我却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毫不推辞地坐在饭桌前,狼吞虎咽大快朵颐了。我学会了客气,学会了津津有味地喝着白开水。

奶奶看着我,在一屋子人中间,独独看着我。

“玮玮,我有一桩心事。我一直有一桩心事。”

我凑近她,她双手握住我的手,一句话惊天动地:“你的心事,奶奶知道……奶奶知道……有奶奶在,你放心。”

我的泪就要涌出来,可在众人面前,我还是笑着点着头,看着她。

快走的时候,她又隔着床头栏杆喊着:“玮玮,我爱你!你要记着,我爱你!”

我尴尬而悲哀地笑着,一个快一百岁的老人当众对我喊“我爱你”,大家都当成一桩趣事,全笑了。方清爸爸还在旁解围道:“奶奶年纪大了,有时候脑子糊涂了,乱说些东西。”

可只有我知道,奶奶哪里是糊涂,历经沧桑的她一眼就看穿了我。 

奶奶去世一年后的夏天,方清在甘肃兰州,我在青海乐都,相距只有一百余公里,这是我们考上大学以来,各自工作的地方距离最近的一次。他发短信给我:“我后天要在兰州结婚了。”

“祝贺你!发给我地址,我去参加你的婚礼。”

我打心眼里为他高兴,并准备了贺礼,可他没有回复。

那也是个夏天,我在青海的山顶,把曾经属于我们的一切倒带,还给历史——那些所爱,所怨,所心领神会,所隔膜万重的一切——冬青树背后的细语,野风吹过麦田的响声,山坳里的等待,炒洋芋的烟火,蒜薹肉,冰棍泉,最后全部回到三十年前照片上定格的那一刻。

我抱着西瓜,看着他,好像看到时间停止。

西瓜是我们一起吃过的最后一样东西,而我最终也说服了自己:此生属于我和方清的夏天结束了,这世间最甜最凉的瓜,如此美好,却永不再来。

(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 | 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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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玮

行者,人类学研究者。

以有尽之人生,写无尽之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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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08: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你也像螃蟹一样躲在自己的壳里吗丨人间有味

 袁不二 人间theLivings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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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认为,当上苍给了一个姑娘美丽的容颜,便是对她最大的恩赐,足以让她的人生顺遂如意,但又好像不是这样。



配图 | golo



人间有味丨连载62




我的家乡因油田而生,开发的那几年,沿着螃蟹沟对岸,兴建了“测井”、“兴油”、“供应”、“油建”等一系列以职能命名的住宅小区,各单位的职工也分别住进相应的小区里。

螃蟹沟早年间的确是名副其实。听我爸讲,那时夏日夜晚,只要在沟边点上堆火,河滩上总能看见趋光而来的螃蟹,唰唰的爬行声,让人心中发痒。后来螃蟹沟上游建了工厂,沿岸有棚户,沟里还有管线,本来清澈的水质,就被严重污染了。

小区里基本都是一个单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其中魏叔和我爸交情一直不错,俩人年轻的时候在螃蟹沟岸边的棚户区比邻而居,工作后在一个采油站实习,小区建好后分房子,还是上下楼。我小时候长得白白胖胖,魏叔的爱人张姨总喜欢逗我玩,小时我爸妈忙的时候,就会把我交给她看管。 

我第一次去魏叔家,就把人家吓了一跳。

那天魏叔在厨房的盆里放了几只活的小螃蟹,像现在的一元硬币大小。这种螃蟹学名豆蟹,常常能在海边滩涂看到,盘锦营口这边叫它“烧夹子”,可以卤着吃,也可以捣碎,把蟹黄蟹肉挤出滤净,做成辽中地区的一道特色菜“烧夹子豆腐”,滋味鲜美。

我妈说我小时候有一毛病,从鱼虾到茧蛹,喜欢把各种活物往嘴里塞。那天我也不例外,上去直接拿起一只烧夹子就塞进了嘴里,那只螃蟹坚毅不屈,奋力反抗,夹住我的唇舌,从我嘴中逃出生天,我则被夹得哇哇大哭。现在我妈还总爱当人面说起我这件童年糗事,让我尴尬不已。

等我再长大一些,到了记事的时候,就开始总惦记着去魏叔家了——除了魏叔家总有一些这座小城市面上没有的新奇零食和玩具,比如蛋黄派和悠悠球,听说是魏叔从北京旅游时带回来的——还因为他家有一个能陪我玩的小姐姐。魏叔和张姨的女儿魏薇比我大一岁,从小就是油田子弟里公认的美人胚子,内向文静,与我调皮捣蛋的性格截然相反,可我那时就喜欢像跟屁虫一样地粘在她身边。

小区的车棚边有一块空地,我妈和张姨图清闲的时候,就把我和魏薇领到这里,一边看着我们追逐玩闹一边唠嗑。魏薇总是在前面走得很快,我在后面跟不上,就开始跑,她看着我追她,咯咯地笑着,又加快了脚步,身上小洋装的裙摆飞了起来,但我怎么都抓不到。直到我气鼓鼓地坐在地上,她才又回来拉起我的手,我看着她玫瑰色的脸庞,心中的沮丧一扫而光,又乐呵呵地围着她转。

儿时生活中的很多场景都被我遗忘了,但这个画面如同刻在我的脑海中一样,连那天金黄的阳光都如此清晰,仿佛还带着温度。


上小学的时候,张姨给魏薇报了很多的兴趣班,家里也添了架崭新的钢琴,占去了半拉客厅,我妈听着每天从楼上传来的琴音,不免有些心动,但学习钢琴的费用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母亲便用模棱两可的语气问我:“要不你也像姐姐一样学钢琴,培养个兴趣?”

可我顽皮捣蛋,哪愿束缚在椅子上与这些黑白琴键为伴。在看到我一次次地把螳螂、蚂蚱、蜻蜓、天牛带回家玩得不亦乐乎,我妈也觉得艺术这条路应该是与我绝缘了,竟然反常地没有强求,只是留下句话:“是你自己不愿意学的,将来可别后悔。”

当我长大后把注意力从玩虫子的低级趣味中抽离出来,看着有同学潇洒自如地弹奏引得满堂喝彩的时候,我确实后悔了,也曾动起了学琴的念头。

可那时我妈已经打不过我了。




七八岁的孩子讨狗嫌,我爸厂区的保安们肯定对此深以为然。

机关大楼前的花坛里种满了如霞似火的“串儿红”,花骨朵在开了,会像喇叭一样地伸出去,似乎在诱惑我们用拇指和食指把它轻轻薅下来——这花花骨朵的白色根部有一滴甘甜的花蜜,天然饮品,对于痴迷于甜味的我们是一种难以阻挡的诱惑。

每当熊孩子们蜂拥而至,保安们便如临大敌。有早慧的孩子从干脆面中的卡片里领略了兵法中的无上智慧,深谙游击战的策略,敌进我退,敌疲我扰。保安们人手有限,常常驱散了正面的,后方却已经被偷袭得手,进退两难,防不胜防。

周末一大早,我琢磨着出去抓点虫子,刚走出楼口,瞧见我爸下班回来,他穿着红色的工服,大包小裹地拎着几个黑色袋子。

一照面,我爸就给了我一脚:“机关楼前面的花是不是你们薅的?!”

我苍白地辩解了几句,就被他无情打断:“保安都认清楚了,厂区里就你们这些惹祸的苗子,一打听就知道是谁家孩子,冤枉不了你!人家种的那是观赏花,你们这帮小子给薅得跟葛优似的,咋的属蝗虫的啊,那玩意好吃啊?”

我分析是有保安把这事捅到单位领导那里,让我爸丢了颜面。他气得抿着嘴半天没出声,最后跟我说了句:“以后你也没机会吃了,厂里所有花儿都打了农药,看到墙边那吃了毒鼠强的死耗子没,你再嘴欠就是那个下场!”

我等着我爸的火气消得差不多,便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晃了一晃,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爸,咱今天吃啥啊?”

我爸看我没心没肺的样,无奈地摇了摇头:“以后别总给我上眼药,省点心行不。”

我臊眉耷眼垂着头,表现出诚恳的认错态度,识趣地跟着我爸折上楼回了家。我爸进门后并没有将我的顽劣行径告诉我妈,而是直接进了厨房,把袋子里的东西掏了出来——有鲜活的虾爬子,海螺,还有一大网河蟹。

原来魏叔之前告诉我爸,他从屯子里的酒厂弄来了一桶“散装白”,“纯粮食酿造的原浆,有味还不上头”。我爸和魏叔同为好酒之人,都信奉“酒瓶子不倒人不倒”的革命信条,一听就两眼放光来了兴致。今天魏叔轮休,正好我妈和张姨也休息,于是我爸就张罗“两家人在一起聚聚”。

我耗在厨房里不走,以打下手的名义看热闹。我爸已经把河蟹在采油站的水池里放了一晚,让它们吐尽了腹内脏物。他从网兜内选出中小体型的河蟹,抠开肚脐仔细刷洗干净,又把几大勺精盐放入准备好的一盆开水,搅拌均匀,让我帮着递上瓶瓶罐罐,用白酒、虾油、香油与水兑在一起,又将花椒、大蒜和辣椒,配上切好的葱段姜丝,一股脑放入盆中,然后手脚麻利地把河蟹往卤汁中一扣,用盖子盖好。

我把耳朵贴在盖子上,听着蟹脚在里面摩擦铁盆的声音,知道它们正在将卤汁吸入体内。我爸讲,这样调配出来的卤汁,足够消解掉卤蟹的腥气和寒气,尤其适合那些体格不大、更易入味的小家伙。正常卤河蟹需要12小时以上,但这回时间仓促,加之河蟹不大,近10小时的卤汁浸泡,也足以让这活物进化成美味了。

我爸做这活儿,动作行云流水,流畅顺遂,让我眼花缭乱,至今都没有研究出这卤汁用料的比例。我爸说自己也说不清,可能做菜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不用在乎太多细节。




魏叔一家要晚上才来吃饭,中午我们三口人就随便对付了一口。饭后我爸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不一会儿沉重的呼噜就响了起来,盖过了电视的音量。里屋的门虚掩着,隐隐传来我妈操弄缝纫机的“哒哒”声,看到她的手在如啄木鸟的嘴一样在快速升降且尖锐无比的缝纫针附近游走,我总会想起魏微练习钢琴的场景,这个发散的联想是怎么来的,我一直琢磨不透——难道是因为她们有同样专注的神态?总不能是因为缝纫机和钢琴都有踏板吧。

还有大把的时间才到晚饭。我没有睡午觉的习惯,又开始脑洞大开,把纱窗上养的螳螂拿下来,跟厨房里的虾爬子和河蟹放在一块,比拼招式。可这些带壳的家伙好看不好抓,气力还远胜于昆虫,我被夹了一下,痛不欲生。

很快我便酿成大祸,之前打开装河蟹的网袋扣没系严,袋子又被我不小心弄到地上,只听“哗”的一声,河蟹们兴奋地四散而逃。我赶紧收拾乱局,可是忙中出错,又碰倒掉下个铁盆。咣当一声,爸妈都听到了声音,冲进厨房,免不了又是一顿骂。

河蟹天性喜欢阴暗潮湿的角落,到处乱钻,费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们才把它们全部缉拿归案。爸妈怕我这个破坏专家继续在厨房捣乱,把我关进房间,直到魏叔一家到了,才把我放出来。

有些日子没见,魏薇好像比之前又高挑了一些。虽然是邻居,但上了小学以后,我已经不太习惯、也不好意思再围在她身边,仿佛跟着我那一帮狐朋狗友打打闹闹的才能体现男儿本色。我很久没有这么近地看着她了,我俩谁都没有说话,小时的无拘无束,化为了羞涩和局促。

大人们倒是没有察觉到我们这一丝情绪上的变化。魏叔放下熟食,跟我爸勾肩搭背地寒暄起来。我爸把他引到厨房,把卤蟹的那个盆子的盖子掀开,俩人就相视一笑。我爸算了算时间,把海鲜和其余的河蟹略微冲洗一下,都放进大锅里,上蒸下煮,一步到位。

美食端上餐桌,我们纷纷就座。我对没有尝试过的卤蟹抱有极大地兴趣,我爸看着我跃跃欲试的样子,掰开一半递给我。我回想着卤料的香气,看着那软嫩的、似乎在颤动的鲜黄蟹膏,早就馋涎欲滴,连吸带裹地吃了一大口——没感受到清甜爽口,反而略有腥气,看起来充满食欲的冰凉卤物,在我的舌尖不受控制地流动起来,让我联想起被踩死后爆浆的虫子尸体,有点反胃,赶紧把这该死的东西吐了出去,又灌了几大口水,大人们看着我的样子哈哈大笑。

我暂时还没有吃卤蟹的口福,还是蒸完的河蟹更适合我。这不是我第一次吃河蟹,但却是我第一次自己动手处理这种棘手的美食,手法尚显生疏,不得要领,有时蟹脐蟹盖粘连结实,力气不足将其掰开。

魏薇在旁边看着狼狈的我,便挑给我那些蟹黄呼之欲出的河蟹。这种“顶盖肥”处于饱满的巅峰,不需费力就可将蟹盖轻轻打开,甘黄嫩肉如金镶玉,闻一下香馥四溢,吃一口鲜美甘腻,可谓色香味一体,登峰造极。

我这边享用着蟹身,却把蟹腿,蟹鳌弃之如敝屣,魏薇把我丢弃的“鸡肋”拿过来,用小钳子不厌其烦地把坚壳保护下的蟹肉拆解出来,再放到我边上。我看着她纤细修长的手指,仿佛闪耀着珍珠般的光泽——我能想象这样的手指在琴键上跃动时是多么的光彩夺目。

“小薇,你让他自己弄。”我妈转过头,把剩下的蟹腿都扒拉到我面前,对我怒目而视, “你没有手啊,自己剩的东西自己吃,挺大个人了,总麻烦姐姐你好意思么。”

“你看看姐姐多稳当,你什么时候能定性。”我爸也在一旁,不知道是批评我还是在表扬魏薇。

“没事儿没事儿,这才多大啊,男孩子本来立势都晚。”张姨笑盈盈地说。

这顿家宴的气氛非常到位,我爸贪杯,一边唱歌一边劝酒,魏叔渐渐不胜酒力,晕晕乎乎地趴在桌子上,女人们趁着男人还有些自控能力的时候,适时地终止了这场饭局。好在魏叔家就在楼上,爬个楼梯就到了。

临走时,张姨对我说:“没事就上楼来找姐姐玩啊!”

我看了一眼魏薇,没说话,跑回房间,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不是脸红了。

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我没有想到,这次的聚餐,是我们两家人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




魏叔因为卖油被抓了,这个爆炸性的消息瞬间在这个封闭的熟人社会里传播开来,最开始是大人之间的谈资,每个人都描述得有鼻子有眼,说抓捕那天跟美国大片似的,出动了武警,先是封锁了小区,然后又包围了魏叔家的居民楼,魏叔从三楼顺下来,没跑多远就被摁住;后来小孩子间也开始讨论起这件事,大家用丰富的想象力把抓捕行动描绘成了天神下凡,把魏叔说成十恶不赦的大魔头。

张姨红肿着眼眶来到我家,我妈让我回房间待着,转身把客厅的门也锁上了,但我仍能听到张姨那凄厉的哭喊声。

我爸知道魏叔被抓后也很难过,他对魏叔倒卖石油的事早有耳闻,其实不止是我爸,单位乃至小区里的好多人,都知道魏叔肯定跟油有些不清不楚的事。

那时在油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事情很常见:采油站废弃的螺丝、闸门、管钳、钢圈,说卖就卖,铁价还贵的时候,鼓捣点废铁够吃顿饭了;车队的人,有关系的就找调度多开点路单条子,或者跟作业队配合干活的时候让人家多签几个小时,从卡车油箱里套出来的油就捞到自己腰包;只有吊车司机们是不屑于卖油的,因为吊车去地方上支一吊能挣不少。

这些事情都属于灰色地带,但倒卖原油是一条红线,一旦捅出去就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油耗子”们特别愿意找看单井点的油田职工“合作”,利诱为主,只有极少数的愣头青才会上来就拿着管制刀具来抢油。

我爸之前被抽调看单井的时候曾遇到一帮人,上来就打听这口井的油质如何、产量多少,我爸顿时心中有数,开始装傻充愣,说自己是屯子里的老乡,临时被雇的,专业问题一概不懂,给钱也一概不拿。

那帮人也挺“讲理”,说需要弄点油,把我爸值班房里用来通信的对讲机拿走了,自己动手开始开闸门、倒流程,放完油要走的时候又把对讲机还了回来,告诉我爸,“也不让你担责任,直接上报单位就行”,然后就坐车扬长而去。事实上,采油区内部也确实传达过文件:“遇到偷油分子,不宜发生正面冲突,事后上报即可。”

我爸学历不高,但还是有一些朴素的人生智慧,他认为一旦收了“油耗子”的钱,可就相当于是绑上了贼船,以后想要脱身也会被威胁,就算“油耗子”不给你钱,你也得帮着他干。因为一时贪念,最后丢了饭碗去吃牢饭,实在不太明智。

魏叔赶上了严打,被别人供了出来,因为倒卖原油,被判了15年。我不知道魏叔当年是怎么想的,是像我爸所说的一念之差,还是单纯的侥幸心理,这些都不得而知了。但他的入狱,确实给本来美满的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在这么一个封闭的系统里,一个犯罪的亲人带给其他家庭成员的压力可想而知,张姨在魏叔进去后的很长时间里,都是浑浑噩噩的状态,魏薇本来就文静内向,后来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单身女人带孩子不容易,为了照顾家里,张姨选择了值夜班,上一个晚上班可以休息两整天,这样可以保证白天都在家里,不论是给魏薇做饭还是辅导功课,都有充足的时间。

但是油田值夜班人员的安排是必须得有一个男职工,孤男寡女,漫漫长夜,发生过不少婚姻上的纠纷矛盾,张姨一个刚刚“独身”的女人上夜班,自然就有些风言风语就传了出来。

白天鹅即使什么都不做,也会有欣赏赞美和不怀好意。魏薇的美丽和优雅,让小男孩们总有接近她的冲动,可面对她的无言和高冷,他们只能选择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吸引她的注意。

一天放学,我看见一帮男孩围着魏薇,带头的坏小子嬉闹地冲她喊着:“你妈是破鞋,你妈是破鞋……”

女孩子发育早,魏薇亭亭玉立的身形如同鹤立鸡群,但此时却显得孤立无助。我虽然不懂那小子说的是什么意思,但看着魏薇的眼中闪着泪光,便明白她被欺负受了委屈。我的心跳骤然加快,血气腾地涌了上来,紧握的拳头不住地颤抖。

我挤过人群,一把将那个坏小子推到,他也不甘示弱,我俩便厮打起来。边上的孩子看着热闹开始起哄,坏小子年龄比我大,体格占据优势,但也被我的不要命劲儿弄得不知所措,我的嘴角被他的指甲划出一道血痕,长大后还有淡淡的印记。

等到我俩都滚了一身尘土,筋疲力尽地爬起来,他看了看眼中冒火的我,指着我和魏薇,不甘示弱地又喊了起来:“你俩是姘头,你俩是姘头……”

童言无忌,却可以把残忍的话毫不掩饰地说出来,但是一个小学生又怎么会无缘无故说起这么成人向的字眼呢?

我和那个坏小子各自被双方的家长领了回去,我妈听老师说是我先动的手,本想责怪,但看着我嘴角挂彩又有点心疼。我倒是没太在乎这些皮外伤,而是向我妈问“破鞋”和“姘头”是啥意思。

我妈听完一愣,跟我说:“这些不三不四的词儿以后少学!”

我继续把打架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我妈的态度开始缓和下来。她叹了声气,摸着我的头,第一次对我打架的行径表示了肯定:“儿子,你没做错,你记住你是个男子汉,以后要保护你姐。”




我爸妈跟张姨提过,说她若是照顾不过来姑娘的时候,可以把魏薇送到我们家,但被张姨委婉拒绝了。

时光波澜不惊地流逝着,出乎众人意料,张姨并没有和魏叔离婚,而是像女强人般撑起了这个家。她在小区内租了个平房,办起了“学后班”,帮着那些工作繁忙顾及不上家庭的年轻父母们带孩子。“学后班”饭菜卫生丰盛,看管孩子也非常尽责,口碑越来越好,张姨慢慢扩大了规模,又雇佣了人手,可观的收入,足以补贴这个“单亲”家庭。

上了中学后,魏薇被学校的男生封为“冰山美人”,不少同学都对我和校花做邻居羡慕不已。但我知道,我和魏薇的关系在不明不白地渐渐疏远,不仅仅是差一个年级的因素,而是我发现她好像在有意无意地躲开我,我不再像以前一样总能跟她结伴回家,偶尔能在家门口遇到,也只是简单地打一声招呼。我虽然有些不解,但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我们班有早熟的男生喜欢高年级的美女,而有些十四五岁左右的女生也似乎很享受跟校外社会的“成熟”青年在一块。魏薇初三、我初二时,有男生告诉我,说魏薇在和校外的社会青年处对象。我那时对男女之情不是特别懂,听到后,惊讶多于不爽。

经同学给我指,我才注意到那个青年。我在放学的时候见过他几次,面容清瘦,染着黄头发,一身松垮的衣服,喜欢叼着烟坐在校门对面的台阶上,用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来往的学生。我们中学对面是公园,魏薇放学后就跟那家伙一起,结伴往公园的方向去。她那时每天回家的时间,都比以前正常回家的时间要晚个40分钟左右。


中秋节的时候,舅舅给我家带了几斤正宗的稻田蟹,蟹身上遍布着黑色的绒毛,比南方的湖蟹个头稍小,但鲜味更加浓郁。

我爸本打算叫着张姨和魏薇一起下来吃,但想了想,还是让我把煮好的螃蟹送到楼上。

张姨看起来很匆忙的样子,看到我来了,热情地让我屋。她把螃蟹装到碗里,让我和魏薇一起吃,然后就出门了。

我和魏薇面对面坐着,一时无言,气氛稍微有些尴尬。我把一只螃蟹的蟹腿、蟹鳌都掰了下来,让它变成了圆鼓鼓的形状,然后又打开了蟹盖,露出饱满的蟹黄。

魏薇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这习惯还没改,蟹腿又不吃了么?”

“没有,我只是嫌这东西吃着费劲,先把这些零碎儿放在一边,先把蟹身吃完。”我用筷子把蟹黄挑到嘴里,发出享受的声音。

“好吧,来我给你弄,这有工具。”

“不用那么麻烦。”我展示出娴熟的吃蟹技巧,把一个蟹腿两头一咬,再把中间完整的蟹肉吸进口中,“行家不用工具,这就跟嗑瓜子一样,慢慢吃才惬意。”

魏薇点了点头,声音突然低了下来:“你是不是知道我处朋友的事了……”

“也是听朋友说的,怎么了薇姐。”我有些莫名其妙。

“我还以为你会告诉我妈呢,看来是多心了。”

我似乎明白了魏薇对我疏远的原因——我们俩一起长大,家长也有紧密的联系,我曾经以为我很了解她,但仔细想想,除了小时候,我俩每次长时间的见面聊天,都是有父母在场,少女的心思本就隐秘,又怎么会轻易显露在家长面前呢?其实魏薇的潜意识里一直把我当成了张姨的“卧底”,见到我时,她总会下意识把在母亲面前的言谈举止展现出来。

魏薇从小就被定义为听话内敛的乖乖女,但这个标签或许早就被她所厌烦了。那天吃着螃蟹,我俩聊了很久,说的话比之前所有见面的时候都要多。她说自己对钢琴、画画和珠算根本没有兴趣,纯粹是为了奉迎父母,她觉得“好孩子”这个人设根本不属于她,“冰山美人”的标签更像是对她的束缚,她羡慕我能肆无忌惮地闯祸玩闹,被父母批评也毫不在乎——可是无拘无束释放天性做回自己又谈何容易,有些枷锁一旦背上,便让人直不起腰、透不过气,似乎只有那个黄头发的青年能让她打开心房,忘记烦恼和压力,带她脱离这个让她厌恶、疲惫的环境——说到这里,魏薇难得地露出笑容。

我第一次看见她如此丰富的表情和开朗的笑,仿佛在一张画中静止的美人突然生动起来,一瞬间甚至让我感到有些颠覆。但我很快适应了,这样的魏薇要比我印象中的更有烟火气。

虽然打开了心结,但我也开始意识到,魏薇内心隐藏的迷茫和痛苦,可能比我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魏薇的恋情没能隐瞒多久,张姨觉察到女儿在成绩上的退步,就开始了一些私底下的调查,立刻就发现了魏薇早恋的事情。

我妈说,这件事让张姨非常伤心,自己苦苦支撑着家庭,就为了给女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可女儿却不喜欢,好像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这种无力感让一个女人来承受,实在过于残酷。

后来我总能在校门口看到张姨的身影,魏薇似乎做出了妥协,斩断情丝重回正轨,但她成绩并没见什么起色,只考上了一所普通的高中。

我妈劝张姨,不要给魏薇太大的压力,逼迫过紧反而适得其反,孩子马上步入紧张的高中生活,不如趁着这段空闲让她去散散心。又说我明年才参加中考,这段时间正好是暑假,恰巧我爸在辽河口附近的采油厂出劳务,可以借着机会带我俩一起去逛逛红海滩。 


作为土生土长的油城人,我和魏薇连一次红海滩都没去过。

7月份,湿地上的碱蓬草正由红转为嫩红,远观确实惊艳,一块红布上,浅浅的河洼点缀其中,视野尽头是碧波荡漾的大海,海风吹过,席卷了热气,开阔的景色,让心情舒畅了很多。我拿着我爸给准备好的钓竿,挂上肉皮,开始钓着滩涂上的烧夹子。

魏薇开始还有点兴奋,但很快就意兴阑珊,最后只是敷衍地拿着钓竿陪在我旁边。

“怎么了?”我感觉到她心里有事。

“红海滩其实也没什么意思,仔细看看,就是一堆杂草和污泥,没有我想象中的好。”魏薇好像很失望。

“能出来玩玩就算不错了,听说高中很累,估计那时就没什么课余时间了,真希望时间能过得慢一点。”我内心对高中生活充满恐惧,未来的不确定性总是能带给我无尽的烦恼。

“我倒是希望时间能过得快一点,说真的我在这儿已经呆腻了!”

我转过身看着魏薇,感觉像换了一个人。

“这座城市除了石油还有什么?这些稻田和芦苇又有什么好?”魏薇的语气突然激烈起来, “最好马上高中毕业,随便上个大学,赶紧离开这里……”


我俩就这样心事重重地结束了游玩。假期结束,魏薇开始了她的高中生活,而我则继续备战中考。

一年后,我考上了重点高中,家也搬离了原来的小区,我没来得及和张姨、魏薇告别。我和魏薇之后再也没有见过面,唯一留下的联络方式是她家的座机号码。




高中充实紧凑,大学悠闲放纵,但时间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当我在回首过去的时候,已经工作整整4年了,学生时代已经遥远得像上辈子。当初一起长大的同学和玩伴,慢慢失去了联系,有些人连名字也想不起来。

今年国庆放假回家,手里刷着朋友圈里吐槽今年红海滩碱蓬草发育不良的视频,这边我爸已经端着满满一盆刚出锅的河蟹出了厨房。我放下手机准备大快朵颐,不得不说,河蟹确实是极其适合饭桌社交的食物,它占据了你的双手,美味会让你没有再拿起手机的兴趣。

不知怎的,我和父母聊起了以前的那些老邻居,无意中的提到了魏叔。我爸说张姨前段时间刚退休,卖掉了本地的房子回了山东老家——魏叔刚入狱的时候,我爸前前后后去探监了好几次,但他都不愿相见,这么多年过去,魏叔应该已经出狱、跟张姨一起离开这座城市了吧?

“那魏薇呢?”尽管时隔多年,这个名字还是让我的内心泛起波澜。

“大学毕业后她也没回油田,听说是去了南方。”

“哦……”

我曾经认为,当上苍给了一个姑娘美丽的容颜,便是对她最大的恩赐,足以让她的人生顺遂如意,但又好像不是这样。

对于魏薇,我一直没有忘记,也没刻意地想起。不知道她如今在哪、过得如何,但我真心地希望她能在前方的路上结识些善良温暖的朋友,拥有和谐美满的家庭,余生平安幸福。

编辑 | 许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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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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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1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团圆饭的位置空了,只有茴饼肉丸一如从前丨人间有味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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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文的印象里,虽然极少,但奶奶与母亲还是偶尔会有这种龃龉时刻,都是父亲三言两语化解开的,他总是站在母亲一边,私底下母亲总是很开心。



配图 | golo


前    言

食物承载记忆,同一样食物,留给每个人的感观都不同。大到一桌席,小到一碗面,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殊不相同的悠远记忆。

一些独特的食物发源在本乡本土,流传于本乡本土,承载着乡情,承继着传统,在悠长的岁月里,便渐渐成为那一处每个家庭共有的记忆。

面食故事第六篇,张文要讲的,是小城的特产——茴饼肉丸。


游走在街巷的胖子美食家丨连载06





茴饼是浏阳特产,冰糖、芝麻、金桔花、茴香拌上桂子油作馅,再放些胡椒,外面裹上面皮包成饼状,烘烤而成。

张文从小就不喜欢吃茴饼,但那时母亲的单位常发,作为员工福利,一发就是一箱。大个的茴饼,油纸包着,饼上还盖着红红的印章。


张文不喜欢茴饼的原因,一是桂子油的气味,旁人说淡,他却觉得冲。那种有些刺激的味道,张文觉得就像母亲辗转托熟人从广东中英街买来的红花油。并不是所有的茴饼都会放桂子油,但茴饼必须得放茴香,馅料中会有金桔花与小茴香杂糅而生的味道——幼时的张文不喜欢茴香,冬春之交,母亲总会给他喝泡茴香的水,他很抗拒,母亲哄他说那是茶,他坚持说那是药,每次都要母亲发火威逼着他才能喝完,让张文觉得很是委屈,留下嘴巴里浓浓的一股味——而这种东西,居然拌进馅里,还做成了饼,所以茴饼差不多算是幼时张文心目中的黑暗料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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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年的黑暗料理——茴饼(golo绘)

没有桂子油的茴饼,张文还是能吃一点,他只爱吃面皮,中间的馅最多能吃下半个。彼时物资馈乏,再小的孩子,也晓得惜物,再难吃的甜食,浪费了也是罪过,若是被大人们知道了,惩罚立刻就来了。所以吃了一半的茴饼是绝对不敢扔的,带着去学校,喜欢吃的大有人在,找个朋友一起分掉就是了。张文上小学时,给许多同学带过茴饼,这种对于他来说很鸡肋的食物,倒为他赢得了不少的友情。

其实张文爸妈也都不太爱吃茴饼,有时单位发了,母亲都懒得往家搬,直接让舅舅搬走去孝敬外公——外公喜欢一切有胡椒味的东西,可以当零食吃,也能当正餐吃。听说他还让外婆把茴饼给他放在灶上蒸,蒸完软趴趴的,硬说糯软香甜。


忽然有一天,张文嘱咐母亲,茴饼不要往外送了,留在自家吃——他并不是突然开始喜吃欢茴饼了,是喜欢上了另一样与茴饼有关的东西。

要说1985年在张文的印象里有什么大事,除了《射雕英雄传》电视剧的风靡,就是奶奶的哮喘病发了。奶奶在乡下,每日肺里都在“扯风箱”,实在熬不住了,才托人给儿子带信。父亲是家中独子,没有兄弟姊妹,当即与母亲商量了,带上张文搭上东去的小火车,把二老都接过来了,奶奶送医住院,爷爷住在家里。彼时张文家住在机关院子里的平房宿舍,一室一厅,老人来了睡卧室,父母在客厅里开一张行军床给张文睡,自己打地铺,盖的垫的都厚,十分暖和。

彼时已进腊月,一家人决定,今年不回乡,就在浏阳过年。

因在乡下拖久了,奶奶的哮喘引发了肺部感染,病情不容乐观,全家人齐齐动员,白天母亲送饭、爷爷值班,连带着张文,也派了些跑腿的活。张文去医院,但凡奶奶醒着,总是冲着他笑,氧气面罩后的笑容,常常因费力而变形。她微微地抬手,张文凑上前,从她缠杂不清的话音里分辩意思,有一句话奶奶反复说着:“你要懂事啊。”

夜里,换成父亲值班。越夜越寒,父亲把朋友送的军大衣都带去了,嫌医院只有四脚凳,又带了一把靠背椅,可以靠着打个盹。六人病房里满员,再加上陪床,得有十来个人,入夜很是热闹,磨牙、打鼾、讲梦话,五花八门。

头几天,父亲陪床回家跟母亲说情况。

“姆妈这回住院,真是吓住了,不停问我,总是喘气不上,会不会死啊。”父亲摇着头,“这回是严重了点,可李医生跟我拍了胸脯的,治得好。”

“是延误了。”母亲也说,“早点捎信,我们早点把她接过来,就没这么受罪了。”

父亲的工作是个脑力活,本就睡不好,到了喧杂环境,越发难入眠,每日睁眼到天亮,眼里泛着血丝又去上班,几天下来,人就蔫了。母亲心疼他,与他轮值,陪床回来就跟父亲说情况。

“妈妈拉着我的哭咧,要我好好待你。”母亲轻轻地摇着头,叹着气。“说你小时候跟着她吃苦了,你爸躲饥荒,逃到外省,你八岁就到石灰坳担柴,柴沉,担得脖子一缩一缩的。说得我也陪着她哭了一场。”


奶奶住院住到了过小年,终于康复出院了。出院那天,母亲在家里包饺子,张文早早地站在站在平房宿舍屋口的玉兰树下等着。那天难得地有太阳,却像一轮冷日,不过给人间提点亮。北风刮面如刀,张文在树下不停地跺脚,脸冻得发木。远远看到父亲扶着奶奶慢慢往家走,他冲上去大声叫:“奶奶!”

张文冲进了奶奶怀里,仰头看她。奶奶仍是苍白脸色,眯着眼笑,带出眼角深深的皱纹,多日未洗的斑白的头发贴在额上。奶奶想抱起张文,可大病初愈力有不逮,神情有些尴尬,讪讪地说:“孙啊,奶奶累啦,抱不动你咧。”

“奶奶你好了啊。”张文说。

“好啦好啦,”奶奶开心地说着,“还以为我过不去呢。”

不明白“过不去”是什么意思,但张文也没有多问,牵着奶奶就往回走,奶奶甩开了父亲的搀扶,颤巍巍地跟着眼前的小大人走。风停了,当空的太阳,让空气中多少有了一丝暖意。

那天夜里,一家人围坐吃饺子,过年这件大事,终于摆上桌来商议了。

因为奶奶住院的花费大,这个年节终是会过得磕碰,但是一家人仍认真地讨论着细节,包括备几样年货,各人过年的新衣,除夕饭的菜式,待客的零食。虽然手头拮据预算简之又简,但也都商议得明明白白。

家庭会议开到一半,吃饱了的张文就溜了,带上几个小烟花,找院子里的朋友玩儿去了。已经下过几场雪了,檐下挂的冰棱子有一尺长,大人伸手就可以摘到。

然而张文总觉得冷得喜庆,因为天越冷,年味就越来越重了。




母亲先给奶奶置办了新棉袄,新衣带喜,一上身,奶奶的精气神也好了,变回了原来那个精干的老妇人,帮着母亲忙上忙下。借来邻居熏肉的油桶,在院子里点上火熏腊肉。大油桶割去盖与底,底部挖孔,做成简易灶台,底下塞柴火点燃,上面用木杆吊着鲜肉,小火烟熏。奶奶熏肉讲究,用谷壳作燃物,浓浓的烟气从桶上盖的报纸缝里冒出来,直升到屋前玉兰树的顶端。

那时候母亲总说:“富有富活法,穷有穷打算,年总要过好的。”倒腾回家各种年货、吃食,虽不金贵,却也胜在丰富。

母亲还托了许多朋友,又捎信给娘家哭穷,于是众人协力,副食品商店的碎饼干便宜,好姐妹给挑出相对完整的卖她;冷库的朋友给她留了一整副的猪下水;胡家巷的表舅妈送来好些筒子面,又给了一些玉兰片、薯片原料,让她自己回家炸;柿饼是外婆家自家晒的,山楂干也是,刚结婚的小舅送来一袋火焙鱼和两只自家养的兔子;二舅的老婆娘家是菜农,挑了一担过冬的菜蔬来家;大舅最客气,直接让大表哥骑自行车从集里(浏阳郊区某乡)奔来,撂下两只鸡、一篮鸡蛋和十张“大团结”——1985年的一百块钱可金贵,一家人的新衣都有了着落。这些东西和钱,喜得奶奶又惊又叹,拍着腿自怨自艾:“我要多生两个就好了,有兄弟姊妹,崽也不会那么辛苦。”

母亲的单位照例发了些物资,其中又有一箱茴饼,奶奶看到了,忙嘱咐父亲:“买肉回来,我们做肉丸子。”


转眼到了除夕夜,一家人围坐吃团年饭。

饭前,父亲特地去屋前玉兰树下放了一挂鞭炮,恰接上邻居家刚放过的声响。院子里吃过饭的小孩已经出来放烟花了,热闹得紧,有孩子来喊张文,张文就有些坐不住了,转头一看桌上的菜肴,又定了神,不耐地回应朋友们:“我还没吃饭咧,你们去咯!”

桌上十个碗:腊鱼、伏鸭、腊肉、平肚、杂烩琳琅满目,正中是一碗肉丸,个个有杏大,深褐色泽,冒着热气,堆起了尖尖,菜顶一抹葱花装扮。张文抻起筷子夹了一个,未到嘴边,浓香袭来,让人口水满溢,仿佛是肉味被各种辅料包裹,香气渲染变得没有止境。一口咬下,丸子是炸过再蒸的,越过了焦脆,直抵糯软,五花肉碎的腻被中和,经过煎炸后的肉香被提振了,又杂糅了面粉的甘甜,其中还带着丝丝的胡椒香,去腥提鲜。一个肉丸子,融合了甜咸两味,又香又鲜又糯,张文吃得停不下筷子。

“真好吃啊,怎么做的啊?”张文问道。

“你喜欢啊?喜欢就好咧。”奶奶眯着眼,得意洋洋,“就是茴饼啊,碾碎了拌在肉馅里下锅炸,怕吃了上火,就再蒸一下咯。”

看张文喜欢,奶奶又夹了一个肉丸子给他:“没什么巧的,老方子,各家都是这么做的。”

一海碗肉丸,张文吃了小半碗,年夜饭上,再有偏爱,他还是觉得挺着一碗菜吃不太公平,其它的好菜也要兼顾到,筷子如穿花,四处出击。

彼时爷爷尚能喝一点酒,父亲陪他,桌下的火缸里燃着炭火,让人从脚下一直暖到心里,张文觉得,这个年节,和往年回乡过得一样好。

更重要的是,在城里过年,张文可以看春晚。原本想去邻居家看的,母亲不答应:“人家家里也团年,今天不能去打扰的。去小礼堂看啊,那里是彩电呢。”

“那里冷。”张文小声地抱怨。

“多穿点啊。”母亲说。

等一家人到小礼堂时,里头已经聚了不少人,各人带着自家的凳子,寻着位置坐,电视放在礼堂侧面铁架顶起的大铁箱子里,箱子白天上锁,晚上打开,钥匙有专人保管。

春晚已经开始了,母亲啧舌:“今年的春晚怎么在外面搞?还穿裙子,不冷噢。”张文倒没太在意,只是看主持人,除了几张熟脸外,还有两张生面孔,看来看去,其中一位也似熟悉,他默默想了好久,才猛然记起,是《射雕英雄传》里江南七怪之一。

(83版《射雕》84年在内地播出。1985年春节联欢晚会取消了棚拍,是在北京工人体育馆拍摄的。83版射雕江南七怪之一韩小莹的扮演者香港演员斑斑为主持人之一。)

张文对于那一个除夕夜的另一个记忆来自母亲,能在除夕夜里看春晚,母亲似乎比张文还开心,她时而笑得前仰后合,时而跟着电视里的歌者一起哼唱。

小礼堂越坐越冷,许多人都熬不住,扛起凳子回家了,父亲早已陪爷爷、奶奶回家休息了。张文和母亲算走得晚的,回家的路上,母亲还在哼着一首歌,此后的很长时间里,她开心或悠闲时总爱唱:“十五的月亮,照在家乡照在边关。”母亲唱歌时,总是眼眯眯、很陶醉的样子,那时母亲正年轻,嗓子清脆,高音飙上去,像剪子开布。

“以后我们都在城里过年好不好呀?”那一晚回家的路上,母亲笑嘻嘻地问张文。

“好呀好呀。”张文没口子答应,“把爷爷奶奶接过来啊。”

“只怕他们不肯呦。”母亲仍是笑嘻嘻的。

那年的肉丸子奶奶炸了好多,每日蒸一些,张文一直吃到了正月十五。




没出正月,爷爷奶奶就回了乡。

“有亲戚要走走。”奶奶说,“过年不走动,失礼了。”

家里的肉丸子已经吃完了,张文没吃够,总惦念着。要走的那天,张文巴巴地拉着奶奶:“奶奶你什么时候再来啊,给我炸肉丸子吃啊。” 

“好噢好噢。”奶奶笑眯眯地,抚着张文的头,“我孙要吃啊,等我开春播完种,寻着时间就下浏阳。”

那之后,母亲单位再发茴饼,张文就当宝贝待了,偶尔吃一个,只当没有零食时的解馋。若非十分要好的朋友,也绝不拿出来分享。他苦苦地等着奶奶,可奶奶似乎忘记了似的,春草发了芽了,渐渐疯长,院旁桔子树下绿绿的一片,张文问母亲:“要播种了吧?”

母亲说:“是啊。”

“那奶奶会来吗?”

“不知道啊。”母亲说。

倒是父亲偶尔不忿。“兴许不会来。”父亲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是病了,请不动她老人家咧,总要守着老屋、守着那几亩田的。”

“别跟孩子说这些啊。”母亲嗔怪着。

张文内心黯然,充满了对奶奶不守信用的失望。他不明白,奶奶又不用上学,为什么总寻不出时间,像他,哪怕要上学,也还有寒暑假呢。

转眼入夏了,某日家里来了亲戚,是表亲华叔,他进城办事,受奶奶的嘱托,带来一壶茶油。母亲开心得紧,留华叔吃饭。饭桌上,张文盯着华叔看,看得他有些不好意思,张文想了半天,终于还是问了:“奶奶没让你带别的?”

“没有啊。”华叔有些莫名其妙。


1985年的暑假,母亲被单位指派出差要账,颇费时日,父亲请假回乡双抢,因头一年带张文回乡双抢,张文午睡时被魇着了,父亲决定今年不带他回去。

那个暑假,有一个月的时间,张文都住在浏阳城郊的外婆家,天天跟着大舅家的两个表哥疯玩。外婆疼他,每天桌上必有荤菜,辣椒炒肉炒一大盘,或者炒五六个鸡蛋。外公天天出去钓鱼,钓到了,晚餐就加菜。外婆做的鱼汤是一绝,姜片刷锅,放油,鱼下油锅煎,氽水,加蒜片、紫苏、薄荷,做成奶白色的稠汤,鱼嫩汤鲜,毫无腥味。

因为母亲荤菜做得少,以往张文在自己家里吃荤菜,总是吃得小心翼翼,一口菜配几口饭。在外婆家,他才有了敞开吃的感觉,鸡蛋用勺舀,炒肉都可以连吃几块再扒饭。

父亲双抢后回乡,把张文接回了家。父亲带回了红薯干、玉兰片、茄子干等许多零食。张文不死心,追着父亲问:“还有什么吗?”

“没有了。”父亲有些莫名其妙,想了半天,又说,“还有一壶茶油,那是家里做菜用的,未必当零食啊。”

张文彻底死了心,连带着原本要珍藏的茴饼也不金贵了,又复带去学校给朋友们吃。


仲秋时,堂亲东臣哥又进了趟城,又带来了奶奶托付的一壶茶油。母亲依然很高兴,留东臣哥吃饭,但张文已经没有兴趣再问他奶奶来不来了。

入冬时,家里买了一台电视机,黑白的,熊猫牌。彼时紧俏货都凭票供应,母亲为了这张电视机票又大费了周章。父亲将电视机搬回家时,邻居都来道喜,帮着弄天线、调频道,张文兴奋得蹿上蹿下,不知道自己要干嘛。

小伙伴对他说:“你今年可以在家里看春节晚会啦。”

“肯定啦。”张文仰着头,得意洋洋的。

然而,那一年的春晚,张文并没有看到。他仍旧随大人回乡,到爷爷奶奶家过节,乡间还没有通电,入夜点着油灯,一家人在油灯下吃着团圆饭。桌上依旧有一海碗香喷喷的大肉丸,张文吃得虽有些愤懑,但也没有少吃。肉丸入口糯软,初嚼微咸、细嚼甘甜的口感,让张文欲罢不能。

吃到一半,他终于忍不住问了:“奶奶,你答应了春天就给我做肉丸子吃的,为什么要等到过年呀?”

奶奶一愣,皱着眉瞥了瞥母亲,半晌才艰涩地说道:“乡里哪里有茴饼买啊,过年赶集才买得到咧。”说完,她又挤出笑容,旁若无人地问着张文:“搭人给你们送了几次茶油啊,就是让他们给你炸肉丸子啊。”

张文听着有些愣——奶奶心情好的时候,不会当着一家人管儿媳妇叫“他们”,他转头望着母亲,油灯下母亲低头吃着饭,并不接话。

“去年家里困难,搭绊姆妈给我们送茶油咧。”父亲笑呵呵地说,“年初就紧张,一年都不敢添置东西,晓得我要看新闻,下半年小万(母亲)硬是找她大哥(大舅)借钱给我买了台电视机。”

那一瞬间,张文看见奶奶的脸上闪过几种表情。

父亲话音落了,奶奶脸上似是云霁开了,捂着脸羞涩地轻咳几声,招呼大家吃菜,还特地夹了块伏鸭(浏阳本地菜,鲜鸭肉腌制,用坛封存)给母亲。母亲欠了欠身谢过了,仍是低头扒饭,张文侧头望她,看见她眯着眼睛在笑。张文伸手推了推她,母亲也拿肩挤了挤张文,脸上有女孩般的娇羞,张文看着莫名其妙。

在张文的印象里,奶奶与母亲偶尔会有的这种龃龉时刻,都是父亲三言两语化解开的,他总是站在母亲一边,私底下母亲总是很开心。在那个除夕夜里,父亲的说辞只有一点他不认同——明明是自己哀求了好久,母亲才狠下心下借钱、弄票买的电视机,怎么变成了给父亲看新闻呢?电视机买了3个月,就赶上放《西游记》,自己不知道多开心啊。

因为张文的喜欢,从此,炸肉丸成为家里年节的一道必备菜肴,他也只有过年时才能吃到,平日不管怎么向母亲恳请,母亲总是一口回绝。

母亲也解释过一回,说炸肉丸太费油。

“肉丸要炸透才香啊,要用好多油咧。”母亲摇着头,“等等吧,等过年炸好多,尽着你吃。”

连带着奶奶,不到年节也绝口不提茴饼肉丸了,只是托人送茶油成了惯例,每年总能送几壶来。




直到1991年,张文才第一次在奶奶家看上了春晚,村里已经通上电了,父亲作价跟同事淘换了一台二手彩电,把原来的黑白电视送到了乡下。在那个除夕夜里,张文在略带麻子点的黑白屏前吃年夜饭,居然看到他很喜欢的香港歌手谭咏麟在电视里唱《水中花》。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谭咏麟唱得有些艰难,母亲觉得那是敷衍,笃定地评判说:“不好听。”

张文想反驳,想了半天,实在想不出什么词来:“他好厉害呢。” 

“我又不认得他,怎么厉害了?”母亲又说,“反正不好听。”

张文有些难过,却难以为偶像申辩,他也觉得那一天歌手发挥失常,像是有些畏首畏尾,只得闷着头吃饭,不愿再跟母亲说什么了。


爷爷、奶奶直到1997年才终于舍下老屋薄田进了城。此前父亲做了许多工作,反复恳请。彼时张文的家早已经搬到了城东,乔迁伊始,爷爷奶奶的房间就已经备好了,新床、立柜等一应俱全,夏天的凉席,冬天的被褥,母亲都置办了新的。

一等几年,好歹接了二老过来,到家的那一天,母亲将早给二老买好的新衣拿出来,直道:“住新房,穿新衣,清清吉吉。”又献宝似的给爷爷奉上一台崭新的收音机,逗得爷爷奶奶开心不已。

那时节日子不断向好,家家户户的日子都好过些了,连张文手里都有了些私房钱。物质丰富了,茴饼已经满大街都是,油也便宜,从前金贵的茴香肉丸子,虽然工序繁杂些,但并不需要靡费多少,与其它的浏阳蒸菜一起,身价陡降,已经变成了在街边菜馆里随便就能吃上一盘的菜肴。

张文觉得那个年节才能吃到肉丸子的时代算是一个贫瘠的年代,可在母亲的记忆里,却是一个“还可以”的年代,她总是教育张文:“眼睛往下看,好多人还不如我们呢,你要往上看,想要的东西就没边了。”

张文想想,也认同,可能凡事都得看自己怎么界定,许是母亲平和,他也就跟着平和——生活总没有向差的方向发展,以前单位才有的彩色电视家里也有了,虽然是二手的,好歹有不是?而张文喜欢的东西,从吃到玩,每年都在增添:肉丸子、糖盒子、饺子,书,和越来越要好的朋友们。

生活总是波澜不惊地起着细微的变化,敏感的人察觉到了,欣喜地迎接它;不敏感的人察觉不到,被动地享受它。




春去秋来催熟了张文,也催老了长辈。此后的几十年里,几经搬迁,张文一家五口人终是住在一起,即使张文后来在外工作,他也知道,小城的那个家,才是他的家。

在外的日子,母亲时常打电话给张文,偶尔会说起奶奶:“你奶奶今天又骂我咧。”

“怎么啦?”张文着急。

“没事啊,我反正不做声啊,你爸说了她。”母亲在电话那头呵呵笑,“老人家心气傲,什么事情总要我猜,我哪里都猜得到咧?总有什么地方不如她的意咯。”

这样的小摩擦每年都会有那么几次,张文能想象得到奶奶气鼓鼓的样子,又是怎样被父亲说服。父亲会说话,能化解争端,而且总是站在母亲那一头,话说好了,奶奶也不会不高兴,毕竟连张文都知道,父母对爷爷奶奶是极好的。

然而,每到年节,张文回乡,奶奶还是会给张文做茴香肉丸子吃,就像入冬做伏鸭、入秋做唆螺一样,是她坚持的一种习惯。虽然到得后来,她已经忘记了肉与饼沫的比例,有时候肉多了腻,有时候饼多了甜,但她仍是笃定地以为,她做的,肯定是孙儿喜欢吃的。

2010年,母亲得了大病,入院手术,张文第一次从奶奶脸上看到了惊惶失措,她每日在家中上香,为儿媳祈福。母亲出院后,奶奶还曾私下与张文说:“你见得多,有什么好药给你妈买啊,调理好了,你爸爸会好高兴的咧。”略一踟蹰,又说:“钱不够,我给你补啊。”

张文被她逗笑了,连连点头。他知道,奶奶的钱,都是父母和他给的,舍不得花,一点点地存着的。

如今的张文回想,或许奶奶只是在漫长的时间里不断地修正自己,哪怕经历了艰苦的独自支撑的岁月,依旧有一颗善感的心,千难万难地挣脱理念的差异,去理解与关爱别人。


一年前的冬天,奶奶走了,也是寿终正寝。

乡间俗话,冬天是老人们的坎,年年过坎。这一年,奶奶没有抵挡得过。她生前曾与表婶去算过一次命,算命先生悄悄告诉表婶:“婆婆下半年险,轻易跨不过。”

为择吉日出殡,张文在灵前值守了十五天,在三元宫,小城办白喜事的去处。张文是家中独子,自召来一帮朋友,开会、排班、轮值,陈胖、花皮、啷鸡、虫子、钢皮、大树,都在值班表上,每日留一名兄弟陪他,确保香火长燃,脚灯不灭。朋友们每日全到,陪张文到午夜,再按排班留一人陪值。

中斋那日,年前摔伤了手的母亲到得奶奶灵前,搭着手,披麻戴孝,头磕下去,就开了声,并没有依礼生提前安排的说辞,只是哭着说:“做了您四十一年的儿媳妇,从来没有红过脸啊!”

那一年的年节,家中五人团年,父母亲、张文和张文的妻儿,桌周摆着七张椅子,桌上摆着七副碗筷,空着的位置也盛着饭,饭碗里夹上菜。厅里的电视播起了春晚,却没人看。

桌上十个碗,一碗茴饼肉丸子摆在侧旁,寓意团圆。张文夹上一个,慢慢咀嚼,味道一如从前。而人到中年,味觉比从前敏感,张文终于想明白,是桂子油和茴香消解了五花肉的腻与腥,而五花肉的味道又中和了前者的冲。

好味道的诞生,不过是食材间的相互妥协与和解。正如人由因缘聚在一起,那一段难分难解,又相互包容的过程。

编辑 | 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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