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41|回复: 18

[人世间] J.D.万斯:《乡下人的悲歌》(2016)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23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乡下人的悲歌
(美)J.D.万斯(J.D.Vance)著
刘晓同,庄逸抒译
书名原文:HILLBILLY ELEGY

谨以此书献给阿嬷和阿公,这两位乡下人是一直保护着我的“终结者”。

引言

我的名字是J.D.万斯。首先我觉得我应该坦诚地讲一下:我认为读者们此时拿在手里的这本书有些荒唐。封面上说这是一本回忆录,但我才31岁,而且还没有取得什么伟大的成就,至少还没有那种值得一位陌生的读者花钱来读的成就。我所做过的最棒的事——至少是名义上的,就是从耶鲁法学院毕业。这是我13岁时连想都不敢想的。

但是,耶鲁法学院每年都有大约200名的毕业生。而且我相信读者们也不会想去阅读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的人生。我不是参议员,没当过哪个州的州长,更没担任过内阁部长。我并没有创立市值10亿美元的公司,也没建立改变世界的非营利组织。我仅有的是一份不错的工作、一段幸福的婚姻、一个舒适的家,还有两只可爱的狗。

因此,我之所以写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我取得了什么不平凡的成就,而是因为我做的事虽然非常平凡,但大多数像我那样长大的孩子都做不到。你们要知道,我的童年很穷困,生活在铁锈地带(Rust Belt)[1]俄亥俄州的一座钢铁城市。从我记事时开始,这座城市的工作岗位就在不断流失,人们也逐渐失去希望。至于我家的情况,用委婉一点的说法是,我和父母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他们中的一位接近整整一生都在和毒瘾做斗争。把我带大的外祖父母连高中都没毕业,而我的整个大家庭里上过大学的人也寥寥无几。各种各样的统计都会显示,像我这样的孩子前景黯淡——我们当中幸运的那些,可以不用沦落到接受社会救济的地步;而那些不幸的,则有可能会死于过量服用海洛因——我的家乡小镇仅仅去年就有几十人因此死去。

我曾是那些前景黯淡的孩子之一。我差点因为学习太差而从高中辍学,也差点屈服于身边每个人都有的那种愤怒与怨恨。现在,人们看到我时,看到我的工作和常春藤名校的毕业证书时,都会以为我是什么天才,认为只有特别出众的人才会走到我今天这一步。尽管我对这些人毫无恶意,但恕我直言,这种理论其实是一派胡言。就算我有什么天分,如果不是得到了许多慈爱的人的拯救,这些天分也会白白浪费了。

这就是我真实的人生,也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我想让人们知道那种对自己濒临放弃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以及为什么会有人放弃自己。我想让人们了解穷人的生活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精神和物质上的贫穷会对穷人家的孩子造成什么样的心理影响。我想让人们理解我和我家庭的美国梦。我想让人们体会向上层流动的真实感受。此外,我还想让人们认识到我自己不久前才意识到的一个问题:对于我们这些实现了美国梦的幸运儿来说,那些我们经历过的恶魔一直就在身后不远处穷追不舍。

在我的故事背景中,有一个关于种族的问题需要解释一下。在美国这个种族意识很强的社会中,我们的词汇往往局限于人们皮肤的颜色——黑人(black people)、亚洲人(Asians)和白种人特权(white privilege)。这些宽泛的分类有时会有用,但想了解我的故事的话,还得分得更细一点。我虽然是白人,但不会把自己等同于美国东北部信奉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WASP)[2]。与之相反,我认为自己是苏格兰-爱尔兰人后裔(Scots-Irish descent)中那些没有大学文凭的数百万白人工人阶级当中的一员。对于这个人群而言,贫穷是家庭的传统——他们的祖先当年在南方当奴工,然后又曾当过佃农、煤矿工人,在较近的年代里又当上了机械工和工厂工人。在美国人的称呼中,他们是乡下人(hillbilliy)、乡巴佬(redneck),或者是白色垃圾(white trash)。而于我来说,他们是邻居、朋友和家人。

苏格兰-爱尔兰裔是美国特色最为鲜明的群体之一。一位观察者曾记录道:“走遍美国各地,苏格兰-爱尔兰裔美国人一直令我感到震惊。他们是美国最为持久稳固、变化最少的亚文化群。当几乎到处都是对传统的全盘摒弃时,他们的家庭结构、宗教与政治,还有社会生活仍然保持不变。”[1]

对传统文化的信奉带来了许多好的特性——高度的忠诚感以及对家庭和国家的狂热奉献,但也有许多不好的特性。我们不喜欢外来者或者是与我们不一样的人,不管不一样的是样貌、行为或是说话的方式,而说话方式尤为重要。想要理解我的故事,你首先必须得了解,我骨子里是一名苏格兰-爱尔兰“乡下人”。

如果种族是硬币的其中一面的话,那另一面就是地理因素。当18世纪的第一批苏格兰-爱尔兰移民来到新大陆时,他们就被阿巴拉契亚(Appalachia)山脉所深深吸引住了。这一地区固然广袤——从南方的亚拉巴马州(Alabama)和乔治亚州(Georgia)一直延伸到北方的纽约州一部——但大阿巴拉契亚山区的文化却非常有凝聚力。我的家庭来自肯塔基州(Kentucky)东部山区,我们自称为乡下人。虽然出生在路易斯安那州但定居在亚拉巴马州的小汉克·威廉姆斯(Hank Williams,J r)在他那首乡村白人歌曲A Country Boy Can Survive中也把自己视作一名乡下人。而当大阿巴拉契亚山区由支持民主党转而支持共和党时,他们重新定义了尼克松之后的美国政治。但是大阿巴拉契亚山区的白人工人阶级的命运看起来却最为黯淡。从低社会流动性到贫穷,再到离婚和吸毒,我的家乡成了苦难的中心。

因此,毫不意外,我们是一个悲观的群体。但令人吃惊的是,据调查显示,白人工人阶级是美国最悲观的群体。拉美裔移民当中许多人面临着难以想象的贫穷,但白人工人阶级比他们还要悲观。美国黑人的物质生活前景仍然落后于白人种族,但白人工人阶级比他们还要悲观。虽然真实情况中可能存在一些愤世嫉俗的成分,但现实是,相较于许多其他群体,像我这样的“寒门”对未来更为悲观,虽然很多群体明显比我们更为贫困。这种现象就说明,肯定是金钱之外的某些地方出了问题。

确实如此,我们从未如此地脱离社会,而我们还将这种孤立传递给我们的孩子。我们的信仰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地围绕教堂,更多地依赖情绪化的修辞,而不是那种可以帮助贫苦孩子进步的必要社会支持。我们当中的许多人退出了体力劳动大军,还有许多人没有为了更好的机会而搬迁。我们文化中的某些特性带来了特有的男性危机,这种危机使得我们的男性形成了某些劣根性,难以在这个变化的世界中取得成功。

当我提及我们社区的困境时,总能听到诸如此类的解释:“J.D.,白人工人阶级的前景确实恶化了,但你把本末给倒置了。他们的离婚率在增加,结婚率在降低,幸福感也在下降,但这是因为他们的经济机会下降了。只要他们能得到更好的工作,他们生活的其他方面就会相应地好转。”

我自己年轻时也曾这样认为,当时的我拼命想相信这种观点。它听起来很有道理。没有工作会造成很大压力,而没有足够生存的钱会更有压力。随着中西部的制造业中心被掏空,白人工人阶级不仅失去了自己经济上的安全感,还随之失去了稳定的家庭和家庭生活。

但那些艰难的经历也可以是一位老师,这位老师教给了我一点:这种关于经济上不安全感的说法有其偏颇之处。几年之前,在我进入耶鲁法学院前的那个夏天,我想找一份全职工作,以便攒钱搬到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的纽黑文(New Haven)市。我家一位朋友建议我在家乡附近一家中等规模的地砖分销公司打工。地砖特别重:每一块重3~5磅不等,而一箱通常装有8~12块。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把地砖搬到货板上,为运走做准备。这份工作虽不轻松,但一小时能挣13美元,而我正需要用钱。所以就接受了这份工作,并尽量多轮班和加班。

这家公司有差不多12名雇员,其中大多数都已经在那里工作了许多年。有位同事同时干着两份全职工作,但并不是因为迫不得已:他在地砖分销公司的这第二份工作使得他可以追寻自己开飞机的梦想。一小时13美元对我家乡的单身汉来说不算是小钱了——一间不错的公寓的月租也才500美元左右,而且地砖公司还有稳定的加薪。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在那家公司干过几年的员工一小时至少能挣16美元,也就是年收入32000美元——这比哪怕一个家庭的贫困线都高出不少。虽然公司能提供如此相对稳定的环境,但管理者发现我在仓库的这一职位很难找到长期员工。在我离开之前,仓库共有3名员工,虽然我当时只有26岁,却比其他员工年长许多。

其中有一名员工叫鲍勃(Bob,化名),他在我之前几个月刚刚到这个仓库工作。他当时19岁,有一个怀孕的女友。经理非常体贴地给了他女友一份接听电话的行政工作。他和他女友的工作表现都非常糟糕。他女友差不多每隔两天就要逃一天班,而且从不预先通知,而他则是长期迟到。不仅如此,他每天还要上3~4次厕所,一去就是半小时以上。他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以至于我在那儿的工作结束之前,我和另一名员工发明了一种游戏:当他去上厕所的时候,我们会定上计时器,然后每个重要的“里程碑”都会在仓库两端互相喊叫——“35分钟了!”“45分钟了!”“1小时啦!”

最终,鲍勃也被解雇了。被解雇时,他对着经理怒斥道:“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你不知道我有一个怀孕的女友吗?”而且像他这样的还不止一个,我在地砖仓库工作的短短时间里,至少还有两个人也丢掉了工作,其中还有鲍勃的表哥。

讨论机会平等时,这样的事例不可忽视。那些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担心的是中西部工业地区经济的下滑,以及白人工人经济中心被掏空。他们指的是制造业的岗位流向海外,而那些没有大学学历的人更难找到中产阶级的工作。确有此理——这些事情也是我所担心的。但这本书是关于除此之外的那些问题:当工业经济向南移的时候,老百姓的真实生活发生了什么变化。这本书讲的是,在不利的条件下,人们是如何用最坏的方式来应对的,讲的是现在的美国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越来越鼓励社会的溃败,而不是抵御腐败。

我当年在地砖仓库所看到的问题位于比宏观经济趋势和政策更深的层面。太多的年轻人对努力工作并不感冒,而好的工作岗位却总是找不到人。一个年轻人有着各种需要工作的理由,如要供养未来的妻子还有即将出生的孩子,他却丢掉了一份有着很好医疗保险的不错工作。更令人不安的是,当丢掉自己工作的时候,他还认为自己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身上就缺少一种主观能动作用——他认为自己对自己的生活掌控很少,总是想要责怪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这种现象与现代美国的经济格局格格不入。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在这本书里面关注的是我认识的这类人,即阿巴拉契亚地区的白人工人阶级,但我并不是说我们这类人比其他人更值得同情。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并不是因为白种人比黑种人或其他任何人种有更多值得抱怨的地方。这就是说,我希望这本书的读者能摘下种族的有色眼镜,来从中感受阶层和家庭是如何对穷人造成影响的。对于许多分析家来说,一听到“福利女王”,脑海里就会浮现出靠失业救济金过活的懒惰的黑人母亲这一有失公允的形象。这本书的读者很快就会发现,我的论据与这种形象并无关系:我认识一些“福利女王”——有些还是我的邻居,但都是白人。

这本书并不是一项学术研究。前几年,威廉姆·朱利叶斯·威尔逊(William J ulius Wilson)、查尔斯·穆雷(Charles Murray)、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和拉吉·切迪(Raj Chetty)都曾发表引人瞩目、研究出色的著作,其中显示:上向社会流动在20世纪70年代衰退,且再没有真正恢复;某些地区比其他地区的遭遇更糟(令人震惊的是,阿巴拉契亚和铁锈地带表现糟糕);那些我曾在生活中目睹的现象,其实存在于整个社会。虽然他们得出的结论有些地方我不敢苟同,但他们都已经有说服力地指出:美国出了问题。虽然我会运用数据,也会借助学术研究来说明问题,但是我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让读者相信一个纸面上的问题,而是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出生就被这样的问题压得喘不过气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这个故事离不开我生命中那些人物。所以,这本书不是我一个人的回忆录,而是我们整个家庭的。这是一部一群来自阿巴拉契亚的寒门子弟的眼睛所看到的机会与向上流动的历史。两代人之前,我的外祖父母一贫如洗而又彼此相爱。婚后,在逃离身边令人窒息的贫穷的希望的驱使下,他们搬到了北方。他们的外孙(我)毕业于世上最好的学府之一。

以上是简短说来,以下就是详细的故事。

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书中的某些人是化名,但书里面的故事都是根据我的回忆,对我所目睹的世界的准确描述。这里面没有复合的虚构人物,也没有断章取义的叙事。里面的很多细节我都是尽量地采用文字记录,如成绩单、手写信、照片上的备注等,但我相信本书的故事就像任何人的记忆一样不可靠。确实如此,当我请我姐姐阅读早期的稿子时,她和我就某件事情发生的顺序是否搞错了而讨论了足足30分钟。我最后还是保留了我的版本,并不是因为我不信任我姐姐的记忆(事实上,我觉得她的回忆比我的更加可靠),而是因为我认为,我的脑子是如何记忆这些事件这个事情本身,也有值得玩味的地方。

我也不敢说自己是一位没有任何偏见的观察者。读者将看到的每个人几乎都有着明显的缺点。有的人曾试图杀人,其中有些人还成功了;有些人曾在身体上或精神上虐待自己的孩子;许多人曾(现在依然)滥用药物。但是,我爱着这些人,甚至那些我平时为了保持自己的理智而避而不谈的人。如果你读了这本书认为我的生命中有的人是坏人,那么我要说声对不起,既说给读者,也说给那些因为我的描述而成为读者眼中坏人的那些人。因为,这本书中本没有什么恶人,有的只是一群寒门的乌合之众,他们一直在挣扎着前行——感谢上帝,他们不仅是为了他们自己,还为了我。

* *

[1] 指美国一些曾经繁荣今已衰落的地区。

[2] WASP,即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英国新教徒的后裔,在美国被少数社群视为控制美国社会的主流人群。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正如大多数小孩子一样,我小时候也记下了自己家的地址,以防哪天走失的时候,我就可以告诉一个成年人应该把我带哪儿去。当我上幼儿园时,如果老师问我住在哪里,我能一口气不喘地把地址背出来,虽然我母亲当时在不停地更换地址。至于她为啥那样做,当时还是孩子的我并不明白。不过,我当时把“我的地址”和“我的家”分得很清楚。我的地址就是和母亲还有姐姐相处时间最多的地方,不管这个地方换到了哪里。但是,我的家一直没变:肯塔基州杰克逊的一处小山坳,那里有我外曾祖母家的房子。

杰克逊是位于肯塔基州东南部煤田中心的一座小镇,人口也就6000来人。把它称之为小镇是有点抬举它了:那里有一个政府办公楼、几家餐馆——几乎全都是连锁快餐——还有几间商铺。大多数居民住在肯塔基15号公路附近的山里、活动住房区、政府补贴的住房、小农舍,或是山区的农庄。而其中一家山区农庄里就有着我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杰克逊的人逢人便打招呼,也乐意牺牲自己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帮陌生人把车从雪里刨出来。每当有送葬的车队经过时,杰克逊人都会停车并走出来,然后一旁肃立,无一例外。正是这后一种行为让我意识到,杰克逊和杰克逊人都有其特别之处。当我问自己的外祖母——我们都叫她阿嬷(Mamaw)——为什么灵车经过时每个人都会停下来?她的回答是:“亲爱的,因为我们是山之民,我们尊敬我们的逝者。”

我的外祖父母在20世纪40年代末离开了杰克逊,在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建立起自己的家庭。米德尔敦正是后来我成长的地方。但是在12岁之前,我的夏天和其他很多时候都是在杰克逊度过的。那时的我总是跟着阿嬷一起走亲访友,也察觉到她在乎的人的名单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到访杰克逊仍有一个主要的目的,即照料阿嬷的母亲,我们都把她叫作布兰顿阿嬷(Mamaw Blanton,以与阿嬷区分,但反而让人迷糊)。我们和布兰顿阿嬷住在一起,住在她在丈夫去太平洋战场和日本人打仗之前就一直住着的房子里。

布兰顿阿嬷家的房子虽然并不大,也不豪华,却是这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这座房子有三间卧室。房前有间小门廊、一个门廊秋千,还有一个大院子。这个大院子一面延伸到一座山上,另一面则是山坳的出口。虽然布兰顿阿嬷名下地皮不小,但大部分都是不能居住的树林。房子后虽然没有像样的后院,但却有一面满是岩石和树木的山坡。此外,还有那条山坳,以及顺着山坳蜿蜒的那条小溪。这足以算得上是后院了。

所有的孩子都睡在楼上一个房间,里面有差不多12张床,就像海军陆战队的士兵宿舍一样。我和我的表兄弟姐妹总是玩耍到深夜,直到恼火的外祖母把我们吓唬得全部睡着。

对于孩子来说,房子周围的山简直就是天堂,而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用在威慑那些阿巴拉契亚的动物:只要有我在,没有一只乌龟、蛇、青蛙、鱼或是松鼠是安全的。我总是和表兄弟姐妹们到处乱跑,浑然不觉那一直存在的贫穷,抑或是布兰顿阿嬷日益恶化的健康状况。

在我内心深处,杰克逊是唯一属于我,属于我姐姐,以及属于阿嬷的地方。我也爱俄亥俄州,但那里充满了痛苦的经历。在杰克逊,我的外祖母是那里最强悍的女人,而外祖父是技术最为熟练的汽车修理工,我就是他们的外孙。而在俄亥俄州,我是一个被那个我几乎不认识的父亲抛弃的儿子,我的母亲则是一个我宁愿不认识的人。母亲只有在每年一次的家庭聚会或是偶尔参加葬礼时才会去肯塔基,而每次她去的时候,阿嬷都要确保她不会闹什么幺蛾子。正如阿嬷所说,在杰克逊,不能喊叫,不能争吵,不能揍我姐,更不能“带男人”。阿嬷反感母亲那些来来去去的约会对象,不许她把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带到肯塔基。

在俄亥俄州的时候,我越来越擅长游走于不同的“父亲”之间。史蒂夫(Steve)正在遭受着中年危机,从他的耳环上就能看出来。在他面前,我装作认为耳环很酷,以至于他认为也应该给我打一个耳洞。奇普(Chip)是一名酗酒的警察,他把我的耳环看作是“女孩子气”的标志。在他面前,我有着厚厚的脸皮,还要装作喜欢警车。肯是一个在和母亲交往三天后就向她求婚的怪人。在他面前,我是他两个孩子的好哥哥。但以上都不是真正的我。我讨厌耳环,讨厌警车,而我当时也知道肯的两个孩子在一年之内就会走出我的生活。

但是在肯塔基,我不用假装自己,因为那里所有的男性——我外祖母的兄弟和姐妹夫们——都了解我。我想不想让他们感到骄傲呢?当然了。但是并不是因为我装作喜欢他们,而是因为我真心爱着他们。

布兰顿家族年纪和脾气都最大的男性是红树莓舅姥爷(Uncle Teaberry),红树莓是他的外号,因为那是他最爱的口香糖口味。红树莓舅姥爷和他父亲一样,二战期间曾在海军服役。他在我四岁的时候去世了,所以我对他真正的记忆其实只有两段。在我第一段回忆中,我正在逃命,而红树莓舅姥爷则在后面拿着弹簧折刀紧紧追赶,一边追还一边嚷着抓到我后把我右耳割下来喂狗。当我跳到布兰顿阿嬷的怀里时,这吓人的游戏才算结束。但我知道自己是爱他的,因为我的第二段回忆就是我因为别人不让我去他的病床边看他最后一眼而大吵大闹,以至于阿嬷不得不穿上医院的手术服然后在里面把我夹带进去。可惜我只记得在阿嬷的手术服里紧紧地抱着她,却不记得向红树莓舅姥爷告别。

接下来是佩特舅姥爷(Uncle Pet),他身材高大,是一个说话尖锐的智者,带有一种不修边幅的幽默感。佩特舅姥爷是整个布兰顿家在经济上最为成功的人,他很早就离开了家,并创办了一家木材和建筑公司。他赚到的钱足以让他在闲暇时玩玩赛马。他看起来是布兰顿家最和蔼的一名男性了,身上带着成功商人那种平和的魅力。但是在这种平和的魅力的掩盖下,却是一团火爆的脾气。

有一次,给佩特舅姥爷一家店送货的卡车司机跟这位乡下老头儿说道:“婊子养的,赶紧卸货。”佩特叔叔把这句话按字面理解了,然后回应道:“你这么说,就是在把我亲爱的老母亲称为婊子,所以我恳请您说话注意一点。”那个叫红毛胖子的司机——因为他的体型和头发的颜色得名——重复了一遍刚才的侮辱。接下来,佩特舅姥爷做了每个理智的企业主都会做的事:他把那司机从卡车上拉了下来,把他揍得人事不省,然后抄起一把电锯在他身上挥舞。红毛胖子差点流血致死,幸好被人紧急送到医院才捡回一条命。不过佩特舅姥爷并没因此坐牢。很显然,红毛胖子也是阿巴拉契亚人,他拒绝向警察吐露事情的经过,也不想提出起诉。他自己应该知道侮辱别人母亲意味着什么。

大卫舅姥爷(Uncle David)可能是阿嬷的兄弟当中唯一一个不太看重这种荣誉文化的了。他是一个叛逆的老头儿,留着飘逸的长发,蓄着比头发更长的胡须,唯一不喜欢的就是规矩。有一次,当我在老房子的后院看到他种的粗壮的大麻时,他丝毫没想搪塞过去。震惊之下,我问大卫舅姥爷他准备拿这种违禁药物干啥。他大大方方地拿出香烟纸和打火机给我示范了一次。当时我只有12岁。我相信,如果阿嬷知道这事儿的话,肯定会杀死他的。

我怕阿嬷会把大卫舅姥爷杀掉是有原因的,根据家族里面的口口相传,阿嬷有一次就差点杀掉个人。阿嬷12岁的时候,有次出门时看到两个男人正在将自家的母牛往一辆卡车的车斗上装。在那个没有自来水的时代,母牛可是一个家庭最值钱的东西。阿嬷跑回家,抓起一把来复枪,然后冲着他们开了几枪。其中一个男人腿上中枪倒下了,另一个赶紧跳上卡车大叫着逃了。那个差点得手的小偷躺在地上,几乎动弹不得。阿嬷走到他跟前,拿来复枪指着他的头,准备给他个了结。幸好大卫舅姥爷把阿嬷给拦下了。因此,阿嬷的“第一滴血”只好等以后再说了。

虽然我知道阿嬷是个整天装着手枪的疯婆子,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上面这个故事。我问过家族里面的人,差不多一半的人从没听过此事。不过,我相信如果当时没人阻止她的话,她真会把那个小偷杀掉。她最厌恶的就是背信弃义,而没有比背叛自己的阶层更背信弃义的了。每当有人从我们门廊偷走自行车(我记得有三次),或是砸破她的车窗把零钱拿走,抑或是把快递顺走的时候,阿嬷就会像给自己部队下进军号令的将军一样跟我说:“没什么比一个穷人去偷另一个穷人的东西更卑劣的事了。日子虽然难过,我们他妈的决不能让别人的日子更难过。”

布兰顿家年纪最小就是盖瑞舅姥爷(Uncle Gary)了。他是我所认识的男人当中最为亲切的之一。盖瑞舅姥爷年少离家,在印第安纳州做起了屋顶的生意。他是一位好丈夫,也是好父亲,还经常告诉我:“杰伊,我们为你感到骄傲。”听了他的话,我就扬扬得意起来。在布兰顿家的男人当中,只有他既没有威胁要踢我的屁股,也没恐吓要割掉我的耳朵,所以我最喜爱的就是他了。

阿嬷还有两个妹妹,贝蒂(Betty)和罗丝(Rose),我深深地爱着她俩。但当时最令我着迷的是布兰顿家的男人,我喜欢坐在他们中间,央求他们一遍一遍讲各自的故事。他们就像是家族口述历史的守门人,而我则是他们最好的学生。

家族的这些口述历史大多都是少儿不宜的,而且几乎全部都涉及足以让人进监狱的暴力。其中大部分都是关于杰克逊小镇所在的布雷西特县是如何得到“血腥的布雷西特”这一绰号的。这个绰号的由来有许多种解释,但这些解释都有一个共通之处:布雷西特人仇恨某种事情,而消灭这种事情则不需要法律的许可。

关于布雷西特的血腥故事中,流传最广的其中一个是关于镇上一个被控强暴一位年轻女孩的老头。阿嬷告诉我,在审判的前几天,这个老头被发现脸朝下死在当地的一片湖里,背后还有16个弹孔。当局对这件谋杀案根本连调查都没有,而对此唯一的报道就是当地报纸在他尸体被发现的当天上午提了一下。这家报纸展现出了令人钦佩的新闻素养:“发现死亡男子,可能是被谋杀”。对此,阿嬷的反应是:“可能是被谋杀?算你该死的说对了。血腥的布雷西特会让这个婊子养的罪有应得的。”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我来自一个全是疯子的地方。但是这些故事让我感受到的是乡下人的忠诚,因为这些都是经典的善与恶的故事,而我的这些亲人是站在善的这一边。我的同胞们确实有点极端,但是自有其理由:或是维护自己妹妹的声誉,或是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布兰顿家的男人,就像那个我称为阿嬷的假小子一样,是乡下人眼中正义的“执法者”。在我的眼中,乡下人的正义似乎是最为正义的正义。

格兰顿家的男人虽然有其善,或者是正是因为他们身上的善,也都充满了恶。他们当中不少要么忽视了自己家的孩子,要么背叛了自己的老婆,要么两样都干了。而且,我对他们的了解并没多深入:我仅仅在大型家庭聚会或是假期里才能见着他们。然而,我深爱并崇拜着他们。我曾无意间听到阿嬷和她母亲说,我之所以爱着布兰顿家的男人,是因为太多父亲的形象在我生命中来了又去,只有布兰顿家的男人一直都在。此番说法至少有一部分是正确的。但归根结底,布兰顿家的男人就像是肯塔基州那些山的活化身。我爱着他们,正如我爱着杰克逊。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对布兰顿家男人的痴迷有所减退,变成了一种欣赏,正如我把杰克逊当作天堂一样来欣赏。我一直都会把杰克逊当作自己的家。那里有着深不可测的美:当十月树叶变色时,看起来像是每座山都着起了火。

虽然有着这般的美丽,还有我在那里美好的回忆,但是杰克逊毕竟是个恶劣的地方。是杰克逊让我懂得,“乡下人”和“穷人”往往是一个意思。在布兰顿阿嬷家,我们早餐吃的是煎鸡蛋、火腿、煎土豆还有饼干;中午吃的是夹着煎大腊肠的三明治;晚餐则是豆汤和玉米面包。我知道,杰克逊的许多家庭连这些都吃不起,因为我稍大一点的时候曾听大人们说起街坊邻里那些饿肚子的可怜小孩,他们还探讨镇上应该怎样帮助这些孩子。阿嬷没让我体验到杰克逊最苦的生活,但是真实的生活毕竟摆在那里。

在最近一次去杰克逊的时候,我特意在布兰顿阿嬷的老房子那里停留了一下。现在那里住的是我的远方堂哥瑞克(Rick)一家。我们谈到了那里发生的变化。瑞克跟我说:“毒品流入了镇上,而没人再有兴趣去踏踏实实工作了。”我心里还是希望我深爱着的小山坳并没有到最糟糕的境地,所以我让瑞克家的男孩子们带我出去走走。可惜,所到之处,皆是阿巴拉契亚山区贫穷最坏的标志。

其中有些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破破烂烂的小屋、四处乞食的流浪狗,还有草坪上乱扔的旧家具。而有些则更让人揪心。当经过一家两间卧室的小房子时,我注意到其中一间卧室的窗帘后有好多双惊恐的眼睛在打量着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凑近了些,然后数了数,三扇窗户后至少有八双眼睛,都带着那种令人不安的恐惧与渴望。前面的门廊有一个瘦弱的男子,不到35岁的光景,看起来是这家的主人。在荒凉的前院里,几只被锁着的营养不良的恶犬保卫着散落着的几件家具。当我向瑞克的儿子问起这位年轻的父亲靠何谋生时,他告诉我,这个男人没有工作,而且以此为荣。然而,他又接着说道:“他家人都很刻薄,所以我们都尽量躲着他们。”

这户人家可能有点极端了,但是他们代表着杰克逊很多乡下人的生活。全镇将近三分之一的人生活在贫困之中,这一数字中还包括大约一半的孩子。此外,这里面还不包括那些挣扎在贫困线上下的大多数。处方药物成瘾在镇上泛滥。公立学校不久前被肯塔基州政府接管,可见其糟糕程度。然而,家长们还得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因为他们没有多余的钱。让人揪心的是,当地的高中已经很久没有学生考进大学了。当地人的健康状况也很差,但没有政府的援助,他们连最基本疾病的治疗都得不到。最重要的是,他们对现状感到害臊——他们在向别人吐露自己的生活时犹豫不决,仅仅是因为他们不想受到别人的评判。

2009年,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频道(ABC News)播出了一篇关于美国的阿巴拉契亚山区的新闻报道,里面提到了一种当地人称之为“山露汽水口腔病”的现象,指小孩子们所面临的严峻的口腔问题,主要是由于饮用太多含糖汽水引起的。在播出时,美国广播公司还附上了几段阿巴拉契亚山区面临贫穷和困乏的孩子的故事。这篇报道在该地区观者甚众,但却受到了彻底的鄙夷。大家一致的反应是:这关你什么事。

一名评论者写道:“这是我见识过的最令人作呕的事情了,你们都应为此感到羞愧,包括美国广播公司。”另一条评论接着说:“你们这是在加深那些古老而又偏颇的成见,没能对阿巴拉契亚山区进行更为准确的报道。你们都应该为此感到羞耻。这是我和在现实当中那些山间小镇中遇到的人的共同观点。”

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我的表妹安珀(Amber)试图在Facebook上平息此类批评。她认为,只有先承认该地区的问题,人们才能改变这些问题。就评论阿巴拉契亚山区的问题而言,安珀再合适不过了:与我不同的是,她整个童年都是在杰克逊度过的。在高中时她就是学霸,后来又获得了大学证书,成为她家第一个大学毕业的人。她目睹了杰克逊贫穷问题最丑陋的一面,并且克服了它。

人们这种愤怒的反应印证了关于美国阿巴拉契亚地区人的一些学术文献。社会学家卡罗尔·A.马克斯托勒姆(Carol A.Markstrom)、希拉·K.马歇尔(Sheila K.Marshall)和罗宾·J.泰伦(Robin J.Tryon)在2000年12月份的一篇论文中指出,逃避式和一厢情愿式的应对方式“显著地预示阿巴拉契亚山区孩子们的复原力”。他们的论文认为,乡下人很早就学会用逃避的方式来处理令人不安的真相,或者是假装现实比真相要好。这种倾向固然能带来心理学上的复原力,但同时也加大了阿巴拉契亚地区的人们正视自身的难度。

我们往往总是高估或者是低估,美化自身那些好的方面,又对不好的方面视而不见。这就是为什么阿巴拉契亚地区的人们会强烈反对一篇关于该地区一些最贫穷的人的坦诚报道。这也是为什么我崇拜布兰顿家族的男人,也是我为什么在18岁之前假装全世界都有问题,而自己却没有。

真相是冷酷的,而对于乡下人来说,那些最冷酷的真相,必须由他们自己来说。毫无疑问,杰克逊满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但也满是瘾君子。此外,至少还有那么一个人,他有时间来生出八个孩子,却没时间来供养他们。毫无疑问,杰克逊是美丽的,但它的美丽却被遍布乡村的环境废物和垃圾所掩盖。这里的人们勤劳,不过当然不包括那些领着食品券却对踏实工作无动于衷的人。正如布兰顿家的男人一样,杰克逊也是充满了矛盾。

情况已变得非常糟糕,以至于我的表哥迈克去年夏天在埋葬完自己的母亲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她的房子卖掉。“我不能住在这儿,而且我也不能让这房子无人看管,”他说,“那些瘾君子会把这房子洗劫一空的。”尽管杰克逊一直都很贫穷,但却从来不是一个儿子不敢把母亲房子置之不理的地方。这个我称之为家的地方已经变得让人不安了。

如果要问我是什么驱使着我对偏远地区的乡下人所面临的问题品头论足的话,对我自己生活的简短回顾就能看出,杰克逊面临的困境正变得越来越大众化。由于从阿巴拉契亚最贫困的地区向俄亥俄州(Ohio)、密歇根州(Michigan)、印第安纳州(Indiana)、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伊利诺伊州(Illinois)等地方的大迁徙,乡下人的价值观随着他们的脚步也广为传播。确实如此,在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Middletown,我长大的地方),来自肯塔基州(Kentucky)的移民和他们的家庭是如此的突出,以至于我们小孩子开玩笑地把这里叫作“米德尔塔基”(Middletucky)。

我的外祖父母背井离乡地离开真正的肯塔基,来到米德尔塔基寻找新的生活,从某种方面上说,他们确实找到了。但从另一些方面来看,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肯塔基。现在肆虐杰克逊的药物成瘾自从他们女儿成年后就一直折磨着她。山露汽水口腔病虽然可能在杰克逊尤甚,但我的外祖父母也曾在米德尔敦与之斗争:阿嬷第一次看到母亲在我杯子里倒雪碧的时候,我才9个月大。在杰克逊不好找到品行正直的父亲,但在外祖父母的外孙的生活中也同样少见。数十年来,人们一直在挣扎着逃离杰克逊;现在他们又在挣扎着逃离米德尔敦。

如果说这些问题是从杰克逊开始的,它们到哪里才会结束就很难说了。多年以前,当我和阿嬷一起看着送葬的车队行进时,我就意识到,我是一个乡下人。美国许多白人工人阶级也是如此。现在,我们这些乡下人过得不好。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乡下人喜欢给许多词加上自己的口音。我们把鲦鱼叫作“条儿鱼”,把小龙虾叫作“蝲蛄”。“山谷”的定义是“凹地或盆地”,但是除了要向哪位朋友解释我口中的“山坳”是什么意思的情况下,我从来不会用到“山谷”这个词。其他人对自己的外祖父母有着各种各样的称呼:外公、外婆、家爹、家婆等等。但是除了我们的社区之外,我还从没听人叫过“阿公”(Papaw)或“阿嬷”。只有在乡下人们才会这么称呼外祖父母。

我的外祖父母——阿公和阿嬷——无疑且无条件地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人。他们生命中的最后20年都用来向我展示爱和稳定的价值,教我那些大多数人从自己父母那学到的人生功课。他们两个都尽其所能,保证我能有足够的自信和正确的机会来为美国梦一搏。但是我怀疑,我的外祖父母——吉姆·万斯(Jim Vance)和邦妮·布兰顿(Bonnie Blanton)——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可曾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高的期望。他们怎会有太高的期望呢?阿巴拉契亚的山区和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在一间教室的学校不像是培养美好梦想的地方。

关于阿公早年间的生活,我们所知不多,而且我怀疑以后也不会了解更多。我们知道的是,他身上带着那种乡下人的忠诚感。阿公的远方表亲——也叫吉姆·万斯——入赘了哈特菲尔德(Hatfield)家,他加入了一家叫作“野猫队”(Wildcats)的由南部邦联以前的士兵和支持者组成的组织。当阿公那个叫吉姆的表亲谋杀了一名叫作阿萨·哈蒙·麦科伊(Asa Harmon McCoy)的联邦士兵时,他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家族间宿怨。

阿公全名詹姆斯·李·万斯(James Lee Vance),生于1929年,他的中间名是向自己的父亲李·万斯致敬。阿公出生后没多久,他的父亲李就去世了。所以他不知所措的母亲格尔蒂就把他送到了外公那里。他外公帕普·陶比(Pap Taulbee)是一个严厉的人,做着木材小生意。虽然格尔蒂时不时会寄些钱过来,但却很少来看望自己年幼的儿子。阿公一直到17岁都是和陶比一起住在肯塔基州的杰克逊(Jackson)。

帕普·陶比家两居室的小房子离布兰顿一家也就几百米的距离。那时的布兰顿一家有布莱恩(Blaine)和海蒂(Hattie)以及他们的八个孩子。海蒂为阿公这个没妈疼的孩子感到难过,就成了他的乳母。我外公很快成了布兰顿家额外的一员:他大多数的空余时间都是和布兰顿家的男孩们到处乱跑,而且大多数吃饭的时候都是在海蒂家的厨房。因此,他最终娶了海蒂家最大的女儿也就再自然不过了。

我外公娶的是一个来自热闹家庭的女孩。布兰顿一家在布雷西特算是赫赫有名了,而布兰顿家族也有一段像外公家一样著名的宿怨。阿嬷的曾祖父曾在20世纪初被选举为本县的法官,但那是在她祖父蒂尔登(Tilden,法官之子)在选举日杀死敌对家族的一名成员之后。[2]在《纽约时报》一篇关于这件惨烈宿怨的报道中,有两点尤为引人注意。第一点是,蒂尔登从未因此罪行而被送进监狱。[3]第二点是,正如《纽约时报》所报道的那样,“情况复杂”。要我说也是这样。

当我第一次在布雷西特县(Breathitt County)流通最广的报纸上看到这件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时,我当时最强烈的感觉就是:骄傲。我其他的祖先不太可能也登上过《纽约时报》。就算他们有谁登上了,我也不太相信还有什么事迹能像这样一起成功的宿怨让我感到骄傲。那可是一起决定了选举结果的宿怨!就像阿嬷曾时常说的那样,你能让男孩离开肯塔基州,但你不能让肯塔基的血液离开男孩的身体。

我不能想象阿公当时是怎么想的。阿嬷可是来自一个宁可冲你开一枪也不愿和你争论的家族。阿嬷的父亲是一个吓人的老乡下人,二战期间的水手经历不仅给了他战争的勋章,还给了他一张厉害的嘴。阿嬷祖父残忍的事迹都登上了《纽约时报》。阿嬷家的血统就已足够吓人,阿嬷本人也不是平庸之辈,乃至几十年后,海军陆战队的征兵官员都告诉我,与我家相比,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反而更好受一些。他当时说:“那些新兵营的教官是很刻薄,但和你家外婆比起来可差远了。”不过,阿公并没有被阿嬷的严厉所吓倒。于是,1947年,当时都才十几岁的阿嬷和阿公在杰克逊结婚了。

当时,二战胜利的陶醉感正在消退,人们开始适应和平年代的生活,那时的杰克逊有两种人:一种是背井离乡,搬到工业发达的地区谋生活的人,另一种就是其他的人。当阿公和阿嬷一个17岁,一个14岁时,他们得决定成为哪一类人。

阿公有次曾告诉我,当时对于他的许多朋友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在“矿里”工作,指的是离杰克逊不远的煤矿。那些留在杰克逊的人就算没陷入贫困,也是游走在贫困的边缘。因此,婚后不久,阿公带着自己年轻的家庭搬到了米德尔敦,俄亥俄州一座工业经济正在飞速发展的小城。

这是我阿公告诉我的故事。正如很多家族的传说一样,这故事大体上是真实的,但是有些细节却反复无常。最近一次去杰克逊探亲的时候,我的姨姥爷阿奇——阿嬷的妹夫,也是那一代杰克逊人当中的最后一位——介绍我认识了邦妮·索斯。84岁的邦妮一生都住在离阿嬷童年时期的房子100米外的那座房子里。在阿嬷离开杰克逊到俄亥俄州之前,邦妮一直都是她最好的朋友。而据邦妮所言,阿嬷和阿公之所以离开杰克逊,还包括一些我们都不知道的绯闻。

1946年时,邦妮·索斯和阿公是一对恋人。我不太确定在那时的杰克逊,恋人这种关系是什么意味——是准备订婚呢,还是只是一起消磨时间。除了说阿公那时候“长得很帅”,邦妮对他所言甚少。邦妮还回想起来的一件事就是,1946年的某段时间,阿公出轨了,出轨的对象还是邦妮最好的朋友——也就是我阿嬷。那时阿嬷才13岁,而阿公也不过16岁,但他俩之间的出轨让阿嬷怀孕了。

当时的形势给阿公和阿嬷离开杰克逊施加了许多压力:我那上过战场、令人生畏而又脾气暴躁的曾外祖父;阿嬷那些众所周知敢于捍卫她荣誉的兄弟;还有很快就知道邦妮·布兰顿怀孕的那些沾亲带故的枪不离身的乡下人。而最主要的是,邦妮和吉姆·万斯不久就会有另一个生命要抚养,而他们还不一定能养活自己。阿嬷和阿公很突然地就离开杰克逊到了俄亥俄州的代顿,在那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就搬到米德尔敦定居了。

阿嬷晚年的时候,偶尔会提起自己一个在襁褓之中就去世的女儿,她还让我们相信这个女儿是在他们最大的孩子——我的吉米舅舅(Uncle Jimmy)——之后出生的。在我的吉米舅舅和我母亲出生之间的10年里,阿嬷曾流产七次。但是,最近我姐姐发现了一份“婴儿”万斯的出生证明,那就是我从未得知的姨妈。可惜的是,我这个姨妈死得那么早,以至于她的出生证明上还写着她的死亡日期。那个促使阿嬷和阿公搬到俄亥俄州的婴儿连她人生中第一个星期都没过完。在那张出生证明上,婴儿那伤心欲绝的母亲谎报了自己的年龄:当时她才14岁,而她丈夫也不过17岁,她不能把真相说出来,否则她就会被送回杰克逊,而阿公则会被送进监狱。

阿嬷迈向成年生活的第一次尝试以悲剧告终。现在我时常想知道:如果没那个孩子的话,她会不会一直留在杰克逊?她会和吉姆·万斯私奔到陌生的土地上去吗?阿嬷的一生——也是我们整个家庭的轨迹——可能都会因为这个只活了6天的小婴儿而改变。

不管是什么样的经济机会和家庭需求驱使了我的阿嬷和阿公到了俄亥俄州,他们毕竟是到了那里,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阿公在一家叫作阿姆科(Armco)的钢铁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阿姆科在肯塔基州东部的招聘力度相当大,他们公司的代表冲进一个个像杰克逊那样的镇子,对那些愿意北上在工厂做工的人们许诺美好的生活(诚然如此)。当时有一种鼓励举家迁徙的特别政策:那些有家庭成员在阿姆科工作的申请者会被优先录用。阿姆科并不是仅仅雇用肯塔基州阿巴拉契亚山区的那些年轻人,他们还积极地鼓励这些年轻人把自己全家都带上。

当时有许多家工业企业都采用了类似的策略,而这些策略看起来都挺管用。在那个时期,美国有许多像杰克逊和米德尔敦这样的地方。研究人员们发现,历史上有两大拨从阿巴拉契亚山区向东西部工业发达的地区的移民潮。第一次是在一战后,那时从战场上回来的士兵发现在肯塔基州、西弗吉尼亚州和田纳西州那些尚未工业化的山区找份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拨移民潮直到北方地区惨遭大萧条才结束。[4]

阿公和阿嬷所置身的是第二次移民潮,这拨移民潮中不仅有从战场上回来的士兵,还有阿巴拉契亚山区20世纪四五十年代那些数量急剧增加的年轻人。[5]与周围那些州比起来,经济落后的肯塔基和西弗吉尼亚山区仅有两样拿得出手的东西,而这两样也正是北方工业地区所需要的:煤炭和乡下人。这两样东西大量地流出阿巴拉契亚山区。

具体的数字很难确定,因为相关的研究往往测量的是“净迁出”,即那些离开的人减去进来的人。而许多家庭在不停地往返,因此就使这项统计数据出现了偏差。但可以确定的是,上千万的乡下人曾踏上那条“乡巴佬公路”——这个比喻深受北方人的欢迎,因为他们的城市里满是像阿嬷和阿公这样的外乡人。

这次移民的规模是惊人的,在20世纪50年代,每100名肯塔基人中就有13个搬到其他州。某些地区的迁出比例比这要高得多:在哈伦县(Harlan)这个因为一部关于煤矿罢工的奥斯卡获奖纪录片而为人所知的地方,有30%的人口选择了移民。1960年,俄亥俄州的1000万人口当中,有100万是在肯塔基州、西弗吉尼亚州和田纳西州出生的。这其中还没包括那些来自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的大量移民,也没包括那些骨子里面其实是乡下人的移民的下一代和下下一代们。毫无疑问,移民的下一代和下下一代肯定不在少数,因为乡下人的生育率比当地人要高得多。[6]

简言之,我阿嬷和阿公的经历是再寻常不过的了。整个地区很大一部分人都收拾家当向北迁徙。如果读者想要更多的证据,就请在感恩节或圣诞节的后一天到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任何一个北向的公路上看一看,基本上每辆车的车牌都是来自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或密歇根州。这些车上都装满了回乡过节的乡下人。

阿嬷一家每次都满怀热情地投身于这种来回的迁徙。在她7个兄弟和妹妹中,佩特、保罗和盖瑞都搬到了印第安纳州从事建筑行业,每个人都有份成功的事业,也赚了不小的财富。罗丝、贝蒂、红树莓和大卫选择了留下,他们的日子都过得捉襟见肘,除了大卫按当地的标准来看过得还稍微舒服一些。到了人生的尽头,离开杰克逊的四个与留下来的四个相比,社会上和经济上的地位明显要高出许多。正如阿公在年少时就曾想到的那样,乡下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出走。

对于阿嬷和阿公来说,在米德尔敦感到孤独反而是不正常的事情。虽然他们与自己的大家庭相隔绝,但他们却很难从米德尔敦的广大人群中被隔绝出来。米德尔敦大多数居民都是从别的地方搬到这里的新工厂来工作的,而这其中的大多数又是从阿巴拉契亚山区来的。那些主要的工业企业所采取的以家庭为基础的招聘手段[7]取得了他们想要的效果,而这之后的结果也不难预料。在整个中西部的工业地区,由来自阿巴拉契亚山区的人们和他们的家庭组成的社区像雨后春笋一般涌现,简直就是凭空冒出来的一般。

某项研究显示:“移民潮并没有摧毁一个个的社区和家庭,而是把他们运到了别的地方。”[8]在20世纪50年代的米德尔敦,阿嬷和阿公发现自己置身的环境既陌生而又熟悉。陌生是因为他们第一次离开了自己熟悉的阿巴拉契亚山区那样的支持,而熟悉则是因为他们身边仍到处都是乡下人。

我很想告诉读者阿嬷和阿公是怎样在新的环境中发迹,又如何撑起成功的家庭,然后又怎样在退休后过上了惬意的中产阶级生活。然而事实并不尽如此。事实上,阿嬷和阿公在新的生活中挣扎过,而且一直挣扎了数十年。

首先,那些离开肯塔基山区去谋求更好生活的人被打上了一种不寻常的烙印。乡下人有一种说法“自我膨胀得裤衩都装不下了”——用来描述那些认为自己和出身的地方比起来要高贵一些的人。当阿嬷和阿公到俄亥俄州之后很久,他们都会被家乡的人们这样称呼。那种把自己家庭抛在身后的负罪感是那么的强烈,以至于阿嬷和阿公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会定期回老家看看。

这种情况在来自阿巴拉契亚山区的移民中非常常见:十个人里面有九个在一生中会“回家”,而十个人里面至少有一个大约一个月就会回去一次。[9]虽然20世纪50年代时开车差不多需要20个小时,但是阿嬷和阿公经常回杰克逊,有的时候甚至连续好几个周末都回去。经济流动性不仅带来了许多压力,还带来了许多新的责任。

这种不寻常的烙印来自两个方面:阿嬷和阿公的新邻居当中,很多都是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他们。在俄亥俄州那些早期的白人中产阶级看来,这些乡下人一看就不是一类人。这些乡下人不仅孩子众多,还时常在家里留宿各路亲戚好长时间。有几次,阿嬷的兄弟或妹妹在寻找工作时就曾在阿嬷和阿公的房子里一住就是好几个月。换而言之,阿嬷和阿公很多的文化与习惯都受到了米德尔敦本地人的强烈指责。

《阿巴拉契亚奥德赛》(Appalachian Odyssey)一书在描写涌入底特律的乡下人时说道:“令中西部城市里的白人感到反感的,并不是来自阿巴拉契亚地区的移民这些格格不入的乡下陌生人本身。确切地说,这些移民打碎了北方白人关于白种人的样貌、言谈和举止的许多设想……乡下人令人反感的地方其实是他们的种族。从外表上看,他们和那些在当地乃至全国具有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属于同一人种(白种人)。但是,乡下人与到底特律的那些南方黑人间有着许多相同的地区特色。”

阿公在俄亥俄州遇到的一位好朋友也是来自肯塔基州的乡下人,他是社区的邮递员。这位邮递员才搬来没多久,就因为他在自家后院养鸡而卷入了与米德尔敦政府之间的纠纷。他对待自家鸡和阿嬷在乡下养鸡没什么两样:每天早上把蛋捡走,当鸡的数量过多时,就挑几只老一点的,把它们的脖子扭断,然后就在自家后院开膛破肚。设想一下:当一位“高贵”的家庭主妇看向窗外时,就在几英尺之外,来自肯塔基的邻居正在屠杀咯咯乱叫的鸡,这场景会令这位家庭主妇感到多么的恐惧。时至今日,我和姐姐提到那位老邮递员时还称他为“养鸡人”。而多年以后,每次提到米德尔敦市政府是如何联合对付这位养鸡人时,阿嬷都会愤愤地抨击道:“去他妈的区划法!”

阿嬷和阿公搬到米德尔敦后还遇到了其他方面的问题。在杰克逊的乡下,隐私是个听说过但没见过的东西。家人、朋友还有邻居不用敲门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家门。母亲告诉女儿如何养孩子,父亲教给儿子怎样干活儿,哥哥告诉妹夫怎样对待自己的老婆。在忙忙碌碌中,人们从自己的邻居们那里学会如何处理家庭生活。但是在米德尔敦,房子就像一座城堡,外人切莫擅闯。

然而对于阿嬷和阿公来说,他们的城堡空空如也。他们从山里带来了那种古老的家庭结构,试着让这种结构在一个充满了小家庭和隐私的世界里行得通。他们结婚还没多久,又没有旁人来指导他们有关婚姻的事情。他们当上了父母,但又没有外祖父母、姑妈、叔伯或是表兄弟姐妹来搭把手。离他们最近的近亲是阿公的母亲格尔蒂,但阿嬷因为格尔蒂抛弃外公这事儿而特别看不上她。

过了几年,阿嬷和阿公总算开始适应了。阿嬷和住在旁边公寓的一位“邻居太太”(这是阿嬷对那些她喜欢的邻居的称呼)成了好朋友;阿公空闲时间鼓捣鼓捣汽车,也逐渐和同事们成了朋友。1951年,他们有了一个儿子——我的吉米舅舅——并让他享受到了他们刚刚挣得的物质条件。阿嬷后来跟我说,吉米舅舅两周的时候就能坐起来了,4个月大的时候就会走了,刚满一周岁就已经能说整句的话,3岁时已经能读古典小说了(吉米舅舅说这些“有点夸张”)。他们到印第安纳州的波利斯去看阿嬷的兄弟,还和新朋友们一起野餐。正如吉米舅舅所言,他们过上了“典型的中产阶级生活”。这种生活虽然从某种角度看起来略感无聊,但一旦你明白不无聊的后果时,就会觉得这种无聊是多么的幸福。

但事情并非都是顺顺利利的。有一次,他们到商场去买圣诞礼物,假日的商场熙熙攘攘,阿嬷和阿公就让吉米舅舅自己闲逛,寻找自己钟爱的玩具。吉米舅舅不久前跟我提起:“那时候电视上在播一种玩具的广告。那是一个模仿喷气机仪表盘的塑料操纵台,能亮灯,还能打飞镖。玩的时候感觉就像战斗机飞行员一样。”

吉米舅舅走进的一家店正好在卖这种玩具,于是他就拿起来玩。“那个店员不高兴,让我把玩具放下并离开。”被呵斥了一顿的小吉米一直站在外面的寒风中,直到阿嬷和阿公逛到那儿问他想不想到那家店里面去。

“我不能进去。”吉米舅舅跟阿公说。

“为啥?”

“我就是不能。”

“赶紧告诉我为啥。”

吉米舅舅指着那个店员说:“那人冲我发火,让我离开,还不让我再进去。”

阿嬷和阿公冲进那家店,想听听那个店员为什么会那么无礼。那个店员解释说,吉米舅舅当时玩的那个玩具很贵。“是这个吗?”阿公把那件玩具拿起来问道。那个店员点了点头。阿公立马把那件玩具在地上摔了个粉碎。接下来就是一团混乱。吉米舅舅回忆道:“他俩像疯子一样。父亲又拿起一件玩具扔到对面,然后气势汹汹地朝那个店员走去;妈妈则从架子上随便拿起什么东西就到处乱扔,一边扔还一边喊叫:‘揍他!揍他!’接着父亲凑到那个店员跟前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再跟我儿子说一个字,我就把你脖子扭断。’那个可怜的家伙被吓得要死,而我当时只想赶紧离开。”那个店员道了歉,接着万斯一家又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圣诞购物。

因此,就算在阿嬷和阿公过得最好的时候,他们也在挣扎着适应。米德尔敦是一个不同的世界。在这里,阿公应该上班,应当向这家店的管理人员客客气气地抱怨这位无礼的店员。阿嬷则应当做饭、洗衣、照顾孩子。但是,对一个在12岁就曾差点杀人的女人来说,妇女缝纫小组、野餐和上门推销吸尘器的推销员这些都显得格格不入。当自己的孩子年幼需要一直盯着照顾时,阿嬷没得到什么帮助,整天除了忙着看孩子都没时间干别的。几十年后,阿嬷还记得在20世纪中叶时的米德尔敦,那段缓慢的郊区生活是多么的孤独。每次提到那个时,她都用自己的方式直言不讳地说道:“那个时候的女性总是被人骑在头上拉屎。”

阿嬷也有自己的梦想,但却从未有追寻自己梦想的机会。她的最爱就是孩子们,既有狭义层面(在她晚年,世上除了她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们,没啥能让她感兴趣),也有广义层面(她经常看关于受虐待、被忽视或走失的孩子的节目,还把手头仅有的那点钱给社区最穷的孩子们买鞋子和文具)。她看起来能深深体会到那种被忽视的孩子们的感受,时常提起她有多恨那些对孩子不好的人们。我一直不理解她这种感情缘何而起——或许她小时候也被虐待过?又或许她只是对自己的童年结束得那么突然而感到遗憾。这背后肯定有故事,但我恐怕再也没机会知道了。

阿嬷曾梦想能把自己的一腔热情转化为一份儿童律师的工作——为那些沉默的群体发声。但她从未追寻过这份梦想,或许是因为她自己不知道成为一名律师需要付出什么样的努力。阿嬷没上过一天高中。还没达到开车的法定年龄之前,她就已经生过孩子了,还亲手把这个孩子埋了。而即使她知道应该怎样做,在那样的情况下,带着丈夫和三个孩子,是不会有人去鼓励她去学习法律或是给她这样的机会的。

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挫折,但是阿嬷和阿公对于勤奋工作和美国梦有着近乎宗教般的虔诚。他们也从未幻想过财富和特权在美国并不重要。关于政治,阿嬷曾认为“他们都是一群骗子”——但阿公后来成了一名忠诚的民主党拥趸。他对阿姆科(Armco)没啥意见,但和所有身边人一样反对肯塔基州那些煤炭企业,因其有着长长的劳务纠纷历史。所以,在阿公和阿嬷看来,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坏,但是所有的坏人都有钱。阿公支持民主党是因为它保护工人们的利益。这一态度也影响了阿嬷:所有的政客都是骗子,但如果有例外的话,只可能是罗斯福总统新政联盟的成员。

不过,阿嬷和阿公相信,努力工作更为重要。他们知道,生活就是一场斗争,虽然他们那样的人成功的概率很小,但这绝不是失败的借口。“千万别像那些怂包一样觉得现实对自己不利,”外婆总是跟我说,“你想做什么都能做到。”

他们整个社区都相信这个道理,在20世纪50年代,这条道理看起来有着充分的依据。不到两代人的时间里,外来的乡下人在收入和贫困程度上已经大致赶上了当地人的水平。但在他们物质上成功的掩盖下,是他们文化上的不安。就算阿嬷和阿公在经济上赶了上来,我也怀疑他们是否被真正地同化了。他们总是只有一只脚跨进了新生活的大门,另一只脚还停留在旧生活中。他们慢慢地交到了一些朋友,但他们的根还是深深地扎在肯塔基的故乡。他们讨厌被驯养的动物,对不能拿来当食物的“小动物”也不感兴趣,但他们最终还是满足了孩子们养狗养猫的要求。

不过,他们的孩子就不一样了。我母亲那一代是第一批在中西部工业地区长大的孩子,距离乡下人的鼻音和山里那种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已经很远了。他们像成千上万的孩子们一样,上的是现代化的高中。阿嬷和阿公的目标就是离开肯塔基,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新的起点。而他们的孩子则应当在这新的起点上做出点成就。但现实并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

在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1]和阿巴拉契亚地区委员会在肯塔基州的东南部修上新的道路之前,从杰克逊到俄亥俄州的主要通道是美国23号国道。这条路在乡下人大规模移民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德怀特·尤肯姆(Dwight Yoakam)曾写过一首歌,描述北方人指责阿巴拉契亚小孩的三项基本功课不是“读、写、算术”,而是“读、写、23号国道”。尤肯姆那首关于自己离开肯塔基东南部地区的歌看起来就像从阿嬷的日记中摘抄的一样:

他们以为,读、写和23号国道能将他们带向从未见过的美好生活;

他们不知道,这是一条把他们带向苦难世界的路。

阿嬷和阿公或许从肯塔基州走了出来,但他们和他们的孩子在艰难困苦中才知道,在23号国道的那头,并不是他们的希望。

* * *

[1] 第三十六任美国总统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4 05:53 PM 编辑

第三章

阿嬷和阿公有三个孩子——吉米(Jimmy)、贝弗(Bev,我母亲)和洛莉(Lori)。吉米舅舅出生于1951年,那时的阿嬷和阿公还在融入他们的新生活,想要更多的孩子。所以在糟糕的运气和好几次流产面前,他们试了一次又一次。阿嬷一生都带着失去九个孩子的心灵伤痕。上大学的时候我了解到,过度的压力可导致流产,尤其是在怀孕的早期阶段。我忍不住设想,如果阿嬷和阿公在生活转变的早期不是那么困难,我还得有多少个姨妈和舅舅。

阿公多年的酗酒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但他们仍然挺过了多次怀孕失败的那个十年,终于等到了成功:母亲出生于1961年的1月20日——约翰·F.肯尼迪就职典礼的那一天——不到两年后,洛莉姨妈也出生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阿嬷和阿公后面就再也没生了。

有次,吉米舅舅和我谈起他妹妹出生前的那段日子:“我们是一个快乐而又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我记得那时候在电视上看《天才小麻烦》(Leave It to Beaver)[1],觉得那里面的生活就像我们一样。”

当他第一次跟我说起这些时,我聚精会神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往深处想。现在回想,我意识到,大多数外人肯定会以为说出那种话的人精神有问题。普通的中产阶级父母才不会因为店员对自己家孩子稍微粗鲁了一点就会在人家店里大闹一番。但这种评价标准可能并不准确。对阿嬷和阿公来说,毁坏店里的商品并威胁一位店员再普通不过了。当有人欺负你家孩子时,苏格兰-爱尔兰裔的阿巴拉契亚人都会这么干。“我的意思是,他们两个之间相处和睦,”吉米舅舅后来在我追问时承认。“然而,就像咱家其他任何人一样,他们能在一瞬间从心平气和切换到要杀人的模式。”

不管阿嬷和阿公在婚姻的早期有多么和睦,这种和睦在1962年洛莉——我叫她莉姨(Aunt Wee)——出生后开始消失。到了20世纪60年代中叶,阿公的酗酒已经成为常态,阿嬷则开始把自己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邻居们的小孩会告诉邮递员离麦金利街上的“邪恶巫婆”远一点。有次邮递员无视了孩子们的建议,结果迎接他的是一位嘴里叼着超长薄荷烟的大个子女人,还恶狠狠地告诫他离自己家地界儿远点。那时候,“囤积者”这一说法还不常见,但阿嬷完全符合。而随着她离外面的世界越来越远,她的这一倾向也越来越糟糕。房子里面堆满了垃圾,整整一间卧室里面满满的都是啥也不值的小玩意儿和杂物。

看到这里时,读者应该能感觉到,当时的阿嬷和阿公过着两种生活。一种是面向外界的公共生活,其中包括白天的工作和为孩子做好上学的准备。这是一种其他人都看得到的生活,而且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是相当成功的:我外公挣着对老家朋友们来说不可思议的工资;他不仅喜欢自己的工作,而且干得还很好;他们的孩子上的是获得大量资助的现代化学校;外祖母住的房子在杰克逊人看来就是一座豪宅——2000平方英尺,四间卧室,还有现代化的排水系统。

但家庭生活就不一样了。“作为一个青春期的孩子,刚开始我并没注意到,”吉米舅舅回忆道,“在那个年纪,每个人都全神贯注于自己的破事儿,根本注意不到那种变化。但变化确确实实发生了。父亲待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母亲则不再收拾家务——到处都是脏盘子和垃圾。他们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总之那是一段艰难的时期。”

当时(现在或许也是),乡下人的文化中掺杂着强烈的荣誉感、对家庭的忠诚以及怪诞的性别主义,它们的混合物有时会像易爆物一样。阿嬷结婚前,她的哥哥们敢于谋杀对自己妹妹不敬的男孩。而一旦她出嫁,他们会把娶她的人看作是兄弟,而不是外人。阿公那些行为,如果是在杰克逊的时候,他们会把他杀掉,但这时他们就能接受。“母亲的兄弟们喜欢来找父亲出去胡吃海喝,”吉米舅舅解释道,“他们一起去喝酒追女人,大多时候以佩特舅舅为首。我并不想知道这种事,但总能知道。当时的那种文化下,男人就是可以出去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阿嬷强烈地感觉到了阿公的不忠。她厌恶对家庭的任何一丝不忠诚。在她自己家里,她会说“抱歉我他妈这么小气”或“你知道我爱你,但我就是一个疯婆子”这样的话。但如果她知道有人向外人抱怨哪怕是她的袜子时,她也会大发雷霆。“我不认识这些人。决不能把自己家的事情跟陌生人讲。决不能。”我姐姐琳赛(Lindsay)和我在她家像猫狗大战一样打架也没关系,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她会让我们自己解决。但如果我跟哪个朋友说我姐姐可恨,而她不经意听到的话,她会记下,然后在下次和我独处时告诉我,我犯下了不忠诚的大忌。“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什么小混球儿面前说自己姐姐的坏话?不到五年,这个小混球儿的名字你他妈的都会记不起来了。但你姐姐可是你所能拥有的唯一一个真正的朋友。”但在她自己的生活中,当家里还有三个小孩的时候,那些最应该对她忠诚的男人们——她的兄弟们和她的丈夫——却联起手来糊弄她。

阿公看起来是在抗拒社会对一个中产阶级父亲的期望,有时的结果却很滑稽。有时他会说自己要去商店,还问孩子们有什么需要带的,结果回来的时候却开着一辆新车。这个月刚开回来一辆崭新的雪佛兰敞篷车,下个月就是一辆奥斯莫比尔豪车。孩子们问他:“你从哪儿弄来的?”他会若无其事地答道:“这是我的,换来的。”

但有时他的言行不一则会带来可怕的后果。我姨妈和我母亲经常在她们父亲下班回家时玩一个小小的游戏。如果他回来时小心地把车停好,那么这个小游戏就算进展顺利——她们的父亲会走进家门,大家会吃顿像正常家庭那样的晚饭,时不时还会有笑声传出。然而,很多时候,他停车的时候就显得不正常——要么倒车太快,要么把车大摇大摆地停在路上,甚至会在开车时把路边的电话线杆蹭歪。如果发生上面那样的情况,这个小游戏算是败局已定。我母亲和姨妈就会跑回家,跟阿嬷说阿公喝醉酒回来了。有时她们会从后门溜出去,到阿嬷的朋友家过夜。而有时阿嬷坚持让她们留下来,这样母亲和姨妈就不得不准备迎接一个漫长的夜晚。

有次在圣诞前夜,阿公醉醺醺地回到家,然后要饭吃。阿嬷拒绝后,他拔掉了圣诞树,然后又把树扔到后门外。之后的第二年,他醉酒归来时赶上他女儿的生日派对,他非常迅速地往脚下咳出一大口浓痰,然后就笑着走开,又给自己拿啤酒去了。

我不敢相信我小时候崇拜的那个温和的阿公曾如此严重地酗酒。他的行为或多或少是由阿嬷的处置方式引起的。阿嬷对酗酒有着强烈的反感,而且她对挫折的处理方式是所能想出来的花样百出的方法:暗战。有时阿公躺在沙发上不省人事,阿嬷就拿剪刀对他的裤子做手脚,等他下次坐下的时候裤裆就会崩线。有时阿嬷会把阿公的钱包偷走,然后藏在烤箱里,仅仅是为了惹他生气。有时阿公下班回来要饭吃时,阿婆就精心准备一盘垃圾。如果阿公想打架,阿婆就奉陪。总之,阿婆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把阿公醉酒后的日子变成活生生的地狱。

虽然吉米舅舅因为青春期而没有注意到他们婚姻恶化的一些迹象,但是问题很快就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吉米舅舅回想起阿嬷和阿公的一次争吵:“我能听到撞击家具的声音,一声又一声,他们真的动了真格,互相咆哮着。我跑到楼下,求他们停下来。”

但他们并没停下来。阿嬷抓起一个花瓶扔了出去(她的胳膊一直孔武有力),正好砸到阿公两眼的正中间。“父亲的脑门撕开了个大口子,他血流如注地跑到自己车上然后开走了。第二天我上学时一直在反复地回想这一幕。”

有天因阿公喝酒而大闹的夜里,阿嬷告诉阿公,如果他再敢醉醺醺地回家,她就杀了他。一周后,阿公醉醺醺地回来,在沙发上倒头就睡。作为一个从不食言的人,阿嬷异常冷静地拿来一桶汽油,并把她丈夫从头到尾浇了个遍,然后把划着的火柴扔到了他胸膛上。阿公一下子就烧着了,这时他们11岁的女儿立即采取行动把火扑灭,救了他一命。阿公奇迹般地只受了轻度烧伤。

因为阿婆和阿公是乡下人,他们把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分得很开。决不能让外人知道发生在家里面的冲突,而“外人”的定义则很宽泛。吉米舅舅到了18岁后,在阿姆科找了份工作,旋即就搬走了。他搬走后不久,莉姨遭遇了一次阿嬷和阿公间非常激烈的打架,而阿公有一拳打到了她脸上。虽然这一拳并不是故意的,但还是留下了非常明显的黑眼圈。有次吉米舅舅——这可是莉姨的亲哥哥——回家时,莉姨不得不躲在地下室里,因为吉米舅舅当时已经不住在这个家里了,因此就不能让他知道这个家里内部发生的事情。“这是大家,尤其是阿嬷,处理问题的方式。”莉姨说道,“总是觉得太难为情了。”

大家都不太清楚为什么阿嬷和阿公的婚姻会变得如此糟糕。或许是阿公被酗酒击败了。吉米舅舅怀疑阿公是对阿嬷“出轨”了,或者是阿嬷自己垮掉了——带着三个孩子,死过一个孩子,中间还有那么多次流产,谁又能责备她呢。

虽然阿嬷和阿公的婚姻冲突不断,他们对自己孩子们的未来一直保持着相当的乐观。他们想的是,既然他们两个可以从整所学校只有一间教室的杰克逊出发,最终能住进两层的郊区小楼,还享受着中产阶级的惬意。那么,他们的下一代(还有下下一代)上大学和实现美国梦就毫无问题了。对于那些留在肯塔基州的亲戚们来说,他们无疑更有钱一些。虽然他们小时候没有到过比辛辛那提(Cincinnati)(美国俄亥俄州西南部城市)更远的地方,但他们成年后看到了大西洋和尼亚加拉大瀑布。他们坚信自己的孩子们能走得更远一些。

不过,他们那种想法有一点太过天真了。他们三个孩子都深受家庭生活不安的影响。阿公想让吉米舅舅上学,而不是在钢厂里一条路走到黑。他曾警告说,如果吉米舅舅连高中都没有毕业就找一份全职工作的话,挣到的钱就像毒品一样——会让你短期内感觉良好,但会阻止你去做应该做的事情。阿公甚至不让吉米舅舅在申请阿姆科的工作时把他作为推荐人。因为,在阿公看来,阿姆科除了能给吉米舅舅提供一份薪水外,还能给他一种离开自己家的能力。虽然这是一个你的母亲朝你父亲额头上扔花瓶的家。

洛莉姨妈在学校也并不顺利,可能大部分是因为她从不去上课。阿嬷经常开玩笑说,她开车把洛莉姨妈送到学校再回来时,洛莉姨妈不知咋回事已经先她一步回来了。在洛莉姨妈上高二的时候,她男朋友不知道从哪儿偷来了点迷幻药,然后俩人到阿嬷家里去偷偷使用。“他跟我说他应该多用点,因为他年纪要大些。那之后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洛莉姨妈醒来时,阿嬷和阿嬷的朋友凯西正在把她往放满冷水的浴缸里面搬。而那时她男朋友已经没回应了。凯西不知道那个年轻人是否还有呼吸。阿嬷就让她把他拖到街对面的公园里去。“我可不想让他死在我家里。”她说道。不过,她还是打电话叫人把他送到了医院。那个年轻人在重症监护室里面待了整整五天。

第二年,16岁的洛莉姨妈就从高中退学,然后结婚了。随后,她发现自己陷进了一个自己之前就想逃离的那种充满虐待的家庭。她的新丈夫常把她锁起来,不让她见自己的家人。“那差不多就像监狱一样。”莉姨后来跟我说。

幸运的是,吉米舅舅和洛莉姨妈都找到了出路。通过在夜校的学习,吉米舅舅在强生公司找到了一份销售工作。他是我们家第一个有了“职业”的人。洛莉姨妈30岁前到了医院的放射科工作,还新找了一个丈夫。她的新丈夫是那么的体贴,以至于阿嬷当着全家人的面说:“如果他俩离婚的话,我会跟他走的。”

不幸的是,万斯一家还是没逃过统计学的魔爪,而贝弗(我母亲)就是过得不好的那一个。像她的兄妹一样,她也早早地离开了家。她本来是个前途光明的学生,但是在18岁怀孕的时候,她觉得大学生活只能先靠边站了。高中毕业后,她和自己男朋友结了婚,然后试着安定下来。但安定并不属于她:她在童年时期学到的东西太多了。当以前生活中的争吵与打闹出现在新生活中时,母亲提出了离婚,做起了单身母亲。她那时只有19岁,没有学位也没有丈夫,还带着一个小女孩儿——我的姐姐琳赛。

阿嬷和阿公终于一起回到了正轨。1983年,阿公把酒戒掉了,而且既没依赖医疗干预,也没有过多宣扬。他就是不再喝酒了,也没怎么再提起这事儿。他和阿嬷在分居后又和好了,虽然俩人还是分开住,但每天清醒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在一起。此外,他们也试着修复曾经造成的伤害:他们帮助洛莉姨妈从争吵不断的婚姻中脱身出来,借钱给我母亲、帮她看孩子、给她地方住、支持她的康复,还给她交护士学校的学费。最重要的是,他们填补了我和姐姐生命中家长角色的空白。这种角色,母亲没能提供,不管她是因为不愿还是没有能力,而阿嬷和阿公也希望当初能给我母亲提供。在我母亲年轻时,阿嬷和阿公确实让她失望了,但他们的余生全都被用来填补这一过错。

* * *

[1] 1957年至1963年期间所播电视系列剧,展现了一个和睦、沟通顺畅的理想化家庭。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我出生于1984年的夏末。在我出生几个月后,阿公就给共和党投上了他自己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选票——投给了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里根赢得了“铁锈地带”许多像阿公一样的民主党拥趸,因此以美国现代史上最大的优势赢得了选举。“我从来就不是很喜欢里根,”阿公后来告诉我,“但是我恨死了那个蒙代尔(Mondale)。”作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和里根的竞争对手,蒙代尔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受过良好教育的自由主义者,在文化上和我阿公这样的乡下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蒙代尔根本就不可能获得阿公的青睐。而在蒙代尔淡出政治舞台后,阿公再也没有在选举中投票反对自己所钟爱的“工人阶级的政党”。

虽然我的心一直属于肯塔基州的杰克逊,但我当时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度过的。从很多地方来看,我出生时的这座小城与阿嬷和阿公40年前刚来时大体上没什么变化。20世纪50年代,乡下公路上的移民潮大势已去,从那之后,米德尔敦的人口就没怎么变化。我上的那所小学建于20世纪30年代,那时候阿嬷和阿公还没离开杰克逊。而我上的那所初中早在一战后不久就迎来了自己第一批学生,那时候阿嬷和阿公都还没有出生。阿姆科一直是米德尔敦最大的雇主,虽然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迹象,但一直没遇到过严重的经济问题。“我们把这里看作一个非常良好的社区,与榭柯高地(Shaker Heights)和上阿灵顿(Upper Arlington)两个地区比起来不相上下。”一位在公立学校干了几十年的老教师说道,把昔日的米德尔敦与俄亥俄州最为成功的郊区相较。“当然了,当时的我们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米德尔敦(Middletown)是俄亥俄州较早的自治市镇之一,建于19世纪初。因为它距离流入俄亥俄的迈阿密河非常近。我们小孩子总是笑话自己的家乡实在是太普通了,以至于给它命名的人都没费什么心思:它正好位于辛辛那提和代顿(Dayton)这两大城市中间,而且又是个城镇,所以就把它叫作“中间的城镇”[1]。这样的地方还不止它一个,离米德尔敦不远就是森特维尔(Centerville)[2]。米德尔敦在其他很多方面也很普通,可以说是以制造业为中心的铁锈地带在经济扩张时期的例证。从社会经济学来说,这里以工人阶级为主。从种族上来说,这里的白人和黑人都很多(黑人是从类似的移民潮中来到此地),但其他人种很少。从文化上来说,这里的人们非常保守,虽然文化和政治上的保守主义在米德尔敦往往并不是一回事。

我小时候身边的那些人与杰克逊的乡亲们相比差别也并没有那么大。尤其是在雇用了米德尔敦多数人口的阿姆科。确实如此,阿姆科的工作环境曾与许多雇员来自的肯塔基州小镇们一般无二。曾有人指出,“公寓间的门道里挂着一张牌子:摩根县(Morgan County)与沃尔夫县(Wolfe County)之界。”[11]肯塔基州和其内部的郡县之争一起,随着阿巴拉契亚山区的移民一道进了城。

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把米德尔敦分成了三个基本的地理区域。首先是高中附近的区域。这所高中建于1969年,也就是吉米舅舅上高三的时候(直到2003年的时候,阿嬷提及它的时候还是说“那所新高中”)。这一区域是那些“有钱人家”孩子们住的地方。这个区域有大房子,还有维护良好的公园和写字楼。如果你父亲是一名医生的话,他十有八九住在这里,或是在这里工作,要么就是既住在这里也在这里工作。那时的我就梦想能在离高中不到一英里的曼彻斯特庄园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在这个相对较新的小区买一套不错的房子连在圣弗朗西斯科买房子的费用的五分之一都用不到。

第二块区域是穷人家(特别穷的那些)的孩子们住的地方,在阿姆科附近。这里,就连最好的房子都被改造成了许多家混住的公寓房。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这块区域其实包括两个社区:一个是由米德尔敦的黑人工人阶级组成的,另一个则是最穷的那部分白人。米德尔敦少数几个安居工程[3]都在这片区域。

第三块区域就是我们当时住的地方,大多都是单亲家庭,到处都有废弃的仓库和工厂。现在回想,我不知道那些“特别穷”的孩子们所在的区域和我所在的区域有什么不同。或许把这两块区域分开是因为当时的我不愿意相信自己所在的区域是“特别的”贫穷。

我们房子的对面就是迈阿密公园,足足一个街区那么大,有网球场、棒球场和篮球场。随着我越长越大,我发现网球场上球场线的颜色也越来越淡,而且市政府也不再修补球场上的裂缝,或是更换篮球场的篮网。在我年纪还没多大时,网球场已经变成了一大块杂草丛生的水泥地。当我在一周的时间里连续被偷了两辆自行车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所在的社区已经“每况愈下”了。阿嬷说,很多年以来,她的孩子们都是把自行车停在院子里,锁都不用锁,也不会被偷。现在她的外孙们起床的时候却发现锁自行车的大锁被老虎钳剪成了两半。从那之后,我就只好步行了。

如果说米德尔敦在我出生前没什么变化的话,在我出生后几乎就立刻发生了改变。不过,就算是住在那里的居民都很难发现,因为这种改变是逐渐的,不是泥石流,而是水土流失。但是,如果你知道该看哪些地方的话,这种改变难以逃过你的眼睛。像我这种离开一段时间的人,再次踏进米德尔敦的时候,时不时地就会在心里感叹:“天哪,米德尔敦看起来可不咋样。”

20世纪80年代,米德尔敦有一个引以为傲的几乎完美的市中心:繁忙的购物中心、好几家从二战后就开始运营的餐馆,还有阿公那样的男人们经常在一天的辛勤劳作之后聚到一起喝上一两瓶(或许多瓶)啤酒的几家酒吧。我最喜欢的一家店是当地的凯马特(Kmart)[4],这是沿街商业区最为吸引人的地方。它的旁边是一家迪尔曼的分店——这家当地食品杂货店共有三四家分店。

现在,这片商业区几乎荡然无存:凯马特早被搬空,迪尔曼那家店已经和其他分店一起关门大吉。我上次路过的时候,米德尔敦当年的商业中心现在只有一家Arby’s[5]、一家杂货折扣店和一家中式自助餐厅。

可不仅仅是这片商业区如此,米德尔敦经营盈利的生意寥寥无几,还有许多已经停业。20年前,这里有两家当地的大型商场,到了现在,其中一个成了停车场,而另一个成了老年人的步行街(虽然街边还有几家商店)。

现在的米德尔敦市中心就像是美国工业辉煌时期的一处废墟。在中央大道和主街交汇的心脏地位,一眼望去,全是被遗弃的商店和被打破的窗户。据我所知,里奇典当行早已关门,但一副丑陋的黄绿色招牌仍留在原地。里奇典当行不远处的一家药店,在它的繁华时期,有一个饮料柜台,还有麦根沙士卖。街对面有一幢看起来像剧院的建筑,上面的巨型标识是“ST___L”,中间的三个字母早破碎不见了,而且又没有人更换。但是如果你想找发薪日贷款商,或是收购金饰的小铺,现在的米德尔敦市中心肯定有。

离这条满是空空如也的商店和木板封住的窗户的主要街道不远,就是索尔格家的宅邸。索尔格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是一个强大而又富有的工业家族,在米德尔敦经营一家大型的造纸厂。他们捐赠的钱使得他们得以冠名当地的歌剧院,而且他们帮助把米德尔敦建设成了一座像样的城市,把阿姆科这样的大公司吸引了过来。他们家的宅邸是一座巨大的庄园,旁边是以前让人们引以为豪的城郊俱乐部。虽然这座府邸如此之好,一对来自马里兰的夫妇仅花了225,000美元就把它买了下来。这笔钱在华盛顿特区只够买半套像样的多房间公寓。

索尔格家的府邸所坐落的主街上,那众多的豪宅里面曾住的是米德尔敦的有钱人。可到了现在,大多数已是年久失修。其余的那些已被分隔成一间间的小公寓,里面住着米德尔敦最穷的人。这条曾是米德尔敦骄傲的街道,如今成了瘾君子和毒贩子们接头的地点。天黑以后,最好还是离这条主街远一点为好。

这种变化就是美国当今经济现状的一个征兆,即越来越显著的居住隔离。居住在严重贫穷社区的工人阶级白人越来越多。1970年,白人孩子居住在贫困率在10%以上的社区的比例为25%。2000年,这一比例上升至40%。现在这一比例肯定更高。2011年,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的一项研究显示:“与2000年相比,2005至2009年间住在极度贫穷社区的居民更有可能是白人、土生土长、高中或大学毕业、自己拥有住房且不接受政府援助。”[12]换言之,那些不良的社区困扰的不再仅仅是城市中的那些贫民窟,不良的社区已经蔓延到了城郊。

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很多。从吉米·卡特的《社区再投资法》到乔治·W.布什的“所有权社会”,联邦住房政策一直鼓励人们拥有自己的住房。但在米德尔敦这样的地方,拥有自己的住房要付出过高的社会代价:某一地区内的工作机会减少,房产的贬值使人们陷在这里的社区而不能自拔。就算你想搬走也难以实现,因为市场早已一跌到底,你所拥有的房产价值摆在那里,但根本没人愿花这样的钱来买。搬家的成本也太高,以至于许多人不得不留在原处。当然了,那些被陷住的人往往都是那些最为贫穷的。因为那些花得起钱离开的人早已选择了离开。

市领导们试过不少方法来重振米德尔敦的市中心,但都以失败告终。想要看看他们试过的最为臭名昭著的方法的话,读者可以沿着中央大道一直走到尽头,直到迈阿密河的河岸。这里曾是一处美丽的地方。出于某些我难以想到的原因,米德尔敦市政府的智囊团决定把这处美丽的河畔变成米德尔敦湖——这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显包括把成吨的泥土填入河里。智囊团们可能以为建成后这会是一个吸引人的去处。现在的河里多了一个人工用土堆砌的岛,足有一整个街区那么大,可惜的是,什么效果都没达成。

那些重振米德尔敦市中心的措施在我看来都是没有效果的。人们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市中心没有时髦的文化便利设施才离开的。那些文化便利设施的离开是因为米德尔敦没有足够多的消费者来支撑它们。为什么米德尔敦没有足够的薪水优厚的消费者呢?因为没有足够的工作来雇佣这些消费者。米德尔敦市中心的挣扎是那些发生在米德尔敦人身上的问题的冰山一角,其中还包括阿姆科-川崎钢铁公司(AK Steel)日益下降的重要性。

阿姆科-川崎钢铁公司源于1989年一次并购,并购的双方是阿姆科和川崎(Kawasaki)。川崎就是那家生产小型大马力摩托车(我们小时候把这种车叫作“胯下火箭”)的公司。但是现在大多数人仍把这家公司称为阿姆科,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正如阿嬷经常说:“这座该死的城是阿姆科建起来的。”她并没瞎说:米德尔敦那些最好的公园和设施中,大多数都是阿姆科花钱建造的。阿姆科的人进入了当地许多组织机构的董事会,而给学校提供资金的正是这些组织机构。而且,阿姆科雇用了成千上万的像我阿公一样的米德尔敦人,他们没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但却能领到优厚的薪水。

阿姆科这一声誉是靠精心的设计赢来的。查德·贝里(Chad Berry)在《南方的移民,北方的流亡者》(Southern Migrants,Northern Exiles)一书中提到:“直到20世纪50年代,迈阿密流域雇员最多的‘四巨头’——辛辛那提的宝洁、汉密尔顿的冠军纸业、米德尔敦的阿姆科以及代顿的美国国立现金出纳机公司,它们的劳工关系都非常缓和。部分是因为它们……(雇用了)雇员的家人和朋友,而这些人都曾是移民。举例来说,米德尔敦的内河集装箱公司的薪水册上有220名肯塔基人,其中117名是来自沃尔夫一个县。”20世纪80年代以来,虽然劳工关系无疑下降了,阿姆科(及类似公司)建立的声誉大都得以留存。

大多数人仍把阿姆科-川崎公司称为阿姆科的原因中,另一方面是因为川崎是一家日本公司。设想一下,在一座到处都是二战老兵和他们家人的城市中,这项并购消息宣布的时候,人们很自然就会想到东条英机跑到俄亥俄州的西南部开工厂来了。阿公曾经发过誓,如果自己的孩子买日本汽车就跟他们断绝关系,但就算是他,在并购宣布后没几天就不再抱怨了。他跟我说:“事实是,现在日本人成了我们的朋友了。”

川崎的这项并购所代表的是一个难以忽视的真相:美国制造业在后全球化时代的不景气。阿姆科这样的公司想要存活下去,不得不进行重组。川崎给了阿姆科这样一个机会。如果没有这个机会的话,米德尔敦的门面企业很可能早就分崩离析了。

在小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完全没意识到当时的世界已经在变化了。那时阿公几年前刚退休,手上还有阿姆科的股票,退休金也不菲。阿姆科公园仍是城里最为漂亮最为高档的休闲去处,而且能进入私人公园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这意味着你父亲(或祖父)有着一份受人尊敬的工作。当时的我从来没想过,阿姆科可能有一天会不复存在,不会再提供奖学金、建公园或者举办免费的音乐会。

尽管如此,我朋友当中很少有人会把在阿姆科工作当作是一种追求。我们当时都还是小孩子,我们的梦想也和其他小孩子差不多。我们想成为的是宇航员、橄榄球运动员或者是功夫片里的英雄。我自己当时想成为的是一名职业的“闲人”,这在当时看起来可是非常合理的。等到了六年级的时候,我们想成为的是兽医、医生、牧师或是商人,反正不是钢铁工人。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罗斯福小学大多数孩子的父母都没上过大学。但就算在这所学校,也没有学生想成为一名蓝领工人,虽然当一名蓝领保准可以获得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生活。我们从来没把在阿姆科找份工作算作幸运,我们把阿姆科当作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看来,仍有许多孩子还抱着这样的想法。几年前,米德尔敦一位关注失足少年的高中教师珍妮弗·麦古菲(Jennifer McGuffey)曾对我谈到,“许多学生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情况。”她一边谈一边连连摇头,“有的学生计划着以后成为棒球运动员,但是他们连学校的棒球队都不想参加,仅仅是因为教练对他们苛刻。还有的学生在学校成绩很差,你如果试着告诉他们将来的前途时,他们就会提到阿姆科-川崎,‘嗨,我能在阿姆科-川崎找份工作的。我叔在那儿上班呢’。看起来他们根本就没把米德尔敦现在的形势与阿姆科-川崎的工作岗位缺乏联系起来。”我听到这番话后的第一反应是:这些孩子怎么能不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难道他们就没注意到他们所在的城市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发生的变化吗?但随后我就意识到:既然我们当时没注意到,他们现在又怎会注意到呢?

对于我的外祖父母来说,阿姆科是他们经济上的救世主。正是阿姆科这个引擎,把他们从肯塔基州的山区托举到了美国的中产阶层。阿公深爱着阿姆科,知晓那些用阿姆科的钢铁造出来的汽车的品牌和型号。就算后来大多数美国的汽车生产商都慢慢地不再使用钢铁车身,每当阿公路过二手车经销商那儿看到一辆老福特或者是雪佛兰时,他都会停下来告诉我;“这车的钢材是阿姆科生产的。”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流露自豪感的时刻之一。

虽然他有这种自豪感,但他从没想过让我在那里工作。他有次跟我说:“你们这一代人将来得靠自己的脑子吃饭,而不是靠双手。”就算哪天真到阿姆科来工作,那也只能是当一名工程师,而不是焊接车间的一名工人。米德尔敦的许多父辈和祖父辈一定也有过类似的想法。对于他们来说,美国梦需要的是向前进的势头。体力劳动固然是光荣的,但这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工作——我们这代人需要做些不同的事情。向前进的势头指的就是朝向上的阶级流动,而这就需要上大学。

然而,当时的人们并不认为没能接受到高等教育是什么好羞愧的事,也不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结果。虽然这种信号并不明确,而且老师们也从没说过我们太笨或是太穷以至于能上大学反而奇怪了。但是这种信号确实就在我们身边,就像是我们整天呼吸的空气一样:我们家从没有人上过大学;留在米德尔敦的那些岁数大点的朋友和亲戚们虽然没什么职业前途,但也都很满足;我们认识的人当中没有哪怕一位毕业于俄亥俄州之外的名校;而且每个人都认识至少一位未充分就业或是完全失业的年轻人。

在米德尔敦,公立普通高中的新生中有20%在毕业前辍学。大多数人不会拿到大学毕业证书,而且几乎没人到俄亥俄州以外的大学去读书。学生们对自己的期望并不高,因为身边的人对他们的期望也不高。许多学生的家长也是随波逐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根本就不记得有因为分数低而挨骂的时候,直到阿嬷在我高中时开始注意我的分数。当我姐姐和我在学校考得不好的时候,我总是能听到“好吧,也许她就是不擅长分数”或是“J.D.的天分在数字方面,拼写测试考得不好没关系”,诸如此类。

当时的人们有一种认识,现在这种认识依然存在,即那些成功的人有两类。第一类人靠的是运气:他们出生在富贵人家,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不凡。另一类人则靠的是天才:他们生下来脑子就好使,只要去尝试就不会落空。因为米德尔敦很少有第一类人,所以人们就自动把那些成功的人归到第二类当中,认为他们的成功仅仅是因为他们特别聪明。对米德尔敦的普通人来说,辛勤的努力远不及天生的才能重要。

并不是说家长和老师们从未让孩子们努力,或是说他们大言不惭地声称对自己的孩子不抱希望。态度掩盖在表象之下,不是人们怎么说,而是他们怎么做。我们有位邻居在一生都没离开政府的救助,但是除了借外祖母的汽车或者是溢价出售自己的食品券,她在提到勤奋的重要性时也是滔滔不绝。她常说:“利用现有体制的人太多了,那些勤劳的人根本得不到需要的帮助。”她的脑海里就是这样的构想:体制内的大多数受益者都是在夸大其词地招摇撞骗,而她自己——虽然一辈子没工作过——却明显是个例外。

在像米德尔敦这样的地方,人们无时无刻不提到勤奋。走遍这座城市,虽然这里30%的年轻人一整个星期的工作时间加起来不会超过20个小时,但却没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身上的懒惰。在2012年的总统选举周期,美国左倾智库公共宗教研究所(Public Religion Institute)发布了一份关于白人工人阶级的白皮书。报告中有这么一条发现,即工人阶级的白人与受过高等教育的白人比起来,工作时间要更长。但如果这样就认定白人工人阶级的平均工作时间更长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13]公共宗教研究所得出的结果是基于调查——他们主要是四处打电话,征询受调查对象的看法。[14]该报告唯一能证实的就是,对于工作时间,许多人都是做得少,说得多。

当然了,穷人比其他人工作时间少的原因非常复杂,把这一问题归咎于人们的懒惰太过简单。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能得到的只有兼职工作,因为世界上像阿姆科这样的公司江河日下,而他们的工作技能又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经济。但无论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什么,人们口中谈论的勤奋与实际情况间存在着矛盾。米德尔敦的孩子们正是经受着这种矛盾,并在这种矛盾中挣扎。

在这一问题上,当然还有其他很多方面,苏格兰-爱尔兰移民和他们那些留在山区的亲戚们非常相似。在美国家庭影院电视台(HBO)一部关于肯塔基州东部山区居民的纪录片中,一位阿巴拉契亚大家庭的家长在介绍自己时给适合男人的工作与适合女人的工作做了严格的区分。虽然他所指的“女人的工作”非常明显,但他却没有说明什么工作是适合他的,前提是得有这样的工作。不过,适合他的工作肯定不是全职工作,因为这位家长一生当中从没干过有固定薪水的工作。最终,他自己儿子的证词出卖了他:“父亲总是说自己曾经工作过。我看他唯一的工作就是动动自己该死的屁股。搞不懂他为什么不实话实说。父亲是个酒鬼,整天醉醺醺的,从没带过食物回家。是妈妈一直在养育着她的孩子们,如果没有妈妈的话,我们早就死了。”[15]

除了对于蓝领工作的价值的这些不一致的标准之外,许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获得白领工作。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整个美国——乃至就在我们的小城——其他的孩子早已开始了对将来出人头地的竞争。在我上一年级时,我们每天上午都会玩一种游戏:在老师宣布当天的特定数字之后,我们一个接一个地列出某个能得到这一数字的数学方程式。比如说,如果当天的特定数字是4,你只要列出“2×2”就可以得到一份奖品,而通常这种奖品是一小块儿糖果。有一天,老师给出的这个特定数字是30。我前面的同学们列出的都是简单的答案:“29+1”“28+2”“15+15”。我肯定能做得比他们更好。我已经做好了让老师大吃一惊的准备。

当轮到我的时候,我骄傲地回答道:“50-20。”老师立刻对我赞不绝口,并给了我两块儿糖果,以作为我初次尝试减法的奖励,而那时我们刚学过减法没几天。没过多一会儿,当我还在为自己的聪明扬扬自得的时候,另一位同学答道:“10×3。”我连那是啥意思都不知道。乘?这家伙是谁呀?

老师的反应更为热烈,而我的这位竞争者耀武扬威地收下了他的奖品,不是两块儿是三块儿。老师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乘法,然后问我们有没有人知道有这么种运算方法。我们当中一个举手的人都没有。就我而言,我感到倍受打击,一回到家就放声大哭。我当时确信我的无知是因为性格里的某种缺陷。我当时就是觉得自己笨。

我在那天之前从没听说过“乘法”这个词,但这并不是我的错。这种东西我在学校还没学到过,而我的家庭也不是整天没事的时候做做数学题。但是,对于一个想在学校好好表现的小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那尚未成熟的大脑并不明白智力和知识之间的区别。于是我就认为自己是个笨蛋。

虽然我在那天之前并不了解乘法,但是当我回到家把自己的伤心事告诉阿公时,他把我的铩羽而归变成了一次凯旋。在晚饭前,我就学会了乘法和除法。而且,在那之后的两年中,我和外祖父每周练习一次数学运算,而且越来越难。我如果表现好的话还能得到一个冰淇淋作为奖励。当我不能理解某个概念时,我就会感到自责,然后气冲冲地离开,充满了挫败感。但当我闷闷不乐一会儿后,阿公又会接着教我。母亲从来都不是一个擅长数学的人,但早在我学会阅读之前,她就把我带到了公共图书馆,给我办了张借书证,然后又教给我怎么用它借书。在家里,母亲也总是让我有儿童书看。

换言之,虽然我家附近和社区当时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环境上的压力,但是我从家里接收到了一种不同的讯息。而拯救我的可能正是这种不一样的讯息。

* * *

[1] 米德尔敦Middletown的字面意思。

[2] 森特维尔Centerville,字面意思也是“中间的城镇”。

[3] 由地方政府出资建造并控制的供给贫困家庭居住。

[4] 美国一家大众化廉价超级市场。

[5] 美国一家快餐连锁公司。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我想许多人和我一样,对六七岁之前发生的事也能有一些印象。我记得在4岁的时候,我有次爬上我家小公寓的饭桌上,宣布自己就是“无敌浩克”,然后一头撞在墙上,为的是证明自己确实比任何建筑物都要强大。(结果我错了。)

我记得被偷偷带进医院去看望红树莓舅姥爷。我还记得在日出前坐在布兰顿阿嬷的膝盖上,听她大声朗读《圣经》里的故事。我也记得自己曾摸过布兰顿阿嬷下巴上的胡须,当时还想是不是上帝给了每个老太婆面部的毛发。我记得向小山坳里的海德恩太太(Ms.Hydorne)解释自己的名字是“J.D.,就是J点D点。”我还记得乔·蒙塔纳(Joe Montana)在对阵主场作战的猛虎队的那届超级碗中赢得比赛的那次达阵。我还记得那个9月初的一天,母亲和琳赛在把我从幼儿园接回去的时候告诉我,我以后再也见不到我父亲了。她们告诉我,他已经放弃了对我的抚养权。这是我最难过的一次。

我的父亲唐·鲍曼是母亲的第二任丈夫,他们在1983年结婚,差不多在我开始走路的时候就离婚了。母亲在这次离婚的几年后又结婚了。父亲放弃对我的抚养权的时候我6岁。在此之后的6年里,他成了我脑海里的一个印象。和他一起的日子只剩下几段回忆。我知道他喜欢肯塔基,喜欢那里美丽的山和乡村里起起伏伏的绿色田野。他喜欢喝皇冠可乐,满口清晰的南方口音。他之前也饮酒,但自从加入五旬节会[1]后就戒酒了。每次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能感觉到他的爱意。因此当母亲和阿嬷告诉我他“再也不想要我了”的时候,我是多么地不敢相信。他娶了一个新的妻子,生了两个小孩子,而我则被替代了。

我的继父是鲍勃·哈梅尔(Bob Hamel),他后来成了我的法定养父。他是个好人,对我和琳赛都非常亲切。可是阿嬷却不大喜欢他,“他就是个没牙的傻瓜”,阿嬷如是跟母亲说。我觉得阿嬷这种态度有着阶级和文化上的原因:阿嬷一直在竭尽所能地想过得比出生时所在的环境要好。虽然自己算不上富有,但她却想要让自己的孩子们接受教育、找份白领工作而且同衣冠楚楚的中层阶级人士结婚。换言之,这里的中层阶级人士指的就是与阿嬷和阿公完全不一样的人。然而,鲍勃也是一个典型的乡下人。他与自己的父亲关系疏远,而他的童年也映射到了自己的孩子们身上:他很少去看望自己的两个孩子,尽管他们就住在米德尔敦南边十英里外的汉密尔顿镇。他嘴里有一半的牙齿都烂掉了,另一半则是黑褐色的奇形怪状。这是由于他喝了一辈子的山露汽水,而且想必也错过了不少口腔检查。他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当时以开卡车维生。

虽然我们慢慢地会发现,鲍勃身上值得讨厌的地方确实不少,但阿嬷一开始就不喜欢他则是因为他身上最像她自己的那些地方。阿嬷当时明白的道理,我在20年后才学到:美国的社会阶级可并不仅仅是关于金钱。阿嬷对自己的孩子们过得比自己好的心愿并不仅仅在于他们受到的教育和找到的工作,还在于他们的人际关系。不知道阿嬷是不是有意识地去思考过,但是她肯定觉得像她自己这样的人,如果当自己孩子的伴侣和自己孙辈的父母的话,肯定是不够好。

当鲍勃成为我的法定养父之后,母亲把我的名字从詹姆斯·唐纳德·鲍曼(James Donald Bowman)改成了詹姆斯·大卫·哈梅尔(James David Hamel)。在那之前,我的中间名一直是我父亲的名字唐纳德,因此母亲此举就是想消除父亲存在的所有痕迹。改名之后,我的中间名的缩写仍然是D.,这是因为身边的人都早已习惯了称呼我的小名——J.D.。母亲告诉我,我现在的中间名是来自我的大卫舅姥爷,即阿嬷那个爱吸大麻的哥哥。这个解释在6岁的我看来也未免有些牵强。估计任何一个D开头的名字都可以,只要这个名字不是唐纳德。

我们的新生活从表面看起来有种家庭情景喜剧片的感觉。母亲和鲍勃之间的婚姻看起来挺幸福的。他们买下了一座离阿嬷家几个街区远的房子。(我们家和阿嬷家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以至于每当我想上厕所但家里的厕所里有人时,或是想吃点儿好吃的时,我就会走到阿嬷家去。)母亲那时不久前拿到了自己的护士证,而且鲍勃的工资也很高,所以我们家那时还算有钱。那时的我,和每天带着枪抽着烟的阿嬷住在一条街上,又有了一个新的养父,这样的家庭虽然看起来奇怪,但却幸福。

我的生活步入了有规律的轨道:每天上学,然后回家吃饭。我差不多每天都要到阿嬷家和阿公家去。阿公经常坐在我们家的门廊里抽烟,而我则和他坐在一起,听着他每天嘟嘟囔囔地抱怨政治或是钢铁工人工会。当我学会阅读后,母亲给我买了我的第一本故事书——《太空小顽童》(Space Brat)。当我很快把这本书看完后,母亲对我大加赞赏。那时的我,喜欢阅读,喜欢和阿公一起做数学题,也喜欢看到我做的每件事后母亲都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

我和母亲之间的亲情还体现在其他的事情上,尤其是我们最爱的运动:橄榄球。对于历史上最伟大的四分卫乔·蒙塔纳(Joe Montana),我虽然识字不多,但却看遍了所有关于他的文字,观看他的每一场比赛,还给蒙塔纳先后效力的49人队和酋长队写球迷信。母亲从公共图书馆里翻阅关于橄榄球策略的书,我们还用彩色硬纸和零钱建造球场的小模型:守方用一分钱的硬币,攻方则用五分和一角的硬币。

母亲不仅想让我明白橄榄球的规则,更想让我理解其中的策略。我们在用彩色硬纸做成的橄榄球球场上进行练习,演练球场上可能发生的不同情况:如果某个前锋(一枚闪亮的五分硬币)阻截没成功会怎样?如果没有处于空位的接球员(一枚一角的硬币),四分卫(另一枚一角硬币)能怎么做呢?我们虽然没有国际象棋,但是却有橄榄球。

母亲想让我们接触到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而且她这种愿望比我们家其他所有人都要强烈。母亲有位朋友叫斯科特,是一个善良的老人和男同性恋者。后来她告诉我他意外死亡了。她还曾让我观看一部关于瑞安·怀特(Ryan White)的电影。瑞安·怀特是一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男孩,因为输血治疗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为了返回学校,他不得不进行司法诉讼。每当我抱怨学校的时候,母亲都会提醒我瑞安·怀特的故事,告诉我能接受教育是一件多么大的幸福。母亲被怀特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以至于在1990年怀特去世后,她还给怀特的母亲寄去了一封手写的信。

母亲对教育能带来的前途深信不疑。她是在高中毕业典礼上致辞的学生,但却没能去上大学,因为她高中毕业后没几周琳赛就出生了。不过,她后来还去上过当地的社区大学,并拿到了护理学的专科学位。在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母亲开始了全职的护士工作,我当时觉得自己对此也尽到了一些绵薄之力:我在她身上爬上爬下想必“帮助”了她的学习,而且我还让她在我幼嫩的血管上练习抽血。

有时候,母亲对我教育的重视可能有些过头了。在我三年级时的科学竞赛中,母亲每个阶段都在帮忙——从项目的计划、实验的笔记一直到展示品的组装。到了最后一天晚上,我的科学项目看起来完全就是应有的样子:一看就是出自一个有点偷懒的三年级学生之手。上床睡觉的时候,我还想着第二天交上我那略显平庸的展示品,然后就算收工了。科学竞赛毕竟是一场比赛,我甚至还在想,如果自己能好好地推销一下自己的作品,没准还能进入下一轮。然而,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母亲把我的展示品从里到外改装了一番。看起来简直是科学家和艺术家强强联手的作品。虽然评委们看到我的展示品时大吃了一惊,但当我回答不上他们提出来的问题时(但是展示品的作者应该回答得上),他们意识到我的展示品存在猫腻。我没能进入这次竞赛的最后一轮。

这件事让我意识到——除了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做之外——母亲非常在意精神上的进取。没有什么能比我看完一本书或是要新书看时更能让她高兴。那时每个人都告诉我,我的母亲是他们所认识的最聪明的人。我对此深信不疑。在我当时认识的人当中,她毫无疑问是最聪明的。

在我青少年时期所在的俄亥俄州西部,我们学会了去重视忠诚、荣誉和强硬。我5岁时就“光荣”地被人打破了鼻子,6岁时就被人揍得眼圈发黑。每次这种打架都是因为有人侮辱我母亲。关于母亲的笑话是绝不被允许的,而如果有人胆敢拿我外祖母开玩笑的话,他就得尝尝我那幼小的拳头所能造成的最严重的惩戒。阿嬷和阿公让我明白了关于打架的基本原则:决不能先动手;如果有人先动手的话,就战到最后;尽管决不能先动手,但如果有人侮辱你的家人的话则另当别论。最后这一条原则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非常明显。

琳赛曾有个叫德瑞克的男友,这可能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但是他俩交往没多久就分手了。作为一个13岁的小女孩,她那极度的伤心只有她那个年纪的孩子才会有。于是有天,当看到德瑞克从我家房子前走过时,我决定和他对抗。他比我大5岁,还比我重25磅,但我在被他轻易推倒之后又站起来向他扑去。当我第三次扑向他时,他失去了耐心,狠狠地把我揍得屁滚尿流。我跑到了阿嬷家去得到些急救护理,哭得稀里哗啦的,还流了点血。

关于打架,正如其他很多事情一样,阿嬷通过经验来教导我。她的手碰到我身上的时候没有一次是惩罚性的——她这种反对打孩子的做法肯定是来自她自己的惨痛经历——但是当我问她脑袋上挨一拳是什么样的感觉时,她向我展示了一遍。她的手上的肉轻快地碰到了我的脸颊。“这下的感觉没那么糟吧?”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被人打脸远没有我曾想象的那么可怕。这也是阿嬷关于打架最重要的原则之一:除非对方特别能打,否则脸上挨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宁可脸上挨一拳,也不要丢掉打出自己的一击的机会。阿嬷的第二条诀窍就是侧身站着,左肩朝向对手,双手举起来,因为“这样你作为一个目标就小多了”。她的第三个诀窍就是打人的时候要用到全身的力量,尤其是臀部。阿嬷告诉我,只有很少的人明白,在打人的时候只靠拳头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虽然阿嬷告诫我不要先动手,我们之间不言而喻的荣誉准则很容易让其他人来替你先动手。如果你真的想和某个人干上一架,你只需要用脏话侮辱他的母亲就可以了。有人跟你说了一连串的侮辱之后,如果你溜掉了,在那些“乡下人”眼中那就意味着你丢掉了自己的荣誉和自尊,甚至连朋友们都不再理你了。回到家,你也不敢和家里人提起你在外面给他们丢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几年过后,阿嬷关于打架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在三年级的时候,有次我在赛跑中输了,面对胜者的奚落,我只能想到一种应对方式。如果不是旁边暗藏着的阿嬷及时介入,我和那小子之间肯定又要上演一场校园全武行。她严厉地问我是不是忘记了她说的,即正当的打架只能是防御性的。我不知如何回答,几年前对于那条事关荣誉的没有明说的打架原则她可是认可的。“有次我和别人打架,你可是说我做得不错。”我跟她说。“好吧,那时我错了。你不能打架,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时候。”这事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阿嬷可是从不承认错误的。

又过了一年,我发现我们班的恶霸总是针对一位受害者,一个我很少跟他说话的怪小孩。因为我之前在打架上的“辉煌战绩”,我基本上没挨过欺负。而像大多数孩子一样,只要那个恶霸不欺负我,我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了他对他的受害者说的一些话,当时我有一种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出头的强烈冲动。我觉得那个受害者太可怜了,他看起来被那个恶霸莫大地伤害了。

当天放学后,我和阿嬷提起这事时忍不住哭了起来。我觉得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因为自己没有勇气帮那个可怜的孩子辩护。当别人让他生无可恋的时候,我就坐在那里听着。阿嬷问我有没有把这事告诉老师,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然后她就说出了一番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话:“有时候,宝贝,你得动手,即使不是出于保卫自己。该出手时就出手。明天你得为这个孩子出头,等到该为自己出头的时候也不要犹豫。”接着她教了我一招:快速而又猛烈(记得要用上臀部的力量)地一拳准确打在肠子的位置。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感到紧张,希望那个恶霸今天能歇一歇。但是,当我们班像往常一样吵闹地排队打午饭时,这个恶霸——他的名字是克里斯(Chris)——问我关注的那个可怜孩子那天想不想哭。“闭嘴,”我说,“别欺负他了。”克里斯走向我,推了我一把,问我想怎样。我走到他正前面,右臀一扭,冷不防地一拳打到他肚子上。他立刻特别吓人地跪了下来,看起来已经不能呼吸了。当我意识到自己真的伤到了他的时候,他已经在一边咳嗽一边喘气了。他甚至还吐了一点血。

克里斯到校医那儿去了,当我确信自己并没有杀死他,不会被警察逮捕的时候,我立马就想到了学校的管理制度:自己会不会被休学或开除呢?会被休学多久呢?当其他孩子们在课间玩耍时,克里斯被学校护士送了回来,老师把我带到了教室。我当时以为她会跟我说她已经给我父母打过电话了,而我就要被学校踢出去了。反而,她教育了我一番关于打架的事,然后让我在教室里练字,不能在外面玩。我有时候也在想,她是不是因为学校工作的限制而不能适当地管教那个班里的恶霸。不管怎样,阿嬷是从我口中听到的这次打架的事,还表扬我做得非常好。这是我最后一次打架。

虽然我那时发现身边的事情并不都是完美的,但是我们家的问题与周围大多数家庭一样。是的,我父母的争吵非常激烈,但其他人的父母亦是如此。是的,我的外祖父母在我生命中的角色与我母亲和鲍勃一样重要,但乡下人的家庭就是这样。我们过得并不是那种单核小家庭的平静生活。我们的生活吵吵闹闹的,有许多阿姨、舅舅、外祖父母还有表兄弟姐妹。这就是我所得到的生活,而我那时是一个相当快乐的小孩。

大约在我9岁的时候,我家的事情开始变糟了。母亲和鲍勃受够了阿公经常的出现和阿嬷的“干预”,于是决定搬到普雷布尔县去住。普雷布尔是一个人口稀少的农业县,离米德尔敦大约35英里。尽管我那时仍是一个小男孩,但仍能看出这是所能发生在我身上的最糟糕的事情了。阿嬷和阿公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们帮我完成作业,每当我表现良好或是完成一项困难的功课时都会用好吃的来慷慨地奖励我。他们还是我们家的看门人。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人——不管什么情况下外套口袋里和汽车座位下面都有上膛的枪的乡下老头老太太。他们让坏人不敢靠近。

鲍勃是母亲的第三任丈夫,但“第三次会是好运”这个谚语在这儿没用了。早在我们搬去普雷布尔县之前,母亲和鲍勃已经开始争吵了,而他们之间的争吵往往让我在睡觉的时间之后很久都难以入睡。他们互相说的那些话是朋友和家人间绝不应该说的:“去你妈的!”母亲有时会对鲍勃说“滚回你的拖车公园去吧”,说的正是鲍勃在他们结婚前的生活。有时候母亲会把我们带到汽车旅馆去躲上几天,直到阿嬷或阿公说服我母亲去面对自己的家庭问题。

母亲身上有很多阿嬷的那种激情,也就是说她绝不会让自己成为家庭争端中的那个受害者。这也意味着她经常将普通的不和上升到本不应达到的程度。在我二年级时的一次橄榄球比赛中,一个高大又肥胖的母亲咕哝道为什么在上一回合中拿球的是我。母亲在露天看台上坐在这位母亲的后一排,无意间听到了这句评论,然后告诉她我拿到球是因为我和她家孩子不一样,我不是一个被胖子母亲养大的胖子。当我注意到场边的骚动时,鲍勃正在费力地把我母亲拉开,而我母亲的手里还揪着这位母亲的头发不放。那场比赛后,我问母亲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回答道:“没人能对我儿子评头论足。”

在普雷布尔县,阿嬷和阿公远在45分钟的车程之外,母亲和鲍勃之间的争吵就成了大呼小叫。大部分情况都是关于钱,虽然对于一个收入加起来超过十万美元的俄亥俄农村家庭来说,因为钱发愁很难说得过去。但是他们还是争吵,因为他们买了一堆不需要的东西——新汽车、新卡车还有游泳池。当他们短暂的婚姻走到尽头时,他们已经欠了好几万美元的债,而且欠的钱用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当时钱的问题是离我们最远的问题。母亲和鲍勃也从不使用暴力,但这一点也慢慢地改变了。有天夜里我被玻璃破碎的声音吵醒了——那是母亲在朝鲍勃扔盘子——然后就跑下楼去看看发生了什么。鲍勃那时正把我母亲摁在厨房的柜台上,而母亲则在对他又打又咬。当母亲落到地上后,我就跑过去伏在她的膝前。鲍勃靠近的时候,我站起来在他脸上打了一拳。鲍勃后退了一步(我当时以为他是准备还我一拳),我就双手护头躺在了地上,准备迎接他一拳。可是那一拳却没有落下来——鲍勃从不是肢体上暴力的人——而我的干预不管怎样终止了这场争斗。他走到沙发那边,安静地坐了下来,眼睛盯着墙壁;母亲则和我温顺地上楼睡觉去了。

母亲和鲍勃之间的问题是我所接受的第一堂关于如何解决婚姻冲突的课。给读者举例几条:能大喊大叫的时候就不要用正常音量说话;如果争吵变得非常激烈,掌掴拳打也无何不可,只要不是男的先动手就行;如果所有的招式都没用,带上自己的孩子们和狗到当地的汽车旅馆去,而且切记不能告诉你的另一半到哪儿去找你——如果知道孩子们在哪儿的话,他或她就不会那么担心了,离家出走也就起不到效果了。

我在学校的成绩开始变得糟糕起来。许多个晚上我都是躺在床上难以入睡,因为家里面的声音:家具摇晃的声音、重重跺脚的声音、大喊大叫的声音,有时还有玻璃破碎的声音。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总是既疲倦又压抑,稀里糊涂地过完在学校的一天,心里面还在想着家里面有什么在等着我。我只想躲在一个可以安安静静地坐着的地方。我不能对任何人提起自己家里发生的事,因为这太难为情了。而且尽管我讨厌学校,我更讨厌的是家。每当老师说我们在放学铃响之前只有几分钟的时间来收拾自己桌子的时候,我的心就沉了下去。我盯着钟表看,就好像是在看一个定时炸弹。就连阿嬷也不知道事情已经变得有多么糟糕。我成绩的下降是第一个迹象。

当然了,并非每天都是如此。但即使当我家从表面看起来平静的时候,那种弥漫着的紧张气氛也让我丝毫不能放松戒备。母亲和鲍勃再也不会对彼此和颜悦色,也不再对我以及琳赛好言好语。你永远不会知道是哪句话说错了,就能把一顿平静的晚饭变成一场激烈的争吵,也不知道是小孩子犯的什么错,就能从房间的另一头扔来一张盘子或是一本书。那时我们的生活就好像是在地雷阵中一样——只要迈错一步,就会爆炸。

直到我人生中的那个阶段,我还是一个非常健康结实的小孩子。我经常锻炼,而且虽然没有特别在意自己的饮食,本来也不必在意。但是,那之后我的体重开始增加,到了五年级开始的时候已经算是个小胖子了。那时我经常感到身体不舒服,经常向学校的护士抱怨说自己的肚子特别疼。虽然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其实家里的创伤显然已经影响到了我的身体健康。

“小学生面临压力的迹象往往体现在身体的疼痛上,比如说肚子疼、头痛和其他地方疼。”一位关注遭受家庭创伤的孩子的学校管理人员如是说,“这些学生可能会发生行为上的变化,例如易怒、攻击性和爱生气。他们的行为可能反复无常。这种学生在学校的成绩可能会发生变化,上课时的注意力和专注度会受到影响,逃课的时间也会增加。”可是在当时的我看来,自己只是患上了便秘症,或是仅仅是非常讨厌自己所在的新地方。

母亲和鲍勃之间的争吵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那些我曾见识到的发生在别的家庭里的争吵和大呼小叫也是罄竹难书。我和邻居家的朋友在他们家后院玩耍时经常能听到他父母之间的吵闹,那时我们就会跑到巷子里去避避风头。阿公家的邻居喊叫的声音太大了,以至于我们在阿公家房子里都能听到。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常见了,所以阿公总是说:“该死的,他们又开始了。”有次我在当地一家中国自助餐馆看到,一对年轻夫妇之间的争执升级成了一场由脏话和辱骂组成的交响曲。阿嬷和我也经常打开她家一侧的窗户,以听清楚她邻居帕蒂和男友间激烈的争吵。看到人们互相侮辱,互相大喊大叫,甚至偶尔动手打架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过段时间,你可能都不会注意到了。

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成年人之间互相说话的方式。当洛莉姨妈嫁给丹之后,我总算是见识到了一个特例。阿嬷总是说丹和莉姨之间之所以从不互相大喊大叫,是因为丹这个人很特别。“他是个圣人。”阿嬷总是说。随着我们慢慢地了解丹的整个家庭,我意识到,这是因为他们家的人对待彼此更为友善。他们从不在公众场合对彼此大喊大叫。我也能明显感觉到他们在私下的场合也不会大喊大叫。我当时觉得他们都是骗子,可是莉姨的看法却不同:“我就是觉得他们一家人都特别奇怪。我知道他们都很真诚。我想他们大概是真诚的奇怪吧。”

母亲和鲍勃之间无休止的争吵简直是我的一场梦魇。哪怕到了现在,只要一想起他们的争吵我还会紧张,心跳开始加速,胃都要跳到嗓子眼儿了。当我尚年幼时,我一心想的就是逃离——从这样的争吵中隐身逃走,到阿嬷家去,或是直接消失。但是,我并不能隐身逃走,因为这样的争吵无处不在。

久而久之,我甚至喜欢上了这种戏剧性的场面。我不再躲避,而是跑到楼下或是耳朵贴着墙壁来更好地听到。我的心跳仍然会加速,但是带着一种期待的心态,就像是自己在篮球赛上将要得分一样。甚至在那次有点太过火的争吵时——就是我以为鲍勃要打我的那次——我也不像是一个勇敢地站出来干涉的孩子,而更像是一个看热闹离得太近的观众。这种我所痛恨的东西已经成了一种精神上的毒药。

有天,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看到阿嬷的汽车停在车道上。这肯定是个不祥之兆,因为她从来没有不打招呼就到我们普雷布尔县的家里来。她这天开了个特例,因为我母亲自杀未遂后被送到医院了。虽然那时的我已经目睹了身边世界发生的太多事情,我那11岁的眼睛还是漏过了太多。母亲在米德尔敦市医院的工作中遇到并爱上了一个当地的消防员,并开始了一场持续多年的婚外情。那天早上,鲍勃向她对质这桩婚外情,并要求离婚。母亲开着她那崭新的小货车飙车,并故意撞在了一根电话线杆上。至少母亲是这样说的。阿嬷对此事有自己的理解:母亲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想分散大家对她偷情和经济困难的注意力。正如阿嬷所言:“谁会他妈的想开车把自己撞死呢?如果她真想自杀,我那里有那么多把枪呢。”

琳赛和我大致上听信了母亲的说法,而我们最大的感觉就是松了一口气——母亲并没有让自己受多大的伤,而她这次自杀未遂也可以给我们在普雷布尔县的生活画上一个句号。母亲在医院就待了不多几天。不到一个月,我们就搬回了米德尔敦。与之前相比,我们离阿嬷家又近了一个街区,我们的生活中也少了一个男人。

虽然回到了熟悉的家庭,但是母亲的行为却变得越来越古怪。那时对于我们来说,母亲与其说是一个家长,倒不如说是一个室友。更有甚者,在我们三个当中——母亲、琳赛和我——母亲是最让人头疼的那个室友。每次我上床睡觉后,都会在差不多午夜的时候被吵醒一次,那是琳赛从外面回家了,青春期的孩子难免如此。等到了凌晨两三点,我还得被吵醒一次,那时母亲才回家。她交到了一帮新朋友,其中大多数年纪比她要小,而且没有孩子。

而母亲则周旋于一个个男友之间,每隔几个月就会换个伴侣。母亲的情况实在是太过头了,以至于我当时最好的朋友说她是“每个月换个口味”。我已经习惯了那种不确定的生活,而且每段不确定的生活总是有相似之处:免不了会有争吵和对争吵的回避;当事情变得糟糕之后,母亲还会对我们发脾气,甚至还会掌掴手拧。我不喜欢这种生活——谁会喜欢呢?——但母亲这种新的行为实在是太奇怪了。虽然母亲曾有过各种不同的生活,但她从不是一个热衷于派对的人。可是当我们搬回米德尔敦之后,这一点也改变了。

参加派对自然会饮酒,而饮酒则导致酗酒,甚至还让母亲做出了更加古怪的行为。在我差不多12岁那年的一天,我不记得母亲当时对我说了些什么,我只记得自己连鞋都没穿就从家里跑了出去,一直跑到阿嬷家。连续两天,我一直拒绝与我母亲通话或是见她。阿公对自己女儿和外孙之间关系的恶化感到担忧,于是恳求我见她一面。

于是我又听了一遍那早已听过无数次的道歉。母亲总是很擅长道歉。这或许是因为她不得不这样吧——如果她不说“对不起”,琳赛和我就再也不会跟她说话了。但我认为她每次都是真心的。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一定会对所发生的事感到内疚,她也很可能是真的相信——正如她嘴上承诺的那样——那些事“再也不会发生了”。可是,那种事总是还会发生。

这一次也没能例外。这次母亲道歉的态度格外真诚,因为她这次所犯的错是格外恶劣。她给出的补偿也格外吸引人:她答应带我到商场给我买橄榄球的球星卡。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橄榄球球星卡就像是超人的氪星石一样,于是我答应跟她走。回头看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出的最糟糕的决定了。

我们上了高速公路,我不知说了什么让她发了脾气的话。然后她就把车加速到看起来得有100英里每小时,还告诉我她要把汽车撞烂,把我俩都撞死。我跳到了汽车的后座,觉得如果自己能同时绑上两条安全带的话,我从撞击中生还的概率能更大一些。此举无疑让她更为恼怒,所以她把车靠边停下,想狠狠地揍我一顿。可是当她停车时,我从车里跳了出来,开始逃命。我们当时是在俄亥俄州的一处乡村地区,我跑过了一大片草地,在我快速奔跑的时候草的叶子一直在划过我的脚踝。我跑到了一座带地面游泳池的小房子。房子的主人——一位年纪和我母亲差不多的肥胖女人——正仰面躺在泳池里,享受着6月的美好天气。

“你得打电话给我阿嬷!”我大喊道,“求求你救救我吧。我母亲想要杀死我。”那个女人从泳池爬出来的时候,我正在四处惊恐地张望,生怕母亲从哪里冒出来。我们进到了房子里面,然后我打电话给了阿嬷,告诉她这个女人家的地址。“请快一点吧,”我对阿嬷说,“母亲就要找到我了。”

母亲真的找到了我。她肯定是看到了我从高速公路上跑下来的位置。她用力地敲门,命令我出去。我乞求那家房子的主人不要开门,所以她就把门锁上了,并告诉我母亲如果她尝试进来的话,她家的两只狗——每只都还没中等家猫的个头那么大——肯定会咬她的。最终,母亲把那位女人家的门撞开了,把我拖了出去,而我则一边大声喊叫,一边抓住任何能抓住的东西——纱门、台阶上的栏杆和地上的草。那个女人就站在那里看着,我当时恨死了她,因为她什么都没做。不过事实上,那个女人做了某件事:当我打电话给阿嬷和母亲到来的几分钟里,她显然拨打了911。所以,当母亲正把我拉向她的车时,两辆警车停在了路边,警车里下来的警察把我母亲用手铐铐了起来。她并没有安静地离开,警察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她押到了一辆警车的后面。然后她就被带走了。

第二名警察把我放在他那辆警车的后座上,然后就在那里等着阿嬷的到来。我从未感到过如此的孤独。那时我看着那位警察询问那座房子的主人——仍然穿着那条湿透的泳衣,旁边站着两只小号的看门狗——而我却不能从里面打开警车的门,也不知道阿嬷什么时候才能来。当我已经开始做起白日梦的时候,警车的门被一把打开,琳赛爬进了警车,把我紧紧地揽在她的胸口,我甚至被抱得喘不过气来了。我们并没有哭泣,也没说只字片语。我就坐在那里,被要窒息一样地抱着,感觉这个世界简直是完美的。

当我和琳赛从警车里下来后,等待我的是阿嬷和阿公的拥抱,以及他们对我有没有怎样的关心。阿嬷把我转了一圈又一圈地进行检查。阿公则询问那名警察他的女儿被关在了哪里。琳赛一直不让我走出她的视线之外。那曾是我生命中最恐怖的一天,但是难过的那一部分已经过去了。

当我们回到家时,我们都不能开口说话。阿嬷脸上一副沉默而又吓人的怒意。我当时真希望她的怒气能在母亲从监狱出来之前平静下来。我当时已经精疲力竭了,只想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琳赛上楼去小憩一会儿。阿公则点了一份温蒂汉堡的外卖。当他走到前门去拿外卖的路上,他在沙发那儿停了下来,站在我的面前。当时阿嬷刚好离开了房间一会儿。阿公把他的手放在我的额头,然后就抽泣起来。我当时吓坏了,都不敢抬头看他的脸。我从未听过阿公的哭泣,没见过他落泪,以为他是那么的强硬,甚至在婴儿的时候可能都没哭过。他那个姿势保持了一会儿,直到我们两个都听到阿嬷向客厅走来。这时他镇定下来,擦掉眼里的泪水,然后就走了。我们两个从没再提起过那一刻。

母亲被从监狱保释了出来,被指控犯下了家庭暴力的轻罪。这个案子就完全在于我了。但是,在听证会上,当被问到母亲是否威胁过我时,我否定了。原因很简单:我的外祖父母花了一大笔钱请了城里最厉害的律师。他们虽然对我母亲感到非常愤怒,但也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去坐牢。那名律师虽然从未直白地鼓励我说谎,但他却说得很明白:我说的话要么增加,要么减少母亲回到监狱的概率。

“你不想让自己的母亲蹲监狱,是吧?”他这么问我。于是我说谎了,因为我的理解是就算母亲获得了自由,我也能在自己想要的任何时候和我外祖父母住在一起。母亲能保留对我的监护权,但从那之后,我是否和她住在一起则完全凭我个人的选择。阿嬷告诉我,如果母亲对这个安排感到不满的话,就让她见识见识阿嬷的枪口。这是属于乡下人的正义,而这种正义没让我失望。

我记得自己坐在那个拥挤的法庭上,身边是6个其他家庭的成员,我当时就在想,他们这几个家庭的成员看起来就像我们一样。父母们以及外祖父母们都没像律师和法官那样穿着正装。他们穿的是运动裤、弹性裤和T恤。他们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那也是我第一次注意到“电视口音”——那种许多新闻主持人有的中性口音。那些社会工作者和法官及律师都有那种电视口音。而我们当中没一个人有。那些主持法庭的人们和我们不一样。而被法庭管理的人们则和我们是同类。

身份的认同感是一件奇怪的东西,那时的我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感觉与那些陌生人如此亲近。几个月后,在我的第一次加利福尼亚之旅中,我开始明白了。吉米舅舅让琳赛和我乘飞机到他在加利福尼亚州纳帕的家里去。知道自己将要去拜访吉米舅舅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夏天要到加利福尼亚去,而且还是第一次乘飞机。人们最多的反应是不相信,他们不相信我的舅舅居然有足够的钱给两个人买到加利福尼亚的机票——而且两个人都还不是他自己的孩子。这无疑就证明了我年少时期的阶级意识,即我的朋友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坐飞机的机票钱。

就我个人而言,我简直是大喜过望,因为自己就要去西部旅行了,而且还是去拜访吉米舅舅,一个我像崇拜布兰顿家的男人们,也就是我的舅姥爷们一样崇拜着的人。虽然我们起飞的时间很早,在从辛辛那提到圣弗朗西斯科的6个小时航班中我的眼睛都没闭上过。每件东西都太令人激动了:在起飞时看着脚下的土地慢慢变小,从近处看窗外的云,天空的范围和广度,以及在同温层那样的高度看到下面山峰的样子。飞行乘务员注意到了我,因此等我们到达科罗拉多的时候,我已经能时不时地到驾驶舱去(这是在“9·11”事件之前),而驾驶员则简短地向我介绍如何驾驶一架飞机,并告诉我我们已经飞到了什么地方。

我的冒险才刚刚开始。我之前也曾到其他州去过:我曾跟外祖父母一起到南卡罗来纳州和得克萨斯州公路旅行,也会定期造访肯塔基州。在这些旅行中,我很少跟除了我的家庭成员之外的人说话,也从未注意到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可是,纳帕就像是另外一个国度。在加利福尼亚州,每天都是和我十几岁的表亲以及他们的朋友们的一场新冒险。

有一天,我们到了圣弗朗西斯科的卡斯楚街区,因为我的瑞秋表姐说我能在那里体会到,同性恋者并不会试图骚扰我。另一天,我们到了一家酿酒厂。还有一天,我们帮内特表哥进行高中足球训练。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激动。我见到的每个人都觉得我听口音像是从肯塔基州来的。当然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确实是来自肯塔基。我也喜欢那种被别人觉得自己口音奇怪的感觉。

综上所述,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加利福尼亚州真是一个不同的地方。我之前到过匹兹堡(Pittsburgh)、克利夫兰(Cleveland)、哥伦布(Columbus)和列克星敦(Lexington)。我也曾在南卡罗来纳(South Carolina)、肯塔基(Kentucky)、田纳西(Tennessee),甚至阿肯色(Arkansas)度过相当长的时间。所以,为什么说只有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那么特别呢?

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和那条把阿嬷和阿公从肯塔基州东部带到俄亥俄州西南部的乡下人公路一样。虽然美国南部和中西部工业带之间有着迥异的地形,各地的经济也不同,但是在我之前曾走过的地方,当地人的样貌和行为上都像我家人一样。我们吃着同样的食物,看着相同的体育赛事,信仰的宗教也一样。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对法庭上的那些人感到那么的亲近:他们或多或少地都是乡下人的移民,正如我一样。

* * *

[1] 源自1901~1906年间在美国的五旬节运动出现的基督新教教派。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我最反感被问到的问题之一,也是大人们总是问我的问题,就是我有没有兄弟姐妹。当你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你还不能摆摆手说“这可是个复杂的问题”,然后就能换个话题。而除非你是一个非常反社会的人,你的不诚实也就到此为止了。所以有段时间,我每次都尽力地回答,向提问者介绍我早已熟悉的由家庭关系交织成的密网。

我有同父异母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但是我从没见过他们,因为我的亲生父亲已经放弃了对我的抚养权。我可以说有许多继兄弟和继姐妹,但如果只是说母亲当时丈夫家的孩子的话,那就只有两个。此外还有我亲生父亲的妻子,她至少还生过一个孩子,所以我大概也得把他算进去。有时候我简直为了“兄弟姐妹”这个词的意思伤透了脑筋:你母亲前任丈夫们的孩子算不算你的兄弟姐妹呢?如果是的话,如果你母亲的前任丈夫们后来又有了孩子呢?用某些算法看的话,我大概得有十好几个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这个称呼用到一个人身上肯定没错:我的姐姐琳赛。如果在介绍她时用到什么形容词的话,那也是带着骄傲的:“我的同胞姐姐,琳赛”“我的亲姐姐,琳赛”“我大姐,琳赛”。琳赛那时是(现在仍是)我最骄傲认识的人。曾有一刻,我意识到“同母异父姐姐”丝毫不能影响我的感情,但代表我和琳赛的遗传基因的不同。当我得知琳赛的生父和我不同,因此她就像那些我从没见过的同父异母姐姐一样时,那仍是我人生当中最灰暗的时刻之一。某天晚上,当我洗完澡出来准备睡觉的时候,阿嬷若无其事地把这告诉了我,而我立马号啕大哭起来,就像是刚刚得知自己家的狗死掉了一样。直到阿嬷温和下来,并答应我以后再也不让任何人把琳赛称为我的“同母异父姐姐”,我才肯罢休。

琳赛·利比我大5岁,在母亲高中毕业后两个月就出生了。我非常非常喜欢她,不仅是像所有的孩子爱慕哥哥姐姐那样,还是因为我们两个当时所置身的独特环境。她为了保护我所展示出的英雄主义简直就是一部传奇。有次我和她争夺一块椒盐脆饼,于是母亲就把我放在了一处空停车场,让琳赛感受一下没有我的生活是怎样的。结果琳赛悲伤和愤怒的发作使得母亲不得不立刻回来把我接走。在母亲与她带回家的不知什么男人激烈争吵时,是琳赛溜回自己的房间给阿嬷和阿公打电话求救。我饿的时候,她就喂我。没人给我换尿布的时候,她就给我换。她不管去哪儿都拖着我——虽然阿嬷和莉姨说我那时的体重和她已经差不了多少了。

在我眼中,琳赛一直是一个大人,而不是孩子。她从不向自己青春期的男友们用气冲冲地离去或是狠狠摔门来表达不满。当母亲值夜班或是因为其他原因没回家时,琳赛总是能给我们弄点吃的当晚饭。我经常把她惹恼,就像所有的弟弟总是惹恼他们的姐姐一样,但是琳赛从来不对我吼叫或是大嚷,也从没让我对她产生害怕。

我最难以启齿的一次经历就是把琳赛摔到了地上,而当时的原因是什么我已记不得了。那时我大概是10岁或是11岁,也就是说她差不多15岁的时候。虽然那时我意识到了我的力气已经比她还大了,但是我仍然认为她身上没有一点小孩子气。不管怎样说,她是“家里唯一有大人样的人”,这是阿公所说的。她也是我身边的第一道防线,甚至比阿嬷还要近。没人做晚饭时,她就去做。没人洗衣服时,她就去洗。她那次还把我从警车的后座上解救了出来。我是如此地依赖琳赛,以至于在我眼中她完全不是那个应该是的样子: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连开车的年龄都还没到,在学着照料自己的同时还要照料自己的小弟弟。

这一切在我们家决定让琳赛尝试追逐一下自己梦想的那天开始改变了。琳赛一直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当我和朋友们列举世界上最漂亮的女性时,我把琳赛排在了第一,黛米·摩尔(Demi Moore)和帕姆·安德森(Pam Anderson)只能屈居其后。琳赛听说在代顿大酒店有一场模特的招聘活动,于是母亲、阿嬷、琳赛和我就挤在阿嬷的车里,朝着北边出发了。琳赛充满了激动,我也是。这将是她的一个重大转机,引申开来的话,也是我们整个家庭的重大转机。

当我们到达那家酒店的时候,一位女士指引我们按照指示牌到一间巨大的舞厅排队等候。那间舞厅是那种20世纪70年代的俗气风格:难看的地毯、巨型的水晶吊灯还有昏暗到勉强不会让自己绊倒的灯光。我简直怀疑有没有星探能看清我姐姐的美貌。那里简直是太黑了。

最终我们到了队伍的前面,那位星探看起来对我姐姐的前途感到很乐观。她夸了夸我姐姐长得多么漂亮,然后就让我姐姐到另一个房间去等。令人诧异的是,这位星探居然说我也是当模特的材料,并问我是否想跟我姐姐一起听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我兴高采烈地答应了。

在那间待命室等了一会儿后,琳赛和我以及其他入选者都得知自己进入到了下一轮,但下一轮是在纽约市。那家机构的员工给我们分发关于具体信息的小册子,并告诉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几周内给出回复。在我们回家的路上,琳赛和我简直高兴得忘乎所以了。我们要到纽约市去成为名模啦。

到纽约去的费用可是不菲,而如果有人真的想把我们招为模特的话,他们应该会支付我们面试所需要的费用。事后看来,他们对待每位受面试者的敷衍——每次“面试”不过才寥寥几句的谈话——说明,这项活动应该是一场骗局,而不是什么发掘人才。但我也不敢确定:模特选拔的流程毕竟从不是我所擅长的领域。

我能确定的是,我们两个的狂喜在车上就走到了尽头。母亲开始大声抱怨纽约之行的高昂花销,于是琳赛和我就开始争论我们两个谁应该去(无疑我当时太小孩子气了)。母亲变得越来越生气,最终爆发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无须惊讶:首先是大喊大叫,然后是一边开车一边捶打我们,再接下来就是我们的车停在了路边,车里的我俩哭成了泪人。阿嬷在事情失控前进行了干预,但我们没有撞车丧命简直是一项奇迹:母亲一边在前面开着车,一边掌掴坐在后座上的两个孩子;阿嬷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对着母亲又打又喊。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车停了下来——虽然母亲能分心做很多事,但刚才同时发生的实在是太多了。阿嬷说,如果母亲再发脾气的话,阿嬷就朝她脸上开一枪,于是我们在接下来的回家路上都安安静静的。那天晚上我们住在了阿嬷家。

我永远忘不掉琳赛在上楼睡觉时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只有在短短几分钟内经历过最高峰与最低谷的人才能体会到的失败的苦楚。她刚刚还眼看就要实现自己童年的梦想了,接下来就成了一个伤心的普通女孩。阿嬷到了沙发上,准备在那上面观看《法律与秩序》(Law & Order),读一读《圣经》然后睡觉。我站在厨房与客厅间的狭窄过道上,问了一个自从她命令母亲把我们平安送回家时就一直萦绕在我心头的问题。我知道她会怎样回答,当时可能只是想得到再次的保证。“阿嬷,上帝爱我们吗?”她垂下头,抱了我一下,然后就哭了起来。

这个问题伤了阿嬷的心,这是因为基督教的信仰处在我们生活的中心位置,尤其是她的。我们从不去教堂,除非是在肯塔基州的某些特殊时刻或是当母亲认为我们生活中缺少的是信仰的时候。尽管如此,阿嬷的宗教信仰是一种非常个人的(虽然有点古怪的)信仰。她每次提到“有组织的宗教”时都难以掩盖自己的蔑视。她也仇恨那些她口中的“大声又自豪的人”——即那些把自己的信仰写在袖子上,随时准备让你知道他们有多么虔诚的人。不过,她手头多余的钱大多都捐给了肯塔基州杰克逊的各个教堂,尤其是由唐纳德·艾森教士管理的那些教堂。唐纳德·艾森教士是一位老者,长得非常像《驱魔人》(The Exorcist)中那位牧师。

按照阿嬷的说法,上帝一直没离开我们四周,在好日子里与我们一同庆祝,在不好的日子里安慰我们。在我们多次前往肯塔基的其中一次旅途中,阿嬷在停车加油后准备并回高速路上去。她当时没留意路边的标志,于是我们发现走上了一条错路,不知怎么到了一条单向的出口匝道,愤怒的司机们费力地躲闪我们这辆车。我当时吓得大声地喊叫。当我们的车在一条三车道的州际公路上做了一个“U”字形的拐弯后,阿嬷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我们没事了,该死的。你不知道耶稣就在我车上吗?”

阿嬷教给我们的宗教信仰虽然质朴无华,但却向我传达了一种我应该听到的信息。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就是在浪费上帝所赐予的才华,所以我就不得不努力。我不得不照料自己的家庭,因为这也是基督徒的责任。我要去原谅,不仅是为了我母亲好,还是为我自己好。我在什么时候都不应绝望,因为上帝自有安排。

阿嬷经常讲这样一个寓言:一个年轻人坐在家里时外面下起了可怕的暴雨。没过几个小时,这个年轻人家的房子也开始被淹了,这时有人来到他的门前,想开车带他去更高的地方。这个年轻人拒绝了,说道:“上帝会来救我的。”又过了几个小时,洪水已经淹没了这个年轻人家的一楼,这时有一艘船经过,船长也想把他带到安全的地方。这个年轻人拒绝了,说道:“上帝会来救我的。”再过了几个小时,当这个年轻人坐在自家房顶上时——他整座房子已经全部被淹了——有一架直升机飞过,上面的驾驶员也提出把他带到干燥的地方去。可是这个年轻人还是拒绝了,告诉那个驾驶员说上帝会来救他的。没过多久,这个年轻人就被洪水淹没了。当到了天堂站在上帝面前的时候,他对自己的命运抗议道:“你曾允诺,只要我保持虔诚,你就会帮助我。”上帝答道:“我给你派了车、船还有直升机。你的死亡是你自己的错。”天助自助者。这就是阿嬷这本书里的智慧。

神父所描述的那种堕落世界正是我当时看到的周围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欢快的旅途眨眼间就能变成一场苦难,一个人的行为不检能席卷整个家庭乃至整个社区的生活。当我问阿嬷上帝是否爱我们时,我是想从她口中得到一种肯定,即我们这种宗教信仰能让我们当时所处的那个世界更有意义。我想得到保证,那就是还有一种更深层次的正义,一种潜伏在周围的痛苦和混乱之下的节奏或是韵律。

琳赛童年的模特梦想破碎之后不久的8月2号,也就是我的11岁生日时,我和阿嬷还有盖尔表姐到了杰克逊。那天下午的晚些时候,阿嬷建议我打个电话给鲍勃——那时还是我的法定养父——因为那天他一直没给我打过电话。当我们搬回米德尔敦之后,鲍勃就和我母亲离婚了,所以我们和他联系很少也就不足为怪。但是我的生日这么特殊的一天,他没打来电话我自然会觉得很奇怪。于是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结果接到的却是他的留言。过了几个小时我又打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当时我的直觉就告诉我,我今后恐怕再也见不到鲍勃了。

不知是出于对我的同情,还是她本来就知道我喜欢狗,盖尔把我带到了当地的一家宠物店,那里正展示着一窝刚出生的德国牧羊犬崽子。我当时拼命地想买下一只,但那要花掉我生日得到的全部的钱。盖尔提醒我养狗需要很多的精力,而我们家(其实指的是我母亲)有着一段把狗养下来然后再送走的糟糕历史。可惜我对盖尔的忠告充耳不闻——“你可能是对的,盖尔。但这些狗狗实在是太太太可爱了!”但是盖尔的权威生效了:“宝贝,对不起,但是我绝不能让你买下这只狗。”等我们回到布兰顿阿嬷家的时候,我对那只没能买下的狗的难过已经盖过了失去自己的第二个父亲。

我与其说是因为鲍勃的离开而难过,不如说是因为他的离开而不可避免地造成的关系中断而困扰。他只不过是众多失败的父亲候选人中的最近倒下的一个。曾经有个男人叫史蒂夫,是一个不仅说话温柔脾气也很温和的男人。我曾经祈祷自己的母亲会嫁给史蒂夫,因为他不仅人好,还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然后母亲接下来又把兴趣转移到了奇普身上。奇普是当地的一位警察,本身也就像是个乡下人一样:他喜欢喝便宜啤酒,听乡村音乐,钓鲶鱼。我和奇普相处得也不错,直到他像其他人一样离开我们的生活。

老实说来,最糟糕的是,鲍勃的离开让我们家本来就已特别复杂的姓氏变得更为复杂。琳赛的姓是刘易斯(他父亲的姓),母亲的姓则随着丈夫的更迭而不断改变,阿嬷和阿公的姓是万斯,而阿嬷所有的哥哥们都是姓布兰顿。我的姓本来就和我所在乎的人都不一样(这已让我够烦的了),而随着鲍勃的离去,向别人解释我为什么叫J.D.哈梅尔就更为令我难堪了。“是的,我养父的姓是哈梅尔。你没见过他是因为我也见不着他了。不,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见不着他。”

在我童年时期所讨厌的事情当中,没有什么比得上那些像旋转门一样来了又去的父亲形象了。母亲值得赞扬的一点是,她没有遇到有虐待倾向或是不负责任的伴侣,而我也从未感觉到被她带回家的哪个男人虐待过。但是我恨的是那种关系的中断。我特别恨的是,每当我开始喜欢上母亲的男朋友时,他们就会从我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地消失。琳赛由于比我年长几岁,也比我聪明不少,所以她对这些男人都是持怀疑态度。她知道,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会消失。随着鲍勃的离去,我也学会了这一课。

母亲把这些男人带入我们的生活都是出于正当的原因。她经常想知道奇普或是鲍勃或是史蒂夫能不能成为“良好的父亲形象”。她经常挂在嘴边的是,“他经常带你去钓鱼,这挺不错的”或是“对于你来说,从一个年纪相差小一点的男人身上学到男子气概是非常重要的”。每当我听到她对他们当中哪个大喊大叫时,听到她在某次特别激烈的争吵后在地板上哭泣时,或是看到她在某次分手后陷入绝望的泥潭时,我都会感到内疚,因为她是为了我才不得不经历这些的。

归根结底,在我心里,阿公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父亲形象。在母亲每次分手后,我都会向她保证,说我们会好起来的,或是说我们能一起挺过去的,或是说(重复阿嬷说过的话)我们根本不需要什么狗屁男人。我知道,母亲的动机并不完全是无私的:她(和我们都一样)也是出于对爱和陪伴的渴望。但是她毕竟也是想照料好我们。

然而,通往地狱的路正是由一个个好的出发点铺就的。在一个个父亲候选人之间应接不暇,琳赛和我根本没有学会男人应该怎样对待女人。不错,奇普确实教会了我如何系鱼钩,但我从他那里学到的男子气概不过是喝啤酒和当女人对你大喊大叫时也用大喊大叫来回敬。到最后,我学会的唯一一点就是,不能依靠他人。“我学到的是,男人动不动就会消失,”琳赛有次对我说道。“他们不会关心自己的孩子;他们不会养活自己的家庭;他们只会消失,而且想让他们消失的话并不难。”

或许母亲曾感觉到鲍勃有些后悔把我收为养子,因为她有天把我叫到客厅与我的亲生父亲唐·鲍曼通电话。这次电话上的谈话虽然简短,但却令我难忘。他询问我是否还记得自己曾想要一所养着马、奶牛和鸡的农场,我回答是的。他还询问我是否还记得自己的弟弟妹妹——克里(Cory)和切尔西(Chelsea)——而我真的还有些印象,所以我就说:“有点记得。”接下来他就询问我还想不想再见他。

关于自己的亲生父亲,我所知甚少,而且我也不怎么记得自己在被鲍勃收养之前的生活。我只知道唐把我抛弃了,因为他不想付我的抚养费(至少母亲是这么说)。我知道他又娶了一个叫作谢莉尔(Cheryl)的女人,知道他长得很高,也知道人们都觉得我长得像他。我还知道他这个人,用阿嬷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狂热信徒”。这个词是阿嬷用来指代那些灵恩派[1]基督徒。她说他们是一帮“在教堂里时而尖叫时而恸哭的人”。这无疑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因为受到的宗教教育很少,所以迫切地想接触一下真正的教堂。我问母亲自己是否能见他,然后她同意了。于是,就在我的法定养父从我的生活中走开的那一个夏天,我的亲生父亲又走进了我的生活。母亲绕了一个很大的圈子:在众多的男人中兜兜转转地为我寻找一位父亲,结果却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位候选人身上。

与我所想的不同,唐·鲍曼与我母亲的家人有着太多的共同点。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唐·C.鲍曼也是从肯塔基州东部移民到了俄亥俄州西南部谋求工作。在结婚并组建自己的家庭后,我的祖父鲍曼突然间去世,撇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轻的妻子。我的祖母再嫁了,于是我父亲的大部分童年时期都是在肯塔基州东部与他的外祖父母度过的。

父亲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肯塔基之于我的意义,因为那里对他也有相同的意义。他的母亲很快就再婚了,她的第二任丈夫虽然是一个好人,但也非常严格,而且还是个局外人——再好的继父母也需要时间来适应。在肯塔基,在自己熟悉的人们之间,再加上充足的空间,父亲可以安心地做自己。这正是我的感觉。在当时的我看来,世界上有两类人:在第一类人的周围,我的表现是为了给他们留下良好的印象;在第二类人周围,我的表现则是为了避免让自己难堪。第二类人就是局外人,而在肯塔基州没有一个人是。

从很多方面来看,父亲的人生计划想必是给他自己重建那些曾在肯塔基拥有的东西。当我第一次到父亲家去的时候,他家那不起眼的房子坐落在一块非常美丽的土地上,那块地总共有14英亩。那里有一片中等大小的鱼塘,还有几处地上养着奶牛和马,还有一座谷仓、一个鸡窝。每天早上,孩子们就跑到鸡窝那里去捡早晨刚下的蛋——通常是7个或者是8个,对于一个五口之家来说再合适不过了。白天的时候,我们就拉着一只狗在地里欢快地跑来跑去,抓青蛙、追兔子。父亲在孩提时代正是这么过的,我和阿嬷在肯塔基时也是这样。

我记得自己和父亲养的那只叫作丹尼的柯利牧羊狗一起奔跑。丹尼是一个非常漂亮但却满身泥污的家伙,它特别的温顺,有次它把一只逮到的小兔子叼到了某个人的面前,那人发现小兔子居然丝毫没有受伤。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是为什么在跑,但是我们两个双双累得躺到了草地上,丹尼的头靠在我的胸上,而我则眼望着头顶蓝蓝的天空。在此之前,我从未感觉到如此的满足,如此的不用为生活以及生活的压力而担心。

父亲一家的生活宁静得几乎让人难以理解。他和妻子虽然会有争吵,但却很少对彼此提高嗓音,更从不曾听到刺耳的辱骂。而我在母亲的房子里对这些早已司空见惯了。他们的朋友当中没有一个人喝酒,甚至在社交的场合也不喝。虽然他们也会采用体罚的方式,但绝不会过度,也不会在体罚的同时言辞辱骂——他们的体罚有条不紊,不带怒气。我的弟弟和妹妹明显喜欢他们的生活,虽然他们没有流行音乐和电影。

父亲否认自己曾虐待过任何人,包括母亲在内。我怀疑他们可能也曾有母亲与她的大多数男人们之间的那种身体虐待:轻微地推搡几下,扔几个盘子,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我可以确定的是,在与我母亲的婚姻结束后,到与谢莉尔结婚之前——我4岁的时候,父亲变好了。他把这归功于自己对宗教信仰的认真参与。在此,父亲的身上就体现了一种现象,一种社会科学家已经观察了数十年的现象:信仰宗教的人要快乐很多。与那些从不去教堂的人比起来,那些定期去教堂的人犯罪概率较低,身体更为健康,寿命较长,而且从大学毕业的概率也要大得多。[16]更有甚者,麻省理工学院的经济学家乔纳森·格鲁伯(Jonathan Gruber)发现这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不是说那些生活成功的人碰巧也喜欢去教堂,而是说教堂看起来能促进形成好的习惯。

就宗教习惯而言,父亲遵守的是一种文化保守的带有南方人特色的新教徒式的陈规,虽然这种陈规大多并不准确。虽然这些教众以对自己宗教的依赖而闻名,但是他们在家的时候更像阿嬷那类人,而不是父亲那样:他们有着虔诚的信仰,但对某个特定的教会社区却没有归属感。事实上,当时我所认识的定期会到教堂去的保守派新教徒只有父亲这一家人。[17]在“圣经地带”[2]的正中心,活跃参加教堂活动的人其实非常少。[18]

虽然有这样的名声在外,阿巴拉契亚地区——尤其是从亚拉巴马州和乔治亚州北部到俄亥俄州南部这一带——与中西部地区、西部山区的某些地方以及密歇根州到蒙大拿州之间的大部分地区比起来,去教堂的人要少得多。非常奇怪的是,我们都认为自己去教堂的次数比实际情况要多。在盖洛普公司最近的一次民意测验显示,美国南方和中西部地区的居民去教堂的比例在全国最高。但实际情况是,南方人去教堂的比例要低得多。

这种欺骗的模式与文化上的压力有关。在俄亥俄州的西南部地区,也就是我出生的地方,辛辛那提和代顿这两个大都市区的去教堂比例都非常之低,与极端自由主义的圣弗朗西斯科基本位于同一水平。我在圣弗朗西斯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人会不好意思承认自己从不去教堂。(事实上,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会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去教堂。)俄亥俄州则恰恰相反。虽然我那时还不过是个小孩子,每当有人问起我是否定期去教堂时,我都会撒谎。从盖洛普民意测验的结果来看,并不是只有我感受到了那种压力。

两种现象的同时存在令人触目惊心:一方面,宗教机构在人们的生活中仍然扮演着积极的角色;但是另一方面,在因为制造业下降、失业率上升、毒品泛滥以及家庭破碎而遭人诟病的一部分地区,去教堂的人们却越来越少。

教堂为当时我那样的人提供了一种迫切需要的东西。对于酒精依赖症患者来说,它能提供社区的支持和一种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感觉;对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它能提供免费的住处,而且还有职业培训和亲子班。如果有人需要工作的话,教堂里的朋友们要么可以提供一份工作,要么就可以帮忙引荐。当父亲面临经济困难的时候,他的教会联合起来凑钱给他们家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在当时的我所看到的周围世界——以及那些在这个世界中挣扎的人们——宗教为那些虔诚的人提供了有形的帮助,让他们能留在生活的正轨上。

尽管我之前认为父亲的信仰在他放弃我的抚养权时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这则导致了我们长久的分离,但是这种信仰还是吸引了我。虽然我非常享受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但是他放弃我的抚养权给我造成的痛苦依然还在,所以我们时常谈起当初他为什么会放弃我的抚养权,又是怎么放弃的。于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中父亲的说辞:他放弃我的抚养权这一举动完全不是出于不想付抚养费,而且父亲也不像母亲和阿嬷所说的那样简简单单地“放弃了我的抚养权”,相反,他请了好多律师,为了留下我做了所有合情合理的事。

他当时担心的是,争夺抚养权的斗争会毁掉我的生活。在他放弃我的抚养权之前,我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会先在床底下躲上好几个小时,生怕他会把我绑架走,而且再也不会让我见阿嬷了。看到自己的儿子受惊吓到了如此这般的境地,他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处理方式。

阿嬷非常恨他,这我自己也知道;但父亲说阿嬷对他的恨是来源于他和母亲婚姻的早期,而那时他离成为一个完美的丈夫还远得很。有时他来接我的时候,阿嬷就站在门廊那里盯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手里还紧握着藏着的武器。在与法庭的儿童精神科医生的交谈中,他得知我受压抑的情绪已经在学校表现出来,而我已经有了心理问题的迹象。(我知道这是真事。第一次上幼儿园时,我没过几个星期就被送回家待了一年。20年后,我又碰到了我第一次上幼儿园时的那位老师。她告诉我,我那时的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以至于她差点就放弃了那个职业——那是她教书的第一年,不过才三个星期。她能在20年后还记得我也佐证了我当时的行为有多么恶劣。)

父亲告诉我,他最后向上帝请示三个指示,以说明放弃我的抚养权是对我最好的选择。看来这三个指示确实出现了,所以我就成了鲍勃的养子,而那时我认识鲍勃连一年都没到。我不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不过虽然我能对做出这一决定的困难感同身受,但是我对于将自己孩子的命运交给上帝的指示这一行为却不得不感到难过。

然而把所有事情都考虑进去的话,这件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只要知道父亲当时是在乎我的,就能减轻我童年的太多苦楚。总而言之,我爱我父亲,也爱他的教堂。我不能确定自己是真的喜欢那种教堂的组织结构,还是仅仅想与他分享对他重要的东西——我想是兼而有之——但我还是成了一名虔诚的皈依者。我贪婪地阅读关于年轻地球创造论(young-earth Geationism)[3]的书籍,在互联网上的聊天室里就进化论向科学家们提出质疑。我听说了千禧年预言,然后就坚信2007年将是世界末日。我甚至还丢掉了自己的黑色安息日乐队的唱片。父亲的教会鼓励这种行为,因为它不相信世俗科学家的智慧以及世俗音乐的道德。

虽然我和父亲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但我还是开始大多数时间都和他待在一起。大多数的节假日我都会去看他,而且每隔一个星期就会在他家度过周末。虽然我喜欢看到多年以来都没在我生活中出现的叔叔阿姨以及表亲们,但是我的两种生活仍是被隔绝开来。父亲总是躲开母亲以及她的家人,母亲同样也躲着父亲和他的家人。琳赛和阿嬷对父亲在我生活中扮演的新角色持赞赏态度,但她们仍不信任他。对于阿嬷而言,父亲是那个在关键时刻把我抛弃的“提供精子的人”。虽然我也因为过去的事情而怨恨父亲,但阿嬷的固执却没让事情好转。

尽管如此,我和父亲之间的感情仍在继续发展,我和他的教堂之间亦是如此。他的宗教习惯的缺点就是与外面的世界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隔离。我不能在父亲家听埃里克·克拉普顿的音乐——不是因为歌词不恰当,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埃里克·克拉普顿本人曾被恶魔的力量影响过。我还听人们开玩笑说,如果你把齐柏林飞艇乐队的那首《天国的阶梯》(Stairway to Heaven)倒过来放的话,你就会听到一种邪恶的咒语,没承想父亲教会的一位成员提起这事的时候却像是真的一样。

这些都只是偶然发生的怪事,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这些事的理解不过就像严格的规定一样,要么老老实实地遵守,要么就想办法应付。但当时我还是一个好奇的孩子,随着我越来越沉浸于福音派神学当中,我越来越感觉到迫不得已地去怀疑社会的很多方面。进化论和大爆炸理论成了需要质疑的观念,而不是需要理解的理论。

我对我的姨夫丹的钦佩超过了所有人,但是当他谈到自己从天主教的角度对进化论的接受时,我对他的钦佩中也掺上了一种疑心。我的新信仰令我到了一种时刻提防异教徒的地步。就算是好朋友,如果他们对《圣经》某一部分的理解不同,我就将他们视作不好的影响。就连阿嬷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也打了折扣,因为她的宗教信仰居然没影响她对比尔·克林顿的情有独钟。

作为一个第一次认真考虑自己信仰的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信仰的少年,我当时能敏锐地感觉到那些“真正的”基督徒正在被包围得越来越严实。据我所知,当时的这种包围包括美国公民自由协会的激进分子状告那些展出耶稣降生节目的小镇。我读到了大卫·林博(David Limbaugh)写的那本《迫害》(Persecution),里面描述了基督徒遭受到的种种歧视。

所有这些事,包括对那些不够虔诚的基督徒的讨论、世俗主义者对我们年青一代的灌输、侮辱我们信仰的艺术展览,以及精英们对我们的迫害,这些让我当时所处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可怕而又陌生的地方。就拿同性恋权利来说吧,这也是保守派的新教徒们之间最常讨论的热点问题。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次我以为自己是个同性恋的事。那时我八九岁的样子,或者连八九岁都没到,我碰巧遇到了一位愤怒的传教士关于地狱里的磨难的布道。这家伙宣扬同性恋者是有多么邪恶,他们是怎样渗透进我们的社会,以及他们是如何全都应该下地狱,凡此种种。在那个时候,我关于男同性恋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们更喜欢男人。这完全符合我:我不喜欢女孩,而且我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是我的哥们比尔。啊,不好,我要下地狱了。

我把这事儿告诉了阿嬷,供认说自己是个男同性恋,所以担心自己会在地狱遭受煎熬。她答道:“别他妈犯傻了,你怎么知道自己是男同性恋呢?”然后我就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思考过程。阿嬷咯咯地笑了起来,看起来像是在考虑应该怎么向我那个年纪的男孩解释。最终,她问道:“J.D.,你想跟男人上床吗?”我被惊得目瞪口呆了。怎么会有人想做那事呢?她又重复了一遍那个问题,然后我回答:“当然不想了!”“这么说,”她接着说,“你就不是同性恋。而且就算你是同性恋,那也没关系。上帝仍然会爱你的。”这个问题算是解决了。我显然不用再担心自己是同性恋了。现在长大了,我明白了阿嬷的观点中更深层次的一面:同性恋者对于阿嬷来说虽属异类,但却丝毫不能威胁到她的生活。作为一个基督徒,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担心。

然而,在我的新教堂里,我听到的更多是关于同性恋的游说以及针对基督徒的战争,而不是作为一个基督徒应该立志拥有什么样的品格特质。我那时看待与阿嬷间的那次谈话也不过作为是一种世俗想法的例子,而不是当作一种基督的爱的体现。道德的定义是不能参与这种或那种社会上的歪风的:关于同性恋的议程、进化论、克林顿式的自由主义,或是婚外性行为。教堂对我的要求那么少,看来成为一名基督徒非常容易。

现在回想起来,我从教堂学到的东西中唯一值得肯定的就是不应该背着妻子偷情,还有就是不应畏惧向其他人传播福音。所以我当时就计划以后要过一夫一妻制的生活,而且尝试着让别人改变他们的信仰,甚至还包括我七年级时的科学老师,人家可是穆斯林。

世界正在堕入道德败坏的深渊——朝着蛾摩拉城(Gomorrah)[4]迈进。我们认为末日审判就要到了。关于世界末日的想象充斥着每周的布道以及《末日迷踪》系列书籍(史上最为畅销的小说系列之一,当时我看得如饥似渴)。人们当时在讨论敌基督是否已经现世,而如果已经现世的话又会是世界上的哪位领导人。还有人告诉我,他觉得如果我到了结婚年龄而救世主还没现身的话,我肯定能娶上一个漂亮的姑娘。对于一个如此快速地朝深渊堕去的文化来说,世界末日是一个很自然的结局。

其他作者也曾指出福音派教会保留率的可怕下降,并把此归咎于这类神学。[19]我还是小孩子时并不能理解这一点。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父亲在一起时的年少时期所形成的宗教观点为我日后直率拒绝基督教信仰埋下了种子。我当时知道的就是,虽然我的新教堂有缺点,但是我仍然爱着这座教堂,也爱着那个为我打开这座教堂的男人。后来才发现,这一时机简直堪称完美: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是如此迫切地需要一个天国的神父和一个尘世的父亲。

* * *

[1] 即圣灵降临派,1901年灵恩运动兴起,第一波成立五旬节教会。

[2] 美国中西部正统派教徒多的地带。

[3] 创造论的一个分支,认为地球和其上的生命仅在不超过一万年前被上帝的直接作为创造出来。

[4] 《圣经》中因其居民罪恶深重而与所多玛城同时被神毁灭的古城。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09:54 PM 编辑

第七章

在我13岁的那个秋天,母亲开始和一个叫麦特(Matt)的年轻消防员约会。我一开始就非常喜爱麦特——他是母亲交往过的男人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而且我们现在仍保持着联系。有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等着母亲下班后带桶肯德基回来当晚饭。那天晚上我有两个任务:首先,找到琳赛看她饿了没有;其次就是等母亲一到家就把吃的送到阿嬷家去。在我预计母亲到家之前不久,阿嬷的电话打过来了。“你母亲在哪儿?”

“我不知道。怎么了阿嬷?”

她接下来的回答在我记忆中的烙印超过了我所听到的任何言语。她很担心——甚至有些害怕,她往往隐藏的乡下口音从她的唇间溜出。“没人见过或联系过你阿公吗?”我跟她说等母亲一到家就给她回电话,而那时我感觉母亲马上也该回来了。

我当时觉得阿嬷有点反应过度了。但接着我就想到了阿公每天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规律。他每天早上都是六点钟起床,连闹钟都不用,然后七点钟开车到麦当劳和他在阿姆科时的老朋友们喝杯咖啡。几个小时的聊天后,他就溜达到阿嬷家,上午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牌。他就算会在晚饭前出门的话,那也就是到他老朋友保罗开的五金店去转一圈。

毫无例外的,每次我从学校回家时他都会在阿嬷家迎接我。如果我没去阿嬷家的话——比方说当母亲状况好的时候,我也会到母亲家去——他每天晚上回家之前通常也会过来说声再见。这些惯例他居然都错过了,这就说明肯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阿嬷的电话挂掉没多久,母亲从门外进来时我已经在啜泣了。“阿公……阿公,我觉得他已经死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我已记不太清了:我想我转告了阿嬷的信息;我们把她接上然后赶紧到了阿公家,这一路也不过才几分钟车程。我狠命地敲打阿公家的门。母亲跑到了后门,大喊大叫一通后又回到了前门。她回到前门一是告诉阿嬷,阿公正蜷缩在自己的椅子上,二是过来拿块石头。然后她就用石头砸碎了一扇窗户爬了进去,把门锁打开,接着就朝自己的父亲走去。那时阿公已经死去将近一天了。

在我们等待救护车的到来时,母亲和阿嬷控制不住地啜泣起来。我试着拥抱一下阿嬷,但她对自己的感情已经失去了控制,就连对我也没反应了。当她停止哭泣后,她把我拥入怀中,让我在阿公的尸体被运走之前和他道个别。我尝试了,但跪在阿公旁边的那位医务人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想看死尸的变态一样。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又回到死去的阿公身边的真实原因。

当救护车把阿公的尸体运走之后,我们立即驾车到了莉姨家。我猜莉姨之前肯定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因为她从门廊处走下来的时候已是满眼泪水。我们都拥抱了她,然后大家一起挤进了车里,回到了阿嬷家。大人们交代给我一项不愉快的任务,那就是设法找到琳赛,并把这事儿告诉她。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而琳赛正是一个17岁的女孩,找到她实在是太难了。

我一直在给家里打电话,可是她一直没接,而她的朋友们也没一个接我电话的。阿嬷家的房子离我母亲的房子之间就五座房子——一个是麦金莱街313号一个是303号——所以我一边听着大人们制定计划,一边盯着窗外寻找姐姐回来的踪迹。大人们提到了关于葬礼的安排,阿公会希望自己埋葬在哪里——“杰克逊,该死的。”阿嬷坚持道——他们还在讨论谁给吉米舅舅打个电话让他回家。

琳赛快到午夜的时候才回了家。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过街道,打开了自家的门。她正从楼梯上往下走,但是当看到我那因为哭了一整天所以不仅通红而且满是泥垢的脸时就僵在了那里。

“阿公,”我脱口而出,“他死了。”琳赛摔倒在楼梯上,我赶紧跑上去抱住了她。我们在那儿坐了几分钟,哭成了泪人,就像每个发现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已经死去的小孩子那样。琳赛又说了些什么,虽然我不记得她具体的每一句话,但还是记得她提到阿公刚帮她修了车,而她哭着嘟囔说自己利用了他。

阿公去世的时候琳赛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姑娘,正处于那个以为自己无所不知而又太在意其他人对自己看法的年纪。阿公能扮演很多角色,但他从不是一个很酷的人。他每天都穿着相同的旧T恤衫,前面的兜里仅能容纳一包香烟。他闻起来总像发了霉一样,因为他在洗完衣服后总是让它们“自然”晾干,也就是一起堆在洗衣机里面而不拿出来。由于抽了一辈子的烟,他的嘴里有着源源不断的浓痰,而且他丝毫不避讳当着任何人的面吐出来,无论是什么时间什么场合。

他一直反复地听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的歌曲,不管到哪里都开着一辆老旧的埃尔卡米诺牌汽车——一辆皮卡车。换言之,对于一个有着活跃的社交生活的17岁漂亮女孩来说,阿公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同伴。因此,她像每个利用自己父亲的年轻女孩那样利用了阿公:她深爱且钦佩他,她向他要那些他有时会给予的东西,而当她在忙于和朋友们在一起时又不怎么关注他。

直到今天,在我的理解中,能够“利用”别人正是拥有父母的意义所在。对我和琳赛来说,对于利用别人的恐惧一直萦绕在我们的心头,甚至能影响到我们所吃的食物。我们的直觉告诉我们,我们所依靠的许多人其实本不应该在我们生命中扮演那样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琳赛在得知阿公的死亡后首先想到的就有自己“利用”了阿公。

我们习惯于认为我们不能真正依靠他人——就连我们是小孩子的时候,让别人请我们吃顿饭或是帮我们修车都是一种奢侈,我们不能沉溺于这种奢侈,以免把本来是我们生活中的安全阀的那种善意消耗殆尽。在我们很少去的高级餐厅里,他们会一直追问我到底想吃的是什么,我才能坦白说是的,我确实想吃牛排。然后他们就会不顾我的反对而为我点上一份牛排。不管是多么亲近的人,都不能完全地把我们那种感觉给消除掉。阿公是最有可能消除这种感觉的亲近的人,但是显然也没能完成,而现在他已经去世了。

阿公死去的那天是个周二,我之所以记得这个是因为当母亲的男友麦特第二天开车带我去当地的一家餐厅为整家人带饭的时候,收音机里正播放着林纳·史金纳合唱团的那首《逝去的星期二》(Tuesday’s Gone):“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要继续前行/星期二已经随风而逝了。”正是此时,我真正意识到阿公再也回不来了。大人们做了当所爱的人死去时应该做的事:他们计划了一场葬礼,决定好怎样付葬礼的钱,然后希望为死去的人做了该做的事。我们那个周四在米德尔敦举办了一场遗体告别仪式,让当地的朋友过来表达敬意,然后周六葬礼之前的周五又在杰克逊举办了第二次遗体告别。就连死了之后,阿公也是一只脚在俄亥俄,而另一只脚在杰克逊的小山坳。

所有我想见到的人都参加了在杰克逊举行的葬礼——吉米舅舅和他的孩子们、我们整个大家庭和朋友们,还有布兰顿家所有还活着的男人们。当见到我们家的这些巨头时,我突然意识到,在我人生的前十一年里,我曾在快乐的时光里见过他们——家庭聚会、节假日、慵懒的夏日和漫长的周末——但是在那最近的两年里我见到他们时大多是在葬礼上。

在阿公的葬礼时,正如我所见过的其他乡下人的葬礼一样,牧师邀请我们每个人站起来说一些关于死者的话。我在教堂里坐在吉米舅舅旁的靠背长凳上,整整一个小时的葬礼期间我一直在啜泣,所以到了结束的时候我的眼睛疼得几乎看不到东西了。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不站起来说出自己的话,我接下来的余生都会为之后悔。

我想起了差不多十年前的某件事,这件事我听别人说过,但自己却不记得。我四五岁的时候,在某个舅姥爷的葬礼时,也是坐在这家迪顿(Deaton)殡仪馆的靠背长凳上。我们刚刚从米德尔敦开了很久的车赶到,所以当牧师让我们低下头来祷告时,我低下头就睡着了。阿嬷的哥哥佩特舅姥爷让我侧躺下来,枕着一本《圣经》当枕头,然后就没再想这事儿了。接下来的事情发生时我一直在睡觉,但我后来已听过好几百遍了。时至今日,每当我遇到哪个参加了那场葬礼的人,他们都会和我讲讲我的乡下人阿嬷和阿公。

当人群开始离开教堂而我却一直没有出现时,阿嬷和阿公起了疑心。他们跟我说,就连杰克逊这样的地方也是有变态的,这些变态会把木棍捅到你屁眼儿里去,然后“吃你的小鸡鸡”,就像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或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变态们一样。阿公想到了一个计划:迪顿殡仪馆只有两条出去的路,而那时还没有人开车离开。于是阿公跑回自己的车上,给自己拿了把0.44英寸口径的马格南手枪,给阿嬷拿了把0.38英寸口径的史密斯威森手枪。他们把守着殡仪馆出去的两条路,检查每一条经过的车。他们接着遇到了一位老朋友,解释情况后向他请求帮助。他们再碰到别人的时候,就像缉毒局警察一样搜索每一辆车。

佩特舅姥爷因为阿嬷和阿公阻塞了交通而懊丧不已,于是走了过来。当他们把情况解释清楚后,佩特舅姥爷放声大笑起来:“他就在教堂的靠背长凳上睡着呢,来我带你们去看下。”当找到我后,他们才让交通畅通起来。

我还想到阿公曾给我买过一把带瞄准镜的玩具气枪。他把那把玩具枪装在他的工作台上,用老虎钳固定住,然后向一个靶标重复射击。每开一枪,我们就调整一下瞄准镜,根据气枪子弹打到靶标上的位置来校准十字瞄准线。然后他就教我怎样射击——怎样把注意力放在瞄准镜上而不是靶标上,在扣动扳机前怎样吸气。许多年后,我们海军陆战队训练营里的射击教官告诉我们,那些已经“知道”怎样射击的新兵们实际射击的结果往往是最差的,因为他们之前所学的基础都是错的。结果确实如此,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我。从阿公那儿,我学到了非常出色的基础,而我也获取了M16步枪的专家资格,这可是最高的一级。此外,我的射击成绩在整个排里也名列前茅。

阿公的脾气不好,甚至到了荒唐的地步。对于每一个他不喜欢的建议或是行为,阿公只会回答一句:“胡说八道。”这时就是另一个人该闭上嘴的时候了。他的爱好是汽车:他喜欢买车、换车还有修车。阿公戒酒后没多久,吉米舅舅回家发现他正在街上修理一辆老旧的汽车。

“他嘴里面的诅咒像是暴风雨一般。‘这些该死的日本车,一堆便宜的垃圾。是哪个混账东西造出来的这个零件。’我就站在旁边听着他,而他连旁边有人都不知道,一直在自顾自地一边摆弄一边抱怨。他听起来简直苦不堪言。”那时吉米舅舅刚开始工作不久,非常渴望能花自己的钱帮自己父亲一把。所以他提出把那辆车弄到修理厂去修一修。这个建议让阿公猝不及防。“干什么?为什么?”他天真地问道,“我喜欢修车。”

阿公挺着个啤酒肚,脸也圆圆胖胖的,但是四肢却很细。他从来不会用言语道歉。在帮莉姨搬家时,莉姨责备他早年间的酗酒,并问他为什么他们很少有聊天的机会。“好吧,现在聊吧。我们要在这车里一起呆一整天呢。”但是他会用行为来道歉:每次他罕见地冲我发脾气后,都会给我买个新玩具,或是带我到冰淇淋商店。

阿公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乡下人,简直是生错了时代和地方。在那次帮莉姨搬家的长途旅程中,他们一大早停在了一处高速休息区。莉姨上厕所的时候顺便也梳头刷牙,因此在女厕所待的时间比阿公预想的要久。阿公手里拿着一把上了膛的左轮手枪,一脚把女厕所的门踢开了,简直就像是连姆·尼森(Liam Neeson)演的动作电影里面的人物一样。据他的解释,他以为她很有可能被什么变态给强奸了。

多年以后,有次莉姨家的狗冲着她家的婴儿嗥叫,阿公看到后就对莉姨的丈夫丹说,如果他不把这条狗给处理掉的话,阿公就会用浸泡过防冻剂的牛排把它给毒死。他可不是在开玩笑:30年前,当邻居家的狗差点咬到我母亲的时候,他也这么跟这位邻居说过。一周以后那条狗就死了。在家乡的那场葬礼上,这些事情也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我当时想到的大多还是阿公和我之间的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一起练习越来越难的数学题的时光。是他告诉我,知识的缺少和智力的低下并不是一回事。前者的话,可以通过一点点耐心和大量的努力来弥补。而后者呢?“好吧,我觉得那就像是在溪流中逆流前行,手里却没有桨。”

我想起阿公会像个小孩子一样和我以及莉姨家的小女孩儿们在地上玩耍。虽然他嘴上总是说“胡说八道”以及发牢骚,但是他的拥抱和亲吻从来没遇到过冷遇。他给琳赛买了辆破车,并把它修好了。当琳赛把这辆车给弄坏之后,阿公又给她买了一辆,又修好了。这仅仅是为了让琳赛感觉到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我想起自己冲母亲、琳赛或是阿嬷发脾气的时候,阿公就会展现出自己很少严肃的一面。因为,正如他有次对我说的:“对于一个男人的评价要看他怎样对待自己家里的女人。”他的智慧来源于自己的经验,来源于自己早年间没能好好对待自己家里女人的失败。

在那间殡仪馆里,我站起来,下定决心告诉大家阿公有多么重要。“我从来没一个像样的父亲,”我解释道,“但是阿公一直在那里为我守候,他教给了我男人应该知道的东西。”接着我就讲到他对我人生的影响之重:“他是任何人所能祈求得到的最好的父亲。”

葬礼过后,许多人告诉我他们非常欣赏我的胆量和勇气。但是母亲并没有这样,对此我感到非常奇怪。当我在人群中发现她时,她看起来好像陷进了一种恍惚状态:寡言少语,就连对那些向她走近的人也是;动作迟缓,整个人没精打采的。

阿嬷看起来也像丢了魂儿似的。肯塔基通常是最能让她能感到自在的地方。在米德尔敦,她永远也不能真正地做自己。在我们最喜欢吃早餐的帕金斯餐馆,阿嬷的嗓门经常招致人家经理要求她说话声音小一点,或是注意自己的脏话。“那个混蛋。”阿嬷经常低声咕哝道,带着被压抑和不舒服的感觉。但是在杰克逊那家唯一值得一去的比尔家宴餐厅,阿嬷会冲着厨房里的人们大喊“他妈的快点”,而他们也会笑着说:“好的,邦尼。”然后阿嬷就会看着我说:“你知道我只是在和他们闹着玩吧?他们知道我不是刻薄的老泼妇。”

在杰克逊的老朋友们和真正的乡下人之间,阿嬷不需要任何的掩饰。就在几年前,在她哥哥的葬礼上,她和外甥女丹妮丝觉得有个抬棺人是个变态,于是她俩就闯进了他在殡仪馆的办公室,翻看他的物件。她们发现有数不清的杂志,其中还有几期的Beaver Hunt(直译是《海狸捕猎》,我向诸位保证,这杂志肯定不是关于水栖哺乳动物海狸的)。阿嬷觉得非常搞笑。“去他的Beaver Hunt!”她大叫道,“谁想出的这个名字?”于是阿嬷和丹妮丝想到了一个计划,就是把这些杂志带回家,然后寄给这个抬棺人的妻子。考虑了一会儿后,她就改变了这个主意。“要是倒霉的话,”阿嬷曾告诉我,“我们在回俄亥俄州的路上如果出次车祸,警察就会发现在我的车上有这种杂志。如果身边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女同性恋的话那我可就糗大了——而且只有变态的女同性恋才会看这种杂志!”所以她们就把那些杂志丢掉了,以“给那个变态上一课”,然后就再也没有提起。阿嬷的这一面很少在杰克逊以外的地方展现出来过。

杰克逊的迪顿殡仪馆——也正是她曾偷走那些Beaver Hunt杂志的地方——的结构就像一座教堂。大楼正中是一座大殿,两边是有沙发和桌子的大房间。另外两边是走廊,走廊里有几个小一点的房间——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一个小厨房和厕所。这间不大的殡仪馆我已经去过好多次了,每次都会与阿姨、舅舅和表亲们还有我的曾外祖父母们告别。而不管阿嬷去迪顿殡仪馆是去埋葬自己的老友、兄弟还是亲爱的母亲,她都会和每一名宾客打招呼,开怀地笑,惬意地骂。

可是在阿公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我四处寻找阿嬷的安慰,却发现她自己待在殡仪馆的一个角落里,正在给一些我从来不知道会没电的电池充电,当时我就感觉特别奇怪。她两眼空洞地注视着地板,眼神里面的热情不再,而被替换成一种陌生的东西。我跪在她身前,把头埋进她的膝间,一句话也没说。在那一刻我意识到,阿嬷原来也是会被现实击倒的。

回过头来看,阿嬷和母亲当时的行为都不仅仅是出于悲伤。琳赛、麦特和阿嬷尽了最大的努力不让我发现。阿嬷不让我住在母亲家,借口说自己因为悲伤而需要我的陪伴。或许他们是想给我一个哀悼阿公的空间。但我也不敢确定。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注意到有些事情已经偏离了轨道。对于阿公的去世,每个人的处理方式都不尽相同。琳赛大把大把的时间都是和朋友们在一起,到处跑来跑去的。我尽可能地与阿嬷亲近,大量地阅读《圣经》。母亲则睡得比以前更多,而我当时以为这就是她的应对方式。在家里,她连最基本的控制自己的脾气都做不到。如果琳赛刷碗的时候邋遢了一点,或是忘了出去遛狗,母亲的怒气就会宣泄出来:“我父亲是唯一一个能理解我的人!”她时常这样大喊大叫。“我已经失去了他,而你们却没让我的日子好过一丁点儿!”不过母亲一直就很爱发脾气,所以我对此也没太在意。

除了母亲自己的悲伤之外,别人的悲伤都会让她感到厌烦。莉姨的悲伤是不正当的,因为母亲和阿公之间有着特殊的感情。就连阿嬷的悲伤也没有道理,因为阿嬷甚至不喜欢阿公,而且又不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琳赛和我则应该自己走出悲伤的阴影,因为刚刚死去的是母亲的父亲,而不是我们的。我第一次感受到我们的生活即将改变的迹象是在一个早上,我起床后就溜达到母亲家的房子,我知道琳赛和母亲正在里面睡觉。我先去了琳赛的房间,可是原来她是在我房间睡的。我跪在她身边把她叫醒了,然后她就紧紧地抱住了我。过了一小会儿,她诚挚地说:“我们能一起渡过这个难关的,J.。”——J.是她对我的昵称——“我答应你。”但我仍不知道她前天晚上怎么会睡在我的房间。不过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明白她答应要和我一起渡过的难关是什么了。

葬礼过后没几天,我走上阿嬷家的前门廊,在那里俯视着街道,然后看到了一场难以置信的骚乱。妈妈裹着浴巾站在自家前院,冲着唯一深爱着她的人们大喊大叫,冲着麦特,“你就他妈的是个失败的小人物”;冲着琳赛,“你就是个自私的婊子,他是我的父亲,又不是你的,所以别搞得好像是你死了父亲一样”;冲着她那个非常善良但其实私底下是个女同性恋的朋友塔米,“你装作是我的朋友,其实只是为了睡我”。

我赶紧跑过去,乞求母亲冷静下来,但那时已经有一辆警车赶到了。一位警察揪住母亲的肩膀,而母亲则摔到了地上,一边挣扎一边四处乱踢。那时我就在前门廊那里,而那位警察揪住母亲把她押到了警车那儿,而这一路上她都在挣扎。门廊那里还有血迹,有人说母亲曾尝试把自己的手腕割掉。我不认为警察把她给逮捕了,但我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些什么。阿嬷也赶到了,把我和琳赛带走了。我记得当时自己在想,如果阿公在就好了,他肯定会知道应该做什么。

阿公之死让之前潜伏在黑暗中的某些东西浮现了出来。我想只有我那样的小孩子才会没注意到那些不祥之兆。一年之前,母亲丢掉了自己在米德尔敦市医院的工作,原因是她在急诊室里滑旱冰。当时我把母亲这种古怪的举动看作是与鲍勃离婚后的不良后果。与之相似的是,每当阿嬷偶尔提起母亲“吃药吃多了”在我看来也不过是随便的评论,因为阿嬷这个人本来就是想说啥就说啥,却没把这当作对愈来愈糟糕的情况的一项诊断。

母亲丢掉工作后没多久,当我正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旅途当中时,她只联系过我一次。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大人们——即一边是阿嬷,另一边是吉米舅舅和他的妻子唐娜舅妈——正在幕后争论我是否应当永久地搬到加利福尼亚州去住。

母亲在街上的摔打和大喊大叫只不过是那些我所没见过的事情的最高潮而已。我们搬到普雷布尔县没多久,母亲就开始服用处方麻醉药物了。我相信这个问题的开端是一张正经的处方,但很快母亲就开始从自己的病人那里偷药吃,然后吃药吃到兴奋地以为把急诊室当成旱冰场是个不错的主意。而阿公的去世则让以前半运作状态的瘾君子变成了一个无法遵守最基本的成人行为准则的女人。

于是这样,阿公的去世永远地改变了我们家的轨道。在他去世之前,我已经习惯了把时间在母亲家和阿嬷家之间分配,这种生活虽然杂乱无章,但也比较快乐。母亲的男朋友们来了又走,母亲的状况好了又坏,但是我一直有着一条疏散路线。阿公死后,母亲又在辛辛那提的成瘾治疗中心——或者叫“戒瘾中心”——接受脱瘾治疗,我开始觉得自己是一个负担。

虽然阿嬷从未说过让我感到不受欢迎的话,她的生活本来已经足够挣扎了——从住在小山坳时的贫穷到阿公的虐待,从莉姨的年少成婚到母亲的诸多前科档案,阿嬷70年的一生当中有一大部分都是在解决危机。到了那时,当大多数她那个岁数的人都在颐养天年的时候,她还得养活自己十几岁的外孙女和外孙子。离开了阿公的帮助,这种负担看起来是以前的两倍沉重。我想起自己在迪顿殡仪馆的那个偏僻角落里找到阿嬷的场景,一直不能摆脱那样一种感觉,即不论阿嬷的身上有多么强大的气场,她的内心里还住着另外一个自己。

所以,我没有回到阿嬷家,也没有在母亲每次出现问题时都打电话给阿嬷,而是依靠琳赛和我自己。琳赛刚刚从高中毕业没多久,而我才刚上七年级,但我们还是闯过来了。有时麦特或塔米会给我们带来事物,但大多时候我们两个都是自谋生计:汉堡帮手、冷冻快餐、蛋挞,还有早餐麦片。我现在不太确定那些钱都是谁付的(可能是阿嬷)。我们的生活没什么规律——琳赛有次下班回家后看到我和她的几个朋友醉醺醺地混在一起——但从某种意义来说我们本来就不需要什么规律。当琳赛得知是她一个朋友把啤酒给我喝的时候,她没有失去冷静或是笑一笑地纵容过去,而是把所有人赶了出去,然后就滥用药物教育了我一番。

我们经常能见到阿嬷,而阿嬷也经常打听我们的情况。但是我们两个都非常享受那种独立的生活,我觉得我们当时享受的是不给任何人造成负担的感觉,除了可能会给彼此带来负担之外。琳赛和我早已熟练掌握了应付危机的办法,我们的情感是那么的坚韧,以至于就算整个世界都失去冷静的时候,我们两个照顾起自己来也觉得非常简单。不管我们是多么地爱着母亲,当我们可以少照料一个人的时候,我们的生活要简单许多。

我们有没有遇到难事呢?当然了。有次我们收到学区来的一封信,说我已经无故旷课太多次了,所以我的父母可能会被传唤到学校去甚至被市政府起诉。我们觉得这封信非常搞笑:我们的父母中,一个早已被各种各样地起诉过了,连四处走动的自由都没有,而另一个几乎已经从雷达上消失了,以至于想要“传唤”他的话得需要好好的一番侦探工作。但我们也觉得这封信非常吓人:身边没有一个法律上的监护人来给这封信签字,我们不知道到底该做些什么。但正如面对其他困难一样,我们临时凑合。琳赛伪造了母亲的签字,然后校区也没再向我家寄信来。

在指定的工作日以及周末,我们就去戒毒中心探望母亲。在肯塔基的山川之间,阿嬷和她的枪,还有母亲情感的爆发,我以为自己已经看破一切了。但是母亲的新问题让我看到了美国的瘾君子们所处的黑暗世界。周三大多被安排成小组活动——某种形式的家庭培训。所有的瘾君子和各自的家人坐在一个很大的房间里,每家人分别被安排坐在一张桌子四周,进行某种让我们了解成瘾及其诱因的讨论。在某次活动中,母亲解释她之所以会服用药物,是为了逃避付账单的压力以及缓解失去阿公的痛苦。另一次,琳赛和我听到的又是兄弟姐妹间的冲突让母亲难以抗拒诱惑。

这些小组活动所带来的不过是争执和感情上的伤害,而我觉得这正是他们的目的所在。回想起那些个晚上,我们和其他家庭一起坐在那个大厅里——那些家庭不是黑人就是口音听起来和我们一般无二的白人——我们听到的是喊叫和争吵,孩子们告诉父母自己恨他们,啜泣的父母一会儿乞求家人的原谅,一会儿又责怪自己的家人。正是在那里我第一次听琳赛告诉母亲自己有多么厌恶在阿公去世后扮演那个照顾别人的人,而不是缅怀他,又有多么厌恶看着我越来越依赖母亲的哪个男朋友,但又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出我们的生活。或许是因为当时的背景,又或许是因为琳赛那个时候已经马上要18岁了,当琳赛与母亲对质时,我开始觉得我姐姐才是真正的成年人。而我们在家里的生活也越来越加强了她的这种形象。

母亲的脱瘾治疗进展迅速,而且她的状况明显也在随着时间好转。星期天成了自由的家庭时间:我们不能把母亲带到别的地方去,但是我们可以像正常家庭一样吃饭、看电视和聊天。星期天通常是快乐的时光,虽然母亲有次在探访时责怪我们与阿嬷的关系已经变得实在是太近了。“我才是你们的母亲,她可不是。”她这样跟我们说。当时我意识到母亲已经开始后悔在琳赛和我心里播下的种子了。

过了几个月,当母亲回家后,她说的话完全不同了。她经常会引用《静心祷告》(Serenity Prayer)里面的话,这是他们成瘾患者圈子里流行的一本书,讲的是虔诚的人乞求上帝赐予他们那种“接受不能改变的事情的宁静心态”。药物成瘾是一种病,就像我不能指责癌症患者身上的肿瘤一样,我也不应该指责一位药物成瘾患者的行为。13岁的时候,我觉得这种说法明显太荒唐了,而母亲与我就经常争论她新发现的这条智慧到底是一种科学真理,还是那些做出毁掉一个家庭的决定的人给出的借口。说来也奇怪,可能两者皆是:确实有研究发现了一种药物滥用的遗传天性,但是认为自己的成瘾是一种病的人很少能展现出抵抗它的能力。或许母亲告诉她自己的也是真理,但是这种真理却不能让她解脱。

我不相信母亲的任何口号与感情,但是我相信她确实在尝试。脱瘾治疗看起来给了母亲一种使命感,也给了我们一条亲情的纽带。我尽自己所能地阅读关于她的“病”的书籍,甚至养成了一种参加她的戒毒互助会的习惯。那种戒毒自助会的流程正如每个读者都能想得的:一个压抑的会议室,十来把椅子,一群围成一圈的陌生人,他们每次介绍自己时都是说:“我叫鲍勃,我是一个瘾君子。”我当时想的是,如果我参加这种互助会的话,或许她的状况真的会好转。

一次互助会上,有个男人晚了几分钟才走进门来,他闻起来就像是垃圾桶一样。他乱蓬蓬的头发和脏兮兮的衣服一看就是住在街上的流浪汉,当他一开口说话就承认了这个事实。“我的孩子们不跟我说话,一个也不,”他告诉我们,“我想方设法弄点钱,就拿去买海洛因。今晚我既没有找到钱,也没弄到海洛因,所以我就到这里来了,因为这儿看起来暖和。”组织者问他是否愿意尝试超过一个晚上不碰毒品,这个男人的回答十分坦白:“我能答应,但老实说,也许并不会。可能我明天晚上又回到老路上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这个男人,但那晚有人问到他来自哪里。“呃,我一生当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汉密尔顿度过的。但是我出生于肯塔基州的东部,奥斯利县。”当时我对肯塔基州的地理还不是十分了解,因此也没能告诉他其实他出生的地方离我外祖父母小时候的家不过才20英里而已。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09:55 PM 编辑

第八章

到我上完八年级的时候,母亲已经有至少一年没碰过毒品了,而且她和麦特交往也有两三年了。我在学校的表现不错,阿嬷也度了几次假期——一次是到加利福尼亚州去看吉米舅舅,另一次是和她的朋友凯西到拉斯维加斯玩了一圈。琳赛在阿公死后不久就结婚了。我当时很喜欢她的丈夫凯文,现在也很喜欢,原因很简单:他从来没虐待过她。这就是我对我姐姐的伴侣的唯一要求。他们的婚礼过后不到一年,琳赛就生下了自己的儿子卡梅伦。她成了一位母亲,而且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我为琳赛感到骄傲,也非常喜爱自己的新外甥。莉姨家也有了两个小孩子,这就让我有了三个可以宠爱的小孩子。我把这些都看作是我们家庭复兴的迹象。因此,我高中前的那个夏天充满了希望。

然而,就在那个夏天,母亲宣布让我和她一起搬到麦特在代顿的家里去住。我喜欢麦特,而且那时母亲已经和他同居很久了。但是代顿离阿嬷家有着45分钟的车程,而母亲又明确表示希望我在代顿上高中。我喜欢自己在米德尔敦的生活——我想在那里上高中,我喜欢我的朋友们,而且虽然有点不符合常规,但我也非常享受在工作日分别住在母亲家和阿嬷家,然后周末和我父亲一起度过。重要的是,如果我需要的话,我能随时到阿嬷家去。我记得自己没有这种安全阀时的生活,而且我也不想回到那样的日子。此外,只要搬家就意味着离开琳赛和卡梅伦。因此,当母亲宣布让我和她一起搬到麦特家的决定时,我扯着嗓子喊道,“绝对不行”,然后就气冲冲地离开了。

母亲通过这次谈话就认为我有易怒问题,并给我安排了一次与她的心理医生的见面。我当时不知道她居然还有心理医生,也不知道她居然请得起心理医生,但我还是答应见见这位女士。第二周,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发生在离俄亥俄州的代顿不远的一处满是霉味的老旧办公室。一位奇怪的中年女人、母亲还有我,我们三个人试着弄明白为什么我会如此的愤怒。我以为人类并不擅长判断自己:也许我认为自己并不比生活中大多数人更容易生气(实际我远没有他们那么愤怒)是错的。或许母亲是正确的,而我确实有一些易怒问题。我试着抛开成见。我以为不管怎样,这个女人或许能给母亲和我一个机会,让我们把所有的事情都摆到明面上来。

但是我在这第一次的会面时感觉就像是遭到了伏击。一上来,那个女人就开始问我为什么要冲自己的母亲大喊大叫还气冲冲地离开,为什么我不能意识到那是我的母亲,而根据法律我就应该和她住在一起。那位心理医生反复提及据我母亲说的我的“情感失控”,还回溯到我记不起来的时候——我5岁时在一家百货公司大闹脾气,在学校和其他孩子打架(那个校园恶霸,也就是我本来不想揍他,但是在阿嬷的鼓励下揍了他一顿的那个),因为母亲的“管教”而跑到外祖父母家去。很明显,这个女人早已仅仅根据母亲告诉她的事情就对我有了印象。就算我以前没有愤怒问题的话,现在也有了。

“你到底知道自己是在说什么吗?”我问道。14岁时,我至少知道一点关于职业道德的东西。“你不是应该问问我对事情的看法,而不是一上来就批评我吗?”接下来的一整个小时我就开始总结自己之前的生活。我并不是毫无保留,因为我知道自己得仔细斟酌用词:几年前母亲的家暴案中,琳赛和我说漏了关于母亲对我们的教养中的一些令人讨厌的细节,结果被算作对家庭虐待的新证据,所以家庭咨询师得把这报告给儿童服务机构。因此讽刺的是,我不得不向一个心理医生撒谎(以保护母亲),以免又引起县里儿童服务机构的干预。但我把情况解释得足够清楚了,一个小时后,心理医生简单地说道:“或许我们应该单独见面。”

我把这个女人看作是一个需要克服的障碍物——一个由母亲放置的障碍物,而不是一个会给予我帮助的人。我只把自己的感情解释了一半:说自己不想因为搬去和一个我知道早晚会离开的男人去住,而让45分钟的车程把我和我所依靠过的每个人隔开。那个心理医生显然明白了。我没有告诉她的是,在我的人生当中,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被困住了。阿公已经不在人世了,而阿嬷——一个因为长期吸烟而患了肺气肿的老烟枪——看起来也虚弱疲惫得不能照看一个14岁的小男孩。我的阿姨和姨夫又添了两个小孩子。琳赛刚刚结婚,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无处可去。我见惯了混乱和争吵、暴力、毒品以及大量的不稳定性。但我从未感觉到自己没有出路。当心理医生问到我打算怎么做时,我回答道我可能会去和父亲一起生活。她说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好主意。当我走出她的办公室时,我因占用了她的时间而向她表示歉意,而且也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母亲看待世界的方式存在一个巨大的盲点。母亲之所以会让我和她一起搬到代顿,之所以看起来对我的反抗感到非常意外,以及之所以会单方面地把我介绍给一个心理医生,说明母亲根本不理解琳赛和我的生活方式。琳赛有次跟我说:“母亲就是不理解。”我刚开始时还不同意她这么说:“她当然理解了;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也没法改变。”这次心理医生的事情过后,我知道琳赛才是正确的。

当我告诉阿嬷自己打算去和父亲一起住时,阿嬷非常不高兴,其他所有人也是一样。没人能真正理解我,而我又不能说得太多。我知道,如果我把真相说出来的话,很多人都会提供自己家空余的卧室给我住,但是最终还是会听从阿嬷的要求,也就是一直和她住在一起。我也知道和阿嬷住一起的话会带来很大的愧疚,也会有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和自己的母亲或是父亲一起住。肯定也会有人悄悄地跟阿嬷说她也该歇歇了,也该享受自己退休后的“金色岁月”了。那种自己是阿嬷的一个负担的感觉可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它来自很多细小的信号,来自她的低声耳语,来自她身上那种像是一件黑色衣服的疲惫。我不想要那样,所以我选择了看起来是最不糟糕的一个决定。

在某些方面,我挺喜欢和父亲一起生活的。他的生活正是我当时一直想要的那种正常。我的继母有份兼职工作,但经常在家。父亲每天都差不多在相同的时间下班回家。每天晚上,他们当中的一个(通常是我的继母,但偶尔也是我父亲)做晚饭,然后我们像一家人一样吃饭。每顿饭前,我们都会饭前祷告(我那时一直喜欢饭前祷告,但还没在肯塔基州之外的地方做过)。在工作日的夜晚,我们一起观看一些家庭情景喜剧。而且父亲和谢莉尔从来不互相大喊大叫。有次,我听他们争论钱的问题时嗓门声音大了一些,但是稍微大点的音量与大喊大叫毕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我在父亲家度过的第一个周末——这是我第一次和他在一起时知道等周一的时候不会到别处去——我弟弟邀请了一个朋友来过夜。我们在父亲的鱼塘里钓鱼、喂马、晚饭时烤牛排吃。那天晚上,我们看《夺宝奇兵》(Indiana Jones)系列电影一直看到了清晨。那里没有争吵,没有大人们互相辱骂对方,没有玻璃器皿和瓷器被愤怒地扔到墙上或地上。那是一个无聊的夜晚。而这正是父亲家吸引我的地方。

然而,我从来没有卸下那种防备的感觉。当我搬到自己亲生父亲家时,我已经认识他两年了。我知道他是一位好人,有点沉默寡言,还是一个遵循严格的宗教传统的虔诚基督徒。当我们第一次重新取得联系时,他很明白地表示自己不介意我对经典摇滚乐的喜爱,尤其是齐柏林飞艇乐队。他对此并不小气——因为这不是他的风格——他也从没不让我听自己喜爱的那些乐队的歌。他只是建议我去听基督教摇滚。

我也不敢告诉父亲自己在玩一种叫作“魔术”的卡片收集类游戏,因为我害怕他会觉得这种卡片是邪恶的——毕竟教堂里的小孩子们经常提到“魔术”这个游戏及其对基督教小孩子的恶劣影响。而且正像大多数青少年那样,我对自己的信仰有着太多想知道的问题,比如说这种信仰与现代科学是否兼容呢?或是这个和那个教派在某个教义问题上的争论是否正确?

如果我向父亲问起这些问题的话,我不太相信他会因此而生气,但是我一直没有问过,因为我不知道他会如何作答。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当成撒旦之子并把我送走。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新感情有多少是建立在他对我是一个听话的孩子的感觉之上。我不知道,如果我在他家里当着弟弟妹妹们的面听齐柏林飞艇乐队的专辑的话,他会作何反应。这种不知道折磨着我,终于我再也承受不住了。

我觉得阿嬷能理解我当时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虽然我从来没和她明说。我们经常在电话里交谈,有一天晚上她告诉我,说我应该知道她对我的爱远超过一切,而且她想让我在准备好的时候就回家。“这儿就是你的家,J.D.,永远都是。”第二天,我就给琳赛打了电话,让她过来接我。她有一份工作,一个家庭,一个丈夫,还有个小孩。但是她的回答是:“我45分钟后就到。”我向父亲道了歉,因为他对我的决定感到非常伤心。但是他能理解我:“我知道你不会离开你那个疯狂的外祖母的。我知道她对你很好。”对于一个阿嬷从没说过一句好话的男人来说,父亲此举让我大吃了一惊。这也第一次说明父亲能理解我心中复杂而又矛盾的感情。这对我意义重大。当琳赛和她的家人过来接我的时候,我到了车里,叹了口气,跟她说:“谢谢你来带我回家。”我在襁褓中的外甥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在到阿嬷家之前一句话也没说。

那个夏天剩余的时间里,我大多是和阿嬷一起度过的。和父亲一起度过的几周并没能让我顿悟:我仍然觉得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既渴望和阿嬷住在一起,又恐怕自己的存在会破坏她晚年的安逸。所以在高一入学之前,我告诉母亲,我能跟她住在一起,但前提是我能在米德尔敦上高中,而且随时都能看望阿嬷。母亲提到在我高一之后应该转学到代顿的高中,不过我当时想那也得是一年之后,而一年之后的情况还不一定呢。

和母亲以及麦特住在一起的日子,就好像坐在开往世界末日的列车的第一排似的。对于我(以及母亲)来说,那些争吵早已是司空见惯,但我敢确定可怜的麦特肯定一直在问自己,该怎样以及何时才能脱身跳下这辆开往疯狂城的特快列车。家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清楚地明白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剩下的只是时间的问题了。麦特是个好男人,而正如琳赛和我开玩笑说的那样,好男人们早晚会受不了我们这一家人的。

由于母亲和麦特之间这种感情状况,所以当我刚上高二时有天从学校回家时母亲告诉我她准备结婚的时候,我会感到那么惊讶。我想,或许他俩之间的事情并没有我期待的那么糟糕。“我真的以为你和麦特早晚得分手,”我说,“你们每天都在争吵。”“呃,”她答道,“我不是准备和他结婚。”

这个故事就算在我看来也难以相信。母亲在当地一家透析中心当了几个月的护士。她的老板,肯,差不多得比她大10岁,有天晚上约她出来吃饭。她答应了。由于自己与麦特间的感情状况一团糟,一周后她就答应嫁给他了。她告诉我时是在周四。等到那个周六的时候我们就搬到了肯的家。这已经是我两年内住过的第四个家了。

肯出生于韩国,但他是被一个美国老兵及其妻子养大的。到了他家后的第一个星期,我决定到他那个小温室里面去一探究竟,结果却发现了一棵快要成熟的大麻。我把这事儿告诉了母亲,母亲又告诉了肯,然后那一天还没过完,那棵大麻就已经被一棵西红柿给替代了。当我就此质问肯的时候,他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最终说道:“这是出于药用,不用担心。”

肯家的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还有两个岁数和我差不多的男孩——和我一样不适应这种新的生活。最大的那个男孩经常和我母亲吵架,因此——出于我们阿巴拉契亚地区的荣誉感——也就是经常和我吵。有天晚上,正在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我下楼梯时正好听到他骂我母亲是婊子。任何一个有自尊心的乡下人都不会坐视不管,所以我立马就准备把我这个新弟弟结结实实地揍一顿。我当时的暴力冲动简直难以遏制,以至于母亲和肯决定得把我和这个新弟弟分开。其实我并没有多么生气,我想要打架的欲望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但是那种责任感是那么的强烈,所以那晚母亲和我就到阿嬷家去睡觉了。

我记得看过《白宫风云》(The West Wing)中关于美国教育的一集,相信大多数人都理所应当地认为教育是通往机会大门的钥匙。在这集的剧情中,剧中的总统和别人争论自己是否应该推行教育券制度(即把教育经费发给学生,让他们可以从失败的公立学校中脱身),或者是把精力集中在拯救那些失败的学校上。这场争论无疑非常重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待过的很多差的学区都够资格领取教育券,但也很让人吃惊,因为在关于学校中挣扎的可怜孩子的整个这场讨论中,大家的重点仅仅是在公共机构上。正如我以前的一位高中老师最近跟我说的那样,“他们都想让我们当这些孩子们的牧羊人。但没人想谈的是,事实上他们当中有许多在家里面都是在与狼共舞”。

母亲和我从肯的家逃到阿嬷家后的第二天发生了什么,我已记不太清楚了。或许是参加了一场远超自己能力的考试。或许是到了交作业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没时间来完成。但我记得清清楚楚的是,我那时是一个苦不堪言的高二学生。永无休止的搬来搬去和争吵,再加上生活中那些我不得不一个一个遇到,然后学会喜欢,最后还不得不忘记的像旋转木马一样的人们。在通往机会的路上,真正的障碍是这些,而不是我那平均水平以下的公立学校。

我当时已经离悬崖不远了,只是自己并不知道。我高中的第一年都差点没顺利完成,平均绩点才2.1分。我不写家庭作业,不学习,而出勤率也非常糟糕。有时我会谎称自己生病了,而有时候我就是不去上学。就算我去上学,也只不过是为了避免学校会像几年前那样给我家里面寄信——说如果我再不去上学的话,学校就不得不把我的情况反映给当地的社会服务机构了。

随着糟糕的出勤率而来的还有对毒品的尝试——倒也没那么严重,只不过是我能接触到的酒精以及肯的儿子和我发现的被藏起来的大麻。看来我当时确实看得出来一棵西红柿和一株大麻之间的区别。

这是我在人生当中第一次感觉自己与琳赛逐渐疏远了。她结婚已经一年有余,还有个襁褓中的婴儿需要照料。琳赛的婚姻的某些方面简直值得歌颂——尽管她曾目睹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她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既善待自己又有份不错工作的人。琳赛看起特别幸福。她是一个宠爱自己年幼的儿子的好母亲。她住在里阿嬷家不远的一处不大的房子里,看起来走上了人生的正轨。

虽然我为自己的姐姐感到高兴,但是她的新生活还是加剧了我那种被分离的感觉。自从我出生以后,我们就一直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到了那时,她住在米德尔敦,而我却住在二十英里以外的肯的家。就当琳赛着手营造一个与自己之前生活完全相反的生活时——她会是一个好母亲,会有一个成功的婚姻(而且是唯一的一次婚姻)——我却发现自己仍置身于我们曾深深厌恶的泥沼之中。当琳赛和自己的丈夫到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州旅行的时候,我却被困在俄亥俄州迈阿密堡(Miamisburg)的一个陌生人的家里。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09:56 PM 编辑

第九章

阿嬷关于这种安排给我造成的影响所知甚少,这一定程度上也是我故意不让她知道的。当我搬去自己新任继父家几个月后的圣诞节假期里,我给阿嬷打了个电话,打算向她诉苦。但当她接电话的时候,我能听到电话里面家人们的声音——我想在场的有我阿姨还有盖尔表姐,可能还有其他人。电话里面的背景声音传达出的是假日的欢乐,所以我不忍心告诉阿嬷我本来要说的话:说我讨厌和这些陌生人住在一起,说那些曾帮助我忍受自己生活的东西——在阿嬷家的避难,以及我姐姐的陪伴——看起来早已不复存在。于是,我让阿嬷告诉我从电话的背景音里听出来的每个人说我爱他们,然后就挂掉电话上楼看电视去了。我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孤独。

所幸,我还是在米德尔敦的高中上学,因此就能和以前学校的朋友们保持联系,也能偶尔在阿嬷家待上几个小时。上学期间,我每周都能见阿嬷几次,而每次我见到她的时候,阿嬷都会提醒我好好学习的重要。她经常说,如果我们家能有一个人“成功”的话,那肯定就是我。我不忍心告诉她到底在发生着什么。她对我的期待是成为一位律师,一名医生,或是一个商人,而不是一个高中的辍学生。但从我当时的境地来看,辍学才是最可能发生的。

阿嬷知道事情的真相是在一个早上,那次母亲过来找我要一份干净的尿液样本。前一天晚上我在阿嬷家过的夜,当母亲发狂似的气喘吁吁地走进来时,我正准备去上学。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母亲得不定时地接受护士局的尿液检查,而那天早上刚有人打电话通知她需要在当天交上一份样本。阿嬷吃过6片处方药,所以她的尿液也不行。因此剩下的只有我了。

母亲提出要求时好像就是理所应当似的。她没有丝毫的悔恨,完全没有一种让我去做一件错事的感觉。她也没有因自己再次打破了再也不滥用药物的承诺而感到丝毫的愧疚。

我拒绝了。当感觉到我的抵制后,母亲马上变了一个人。她开始变得又是道歉又是绝望,又是哭闹又是乞求。“我保证以后会改,我保证。”我早已听过太多次了,所以我一点也不相信。琳赛曾对我说过,不管怎样,母亲是一个从不幸当中挺过来的人。她挺过了自己糟糕的童年,挺过了来了又走的一个个男人。她也从一次次的轻微违法行为中挺了过来。现在她又在尽一切努力想挺过护士局的这次检查。

我爆发了。我跟母亲说,如果她想要干净的尿液样本的话,她就应该不再把自己的生活搞成一团糟,然后从自己的膀胱尿出来。我跟阿嬷说,这次如果帮了母亲只会让情况更糟,而如果阿嬷在30年前能坚定自己立场的话,现在母亲也不会求着自己的儿子给她一份干净的尿液了。我跟母亲说她是一个糟糕的母亲,然后跟阿嬷说她也是一个糟糕的母亲。阿嬷的脸色沉了下来,变得连我的眼睛都不想看。看来我说的话明显击中了她的要害。

虽然我说那些话的时候是真心的,但其实我当时知道自己的尿液可能也不干净。母亲瘫坐在沙发上,小声地哭了起来。但阿嬷绝不会如此轻易地放弃,即使我的话伤害了她。我把阿嬷拉到了厕所,小声地向她坦白了——说我前几个星期抽过两次肯的大麻烟枪。“我不能把我的尿液给她。如果母亲把我的尿拿走了,我们两个就都有麻烦了。”

首先,阿嬷宽慰了我的担心。她告诉我,在三个星期间抽几次大麻不会被查出问题的。“另外,你可能连自己在干什么都不知道。就算你试着吸了,也肯定没吸进去。”接着阿嬷就提到了这件事的道德性。“我知道这事儿不对,宝贝儿。但她毕竟是你的母亲,是我的女儿。而且,如果我们这次帮了她,也许她真能吸取教训。”

这正是我们最终的希望,对此我当然不能拒绝。正是在这种希望的驱使下,我参加了那么多次戒毒互助会,看了那么多关于成瘾的书,又尽自己所能参与到母亲的治疗当中。正是在这种希望驱使下,我12岁时的那次才会上了她的车,即使自己当时知道她的精神状况有可能会让她做出自己过后会后悔的事。阿嬷从未放弃那种希望,虽然她经历过的头痛和失望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阿嬷的一生简直就是一个教人怎样对别人失去信心的诊所,但她总是能找到信任自己所爱的人的方式。所以我不后悔自己当时心软了。那次把自己的尿液样本给母亲是一件错事,但我绝不会后悔照着阿嬷的话做了。她对人的希望帮助她在与阿公艰难的婚姻之后还是原谅了他。也正是这种希望,让她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把我收留了。

虽然我照着阿嬷说的做了,但那天早上我心里的某个地方破碎了。去上学的路上,我的眼睛都哭肿了,心里也在后悔自己帮了母亲。几个星期之前,当我和母亲坐在一家中国自助餐馆里面时,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徒劳地尝试把食物舀进自己嘴里。就算到了现在,这次回忆还是能让我大动肝火:母亲既不能睁眼,也不能合上嘴,食物被勺子舀到嘴里后又洒在盘子里。其他人都在盯着我们看,肯哑口无言,而母亲则毫无察觉。是一个处方止痛片(或者说是很多片)让她变成了那样。我因此而恨她,并暗暗对自己承诺,如果她再碰毒品,我就离开那个家。

这次尿液样本的事件也是压垮阿嬷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我放学回家后,阿嬷告诉我她想让我一直和她住在一起,再也不要搬来搬去了。母亲看上去无所谓,她说自己需要“休息”,我想是从当母亲的职责中休息吧。后来她和肯也没继续在一起多久。到了我高二结束的时候,母亲又从肯的家里搬了出来,而我已经和阿嬷住在一起了,再也不用回到母亲和她的男人们住的地方了。不过,至少她通过了那次尿液检测。

我当时搬家的时候都不用怎么收拾,因为当我到处搬来搬去的时候,我的大部分东西都放在了阿嬷家。当初搬去肯的家时,阿嬷就不允许我带太多东西,因为她觉得肯和他的孩子们会偷拿我的袜子和衬衣。(可是他们都从来没偷过我东西。)虽然我喜欢和阿嬷住在一起,但这次搬到她家从很多方面对我的忍耐度都是一个考验。我仍然有那种自己是阿嬷的负担的不安全感。

更重要的是,阿嬷这个人本就不好相处,因为她思维敏捷而又说话刻薄。当我没把垃圾拿出去的时候,她就会跟我说“别像个懒蛋一样”。当我忘记做家庭作业的时候,她又会称呼我为“笨蛋”,并提醒我如果我不用功学习的话,终将一事无成。她还非得让我和她一起玩扑克——通常是金罗美(gin rummy)[1]——而她从来就没输过。“你是我见过的牌技最臭的一个。”她经常扬扬得意地说。(这点倒没让我感到难过:这话她对每个被她打败的人都说过,而她在金罗美上能打败所有人。)

多年以后,我家的每个亲戚——莉姨、吉米舅舅,甚至还包括琳赛——都会反复提到“阿嬷那时候对你太严厉了,实在是太严厉了”。她在家里有三项规定:考个好分数、找份好工作,还有“别他妈偷懒,过来帮我”。没有特定的家务清单,不管她在干什么我都得过去帮忙。而且她也从不告诉我应该干什么——她只是每次她在忙着什么而我又没帮忙的时候对我大喊大叫。

但是我们在一起的生活还是非常快乐的。阿嬷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至少对我是这样。有次周五的晚上她命令我和她一起看一档电视节目,是关于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之谜的,而这种类型的电视节目正是阿嬷的最爱。到了情节最紧张的时候,也就是让观众惊吓得跳起来的那一段,阿嬷突然把灯关掉了,然后冲着我的耳朵大叫。她之前看过那一集节目,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让我在那里坐了45分钟,仅仅是为了能在这个特定的时间吓我一跳。

与阿嬷住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我开始明白一直支撑着她的是什么了。在那之前,我一直不满的是我们在布兰顿阿嬷去世之后就很少去肯塔基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容易察觉,但等到我开始上初中的时候,我们每年去肯塔基只有几次,而且每次只是待上几天。和阿嬷住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知道阿嬷与她的妹妹罗丝——一位非常仁慈的老妇人——在她们的母亲去世后有过一次争吵。阿嬷曾希望能把家里面的老房子作为家庭团聚的地方,而罗丝则希望把这座房子送给她儿子一家。罗丝的立场有一定的道理:住在俄亥俄州和印第安纳州的兄弟姐妹都不常回来,所以不如把这个房子交给一个真正需要的人。但是阿嬷担心的是如果没有了这座房子,她的孩子们和孙辈们在杰克逊就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阿嬷的话也不无道理。

我开始理解了,对于阿嬷来说,回到杰克逊其实是一项需要完成的任务,而不是可以带来快乐的旅途。对于我来说,杰克逊那里有我的舅姥爷们,是追逐乌龟的嬉戏,是从在俄亥俄州萦绕在我生活中的不稳定中脱身享受片刻的安宁。到杰克逊意味着我可以和阿嬷住在一起,可以在三个小时的路上讲述并听故事,以及大家都知道我是大名鼎鼎的吉姆和邦尼的外孙。但是,杰克逊对阿嬷来说却大不一样。那里是她小时候时常会饿肚子的地方,是少女时代因为怀孕丑闻而逃离的地方,是许多朋友丧命于煤矿的地方。我是想从别的地方逃到杰克逊,而她当年正是从那里逃出来的。

到了晚年,因为活动能力有限,所以阿嬷非常喜欢看电视。她喜欢不着边际的幽默和长篇的剧集,因此有很多电视节目可供她选择。但是她最喜欢的节目还是美国家庭影院频道的《黑道家族》(The Sopranos)。回过头来看,这部关于极度忠诚,有时还带有暴力的外来者的节目能引起阿嬷的共鸣一点都不奇怪。只要把人名和时间改一下,节目里面的意大利黑手党看起来就非常像阿巴拉契亚地区的哈特菲尔德和麦科伊家族之间的宿怨。里面的主要人物托尼·瑟普拉诺是一个残暴的凶手,不管用什么标准来看都是一个可怕的人。但阿嬷钦佩他的忠诚,钦佩他会为了保护自己家族的荣誉而无所不用其极。虽然这家伙杀害了无数的敌人,而且还极度酗酒,但阿嬷对他唯一的批评只是关于他对妻子的不忠。“他总是到处跟女人睡觉。这点我不喜欢。”

那也是我第一次以旁观者、而不是受众的角度感受到了阿嬷对孩子们的爱。她经常帮琳赛或莉姨看孩子。有一天她帮忙照料莉姨家的两个小女儿,而且莉姨家的狗也放在后院。当那只狗吠的时候,阿嬷大喊道:“闭嘴,你这个狗娘养的!”我的表妹邦尼·罗丝就跑到后门那里,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学着喊“狗娘养的!狗娘养的!”。阿嬷赶紧蹒跚地走到邦尼·罗丝那儿,把她抱进了怀里。“嘘!你可别说这个,要不我可就麻烦大了。”但阿嬷说这话的时候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都差点没把话说全。

过了几个星期,有次我放学回家问阿嬷那一天过得怎么样。她告诉我她那天过得好极了,因为她照看了琳赛的儿子卡梅伦。“他问我自己能不能像我一样说‘操’。我告诉只能在我家这样。”然后阿嬷就轻声咯咯笑了起来。不管阿嬷身体感觉怎样,哪怕是被肺气肿折磨得连呼吸都困难,哪怕是臀部的疼痛让她几乎走不动路,她从来不会拒绝“和这些小孩子们待在一起”的机会。阿嬷爱着他们,而我也开始理解为什么她一直梦想成为一位为受虐待和被忽视的儿童发声的律师。

有段时间,阿嬷为了缓解那种让自己行走困难的疼痛而接受了一次重大手术。因此她在疗养院住了几个月,所以我就不得不独自居住,幸好这段时间并不是很长。每天晚上她都会给琳赛,给莉姨,或者是给我打电话,每次都重复同样的要求:“这里的食物实在是太他妈难吃了。你能不能去趟塔可钟(Taco Bell)给我带份豆泥馅儿的玉米卷饼?”确实,阿嬷恨透了疗养院的所有东西,有次还让我答应她,如果以后她出不去的话,让我拿上她那把0.44英寸口径的马格南手枪然后冲她脑袋开一枪。“阿嬷,这事儿你可不能让我干。我的余生都会在监狱里度过的。”“好吧。”阿嬷说道,然后又想了一会儿,“那你就想法搞到点砒霜。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了。”

后来我们发现,她当时接受背部手术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她是有块髋骨骨折了,当一名外科医生把这块髋骨修好以后,她就又能站起来了,虽然从那以后就用上了步行器或拐杖。当我成为一名律师以后,我常常惊讶我们当时居然从没想到因为这起医疗事故而状告那个给阿嬷多余地做了个背部手术的医生。但是,就算我们想到了,阿嬷也肯定不会同意的:她一直主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打官司。

有时我每隔几天就能见到一次母亲,而有时则一连几个星期音讯全无。在某次分手后,母亲在阿嬷家的沙发上过了几个月,而我和阿嬷都很享受她的陪伴。母亲尝试修补我们之间的感情,只不过是用她自己的方式:当她有工作时,每次发工资的当天她都会给我钱,我几乎可以确定她给我的钱远超她能承受的范围。出于某些我所不能理解的原因,母亲把金钱等同于感情。可能她觉得如果不给我厚厚的一沓零用钱的话,我就感觉不到她对我的爱。然而,我从来就不在意那些钱。我只是想让她健健康康的。

当时就连我最亲密的朋友们也不知道我住在阿嬷家的房子里。我觉得,虽然我的同龄人当中有许多都没有那种传统的美国家庭,但是我家里的情况却比大多数更为不符合传统。而且我们当时很穷,这种贫穷的状况对于阿嬷就像一块荣誉勋章,但我却很难适应。除非作为圣诞节的礼物,我穿不上阿博菲奇(Abercrombie & Fitch)或北美秃鹰(American Eagle)牌子的衣服。每当阿嬷到学校接我放学时,我也总是不让她下车,以免让我的朋友们见到她——穿着大而宽松的牛仔裤,上身套着男人穿的T恤,嘴里还叼着一支薄荷香烟。如果别人问起,我就撒谎说自己和母亲住在一起,而母亲和我要照顾我生病的阿嬷。直到今天,我仍然后悔太多的高中同学和熟人都不知道阿嬷是我今生遇到的最美好的事情。

等到我高二的时候,我考进了高等数学班,其课程结合了三角学、高等代数还有微积分先修课。我们的班主任罗恩·塞尔比(Ron Selby)在学生们的心目中简直就是一个神话般的存在,因为他既有才华,对学生的要求又严格。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他一天也没落下过。根据米德尔敦市高中的一个传说,有次塞尔比组织考试时,有个学生打电话威胁说在自己的储物柜里放了一个装有爆炸装置的包。整个学校的人都被疏散到了外面,而塞尔比却大踏步走进学校,打开那个学生的储物柜,把里面的东西取了出来,又大踏步走出校门,把东西扔到了一个垃圾桶里。“我教过那个学生,他的脑子根本做不出能用的炸弹。”塞尔比对赶到学校的警察们如是说。“现在,请让我的学生们回到教室,让他们完成考试。”

阿嬷就喜欢听这样的故事,而且她虽然从没见过塞尔比其人,但是却非常钦佩他,并鼓励我照他说的做。塞尔比鼓励(但没要求)他的学生们购置一部先进的图形计算器——当时得州仪器公司推出的89型是最先进且最强大的。我们家没有移动电话,也没有上档次的衣服,但阿嬷还是给我买了一部那样的图形计算器。这是阿嬷的一堂重要的价值观课,让我不得不以前所未有的努力投入到学习当中去。如果阿嬷能在一个图形计算器上花掉180美元——她坚持不让我出一分钱——那我对待学校作业最好还是更认真一点。这是我欠阿嬷的,而她也总是提醒我这一点。“你完成你们塞尔比老师留给你的作业了没?”“还没呢,阿嬷。”“那就他妈的赶紧做。我花了那么多钱买那个计算器,可不是为了让你整天吊儿郎当的。”

和阿嬷住在一起的这三年时间——没有间断,也没有打扰——拯救了我。我当时并没察觉到这种改变会带来什么,并没想到和她住在一起的日子能让我的生活改头换面。我没注意到,当我搬去和阿嬷一起住后,我的成绩立马就开始好转了。而我当时也没想到自己正在交往的将是终生的朋友。

在那期间,阿嬷和我开始谈论起我们社区内存在的难题。阿嬷鼓励我去找份工作——她说那样会对我好,而且我也需要认识到挣钱有多么不易。可惜她的鼓励却被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因此她只好强令我去找工作。我后来找到了一份在当地迪尔曼杂货店的收银员工作。

当收银员的这段经历让我成了一名业余的社会学家。我们店里的顾客有许多都好像面临着令人发狂的压力。我们的一位邻居每次都会为一点点小错而对我大喊大叫——没有对她笑,把袋子装得太重了,或是装得太轻了。有些人来杂货店是匆匆忙忙地,在过道间踱来踱去,火急火燎地寻找某一件商品。但有的人则是随意穿行在过道之间,仔细地划掉购物清单的每项物品。

有些顾客买一大堆罐装和冷冻食品,而有的人推到收银台的购物车里装的满是新鲜食物。越是匆忙的顾客,越有可能购买熟食和冷冻食物,也越有可能是穷人。我知道他们是穷人是从他们身上穿的衣服看出来的,或是因为他们买食物时用的是食品券。过了几个月,有天我回家后问阿嬷,为什么只有穷人会买婴幼儿奶粉。“难道富人家就没婴儿吗?”阿嬷回答不上来,而我也要等许多年以后才会知道,有钱人更倾向于用母乳喂养自己家的孩子。

我的工作既让我更多地了解了美国的阶级分化,还向我灌输了一些仇恨,既是针对那些有钱人,也是针对我们的同类人。迪尔曼杂货店的老板们比较守旧,所以他们允许那些信用好的人赊账,甚至有的人的赊账单金额都超过1000美元。我知道,假使我任何一个亲戚到这家店购买上千美元的东西的话,都得被要求立刻结账。我感觉在老板的眼里,我们这类人比那些买完东西开着凯迪拉克回家的人要低一等。我痛恨这种感觉,但克服了它: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也要用得上赊账单。

我也知道了人们是怎样揩福利制度的油的。他们用食品券买两打汽水,随后就减价卖掉以换取现金。他们会把要买的东西分开结算,用食品券买食物,用现金买啤酒、红酒还有香烟。他们排队的时候还常常用手机打电话。我怎么也不会理解,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就像是一场挣扎,而那些靠着政府的慷慨赠予活着的人却能用上我只能在梦里用上的花哨玩意。

阿嬷专心地倾听我讲述在迪尔曼杂货店的经历。我们开始抱着不信任的眼光来看待我们劳动阶级的人了。我们当中的大多数生活在挣扎之中,但我们将就着过,我们努力工作,憧憬着更好的生活。但有很大一部分的少数群体,他们甘愿靠着失业救济金生活。每隔两周,我都能领到一份微薄的工资单,能看到从我的工资里面扣除的联邦和州政府的所得税。而我们那个药物成瘾的邻居买丁字牛排的频率可能比我领工资的频率还高。我穷得不能给自己丁字牛排,但在山姆大叔强制下,我的钱最终被别人拿去买了。这就是我在17岁时的心态。虽然我现在早已不像当年那么愤怒,但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阿嬷口中的“工人的党”——民主党并不是他们被吹捧的那么好。

政治学者们早已费尽了数不尽的口舌来试着解释为什么阿巴拉契亚地区和南方地区的人们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从以前坚定地支持民主党转而坚定地支持共和党。有的人把这归咎于种族关系,以及民主党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态度。还有的人认为是因为该地区的宗教信仰以及福音派对社会保守主义的控制。对此的很多解释都是基于许多白人工人阶级所看到的事实,正如我在迪尔曼杂货店所看到的一样。远在20世纪70年代,白人工人阶级开始支持理查德·尼克松,因为大家都有一种印象,正如某人所说的那样,政府在“付钱给那些啥都不干的人们!这些人在嘲笑我们的社会!我们这些努力工作的人反倒因为每天工作而受到嘲笑”![20]

差不多在那时,我们家邻居——阿嬷和阿公最老的朋友之一——把我们家隔壁的那座房子提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方案(Section 8)申请。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是一项政府项目,向低收入人群发放可以用来租房子的代金券。阿嬷的这位朋友之前想把房子租出去非常困难,但当他的房子取得了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的资格后,他立马就表示房子很快就能租出去了。阿嬷把此举视作一种“背叛”,因为“坏人们”就能搬到我们社区来住了,从而拉低房子的价值。

虽然阿嬷和我一直在努力划清有工作的穷人与没工作的穷人之间的界限,但是我们发现自己与那些没工作的白人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即使我们认为他们给我们穷人招来了不好的名声。那些接受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的人们看起来与我们非常相似。第一家搬到我们隔壁的女主人也是出生在肯塔基州,年少的时候跟随自己的父母北上,以寻求更好的生活。她曾交往过的若干个男人每个都给她留下了一个孩子,但却从没提供什么帮助。她这个人很不错,她的孩子们也是。但是她家的毒品和深夜争吵却显示她们家也在面临着太多乡下来的移民都深受其害的问题。见到其他家庭也遭受着自己家那样的苦难,阿嬷变得又懊丧又生气。

正是在这样的生气之中,阿嬷展现出了自己社会政策专家的一面:“她就是个懒惰的婊子,但如果有人强迫她找份工作的话就不会这样了。”“我恨透了那帮给这些人钱让他们搬到我们社区的蠢货。”她也痛骂我们在杂货店见到的那些人:“我不理解,为什么那些一生劳作的人们只能勉强度日,而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却能拿纳税人的钱买酒和手机。”

这些是我那个心在滴血的阿嬷说出的奇怪观点。如果她哪天抨击政府管得太多的话,第二天可能又要抨击政府管得太少。毕竟,政府当时也只是在帮穷人们找住的地方,而只要是任何人肯帮穷人,我的阿嬷都会欢迎。阿嬷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所以她心里的民主主义还会重新抬头。她抨击工作的稀缺,并很疑惑是不是因为这个,所以我们的邻居才不能找到一个好男人。在更具同情心的时候,阿嬷会问为什么我们的社会有钱造航空母舰,却没钱给每个公民提供脱瘾治疗——就像我妈接受过的那样。有时候她会批评那些千人一面的有钱人,她认为这些有钱人根本不愿意承担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每次当地学校建设税的法案投票失败时(很多次),阿嬷都把这看作是对我们社会不能为像我一样的孩子们提供优质教育的控诉。

阿嬷的不同意见在政治光谱上的位置大相径庭。看心情,阿嬷既可以是一个激进的保守主义者,也可以是欧洲式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因此,我一开始以为阿嬷在这方面就是一个没开窍的笨蛋,所以每当她开口谈论政策或是政治的时候,我还不如把自己的耳朵堵上。但是我很快就发现,阿嬷的这种矛盾有着非凡的智慧。在那之前的我总是挣扎着在自己的世界生存,而到了那时,我能喘口气来观察一下这个世界,我就开始看到这个世界在阿嬷眼中是什么样子的。我既害怕又困惑,既愤怒也伤心。我也会谴责那些关闭门店和迁到海外去的大公司,也会设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不会也那样做。我会咒骂我们的政府给予的帮助太少,然后又怀疑如果政府帮忙的话,会不会反而把事情变得更糟。

虽然阿嬷嘴里的恶毒能赶上海军陆战队新兵营的某些教官了,但她在我们社区看到的那些事情不仅仅是惹她生气,而是伤透了她的心。在那些毒品、争吵以及经济困难的背后,那些人们都面临着严峻的困难,而他们也在受伤害。我们邻居们的生活中,散发着一种绝望的悲哀。当你看到那位母亲只会咧嘴却不会开口笑的时候,当你听到她家十几岁的女儿说起自己母亲“把我揍得屁滚尿流”的那种玩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我知道这种蹩脚的玩笑是用来掩盖什么的,因为我之前也曾用过。谚语有云“逆来顺受”(Grin and bear it),最能领会这句谚语的,非阿嬷莫属。

我们社区的这些问题深深地触动了我。母亲的挣扎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而是正在许多家庭里面一遍遍地重演,这些家庭像我们一样,搬到上千英里之外的地方,本来是寻求更好的生活。这种困境似乎看不到尽头。阿嬷本以为自己逃离了山区的那种贫穷,但是贫穷——就算不是金钱上的,至少是情感上的——却一直如影随形。有些事情使她的晚年生活与早年间的生活出奇地相似。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邻居家那个十几岁女儿的前景又如何呢?当然了,置身于那样的一种家庭生活中,她的前景肯定不太乐观。这就让我也扪心自问:我自己的前途又将是怎样呢?

想要回答上面这些问题,就不得不深层次地分析那个我称之为家的地方。我当时知道的是,其他人的生活并不像我们那样。在吉米舅舅家做客时,我从来没注意到邻居们有大喊大叫的时候。在莉姨和丹住的社区,房屋漂亮,草坪修整,警察过来的时候会笑着挥手致意,而从不会把谁家的母亲或父亲押到警车后面。

所以我那时常常在想,我们究竟有什么异样的地方——不仅仅是我和我的家人,还包括我们社区,我们的小镇,以及每个从杰克逊搬到米德尔敦的人,等等。在那几年前,当母亲被捕时,附近邻居的门廊和草坪上站满了看热闹的人;没有什么比自己的母亲被警车带走后还要跟自己的邻居们挥手致意更让人尴尬的了。

母亲当时的行为无疑非常极端,但这种热闹事我们都曾在其他邻居家看到过。这种事自有其规律。如果某家只是普通的大喊大叫的话,邻居们可能在百叶窗或遮阳帘后面瞄几眼。如果事态再严重一些,邻居家的灯可能就会打开了,那是人们起床查看。而如果事态到了失控的地步,警察就会赶到,把某家醉醺醺的父亲或是精神错乱的母亲带到市政府大楼去。市政府大楼那里有税务局,有公用事业公司,甚至还有一家小博物馆。但我们家附近的小孩只知道那里是米德尔敦市关押短期监禁犯人的地方。

我废寝忘食地阅读有关社会政策以及有工作的穷人的书籍。其中著名社会学家威廉·朱利叶斯·威尔逊的《真正的弱势群体》(The Truly Disadvantaged)正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16岁,那时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但也能掌握其中的核心理论。随着成百万上千万的人北上到工厂工作,那些围绕着这些工厂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的社区虽然生机勃勃,但也非常脆弱:一旦工厂们关门,那些留下的人就被困在了这些城镇当中,再也没有可以满足如此多人口的优质工作。

那些能离开的人——通常是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有钱人以及有关系的人——离开了,剩下的只有穷人们了。那些剩下来的人们就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不能靠自己找到好工作,也不能从周围的社区得到人脉资源或是社会支持。

威尔逊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当时想写信告诉他,他的书完美地描述了我的家庭。然而,他的书能让我如此地感同身受也很奇怪,因为他的书不是在讲阿巴拉契亚地区的移民——而是贫民区的黑人。与之相似的是查尔斯·穆雷那本意义深远的《脱离实际》(Losing Ground),讲的也是黑人群体,但用在乡下人身上毫不为过——讲述的是我们的政府通过福利国家体制来加剧了社会溃败。

这些书虽然见解深刻,但却没能完全回答萦绕在我心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邻居不离开那个虐待她的男人?她为什么要把钱花在毒品上?她为什么就看不出来,她的所作所为正在毁掉自己的女儿?为什么这些事不仅发生在我们邻居身上,还发生在我自己的母亲身上?

等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没有哪一本书,哪一位专家,或是哪一个领域能够解答现代美国发生在乡下人身上的问题。我们的悲歌无疑是一个社会学上的问题,但同时也与心理学有关,与社区有关,与文化有关,与信仰有关。

在我上高二的那一年,我们的邻居帕蒂打电话给房东说自家的房顶漏水了。等到房东赶到时,发现帕蒂上身赤裸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滥用药物使她神志恍惚,不省人事。楼上浴缸里面的水漫得到处都是——原来这就是“房顶漏水”。显然,帕蒂自己泡了个澡,吃了几片处方止痛片,然后就昏过去了。她家的顶楼以及全家许多财产全都损毁了。这就是我们社区的现状。一个赤裸的瘾君子连自己家仅有的那点财产也给毁掉了。而可怜的孩子们却因为自己母亲的毒瘾而损失了自己的玩具。

另一位邻居独身居住在一所粉色的大房子里。她深居简出,简直是我们社区的神秘人物。她每次出门时都抽着烟,从不跟人打招呼,而且家里的灯总是黑着。她与丈夫离婚了,孩子们都在监狱。她胖得出奇——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时常在想她不喜欢出门是不是因为自己重得挪不动了。

在街上的另一家,一个年轻女人,带着一个刚会走路的孩子,还有她那个中年男友。她的男友有份工作,而她自己则是整天都在看《不安分的青春》(The Young and the Restless)。她那个小孩非常招人喜爱,也很喜欢阿嬷。每天不管什么时候——有次甚至是午夜过后——他都会溜达到阿嬷家门口要好吃的,那位母亲整天有那么多的时间,却不看好自己家孩子,以至于他随随便便就能误入陌生人家去。有时候那个小孩子的尿布都没人换。阿嬷有次给社会服务机构打了电话,以为他们能救救这个年幼的孩子,可是他们什么都没做。于是阿嬷只好用我外甥的尿布帮他换上了,还得时刻警惕着,以便随时发现她那个“小兄弟”。

我姐姐的一位朋友和她母亲(我所见过的最大的“福利女王”)住在一家连栋屋[2]。她母亲共有八个孩子,其中大部分都是来自同一个父亲——这可不多见。她母亲从来就没工作过,而且看上去“只对生孩子感兴趣”,这是阿嬷所言。她家的孩子们根本就没有机会。其中一个女儿陷入一场虐恋,在自己连买烟的年龄都没到的时候就生下了个孩子。大儿子过量服用药物,在高中毕业后没多久就被捕了。

这就是我所处的世界:一个充满了真正非理性行为的世界。我们无度地消费,最后不得不住进救济院。我们购买大屏幕电视和iPad。我们的孩子穿着高档的衣服。但这一切都是靠着高利息的信用卡和发薪日贷款。我们花钱去买根本就不需要的房屋,然后再把房屋抵押掉换钱,最后宣布破产,等到我们清醒过来时,已经不得不离开住得满是垃圾的房屋。节俭不能满足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花起钱来大手大脚,假装自己属于上流阶层。等到尘埃散尽之时——遭到破产打击或是在亲戚的帮助下走出困境后——什么都没有剩下。我们没给孩子留出大学的学费,没有增加财富的投资,没有失业时可以用上的应急钱。我们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花钱。有时候我们还因此深深自责,但我们还是继续这样大手大脚。

我们的家庭也是一团乱麻。我们互相之间大喊大叫,大吵大闹,就好像球赛场边的观众一样。我们家里至少有一位成员滥用药物——有时是父亲,有时是母亲,有时两个都是。如果压力特别大的话,我们会对彼此老拳相向,而且还是当着家里其他人的面,包括自己的孩子;大部分时候邻居们都能听到你们家在发生什么。倒霉的话。邻居可能还要打电话报警,以阻止事态的恶化。我们的孩子经常被送去寄养,但每次待的时间都不会太长。我们会向自己的孩子们道歉。孩子们相信我们是真的很内疚,而我们也确实是。但接着过不了几天,我们就又像以前一样的脾气暴躁了。

我们在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学习,等到成为家长的时候也不督促自己孩子的学习。我们的孩子们在学校表现糟糕。我们可能会因此对他们生气,但我们从未给他们提供成功所需要的条件——比如说家里的和平与安宁。就算是那些天赋异禀的孩子们从家庭的不幸中挺了过来,他们也最有可能上的是离家近的大学。“我才不在乎你能不能被圣母大学给录取呢,”我们这样说,“在我们的社区大学里就能受到既优质又便宜的教育。”讽刺的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的穷人家来说,圣母大学所提供的教育不仅更好,而且还更便宜。

我们在应该找工作的时候不去工作。就算找到一份工作的话,我们也干不长久。我们早晚会被解雇,不管是因为迟到,或是因为偷自家商品然后在易趣网(eBay)上卖掉,或是因为有顾客反映我们嘴里面满是酒味,还是因为每次轮班的时候都要上5次厕所,而且一去就是30分钟。我们经常在嘴上说努力工作有多么重要,但却告诉自己找不到工作的原因是我们感觉到的不公:奥巴马把煤矿关掉了,或者说所有的工作都被中国人夺走了。这些都是我们为了解决认知不协调而编造的谎言——我们看到的世界与我们宣扬的道理之间的大相径庭。

我们对自己的孩子大谈责任感,但自己却从不付诸行动。就像这样:许多年来我一直想要一只小德国牧羊犬。母亲不知怎么给我搞来一只。但这只小狗是我们养过的第四只狗了,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该怎么驯养它。不到几年的时间里,几只小狗全不见了——被送到了警局或是送给一位家族朋友。在告别了第四只狗之后,我们的心肠也硬了。我们学会了一点,那就是千万不要对什么太过依恋。

我们的饮食和运动习惯简直就是特意为早早进入坟墓而制定的,而且还特别有效:肯塔基州某些地区的人平均寿命才67岁,比弗吉尼亚州附近地区的足足低了15岁。最近一项研究显示,不同于美国其他的所有群体,白人工人阶级的预期寿命正在下降。我们早餐的时候吃皮尔斯伯里(Pillsbury)[3]的肉桂卷,中午吃塔可钟,晚上又吃麦当劳。我们很少自己做饭吃,虽然自己做饭不仅更便宜而且更有益于身心健康。我们的运动仅局限于在小孩子时玩的游戏。只有离开家去当兵或是到很远的地方去上学的时候,我们才能看到有人在街上跑步。

并不是说所有的白人工人阶级都生活在挣扎之中。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知道,在白人工人阶级存在着两套不同的道德观念和社会压力。我的外祖父母所代表的是一种:老派、默默的忠诚、自力更生、勤奋努力。我母亲和我们社区越来越多的人所代表的则是另一种:消费主义、与世隔绝、愤怒、不信任他人。

那时有很多人(现在也是)过的是我外祖父母那样的生活。有的时候是从最不起眼的地方看出来的:就算四周的家庭从里到外都是一团糟,那位上了年纪的女邻居仍勤勤恳恳地料理自家的花园;那位和我母亲一起长大的年轻女人,每天都回到那个社区去帮自己的母亲度过晚年。我这么说并不是往我外祖父母的生活方式上贴金——据我自己的观察,他们的生活也是充满了各种问题——而是想说明,我们社区里面的很多人本来也该陷入挣扎之中,但却活得特别成功。

我们社区有许多完整的家庭,许多人家的晚饭餐桌上都是一片祥和,许多小孩子用功学习并且坚信会实现属于自己的美国梦。我许多朋友都在米德尔敦或附近过上了成功的生活,建立了幸福的家庭。他们并不是问题所在,而如果各位读者相信统计数据的话,这些完整家庭的孩子也有着充分乐观的前景。

我经常穿梭在这两个世界之中。感谢阿嬷,我所看到的并不仅仅是我们社区最坏的一面,而我相信正是这救了我。只要我需要,那里总有一个安全的地方,总有一个深情的拥抱。可惜的是,我们邻居家的孩子们却没有。

有次星期天的时候,阿嬷答应帮忙照看莉姨家的孩子们几个小时。莉姨十点钟的时候把孩子们送了过来。可是我却要去杂货店上上午十一点到晚上八点那讨厌的一班。我和孩子们玩耍了45分钟,十点四十五的时候就动身去上班。每次离开这两个小孩的时候,我都非常心烦意乱——甚至可以说是生不如死。

我当时想要的仅仅是和阿嬷还有那两个小孩度过那一天。我和阿嬷说了,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阿嬷并没对我说“别他妈抱怨了”,而是告诉我她也希望我可以留在家里。阿嬷很少有这样对我感同身受的时候。“但是,如果你想要那种可以在周末与自己家人一起度过的工作,你就得去上大学,然后有所成就。”这就是阿嬷的睿智之处。她不仅仅是干巴巴地说、咒骂或是提出要求,而是向我展示了希望——和自己所爱的人一起享受周日的下午时光——而且给我指示出通往希望的道路。

大量的社会科学都证实,一个充满爱的稳定家庭能带来积极的效果。我能随便列举出十几个研究来证明,阿嬷的家不仅给我提供了一个短暂的避风港湾,更给我带来了美好生活的希望。描述“适应性强的儿童”——即那些来自不稳定家庭的孩子,因为有一个慈爱的成年人提供的社会支持而最终取得了成功——这一现象的书籍浩如烟海。

我知道阿嬷对我有好处,但这可不是因为哈佛大学的什么心理学家如是说,而是我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回顾一下我在搬到阿嬷家之前的生活。三年级上到一半的时候,我们离开了米德尔敦,也离开了我的外祖父母,和鲍勃搬到了普雷布尔县;在四年级末,我们又离开了普雷布尔县,搬到了米德尔敦麦金莱街上200街区的一间连栋屋;在五年级末,我们又离开了麦金莱街上的200街区,搬到了麦金莱街上的300街区,那时奇普虽然从未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已是我家的常客了;到了六年级末的时候,我们仍住在麦金莱街上的300街区,但奇普已经被史蒂夫取代了(而且那时有太多讨论是关于搬到史蒂夫家去);到七年级末的时候,麦特又取代了史蒂夫,而母亲也准备搬到麦特家,并希望我能和她一起搬到代顿;等到了八年级末的时候,她又强烈要求我搬到代顿去,而我虽然在父亲家绕了一圈,最终还是勉强同意了;九年级末的时候,我搬到了肯的家和他——对我来说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以及他的三个孩子一起住。除此种种,还有挥散不去的药物滥用,还有家庭暴力,有儿童服务机构窥探着我们的生活,还有阿公的去世。

时至今日,这段于我来说如数家珍的生活仍能引起我心里难以描述的强烈焦虑。不久前,我发现我在脸谱网(Facebook)上的一个朋友(高中时期的一个熟人,也有着与我相似的乡下人根源)在不断地更换男友——不断地恋爱,又不断地分手,三周前刚发了一个男友的照片,这周又发了另一个男友的,然后又是在社交媒体上和自己的新欢互相揭短谩骂,直到这段感情在众目睽睽下走向毁灭。

她与我同岁,是四个孩子的母亲。有次她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对她好的男人(这话我已见过太多次),她13岁的女儿评论道:“停下来吧。我就想让你还有这闹剧停下来。”我希望自己可以给这个小女孩一个拥抱,因为我理解她的感受。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我也是一直就想让那种闹剧停下来。我对那些争吵那些大喊大叫,甚至那些滥用的药物都不是特别在意。我仅仅是想要一个家,一个稳定的家,我想让那些陌生人离我们家远远地。

现在回过头来看下我搬到阿嬷家的那段日子。在十年级末,我和阿嬷一起,住在她家里,没有其他人。到十一年级末,我和阿嬷一起,住在她家里,没有其他人。等到了十二年级末,我还是和阿嬷一起,住在她家里,没有其他人。可以这样说,住在阿嬷家时的那种安定给了我一种可以做自己家庭作业的安全空间。可以这样说,因为没有大人的争吵和那种不安全感,所以我可以专注于学业和自己的工作上。可以这样说,把自己全部的时间用在同一间房子里,用在同一个人身上,也帮助我与同学们建立了长久的友谊。可以这样说,因为我自己有一份工作,并从中学到了对世界的一些认识,所以我能清楚地看到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事后看来,这些解释都说得通,我也确定每一条解释都自有其可取之处。

我觉得,如果一个社会学家和一个心理学家坐在一个房间讨论,他们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对药物滥用失去了兴趣,为什么我在学校的成绩提升了,为什么我在学习能力测验(SAT)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以及为什么我能找到几位能激励我学习兴趣的老师。但我自己记得最清楚的是,那时候我很快乐——我再也不害怕每天结束时的放学铃声了,我知道自己在下一个月会住在那里,而且没有人的爱情决定可以影响到我的生活。正是由于有这种快乐,我才会在过去的12年当中遇到了那么多的机会。

* * *

[1] 一种双人牌戏。

[2] 两家或以上的住家相连,共享周围的绿地。

[3] 哈根达斯的母公司。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09:56 PM 编辑

第十章

在我高中的最后一年里,我报名参加了我们学校高尔夫球队的选拔。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我跟着一个上了岁数的高尔夫选手上课。在我高三前的那个夏天,我在当地一家高尔夫球场找到一份工作,这样就可以免费练习了。阿嬷从没对任何体育项目展现出丝毫的兴趣,但她还是鼓励我去学习高尔夫,因为“那是有钱人们谈生意的地方”。

虽然阿嬷自有其睿智之处,但她对有钱人的商业习惯却所知甚少,我就是这样跟她说的。“闭嘴,”她跟我说,“是个人就知道有钱人喜欢打高尔夫。”但是当我在家里练习挥杆的时候(我练的时候没用球,所以只对地板造成了点损坏),阿嬷就命令我别再糟蹋她的地毯了。

“可是,阿嬷,”我不无讽刺地抗议道,“如果你不让我练习的话,那我在高尔夫球场上可谈不成生意了。我看还不如让我现在就从高中退学,然后找份杂货店收银员的工作呢。”“你这兔崽子。要不是我腿脚不便,我现在就站起来把你的脑袋拧到你的屁股上。”

于是,阿嬷便帮我付了课程的钱,并让她弟弟(我的盖瑞舅姥爷),也是布兰顿家男人们当中年纪最轻的那个,帮我找几根旧球棒。结果盖瑞舅姥爷给我们送来了一套精美的马基高(MacGregors),我们自己无论如何也买不起这个牌子的球杆,然后我就尽自己所能地经常练习。等到了高尔夫球队选拔的时候,我挥杆的水平至少已经到了不至于让自己难堪的境界了。

虽然我没能被选进校里的高尔夫球队,但是我的进步足够大,和那些被选进高尔夫球队的朋友们一起练球的时间算是没有白费,我所要的效果也不过如此了。我意识到阿嬷是正确的:高尔夫是有钱人玩的东西。在我工作的那个球场,很少有客人是来自米德尔敦的工人阶级们所住的社区。

第一天参加高尔夫球训练的时候,我穿着一双皮鞋就去了,因为我以为这就是所谓的高尔夫球鞋。在我们还没开始练习第一杆的时候,有个胆子挺大的小流氓注意到我穿的是从凯马特(Kmart)买的棕色皮鞋,于是就在接下来的4个小时里一直无情地嘲笑我。我强忍住自己想要用推杆狠狠地抡他耳朵的冲动,因为我记得阿嬷对我的忠告“假装自己是见过大场面的样子”。(这里要提一下我们乡下人的仗义:不久前我把这事儿告诉了琳赛,惹得她对那孩子进行了一番言辞激烈的声讨,说他是个怎样怎样的笨蛋。可是这事儿已经是13年前的了。)

那个时候,我在脑海深处知道,关系到我人生未来的决定就要到了。我所有的朋友们都在计划去上大学;我能交到这些有上进心的朋友也是因为有阿嬷的影响。而当我还在上七年级的时候,我家附近的朋友们都已经在抽大麻了。阿嬷发现后,严令禁止我再和他们在一起玩。我想大部分的孩子们都会无视这样的禁令,但那是因为他们的禁令不是我阿嬷这样的人给出的。她威胁说,如果再看到我和“黑名单”当中任何一个孩子在一起的话,她就会开着自己的车从那孩子的身上碾过去。“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的。”她低声恐吓道。

既然我的朋友们都决定去上大学,我觉得我也应该去。我在学习能力测验中考的成绩相当优秀,足以抹平我之前成绩差的影响,我也知道自己感兴趣的那两所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和迈阿密大学——都会录取我。毕业前几个月,我决定(我承认当时并没有深思熟虑)去上俄亥俄州立大学。然后我收到了俄亥俄州立大学寄来的一个超大的包裹,里面全是关于助学金的信息。里面谈到了佩尔助学金、贴息助学贷款、不贴息的贷款、奖学金,还有叫作“勤工俭学”的东西。这一切都太让人激动了,如果阿嬷和我能弄明白这些都是什么意思那就更好了。我们在那些表格上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发现去上大学会欠下的账足以在米德尔敦买下一座好房子了。而那时这些表格我们都还没开始填,因为把这些表格全部弄明白然后填好的话还得再需要一整天的艰辛努力。

之前的激动被忧虑所替代了,但是我提醒自己,上大学是对自己未来的一项投资。“当前,这他妈的是唯一一件值得花钱的事情了。”阿嬷也说道。她说得没错,但就在我对那些助学金表格的担心下降的时候,我的担心又有了一个新的原因:我还没有准备好。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都是好的投资。为上大学欠下那么多的债,又能得到些什么呢?难道说是为了得到连续不断的宿醉以及糟糕的成绩吗?想要在大学获得好成绩的话是需要毅力的,而我自己的毅力则远远缺乏。

我在高中的学校记录有太多缺憾:数十次的旷课迟到,还没有参加过摆得上台面的学校活动。我当时无疑是处在上升的轨道之中,但直到高中毕业前,我还在简单的课程当中获得了C的成绩,这就说明我还是一个没有达到高等教育所需要的严谨程度的毛头小子。在阿嬷家住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进步,但是当我们梳理那些助学金文件的时候,我还是不能摆脱那样一种感觉,即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大学的松散生活的每一件小事都让我感到恐惧——从保证自己的饮食健康到付自己的账单。这些事情我之前从没做过。但是,我知道自己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我知道自己想要在大学取得优异的成绩,找到份好工作,然后给家庭带来那些自己从未享受过的东西。只不过我当时还没准备好开始这段旅程。此时,我的瑞秋表姐——一名海军陆战队的老兵——建议我考虑一下加入海军陆战队:“他们会把你锤炼出个样子的。”瑞秋表姐是吉米舅舅家的大女儿,也是阿嬷的孙辈中的孩子头。我们都很仰慕瑞秋表姐,甚至琳赛也仰慕她,于是她的建议相当有分量。

那时“9·11恐怖袭击”才过去一年;正如每个有自尊心的乡下人一样,我也曾考虑到中东地区去打击恐怖分子。但一想到军队的生活——大喊大叫的新兵教官、无休止的训练,还有离开自己的家庭——我就感到害怕。直到瑞秋表姐让我和一个征兵官员谈一谈——这无疑说明她认为我能被选上。之前,我一直觉得加入海军陆战队简直就像飞往火星一样遥不可及。于是,在要向俄亥俄州立大学交学费押金的几个星期前,我脑子里想的就只有海军陆战队了。

3月底的一个星期六,我走进一个征兵官员的办公室,向他询问关于海军陆战队的事情。他并没有试图劝说我加入,而是直言不讳地告诉我,我拿到的钱将会少得可怜,而且还有可能上战场。“但是他们能让你学到领导力,还有可能帮你转变为一个自律的年轻人。”这就引起了我的兴趣,但一想到“J.D.,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这样的称呼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我是一个圆胖胖的长头发小孩。当体育老师让我们跑一英里的时候,我至少有一半的路程是走下来的。我从来没在早上六点之前起来过。但现在这个机构却保证让我每天准时在早上五点钟起床,每天还要跑上好几英里。

我回到家,在心里权衡着自己的选择。我提醒自己,现在我的国家需要我,而如果我没能参加美国最新的战争的话,我会抱憾终身的。我还想到了《退伍军人权利法案》,想到它不仅能让我摆脱欠债的困境,还能让我得到财务上的自由。但最主要的是,我知道自己没有别的选择。要么去上大学,要么去无所事事,再要么就是去加入海军陆战队,而前两个选择我都不喜欢。

我告诉自己,4年的海军陆战队生活可以帮助我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但是我又不想离开家。琳赛刚生了第二个孩子,是一个特别招人喜爱的小女孩儿,而且已经怀上了第三个。当时我的小外甥还在蹒跚学步。莉姨家的孩子也都还没长大。越想到这些,我就越不想去。我也知道,如果等待太久的话,自己肯定就会不想入伍了。因此,过了两个星期,当伊拉克危机升级为伊拉克战争的时候,我就在征兵报名表上签名的虚线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准备把自己成年后的前四年献给海军陆战队。

刚开始我的家人们的反应是嗤之以鼻。海军陆战队不适合我这样的人,这点人们反复地向我提起。最后,当大家知道我意已决之后,所有人都转而接受了,其中几位看起来还为我感到高兴。但“所有人”里面并不包括阿嬷。她用尽了所有的方式来让我打消这个念头:“你就是个蠢货,那帮人会把你生吞活剥了的。”“你走了谁来照顾我?”“你太笨了,根本不适合海军陆战队。”“你太聪明了,根本不适合海军陆战队。”“就现在这世界上的局势,你会让人把你的脑袋打掉的。”“难道说你不想和琳赛家的小孩们待在一起吗?”“我很担心,我不想让你去。”就算她后来接受了我做出的决定,她也从不喜欢这个决定。

就在我出发去新兵营的不久前,那名征兵官员上门拜访,想和我那伤透了心的阿嬷谈谈。她在门外和他会面,用尽全身的力气想站得直一些,用充满怒气的双眼盯着他。“你若是敢踏上我家门廊一步,我就把你的脚打烂。”她说道。“我当时觉得她可能是认真的。”那名征兵官员后来告诉我。于是他就站在前院里完成了和阿嬷的谈话。

当我离开家去新兵训练营的时候,我最害怕的倒不是我可能会死在伊拉克,或是自己不能顺利通过训练。这种事情我没什么好担心的。我当时要先乘大巴到机场,然后再飞到新兵训练营,但是当母亲、琳赛还有莉姨开车把我送到那辆即将把我送到机场的大巴时,我想到了自己四年后的生活。我想到那时,我的阿嬷很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心里隐隐约约有这样的感觉,那就是她不能活着等到我从海军陆战队回来。我将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家了,至少是不能在自己家长住了。我的家就是有阿嬷在的米德尔敦。等到我在海军陆战队服役期满回来的时候,阿嬷肯定就不在了。

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为期13周,每周都有新的训练重点。到达南卡罗来纳州的帕里斯岛的那天夜里,当我们下飞机的时候,迎接我们的是一名怒气冲冲的教官。他命令我们登上了一辆大巴。短暂的旅途后,另一名教官命令我们下了大巴,然后踏上了接待大楼前那著名的“黄色脚印”。接下来的6个小时里,我被医护人员们又戳又捅,领到了自己的装备和军装,头发也被剃光了。我们被允许每个人打一个电话,我自然是打给阿嬷,然后照着他们给我的卡片念道:“我平安到达了帕里斯岛。很快就写信告诉你我的地址。再见。”“等下,你这个小傻瓜。你还好吧?”“对不起,阿嬷,说话不方便。不过我很好。我一有机会就写信给你。”教官听到我多说了两句话,讽刺地问我是不是够时间“让她给你讲个他妈的故事”。这就是我在新兵训练营的第一天。

新兵训练营里不让打电话。我只是在琳赛同父异母的哥哥去世后才被允许给她打了一次电话。通过信件,我意识到我的家人有多么地爱我。其他大多数新兵——他们这样称呼我们;我们得达到新兵训练营的严格标准才能挣得“海军陆战队员”的称号——一两天才收到一封信,而我有时候一晚上就能收到五六封。阿嬷每天都给我写信,有的时候一天还写好几封,有的信是在讲她看到的这个世界上不对劲的地方,其他的则是意识流的只言片语。在大多数的信里,阿嬷都是想知道我每天过得怎么样,并让我放心。

征兵官员告诉我们新兵的家人,说我们最需要的是鼓励的言语,而阿嬷的鼓励则过之唯恐不及。虽然我那时还挣扎在教官的大喊大叫和让我走样的身体达到极限的健身计划当中,但是我每天都能从信中读到阿嬷对我的骄傲,对我的爱,以及相信我不会放弃。不管是出于我的先见之明,还是因为自己有囤积者的倾向,反正我几乎把所有收到的家信全部保留了下来。

其中许多封来信让我可以从一个有趣的角度看一眼我离开的家庭。母亲在一封信中询问我需要些什么,并告诉我她对我感到多么的自豪。“我正在照看琳赛家的孩子们,”她的信里写道,“他们在外面玩鼻涕虫。他们把其中一只给捏死了。小卡梅伦很难过,因为他觉得自己把它弄死了。我把那只鼻涕虫扔了,并跟他们说那只鼻涕虫并没有死。”这就是母亲最好的一面:既有爱心,又很风趣,是一个因为自己的外孙们感到快乐的女人。那封信里还提到了一个叫格雷格(Greg)的男人,可能是母亲的男友,但他后来再也没在我的回忆里出现过。这信里还有一种对于我们所认为的常态的认识,“曼蒂(Mandy)的丈夫特瑞(Terry),”她提到的是她的一位朋友,“在缓刑期间被捕了,被送到了监狱。所以他们过得挺好。”

琳赛也时常来信,每个信封里都装了好几封信,每封信都写在不同颜色的纸上,而且背面都有提示——“这是第二封;这是最后一封”。每封信里都提到了她的小孩子们。我从她的信里得知自己大外甥女成功的如厕训练;我外甥的足球赛;我小外甥女会笑了,能伸手够东西了。我和琳赛的一生都是在分享风光和挫折,因此我们两个对她家孩子的喜爱都胜过世上的任何事。我寄回家的几乎每封信上都让她“亲亲孩子们,告诉他们我爱他们”。

在我的人生当中,我第一次与自己的家乡和家庭隔离开来,这也让我对我自己,以及我所来自的文化体会良多。与传统观点相反,参军入伍的并不是只有那些没有其他选择的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们。我所在的新兵排总共有69人,里面有黑人,有白人,还有西班牙裔;既有来自繁华的纽约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也有来自西维吉尼亚州的穷人孩子;既有有信仰天主教的,有犹太人,有新教徒,甚至还有几位是无神论者。

自然而然地,我和那些与我相似的人走得比较近。“那些我说话最多的那个人,”我在给家人的第一封信里写道,“来自肯塔基州的莱斯利县。他说起话来就好像是杰克逊来的一样。我告诉他天主教徒们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空余时间,这简直太荒唐了。他们有那么多的空余时间是因为他们的教堂就是那个样子的。他肯定是个乡下孩子,因为他回答道:‘天主教是什么?’我告诉他天主教就是另外一种基督教的形式,然后他就说:‘我想我也该试试信仰天主教。’”阿嬷一下子就知道他是哪儿的人了。“在肯塔基州的那些地方,每个人都是与毒蛇为伍的人。”她在回信当中写道,看她口气只是在半开玩笑。

我没在的那段时间里,阿嬷身体的脆弱是我所从未见过的。每当她收到我的来信时,她都要打电话给莉姨或我姐,让她们立即赶到她家帮她读我写的像鸡爪子刨的似的信。“我很爱你也很想你我时常忘记你已不在这儿了总是觉得你还会从楼梯上走下来然后我又可以对你大吼大叫了总之我感觉你就好像从未离开一样。今天我的手很疼想必是关节炎在作怪……我先不写了等会儿再写我爱你千万照顾好自己。”阿嬷的信里总是没有必要的标点符号,而且经常还摘抄一些文章,通常是《读者文摘》上的,以此来帮我打发时间。

阿嬷还能像老样子一样:既刻薄又对我非常疼爱。我们的训练开始后大约一个月,我和一位教官有一次不愉快的争吵,然后这位教官把我带到旁边半个小时,强迫我分腿跳、仰卧起坐还有冲刺跑,直到我筋疲力尽。这在新兵训练营早已是司空见惯,几乎每个人都会或早或晚有这么一遭儿。老实说,我等了一个月才遭到这样的惩罚已经算是幸运了。

“亲爱的J.D.,”阿嬷在得知这件事后写道,“我得说其实我一直在等着这帮人开始折磨你——现在他们已经开始了。任何语言都不足以表达我对他们的愤怒……你就继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然后把这家伙当成智商为二的蠢货把他当作一个变态外表强悍其实里面穿的是女士内裤。我恨他们所有人。”当我读到阿嬷的这种情感爆发时,我觉得阿嬷已经把该骂的都骂了。但到了第二天,她又接着说:“亲爱的现在我一直在想那帮傻瓜冲你大吼大叫只有我才能对你大吼大叫那帮傻瓜不能。刚才是开玩笑,我知道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能做到,因为你很聪明但他们可就没这本事了,而且他们自己也知道我恨他们所有人恨得我牙根痒痒。他们就会大喊大叫……你就继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然后你就会脱颖而出的。”阿嬷是一直守候在我身后的那个刻薄的乡下老太婆,即使她在离我数百英里之外。

在新兵训练营,进餐时间简直是一个效率上的奇迹。每个人在餐厅排队前行,把自己的盘子递到服务人员的跟前。然后他们就把当天所有的吃食扣到你的盘子里,这一方面是因为你不敢告诉他们哪道菜是你最不喜欢吃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你实在是太饿了,吃下一整匹马都没有问题。入座后,既不能看自己的盘子(那样就显得不专业了),头也不能动(那样也不专业),你只能一勺一勺地把食物送到自己嘴里,直到有人让你停下来。整个过程不超过八分钟,如果最后你还没感觉到很饱的话,那你肯定是消化不良了(那感觉差不多)。

在进餐过程中,唯一能让你自己决定的就是点心。点心放在流水线最后的小盘子里。在新兵营里的第一餐,我拿起摆在那里的蛋糕,然后大踏步走向自己的座位。“就算其他的都不好吃,”我心里想,“这蛋糕肯定能是个例外。”正在此时,我的教官,一个带着田纳西州鼻音的瘦瘦的白人,走到我面前。他用自己那小而有神的眼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问道:“你特别需要那块蛋糕,是不是,死胖子?”我正要准备回答,但没想到那只是一个反问,因为他一巴掌把我手里的蛋糕打落了,然后就走向另一个目标。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拿过蛋糕。

这对我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但并不是关于食物,不是关于自制力,也不是关于营养。如果之前有人告诉我,在接受这样的侮辱后,我还能老老实实地把蛋糕清理干净然后走回自己的座位的话,我肯定是不会相信的。我在青春时期受到的这些历练让我对自己的怀疑越来越少。我不会为自己克服了什么困难而沾沾自喜,而是会担心自己会在接下来的困难中倒下。在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里,那些大大小小的挑战让我开始意识到,其实我一直低估了自己。

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就是一个能决定人一生的挑战。从你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没有人称呼你的名字。你不能说“我”,因为他们教育你要怀疑自己的个性。每个问题都要用“这个新兵”开头——这个新兵需要去趟船头(上厕所);这个新兵需要去看下医护兵(医生)。有几个蠢货到新兵训练营来时身上还有海军陆战队的刺青,然后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顿。新兵们每每被提醒在完成新兵训练营给自己挣得“海军陆战队员”的称号之前,自己是一无是处的。我们排刚开始的时候有83名新兵,等到结束的时候只剩下69人。那些半路退出的人——大部分是出于医学上的理由——也从侧面印证了这项挑战的价值。

每次教官对我大吼大叫而我依然昂首挺立的时候,每次我在跑步中以为自己要落在最后但却追上大部队的时候,每次当我学会完成一项自己以为不可能的任务,比方说攀爬绳子的时候,我都朝着相信自己迈近了一步。像我青春期时那样,如果有人相信自己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自己将来的人生,这就是心理学家所称的“习得性无助感”。从米德尔敦那个没什么远大期望的世界,到我们家无休止的动荡,生活告诉我,我什么都控制不了。幸好有阿嬷和阿公在,使得我没有完全陷入那样的感觉。而海军陆战队则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如果说我在家习得了无助感,那么海军陆战队则让我学到了希望感。

我从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毕业的那一天,是我这一生当中最为骄傲的日子。我们整个乡下人大家庭都来参加了我的毕业典礼——总共18个人——其中还有阿嬷,她坐在轮椅上,身上盖着好几层毯子,看起来比我记忆当中的她更为虚弱。我领着每个人在我们营地转了一圈,那感觉就好像是彩票中了大奖一样。第二天,当我获得了十天的假期之后,我们一大家子浩浩荡荡地返回了米德尔敦。

回家后的第一天,我走进了我外祖父的一位老朋友开的理发店。按要求,海军陆战队员的头发不能过长,而我不想因为没人监督就放松这个要求。这位街角的理发师——当时我并没意识到这已经是个濒临灭绝的职业——头一次把我当作成年人来接待。我坐在他店里的椅子里,讲了几个笑话(其中大多数都是我几个星期前才学会的),并和他讲了一些海军陆战队新兵训练营发生的事。这位老人在和我差不多年纪的时候也被征召进了美国陆军,并参加了朝鲜作战,于是我们交换了一些对陆军和海军陆战队的评判。那次理完发后,他不肯收我的钱,还叫我多保重。他以前也给我理过发,而我在长达18年当中几乎每天都从他的理发店前经过。但那是他第一次与我握手,也是他第一次把我当成成年人来看待。

在我新兵训练营结束后不久有很多类似的经历。当我成为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后的头几天——全都是在米德尔敦度过的——我走到哪里,都会让眼前的人大吃一惊。我体重减了45磅,所以很多熟人都几乎认不出我来了。我的朋友内特——他后来成了我的伴郎之一——当我在当地一家商场向他伸出手时,他愣了一下才认出了我。或许是因为我连举手投足都和以前有些不同了。至少我在米德尔敦的那些老朋友们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这种改变有利也有弊。我曾经吃过的许多食物现在已经不符合我作为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的健康标准了。在阿嬷家里,什么都是油炸过的——鸡肉、泡菜、西红柿。上面撒了一层土豆粉的大腊肠三明治看起来再也不健康了。黑莓脆皮饼,我一度认为这是用水果(黑莓)和谷物(面粉)做成的食物当中最为健康的了,但现在对我也失去了诱惑。我开始问一些之前从来没问过的问题:这里面加糖了吗?这肉里面的饱和脂肪多吗?这里面加了多少盐?虽然这些仅仅是食物方面,但我已经意识到,自己再也不可能再用以前的眼光来看待米德尔敦了。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海军陆战队已经改变了我看待世界的眼光。

没过多久,我就离开了家,正式加入了海军陆战队,而家里人的生活也在继续。我一有机会就会回家,算上长周末[1]和海军陆战队的休假,我差不多每隔几个月都能回来看望自己的家人。每次回到家,我都会发现莉姨和琳赛家的孩子又长大了一些。母亲在我参加新兵训练营后不久就搬到了阿嬷家,虽然她并没有打算长住。阿嬷的身体状况看起来也好转了:她走起路来轻松一点了,而且体重也增加了一些。琳赛和莉姨以及她们各自的家庭也都身体健康、生活幸福。我在离开家之前最大的恐惧就是我不在的时候我们家会发生什么不幸,而我又帮不上忙。万幸的是,那样的事并没有发生。

2005年1月,我得知我所在的部队将要在几个月后开往伊拉克。当时我的感觉是既兴奋又紧张。当我打电话告诉阿嬷后,她沉默了。过了死一般沉寂的几秒钟后,她只是说道她希望这场战争会在我们出发前结束。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我每隔几天都会和阿嬷打电话,但我们从不提起伊拉克,甚至冬去春来,所有人都知道等到了夏天我就要动身开赴伊拉克的时候,我们也还是从不提起。我能看出,阿嬷既不想提起这事,也不想去想它,对此我不胜感激。

阿嬷年事已高,身体又虚弱,而且还多病。我不仅没再和她住在一起,还即将奔赴战场。在我离开家加入海军陆战队之后,虽然阿嬷的身体状况稍有好转,但她每天还是要吃一大把药,每个季度还要因为不同的病到医院去。当阿姆科—川崎——阿嬷作为阿公的遗孀享受他们的医疗保障——宣布要增加阿嬷所交的医疗保险时,阿嬷真的已经负担不起了。按之前的保险她也是勉强度日,现在她每个月还得多交300美元。她有天把这告诉了我,我当即表示愿意为她出这笔钱。她从未接受过我的任何财物——不管是从迪尔曼杂货店挣得的工资,还是在新兵训练营拿的津贴。但是她接受了我每个月给她300美元,这也是为什么我知道她已经走投无路了。

我自己挣的钱也不多——税后一个月差不多有1000美元,不过海军陆战队给我提供了食宿,所以1000美元也还够花。我还通过在网上玩扑克挣点外快。扑克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打我记事时开始,我就和阿公还有舅姥爷们用硬币玩——而且当时的网上扑克热也让我赢起钱来就好似探囊取物一般。我每周在小额注扑克房间里玩10个小时,这样一个月下来能挣到400美元。我本来是打算把这笔钱存起来的,但还是决定用来帮阿嬷交医疗保险。阿嬷自然会担心我对赌博上瘾了,怕我会沦落到在山区的拖车上和一帮以打扑克谋生的老手们打牌的境地。但我向阿嬷保证自己是在网上玩的,而且完全合法。“好吧,你知道我根本不懂什么他妈的因特网。但千万别赢了钱就去花天酒地或是一头钻进温柔乡。好多迷恋上赌博的蠢蛋们都那样。”

阿嬷和我都特别喜爱《终结者2》(Terminator 2)那部电影。我们一起看了得有五六次。在阿嬷眼中,阿诺德·施瓦辛格就代表了美国梦:一位出人头地的强大又有能力的移民,但我把这部电影看作是我自己生活的比喻。阿嬷是我的监护人,是我的保护者,而且如果需要的话,还会是属于我自己的终结者。不管生活向我抛出了什么困难,只要有阿嬷的保护,我都不会有事的。

为阿嬷付医疗保险让我在人生当中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保护者,而不是被保护者。它让我感受到了自己从未想象过的满足——我又何以至此呢?在我加入海军陆战队之前,我从没钱去帮助别人。而当我加入海军陆战队后回家时,我能带母亲出去吃午饭,能为孩子们买冰淇淋,还能给琳赛买很好的圣诞礼物。在我一次回家时,阿嬷和我带着琳赛两个大孩子去霍金山州立公园游玩。那是阿巴拉契亚山脉在俄亥俄州的一处非常美丽的地方,我们在那里与莉姨和丹碰头。一路上都是我在开车,我还付钱加了汽油,还请大家吃了顿饭(虽然是在温蒂汉堡快餐店)。我感觉自己已经是一个男人了,一个真正的成年人。和自己最深爱的人们一起说说笑笑,看着他们大快朵颐自己花钱买的饭,这给了我一种言语难以描述的快乐与满足感。

我在那之前的一生当中,一直是在最坏情况下的恐惧感与最好时候的安全感和稳定感之间徘徊。我要么是被坏的终结者所追赶,要么是被好的终结者所保护。但我从未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的强大——从不相信自己有能力也有责任去照顾那些我所深爱的人。虽然阿嬷一直在教导我要有责任感,要好好努力,还要有所成就,而且不要给自己寻找借口。但是任何鼓舞士气的讲话或是动员都不能为我展示从寻求庇护到庇护他人之间的转变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这得靠我自己去学到,而一旦我学到了,我就再也不会回头了。

等到2005年4月,阿嬷就要满72岁了。在那几周前,我在一家沃尔玛超级购物中心的等候室里等着汽车技师给我的车更换机油,然后掏出自己买的手机给阿嬷打了一个电话。阿嬷在电话里和我讲了她帮忙照看琳赛家孩子的事。“梅根实在太可爱了,”她跟我说,“我让她把屎屙到马桶里,然后接下来的三个小时她就一遍一遍地说‘屎屙到马桶里,屎屙到马桶里’。我告诉她别再那么说了,否则我可就麻烦了,但她还是不停下来。”我听到这儿笑了起来,然后告诉阿嬷我爱她,并说这个月的300美元支票已经在路上了。“J.D.,谢谢你的帮助。我为你感到自豪,我爱你。”

两天后的星期天早上,我被姐姐的一个电话叫醒,她告诉我阿嬷的肺萎缩了,现在正昏迷着躺在医院里,并让我尽快回家。两个小时后,我就踏上了回家的路。我还带上了我蓝色的制服,以备万一会在葬礼上穿。在路上,我被一位西弗吉尼亚州的警察拦住靠边停车,因为我在77号州际公路上把车开到了94英里每小时。他问我为什么把车开得这么快,当我解释后,他又告诉我在进入俄亥俄州境内之前的70英里路上再没有车速监视区了,在这段路上我可以想开多快就开多快。那位警察只给我开了一张警告单,我对他感激不尽,然后就一路102英里每小时开到了州境线。最后,整个13小时的车程我只用了不到11个小时。

当天夜里十一点,当我赶到米德尔敦地区医院时,我们整个大家庭都围绕在阿嬷的床头。阿嬷还在昏迷当中,没有任何反应,虽然她的肺已经膨胀了起来,但之前造成她肺萎缩的感染却没有任何因为治疗而好转的迹象。医生告诉我们,如果阿嬷感染没好转的话,如果把阿嬷唤醒——前提还得是能唤醒她——那对她将是一种折磨。

我们一连等了好几天,一直期待着阿嬷的感染会在药物的作用下好转的迹象。但事实的迹象却恰恰相反:她血液里白细胞的数量一直在增加,其他身体器官看起来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她的医生对我们解释道,离开了呼吸机和喂食管,阿嬷生存下来的概率实际为零。我们一家人商讨了一番,并决定,如果再过一天阿嬷的白细胞数量继续增加的话,我们就把维持阿嬷生命的设备拔掉。从法律上来说,这完全是要让莉姨做出的决定。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刻,莉姨满脸泪水地问我是不是觉得她正在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时至今日,我仍然深信当时她——还有我们——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但是,这个决定是否正确,恐怕没有百分百的定论。如果当时我们家有个家庭医生就好了。

阿嬷的医生告诉我们,呼吸机撤掉后的15分钟内,至多一个小时,阿嬷就会死去。但是,阿嬷坚持了整整三个小时,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分钟。当时每个人都在场——吉米舅舅、母亲和莉姨;琳赛、凯文还有我——我们围在她床前,轮流在她的耳边说话,希望她能听到。当阿嬷的心率开始下降时,我们知道阿嬷的那一刻将要来临了,我打开一本“基甸圣经”(Gideon’s Bible)[2],随便翻开一页便读了起来。那是《哥林多前书》(First Corinthians)第13章第12节:“我们如今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是局部的,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我全被知道一样。”几分钟后,阿嬷就去世了。

当阿嬷去世的时候,我没有哭,那接下来的好几天里也没有。莉姨和琳赛为我感到沮丧,然后就开始担心起来:你这人太坚强了,他们说。你应该像我们一样把自己的悲伤发泄出来,否则你身体会垮掉的。

我确确实实在悲伤,不过是以我自己的方式,因为我觉得我们整个大家庭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所以我想以坚强的面貌示人。我们都知道当初阿公去世后母亲的反应是什么样的,但现在阿嬷的去世又带来了新的压力:现在到了清算阿嬷财产的时候了,得算算阿嬷欠下的账,还要处置她的房产,并把剩余的东西分配掉。这是吉米舅舅人生当中第一次意识到我母亲对阿嬷的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戒瘾治疗的费用,还有那些从来没还上的数不清的“借款”。为此,直到今天,吉米舅舅还不肯与母亲说话。

对于我们这些早已见惯阿嬷的慷慨大方的人来说,她的经济状况并没能让我们吃惊。虽然阿公辛勤工作节俭持家长达40余年之久,但是他和阿嬷所留下的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俩50年前买的那座房子。而且,阿嬷欠下的账足以抵消掉那座房子资产净值的大部。幸运的是,当时是2005年——正是房地产泡沫的鼎盛时期,如果阿嬷是在2008年去世的话,她那座房子大概只好破产了。

在遗嘱里,阿嬷将剩下的财产平均分给了自己的三个孩子,不过有个大家始料未及的地方:母亲那一份被平均分给了我和琳赛。这无疑更加重了母亲本来就已经激动的情绪。当时我实在是忙于处理阿嬷去世后的财务问题,以及与好几个月没见的亲戚们在一起,而没有意识到母亲又在缓慢陷入当年阿公死后那样的境地。但是,当一辆货车向你迎面驶来时,你早晚会注意到。所以我很快就发现了母亲的问题。

和阿公一样,阿嬷也想死后在米德尔敦举办一场遗体告别仪式,让她在俄亥俄州的朋友们可以过来悼念。和阿公一样,她还想在杰克逊的家乡举办第二次遗体告别仪式以及自己的葬礼。在阿嬷的葬礼过后,载着她灵柩的车队出发驶向一个叫凯克的地方。那里离阿嬷出生的地方不远,是我们家族的墓地。在我们全家人心目当中,凯克的地位甚至比阿嬷出生的地方还要高。阿嬷的母亲——也就是我们深爱的布兰顿阿嬷——就埋葬在凯克,而布兰顿阿嬷的妹妹——将近90岁的邦妮太姥姥——在那块儿地上也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木屋。

从那个小木屋往山上走一小段路就能走到一处稍微平整的土地,那底下长眠着阿公、布兰顿阿嬷等许多亲人,有些还是生于19世纪的。我们的车队就是要开向那里,穿过狭窄的山间小路,把阿嬷送到那些在她之前去世的亲人身边。

我大概随送葬的车队走过这段路五六次了,每次的路上都能被路上的风景勾起对快乐时光的回忆。在那段20分钟车程的路上,人们难免会在车里提起关于刚刚去世的亲人的故事,每一个都有个这样的开头:“你记得那次……吗?”但是在阿嬷的葬礼过后,我们在那条路上并没谈及关于阿嬷、阿公、大卫舅姥爷和红树莓舅姥爷的美好回忆,我们也没提起那次大卫舅姥爷开车从山路上掉了下去,翻滚了100来米后从车里钻出来时却毫发无损。因为琳赛和我都不得不听着母亲一直对我们说我们伤心得太过了,而且我们对阿嬷的爱也太过了,还说母亲才更有理由伤心,因为,用她自己的话说:“那是我的母亲,不是你们的!”

我从未对任何人感到如此的生气。许多年以来,我一直在为母亲寻找各种理由。我曾帮助母亲克服毒瘾,去读那些关于药物上瘾的乏味的书,还陪她去参加互助会。我还一直毫不抱怨地忍受那些来来往往的父亲形象,即使他们当中每个的离去都会让我感到空虚和对男人的不信任。在她威胁说要杀掉我的那一天,我也曾答应坐上了她的车,后来又站在法官的面前撒了谎,以免她锒铛入狱。我也曾和她一起搬到麦特家里,又和她一起搬到肯的家,因为我想让她好转起来,还以为如果我配合的话,她也许真的会好转。那么多年里,琳赛一直称呼我为“宽容的孩子”——那个一直能发现母亲身上最好的地方的孩子,那个帮母亲寻找理由的孩子,那个相信母亲的孩子。但是那个时候,我忍不住张开了嘴,准备冲着母亲喷出一连串恶毒的话语,不过还是琳赛先开了口:“不是的,母亲。阿嬷也是我们的母亲。”话已至此,我就坐在那里继续我的沉默。

葬礼后的第二天,我开车驶向北卡罗来纳州,踏上了返回海军陆战队基地的旅程。回去的路上,在弗吉尼亚州一段狭窄的山间小路上,我驶上了一个拐弯处的湿滑路面。我的车突然失去控制地转了起来。当时车的速度很快,而且丝毫没有慢下来的迹象,眼看就要旋转地撞向路边的护栏了。在那电光石火的一刹那,我心想自己死定了——我就要翻过护栏摔下去,去和阿嬷相会了,只不过这次相会比我预想的要早了一些——但正在此时,我的车突然停住了。这是我所遇到的最接近超自然现象的一次了。虽然我想这事可以用某种摩擦定律来解释,但我还是觉得是阿嬷在我的车从山上翻滚下去前让它停住了。

我掉正了车头,回到了自己的车道,然后靠边停了下来。然后我就崩溃了,那些我一直强忍了两个星期的泪水喷涌而出。我给琳赛还有莉姨打了电话,然后就再次踏上了旅途,过了几个小时就返回了基地。

我在海军陆战队最后的两年过得飞快,其间大部分时间都平安无事,除了两件事,而且从这两件事当中都可以看出海军陆战队是如何改变了我的看法。第一件事是在伊拉克的一个瞬间。虽然我在伊拉克很幸运地没有参加任何实际上的战斗,但那段经历也对我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作为负责公共事务的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我需要跟随不同的部队去了解他们的日常工作。有时候我也会护送民间的媒体记者,但大多数时候我是在拍照或是写关于某个海军陆战队队员和他们工作的简短故事。

刚被派到伊拉克不久,我隶属于一个民事部队,做一些社区服务。民事任务往往被认为是更为危险的,因为我们少数几个海军陆战队队员需要冒险进入没有保护的伊拉克地区去和当地人会面。在那次任务当中,我们当中那些资格较老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去和当地学校的官员进行谈话,而其余的队员则负责安全保卫,或是和学校的小孩们玩耍,和他们一起踢足球,给他们分发糖果以及文具用品。一个非常害羞的小男孩朝我走来,手也伸了出来。当我给了他一块小橡皮后,他立刻在脸上洋溢起了喜悦,然后就跑到自己的家人跟前,手里高高地举着那个两美分的战利品。我还从来没在一个小孩子的脸上看到过如此的兴奋。

我不相信顿悟。我也不相信转变性的时刻,因为转变所需要的不仅是一个时刻。我见过太多真诚地渴望改变的人,但当他们意识到改变有多么困难后就丧失了自己的勇气。但遇到那个小男孩的那一刻,对于我来说是非常接近一个转变性的时刻。在那之前,我在一生当中都是充满了对世界的怨恨。我恨自己的母亲和父亲,恨当其他孩子去学校可以搭朋友的车时我却只能坐公交,恨我身上穿的衣服不是从阿伯克龙比(Abercrombie)买的,恨我阿公的去世,恨我们住的是一座小房子。

那些怨恨并没有在那一瞬间消逝不见,但是当我站在那里,看着眼前生在饱受战乱之苦的国家的孩子们,看着那所没有自来水的学校,看着那个兴高采烈的小男孩,我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出生在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每项现代化的便利都伸手可及,有两位慈爱的乡下人的抚养,家庭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有那么多的家人无条件地爱着我。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要成为那种当别人送他一块橡皮时都会笑的人。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达到那种境界,但如果没有在伊拉克的那天,我都不会去尝试。

在海军陆战队的另一件事并不是某一个时刻,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从那个吓人的教官打落我手里的蛋糕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到我拿到自己的退伍证回家的最后一天,海军陆战队教给了我如何像一个成年人一样去生活。

海军陆战队假定的是新入伍的小伙子们什么都不知道。它假定没有人曾教过你任何关于体育健身、个人卫生和个人财务的东西。所以我不得不去上关于怎样平衡支票簿、怎样存钱以及投资的强制课程。当我完成新兵训练营回家时,我1500块的津贴都存在了一家普通的地区性银行里,这时一位海军陆战队的老队员开车把我送到了海军联邦信用合作社(Naval Federal)——一家声誉非常好的信用合作社——让我在那里开了个账户。当我患上了链球菌性喉炎,准备挺一挺就过去时,我们的指挥官注意到了我的病情,并命令我去看医生。

我们经常抱怨我们的工作和老百姓的工作之间能感受到的最大的不同:在老百姓的世界里,你的上级不能控制你下班后的生活。可是在海军陆战队,我的上级不仅要求我在工作中表现要好,还要求我保持房间的整洁,注意自己的发型,还要把军装熨得平平整整的。当我打算去买自己的第一辆车时,我的上级派了一个资历老一点的队员陪我一起去,以保证让我买辆丰田或本田那样实用的车,而不是我所想要的宝马。当汽车销售人员告诉我可以通过汽车经销商获取一份21%利息的贷款来买下那辆车时,我马上就要同意了,但这时陪我去的那位老队员勃然大怒,他命令我给海军联邦信用合作社打个电话,问问那边的报价(是汽车经销商那儿利息的一半)。我根本不知道人们会这么做。在银行之间进行比较?我还以为所有的银行都一样呢。贷款也要货比三家?能得到一份贷款我就觉得太幸福了,差点就要立即成交了。海军陆战队命令我对这些决定进行战略性的思考,然后还教给我怎样才能做到。

同样重要的是,海军陆战队还改变了我对自己的期望。刚到新兵训练营的时候,一想到要爬30英尺长的绳子我就头皮发麻;等第一年过去以后,我用一只手就可以爬上去了。在我应征入伍前,我从来没完整地跑过一英里。等到我们最后一次体能测试的时候,我3英里只用了19分钟。正是在海军陆战队里,我第一次命令成年人去完成什么任务,然后看着他们依令行事;在那里,我认识到领导力更多地要靠赢得下属的尊重,而不是靠发号施令;在那里,我学会了如何去赢得那份尊重;在那里,我意识到来自不同社会阶层和种族的男男女女可以紧紧地凝聚成一个团队,相处得像一家人一样亲密。是海军陆战队真正给了我一个失败的机会,并让我抓住了那个机会,而当我确实失败之后,还会给我下一次机会。

在海军陆战队的公共事务部门,只有最资深的海军陆战队队员才能当媒体记者的联络人。媒体记者对于海军陆战队公共事务部门就像圣杯一样重要:他们是我们最大的受众,也是我们最大的赌注。切利角(Cherry Point)海军陆战队机场的媒体联络官是一位上尉,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基地的高级军官们很快就认为他不适合这份工作。虽然他是一名上尉——工资等级比我高了八级——但是由于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事,当他被撤职后,没有现成的人手来替代他。于是我的上级就告诉我,在接下来的9个月当中(直到我服役期满),我将是东海岸最大的军事基地之一的媒体联络官。

在那之前,我已对海军陆战队任务分配的那种时而的随机性司空见惯了。但这可完全是另一回事儿。就像我一位朋友曾开玩笑说的那样,我这张脸只适合电台节目。而我自己也没做好迎接关于基地发生的事情的现场电视访谈的准备。海军陆战队直接把我置于虎口。我刚开始的表现确实有些挣扎——准许了一些摄影师给我们机密的飞机拍照;在和高级军官会谈时抢着发言——而我也没少挨批评。我的上级肖恩·哈尼(Shawn Haney)向我解释应该怎样纠正我的过错。我们一起讨论如何与媒体记者们建立关系,如何把信息留到适当的时机,以及如何管理自己的时间。我进步飞快,等数十万人涌入我们基地观看两年一度的空展时,我们的媒体关系保持得相当顺畅,因此我也被授予了一枚嘉奖奖章。

这段经历教给了我一堂很宝贵的课:那就是我能做到。如果需要的话,我能做到每天工作20个小时。我能做到当电视摄像机顶在自己面前时仍能说起话来条理清楚、自信满满。我能做到和一群少校、中校以及将官们站在一个房间里仍能坚持自己的立场。我能做到一项上尉的职责,即使我曾害怕自己做不到。

虽然阿嬷对我煞费了苦心,对我讲了那么多“你想做什么都能做到;千万别像那些懦夫一样觉得现实对自己不利”之类的训诫,但是在我应征入伍前,这些话里面的信息我只听进去了一部分。因为在我的四周全是另外一种信息:那就是我和像我这样的人都不够好;还有就是米德尔敦之所以没出过常春藤名校的毕业生是因为某种基因或是性格上的缺陷。这种心态的破坏力,我在逃离它之前一直不可能发现。可是海军陆战队却用一种另外的东西来替代了这种心态,而这种另外的东西最讨厌的就是寻找借口。

“全力以赴”是一个经典的口号,在健康课或是体育课上时常能听到。当我第一次跑完3英里后,在终点线的尽头有一位看起来非常吓人的高级教官在那里等我,他对我处在中流水平的25分钟成绩表示不满。“如果你还没呕吐的话,就说明你懒!别再他妈那么懒了!”然后他就命令我在他和一棵树之间来回地冲刺跑。直到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昏过去的时候,他才终于发慈悲让我停下来。我当时恶心得不行,上气已经快接不上下气了。“这才是你每次跑步结束后应该有的感觉!”他对我大吼道。在海军陆战队,全力以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而是一种生活方式。

我并不是说个人能力无关紧要。能力固然有所帮助。但一旦你能意识到你一直低估了自己——也就是说你的大脑不知怎么把缺少努力与缺乏能力混为了一谈——你将爆发出强大的能力。也就是为什么每当有人问我最想改变白人工人阶级的哪一点时,我都会说是“那种觉得自己的选择无所谓的感觉”。而海军陆战队就像外科医生切掉肿瘤那样把我的这种感觉给切除了。

在我23岁生日的几天后,我跳进自己人生当中买的第一个大件——一辆二手的本田思域,然后拿上自己的退伍证书,最后一次驱车从北卡罗来纳州的切里波因特开往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在海军陆战队的4年当中,我在海地见识过自己曾经想象不到的贫穷程度。我目睹了一架飞机坠入居民区后的惨状。我还眼睁睁地看着阿嬷死去,然后几个月后就踏上了战场。我还和一个曾经的毒贩子交上了朋友,他后来是我所认识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当中最为刻苦的那个。

当我做出加入海军陆战队的决定时,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我还没有准备好步入成年。我不知道如何平衡自己的支票簿,更不知道怎样填写大学助学金的表格。等我从海军陆战队回来时,我已经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以及如何去实现这样的人生。回来之后不到3个星期,我就开始在俄亥俄州立大学上课了。

* * *

[1] 前后增加一两天的周末。

[2] 基督教圣经版本之一,放置于宾馆、病房等地供人读。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09:57 PM 编辑

第十一章

2007年9月初,我来到俄亥俄州立大学参加入学活动,那天我心情激动得无以复加,至今仍记得当时的每个细节:在Chipotle墨西哥卷饼速食店吃午餐,那是琳赛第一次在那种地方吃饭;听完新生报告会后走去我在南校区的宿舍,那里即将成为我在哥伦布的家;那天风和日丽。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我规划了第一年的课程,每周只上4天课,而且都是早上九点半以后的。之前在海军陆战队每天凌晨五点半就得起床,所以现在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幸运不用早起。

俄亥俄州立大学哥伦布分校离米德尔敦约100英里,近到周末就可以回家看看。这么些年来,米德尔敦头一次成了我想去就去的地方。哈夫洛克(Havelock)(离海军陆战队基地最近的北卡罗来纳城市)与米德尔敦相差无几,而哥伦布则像是一座天堂般的城市。哥伦布过去是(现在仍是)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其发展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那座繁华的、如今成了我住处的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OSU)毕业生创起了业,历史建筑被改造为崭新的餐厅和酒吧,连最破败的社区也焕然一新。我搬到哥伦布后不久,一个好朋友刚当上当地一家广播站的宣传主管,所以我总是能了解当地时事,并对城里的盛大活动消息灵通,比如什么时候有节日庆典啦,如何坐VIP席观看年度烟火表演啦,等等。

大学生活的许多方面都让我倍感亲切。我交了很多新朋友,但他们基本上都来自俄亥俄西南部。我的6个室友中有5个毕业于米德尔敦高中,一个毕业于附近的特伦顿(Trenton)的埃奇伍德高中(Edgewood High School)。他们年纪比我小一些(因为在海军陆战队服过役,所以我的年龄比一般新生要大),但大多数人是我以前在家就知道的。

当时我最好的朋友都已经毕业或即将毕业,但大部分毕业后选择留在哥伦布。无意中我正在见证一种现象,社会学家称之为“人才流失”——有能力离开生活艰难的地方的人通常都会选择离开,当他们找到能够提供教育和工作机会的新地方时就留在那里成家立业。几年以后,我回顾自己那场有六个伴郎的婚礼,意识到他们每个人都和我一样,在去俄亥俄州立大学之前都是在俄亥俄一个小镇上长大。无一例外,所有人都在家乡以外的地方找到了工作,而且所有人都完全不想再回到家乡。

到我开始上大学的时候,海军陆战队教给我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信念已经深深植根在我心中。我去上课、做作业、在图书馆学习,回去正好和哥们儿饮酒到后半夜,然后第二天早起去跑步。我把每天排得满满当当,不过那曾让18岁的我害怕的大学独立生活现在已经是小菜一碟。几年前我还在和阿嬷纠结如何填写那些困难生救济申请表,跟她争到底“父母/监护人”一栏是填她的名字还是母亲的名字。

我们也担心,如果我没能要到鲍勃·哈梅尔(我法律意义上的父亲)的财务状况信息并提交,我就会犯诈骗罪。整个填表过程让我们俩都痛苦地意识到外面的世界对于我们是多么陌生。我高中差点毕不了业,因为我的英语1(English I)只得了D和F。而现在我自己为自己的学费买单,而且在这所全州最好的大学里门门课都得A。我感觉自己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完全掌控了命运。

我知道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要么拿出行动,要么闭嘴别发牢骚。海军陆战队不仅教会我有志者事竟成,还培养了我规划未来的能力。我想去读法学院,并知道要想去最好的法学院必须成绩优秀,并在那出了名难考的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中表现优异。当然我也还有很多不知道的。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想去读法学院,只知道米德尔敦的“富孩子”都在医生或律师家庭长大,而且我不想步家人的后尘。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要了解的,但这一点点信息至少给我指引了方向,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我痛恨欠债,痛恨那种被债务束缚住的感觉。虽然根据《退伍军人权利法案》我能报销一大笔学费,而且俄亥俄州立大学向州内学生收的钱相对少些,但我仍然需要自己承担约两万美元的开销。我在俄亥俄州议会大厦找了份工作,为一位来自辛辛那提的名叫鲍勃·舒勒(Bob Schuler)的议员工作,他人超级好。他非常善良,我也喜欢他的政见,所以当选民打电话来投诉时,我会设法解释清楚他的立场。在那儿,我看到说客来来去去,并无意中听到舒勒议员和手下在讨论一个议案会对选民有好处还是对州政府有好处,或者对双方都有利。身处体制内部近距离观察能让我对政治决策过程有全新的理解,这是看电视新闻所远不能及的。阿嬷曾经认为所有政客都是骗子,但是就我的体验而言,这一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不适用于俄亥俄州议会的政客的,无论他们的政策如何。

在俄亥俄州参议院待了几个月后,我已经债台高筑了,在如何改善入不敷出的状况方面我也智穷力竭(我了解到每人每周只能献两次血),于是我决定再找一份工作。一个非营利组织发布了招聘兼职工的广告,每小时给10美元。于是我穿着卡其裤、难看的浅黄绿色衬衫、海军陆战队作战靴(当时除了运动鞋就只有这双鞋了)去参加面试,看到面试官的反应时,我才知道大事不妙,自己肯定没戏,所以一周后对方发来拒信我也没想太多。后来当地一家为受虐待和被忽视的儿童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也招人,也是每小时给10美元。这次我先去塔吉特百货(Target)买了一件好看点的衬衫和一双黑皮鞋,这次成功了,我得到“顾问”一职。我对这家机构的工作非常感兴趣,那里的人也都很好,于是我马上开始工作。

当时我有两份兼职,还得上全日制的学,日程更加紧张了,但我不在乎。我没觉得我所承担的有什么不寻常之处,直到一位教授发邮件让我下课去找他讨论一个写作作业。我把我的日程安排给他看,他大吃一惊,严肃地告诉我要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不要让兼职工作分了心。我笑笑,握了握他的手,说了声谢谢。我不需要他的建议。

我喜欢晚上熬夜做作业,第二天早起,每天就睡三四个小时,我自豪我能应付这一切。这么多年我一直非常害怕自己的未来,担心最终会像我的邻居或家人一样吸毒、酗酒、坐牢、有了孩子却没能力或不愿照顾,一想到这些我就有十足的动力。我知道那些统计概率,小时候我在社工办公室里的小册子上读到过,我也熟悉穷人牙科诊所里医生那充满同情的目光。我属于那些本不该成功的人,但我如今自力更生想要改变,并且做得不错。

我是不是太过拼命了?当然。我缺乏睡眠,饮酒过量,顿顿都吃塔可钟快餐。一次我病了一周,我以为只是重感冒而已,但医生说我得了单核细胞增多症。我没听他的,继续那样拼命,把感冒药当作治百病的神药。一周后,我的尿呈现恶心的棕色,我的体温达到了43℃。我想也许应该照顾一下自己了,于是我吞了一些退烧药,喝了几瓶啤酒,睡了过去。

母亲听说这事后立即开车到哥伦布,把我带到急诊室。她并不是个完美的母亲,也不是执业护士,但她很自豪她能全程指导我们与医疗系统的每一次交锋。她很会问问题,受不了医生说话绕弯子,并确保我得到所需的照顾。整整两天我都在医院,医生用了五袋生理盐水来给我补充水分,发现我除了单核细胞增多症外还感染了葡萄球菌,所以我才病得如此严重。后来医生告诉母亲我可以出院了,于是她用轮椅推着我出去,带我回家休养。

我的病又持续了几周,幸好这正值大学春夏学期之间的休假。我待在米德尔敦,交替地住在莉姨和母亲家,她们俩都尽心尽力照顾我。那段时间在米德尔敦,我第一次在阿嬷去世后真正经历矛盾的情感需求。我不想伤害母亲的感受,但过去已经在我俩之间划下永远不会消失的裂痕。我从没直面过这些需要,也从没告诉母亲无论她多好多会照顾人,无论她在我生病时多么尽责,我在她身边都会不自在。

住在她那儿,免不了跟她的第五任丈夫说话,他是个好人但却对我来说是个永远都不会有任何重要性的陌生人,我只当他是母亲家的家庭主夫,今后也会变成她的前任;免不了看到她的那些家具,想起她和鲍勃父亲吵架的时候我躲在家具后面的日子;也免不了纠结于她怎么会如此反复无常——这个在医院安静地坐在我的病床边好几天的女人竟是个瘾君子,一个月后还会对家人撒谎骗钱。

我知道自己与莉姨日渐亲密伤害了母亲的感情。她总是说起这事。“你妈是我,又不是她。”她翻来覆去地说。时至今日,我时常想如果我小时候也有现在长大后这样的勇气,那么母亲可能会变好。吸毒成瘾者在经历情感挣扎时最脆弱,而且我知道我至少能让她少消沉几次。但我现在再也不能这么做了。我不知道什么东西变了,但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也许不过是出于自我保护,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假装跟她在一起很自在了。

病了几周痊愈后,我感觉良好,可以回哥伦布上学了。我瘦了一大圈——4周内减了20磅,除此之外都感觉很好。由于欠下一堆医药费账单,我找了第三份工作(在普林斯顿评论做SAT导师),一小时可以赚18美元,真棒。做三份工作我吃不消,所以我放弃了我最喜欢的那份——在俄亥俄州参议院的工作——因为挣得最少。我需要的是钱以及钱所提供的经济自由,而不是值得去做的工作。至于后者,我告诉自己以后会得到的。

我离开俄亥俄州参议院前不久,那里正在辩论一项会极大控制发薪日贷款的措施。我那个议员反对这个议案(他是为数不多的反对者之一),虽然他从没解释过为什么反对,我倾向于认为他和我有某些共同点。那些支持的议员和其他政客没有认识到发薪日贷款商在像我一样的人参与的地下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对他们来说,发薪日贷款商是掠食的鲨鱼,他们放高利贷,收取巨额支票兑现费,这种人越快消灭掉越好。

但对我而言,发薪日贷款商可以解决重要的财务问题。我的信用很糟,因为一系列糟糕的财政决定(一些不是我的错,但大部分都是),所以办信用卡是不可能的了。如果我想带一个女孩出去吃饭或需要买一本书来学习却在银行没有现钱,那么留给我的选择很少。(我可以问叔叔阿姨要,但我急切渴望自力更生。)

一个周五的早上,我交了一张房租支票,我知道如果我再拖一天,就要交50美元的滞纳金。我的存款不够,但那天会发工资,这样我就可以下班后把工资存到银行里用来兑现了。然而,在参议院忙了一天后,我走之前却忘了拿工资。我到家才意识到犯了错,而议会大厦的员工也早已离开度周末去了。那天,幸亏一个利息几美元的三天的发薪日贷款,我才得以逃过高额滞纳金。那些质疑发薪日贷款的益处的立法官员并没有考虑类似这样的情况。从这件事中可以得出什么教训呢?那就是,有权人有时候想做一些事情帮助像我一样的人,但他们并没有真正理解我们的需求。

大学第二年开学那天跟第一年很像,天气也是风和日丽,我的心情也很激动。因为有了新工作,我更忙了,但我并不在意有那么多事情要做。我真正在意的是我以24岁的大龄还只刚读大二,这令我十分苦恼。但是四年海军陆战队的经历带给我的不仅是和其他同学的年龄差距,在其他很多方面也有不同。在一次关于外交政策的学术研讨上,我听着一个留着难看胡子的19岁同学对伊拉克战争大放厥词。他说那些当兵打仗的都是比那些上大学的(比如他)笨的人,这一点体现在士兵任意屠杀侮辱伊拉克平民上。

客观地说,这真是可怕的观点——我那些海军陆战队的朋友虽然在政治立场上有所不同,但对于战争的看法都合情合理,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坚定的自由主义者,不喜欢我们的总司令乔治·布什,而且觉得我们牺牲太多换来的收获却太少。没有一个人如此口吐狂言过。

这个同学还在没完没了地说着,我想起我们当时一直在进行尊重伊拉克文化的培训——永远不要露出脚底,跟穿着穆斯林传统服饰的女性交谈前必须先跟其男性亲属说话。我想起我们给伊拉克投票站员工提供安保服务,并孜孜不倦地向他们解释其任务有多么重要,却从来没有把我们的政见强加给他们。我想起听一个伊拉克年轻人(他一句英语也不会说)准确无误地说唱出美国歌手50美分(50 Cent)的歌曲In Da Club中的每一个字,我们和他还有他朋友们开怀大笑。我想起我的朋友浑身重度烧伤,“侥幸”挺过了加伊姆(Al-Qaim)地区的简易爆炸装置袭击。现在,竟然有个留着参差不齐的胡子的蠢蛋告诉全班我们这些士兵以杀人为乐。

我一股热血涌上心头,只希望越早毕业越好。我遇到了一个辅导员,向他说明了我想要提前离开的计划——我暑假也要上课,而且有几个学期的全日制课时量还要翻倍。即使以我的高标准来看,接下来也是非常紧张的一年。在一个异常艰难的二月,我坐下来看着日历,数着我能睡4小时以上的天数是39天。

我继续这样下去,到2009年8月,在俄亥俄州立大学待了1年11个月后,我以最优异的成绩获双学位毕业。我想跳过毕业典礼,但家人不让。所以我在一个不舒服的座位上坐了3小时,然后走向讲台去拿我的文凭。那时的大学校长戈登·吉(Gordon Gee)和排在我前面的女孩拍照时间超乎寻常地长,于是我把手伸向他的助理,没有开口但意思是要我的证书。她给了我,于是我走到吉博士身后,直接走下了讲台。我可能是唯一没和他握手的毕业生。让下一个握去好了,我想。

我知道明年我会去法学院(由于我是8月才毕业,所以当年就入学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我为了攒钱而搬了家。当时莉姨已经接替了阿嬷家庭女主人的地位,她排忧解难,主办家庭聚会,把家人凝聚在一起。阿嬷过世后,她一直都欢迎我去她家住,但住10个月也太强人所难了,因为我不想打扰她家的日常生活。但是她坚持:“J.D.,这现在就是你的家,你唯一能住的地方。”

在米德尔敦的最后几个月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那时我终于大学毕业,也知道自己很快会实现另一个梦想——读法学院。我打零工攒钱,也和阿姨的两个女儿越来越亲近。每天我在尘土飞扬中挥洒汗水,回家后便坐在餐桌旁听我那两个小妹妹讲述当天学校里的事情,聊她们怎么和朋友相处的。有时我会辅导她们的功课。大斋节的星期五,我在当地一家天主教堂帮忙做炸鱼薯条。我觉得自己挺过了十几年混乱不堪、痛苦心碎的生活,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这是我读大学时的感受,现在愈发深切了。

我对人生非常乐观的态度与我很多邻居的悲观心态形成鲜明对比。蓝领经济多年的衰退体现在米德尔敦居民的物质生活前景上。大萧条以及随之而来的小复苏加速了米德尔敦的下坡趋势。但整个群体的愤世嫉俗、悲观怀疑有其精神层面的深层原因,不同于浮于表面的短期经济不景气。

我们这个群体的文化里没有英雄这个概念。政客肯定不是英雄——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是当时全国最受钦佩的人(可能现在仍然是),但当全国都为其崛起而雀跃时,大部分米德尔敦人却对他持怀疑态度。乔治·W.布什(George W.Bush)在2008年就没什么粉丝了。许多人爱戴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但也有人认为道德败坏。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离世已久。我们热爱军队,但现代军队中没有像乔治·S.巴顿(George S.Patton)这样的人,我怀疑我的邻居可能连一个高级军官的名字都说不上来。太空事业之前一直令我们自豪,现在也已经衰退,那些著名宇航员也成了明日黄花。于是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和美国社会的核心层联系起来。我们觉得自己深陷囚笼之中,一方面,我们面临两场看上去赢不了的战争,其中绝大部分战士都来自我们的邻里,另一方面,如今的经济也无法满足美国梦的最基本前提——稳定的收入。

要理解这种文化隔阂的意义,首先要明白我家人、邻里和我们整个群体如果说对社会具有认同感,那一定是因为我们爱国。我说不上来布雷西特县的县长是谁,那里的医疗服务如何,有哪些著名人物。但我可以告诉你:据称“血腥布雷西特”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该县一战中征的兵全都是自愿上战场的,全国独一无二。近100年过去了,这是关于布雷西特县我唯一记得最清楚的传闻,因为我身边每个人都是这么跟我说的,大家都信以为真。

一次班级作业中,我采访阿嬷对二战的看法。她在过去70 年中结婚生子、含饴弄孙,也经历过死亡、贫穷和胜利,但她确信无疑最自豪、最激动的是她和她家人为二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其他事情我们只聊了几分钟,然而好几个小时都在聊战争时期的配给、铆工露斯(Rosie the Riveter)[1]、她父亲给她母亲的跨越太平洋的情书,以及“我们扔炸弹”的那一天。阿嬷一直信仰两个神:一个是耶稣基督,一个是美国。我也是,我熟悉的人也都是这样。

我是那种阿西乐走廊[2]地区的人会觉得不以为然的爱国人士。听李·格林伍德(Lee Greenwood)那首悠扬的《生为美国人我自豪》(Proud to Be an American)时我会哽咽。16岁时,我发誓每次见到老兵,我都要走过去跟他/她握手,即使突兀地这样做有些尴尬。时至今日,我仍然只愿意和我最亲密的朋友一起看《拯救大兵瑞恩》(Saving Private Ryan),因为看到最后我会情不自禁潸然泪下。

阿嬷和阿公教导我,我们的国家处在最好最伟大的时期。这一事实成了我童年的指路明灯。每次处境艰难的时候——当我被幼年的喧嚣淹没,深陷于精神创伤时——我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我生活的国家可以让我做出别人尚未做出的正确选择。如今我思考着自己的人生,觉得我的生活真是妙不可言——我有一个绝美、善良、聪慧的人生伴侣,我实现了儿时就梦想的收入有保障,我还有好朋友和令人激动的新鲜体验——我觉得再怎么感谢美国也不为过。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老土,但我就是这么想的。

阿嬷信奉的第二个神是美利坚合众国,而我们群体里很多人却在失去某种信仰。把他们和邻里维系起来、像我的爱国情怀激励我一样激励他们的纽带好像消失了。

如今我们周围失去纽带的症状无处不在。极大量的白人保守派投票者——约三分之一——相信贝拉克·奥巴马是穆斯林。在一次民调中,32%的保守派人士表示他们相信奥巴马是在国外出生的,另外19%说不确定——这意味着大多数白人保守派连奥巴马是不是美国人都不能确信。而且我经常听到熟人或远亲说奥巴马和伊斯兰极端分子有联系,或说他是个叛徒,或称他出生在世界某个偏远的角落。

我的许多新朋友认为是种族主义造成了对这位总统的偏见。但很多米德尔敦人排斥“外人”奥巴马的情绪并非出于肤色原因。想想我高中同学中没有一个能上常春藤学校,而贝拉克·奥巴马上过两所常春藤名校,并都表现优异。他聪明、富有,说话像个宪法学教授——事实上他就是。他身上没有一点像我小时候崇敬的那些人:他口齿清晰、声音动人、说话不偏不倚,不像我们这地方的人;他的履历完美得吓人;他在芝加哥这个人口稠密的大都市生活;他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自信,因为他深知现代美国任人唯贤的体制就是为他打造的。当然,奥巴马也曾凭借他自己的力量克服过我们许多人经历过的逆境,但那是在人们认识他很久以前。

在我们这个群体里的很多人开始相信现代美国任人唯贤的体制不是为他们而设的时候,奥巴马总统正好走入了公众眼帘。我们知道自己活得很失败,糟糕的事情司空见惯:青少年死亡讣告不直接说明死因(看上下文会知道他们死于吸毒过量),自己的女儿在小混混身上浪费青春。而贝拉克·奥巴马让我们内心最深处倍感焦虑。他是个好父亲,我们很多人却不是。他西装革履去上班,我们穿着工装裤,前提是我们得有幸找到工作。他妻子告诉我们不应该给孩子吃某些东西,我们因此恨她,不是恨她说错了,而是恨她说出了实话。

许多人试着把白人工人阶级的怨天尤人和愤世嫉俗归咎于谣言。的确,一批阴谋论兜售者和极端分子大肆造谣,说什么据称奥巴马有宗教偏向,什么他血统不正,等等。但每个主流新闻机构,即使是备受争议的福克斯新闻,报道的关于奥巴马公民身份和宗教观点的新闻也都是真实的。我认识的有些人非常清楚主流媒体必须在这个问题持什么立场,但他们就是不相信。只有6%的投票者认为媒体“非常值得信任”[21]。因此对我们许多人来说,自由媒体——美国民主的保障——纯属放屁。

由于人们对主流媒体不信任,所以就盲目相信那些网络上流传甚广的阴谋论:贝拉克·奥巴马是个外国人,他热衷于摧毁我们的国家;媒体告诉我们的一切都是谎言。许多白人工人阶级相信关于社会的最悲观言论。这里我选了一些朋友或家人发给我的邮件或短信:

·来自右翼主播阿列克斯·琼斯(Alex Jones),时间是9·11事件10周年纪念日,内容是一个纪录片,关于恐怖袭击那些“没有回答的问题”,暗示美国政府在幕后操纵这场对自己人民的大屠杀。

·来自转发邮件,称奥巴马医改法案要求在新的医保病患体内植入芯片。这一说法因其宗教暗示而意义非常,因为许多人相信圣经里说的末世“野兽的标记”会是一种电子装置。许多朋友通过社交媒体向他人警告了这种威胁。

·来自网站“世界网络日报”(WorldNetDaily),一篇社论说纽敦(Newtown)枪击屠杀案是联邦政府谋划的,旨在改变公众对枪支控制的看法。

·来自多个网络源,称奥巴马会马上施行戒严令以保障其第三次总统任期。

类似的消息不胜枚举。虽然不知道多少人相信其中一条信息或大部分信息,但是如果我们群体中有三分之一人质疑总统的国籍——虽然所有证据表明事实相反——那么也可以推断出其他阴谋论的传播也比我们想象的要广。这不是某种自由主义对政府政策的怀疑——这在任何民主体制中都是有益的,而是对我们社会制度的深深怀疑,并且这种思潮越来越成为主流。

我们不能相信晚间新闻,我们不能相信政客,能让我们过上更好生活的大学也在操纵着我们,我们找不到工作。我们什么都不信,无法有效参与社会运作。社会心理学家证明,群体的信仰是影响群体表现的强大动力。当群体认为努力工作取得成就对他们自身有利时,该群体的成员就会表现得比不在该群体之内遇到类似情况的个体更好。所以很明显:如果你相信天道酬勤,你就会努力;如果你认为即使你尝试了也很难取得进步,那么你会觉得干吗还要尝试呢?

同样,当人们失败时,这种心态就会让他们找自身以外的客观原因。有一次我在米德尔敦一家酒吧碰见一个老熟人,他告诉我他最近辞职了,因为他受不了每天早起。后来我看到他在Facebook上抱怨“奥巴马经济”,说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我不怀疑奥巴马经济确实给很多人带来不利影响,但这个人绝对不是受其影响才生活困难的。他的人生地位直接归咎于他自己所做的选择,只有做出更好的选择,他的生活才会改善。但是要让他做出更好的选择,他所生活的环境必须强迫他扪心自问苛刻的问题。白人工人阶级中形成了一场把责任推给社会或政府的文化运动,而这场运动至今仍有追随者。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的保守派(我以其中之一的身份说这话)纵然说得天花乱坠也无法解决其选民面临的真正问题。这些保守分子非但不鼓励人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反而越来越助长文化隔阂,而这种隔阂耗尽了我们许多同仁的志气。我见过一些朋友长大后飞黄腾达,而另一些却经不起米德尔敦那些最害人的诱惑而自甘堕落,他们成了未成年父母,或吸毒、坐牢。区分成功和失败人士的恰恰是他们自己对生活的期待高低,然而那些右翼分子却使劲煽风点火:你失败了不怪你,都怪政府。

我父亲从不轻视努力工作的重要性,但对一些显而易见的能使人向上流动的方法却充满怀疑。当他发现我决定去耶鲁法学院后,他问在我的申请表上我有没有“假装自己是黑人或自由主义者”。这个例子说明美国白人工人阶级的文化期待降得有多低。难怪随着这样的心态蔓延开来,愿意努力过上更好生活的人的数量不断减少。

皮尤经济流动性项目(Pew Economic Mobility Project)研究美国人如何看待自己在改善经济状况上的概率,调查结果令人惊异。白人工人阶级是最悲观的群体。而超过半数的黑人、拉丁裔和受过大学教育的白人期望他们的子女在物质上会比他们过得更好。在白人工人阶级中,只有44%有同样的期望。更令人惊异的是,42%的白人工人阶级——调查显示的最高比例——称他们的物质生活比父母辈要糟。

2010年,我却不悲观。我很高兴能取得现在这样的成就,也对未来信心十足。我人生第一次觉得自己在米德尔敦像个外人,而把我变成故乡异客的却恰恰是我的乐观心态。

* * *

[1]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女工的统称。

[2] 美国东北部,是美国工商业最发达和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10:03 PM 编辑

第十二章

我刚开始申请法学院的时候没打算申请耶鲁、哈佛、斯坦福这神话般的“三巨头”。我根本就没想过会有机会进那些地方。更重要的是,我觉得去不去名校根本不重要,因为我想所有的律师都能找到好工作。我只要随便去一所法学院,然后从此一帆风顺:得到高薪,拥有体面工作,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接着我最好的朋友达雷尔(Darrell)在华盛顿一家很火的餐厅撞见他在法律学校的一个同学正在收拾餐桌,因为这是她唯一能找得到的工作。因此,在下一轮申请的时候,我试了试耶鲁法学院和哈佛。

我没申请斯坦福这所全国顶尖学府,你要想知道为什么,就必须了解我小时候学到的经验有时候能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申请斯坦福法学院,不像常规的那样提交大学成绩单、法学院入学考试分数和申请短文就行了,而是需要提交一份由大学校长填写并签名的表,证明你在大学里不是一事无成。

我并不认识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校长。学校太大了,我确信校长女士一定非常和蔼,而且填这个表肯定也就是走个过场而已,但我就是问不出口。我从没见过此人,从没上过她的课,最重要的是,我不信任她。无论她有什么美德,理论上讲她对我都是一个外人。我挑选出来帮我写推荐信的教授都是我能信任的人。我几乎每天都听他们讲的课,还参加他们的考试,写他们布置的论文。虽然我因为在俄亥俄州立大学收获了无上教育和生活体验而深爱这个地方及这里的人们,但我也不能把自己的命运交由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我尝试说服自己,甚至都打印出了表格并带到了学校,但最终我还是把它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斯坦福法学院里是不会有我J.D.了。

我决定了最想去的学校是耶鲁。耶鲁自有其吸引人之处——小班教学和独特的评分系统,校方宣传说可以让学生轻轻松松步入法律事业。但其中很多学生都来自精英私立大学,而不是和我一样来自大型州立学校,所以我猜我肯定没希望了。不过我还是在网上申请了,因为流程相对简单。那是2010年早春的一天下午,我的电话响了,来电显示一个以203区号开头的陌生号码,我接了电话,另一头的声音告诉我他是耶鲁法学院招生办主任,说我已经被录取为2013级学生了。我一阵狂喜,整个3分钟的对话里一直跳来跳去。他说再见的时候,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所以接着我打电话给莉姨报告这个喜讯时,她还以为我刚出车祸了呢。

我下定决心要去耶鲁法学院,也愿意接受随之而来的约20万美金的学费债务,不过耶鲁法学院提供的资助比我想象的多多了。第一年几乎给我全额资助,并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而是因为我是全校最穷的学生之一,耶鲁给我好几万助学金。穷到如此地步还能得到这么大好处,这真是头一次。选择耶鲁不仅因为它是我梦想的学校,还因为性价比最高。

《纽约时报》最近报道说,最贵的学校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来说反而最便宜。比如,一个学生的父母年薪3万美元,虽然不是很多但也过了贫困线。这个学生在威斯康星大学一个较不受欢迎的分校要付一万学费,但在该校最好的麦迪逊校区只花6000美元,而在哈佛大学,虽然学费高达4万美元,但只要交1300美元就行了。当然,像我这样的孩子并不懂这些。我的好兄弟内特是我一生的朋友及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之一,他想去芝加哥大学读本科,但他没有申请,因为觉得付不起学费。然而,他在芝加哥大学花的学费很可能比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还要少,就像我在耶鲁花的钱远远少于其他所有学校。

接下来几个月我在为远行做准备。我叔叔阿姨的朋友帮我在当地一家地砖公司的仓库找了个活儿,整个夏天我都在工作——开着铲车,把地砖装好便于运输,打扫那间巨大的仓库。夏天结束时,我存了足够的钱,不用担心搬去纽黑文了。

我离开米德尔敦的那天感觉和此前离开家乡的任何一天都不同。当我离家去海军陆战队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还会经常回来,而且今后可能还会在故乡待很长时间(的确如此)。在海军陆战队服役4年后,再离家去哥伦布读大学也就不在话下。我对离开米德尔敦前往其他地方已经驾轻就熟了,也习惯了那种孤独。但这次我知道我可能真的不会回来了。但没关系,因为米德尔敦对我已经没有家的感觉。

我第一天去耶鲁法学院的时候,看到走廊墙上的海报上写着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要来参加一个小活动。我简直不敢相信:托尼·布莱尔就在一间教室里给几十个学生做演讲?如果他去的是俄亥俄州立大学,那里的千人礼堂都会座无虚席。“嗯,他经常来耶鲁演讲,”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儿子在这读本科。”几天后,我在走向大门的时候转过一个拐角,差点撞上个人,我说“对不起”,然后抬头看了看,发现那人竟是当时的纽约州州长乔治·帕塔基(George Pataki)。名人来访的事儿一星期至少发生一次。耶鲁法学院是读书人的好莱坞,每每令我这个游客叹为观止。

根据学校课程设计,第一学期还比较轻松。我在其他法律学校的朋友都被铺天盖地的作业包围,并且为严苛的评分系统所苦——评分曲线把你和你的同学置于残酷的竞争中。而我们这儿,院长在入学指导的时候说让我们追求自己热爱的东西,无论它们能把我们引向何方,不要过多担心分数多少。一开始的四门课都算学分课,成绩不计入绩点,这就容易多了。

其中一门是16人的宪法研讨会,我在班上找到了家的感觉。我们几个自称像在“错位玩具岛”(Island of Misfit Toys)[1]上一样。我们中有来自阿巴拉契亚的保守乡巴佬,印第安移民的绝顶聪明的女儿,在社会上打拼十多年、熟谙人情世故的非裔加拿大人,菲尼克斯来的神经科学家,家就住耶鲁旁边、胸怀大志的民权律师,极力主张进步、幽默感绝佳的女同性恋等,虽然我们之中并没有真正的凝聚力量,但我们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在耶鲁的第一年令人震撼,但这种震撼是积极的。我一直以来都是个美国历史迷,所以我发现校园里的一些建筑年代比独立战争还久远时非常激动。有时我会在校园里寻找能够说明那些建筑的年代的标示。那些建筑都是新哥特式的杰出艺术品,高耸入云,美得令人窒息。楼宇内部,精致的石刻和木饰给法学院营造了一种类似中世纪的氛围。甚至有时候可以说我们这儿是霍格沃茨法学院,把法学院和那套奇幻小说里的场景相比真是再生动不过了。

课程很难,有时候好几天都要在图书馆熬夜学习,但也不是难得让人没法活了。我有时会想校方终会发现他们看错了我,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于是真诚道歉并让我回米德尔敦。但有时也会想我只有全情投入才能顺利完成学业,毕竟这里有世界上最聪明的学生,而我并不很符合资格。事实上,虽然学校里确实有罕见的天才,但大多数同学虽然聪明却也不是奇才,因此在课堂讨论和考试的时候,我基本都能应付过来。

当然并不是事事顺心。我一直自认为写得一手好文章,但有一次我把一篇草率写就的作文交给一位以苛刻著称的教授,他写了一些严厉批评的话返还给我。“太差了。”他在其中一页潦草地写道。另一页,他圈出了一大段,在页边写到,“一堆糟粕一样的句子拼凑成一段话,真令人作呕。改。”我听小道消息说这位教授认为耶鲁应该只录取来自哈佛、耶鲁、斯坦福和普利斯顿这样的大学的学生。他说:“我们不是去纠正错误的,这里有太多小孩需要被纠正了。”听了这番话,我下决心要改变他的想法。学期末,他给我的作文的评价是“优异”,并承认他对州立大学的看法可能错了。第一学年快结束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大获全胜:深得教授喜爱,成绩很棒,暑假要去梦想的岗位上实习——给一名在任参议员的首席法律顾问当助理。

耶鲁虽然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但也在我脑海中种下了怀疑自己归属何处的种子。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来到像耶鲁这样的地方。在故乡,常春藤学校毕业的学生我一个也不认识;在自己家,我是第一个上大学的人;在整个家族,我是第一个去专业学院学习的人。2010年8月我来到耶鲁的时候,耶鲁法学院已经培养了最近上任的三位最高法院法官中的两位,6位最近的总统中的两位,更不用说在任的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

耶鲁的社交仪式有不寻常之处:鸡尾酒招待会和宴会既是业界交流也是个人交友的地方。和我生活在一起的这帮人是我老家的人轻蔑地称为“精英”的群体中的新晋成员,从外表看,我也是其中之一:白人,高大,挺拔。来耶鲁之前,我从没觉得自己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但在耶鲁我有了这种感受。

一个原因是社会阶级方面的。一项针对学生的调查发现,超过95%的耶鲁法学院学生来自上中产阶级或更高,大多数人可以说非常富有。显然,我既不是上中产阶级,也不富有。耶鲁法学院很少有人像我这样来自穷人家庭,虽然从外表上看我并不特殊。常春藤学校看重多元化,但几乎每个人,黑人、白人,还有犹太人以及穆斯林等,他们都家庭完整、衣食无忧。

第一学年初的一天晚上,我和同学参加完酒会想去一家鸡肉料理店吃点东西。我们这一大帮人吃完后留下一片狼藉:脏盘子一堆,鸡骨头乱丢,沙拉酱和汽水溅得桌上到处都是。我不忍把这一团乌糟扔给某个可怜的服务生去清理,于是留下来收拾。十几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帮我一起收拾,就是我的好兄弟贾米尔(Jamil),他也来自穷人家庭。后来,我告诉贾米尔,我们也许是学校里唯一不得不给别人擦屁股的人。他只是点了点头,默认了。

当时,尽管我的经历很独特,我也从没觉得自己在米德尔敦是外人。大多数人的父母从没上过大学。我最好的朋友们都经历过家庭矛盾——离婚、再婚、分居、父亲坐牢等。少数父母是律师、工程师或教师,他们是阿嬷所谓的“有钱人”,但他们从来没有富到我会觉得他们和我们有根本上的不同。他们仍然是我的邻里,把他们的孩子送到和我同一所高中,做的事情基本上是我们其他人也会做的。我从未觉得自己没有归属感,即使在我的一些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的朋友家中也没觉得融不进去。

但在耶鲁法学院,我感觉像是乘坐飞船坠落在奥茲国[2](Oz)。通常人们认为一个由外科医生母亲和工程师父亲组成的家庭就是中产阶级,这样的家庭年收入是16万美元。在米德尔敦,这简直多得算不清楚了,但在耶鲁法学院,学生期望毕业第一年就拿到这么多薪水,而且很多人还担心不够花的。

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因为我没钱,更重要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耶鲁让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别人对我的生活非常好奇。教授和同学似乎对我所认为的无聊往事饶有兴趣,什么我去了一所平庸的公立高中,我父母没上过大学,我在俄亥俄州长大之类的。这些事儿也都发生在我过去认识的每一个人身上。但在耶鲁,没人经历过这些。甚至在俄亥俄见怪不怪的海军陆战队服役经历对很多耶鲁的朋友来说也非常新鲜,他们从没和参加过美国最近的几场战争的老兵相处过。所以说,我在耶鲁很特殊。

这倒不是什么坏事儿。第一年大部分时间,我都陶醉在自己是这所精英法学院唯一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海军陆战队大兵这个事实里。但随着那些点头之交成了好朋友,我就为没跟他们如实谈自己的过去而有点不好意思。“我母亲是个护士。”我告诉他们。当然这不是真的。我不知道我的法定父亲——他的名字印在我的出生证明上——到底是干什么工作的,他对我来说完全是个陌生人。除了我米德尔敦的最好的朋友,那些我让他们帮忙看看法学院入学申请短文的好朋友,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样的成长经历塑造了我的生活。在耶鲁,我决定改变这一点。

我不确定是什么驱使我做出改变。部分原因可能是我不再对自己的过去感到羞耻了:我父母的过失不是我的错,所以我没必要遮遮掩掩的。但最重要的是,如果我不说,我担心没有人会了解我外祖父母在我人生中发挥的巨大作用。我最好的朋友中也没几个知道,如果没有阿嬷和阿公,我的生活该有多么绝望。所以也许我只是想颂扬那些值得颂扬的人。

还有别的原因。当我意识到我和我耶鲁的同学有多么不一样,我渐渐理解了我和我老家的人有多么相似。最重要的是,我清楚地认识到了我近来所取得的成绩背后潜藏着什么样的矛盾。开学后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在一个离莉姨家不远处的加油站加油。离我最近的加油泵那的一位女士和我聊了起来,我注意到她穿了一件耶鲁的T恤。“你上过耶鲁大学?”我问。“没有,”她回答道,“我侄子在那读书。你也是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这简直是在显摆,她侄子去上耶鲁,命真好,而我却仍然无法适应说自己已经是个名牌大学学生了。听了她的话,我必须做出回应,是说自己是耶鲁法学院的学生呢,还是个外祖父母是乡巴佬的米德尔敦穷孩子。如果说了前者,那我就可以跟她互相客套一番,谈谈纽黑文的美景;如果说了后者,那么我们之间就相当于隔了一道看不见的鸿沟,她是无法理解我们这些人的。在她的鸡尾酒派对和那些阔气的晚宴上,她和她侄子很可能在嘲笑俄亥俄人的粗糙,嘲笑他们死守着自己的枪和宗教。我跟她没什么好说的。我勉强回了一句:“不,我没上耶鲁,但我女朋友上了。”然后我就开车走了。

这不是我引以为豪的时刻,但是这一刻突显了快速向上流动所引发的社会内部矛盾:我向一个陌生人撒了谎,以免感觉自己像个背叛者。从这件事中吸取的一个教训是我已经提到过的:文化隔阂的一个后果是,认为成功的常规衡量标准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像我们这样的穷人所不应达到的。阿嬷总是劝我摒弃这种想法,她在很大程度上也做到了这一点。

另一个教训是,不仅是我们自己这个群体在强化这种局外人的态度,而且我们在向上流动的过程中遇到的人、去的地方也在强化这种态度,比如那个说耶鲁法学院不应录取非名牌大学学生的教授。无法量化这些态度如何影响着工人阶级,但我们确实知道,美国的工人阶级不仅仅更难爬上经济阶梯,还更容易在爬到顶后再掉下来,我觉得他们在抛却原有身份时感到的不安也至少稍微有些影响。而上层阶级要促进社会向上流动,除了推行明智的公共政策之外,还要打开上层人士的心胸,让他们接受不太有归属感的新来人。

虽然我们赞颂着社会流动,但它也有弊端。这个术语显然暗示了一种动态过程——去往理论上更好的生活,的确是这样,但同时也让人离开了一些东西。而且你不能一直控制你已经离开了的那个原先的生活。在过去几年,我在巴拿马和英格兰度过假。我在昂贵的有机食品超市买过东西。我听过管弦乐音乐会。我试过摆脱对“精制加工糖”(refined processed sugars,这个术语里至少有一个词是多余的)的瘾。我也担心过自己家人和朋友的种族偏见。

这些事情本身都不坏。事实上,大都是好事——去英格兰是我儿时的梦想;少吃点糖对身体好。同时,这些事件告诉我,社会流动不只是财富多寡等经济学问题,还关乎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穷人相比,有钱有权的人除了钱和权,还有一套完全不同的生活准则。当你从工人阶级流动到专业人士阶层,那么几乎你以前生活中的一切往好里说是不时尚,往坏里说就是不健康。对于这一点我感触最深的时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带耶鲁的一个朋友去老乡村店(Cracker Barrel)吃饭。小时候,去这家店吃饭是最高的用餐享受,因为这是阿嬷和我最喜欢的餐厅。而和耶鲁的朋友在一起,它就成了一家脏兮兮、油腻腻的破店。

这些都不是大问题,如果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马上选择过现在这样的生活,即使有点不适应也没关系。但当我意识到在这个新世界里自己是个文化异客,我开始认真思索那些少年时候就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除了我以外其他高中同学一个也没考上常春藤名牌学校?为什么像我这样的人在美国精英群体中少得可怜?为什么家庭矛盾在像我那样的家庭里如此普遍?为什么我会觉得耶鲁、哈佛这样的地方遥不可及?为什么同样是成功人士,感受会如此不同?

* * *

[1] 引自一本儿童读物。所有奇怪的、不被接受的玩具都会被流放到这座岛,但岛上的玩具都自认非常特别。

[2] 小说《绿野仙踪》中一个虚构的国度。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10:04 PM 编辑

第十三章

我开始更深入地思考自己的身份,同时也深深爱上了同学乌莎。真巧,做第一次大的写作作业时,我俩被分为搭档。于是一年级时我们有很长时间来相互了解。她美好得不可思议,集人能有的所有优点于一身:聪明、勤奋、高挑、美丽。我跟一个哥们儿开玩笑说,如果她性格很差的话,一定是艾茵·兰德(Ayn Rand)小说女主人公的不二人选,但她十分幽默风趣,说话也非常直截了当。其他人可能会弱弱地说:“嗯,也许这个可以改一下措辞?”或“你有没有思考过另一个想法呢?”但乌莎干脆利落地说:“我认为这句需要修改”或“这个论点糟透了。”一起在酒吧的时候,她抬头看了看一个我们的共同朋友,直言“你的头真小”,但完全没有一点讽刺的意味。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的人。

我之前也谈过几个女朋友,有的严肃,有的活泼。但乌莎在我心目中是完全不同的。我时时思念她。一个朋友说我“相思成疾”,另一个说从没见过我这样。第一学年结束前,我得知乌莎还单身,于是立刻约她出去。暧昧了几周并约会了一次后,我告诉她我爱上了她。这违反了我作为年轻人学到的任何一条关于现代约会的规则,但我毫不在意。

乌莎就像我在耶鲁的精神向导。她本科也在耶鲁,知道哪几家咖啡店最好,哪几家餐厅最棒。她的学识也非常渊博,仅凭直觉就能意识到那些我根本没有发现的问题,她也经常鼓励我寻找那些我尚未发现的机遇。“多去办公室,”她告诉我,“这里的教授喜欢与学生多交流。师生沟通是这里的一种经历。”我总感觉耶鲁对我来说有点陌生,但只要有她在,我就非常安心。

我上耶鲁是为了获得法学学位,但在那的第一年教会我许多之前不知道的东西。每年8月,知名法律公司都会来纽黑文招聘,求贤若渴,希望找到高质量的下一代法律人才。学生称这次招聘为FIP,全称是秋季面试计划(Fall Interview Program),届时会举办长达一周的晚宴、鸡尾酒会、在酒店举行的宴会以及面试。我参加FIP的第一天恰好在第二学年开学之前,当时我已经有了6个面试,其中包括我最心仪的一家法律公司吉布森律师事务所(Gibson,Dunn & Crutcher,LLP),公司的华盛顿分部招人。

和吉布森的面试进行得很顺利,公司邀请我去纽黑文最贵的一家餐厅参加那场“恶名远扬”的晚宴。流言称那晚宴实际上是一场面试:候选人要风趣、有魅力、积极,不然就永远不会被邀请到华盛顿或纽约的办公室参加最后一轮面试。我到餐厅的时候想,最贵的一顿饭竟然要在如此高风险的环境下吃,真是煞风景。

晚餐之前,我们都被要求待在一个包厢里,喝喝酒,聊聊天。比我大十多岁的女人端着酒,酒瓶用精美的亚麻布包装。她们每隔几分钟就问我要不要新倒一杯或续上一杯。刚开始我紧张得喝不下去,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在侍者询问我是否需要来点酒、要什么酒时回答是:“我要白葡萄酒。”我想回答完以后她总该不问了吧,但她又说:“您要白苏维翁(sauvignon blanc)还是霞多丽(chardonnay)?”

我觉得她是故意整我。不过还好我推理出那是白葡萄酒的两个品种。所以我点了霞多丽,不是因为我不知道白苏维翁是什么(我确实不知道),而是因为霞多丽这几个字说起来容易些。但我只是躲过了第一颗子弹,那夜还很漫长。

在那种场合下,你必须在害羞和张扬之间找到平衡。你不想让同伴讨厌,但也不希望他们连手都不跟你握一下就走。我试着做自己,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既合群又不咄咄逼人。但那天我对周围的环境太过着迷了,只是一个人目瞪口呆地盯着餐厅的华丽装饰,想着它们有多贵。

那些酒杯看上去纤尘不染。那哥们儿穿的西装肯定不是Jos.A.Bank正装店买一送三大促销的时候买的,因为看着就像丝绸做的。铺在桌上的亚麻布看上去比我的床单还柔软,我要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摸摸它们,别让别人觉得我很奇怪。

长话短说,我需要一个新计划。在我们坐下来吃晚餐的时候,我必须要集中精力完成手头的任务——找到工作——然后离开这取笑穷人的地方。

我再忍耐了两分钟。我们坐下以后,女侍者问我要清水还是“闪闪发亮的水”。我翻了个白眼,虽然我觉得这餐厅是挺震撼的,但说“闪闪发亮的水”也太显摆了吧,好像在说“闪闪发亮的”水晶或“闪闪发亮的”钻石一样。但我还是点了“闪闪发亮的水”,可能对身体更好吧,因为听起来更干净。

我小啜了一口,但马上吐了出来。这是我喝过的最难喝的东西。我记得有一次在地铁站买一杯健怡可乐,但却忘了饮料机做健怡可乐的时候是不会放糖浆的。这个高档地方的“闪闪发亮的水”就是那样的难喝。“这水有问题。”我提出抗议。侍者向我道歉,说她会给我再拿一杯圣培露气泡水(Pellegrino)。那时我才意识到那“闪闪发亮的水”就是“碳酸”水的意思。我尴尬极了,幸好只有一个人注意到发生了什么,而且是个同学。我安全了。现在开始不许再犯错。

接着,我低头看了看餐具的摆放,发现数量有些奇怪。为什么有9个器皿?为什么要用3把叉子?为什么有好几把涂黄油用的餐刀?我想起电影里的一个场景,明白了这是一种传统习惯,餐具的数量和摆放都是有规定的。我谎称去卫生间然后打电话给我的精神向导:“那么多该死的叉子我怎么办?我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傻瓜。”乌莎解答道:“先用外围的,再用里面的,不要用同一个器皿盛不同类的菜,哦还有,用那把大勺子盛汤。”有了这个解答,我便信心满满地回到餐桌,准备惊艳我未来的老板们。

接下来平安无事。我有礼貌地交谈,谨遵琳赛的教诲闭着嘴嚼东西。我们那桌人谈了法律、法学院、公司文化,甚至一点政治。和我们一起用餐的雇主非常友善,我那桌每个人都收到了录用通知,连我这个吐掉“闪闪发亮的水”的家伙也拿到了。

这场晚宴是磨人的5天面试中的第一天,正是在这顿饭上我才开始明白,我发现了我这类人中的大多数尚未发觉的一个道理。我们的就业指导处强调面试时要语音语调自然,要做面试官乐意与之共事的人。这当然很有道理,毕竟谁会想和一个混蛋一起共事?但在对于求职者来说最重要的场合强调这些东西似乎还是有些奇怪。我们被告知,面试不会太关注分数或简历,有了耶鲁响当当的牌子,我们一只脚已经踏进好工作的大门。所以面试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测试,测试我们能否很好地融入集体,如何在公司会议中保持主见,如何与未来潜在的客户打交道。

而最难的测试却是根本就没让我参加的那场:首先去找到自己的观众。整个星期我都惊叹自己竟能如此容易地接近全国最顶尖的律师。我所有的朋友都参加了至少十几场面试,大多数面试也以录用而告终。这周以前我还有16个面试通知,而最后由于我对自己的成功非常自喜,同时也由于我被接二连三的面试搞得精疲力竭,于是我拒绝了几个面试邀请。但在两年以前,我四处投简历,希望在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高薪工作,却四处碰壁。而如今只在耶鲁法学院读了一年,我和同学手上就拿到了那些曾在美国最高法院辩护过的顶尖律师提供的6位数高薪录用邀请。

非常明显,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运作,而我才刚刚开始发掘它。之前我一直以为找工作就是去网上看招聘帖子,投几十份简历,盼望得到回复。幸运的话,也许一个朋友会帮你把简历放在最上面。如果你能胜任一份要求很高的工作,比如会计,那么找工作可能会更容易些,但规则基本都是相同的。

问题是,几乎每个墨守游戏规则的人都失败了。那一星期的面试让我看到成功人士玩的是迥然不同的游戏。他们不会去市场上海投,盼着某个雇主会赐予他们一个面试的机会。相反,他们搭建网络。他们给朋友的朋友发邮件,让自己声名远扬。他们让自己的叔叔打电话给老同学帮他们牵线搭桥。他们让学校就业服务中心提前几个月就专门为他们举行面试。他们让自己的父母教他们如何穿着得体、该说什么、跟谁闲谈。

这并不意味着你的简历或面试时的表现不重要。那些当然重要。但经济学家所称为社会资产的东西蕴藏着巨大价值。这是个专业术语,但意思其实很简单:我们周围的人脉和机构组成的网络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通过它们,我们可以找到合适的人,确保我们有机会,并能够传递重要信息。如果没有它们,我们就是单枪匹马作战。

我是参加漫长的FIP周最后几场面试的其中一场时认识到这一点的。当时表现得不咋样。他们问我的兴趣,最喜欢的课程,期望从事的法律专长等。然后问我有什么问题。经过多次实践,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已经完美,我提出的问题十分老练,显得我对法律公司十分熟悉。但事实上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也不知道想要从事法律的哪个领域。我甚至不知道我问的“公司文化”和“工作生活之间的平衡”是什么意思。整场面试就像是在作秀,但我并没有表现得像个混蛋一样,所以也一直顺风顺水。

然后我碰壁了。最后一位面试官的问题让我猝不及防:我为什么想在法律公司工作?这本该很好回答,但我已经太习惯于谈论我对反托拉斯诉讼萌发的兴趣,因此可笑地被这问题抓了个措手不及。我本该说想要像优秀人才学习或从事于富有挑战性的诉讼领域之类的话,但说什么也不能说当时从我嘴里出来的话:“我也不知道,不过工资挺高啊,哈哈!”面试官诧异地看着我,好像我长了三只眼睛一样,当然气氛最终也没有缓解。

我确定我完了。我犯了面试大忌。不过幕后,我的一位推荐人已经在给公司打电话。她告诉人力说我聪明、优秀,会成为一名很棒的律师。“她对你大加赞赏。”这是我后来听说的。所以公司打电话通知我入围了下一轮面试。最终我还是得到了这份工作,虽然在我认为是招聘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栽了个大跟头。古语云,干得好不如运气好,但显然良好的关系网络比勤奋和运气都更重要。

在耶鲁,关系网络的力量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却容易被忽略。第一学年快结束时,我们大多数人都为了参加《耶鲁法学杂志》(The Yale Law Journal)的写作竞赛而努力学习。《耶鲁法学杂志》刊登法学分析的长篇文章,主要面向学术界人士。那些文章读起来就像电器说明书一样,枯燥、程式化、夹杂着外文。(举个例子:“虽然评级制度前景广阔,但我们指出,制度设计、贯彻和实施层面仍有重大缺陷:各辖区在推诿而不是推进。”)玩笑归玩笑,加入杂志社可是正儿八经的事。这是法律界雇主唯一看重的重要课外活动,有些雇主甚至只招参与过杂志编辑的学生。

有的学生来法学院就是为了当《耶鲁法学杂志》的编辑。写作竞赛于4月举办。3月的时候,有些人已经准备了好几周了。听了刚毕业的学生(也是我们的好朋友)的建议,我一个好朋友去年圣诞之前就开始准备了。顶尖咨询公司的校友聚在一起互相盘问编辑技巧。一个二年级的学生帮助他以前在哈佛的室友(是个一年级学生)设计了一份竞赛前最后一个月的学习策略。每个角落,人们都在通过朋友圈和校友群了解这场第一学年最重要的测试。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俄亥俄州校友群,我来这儿的时候,是整个法学院唯一的两个俄亥俄州毕业生之一。我猜《耶鲁法学杂志》非常重要,因为最高法院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曾经是那个杂志社的一员。整个过程就像一个紧锁的黑匣子,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知道钥匙在哪。

官方渠道也发布消息,却自相矛盾。耶鲁为自己是一所压力小、竞争小的法学院而自豪。但不幸的是,这一理念有时候却与实际传达的信息矛盾。似乎没有人知道这张杂志社工作证明究竟有多大含金量。学校跟我们说杂志对找工作大有裨益但也不是那么重要,说我们不应该过分强调,但这是获得某些工作的先决条件。有一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对许多职业选择和兴趣来说,在杂志社工作纯属浪费时间。但我不知道我要选择哪条职业道路,也不清楚如何找到我的兴趣所在。

就在那时,我的一位教授蔡美儿(Amy Chua)帮我理清了头绪:“如果你想在法院工作或当个学者,那么进入杂志社会对你很有帮助,否则就是在浪费时间。但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就去试试看好了。”真是金玉良言。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就按照她说的去试试。虽然我第一年没有成功,但我第二年成功入围并当上了这本知名杂志的编辑。我成没成功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有了教授的帮助,我打开了视听窗口,就好像我学会了如何去拓展眼界一样。

蔡教授还在我的其他未知领域给我领航。法学院3年困难重重,而且我要做出关于职业的决定。一方面,有这么多机会固然不错。但另一方面,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利用这些机会,也完全不清楚哪些机会能够帮助实现某个长期目标。要命的是,我根本就没有什么长期目标。我只想毕业然后找个好工作。我模糊地觉得,在还完法学院学费借款后,我想从事公共服务领域,但我脑海中并没有具体的工作岗位。

时不我待。在我决定找一家法律公司后,几乎马上大家就开始谈论毕业后去当法官助理的事宜。这个岗位要求工作一年,给联邦法官当助理。这对年轻律师来说是个绝佳的学习机会:助理要宣读法庭文件、帮法官调研法律问题,甚至帮法官起草意见。当过助理的人都对这段经历赞不绝口,私人部门雇主也经常给有过助理经历的应聘者提供巨额签约费。

这是我对法官助理职位的了解,这些信息都是千真万确的,但也非常肤浅,因为当助理的过程极其复杂。首先你必须决定想进哪一类法院:初审法院还是上诉法院。然后你要决定去哪个地区的法院。如果想去最高法院当助理,某些“喂食者”[1]法官可能会增加你的成功概率。但也可以预见,申请成为这些法官的助理竞争会更加激烈,所以坚持要在“喂食者”法官手下做事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你赢了竞争,那就离进入国家最高法院的大门不远了,但如果你输了,那就连助理也当不了了。除了以上几点外,还有一个事实是你会和这些法官密切合作。没有人想在一个穿黑袍的人的责骂中浪费一年时光。

没有数据库帮你分析,也没有权威来源告诉你哪些法官人好,哪些法官让助理去最高法院,哪一类工作——初审还是上诉——是你想做的。事实上,光是谈论这些问题就已经很不合适了。难道你会问一位教授他推荐给你的这个法官是不是一位友善的女士?实际上事情更加难办。

所以为了了解这些信息,你必须利用社交网络——学生群体、当过助理的朋友,以及少数愿意给出极其坦诚的建议的教授。当时在法学院,我学到利用社交网络的唯一方法就是提问。所以我也这么做了。蔡美儿教授告诉我,我不应该担心怎么给知名的喂食者法官当助理,因为那张工作经历证明对实现我的理想并没有多大用处。但是我不断争取直到她松口,同意给我推荐一位位高权重、和许多最高法院法官交往甚密的联邦法官。

我提交了所有材料——一份简历、一篇精心修饰过的写作样本、一封深深表达了我浓厚兴趣的信。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些。也许我那南方人特有的慢吞吞拉长调子的语气以及家庭归属感的欠缺,让我觉得我需要证明自己属于耶鲁法学院。或者我只是在随大流。不管为什么,我都要得到那证明我当过法官助理的一纸文书。

提交材料几天后,蔡教授把我叫到她办公室,告诉我我入围了。我激动得心一颤一颤。我知道我只要再面个试就能得到这份工作了。我也知道是因为她力荐我,我才得到了面试机会。

那时我才意识到真正的社会资产的价值。这份价值不在于教授打电话告诉法官必须让我去面试。在做这件事之前,她告诉我想跟我好好谈谈。她十分严肃地说:“我不认为你做这个是出于适当的理由,我猜你只是想得到工作证明,证明固然很好,但并不能帮你实现职业目标。如果你不想成为身居要职的最高法院诉讼律师,你就不应该太过在意这份工作。”

然后她告诉我给法官当助理有多困难。这位法官苛刻到了极点。他的助理一年来一天也不能休息。然后她从我的个人生活切入。她知道我新交了个女朋友,也知道我爱她爱得疯狂。“这份法官助理的工作是会让你们分手的。如果你想听我的建议的话,我认为你应该首先考虑乌莎,做出真正适合你的职业选择。”

这是我得到的最好的建议,我照做了。我告诉她撤回我的申请,我究竟能否得到这份工作也就不得而知了。我觉得自己可能太自信了:我的成绩和简历很好,但并不惊艳。然而,由于蔡教授的建议,我没有做出这个改变一生的决定,我没有和我后来的妻子千里相隔。最重要的是,这条建议让我接受自己在这个陌生地方的位置,让我明白自主规划人生道路是正确的选择,把一个女孩看得比某个短视的抱负更重要也是正确的选择。在教授的帮助下,我得以坚持做自己,不随波逐流。

很难说这条建议含金量有多大,因为它其实一直在升值。但毫无疑问,这条建议具有实际的经济价值。社会资产并不仅限于某人帮你联系一个朋友或把你的简历递交给以前的老板,社会资产也体现在,而且是主要体现在,我们从朋友、同事和导师身上学到的东西。我不知道怎么给我的选择按照重要性排序,也不知道是否有别的、更好的道路。这些东西都是我从我的社交网络中学到的,具体而言,是从一位乐于助人的教授那学到的。

我继续培育社会资产。有一段时间,我给大卫·佛伦(David Frum)的网站捐过款,他是一名记者和意见领袖,现在《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工作。当我准备签一家华盛顿的法律公司时,他建议我换另一家公司,他的两个在布什政府工作过的朋友最近刚做了那家公司的主要合伙人。其中一个朋友面试了我,并在我加入公司后成了我的一位重要导师。后来我在一个耶鲁会议上遇到他,他把我介绍给他的一个在布什政府任过职的老朋友(也是我崇拜的一位政坛人物),当时的印第安纳州州长米奇·丹尼尔斯(Mitch Daniels)。如果大卫没给我建议,我永远不会进这家公司,也不能有幸和我最崇拜的公众人物说上话(虽然只聊了不一会儿)。

我确实下决心想成为一名法官助理,但我没有盲目去做,而是终于认识到我想从这段经历中收获什么——我想为我尊敬的人工作,想尽可能地学习,还想和乌莎在一起。于是乌莎和我决定一起去当法官助理。我们来到了肯塔基北部,离我成长的地方不远。那段经历棒极了。我们非常喜爱我们的法官老板,甚至邀请他们主持我们的婚礼。

这只是说明成功人士的世界如何运转的一个例子。但是社会资产在我们周围无处不在。挖掘并利用社会资产的人会胜出,而让资源闲置的人就如同瘸着腿和别人赛跑一样,而如何运用而不是闲置资源对我这样的孩子来说是个主要的挑战。这里列出了我初来耶鲁法学院时不知道的道理,当然还有许多没有在此列出。

·面试要穿西装。

·穿特别宽松的西服是不得体的。

·切黄油的刀不只是装饰性的(毕竟,要用黄油刀来切的东西用勺子或用食指挖着吃更好)。

·仿皮革和皮革不是同一种材料。

·鞋和鞋带应搭配。

·某些城市和州有更好的工作机会。

·去一所更好的大学不仅让你有面子,还能带来实惠。

·金融是一种人们从事的行业。

阿嬷总是非常厌恶对乡下人的偏见——人们认为我们这样的人就是一群流着口水的蠢货。事实上也是,我完全不知道怎么让自己获得成功。不明白其他很多人做的事情通常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为此我在大学时失去了工作机会(海军陆战队作战靴和卡其裤明显不是得体的面试装),后来在法学院,要不是每走一步都有人帮助我,我还会失去更多。

* * *

[1] 在美国,联邦法官曾经的法官助理是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助理的一大来源。这些联邦法官或是与最高院大法官关系不错,或是在司法界享有盛誉,或是擅长培养杰出的法官助理,他们被称为“喂食者”。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9-23 10:05 PM 编辑

第十四章

我开始读法学院二年级的时候,我相信自己能够顺利实现理想。我暑假刚在参议院工作过,结交了一大帮新朋友,收获了丰富的人生体验满载而归。我当时有漂亮的女朋友,也对一家很好的法律公司的心仪工作几乎胜券在握。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孩子原本得不到如此这般成就,所以我非常庆幸自己能够克服种种困难。我克服了出身的不利条件:药物成瘾的母亲和抛弃我的“父亲”们。现在我只遗憾阿嬷和阿公没能见证我的成功。

但是有迹象表明事情不会如我所愿,尤其在我和乌莎的关系上。当时我们约会了不过几个月,但她偶然打了个比方却恰好把我的性格形容得滴水不漏。她说,我就像个缩头乌龟。“每次一发生不好的事,即使是与别人貌似意见不同这样的小事,你也完全退缩了。你就像乌龟一样缩进自己的壳里。”

她说得对。我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所以我决定避而远之。要是她做了什么让我不高兴的事,我可以朝她大吼大叫,但我觉得这样显得我脾气差。或者我可以选择退缩,离开她。我就是用这些大道理来安慰自己,因为我想不出什么办法了。一想到和她起争执,我就心乱如麻,那些我以为没从家人身上继承的消极情绪其实在我身上表露无遗:紧张焦虑、伤心难过、恐惧万分。所有这些我都能感觉到,而且感觉十分强烈。

所以我试图逃跑,但乌莎不让我这么做。我多次想和她分手算了,但乌莎告诉我这么做太愚蠢了,除非是我不关心她了。所以我就朝她大吼大叫。我会做母亲做过的所有令人厌恶的事。然后我会内疚,害怕得无以复加,因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把母亲看作坏人,而现在我却像她一样。没有什么会比自己成为自己的心魔而更令人恐惧了。

法学院二年级的时候,乌莎和我去华盛顿参加几个法律公司的后续面试。一次我回到旅馆房间,沮丧地说着自己刚才表现得有多差,而那家公司又是我心仪的。乌莎试着安慰我,告诉我可能没我想象得那么糟,就算我没面试上,还有别的机会。我忍不住发火了。“别告诉我我做得很好,”我大叫,“你只是在为我的缺点找借口。要是我为失败找借口的话,我根本就来不了这里。”

我摔门而出,接下来几个小时都在华盛顿商业区的街道上度过。我想起母亲和鲍勃父亲大吵一架之后,就带着我和我的玩具小狗离家出走到米德尔敦的一家旅馆。我们在那待了几天,直到阿嬷劝母亲必须得回去像个大人一样面对问题。然后我又想到了母亲小时候,她和她母亲、姐姐从后门逃出去免得和她酗酒的父亲再吵一晚上。到我这已经是第三代人了,我还是继承了这种逃避问题的性格。

我到了福特剧院(Ford’s Theatre)附近,那里曾是威尔克斯·布斯(Wilkes Booth)刺杀林肯总统的地方。离剧院半个街区的一个角落有一家出售林肯纪念品的商店。店里一个巨大的林肯充气娃娃咧着大嘴笑迎过往的行人。而在我看来这个充气林肯在嘲笑我。他到底在笑什么?我想。林肯天生忧郁,就算他在什么地方笑了的话,也一定不会和他遇刺之地近在咫尺。

我转过街角,走了几步后发现乌莎坐在福特剧院的台阶上。原来她追我出来了,因为担心我一个人会出事。我觉得自己遇到了困难——那就是我必须直面那让我家几代人伤害了他们所爱之人的东西,不管它是什么。我真诚地向乌莎道歉,希望她把我臭骂一顿,告诉我我所做的一切短时间内难以弥补,让我知道自己有多么可怕。

真诚的道歉意味着投降,而有人投降了的话,你就可以给他们致命一击了。但乌莎对此毫无兴趣。她流着泪平静地告诉我逃跑永远都不是办法,跟我说她很担心,让我必须学会如何跟她沟通。然后她抱了抱我,说她接受我的道歉并很高兴看到我安然无恙。这件事就结束了。

乌莎并没有在生活艰难的乡下待过,所以并不知道怎么吵架打斗。我一次去她家过感恩节的时候,很惊讶他们家竟是一团和气。乌莎的母亲没有在背后说她父亲的坏话,亲朋好友也没有满嘴谎话或背后伤人,姑嫂之间也和和睦睦的。

乌莎的父母看起来是真心敬爱他们的母亲,谈起手足的时候语气也是充满关爱。我向她父亲问起一个关系较疏的亲戚,期望听到他抱怨那个人的性格缺陷。但我却听到了同情,还有一点悲伤,这让我学到了人生一课。他说:“我仍定期去拜访他,看看他过得怎么样。不能因为家人看起来对你冷冷的你就抛弃他们。你一定要努力亲近他们,因为他们是你的家人。”

我试着去做心理咨询,但我觉得太尴尬了。跟某个陌生人说自己的感受,这让我反胃。不过我确实去图书馆找资料看了,发现我认为是普遍的行为却是学术界钻研的问题。心理学家把我和琳赛的日常生活叫作“童年不幸经历”,简称ACE。ACE是童年创伤,其后果可能影响成年生活。创伤不一定是身体上的。以下事件或感觉是一些常见的ACE:

·被父母责骂、侮辱或羞辱。

·被推搡、抓,或被扔了什么东西。

·感到家人之间不支持彼此。

·父母分居或离异。

·和酗酒或吸毒的人生活在一起。

·和抑郁或有自杀企图的人生活在一起。

·目睹所爱之人被虐待。

ACE无处不在,每个群体中都有。但研究表明ACE在我们那更加普遍。威斯康星儿童信托基金(Wisconsin Children’s Trust Fund)的报告表明,在那些获得大学学历及以上的人(非工人阶级)中,有过ACE的人不到一半。而在工人阶级中,超过半数至少有一次ACE,约40%有过多次ACE。这些数据真的很惊人,每十个工人阶级的人中就有4个小时候经历过多次精神创伤。而这一比例在非工人阶级中仅为29%。

我曾让莉姨、丹叔、琳赛和乌莎做了一个心理学家用来计算一个人有过多少ACE的测试。莉姨得了7分,甚至比我和琳赛都高,我俩都是6分。丹叔和乌莎两人的家庭几乎没经历什么磨难,他们都得了0分。有些人一次童年创伤都没有真是不可思议。

有过多次ACE的孩子更可能为焦虑和抑郁所折磨,罹患心脏病、肥胖症,甚至某些类型的癌症。他们也更有可能在学校里表现得比别人差,成年后情感关系也不稳定。对孩子滥发脾气也会降低孩子的安全感,影响其今后的心理健康并引发行为问题。

哈佛教育家已经研究了童年创伤对心理的影响。研究者发现,除了对今后健康有消极影响外,持续的压力能够改变儿童大脑的化学成分。毕竟压力是由生理反应产生的,通常是因为在某种刺激下,肾上腺素等其他激素充斥全身。在学校里我们学过,由肾上腺素引起的经典反应叫战斗或逃跑反应(fight-or-flight response)。有时候这种反应能使普通人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和勇气,比如母亲为救被重物压着的孩子而奇迹般地搬开重物,手无寸铁的老妇为救丈夫竟能赤手空拳打退猛狮。

不幸的是,战斗或逃跑反应一旦频繁出现就会极其有害。纳丁·伯克·哈里斯(Nadine Burke Harris)博士说,这种反应非常有用:“如果你是在森林里遇到一头熊的话。但问题是如果熊每天晚上都从笼子里出来怎么办。”而哈佛研究人员表明,面临压力时,大脑中应对高度紧张的情况的区域就会被激活。“童年早期的巨大压力,”他们写道,“导致对生理压力反应过激或长期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对于像我这样的孩子来说,处理压力和冲突的那部分大脑区域一直处于激活状态,开关永远开着。我们动不动就准备战斗或逃跑,因为我们时刻都面临熊的威胁,这里的熊可能指酗酒的父亲,也可能指精神错乱的母亲。面对冲突,我们绷紧了大脑里的弦,而这弦一直紧绷着,即使没有冲突的时候也依然紧绷。

冲突不是带来童年压力的唯一因素。用几乎任何一种方式衡量,美国工人阶级家庭经历的不稳定性都是在世界上其他地方见所未见的。譬如,我母亲的情人层出不穷来了又去像旋转门里走出的人一样。没有哪个别的国家的人会有这样的经历。在法国,孩子接触到三个或以上母亲伴侣的概率是0.5%,也就是二百分之一。这一比例第二高的是在瑞典,为2.6%,约1/40。而在美国,比例为8.2%,约1/12,高得惊人,而且在工人阶级中比例还要高。

最令人难过的是,家庭混乱等关系不稳定现象是一种恶性循环。正如社会学家保拉·福恩比(Paula Fornby)和安德鲁·谢林(Andrew Cherlin)发现的那样:“越来越多的文献证明,在成长发育方面,经历过多次家庭结构变更的儿童可能比生活在稳定的双亲家庭中的孩子要糟,甚至也可能比生活在稳定单亲家庭中的孩子要糟。”

对许多孩子来说,第一反应是逃跑,但如果是跌跌撞撞地跑向出口,通常会走错路。这就是为什么我阿姨被迫在16岁时嫁给一个家暴的丈夫;我那在高中毕业典礼上致辞的母亲却尚未成年便有了孩子,离了婚,而且在大学里一个学分也没拿到。逃离了油锅,却逃不过烈火。混乱引发混乱,不稳定导致不稳定。这就是美国乡下人的家庭生活,欢迎你们来体验。

对我来说,理解自己的过去并认识到自己并非在劫难逃给了我与年少时的噩运抗争的希望和勇气。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最佳解决之道确实是向通情达理的人倾诉。我问莉姨她是否遭遇了类似的关系体验,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当然。我时刻准备着与丹吵架。有时候我甚至还没等他说完就做好大吵一架的准备,就是摆出打架的姿势。”我十分震惊。莉姨和丹的婚姻是我所见过的最成功的。即使过去了20年,他们仍然像刚约会时那样亲密。她说,当她意识到自己并不需要整天精神紧绷时,他们的婚姻也变得越来越好了。

琳赛告诉了我同样的经历。“当我与凯文吵架的时候,我会臭骂他,跟他说他想走的话就走好了。他每次都问:‘你怎么了?你为什么像跟仇人吵架一样跟我吵架?’”这是因为,在我们家,通常难以区分谁是朋友谁是敌人。后来她也意识到自己不用时刻处于紧张状态。所以16年过去了,琳赛的婚姻仍然无恙。

我思考了很多关于自己的经历,思考了那些在家18年中我认识到的情感触发点。我想到自己从不相信道歉,因为觉得道歉是为了让我放松戒备。10多年前,正是因为那句“对不起”,我才上了母亲的车,而后来发生的事却是灾难性的。我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把言语当成武器,因为从前我周围的人都是那么做的,我这样是为了生存。每场争吵都是战争,你总不可能让自己输吧。

我不是一夜之间就摒弃了这些恶习。我一直在与冲突抗争,与那些有时似乎要令我屈服的统计概率做斗争。有时容易些,因为根据那些统计概率,我应该在坐牢或者有了第四个私生子。而有时很困难,冲突和家庭破裂像是我难以摆脱的命运。最糟的时候,我让自己相信已经无路可逃了,无论我多么努力地与那些心魔抗争,我也必须像继承我的蓝眼睛棕色头发一样把它们也一并继承。

痛苦的是我必须在乌莎的帮助下才能克服。即使在我状态最好的时候,我也如同一颗延时炸弹,我可以被拆除,但拆弹者必须要有高超的技术和精细的手法。所以不仅是我自己学会了如何控制自己,乌莎也学会了如何控制我。把两个我放进同一个房间一定会产生核变。难怪我们家那些婚姻成功的人,莉姨、琳赛、盖尔表姐,她们都是和我们这个小圈子以外的人结的婚。

意识到这一点严重打击了我的自我感觉。在我脑海中,我比过去的自己要好很多。我很坚强。我很快离开了乡下,参加海军陆战队为国家服务,我在俄亥俄州表现优异,并成功考上了全国顶尖的法学院。我没有心魔,没有性格缺陷,没有心理问题。但那些都不是真的。全世界我最想要的是一个快乐的伴侣和一个幸福的家,但这需要我对此一直给予关注。

我的自我形象是苦大仇深戴上了自命不凡的面具。到法学院二年级的前几周,我和母亲已经好几个月没说话了,这比以往都长。我意识到我对母亲所怀有的一切情感——爱、怜悯、原谅、生气、怨恨等等百感交集,但从来没有过同情。我从来没有试着理解我的母亲。唯一一次我认为自己最理解她的时候,我却认为她有某种可怕的基因缺陷,希望没有遗传到我身上。而当我越来越在自己身上看到母亲的影子时,我才尝试去理解她。

吉米舅舅告诉我,很久以前,他偶然听到阿嬷和阿公的一次对话。母亲遇到了什么麻烦需要他俩的救济。他俩已经接济她好几次了,每次也总是说一堆大道理。他们告诉她,她必须要管理收支,并让她照着他们制定的理财计划做。要想得到他们的帮助,她必须照计划做。二老坐在一起讨论这件事的时候,阿公把头埋在自己的手中,做了一件吉米舅舅从没见过他做的事:他啜泣着。“我没教好她,”他哭着说,一直重复,“我没教好她,我没教好她,我没把我的宝贝女儿教好。”

阿公少见的崩溃反映了一个重要问题的实质,这是一个提给我这样的乡下人的问题:我们的生活,无论好坏,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归因于我们自己的决定?多大程度上是由于文化和家庭背景以及父母没教好造成的?母亲沦落至此多大程度上是咎由自取?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指责并报以同情?

在这个问题上众说纷纭。吉米舅舅本能地认为母亲堕落不是阿公的错。“他没有教坏她。无论在她发生了什么,都是她自己的错。”莉姨也持有同样的观点,谁能说她不对呢?她只比母亲小19个月,经历了阿嬷和阿公最糟的时候,自己也犯了很多错误,后来才慢慢变好。如果她能改邪归正,那母亲也应该可以。琳赛有一点同情的心理,认为是我们的命运给我们带来祸患,母亲也命该如此。但琳赛也说,必须承担起责任来,不能再找借口了。

我的观点不是绝对的。无论母亲的父母在我人生中多么重要,他们长期争吵和酗酒问题肯定给她带来了负面影响。在我母亲和莉姨还是孩子时,父母吵架对她俩的影响也是不同的。莉姨会求她父母冷静下来,或招惹她父亲好给母亲解围。而我母亲会藏起来,或逃跑,或倒在地上用手捂着耳朵。她不像她哥哥姐姐那样处理得那么好。可以说在万斯家族里,母亲是输家,是那个像统计数据显示的那样应该堕落的人。甚至还可以说我们家也算很幸运了,因为只产生了一个输家。

我可以确定的是母亲不是坏人,她爱琳赛和我。她尽力试着成为一个好母亲。有时她成功了,但有时她失败了。她试着在爱情和工作中找到幸福,但是她听从了太多她脑海中错误的声音。但母亲自己仍然应承担大部分责任。没有人的童年能够确保他/她一生都在道德上无虞,对琳赛不是,对莉姨不是,对我不是,当然对母亲也不是。

我一生中,没有人像母亲那样给我那么强烈的触动,连阿嬷也不能。小时候我爱极了她,一次一个幼儿园同学取笑她的雨伞,我就一拳打上了他的脸。当我看着她一次又一次屈服于毒瘾,我又恨极了她,有时希望她服药过量然后永远离开我和琳赛。当她又一次失恋躺在床上哭泣的时候,我火冒三丈竟产生了杀人的冲动。

在法学院的学习快结束的时候,琳赛打电话告诉我母亲又对一种新的毒品海洛因上了瘾,并决定再次尝试戒毒。我不知道母亲已经戒了多少次了,不知道她因为过量服用某种药物而多少个晚上在医院病床上昏迷。所以对此我本应感到习以为常,但听到海洛因我心里还是咯噔一下,就像听说肯塔基赛马会给赛马都服用违禁药物一样痛心。我得知母亲迷上海洛因以后,好长一段时间都觉得心情阴云密布。也许我真的对她失去希望了。

当时母亲给我的触动不是让我对她产生恨,或爱,或愤怒,而是害怕。害怕她安全不保,害怕琳赛不得不再次面对母亲的毒瘾问题而我远在几百英里以外帮不上忙。最害怕的是我还是无法逃脱这件糟心事。还有几个月就要从耶鲁法学院毕业了,我应该觉得自己站在世界之巅。但我发现自己仍在纠结于过去一直在纠结的事:我们这样的人能否真正改变。

乌莎和我毕业的时候,18个人看着我走过舞台,其中包括丹妮丝和盖尔,她们分别是阿嬷的兄弟大卫舅姥爷和佩特舅姥爷的女儿。乌莎的父母和叔叔是非常棒的人,比我的亲戚文雅多了,他们也来看乌莎毕业。这是两家人第一次见面,我们都很守规矩。(虽然在博物馆里丹妮丝评论现代“艺术”时有些出言不慎!)

像以前一样,那次母亲与毒瘾的较量再次以不彻底的停战而告终。她没能去参加我的毕业典礼,但那段时间她没有再吸毒,我已经很欣慰了。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在我们毕业典礼上致辞,她说,不确定我们想做什么没关系。表面上她谈的是我们的职业选择,但对我来说有着更广泛的意义。我在耶鲁已经学到了很多法学知识,但我也了解到新的环境总会对我来说有些陌生,明白作为一个乡下人意味着有时候会把感情当做一场战争。人际关系是我毕业的时候最难把握的事。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天杀的蜘蛛。这些家伙真大,像是狼蛛还是别的什么。当时我站在一家破烂的路边汽车旅馆的窗前,里面是个女人(她肯定不是学酒店管理的),我们俩之间隔了一扇厚厚的玻璃窗。她办公室的灯光照亮了挂在临时遮阳布和墙之间的几张蛛网,看上去马上要砸到我头上了。每张网上至少有一只巨型蜘蛛,我想如果不盯着它点,这可怕的东西就会跳上我的脸,吮吸我的血。我不怕蜘蛛,只是这些家伙实在大得吓人。

我不该来这里的。过去我一直避免接触这样的地方。我想离开我的家乡,“去外面的世界”,那就是要从这样的地方逃离。现在已经过了午夜。路灯照映下,可以看到一个男人半坐在卡车座位上的剪影,车门开着,两腿晃悠着,一根皮下注射针正扎进胳膊,画面十分清晰。我应该大吃一惊的,但毕竟这里是米德尔敦。几周前,警察发现一个女人昏倒在当地的洗车行,车上座位上有一袋海洛因和一把勺子,她胳膊上仍扎着针头。

这家旅馆的女主人是当晚最可怜的人。她可能才40岁,但她全身——花白油腻的长发,牙齿都掉光了的嘴,磨盘一样粗糙的紧皱的眉头——都叫嚣着她的衰老。这个女人过着苦日子。她的声音听起来像小孩甚至是婴儿的,弱不可闻又非常悲伤。

我给她一张信用卡,她显然不知道怎么办了。“客人通常付现金。”她说。我告诉她:“我知道,但我在电话里说过了,我要用信用卡支付。如果你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去ATM机上取钱。”“哦,抱歉我忘了。不过没关系,我们这儿有那个机子。”于是她找出了一台古老的刷卡机,就是那种把卡的信息印在黄色小纸条上的。我把卡递给她时,发现她的眼神有种恳求的意味,好像她活在自己的牢笼中一样。“住得愉快。”她说。这很奇怪,因为我一小时前在电话里告诉她,不是我自己要住,而是我那无家可归的母亲要住。“好,”我说,“谢谢。”

我刚从耶鲁法学院毕业,之前当过著名的《耶鲁法学杂志》的编辑,也是律师协会成员。仅仅两个月前,乌莎和我在东肯塔基结婚了。那一天风和日丽,我全家都出席了,我们俩都把姓改成了万斯,这意味着我终于换上了我的家姓。我工作体面,住房无忧,爱情甜蜜,幸福地生活在我热爱的城市辛辛那提。乌莎和我在我从法学院毕业后回到那座俄亥俄州的城市,在那做了一年助理,我们有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养了两只狗。我成功实现了向上流动,实现了梦想。

至少外人看来是这样。但上坡路永远不会平坦,我身后的那个世界总能有办法拉我回去。我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会走进那家旅店,但我知道我真正在乎什么。母亲又开始吸毒了。她从她第五任丈夫那偷传家宝去买毒品(我猜是处方鸦片类药物),而他则把她逐出家门。他俩在闹离婚,她也无处可去。

我曾对自己发誓再也不管母亲了,但我这个发誓的人自己却变了。我仍在探寻那几年前已经丢弃了的基督信仰,虽然很艰难。我第一次认识到,母亲童年的精神创伤有多严重。我也意识到那些创伤永远没有真正愈合过,对我来说也是如此。所以当我得知母亲活得很糟时,我没有悄声辱骂然后挂断电话,而是主动要求帮助她。

我试着给米德尔敦一家旅馆打电话,报了我的信用卡信息。那里住一周要花150美元,我觉得一周时间够我们想出办法了。但是店家说必须得亲自过来用信用卡支付,于是我就在一个星期二的晚上十一点开车从辛辛那提来到了米德尔敦(单程约一小时),好让母亲有地方住。

我的计划看起来非常简单。我会给母亲足够的钱让她能够独立生活,她会找个地方住下,存一笔钱领回她的护士执照,然后重新开始。同时,我会管着她的开销,确保她走上正轨,用钱办正事。这让我想起了阿嬷和阿公以前经常制定的“计划”,但是我确信这次会有所不同。

我想告诉自己帮助母亲不是一件难事,告诉自己我已经学会正视过去,能够解决自小学以来就困扰我的问题了,告诉自己既然我对母亲的童年充满同情和理解,我就能耐心地帮助母亲戒除毒瘾。但是,首先那间肮脏破烂的汽车旅馆就让我头疼,其次帮她理财的计划也需要倾注更多的耐心和时间。

上帝保佑,我再也不躲避母亲了。但是我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在我对母亲自作自受落得如此下场感到气愤的时候,也会对她默默承受悲惨童年而深表同情。当我物质上比较宽裕,情感上心有余力的时候,我会帮助她,满足她的需要。但我也意识到自己能力有限,而且把钱给了母亲或花时间陪了母亲,我自己可能就没钱付自己的账单了,对那些我最重要的人也不那么有耐心了,因此我更愿意与母亲分道扬镳。我就在这样的妥协下进退两难,现在仍是如此。

人们有时会问我,我们能做什么“解决”我们这群人的问题。我知道他们想听到这样的答案:一项神奇的公共政策或一个创新的政府计划。但是这些家庭、信仰和文化的问题不像魔方那样可以拼好,我也不认为会存在一般意义上的解决方案。我一个在白宫工作过的好朋友十分关心工人阶级的困境,他有一次告诉我:“看待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也许是承认你可能无法解决这些难题。这些问题总会存在。但是也许你可以从点滴做起,帮助边缘人群。”

我受过很多滴水之恩。回顾过去,跃入眼帘的是诸多变量如何恰到好处地一环扣一环,为我创造机遇。其中有外祖父母一直以来的关爱,即使在母亲和继父为了离开他们而搬得远远的时候。虽然“父亲们”像走马灯似的来了又走,我周围一直不缺善良、富有爱心的人。母亲虽然有错,但她教我终生保持对教育和学习的热爱。我姐姐一直在保护我,即使后来我长得比她高。丹叔和莉姨在我怯于启齿的时候欢迎我进他们家。很久以前,他们对我来说是幸福快乐婚姻的第一个鲜活的典范,他们是我的老师,我的远亲,我的朋友。

如果少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我很可能就完了。跟那些克服了人生逆境的人一样,我也对帮助过我的人不胜感激。简·雷克斯(Jane Rex)在阿巴拉契亚州立大学转校生办公室工作。跟我一样,她成长在工人阶级家庭,是家里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她也结婚近40年了,养出了3个好孩子。要是问她是什么影响了她的人生,她会说是稳定的家庭给她力量,教她掌握自己的命运。然后她会告诉你,见足够的世面可以让人胸怀大志,“我认为你周围必须有好榜样。我一个很好的朋友的父亲是银行行长,通过和他们的接触,我看到了不同的东西。我认识到另一种生活,这让我形成了远大的理想。”

我一直非常喜欢盖尔表姐,她是布兰顿家的外孙辈。盖尔的生活代表了美国梦的实现:一座美丽的寓所,3个很棒的孩子,一段幸福的婚姻,一身高尚谦恭的风度。除了布兰顿阿嬷在我们小辈眼里是宛如神一样的存在之外,我还没听说有谁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人”。而盖尔名副其实。

盖尔现在过着童话般美好的生活,我曾认为这是因为她的家庭非常美好。怎么会有人那么好呢,我想,尤其是那些遭受过真正的逆境的人。但盖尔是布兰顿家的,骨子里是个乡下人,我早该明白没有一个乡下人的成长过程中不会遭遇几次重大挫折。她的家庭生活的确给她带来一些负担。她11岁的时候父亲离家出走,17岁的时候高中毕业准备上迈阿密大学,但是遇到了难题:“母亲说我不能上大学,除非我和男朋友分手。于是在高中毕业那天我搬了出去,到了8月,我就怀孕了。”

她的生活几乎立刻天翻地覆。她宣布她的黑人小孩要加入这个家族的时候,家人种族歧视的情绪爆发了。他们争吵不断,有一天盖尔发现自己没有家了。“我和亲人失去了联系,”盖尔告诉我,“母亲说她再也不想听到我的名字。”

她当时那么小,又没有家人的支持,所以不出意外她的婚姻很快终结了。但盖尔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复杂:她不只是失去了家人,还担负了照顾小女儿的重任。“我的生活完全改变了,我的身份变成了母亲。我可能会变成嬉皮士,但我有自己的原则——不吸毒,不酗酒,不会让福利机构因为我的堕落而把孩子带走。”

所以当时盖尔是这样的:未成年单亲母亲,无家可归,无依无靠。很多人在那种情况下都会崩溃,但坚忍的乡下人会挺过去。“父亲不在身边,”盖尔回忆道,“很多年都不在,我也不跟母亲说话。但我记得他们教给我的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我想要我的孩子,我想要重新开始。最后我真的做到了。”她在当地一家电话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一路向上,甚至回去读了大学。她再婚之时已经如日中天了。她和第二任丈夫阿伦(Allan)那童话般美满的婚姻只不过是锦上添花。

盖尔的事迹在我成长过程中时常有所回响。年少的时候听到这些故事,觉得他们太惨了,有时候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而有时候不是。他们四处碰壁,许多人不得不屈从:坏则沦为罪犯或早早死去,好则家庭不和或只能依赖社会救济。但也有一些人挺过来了,比如简·雷克斯,挨过阿嬷去世之痛成长起来的琳赛,离开家暴丈夫重新站起来的莉姨。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从痛苦经历中受益。他们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家人,然后他们从朋友、亲戚或职业导师身上学到事在人为的道理。

我开始思考如何帮助美国工人阶级获得成功后不久,拉吉·切迪等经济学家发表了一项关于美国的机遇的开创性研究。不出意料,他们发现穷孩子凭借自己的才能高升的概率比我们想象的要低。他们计算得出,许多欧洲国家人民实现梦想要比美国人更容易一些。更重要的是,他们发现机会在全美国的分配是不公平的。犹他、俄克拉荷马、马萨诸塞等地,实现梦想的概率和在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或更高。只是在南部,铁锈地带、阿巴拉契亚,那里的穷孩子真的在苦苦挣扎。他们的发现震惊了许多人,但我没有,因为凡是在那些地方待过的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切迪及合作者在一篇论文中通过分析数据点明了机会地理分布不均的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单亲家庭多,二是收入隔离现象普遍[1]。要是成长过程中身边都是单亲母亲、单亲父亲,大多数邻居都是穷人,机会肯定减少。这意味着除非有阿嬷和阿公那样的人帮助你坚持到底,否则可能真的挺不过去;意味着没人给你示范努力读书的结果是什么;意味着那些帮助我获得幸福的人,琳赛、盖尔、简·雷克斯、莉姨可能都不会存在。所以我并不惊讶犹他州摩门教徒(Mormon Utah)由于信仰坚定、社区团结、家庭完整,所以在实现梦想方面完胜“铁锈地带”的俄亥俄人。

我认为这些是从我生活中吸取的政策教训,我们可以因此做出改变。我们可以调整社会服务体系对待像我家那样的家庭的方式。还记得12岁的时候我看着母亲被一辆警车拖走。我之前就看过她被抓,但我知道这次不一样。我们当时就处在这样的体制中,必须面对来访的社工,必须进行家庭咨询。出庭日期像断头台上的刀一样悬在我的头上。

表面上看,那些社工是来保护我的,然而我很早就看出来他们其实是在帮倒忙。我说我和外祖父母一起住了很久,希望继续和他们住下去,但那些社工回答说法庭不会批准这样的安排。法律眼里,我的阿嬷是未经培训、没有执照的看护人。如果法院判决母亲不再当我的监护人,我很有可能被寄养在别人家里,从此没法得到阿嬷的照顾。一想到要和我爱的人、我喜欢的东西分开,我就非常害怕。所以我告诉那些社工一切都很好,希望法院听证不会让我失去家人。

我如愿以偿——母亲没进监狱,我也能和阿嬷待在一起了。法院的安排比较随意:我愿意的话可以和母亲住,不愿意的话也随时能去阿嬷家。执行起来也完全不拘礼节:阿嬷会杀了任何想要把我从她身边带走的人。对我们来说这样行得通,因为阿嬷激动起来全家都怕她。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我这样有一个疯狂的乡下人做后盾。对许多孩子来说,托儿服务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要是连这也不行,那他们的生活基本没有什么保障了。

问题的一部分在于法律是如何定义家庭的。像我家那样的,以及像黑人和拉丁裔人的家庭那样的,外祖父母、表亲、堂亲、叔叔阿姨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托儿服务却忽略了这些人,我的案例就是明证。一些州要求有看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就像护士、医生那样)才能收养儿童,就算祖母或其他亲密的家人要收养,也得有这种执照。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社会服务体系不是为乡下人的家庭设立的,所以通常这会让情况雪上加霜。

我希望我可以说这是个小问题,但事实相反。在一给定年份中,64万名儿童——大多数是穷人——至少会被收养一段时间。再加上不计其数的孩子受到虐待或忽视,但是没被领养,这样算来,这个问题就像流行病一样可怕,而当前的政策又使之加剧恶化。

我们可以做一些别的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我这样的儿童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从而制定相应的政策。我人生的最重要的教训不是社会没能给我提供机会,我上了小学、中学已经足够了,我的老师也都尽他们所能帮助我。我的高中在俄亥俄所有学校里面排名垫底,但主要是因为生源质量差,而不是师资力量弱。读大学的时候幸亏有佩尔助学金(Pell Grants)和政府补贴的低息学生贷款才付得起学费,读耶鲁法学院的时候也是靠着助学金,我从没吃不上饭,这也多亏了阿嬷把她的养老金分给我。尽管政府的这些福利项目远非尽善尽美,但让我差点濒临崩溃的原因却差不多完全不是政府能够控制的。

最近,我和我母校米德尔敦高中的一些老师一起聊了聊。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担忧,尽管说法不同。那就是社会投入过多资源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好像我们的政客都认为在大学提供资助是帮助穷人的唯一途径,”一位老师跟我说,“对很多人来说,这很好。但是我们许多穷孩子根本无法拿到大学学位。”另一位老师说:“暴力、打斗,这些是孩子们很小的时候就见惯了的。我一个学生的宝宝丢了,但她就像丢了车钥匙一样不长心,竟然完全不知道孩子去哪了。两周后,孩子出现在纽约,和她的毒贩父亲还有几个亲戚在一起。”如果没有奇迹发生,我们都知道这可怜的孩子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在这个阶段,干预服务可能会起作用,然而到目前为止社会对这孩子的帮助却微乎其微。

所以我认为任何政策项目想要成功,就得承认我高中老师熟知的问题:这么多穷孩子面临的真正问题是家庭环境。比如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券的时候,要注意不能让穷人光和穷人住一起。另一位高中老师布赖恩·坎贝尔(Brian Campbell)告诉我:“一个居住区里有大量靠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租房的家庭,而为这些补贴买单的却是较少的中产纳税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倒三角。由于整个社区都是低收入的人,那里的精神和物质资源就会非常匮乏。所以不能把穷人和穷人堆一块儿,否则就相当于使他们的绝望和无助加倍。”另一方面,他又说:“让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和其他阶层的家庭接触,这些孩子就会开始进步。”然而当米德尔敦最近尝试限制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券在某些社区的发放数量时,联邦政府却没有通过。看来政府是想让穷人和穷人住在一起。

政府政策可能无力解决我们社区面临的其他问题。小时候,我觉得成绩好是一种女性化的特质,而男子汉气概代表力量、勇气、乐意打架,以及后来赢得女孩子芳心。所以成绩好的男孩被叫作“娘娘腔”或“同性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当然不是阿嬷教我的,虽然她要求我成绩要好,也不是阿公教的。但这种感觉确实存在,如今的研究显示像我一样的工人阶级家庭的男孩学习更差,因为他们认为做功课太“娘”了。你说立新法或出台新项目能改变这一点吗?很可能不行。有些问题不是靠经验之谈就能解决的。

我已经认识到,那些帮助我顺利度过童年的习惯恰恰在我长大后限制了我的成功。一看到发生冲突,我就会逃跑或准备打架。而这对于我处理目前的关系中并没有多大用处,但如果我小时候不这么做,肯定会陷入家庭争端的泥淖。小时候我还学会了把自己的钱分藏在好几个地方,免得母亲或其他人发现了然后“借走”,有些藏在垫子下面,有些藏在内衣抽屉里,有些在阿嬷家里。但后来,乌莎和我整理存款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我有好几个银行账户,信用卡上还有几小笔延期支付的款项。乌莎现在有时候仍然提醒我,不是每次受到轻慢,如摩托车横冲直撞地经过,或邻居苛责我的狗的时候,都要跟人家干仗。尽管我会冲动,但我每次都承认也许她是对的。

几年以前在辛辛那提,我开着车和乌莎一起,一个人抢了我的车道。我按响喇叭,那家伙冲我竖起了中指。我们一块儿在红灯路口停下的时候(他在我前面),我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我想要他向我道歉(有必要的话和他干一仗),但我的理智占了上风,于是我没有下车而是关上了车门。

乌莎非常高兴看到我改变了想法,于是没有朝我大喊让我别像个疯子似的(以前发生过),她告诉我她为我抵制住原始冲动而感到自豪。那个司机错在侮辱了我的自尊,而我童年时所有的幸福感几乎都是基于这种自尊的,自尊让我远离了校园恶霸的骚扰,让我在母亲被某个男人或他的孩子侮辱时给予她支持(虽然我也同意他们骂得对),自尊还给了我一些慰藉,无论多小都让我感觉能够掌控命运了。

在我人生的头18年左右,中途退缩会让我被冠以“孬种”“弱鸡”或“娘炮”的名号。但我生命的大部分教会我做出理智、正确的决定,虽然这对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可能不屑一顾。于是那件事之后的几个小时,我默默责备了自己。但这也是一种进步,不是吗?总比用拳头教训那个混蛋如何文明驾驶而进了监狱好吧。

* * *

[1] 指美国家庭收入差距造成的居住区域隔离现象。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语

去年圣诞节前不久,我站在华盛顿的一家沃尔玛的儿童区,手里拿着购物清单,看着那些玩具,一个一个地劝自己不要买。那一年,我自愿“收养”一个穷孩子,于是当地一家救世军(Salvation Army)就给了我一份清单,让我带回一袋尚未包装的圣诞礼物。

这听起来很简单,但我几乎对每个建议的礼物都不满意。睡衣?穷人根本不穿睡衣。我们穿着内衣或牛仔裤就能睡觉。时至今日,我发现穿睡衣是精英人士对自己的溺爱,完全没有必要,就像鱼子酱或电子冰块制造机一样。有一把我认为看起来既有趣又有意义的玩具吉他,但我想起有一年外祖父母送了我一架电子琴,但母亲的一个男朋友刻薄地命令我“关掉那该死的东西”。学具我也否定了,因为怕孩子们觉得自己被小看。最终我选定了一些衣服、一部玩具手机和几辆玩具消防车。

在我成长过程中,周遭每个人都在担心没钱买圣诞礼物。而如今,在我生活中,有钱有权的人有无数机会向社区里的穷人播撒爱心。许多赫赫有名的法律公司都赞助了一个叫“天使计划”的项目,让每个律师都负责一个孩子,并列出一份礼物愿望清单。乌莎之前任职的法院鼓励每个雇员在假期收养一个孩子——都是父母在法院受审过的孩子。计划协调员希望孩子的父母会因为别人给自己孩子买了礼物而少去通过犯罪来换得礼物。“给孩子们的玩具”(Toys for Tots)慈善计划一直在进行。过去几个圣诞节,我总是在大型百货公司为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孩子买玩具。

我边买东西边想,无论我童年时身处美国社会经济阶梯的哪一级,总有人站得比我更低:那些外祖父母也没钱买圣诞礼物的孩子;那些穷困到只能靠偷抢而不是发薪日贷款才能换来热门玩具放在圣诞树下的父母。为穷孩子买东西是非常有意义的:我自己已经摆脱了匮乏,过上了富庶的生活,但为穷人消费能让我意识到自己简直无比幸运。

然而,为低收入的孩子购物会让我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以及圣诞礼物是如何被当作埋藏在家庭生活中的危险“地雷”的。每年,附近的家长都会陷入一种习惯性的状态,与我如今在物质充裕的慰藉下所熟悉的那种状态截然不同:他们忧虑万分,不知道怎么给孩子过一个“美好的圣诞节”,而美好通常意味着圣诞树下满满的都是礼物。如果你的朋友在节前一个星期过来,看到树下空空如也,你就不得不解释。“母亲只是还没有去购物”或“父亲等着年底发一大笔钱,然后他就会买好多好多东西”。这些借口掩盖了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我们都是穷人,买再多的忍者神龟玩具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无论多穷,家里总能设法在节假日预支消费。我们办不了信用卡,但还有很多方法来花明天的钱。比如你可以在支票上写上今后的一个日期(这种做法叫“填迟日期”),那么收款人只能等到你银行账户里有钱才能去提现;或者你可以向发薪日贷款商申请短期贷款。如果这些都行不通,你还可以从外祖父母那借钱。确实,我想起来冬天的时候,母亲多次向阿嬷和阿公请求借钱,这样他们的外孙就能过一个美好的圣诞节。虽然他们每次都不赞同母亲对“美好”圣诞节的理解,但他们还是会慷慨解囊。因此在圣诞节前一天,我们的圣诞树下高高地堆满了最时髦的礼物,而我们那点可怜的积蓄在一点点花光,最终我们不仅一文不名,甚至还欠了钱。

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母亲和琳赛疯狂地搜寻一款叫泰迪熊华斯比(Teddy Ruxpin)的玩偶,这种玩具在当时非常火爆,镇上所有商店都断货了。这种玩偶非常贵,而且因为我才两岁,所以根本没必要买给我。琳赛仍记得那天一整天都耗费在找泰迪熊玩偶上。不知怎么的,母亲得到消息说一个陌生人肯用高价出售自己的一个泰迪熊玩具。于是母亲和琳赛去他家买下了这个小玩意儿,有了它,一个还在蹒跚学步的孩子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圣诞梦。关于那古老的泰迪熊,我唯一记得的是几年后在一个盒子里发现了他,他身上的毛衣破破烂烂,脸上满是风干变硬的鼻涕。

正是节假日教会我如何退税,我猜这是在新年给穷人免费提供的钱,以免他们像去年那样因为金钱而铤而走险。所得税退税终归能给予我们支持。“我们当然买得起这个,用退税支票付就行了”,这是圣诞节购物的准则。但政府很不靠谱。没有什么能比母亲一月初从报税员那回来的那一刻更让人焦虑了。有时候退款比想象得多,但有时候母亲的“信用额度”也没有她想象得高,因此政府还是不能报销她在圣诞期间的巨额开支,那整个月都完蛋了。俄亥俄州的一月简直糟糕透顶。

我猜富人庆祝圣诞的方式应该跟我们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可能不用怎么担心钱不够,还能买更时髦的礼物。然而我注意到,我表妹邦妮出生后,莉姨家的圣诞明显不一样了。他们给孩子们的更多是比我想象得要朴实的礼物,于是他们不再担心凑不到两三百美元的礼物,不再担心给孩子买不到最新的电子产品而苦恼。乌莎也是,她在圣诞节经常收到书。邦妮表妹在十一岁时让她母亲把她的圣诞礼物捐赠给米德尔敦的穷人。令人震惊的是,她父母同意了:他们不是以女儿积攒的圣诞礼物的金钱价值来衡量圣诞节的意义的。

然而,人们却想定义这两个群体及他们各自的给予方式,这两个群体是富人和穷人,知识分子和文盲,上流社会和工人阶级,这两个群体越来越分化。我是从一个群体来到另一个群体的文化移民,深知这两者之间的差异。

有时候,我会用一种嘲讽的眼光看待精英人士,比如最近,一个熟人在句子中用了“晤谈”一词,我只想大叫说这是什么意思。但我不得不服:他们的孩子更加快乐健康,离婚率更低,礼拜率更高,寿命更长。和这些人相比,我们输得一败涂地。

我得以逃离我的乡下人背景给我带来的最糟糕的东西。虽然对新生活感到不安,但我却无从抱怨,因为我现在过的生活是我童年时梦寐以求的。实现这个梦想要靠许多人。在我生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境中,我都能看到我的家人、导师和一生的朋友在支持我、帮助我。

但我会经常思考,如果没有他们,我会怎么样?我想起自己几乎要留级的那个高一,想起母亲走进阿嬷房间要取一杯尿样的那个早晨。想起多年前,我还是一个有两个父亲却不常见到他们的孤独小孩,于是阿公决定尽己所能担任起父亲的角色直到生命尽头。想起在我和琳赛待过的那几个月,我们的母亲去了治疗中心,于是她一个小小少女担起了母亲的责任。还有不记得什么时候,阿公在我的玩具盒底部装了一根秘密的电话线,这样要是日子实在太难过,琳赛就可以给阿嬷和阿公打电话。现在一想自己当时差点就堕入了深渊就让我不寒而栗。好在我这人的运气真好啊。

不久前,我和布兰(Brian)共进午餐,这个年轻人让我想起了15岁的自己。他的母亲和我母亲一样都染上了毒瘾,而且他像我一样和自己的父亲关系复杂。他为人和善,心胸宽广,性格文静。他从小到大几乎都待在阿巴拉契亚肯塔基。我们去了当地一家快餐店用餐,因为在这个世界的小角落里没有太多可吃的。我们聊天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一些别人不会有的小怪癖。他不愿分享自己的奶昔,这有点不像一个每句话结尾都加上“请”“谢谢”这样的礼貌用语的孩子。他很快吃完自己的东西,然后就紧张兮兮地一个人一个人看过去。我看出来他有话要说,于是我伸出手搭上他的肩,问他有什么需要的。“是……是的。”他开口了,却不敢看我。然后他几乎耳语般说道:“我在想我能不能再来点薯条?”他很饿。已经2014年了,在这个全球最富裕的国家,一个孩子连想多吃点东西都害怕开口。主就是这样保佑我们的。

我们上次见面几个月后,布兰的母亲突然去世了。布兰好几年都没和母亲一起住了,所以外人可能觉得母亲的死亡对他来说容易承受些。但他们错了。像布兰和我这样的人不跟父母联系,不是因为我们对他们漠不关心,而是为了生存。我们对父母的爱从未停止过,也一直相信他们会做出改变。然而,因为舆论或法律的要求,我们不得不选择自保。

布兰怎么样了?他没有阿公或阿嬷,至少这点不像我。虽然他足够幸运能有个家庭愿意收养他、照顾他,但他对能过上“正常生活”的信心即使有也早已消失殆尽。见到他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失去了永久监护权。他虽然年轻,却已经历了许多童年噩梦,并且再过几年,他就要开始做出关于教育和职业的种种决定了,而这些事情是连有钱有权人家的孩子也难以驾驭的挑战。

他能获得的机会取决于他周围的人——他的家人、我、我的亲戚,我们这样的人,以及整个乡下人群体。要赢得好机遇,我们这些乡下人必须得觉醒。布兰母亲的死只是运气糟透的手抽出的一张烂牌,但还有许多其他的牌要抽:他所处的集体是让他感到自己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还是纵容他沉浸在怨恨中无法自拔;能否有个教堂能向他传授关于他基督之爱、家庭和人生目标的学问;那些给予布兰积极影响的人能不能获得邻里的情感和精神支持。

我相信我们乡下人是世界上最牛的人。有人侮辱了我们的母亲,我们就抄起电锯要他好看;浪荡子想要猥亵我们的妹妹,我们就会教训他一顿。但我们能牛到帮助布兰这样的孩子吗?我们能牛到建立一所教堂让我这样的孩子融入世界而不是自我封闭吗?我们能牛到扪心自省,承认我们的行为伤害了自己的孩子吗?

公共政策会起作用,但没有一个政府能帮助我们解决我们自身的问题。

想想看,我表哥迈克卖掉了他母亲那所我们家族住了一个多世纪的房子,因为无法信任自己的邻居不会入室抢劫;阿嬷不愿给她的外孙辈买自行车,因为放在门廊上的自行车即使上了锁也总是被偷走;还有她一直害怕去应门,因为隔壁那个四肢健全的女人经常上门向她讨钱,我们后来知道那个人需要钱去吸毒。这些问题无法归咎于政府、企业或其他人。我们自己才是罪魁祸首,只有我们自己才能解决。

我们不必活得像加州、纽约或华盛顿的精英那样。我们不必每周在法律公司或投行加班加点。我们也不必在鸡尾酒会上社交。但我们需要创造条件让当时的我和布兰这样的年轻人获得良好的机遇。我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但我知道,我们首先应该停止抨击奥巴马、布什政府或那些不要脸的企业,而是扪心自问如何改善境遇。

我想问布兰他是不是像我一样会做噩梦。有近20年的时间,我常常受到噩梦的困扰。第一次做噩梦是七岁的时候,当时正在布兰顿阿嬷的床上熟睡。梦里,我被困在一所大型树屋里的一间大会议室里,仿佛奇宝饼干小精灵(Keebler elves)刚刚结束了一场盛大的野餐,它们的树屋里仍然布置了几十套桌椅。我和琳赛还有母亲待在那,突然母亲在屋子里冲来冲去,边走边扔桌子椅子。她尖叫着,但她的声音机械而扭曲,好像透过静电噪音一样。阿嬷和琳赛奔向地板上的一个洞,那下面可能是通往离开树屋的梯子。我落后了,当我到达出口的时候,母亲正站在我身后。这时我意识到自己不仅要被魔鬼抓住,还被阿嬷和琳赛抛弃了,在母亲要抓到我的一刹那,我惊醒了。

不同噩梦里的大反派也不同,其中有海军陆战队教官、狂吠的狗、电影里的坏蛋、刻薄的老师。阿嬷和琳赛每次都出现,也每次先我一步到达出口。

噩梦让我惧怕万分。第一次做噩梦,醒来后吓得我冲向晚睡看电视的阿嬷。我对她说了这个梦,求她永远别离开我。她答应我不会,抚摸着我的头发直到我再次入睡。

有几年里我的潜意识都没有作祟。但不知怎么回事,我从法学院毕业后的几周内再次做了这个噩梦。这次有一点关键的不同,魔鬼的猎物不是我而是我的狗卡斯波(Casper),当晚早些时候我对它发过火。这次没有琳赛也没有阿嬷,而我自己成了魔鬼。

我追着那可怜的小狗满屋子跑,想要抓住它,扼死它。但是我感觉到了卡斯波的恐惧,也为自己发脾气而感到羞愧。我最终追上了它,但是我没惊醒。卡斯波转过头来看着我,瞪着那双只有狗狗才有的悲伤的、看了令人十分心疼的眼睛。因此我没有掐它的喉咙,而是给了它一个拥抱。醒来之前我最后的感觉是因控制住脾气而如释重负。

我起来喝了杯冷水,回来后发现卡斯波在盯着我看,它很好奇这个人怎么会在这个点儿醒来。那时是深夜两点,也许20多年前我正是在这个时间第一次被噩梦吓醒。这回没有阿嬷来安慰我,但地上有两只狗陪我,床上有我的挚爱伴我入眠。明天我会去上班,去公园遛狗,和乌莎一起买东西,做一顿可口的晚餐,这是我曾经梦想的一切。所以最后我拍了拍卡斯波的头,回去睡觉了。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致谢

写作本书是我人生中最具挑战、最有收获的经历之一。我学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关于我的文化背景、邻里和家庭的东西,也重拾了许多遗忘的记忆。我要感谢如下这许多人,排名不分先后:

蒂娜·贝内特(Tina Bennett),我的绝佳经纪人,在我动手之前她就坚信我能完成。她在我需要的时候鼓励我、鞭策我,引导我走过了一系列复杂得吓坏了我的出版流程。她有乡下人一般淳朴的心和诗人一般的思想,我非常荣幸能做她的朋友。

除了蒂娜,功劳最大的是蔡美儿教授,我在耶鲁时的一名合同法教授,她让我相信我的人生及我从中汲取的经验是值得记录下来的。她是令人尊敬的智慧学者,也是自信能干、育儿有方的“虎妈”,很多时候她既是我的老师,又像我的亲人,她的帮助让我获益匪浅。

哈珀(Harper)出版社整个团队也劳苦功高。编辑乔纳森·饶(Jonathan Jao)帮我批判地思考写作初衷,也耐心地帮我完成目标。索菲亚·格鲁普曼(Sofia Groopman)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以全新的视角看待本书。乔安娜(Joanna)、蒂娜(Tina)和凯蒂(Katie)用热情耐心和专业知识帮我完成了出版流程,蒂姆·杜甘(Tim Duggan)在这个出版项目和我身上冒险一试。对于他们所有人及他们为我所做的辛勤工作,我不胜感激。

许多人读了不同版本的草稿并提出了从遣词造句到篇章增删多方面的宝贵建议。查尔斯·泰勒(Charles Tyler)阅读了一个很早的版本,力促我用心打磨几个关键主题。凯尔·邦贾纳(Kyle Bumgarner)和萨姆·路德曼(Sam Rudman)在我写作初期也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基尔·布伦南-马奎斯(Kiel Brennan-Marquez)多年来在正式场合和私下里都要教我写作,他阅读、指正了多个版本的草稿。我万分感谢他们的帮助。

我也感谢众多和我分享生活、工作的故事的人,包括简·雷克斯(Jane Rex)、萨利·威廉姆森(Sally Williamson)、珍妮弗·麦古菲(Jennifer McGuffey)、敏迪·法默(Mindy Farmer)、布赖恩·坎贝尔(Brian Campbell)、史迪维·万·戈登(Stevie Van Gordon)、谢利·加斯顿(Sherry Gaston)、卡崔娜·里德(Katrina Reed)、伊丽莎白·威尔金斯(Elizabeth Wilkins)、JJ·史耐都(JJ Snidow)和吉姆·威廉姆森(Jim Williamson)。他们给我提供新的想法和经历,从而使本书变得更好。

我很幸运能够遇到达雷尔·斯达克(Darrell Stark)、内特·艾力斯(Nate Ellis)、比尔·扎波斯基(Bill Zaboski)、克雷格·鲍尔德温(Craig Baldwin)、贾米尔·纪梵尼(Jamil Jivani)、伊森(道格)·法郎〔Ethan(Doug)Fallang〕、凯尔·华尔士(Kyle Walsh)和亚伦·喀什(Aaron Kash),我觉得比起朋友,他们更像我的兄弟。我也很幸运能够遇到才华出众的导师和朋友,他们每个人都坚信我能拥有那些我本不应得的机会。这些人包括:罗恩·塞尔比(Ron Selby)、迈克·斯特拉顿(Mike Stratton)、莎伦·阿尔雷奇(Shannon Arledge)、肖恩·哈尼(Shawn Haney)、 布拉德·尼尔森(Brad Nelson)、大卫·佛伦(David Frum)、麦特·约翰逊(Matt Johnson)、大卫·邦宁法官(Judge David Bunning)、雷汉·萨拉姆(Reihan Salam)、阿杰·罗伊恩(Ajay Royan)、弗雷德·摩尔(Fred Moll),以及彼得·泰尔(Peter Thiel)。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读了不同版本的手稿并提出宝贵建议。

我万分感恩我的家庭,尤其是那些向我吐露心声、分享经历的人,无论他们的经历多么艰难、痛苦。我的姐姐琳赛·拉特利夫(Lindsay Ratliff)和莉姨(洛莉·梅贝斯)(Aunt Wee,Lori Meibers)尤其值得感谢,因为她们帮助我写作本书,并在我人生中一直支持我。我也感激吉姆·万斯(Jim Vance)、丹·梅贝斯(Dan Meibers)、凯文·拉特利夫(Kevin Ratliff)、母亲、邦妮·罗丝·梅贝斯(Bonnie Rose Meibers)、汉娜·梅贝斯(Hannah Meibers)、卡梅伦·拉特利夫(Kameron Ratliff)、梅根·拉特利夫(Meghan Ratliff)、艾玛·拉特利夫(Emma Ratliff)、海蒂·洪塞尔·布兰顿(Hattie Hounshell Blanton)、唐·鲍曼(Don Bowman)(我父亲)、谢莉尔·鲍曼(Cheryl Bowman)、克里·鲍曼(Cory Bowman)、切尔西·鲍曼(Chelsea Bowman)、拉克什米·切洛克里(Lakshmi Chilukuri)、克里斯·切洛克里(Krish Chilukuri)、希莱亚·切洛克里(Shreya Chilukuri)、唐娜·万斯(Donna Vance)、瑞秋·万斯(Rachael Vance)、内特·万斯(Nate Vance)、莉莉·哈德森·万斯(Lilly Hudson Vance)、黛西·哈德森·万斯(Daisy Hudson Vance)、盖尔 ·胡贝尔(Gail Huber)、阿伦·胡贝尔(Allan Huber)、迈克·胡贝尔(Mike Huber)、尼克·胡贝尔(Nick Huber)、丹妮丝·布兰顿(Denise Blanton)、阿奇·斯特西(Arch Stacy)、罗丝·斯特西(Rose Stacy)、瑞克·斯特西(Rick Stacy)、安珀·斯特西(Amber Stacy)、亚当·斯特西(Adam Stacy)、希伦·斯特西(Taheton Stacy)、贝蒂·塞巴斯蒂安(Betty Sebastian)、大卫·布兰顿(David Blanton)、盖瑞·布兰顿(Gary Blanton)、旺达·布兰顿(Wanda Blanton)、佩特·布兰顿(Pet Blanton)、红树莓·布兰顿(Teaberry Blanton),以及每一个我能荣幸地称为乡亲的疯子乡下人。

最后一位当然也同样重要,我亲爱的妻子乌莎,她把我手稿中的每一个字都读了十几次(不是虚指),提出了重要反馈(即使在我不想要的时候!),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支持我,在我进步的时候和我一起庆祝。非常感谢她为本书写作及让我过上幸福生活所做的一切。虽然没能让阿嬷和阿公见见她是我这辈子一个最大的遗憾,但我自己遇到她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事。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注释

1.Razib Khan,“The Scots-Irish as Indigenous People,”Discover(July 22,2012),http://blogs.discovermagazine.co ... ople/#.VY8zEBNViko.

2.“Kentucky Feudist Is Killed,”The New York Times (November 3,1909).

3.“Kentucky Feudist Is Killed,”The New York Times (November 3,1909).

4.Phillip J.Obermiller,Thomas E.Wagner,and E.Bruce Tucker, Appalachian Odyssey: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Great Migration,(Westport,CT: Praeger,2000),Chapter 1.

5.Ibid.; Khan,“The Scots-Irish as Indigenous People.”

6.Jack Temple Kirby,“The Southern Exodus,1910–1960: A Primer for Historians,”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 49,no.4(November 1983),585–600.

7.Jack Temple Kirby,“The Southern Exodus,1910–1960: A Primer for Historians,”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 49,no.4(November 1983),585–600.

8.Jack Temple Kirby,“The Southern Exodus,1910–1960: A Primer for Historians,”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 49,no.4(November 1983),598.

9.Carl E.Feather,Mountain People in a Flat Land: A Popular History of Appalachian Migration to Northeast Ohio,1940–1965(Athens: Ohio University Press,1998),4.

11.Kirby,“The Southern Exodus,”598.

12.Elizabeth Kneebone,Carey Nadeau,and Alan Berube,“The Re-Emergence of Concentrated Poverty: Metropolitan Trends in the 2000s,”Brookings Institution(November 2011),http://www.brookings.edu/research/ papers/2011/11/03-poverty-kneebone -nadeau-berube.

13.“Nice Work if You Can Get Out,”The Economist (April 2014),http://www.economist .com/news/finance-and-economics/21600989-whyrich-now-have-less-leisure-poor-nice-work-if-you-can-get-out.

14.Robert P.Jones and Daniel Cox,“Beyond Guns and God.”Public Religion Institute(2012),http://publicreligion.org/site/wp-content/ uploads/2012/09/WWC-Report-For-Web-Final.pdf.

15.American Hollow (documentary),directed by Rory Kennedy(USA,1999).

16.Linda Gorman,“Is Religion Good for You?,”The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http://www.nber.org/digest/oct05/w11377.html.

17.Raj Chetty,et al.,“Equality of Opportunity Project.”Equality of Opportunity.”2014.http://www.equality-of-opportunity.org.(The authors’“Rel.Tot.variable”measures religiosity in a given region.The South and Rust Belt score much lower than many regions of the country.)

18.Raj Chetty,et al.,“Equality of Opportunity Project.”Equality of Opportunity.”2014.http://www.equality-of-opportunity.org.(The authors’“Rel.Tot.variable”measures religiosity in a given region.The South and Rust Belt score much lower than many regions of the country.)

19.Carol Howard Merritt,“Why Evangelicalism Is Failing a New Generation,”The Huffington Post: Religion(May 2010),http://www.huffingtonpost.com/ca ... ngelicalism-is-fai_ b_503971.html.

20.Rick Perlstein, Nixonland: The Rise of a President and the Fracturing of America(New York: Scribner,2008).

21.“Only 6% Rate News Media as Very Trustworthy,”Rasmussen Report.February 28,2013,http://www.rasmussenreports.com/public_content/ politics/general_politics/february_2013/only_6_rate_news_media_as_very_ trustworthy(accessed November17,2015).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4-19 08:27 PM , Processed in 0.13333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