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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 比逼婚更可怕的,是逼人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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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逼婚更可怕的,是逼人不离婚 

 2017-10-25 陈香香 Vista看天下

中国有句古话: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意为拆散别人的婚姻是很恶劣的事。


可对于已经没有感情基础的夫妻、或者其中一方在婚姻中受尽折磨,那些所谓的「老好人」还要强行劝和不劝分,很大程度上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就比如下面这条新闻,山东济南某法院设立了一个名为「离婚冷静期」的制度。



即夫妻去法庭闹离婚,需要先由法院判定你们的婚姻是否真的破裂了——


破裂了,就可以离;可一旦法院觉得你们没破裂,就会下发一份冷静通知书让夫妻双方在旁边凉快仨月,想清楚了才能再来。



Emmmm……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本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个「法院觉得感情没破裂,就不能离婚」的逻辑震惊了不少网友,纷纷提出质疑:


既然闹上了法庭,肯定是一方决意离婚。感情破裂不应该是当事人自己的评判么,难不成比小两口自己还了解夫妻感情?



更何况万一婚姻中有家暴行为还要冷静吗?(安嘉和先生都想为这座法院送上锦旗。)


那为什么国家不设立结婚冷静期,生孩子冷静期,生二胎冷静期呢?



其实,在「疏不间亲」这个中心思想的指导下,类似——先别离婚、冷静一下再说——的建议,每对过不下去的小两口都在七大姑八大姨口中听过不少:


刚结婚,你们还没磨合好呢怎么就想着离婚了呢,抓紧时间生个孩子,有了孩子就好了。


孩子都有了你还离婚?那他可就是单亲了啊,对小孩影响很大的,你怎么那么狠心呢,不能离。


孩子都这么大了你还要离婚?这么大岁数说出去让人笑话。反正这么多年都忍了再忍忍也就过去了,老夫老妻干嘛要走到这一步呢。


这些所谓朋友亲戚有那么多顾及的方面:孩子、老人的面子、社交场上的流言……就是没有顾及当事人的感受,很多人也因此浑浑噩噩的过了一辈子。



但亲戚朋友的劝说毕竟只是口头上的,只要不顾封建世俗眼光质疑追求自由,他们也不能拿你怎么样;可直到「离婚冷静期」这样直接干预离婚进程举措的出现,才让大家真的意识到——


原来离婚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总有人在各个你想到你想不到的地方伸出一脚使绊。


正如一位网友吐槽的:你永远想象不到,在中国想离个婚有多难。这些困难从不会在击退了亲戚的「好意劝说」后结束,而是在夫妻二人好不容易做下决定、踏进民政局想要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一刻卷土重来。


比如2013年火遍中国的这位「最美红娘」,就是靠9年挽救500桩婚姻火起来的。



其实按说婚姻哪儿是那么好挽回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没成功……可架不住人家用的方法十分简单粗暴,把来离婚的小夫妻打发了回去:


你们不是着急么?可我们这儿打印机坏了,离不了!


机器坏了办不了,这逻辑简直和——医生要天天说妇产科停电做不了人流,因此评上最美送子观音——是一个道理啊。


诚然,我们身边确实有很多为群众着想的基层人员,也不能否认最美红娘的确化解了很多「冲动离婚」的矛盾。


可问题是,面对中国离婚率年年攀升的现状,某些地方政府在出于「宣扬正能量」的目的大肆宣传之后,就慢慢演变成了一种绝对化的社会价值倾向:


离婚是坏的,只要制止离婚,怎么做都是好的。


比如2015年七夕,福州某民政局明文规定:七夕只办结婚,不办离婚。




再比如从去年年初,慢慢推行到全国的离婚预约制度



要想给节节攀升的离婚率减速,只是七夕一天不能离婚哪儿够?你们先预约一下,回家想一礼拜再说吧。


所谓离婚预约,是大理州民政部门去年推行的一项新举措。即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可以选择先填写《离婚登记预约表》,工作人员也会建议并劝说当事人先「预约7天预约期满后再办理正式离婚手续


夫妻二人协议好去民政局都会被驳回呢,一旦闹去法院,离婚就更困难了。


下面这对夫妻就是一例。


妻子因为丈夫长期赌博、不管孩子要离婚,丈夫死活不乐意,闹去了法庭。而法院却让他们做了一套离婚考卷之后,判决不准离婚。



其实,从这位妻子的答卷的字里行间能看出,她对两人的感情早已没有希望——


夫妻二人最美好的回忆是什么?没有过。



男方长期赌博,我们感情已经破裂;离婚后我会自己赚钱创业,抚养孩子。



可法院在判了卷子后,不但因为男方得分80、女方得分86都太高,远远超过「得分60以下婚姻才岌岌可危」的标准,驳回了女方的离婚请求。还这两张答卷中找到了症结——


男的爱赌博,有时会辱骂女方,还缺乏家庭责任感,这确实是较大的过错,但不是原则性的。从分数也能看出来,两人的感情基础还是有


因为得分高,所以爱赌博、辱骂女方、缺乏家庭责任感不管孩子,都不是原则性问题,那什么才是原则性问题呢?



上头总觉得年轻人闹离婚是赌气,可闹到法院的情况本就很多很复杂,闹别扭赌气只是其中最和谐的一种。


那么诸如财产纠纷、精神伤害、暴力伤害、子女抚养、婚内婚外各种债务等等更严重问题,他们就不会这么一刀切地逼你回去想想了吧?


还真别高兴的太早,以为解脱苦海是多容易的事儿,实在太天真了。


就算是涉及到家暴伤害,你们的婚还可能因为法院的一句「关系未破裂」不能离。


就像下面这个丈夫的菜刀都已经架到老婆脖子上了,还是当着孩子的面。


可法院一没管家暴的事儿、二没给女方和孩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是给夫妻二人开了一张婚姻幸福处方



是的,你没看错:婚!姻!幸!福!处!方!


一二三条明确要求两人要按着办,争取做到琴瑟齐鸣,法庭还会不定期地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对双方进行回访,制作回访联系卡,以便了解、监督双方执行修复感情计划的情况。


刀架脖子这事儿也就顺便不了了之了……



不禁让人想到前段时间那个被哥哥当众摸胸的小姑娘,回家后,当地妇联还用「有说有笑」四个字营造乐美满家庭形象。


因为施行家暴的男方认了错,并有着「强烈的和好愿望」,法院也决定给予双方一次「重启幸福之门」的机会。


类似的冷静期或和好期不是无据可依。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一旦法院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那接下来的六个月都不能再提。


殊不知,很多人闹到法院已经是不可调节的矛盾了,如此拖延时间在很多时候只是费时费力不讨好。



更何况,涉及到家暴这种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之分的问题,这段所谓的和好期更是很容易酿成新的惨剧。


2009年,那位因家暴而去世的姑娘董珊珊,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因为被丈夫殴打,她向法院起诉了离婚,可由于各种「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而董珊珊就是在等候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的过程中,被丈夫直接殴打致死的。



或许想法的初衷是好的,无非就是期盼着犯错一方能够良心发现、浪子回头、感受家庭的温暖。


可能不能实现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反家暴法律仍不成熟,并且没有完善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保障下,要求本就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一方再回到不能保证安全性的家庭,无疑又是一次羊入虎口。


一旦涉及到家暴,很多「好心人」口中的「不离婚是为了孩子好」很多时候也是不成立的,比如下面这几位网友的经历——



因为坚持着离婚伤害孩子的想法,勉强要求别人苦苦支撑着婚姻。


殊不知,夫妻中有一个人心灰意冷、铁心不想维持了,或者因为家暴、债务等问题维持不下去,这段婚姻就不会再有任何幸福和安宁,孩子的生活又何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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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婚姻永远是个自主选择的事情,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


这些年,自由恋爱观念的深入人心,结婚的确是变得越来越自由。可一旦涉及到夫妻分手,在传统「离婚是丑事」偏见的作用下,依然总有旁观者坚持着我是为你好的家长政治,企图干涉他人离婚的自由



可问题是,随着现代人对婚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比起本人,世界上再没有谁能决定一对夫妻是否应该离婚。


就算有着冲动和心血来潮的成分,大家都是成年人,也应由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


否则,一个外人去插手人家夫妻的事,不清楚两人之间到底有多少弯弯绕绕,不清楚是否会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就强行要求当下不能离婚,实在是太过不负责任。


这些外人明显都忘了一个道理——苟延残喘地维持住一段婚姻,不是胜利;


只有当婚姻幸福和人身安全真的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否则想离就离、不会受到压力和歧视的时候,才是进步。


毕竟那些枉顾他人的意愿和感受、把他们自以为的幸福强加给你,还要求你感恩戴德发自内心地欢笑的那种人,最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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