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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 小事 | 我不会再爱任何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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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11-3 06:20 PM 编辑

小事 | 我不会再爱任何人了 

2017-11-03 小事不小 知乎日报



她曾经问我

中国最冷的地方在哪

我很想亲口告诉她

黑河真的好冷啊


题图:《泰坦尼克号》


丧失了喜欢人的能力是怎样的体验?


知友


妻子和 2 岁半的儿子去年年初车祸离世,时隔一年多看到这个问题,差点泪流满面。


这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丧失了喜欢人的能力,但是我应该是真的已经丧失了放声痛哭的能力。


出事后朋友们都曾劝过我好好哭一场,我也曾想过在某个深夜里好好哭一场,可是真的哭不出来。都说酒能浇愁,我醉了好几次,可是每次都是直接沉沉的睡去。


去年春节,收拾杂物的时候无意翻到了当年她在地摊上买的一本书,《宋词是一朵情花》,然后泪水就如泉涌。我不知道是因为这本书的缘故,还是当年她怀孕时曾在我怀里问我苏东坡的那句「十年生死两茫茫」到底是什么意思,亦或是因为儿子的小名叫小轩。


过去的一年多里,我辞掉了工作,去了很多地方,有些是曾经我和她一起去过的,有些是我们想去却没来得及去过的地方,怎么说呢,应该是物是人非吧。


和她是大学同学,06 年大一入校的时候在老乡会上认识。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可是哪天在人群中看了她一眼之后整个人就沦陷了。经过半年的穷追猛打,到那年春节我们正式开始交往。


交往的越久,我就越觉得她就是对的人。我们都热衷于「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大学四年里,我们一起省吃俭用一起做兼职赚钱,然后满世界跑。


07 年 7 月我们一起去了青海,在美丽的青海湖看了难忘的油菜花海。08 年 5 月去了敦煌,09 年 3 月去了武汉看了武汉大学的樱花,10 年 1 月一起去参加了哈尔冰的冰雪节。


10 年 6 月,我们毕业,然后一起在苏州找了工作,开始同居,那段日子很苦,却也是最开心的。


我们跟别人合租,三室一厅,我们两人住最小那个卧室,除了衣柜、一个电脑桌、一张床基本就放不下其他东西了。


下班后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一起抱着碗看电影看剧。在苏州的那两年里,我们趁着休息时间跑遍了几乎整个苏州。


12 年年底我们顺利结婚,一切都很顺利,双方父母也很满意。现在回想起来,可能真的是顺利得有些过头了,才会有现在的事情。


可能到我这个阶段再说喜欢已经不合时宜了,喜欢到底是什么感觉呢?感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像是十几年,又或是二十几年。


去年处理完后事以后,我感觉整个人完全都没有魂了,朋友们建议我出去走走,散散心。


刚开始其实是不想出去的,但是后面又想,总归是要面对的。于是就再去了那些我们曾一起去过的地方,一个人看我们曾一起看过的风景,一起吃我们曾一起吃过的美食,想象她还在我身边。


今年年初把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都再去了一次,从开始的浑浑噩噩,到后来的慢慢接受,那种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吧。


还去了克拉玛依,因为她曾经指着电脑屏幕上的双彩虹问我,是不是真的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可能是老天爷有所愧疚,在我去的第三天就让我看到了双彩虹。那一刻,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她仿佛就在我身边,牵着我的手,依偎在我的肩头。


去了黑河,被冻得瑟瑟发抖,她曾经问我,中国最冷的地方在哪,我很想亲口告诉她,黑河真的好冷啊。


每一个地方,都假装她还在我身边。


以前从来没想过没有她的生活应该怎么过,所有关于未来的假想都带着她的身影,而一切都是那么的猝不及防。


丧失了喜欢人的能力是怎样的体验?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可能就是像我这样,已经不打算再开始新的感情了吧。


生活的压力真的很大,自己的父母,她的父母,都在慢慢老去。


抱歉写的很凌乱,往事历历在目。


知友:雪之下雪乃


讲一个诚实的个人观点。

我之前喜欢过一个人,在我最后一次跟他袒露情意的时候,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从来没有遇见过爱情,没有遇见过高兴,没有遇见过知己,没有遇见过想要的东西。听他说完这些,就知道到此我可以放弃了,这一刻是一个清清楚楚的答案。


因为我太了解这种感觉了。


他与我一样,从来没有想明白过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一些俗世
里的东西,拥有了确实会快乐一阵子,但没有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我们从来没有过为任何东西背水一战的酣畅淋漓感。


我们一样对这个世界兴致索然,快乐的片刻总是让人心虚,只有孤独,是孤独而不是寂寞,只有孤独让人处于满满溢溢的状态,满溢到让人压根不需要拥有说话的能力。


而他又跟我不一样,他的独立更加无根无依,而过去的日子,我总是在任何阶段都需要有个寄生体,来存放我所有无枝可依的“情感”。 

我喜欢一个人,也会有感性地为了他失眠落泪伤春悲秋的时候,但仿佛人格分裂一般,我又理性地知道我并不是在“单纯地喜欢他”。所谓的“情不知所起”,其实并不是不知何起,我清楚地知道这种情,从想象力而起。


「她说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我说不要把自己想象得对别人很忠诚」


这些被我喜欢过的人,对于我的意义,大概更像一个容器,为了盛放我的想象力和依托感而存在,他们压根不需要回应,他们只要存在。

人们都说,爱就是,你爱这个人不是因为他拥有什么,而是他就是他。而我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是谁,而是因为他像我,我预期“因为他像我,他很可能懂得我”。我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我对恋爱没有什么兴趣,我有对某个人产生了兴趣进而想接触或者产生喜欢的情感,但如果不是这个人,我又回到了对恋爱没有任何兴趣的状态。这么说的话,我只是喜欢我自己啊。

我真正喜欢过什么吗? 与其说“丧失这个能力”,我更质疑自己是否曾经拥有过这个能力。


有答案中说到“喜欢和爱是人的本能,不是能力”,其实我是同意的,喜欢或者爱作为一个名词,是一种感知,是与生俱来的,但作为一个动词的时候,是“去感受,去给予,去维护”这种喜欢或者爱的能力。处理喜欢和被喜欢的能力,是需要学习甚至是修炼的。


再坦诚一点,将立足点放大到一生来说,人确实都是喜欢一类人,而不是一个人的。那些在每段感情结束前歇斯底里地痛苦中宣告“自己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的人,后来都有被治愈的机会,当然那一刻认为自己“不会再…”的心情也是真实的。我们只能比较地得出结论——我们只是不会像喜欢某个人那样喜欢另一个人了。

有些人是幸运的,不会为“到底想要什么”这样的问题自我为难,他们不仅保有与生俱来的感知喜欢的能力,也保有去接受或给予喜欢的能力,甚至很幸运地遇到了“我喜欢的人刚好喜欢我”的两情相悦。我很羡慕,也仅仅只是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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