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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从食狗到宠狗:中国文化中的狗狗演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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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7 11: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食狗到宠狗:中国文化中的狗狗演变史 

2018-02-16 傅适野 界面

2018年1月5日,南京博物院为迎接农历狗年举办的“幸运狗”2018犬文物特展开展,共展出以狗为主题的展品80余件,向人们介绍各种狗形象中包含的中国传统文化。图为“幸运狗”。

在中国,狗的故事有两面:一来,它是宠物、是陪伴、是亲人般的存在,二来,无论社会喜恶如何,它从古至今对一部分人来说始终是一种食物。


文 | 傅适野


狗年已至,我们来谈谈狗。

如今,公众视野中的狗大多以宠物身份出现,它们是可爱的、娇贵的、通人性的。它们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名字,被纳入家庭甚至亲属的范畴,它们上学校接受培训,有的在死后有着体面的葬礼。它们是人类忠实的伙伴,也是人类情感之所系。这是故事的一面。故事的另一面是大众媒体上频繁曝光的虐狗事件,以及一年一度的玉林荔枝狗肉节。为何虐狗事件总能激发众怒?为何吃狗肉如今被不少人视为一项难以接受的行为?作为食物的狗是如何一步步变为人类的宠物狗的?

如果我们回望中国传统,上述两个版本的故事均能在其中找到根源。

狗肉地位下降:从宫廷食材到“挂羊头卖狗肉”

据考古学家研究,最晚从商代开始,狗就在中国的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了。在古代中国,狗的功能主要分为两类:世俗功能和宗教功能。唐人贾公彦在《周礼》疏提到:“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若田犬、吠犬,观其善恶;若食犬,观其肥瘦。”这说明在中国古代,狗的三种世俗功能分别是狩猎、看门和充当食材。

中国自古以来便有食犬文化。在商周时期,狗肉是贵族食物,曾是周天子宴客的御席珍馐之一。春秋到两汉时期,中国的食狗人群扩大,从贵族扩展至平民。与此同时,屠狗者也逐渐增多,甚至发展成了一种职业。战国时期的刺客聂政“家贫,客游以为狗屠”,春秋时期力士朱亥、战国高渐离以及汉代开过功臣樊哙都是屠狗出身。《史记·卷九十五·樊哙传》中写:“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与高祖俱隐。”到了秦汉,狗肉已经成为重要的肉食来源。在魏晋南北朝之前,屠狗食狗之风主要在北方盛行。到魏晋南北朝时,随着大批北方人口迁移到长江中下游地区,北方的食狗之风开始在南方流行。

首都博物馆《瑞犬望春风》展览展品 东汉(25年-220年)绿釉红陶狗

隋唐是中国人对于食用狗肉态度发生转变的关键时期。唐人颜师古在为《樊哙传》做注时,评论“以屠狗为业”时写道:“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以屠为业。”当时,狗已经不再被纳入可食用的范畴了,除非万不得已才屠狗食用。而平时食狗之人多为恶少,唐人段成式的笔记体小说《酉阳杂俎》续集卷一中,便记载东都恶少李和子“常攘狗及猫食之”。

隋唐以后,狗肉地位急剧下降。在北方地区,狗肉以不再是象征尊贵地位的、上流社会用来宴请贵宾的食物。在正式的宴饮场合,狗肉已经风光尽失。即便是在普通民众的宴席上,也只有非正式场合才能吃到狗肉。俗语“挂羊头卖狗肉”,大致可以说明狗肉的地位肯定没有羊肉地位高,仅作为一种用来滥竽充数的食材。

一直到宋朝,中国人仍有食狗习俗。宋人朱弁在其追忆、记录北宋和南宋初期朝野遗事、社会风情和士大夫轶闻的《曲洧旧闻》里提到:“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本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这是说,因为宋徽宗属狗,他在位期间为了避讳而禁止百姓屠狗吃狗。这一记载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食狗的传统直至宋朝均有延续。明人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也提到过狗的吃法和疗效,诸如狗肉、狗胆均可使用,可滋阴补阳,对肾脏和胃大有裨益。而明人王圻及其子王思义撰写的类书(相当于现在的百科全书)《三才图会·鸟兽三·犬》提及:“食犬,若今菜牛也。”其中“若今”二字拉开了过去和写作者当下的距离,由此可以推断,到《三才图会》成书的明朝,食犬的习惯已经逐渐衰落。到清代,清人段玉裁在《玉篇·犬部》中称:“狗,家畜,以吠守。”此处突出的只有狗作为家畜看门守卫的功能了,不再有食用功能。

首都博物馆《瑞犬望春风》展览展品 清(1644年-1911年)内画骏犬图鼻烟壶

康熙年间,耶稣会传教士利国安在给朋友的信中写到:“中国人在集市上也卖马肉、母驴肉和狗肉。”到了民国,广东地区政府曾因卫生原因下过禁令,称“狗肉燥烈,对于卫生,极为不合”,因此“于夏至日,督员严行巡查。如有故违,定必拘案究办”。时至今日,虽几经调整变换,食狗这一古老传统仍在一片争议声中延续。

作为陪伴的狗狗:簪花仕女有犬,宋朝已卖狗粮

上面说到狗的世俗功能,一是食用,第二便是狩猎和看门了。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犬知人心,可使也。”孔子曰:“狗,叩也。叩气吠以守。” 应劭在《风俗通义》中提到狗:“俗说狗别主宾,善守御,故著四门,以辟盗贼也。”到魏晋之后,尤其对于上层人士而言,食用狗的功能逐步下降,养狗更多的是为了狩猎,或者是单纯的宠物狗。

宠物狗究竟何时开始盛行,我们无从考证。但最迟在唐朝,小型观赏犬已然成为宫廷贵妇的宠物。在唐代画家周昉描绘唐朝贵妇生活的《簪花仕女图》中,就出现了两只小巧玲珑的宠物犬。这种观赏犬叫作“拂林狗”,唐朝初期从高昌传入,“高六寸,长尺余,性甚慧,能曳马衔烛,云本出拂林国。中国有拂林狗,自此始也。”

《簪花仕女图》(局部)中的狗

唐人王涯有《宫词》一首:“白雪猧儿拂地行,惯眠红毯不曾惊。深宫更有何人到,只晓金阶吠晚萤。”“白雪猧儿”指的便是白色的小狗,由于深宫中无人问津,因此小狗踏实睡在地毯上,不受惊扰。寥寥数句,勾勒出了后宫的寂寞景象,但也说明,起码从唐代开始,宫廷中便已有以陪伴为主的宠物狗的存在了。

而在《酉阳杂俎·卷一·忠志》中,段成式也写到了杨贵妃在观看下棋时,“放康国猧子于坐侧,猧子乃上局,局子乱,上大悦”。在另一首唐代佚名诗人填写的《醉公子》词中,猧子再次出现。“门外猧儿吠,知是萧郎至。刬袜下香阶,冤家今夜醉。扶得入罗帏,不肯脱罗衣。醉则从他醉,还胜独睡时。”汉学家薛爱华将猧子翻译为“toy dog”,认为这是一种并非产自唐朝本土的小巧宠物,这种狗“面部尖削、毛发茸茸、聪明伶俐”。

到宋朝,宠物狗不仅流行于宫廷,在民间也极为常见,城市中甚至出现了专门的宠物市场。在描写北宋宣和年间东京汴梁城生活旧事的《东京梦华录》中,宋人孟元老提到,开封府的大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大三门上皆是飞禽猫犬之类,珍禽奇兽,无所不有”,除此之外,市场上也有狗粮贩售:“养犬,则供饧糠。”南宋人周密在回忆南宋都城临安城市风貌的《武林旧事》中,罗列了杭州城名目繁多的宠物商品和服务,诸如“猫窝、猫鱼、卖猫儿、改猫犬”。有学者表示,改猫犬的意思可能是为宠物猫、宠物狗做美容。在《癸辛杂识》中,周密还提到了当时的回族女子,喜欢将凤仙花捣碎,取其汁液给猫狗染色:“今回回妇人多喜此,或以染手并猫狗为戏。”而宋人洪迈在笔记体志怪小说集《夷坚志》中提到了宋人员琦,“养狗黑身而白足,名为‘银蹄’,随呼拜跪,甚可爱。忽失之,揭榜募赎。”为小狗命名,在走失之后招贴寻狗告示,这样的做法似乎已与今人无异。

这些以狗为宠物的描述让人觉得熟悉,似乎在养狗这件事情上,古人和我们并无实质差别。有闲有钱阶层自然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经历和金钱,投入到宠物身上。这和如今中产养狗要带狗看病、上学校、接受心理治疗,甚至在死后为狗准备一个体面的葬礼,如出一辙。

居于人兽之间的狗文化:人与狗的模糊界线与单向“转化”

在从食材到宠物的变化中,我们当然可以找到经济方面的原因——例如学者马文·哈里斯认为的那样,与猪、牛、鸡等动物相比,狗是无效的动物食物资源。它们并不会为人类的餐桌贡献原材料,恰恰相反,圈养它们的人类,需要为狗的饲养投入极大的经济成本和情感成本。我们也可以说,吃狗习俗的衰落代表文明的进步,代表野蛮、落后终究被文明和教化取代。但这似乎并不能完全解释如今宠物狗和食物狗仍然并存的情况。毕竟,当有人把狗奉为家中千金的时候,也有人在大啖狗肉,甚至创立了狗肉节。这种看似矛盾而对立的态度,背后的原因和逻辑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来看几个和狗有关的古代传说。

《山海经·海内北经》中有云:“犬封国曰犬戎国,状如犬。有一女子,方跪进柸食。蜪犬如犬,青,食人从首始。”说的是一个名叫犬封国(又名犬戎国)的国家,形状像狗。有一位女子,恭敬地跪在那里给她的丈夫进奉酒食。

而根据《后汉书·南蛮传》记载,在远古高辛帝时,“时帝有蓄狗,其毛五彩,名曰盘瓠。”也就是说,当时高辛帝养了一只狗,毛是五彩色的,他给这只狗取名为盘瓠。后来戎吴将军作乱,高辛帝称若有谁能够斩其首级,就能封邑赏金,并迎娶公主。后来盘瓠咬下吴将军首级,献给高辛帝。高辛帝见其是狗,想悔婚。盘瓠便开口:“将我放在金钟内,七昼夜可成人。”盘瓠入钟六日,公主怕他而死,打开金钟,见他已成人形,但首未变。于是两人结合,隐居山林。盘瓠死后,“其后滋蔓,号曰蛮夷”。直到如今,在中国南方的苗族、瑶族和畲族等少数民族中,仍广泛流传着盘瓠的神话传说。

盘瓠

在这个传说中,狗从高辛帝——也就是黄帝的孙子高辛帝喾——耳朵里的一只怪模怪样的虫子逐渐变为一条英勇善战的猎犬,之后化为狗头人形,与人结合,成为蛮族的创始者。这其中包含两层含义。其一,狗从一只“宠物”变为高辛帝的女婿,在这个过程中,狗和人的界线逐渐模糊。其二,虽然盘瓠与人结合,但他们的后代是蛮族,是低一等的人类,他们代表野蛮的、未开化的、非华夏的族群。通过这种划分,华夏中原人的地位得以巩固。在这样的传说中,人与狗的界线稍有松动,因此产生了作为人类的人狗结合的后代,但通过将人与狗结合的后代划归为野蛮的、低等的、未开化的人类,人与狗之间的界线又得以维持。

这种人狗之间界线模糊的情况,在其他文献中亦有记载。《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提到,有一条神狗,以鬼现身,夜间闯入屋内,抓住男人,调戏女子。东汉泰山太守应劭在《风俗通义》中多次提到狗化为人。有的人说人死后亡灵可以重见于世,应劭在书中记录的一个故事批判了这种说法。这个故事说,一人死后,家里人被亡灵吓得不轻,魂散之后发现是一只老狗。还有一个故事讲到狗能够像人一样直立行走,在家中戴着帽子坐在灶台前蓄火。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人卜卦后预言,家中有婢女被老黑狗附体,占卜者劝人杀了这条狗并且送婢女还乡。《汉书》卷二十七中也有类似的故事,说的是成帝河平元年(前28)两名男子共处一室,这时有鬼怪出现在屋内,人模人样,被两名男子打了一顿,化作狗逃之夭夭了。

首都博物馆《瑞犬望春风》展览展品 清(1644-1911年)巧作童子架戏犬饰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人狗转化通常来说是单向度的,即狗可以化为人形迷惑人、诱骗人,但人却不能转化为狗。这其中仍然暗含一种等级制度,低等生物可以暂时化作高等生物,但高等生物却不能降低身份。在这样的叙事中,包含着一种危机——危机解除模式。人在一开始往往被狗迷惑、但最终总能识破狗的“诡计”,成功渡过危机。这其中既包含对狗的幻化能力的肯定,也包含了“人定胜狗”的等级哲学——和盘瓠化人中隐含的逻辑极为相似。与此同时,英国学者胡司德注意到,这些狗化人形的故事,一般都发生在屋宇住宅、门户之内。正如英国学者胡司德在他的著作《古代中国的动物与灵异》一书中所言:“狗介乎内外之际,处于人兽之间,站在居家和野生的分际上,所以狗总是与住宅的门槛发生关系。无论中国还是别处都这样。”

以上种种,均说明狗是一种位于人兽之间的动物。一方面在中国文化中,狗的地位很高,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和人平起平坐。但另一方面,种种迹象表明,狗可以像人,但不能太像人,否则人之为人的地位将会受到威胁。这样说来,如果我们开一开脑洞,假想在角色扮演游戏中拿到了弗洛伊德这张身份牌,中国人吃狗的习俗会不会通过对狗的屠宰,从而完成一种自身身份的确认呢?

本文史料参考来源:

刘朴兵,《略论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及人们对食用狗肉的态度》,《殷都学刊》,2006年第1期。

《过了立春,才算狗年 | 现在可以来谈谈古人怎么养宠物狗了》链接https://m.sohu.com/a/221308636_99996707

《中国千年狗肉史,梁实秋的说法最中肯》链接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legacyintouch/d510.html

胡司德 著,蓝旭 译,《古代中国的动物与灵异》,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3月。

薛爱华 著,吴玉贵 译,《撒马尔罕的金桃:唐代舶来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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