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女主人公伊菲麦露和奥宾仔在拉各斯相遇并相爱,他们都向往美国的新生活。乌茱姑姑早年是将军的情人,享受荣华富贵并为将军生下儿子戴克。将军因政变死亡,姑姑带着戴克移民美国。伊菲麦露申请到美国读大学,她的父亲却无法负担留学费用,伊菲麦露只得投靠乌茱姑姑打零工为生。奥宾仔无法来美,伊菲麦露的学业又遇到困难,她只得放弃爱情。伊菲麦露在当保姆的白人少妇金柏莉家里认识了金柏莉的表弟、富二代柯特。后来她又交往了耶鲁讲师,严谨的非裔美国人布莱恩,在布莱恩的帮助下申请到普林斯顿研究员的职位。伊菲麦露开设了博客“种族节,或一个非美国黑人观察美国黑人(那些从前被叫做黑佬的人)的种种心得”,成为知名种族议题博主。但是她始终遭遇白人社会的玻璃天花板,就如同考取医师执照的乌茱姑姑被患者认为“不专业”非要白人医师诊治。得知了奥宾仔的消息,她决定回国。
奥宾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因为9·11事件,只好与母亲趁着访学的机会非法滞留英国,用假身份打工,最后被遣返。回国后,奥宾仔与富家女柯希结婚,靠着特权阶层的资源又恢复了中产地位,但他的内心始终游离,“想用针把这一切戳破,放掉所有的气,获得自由”。英语教授的儿子在英国饱受尊严的践踏(还有发达老乡的刺激),回国后急切渴望找补,哪怕没有爱情也愿意接受带着资源的妻子,奥宾仔可比伊菲麦露软弱得多。
尼日利亚不少地方和中国简直太像。中产阶级们探讨将孩子送进国际学校,因为本土学校太糟糕。特权阶级和官员勾结,获得第一手资源赚得大钱。年轻姑娘乐于当“小三”因为能获得财富。小说把握住了尼日利亚狂躁的乐观,到处都是机会,到处都是金钱,只要有人脉,就能跻身富人阶层,然后顺理成章移民西方,成功“漂白”。矛盾在于,他们急切渴望实现心理上的“白化”,但是在白人社会眼里,他们的黑肤色始终是一面墙,是黑夜,让他们只是“黑人”符码。“拟真”的想象不再管用,种族隔离墙冷冷存在。金柏莉言及黑人必称“美丽”,把文化视作专属有色人种的陌生多彩的宝藏,一个始终必须能与“富饶”挂钩的词。白人教工一字一句地说着英语(不知伊菲麦露也会),这些过分小心的平等话语其实是隐而不发的歧视。
伊菲麦露回国后,发现自己被不自觉地归类成已然漂白的“美国佬”,美国代表了繁荣、发达、文明和先进,那些尼日利亚的海归也这样认为,他们抱团结社,回味着西方的美好。但她依然坚持独立思考的路线,继续写博客,写犀利的采访报道,而不是迎合中产阶级趣味去写虚空无物的东西。
伊菲麦露是一个理性的旁观者,她的博客可以看作阿迪契的自况。伊菲麦露笃定自己想要的,行动力超强,柯特爱上了当保姆、有独立思想的她,这就比《绕颈之物》里卡玛拉到美国家庭做保姆,本以为自己的价值受到女主人的肯定,结果发现只是自我的幻觉更进一步。在阿迪契的另一篇作品《婚事》中,妻子嫁给没有爱的美国丈夫,原本以为来到新大陆开启新生活,却发现只有冷漠和暴力。丈夫冷酷地纠正她对事物的称呼,这是自我身份被丢弃的隐喻。
而伊菲麦露在美国感受到事物的重新定义:只有到美国,才发现黑色皮肤不止是黑色。黑人之间也有隔阂,非洲人参加非洲学生会,非裔美国人参加黑人学生联合会,非洲黑人和美国黑人之间也有误解。心目中的拟真碰上了冰冷的真实,她没有选择封闭和自怨自艾,而是主动揭露出种族境况的真实。不再假装美国口音,并且为天生的卷发快乐,她对美国社会的观察幽默犀利——“许多美国黑人自豪地声称他们有部分印第安血统,意思是,谢天谢地我们不是百分百的黑人。意思是,他们没有太黑”“究竟我们为什么非要提到种族不可?我们就不能全是一样的人类吗?那恰恰正是白人的特权所在,你可以讲那番话,对你而言,种族并不实际存在,因为那从来不是一个障碍,黑人没有那个选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