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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味小吃] 馒头、包子和汤包,到底区别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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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06: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馒头、包子和汤包,到底区别在哪儿

 张佳玮 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2018-08-14

我家乡吴语里,馒头与包子名字混用,包子和汤包也不加区别。因此有人去菜市场吆喝一嗓子让他“带点馒头/包子回来”,结果时常牛头不对马嘴。后来大略共识如下:蓬松白软无馅的是馒头,蓬松发酵有馅的是包子,基本不发酵皮薄有汤的叫汤包。我家乡多小笼包,所以经常也混叫做小笼馒头、小笼包子、小笼汤包之类,简称汤包。直到后来见识了浙江某些地方装满一盘子的汤包,才觉得世界之大,一时令我词穷。《围城》里说方鸿渐不知道副教授还分等级,一如英国约翰生博士不屑分别臭虫和跳蚤——这感觉多少体会到了。


在我看来,馒头、包子系列分为有馅无馅。无馅为馒头,有馅则分干馅和汤馅,前者为包子,后者为汤包,大致如此。当然这是私人定义,也经不起推敲。


《三国演义》说诸葛亮平了南蛮班师,鬼魂们拦着泸水不让走,非要拿四十九颗人头来祭,有点土匪路霸的意思。丞相上知天文下明地理,发明个木牛流马十矢连弩都是翻手之间,何况区区妖鬼?随便拿点面团中藏着牛羊猪肉,再写篇祭文,就把鬼们哄走。大概鬼们也比较现实:血淋淋一颗生人头哪有面里裹了肉馅好吃?但此物叫做“馒头”,则馒头多半是有馅的才是吧。为表分别,只好尊个白字,叫它白馒头了。


白馒头是很大众的吃食,平淡无个性,士大夫一般不屑吃,陈列席上做个点心,或者贩夫走卒吃罢了。有人考证说武大郎炊饼就是白馒头,如此看来倒与他个性相仿。白馒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毕竟是主食,而且因其白净,算是主食中的上品。老年代电影里常有纨绔子弟不屑吃白馒头,苦难年代过来的老人家便痛心疾首,以为此子忘本,通常质问“白馒头还不好吃?那你要吃啥?当年我们啃窝头的时候如何如何……”可见白馒头和白米饭是主食中的极品,一般地位比饽饽、窝头高得多。


白馒头乍吃无味,闻来有面粉香气,细嚼有丝丝甜味,是淀粉转化为麦芽糖的功效,所以虽然淡了,并不难吃。好白馒头口感松软筋道,只要有碗好汤蘸吃,立刻鲜花着锦。《围城》里方鸿渐见了风肉,主张拿来夹馒头吃,是为本土三明治,其实馒头何只夹风肉好吃?夹咸菜、夹大蒜、夹各种味道生猛犀利的吃食,都能给你春风化雨的吸纳了去;蘸菜汤、蘸辣酱,也是百搭。

我吃过最妙的搭配,是在北京吃过白馒头夹京酱肉丝,真是以柔克刚、白厚甜软包容掉霸道浓香的绝妙搭配。


包子给人的感觉偏北方饮食,发好的面裹着非汤料的馅,吃的是包子的喧软和馅的香甜。我家乡做肉包子的大多吝啬,咬一口觉得离馅还有十里远,咬第二口发现馅已进肚,大概肉包子和白馒头的区别是心中有一颗石榴米大小的肉。所以我从小对肉包子印象不佳。

唐鲁孙说正宗天津狗不理是肉包子中翘楚,可惜去天津时来不及拜见尊颜。据说狗吃了热食之后听响声脑子疼,所以见热则避,狗不理做得奇烫,狗们于是无处下嘴。照此想来,应该味道不差:刚出屉的包子之所以有吸引力,就在于其热。热包子外皮温软,内核正郁郁菲菲散香。如果搁凉了就扫兴了。



在北京、山东各吃过几次包子,比江南确实厉害得多。面揉得好蓬松舒服有嚼劲不提,馅也用心。在北京马甸桥吃过一次韭菜鸡蛋油条馅包子,在西直门外吃过一个香菇青菜木耳粉丝馅,都是层次分明、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庞杂口感。又因为蒸得热,一股油香硬生生逼出来,风味独具,当时只恨手边少碗粥,不然就是绝配。

在山东时,吃了一个菜肉包,才扭转了我对肉包子的恐惧。嫩白菜帮、蒜、酱香、姜末、猪肉、香菜,一派响响朗朗的鲜香,加上山东好汉面皮天下一绝,配了当时席上紫菜虾米汤,让人停不下勺。


张爱玲《封锁》里,男主角在上海,绕巷尾钻弄堂,去买菠菜包子,心里怨恨太太不体谅让他绕旁门左道。其实这太太倒深明饮食之道:这样别致的风味,总得去角落里找。不过菠菜柔滑多汁,做包子馅的味道想必不错。

我在海宁时吃过一次梅菜扣肉包,觉得创意甚佳:梅菜扣肉油重香浓,做包子馅很好。可惜做得不得其法,吃完之后,有点男女主角刚开始接吻就一转镜头,翌日二人一起吃早餐的不过瘾感。


我对汤包的爱好,只局限于小笼汤包。摆满一大盘子上插吸管的大包子,余华《兄弟》里出现过,总有点接受不了。汤包毕竟是包,只吸汤不吃包未免不自然。我喜爱的家乡汤包皮薄汤浓,和所有无锡菜一样有甜酱香,咬开个口吸汤、吃肉、嚼面皮,一起下肚。如果有好醋来蘸,更是一绝。北方人说包子有肉不在摺上,其实汤包的褶子处很是好吃:比起其他那些薄如蝉翼吹弹即破的皮,褶子处汤包皮总是最筋道最韧,配汤汁、肉馅与好醋一起吃下,舌头上一片囫囵吞枣的华丽。


我和朋友聊,总说吃汤包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吃了还想吃,又不确定味道。因为吃汤包就是汁烫刺人,所以轻提慢移、电光火石间就得吸汤吞馅连带下肚,完全是技术活。老掌故说北京人爱吃玉华台的淮城汤包,上来一碟就是两层皮,可见皮之薄汤之浓汤包之精巧,想来这种汤包吃来更是不及细嚼了。所以吃汤包有点像一见钟情:只来得及惊鸿一瞥伊的绝世容颜,来不及细看一眼,就吧唧爱上了。


——本文收在《无非求碗热汤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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