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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渣男的选择恐惧症:白月光还是朱砂痣?|1天1本书 No.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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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5 07: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渣男的选择恐惧症:白月光还是朱砂痣?

原创: 读书小药丸  1天1本书  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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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段脍炙人口的开场白,出自张爱玲的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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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读书猫推荐的第226本书
《红玫瑰与白玫瑰》
张爱玲 著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主人公振保与两个女人之间的故事,细腻又侥幸,充满了无辜的人情。而读懂了张爱玲的生平,就更能读懂那份薄凉。
1902年,张爱玲出生于上海,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李鸿章之女。到了父辈,家道中落,父亲张廷重是个旧派的少爷,靠家产度日,吸食鸦片,沉迷女人,而母亲黄逸梵是一名接受了新思想的独立女性,是那一代最早出走的“娜拉”。

黄逸梵

父亲与母亲之间无法调和的分歧,成了他们离异的根本原因。
张爱玲四岁那年,母亲凭借小姑子去欧洲留学的监护人身份离开了她。在家庭与独立之间,母亲选择了后者。此后,母亲断断续续地回国,住上一阵子,又因为忍受不了堕落的风气而离开,终于在某天,彻底地与这个家划清了界限。
张爱玲的童年过得不幸福。她没有一个正派而果断的父亲,又缺乏能给予她情感支撑的母亲。母亲对她而言,是一个偶尔出现的新派女性,比起亲情,她在母亲面前更多是胆怯与自卑——母亲太耀眼了,衣食住行都是“新鲜”的,让浸染着传统礼节的她不知所措。

张爱玲

在母亲的坚持下,张爱玲被插班到了西方教育的学校,弟弟则按着父亲的脾性,依然读私塾,接受传统的教育。
张爱玲在西式与中式观念的博弈中成长,生性敏感,富有才华,又从母亲那继承了挑剔的鉴赏力,她擅长写女性在情爱方面的悲哀,单刀直入,绮丽、透彻又冷静
四十年代初,张爱玲一下子创作了《沉香屑》《倾城之恋》等广为流传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也创作于这个阶段。

张爱玲
此间,她认识了胡兰成,这段令人震惊的“不伦恋”以一纸婚书宣告合法,又以胡兰成的莺莺燕燕之纷画上句号,婚姻保质期为两年。
很难说爱情中的激情与退潮,是否成就了张爱玲的创作小高峰,但她在上海文坛已有立足之地,并发表了《自己的文章》回应傅雷当时的批评。


可见的是,张爱玲喜欢胡兰成,渴望得到一种被保护的感觉。她的原生家庭没有为她提供足够的亲情,也没有人教她怎么去爱,碰上了有夫之妇的胡兰成,她觉得他就是那个人了。
张爱玲写《红玫瑰与白玫瑰》时,婚姻已经破碎。本身就是疏离之人,婚变得以让她更加精细地审查人事,那一年,她22岁。
振保是乡下赴英国求学的穷学生,刻苦学习,毕业马上有了体面的工作。他是那个年代成长于旧家庭而接受了新思想的人,有张爱玲成长的影子。

张爱玲的厉害,不仅在于写振保面对新旧冲突时的选择,而是辛辣地展现他作为人本身的“矛盾”。
他的前半生,出现过四个女人:巴黎妓女,华侨“玫瑰”,红玫瑰,白玫瑰。前面两个女人,使他掌握了情爱的气息。后面两个女人,则是他命里的劫数。
他的第一次,在偶然的毕业之旅中给了一个妓女。振保朴素的面子下,原来涌动着滚烫的需求,他喜欢“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但是,振保不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出生于贫苦家庭,他深谙在社会上要出人头地,必须放弃一些伦理外的快乐。因此,振保在回国前,面对初恋玫瑰热烈的投怀送抱,他无动于衷。消息不胫而走,竟为他赢得了“柳下惠”的美称。
振保复杂的人物状态呼之欲出,也充分地为他与红玫瑰的感情纠葛做了铺设。

红玫瑰叫王娇蕊,是振保老朋友王士洪的太太。她不是缠足的妇人,也不是新派的女士,她是华侨,那撒泼的、风情万种的劲儿,让振保咯噔——是他喜欢的类型。
王娇蕊之前也在英国留学,生性大胆,但玩了几年,名声渐渐地不大好了,于是嫁给了老实的士洪。

振保差点被这个大胆的女人迷住了,在他看来,“婴孩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但是,冷静念头又出现了:他此时已有一份不错的事业,怎么能毁在声名狼藉之上?
在振保之前,王娇蕊与上一个房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她原本是打算引诱振保,希望他不要暴露这个秘密。
没想到,王娇蕊却是头一次动了真情。

两个人没有抵抗住肉体的快乐。如果振保是一个流连情爱的男人,摆在他面前的,无非是承受责难,将王娇蕊娶回家。
但是,他不是。
看到她的深情,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程度,甚至忧心忡忡,大病一场。读者可能要骂振保是个“渣男”:玩女人,又怕社会舆论影响到仕途,最后用如此极端的方式逼迫对方结束。

王娇蕊成全了他。

对于振保来说,要迈入新的阶层,必须时刻保持理性与戒备,不能在任何环节出错。他对自己异常刻薄,娶了一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孟烟鹂作为妻子,只因她出身清白,性情温婉,看着体面。
孟烟鹂是振保的白玫瑰。比起王娇蕊的浓艳,她太苍白了,甚至连“最好的户内运动”也不喜欢,在振保眼里,她渐渐成了一名很乏味的妇人。

不仅如此,孟烟鹂身上的缺陷,似乎被无限放大了:太小心翼翼,太小家子气,太拘束,情商太低。
一开始,振保只是暗地里去嫖妓,后来不藏着掖着了,颇有报复与宣战的意味。

如果说到了这里,小说结束,那勉强称得上是狗血家庭伦理剧。张爱玲不这么做。
一个湿漉漉的梅雨天,振保回家取伞,却察觉了孟烟鹂与猥琐矮小的裁缝之间的异样。
击溃振保的不是妻子出轨这件事,而是死气沉沉的孟烟鹂,出轨对象竟然是一个那么不堪的底层人。振保的自尊心受不了。

无独有偶,振保在公交车上重逢了王娇蕊。此时,她俨然拥有中年的艳俗。
她对振保说——
“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王娇蕊大概是知足的,振保却在精明计算的仕途上失去了幸福。
一位是投怀送抱的初恋,一位是热烈大胆的情人,一位是不解风情的圣洁之妻,振保究竟有没有爱过她们,可能他自己也不清楚。娶了红玫瑰,他未必贪恋放浪形骸的生活;娶了白玫瑰,忘不了风情万种的旧人。

不管如何,张爱玲没有偏爱她笔下的女性。她们中的任何一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受到了同一个男人的“注视”,此后也没有从这种权力中脱离。令人哀怜。
到底是选择白月光,还是朱砂痣?在一个男性视角的选择题中,女人不重要,自己才是。

于是,振保慢慢捡起了“旧日的善良”,重新做回了“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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