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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黎圣母院和圆明园,有三件事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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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7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巴黎圣母院和圆明园,有三件事要澄清

来源 :微信号 短史记/观察者网风闻社区
昨天 09:19


说三件事情。

一、法国前总理2010年的致歉

巴黎圣母院失火,中文互联网上出现了一种“想起圆明园”、“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的奇怪声调,支持者甚众(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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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巴黎圣母院失火,与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联系在一起,是一种典型的逻辑错乱。

冤有头债有主,英法联军侵略中国犯下诸多罪行(比如焚烧了海淀的民房),谴责他们没有任何问题;但巴黎圣母院作为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是无辜的,将它的被烧视为“天道好轮回”,不是一个文明人该有的立场。

圆明园当年是皇帝的私产,和国民没有丝毫关系。不过,如果它没有被烧,且建筑及其中的文物存留到今天,也将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痛心于圆明园及园内文物的不存,自当也以同理心、同情心,惋惜巴黎圣母院的遭遇祝融之灾。

2010年,圆明园劫难发生150周年之际,法国前总理让-皮埃尔·拉法兰曾公开撰文致歉:

“我非常愿意……谴责英法联军当年对中国人民和人类文明犯下的野蛮罪行”,“我们都清楚地明白这次卑劣的(针对圆明园的)掠夺行为给中华民族带来了不可磨灭的惨痛记忆”,“如何面对谴责,特别是这种在全中华民族面前犯下的可耻罪行,如何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这应当是英法两国有识之士深思反省的重大问题。”①

在2019年,中国还有这么多人为巴黎圣母院的失火叫好,我们也应该“深思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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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圆明园遗址(部分)

二、法国人没有参与烧圆明园?


与“想起圆明园”、“苍天饶过谁”之说对立,还出现了一种说法,称“法国人没有参与烧圆明园”,“目前的资料表明,法国人和圆明园的烧毁不但无关,甚至他们还曾经企图阻止这一行为。”

此说与事实不符。

略读一下法军统帅蒙托邦(又译作孟斗班)的回忆录,就可以了解到,圆明园在1860年的被焚,实际上是分作两次进行的。法军参与了第一次行动,没有参与第二次。

第一次始于1860年10月6日。

当时,英法联军追击清军来到圆明园。当天晚间,法军开始劫掠;7日,英军到达,也加入到疯狂劫掠的行列;8日,在圆明园外供大臣居住的房间中,发现了此前被僧格林沁扣押的巴夏礼等37名英、法外交人员的物品,同时自村民处听说《泰晤士报》记者波尔比的尸体“被猪给吃了”,劫掠也在这一天升级,大量园内物品或被抢或被毁,诸多建筑遭焚。

法军统帅蒙托邦将此次破坏,解释为对清廷迫害俘虏的报复:

“这些消息激怒了两国士兵。他们怒不可遏。他们放火烧起了房子,要焚烧这个罪恶的地方。离圆明园最近的房子起火后,火势蔓延到了圆明园,不过只有一个宫殿被烧毁。这一天是联军的复仇日。”②

第二次始于1860年10月18日。坚持焚园的是英国公使额尔金,持反对意见的是法军统帅蒙托邦与法国特使葛罗。

额尔金坚持焚毁圆明园的理由是:

“若单要求赔款,在这种扰乱的情形中,中国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笔款项。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坏和约的人们,一些可怜的属员,也许要呈献出来作替身了。假如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国政府大约不能答应,更决不能实行。只有毁坏圆明园,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这种责罚,仅降在清文宗本身,与人民无关。”③

葛罗的看法是:“圆明园只是一座不设防的乡下景点,至少在我看来,摧毁它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复仇”,他认为,摧毁紫禁城,搬走其中所有的档案,“远比燃起圆明园的大火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④

蒙托邦也表态拒绝参与行动。他回信给英军统帅格兰特:

“从早上起,我认真思考了您提出的建议,也就是说是否与你们一道烧毁皇家宫殿圆明园的问题。这座宫殿已经于今年10月7日和8日被我们的部队和中国人摧毁了四分之三。我认为有必要向您解释一下我拒绝配合这次战斗的理由(因原文过长,笔者在这里略作总结,蒙托邦拒绝参与的理由有二:(1)报复行动无法达成什么目的;(2)有可能让恭亲王产生恐惧,放弃谈判)……出于以上考虑,我认为,司令先生,我无法以任何方式配合你们将要采取的摧毁行动,而且我认为这一行动将会损害法国政府的利益。”⑤

蒙托邦这封信中提到,联军共同参与的第一次焚烧过后,圆明园已经“被我们的部队和中国人摧毁了四分之三”,同期他给法国特使葛罗的信中也提到,此时的圆明园“只是已经被部分摧毁的断壁残垣”,这与他之前所说的“火势蔓延到了圆明园,不过只有一个宫殿被烧毁”的说法,是存在一些差距的(虽然他提及“四分之三”这个比例时增入了“中国人”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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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法军统帅蒙托邦


10月18日下午,在公开张贴了烧毁圆明园以报复清廷的告示(据说是用蹩脚的中文书写的)后,英军点燃了熊熊大火,并将彻底烧毁圆明园一事正式通知法军,蒙托邦在回复中写道:“我们只能请各自的政府来评判我们的行动,我希望法国政府会同意我在这种形势下所采取的立场。”⑥

以上,是法军在圆明园被劫掠焚毁一事中的大致作为。

据法国历史学家伯纳·布立塞(《1860:圆明园大劫难》一书作者)披露,蒙托邦虽然反对焚毁圆明园,但他回国后,仍“因法军官兵的恶劣行径遭到舆论界的强烈谴责”,他的回忆录直到1932年才由后人整理出版,“迟迟不能出版的原因就在于法国人对法军官兵的劫掠行为始终无法释怀。法国舆论界认为,法军官兵犯下如此滔天罪行罪在蒙托邦,其本人和家人也因此在法国民众面前威信扫地。”⑦

三、被遗忘的另一种国耻


尽管圆明园从来不属于“清朝人民”,而是爱新觉罗皇室的私产,但1860年北京城的沦陷与圆明园的焚毁,对清朝而言仍可算作一种“国耻”。侵略者应该被谴责,执政的清廷腐朽无能,外交一团浆糊,军事浆糊一团,也需要反思。

可惜的是,没有任何反思。

英法联军退走后,民众等来的不是咸丰皇帝的罪己诏,而是针对入园民众的残酷报复。

比如,内务府总管明善在奏折里说:

“自二十三日(10月7日)以后,时有土匪进园,后被获正法,略见稍息。”⑧

步军统领瑞常在奏折里说:

“附近土匪,乘间抢夺,奴才等前经饬派员弁查拿,分别正法。”⑨

恭亲王奕䜣在奏折里说:

“因夷兵退出,旋有匪徒乘势聚众抢劫……现已飞咨绵勋派兵一千名,屯扎圆明园剿办土匪。”⑩

圆明园是皇家园林,是皇帝居住的地方,附近治安是重中之重,上述奏折里所谓的“附近土匪”,断不可能存在(其实,按清廷思维,凡入园拿取物品者,皆已由“良民”入“土匪”)。这些被清廷派兵“剿办”、“正法”的所谓“土匪”,其实只是普通民众。

1860年奉命襄助恭亲王办理交涉、留在北京城的官员鲍源深,曾亲眼见到“附近村民”进入圆明园拿取物品。他在《补竹轩文集》中留有这样一段记载:

“八月二十四日,闻夷人已退,乘车回园寓一顾,……至(圆明园)大宫门,则闲人出入无禁,附近村民携取珍玩文绮,纷纷出入不定。”⑪

鲍源深的私人记录,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时间点,“八月二十四日”(公历10月8日);内务府总管明善的奏折,也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时间点,“自二十三日(10月7日)以后”。可见二人所指都是英法联军第一次劫掠圆明园之后。鲍源深在私人记录里说那些进园子拿东西的是“附近村民”,明善在作为公文的奏折里说进园子拿东西的是“土匪”,哪个说法是真,哪个说法是假,一目了然(明善在奏折里还提到,这些所谓的“土匪”进园子后拿走了很多门扇,这显然是底层普通民众才会干的事情,非占山为王的土匪行径)。

以“杀土匪”的名义,摘掉一批入园民众的脑袋,其实质目的有二:

(1)重申皇权的不可侵犯之威;

(2)杀鸡儆猴,恐吓民众交出手中留存的园内物品。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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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咸丰皇帝像

相比毫无反思之意,在举刀诛杀胆敢入园拿取自己私产的所谓“土匪”这件事情上,咸丰皇帝可以说是急不可耐。1860年10月15日,英法联军尚未退走(三天后,英军第二次放火彻底焚毁了圆明园),误判形势以为和议将成的咸丰,即下达谕旨,命令文祥率军将圆明园周边的所谓土匪“严行捕拿,立即正法”。文祥接到谕旨后,不得不回奏说:

夷人还没有退走,现在大张旗鼓去捉拿“土匪”,恐怕会引来干涉,为今之计,必须先赶紧签订和约。和约签完后,“夷兵退扎较远,即可督兵前往搜捕”——英法联军前脚拔腿走人,臣我后脚就发兵去抓那些敢入园子拿皇上东西的“土匪”。⑬

当年究竟有多少民众因圆明园焚毁事件而被杀,有多少家庭因搜查圆明园流失物品而遭到官吏的勒索以至破产,没有留下统计数据。但今人尚可从清军将领胜保给咸丰皇帝的两件奏折里,看到这样一串名字:

安河桥人戴三,就地枭首示众。

西山北新庵僧人敬如,就地枭首示众。

马六,就地枭首示众。

张永禄,就地枭首示众。

姚成永,就地枭首示众。

昌平人白七、苏正平等三名,就地枭首示众。

昌平官牛房村村民田永长、田仲才,斩立决。⑭

……

胜保号称名将,曾率军在通州八里桥抵御英法联军,结果惨败而归。显然,在诛杀本国百姓方面,他更有经验。

圆明园被焚毁是国耻;咸丰与胜保们这种不做自我反省、反孜孜于杀戮民众重塑权威的做法,也是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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