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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已婚男3%冠妻姓 理由竟与入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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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1 09: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08-21 13:50联合报 记者季晶晶╱实时报导
卫报报导,根据2016年的调查,美国只有3%的男子会在婚后冠上妻子的姓氏。 但此作法与入赘无关,每个人的理由略有不同。

以尼克・布雷克(Nick Black)而言,因为来自重组家庭,兄弟姐妹的姓氏各不相同,所以他对放弃自己原有姓氏尔利(Earley)并不觉得伤感,反而是他的妻子来自小家庭,对自己的姓氏有很强烈的依恋情绪。 他说,想冠妻姓最先问的是老婆的意见,然后才告知父母,并未问过岳父,「因为觉得这是我和她之间的决定」。

60岁的马克・卡珅(Mark Cashion)说,他的旧姓波雷克(Polack)是波兰移民的贬义词,20年前结婚立刻趁机换掉:「虽然冠妻姓必须更换新护照、新的银行帐户,以及众多证件,但一切都值得。 」

英国出生的亚当・库斯图拉(Adam Kustura)在美国认识有一个女儿的阿妮莎,想让婚姻这个旧习俗具有现代感,同时,他也希望一家三口拥有同一个姓氏,所以改冠妻姓。 阿妮莎其实到20岁才选择跟着继父姓,以纪念他对自己童年时期和人格特质的正面影响。 阿妮莎对两人都能「选择」自己的姓,并结合成一家人,感觉很圆满。

查理・萧(Charlie Shaw)的理由则与美感有关,他说妻子姓「萧」,比他原本的姓氏穆尔利听起来酷多了,而且他们夫妻俩都觉得由老婆冠夫姓太落伍,想做个表态。 有趣的是,他后来发现,自己的祖父也放弃了希腊姓氏,改冠妻姓,原因是当时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许多人对曾经被纳粹占领的希腊有偏见。

马克指出,人们常墨守成规,遵守没有什么道理的传统,但如今的社会比较能容忍并理解到一个事实,大家应该要能自己做决定。

阿妮莎补充说:「女性应该要做最有利于己的事,可以冠夫姓,也可以先生冠你的姓,或两人选择保有各自的姓氏。 有些人把它当了不得的大事,但其实不过是个名字而已 ,你赋予它的意义才是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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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库斯图拉(左)与阿妮莎(右)成婚后,决定冠妻姓,以便与阿妮莎以及她的女儿一家三口同一个姓氏。 翻摄自脸书Adam Kustura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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