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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 为什么许多NBA巨星明知自家球队夺冠无望,也不去其它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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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old Autumn,浪漫主义招股说明书写手

说句在知乎政治不正确的话:

某种程度上,这是美式体育长期以来劳资不平衡背景下形成的压榨球员方的畸形文化。

成熟的体育联赛总的来说有两种制度:以欧洲足球为代表的协会制,和以美国四大联赛为代表的商业公司制。若关注过两种比赛,会感到似乎有一些深处的差异。

那么这种不同本质上是什么呢?

是球员的身份。

在欧洲足球联赛中,球员是具有价值的、球队依靠签约权获取的资产;而在 NBA 等美式联赛中,球员是联盟的雇员,而非独立的资产。

这句话对于不熟悉现代公司制度的人来说有些拗口,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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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恒大俱乐部新三板挂牌的公转书上,明确将球员转会费认定为属于球队的一项无形资产——“球员技术资产”。也就是说,足球队付出转会费 / 签字费签下一名球员的同时,他就拥有了两重身份:球队的员工和属于球队的资产。

这就意味着,球队和球员的关系是可以独立、完整存在并计量的,不依托于任何联赛、足协或外部组织。球队可以在合同框架内将球员出售、租借给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球队,双方达成一致也可以随时签约、更新合同或解约。

但在 NBA,球员仅仅具有一种身份:球队(货联盟共和体)的员工,而非独立的资产。这体现在:球队无法自由处置球员(交易匹配机制、解约的 cap hit)、球队与球员不能自由签约(选秀机制、优先签约权)、双方不能自由协定工资(工资帽、合同增幅限制),甚至达成一致也不能更新合同(只能在原合同框架下向后续约或重组),球队与球员的关系必须依托于 NBA 公司这个体系运行——换言之任何一名 NBA 球员都可以说是属于 30 个球队老板的共同资产。

现代体育研究已经达成的共识就是:对于球队和球员自由独立关系的限制,事实上就是对资方保护的不平等条款。

举个栗子:在欧洲足球联赛制度下,年轻有为的 C 罗横空出世了(假设他是自由身而非第一次签约了里斯本竞技)

第 1 步,他可以选择与曼联签约,也可以选择和切尔西、阿森纳、利物浦签约,各队就其工资、地位、培养环境等等一系列条件展开比拼,以竞争这位潜力新星。由于青训出身球员不需要转会费,球队甚至可以把这笔省下来的成本付入球员工资,给年轻球员开出惊人的高额合同——比如青训出身的曼联户口本新星拉什福德,放在 NBA 就像是打出 10+5 的数据却能理直气壮要求年薪 4000 万的合同,球队可怜巴巴还到 3000 万还觉得自己赚了……

第 2 步,曼联的 offer 最终打动了 C 罗,经过两三年,他逐渐踢得风生水起,尽管合同还没执行完,这时他就已经可以要求曼联根据自己的表现和贡献为自己涨工资签下新合同,否则可以要求转会;

第 3 步,曼联毫不犹豫地给已成为球星的 C 罗工资翻了三倍,C 罗继续大红大紫,直到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已经是能站在世界之巅的男人了,需要在工资和荣誉上都取得与之相匹配的地位。

然而曼联无奈摊手说:在目前英超和我们球队工资体系下,您要求的这个待遇实在给不出啊,否则会破坏队内平衡;我们也没实力像巴萨、皇马那样疯狂买买买,打造银河战舰冲击长期霸主地位。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一致:曼联寻找能够满足 C 罗要求的下家,用属于球队的这项球员资产换回一大笔转会费获取回报,而 C 罗得以签约皇马,获得与其身价相匹配的合同、并进入一支有实力在未来 5-10 年持续保持冲击欧洲之巅的阵容。

第 4 步,来到皇马的 C 罗和一众球星共同开启了统治之路,连续夺得欧冠,身价一路水涨船高。每当合同还有 2-3 年结束时,皇马主席立马屁颠屁颠找到 C 罗说您看这合同已经执行一段时间了,要么给您涨点工资咱们签个新的 5-6 年长约?C 罗经纪人一捋小胡子,说你看要是 C 罗不跟你们续约,你们到市场上找个和他同一水平的替代球员,怕是花 2 亿欧转会费都买不来;而 C 罗一到自由市场上,所有你的竞争对手豪门球队肯定都趋之若鹜愿意开空白支票签咱,现在我们白跟你续约,工资翻个倍也是毛毛雨吧?

…………

人生赢家 C 罗一路开着挂享受着开心生活,每个赛季都能在符合自己水平定位的最有竞争力的阵容中踢球,拿着与身价相匹配的工资。

而在 NBA 制度下,故事是这样:

第 1 步,年轻有为的加内特横空出世了。和所有球员(以及普通人)一样,他渴望来到洛杉矶、纽约、波士顿这样的大球会或是当时的强队工作,各路球队也都愿意签下这么一名前途无量的新星。

然而很可惜他没的选,老板们抽了个签,决定把他发配到冰天雪地的小城明尼苏达支援垫底球队小破狼的建设。

至于工资么,已经白纸黑字给你算清了,就那么一点点的新秀童工合同,即使球队愿意也一个子儿不能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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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步,新秀合同期间加内特迅速成长为炙手可热的球星,假如放到市场上自由竞争,多的是愿意马上给他让人瞠目结舌薪酬的球队,他也可以如愿进入自己想要的阵容。可惜还是不行:

NBA 有工资帽及球员工资起薪限制,并规定所有其他球队给他开的工资只能在上一年基础上增长 8%、母队森林狼可以开出 10.5%增幅的合同且能优先匹配其他球队的合同(劳资协议变过几次,当时具体是不是这个数不清楚了……),简单说加内特尽管已经是让所有人垂涎三尺的一流巨星,但想去哪儿都去不了,拿多少工资也是规定好的一分钱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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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和几乎所有其他巨星一样,他毫无选择地与母队在童工合同基础上续签了人生第一份大合同。

第 3 步,此时的加内特已经成为联盟 MVP 级别的招牌人物,但森林狼打了一个赛季好球就一蹶不振,内部管理一片混乱、阵容奇葩百出。明知巅峰已经所剩无几,加内特却尴尬地发现,自己依然只能在明尼苏达蹉跎时光:即使联盟其他 29 支球队都愿意要他、森林狼也愿意出售,由于工资帽制度,直接砍掉了一半球队交易的可能;剩下一半中,拥有与他匹配的对等合同(账面价值)和实际筹码(交易价值)、具备交易条件的球队,只有几支更烂的鱼腩,去了也无意义。

于是,狼王只能含泪表示忠于双子城,一人一城坚守到退役。

第 4 步,在职业生涯已步入下滑期、无路可退时,加内特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密谋改变。他让经纪人考察了具备交易条件的几只鱼腩球队,并亲自联系同样巅峰已然过去却还没戒指在手的弱队落寞球星,最终促成了一个看似史无前例的交易方案:上一赛季排名垫底的凯尔特人付出了几个赛季囤积的大量填充合同与交易筹码,换来了加内特、雷阿伦两名超级球星,与皮尔斯组成三巨头,一跃成为联盟顶级强队。

这支超级绿军所向披靡,开局即 30 胜 3 负横扫联盟,最终以一场 40 分的狂胜打崩湖人夺冠。人们也开始了无尽的讨论……

凯尔特人通过囤积选秀权和垃圾空间合同来交易即战球星,从垫底翻身成为冠军,是否公平?加内特、雷阿伦、皮尔斯通过协商共同促成交易和合同安排是否合理?被加内特抛弃的小城明尼苏达下次翻身不再做鱼腩要到什么时候?即将迁移至俄城翻开崭新旅程的超音速此时失去了当家球星是否会让球迷心寒?

…………

然而,如果不是 NBA 公司精心设计的工资帽、选秀制度、薪金增幅限额、优先匹配权、等值交易等等一系列制度,这笔交易或许早 5 年甚至在他们三人没进联盟时就已经发生了,并且他们还能比现在高几倍的收入——也是应得的。

就为了在一个自己想要的地方打球,额外付出了那么多艰辛和代价,浪费了如此多青春年华,为啥还要被指责呢……

NBA 总喜欢说“忠诚”的故事,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配合制度为资方绑架球星的概念——最喜欢这个故事的就是极端球迷和老板。在真正公平的自由市场上,压根就没有“忠诚”那么一说,一定会像欧洲足球一样形成汇聚各路球星的“豪门”和给豪门输送球星的小球会。你能想到的“忠诚”球星,无不是本身就在豪门球队,如巴萨的拉玛西亚帮、罗马的托蒂、曼联的 92 帮等等。也许现代足球就阿兰希勒能算一个?但在如今的英超应该也不可能了……

真正有实力的球星,一定会而且应该来到与他实力相匹配的球队之中,诸如罗纳尔多、伊布辗转了近两位数的各联赛豪门球队,被全球球迷都视为传奇。曼联球迷提到球队的代表,马上就会想到费迪南德、鲁尼等人,然而别忘了,他们也是从小球队转会到曼联才开始长期稳定的职业生涯的,难道因为离开了实力不足的西汉姆、埃弗顿,费迪南德、鲁尼就是“叛徒”吗……

而成长为国际巨星,在巅峰期离开曼联去了更大舞台的贝克汉姆、C 罗,也依然是曼联球迷心目中的真红魔。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所有人都有追逐自己梦想、去获取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薪酬与荣誉的权利,不能为了个人的一厢情愿就让球员承受这个不合理的道德绑架。如果坚守在西汉姆联,费迪南德恐怕永远只是位平常的实力型后卫;而若不去皇马“抱团”,C 罗更是不可能有与梅西竞争 21 世纪足坛第一人的机会。

所以为什么很多处在弱队的 NBA 球星不去强队争冠?答案很简单:实在做不到啊…… 大部分是制度设计造成的技术原因,也有部分题中所述的长期以来资方强势市场形成的文化氛围。不过经过两次影响深远的劳资谈判(1999、2010),NBA 球员慢慢已懂得站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了,毕竟和 NFL 纯资方话语权不同,在如今的世界篮球市场上,NBA 球员的影响力已经足够和球队老板叫板了。

作为球迷,总是希望看到竞争更加激烈、群雄逐鹿的比赛;但同时作为一名现代人,却又觉得以 NFL(硬工资帽、低保障制度)为代表的纯压榨式资本家体育联盟制度实在是反人类…… NBA 目前正处于一个过渡期:保留了商业公司的性质,但球员话语权的不断增强使得他们能够获得的待遇和选择自由不断提升\s 起码工资水平相比 20 年前、10 年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球员对球队的选择权也在扩大。这其中,加内特、詹姆斯、保罗乃至杜兰特等强势球星及球员工会方都是“功不可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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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指责詹姆斯抱团、签短约、为队友争取高薪酬伤害球队和联盟,但站在球员的角度,他仅仅是在一个通过种种不平等条约限制了他的工作选择、薪资自由的制度下,尽量争取自己的利益罢了。工资帽本身就是一个最直接压低球员薪资水平的工具(当然也起到了促进竞争的作用),作为员工为自己和兄弟在这个压迫下合理合法争取利益,难道不是进步的表现吗?

如果回顾几十年前 NFL 为首制订的美式体育联盟制度,会觉得是荒谬的、与奴隶制无异的压榨(不幸的是如今 NCAAF 还在沿用这套制度,不过已经引起了各方讨伐)。近年来在球员话语权日益崛起的背景下,种种不平等正在走向平衡,这种变革也许短时间内会对竞争格局、部分球迷期望的体验产生一定影响,但长期而言体育联盟向其他产业一样走向自由市场,一定是对各方面有益且有助于提升比赛精彩程度的。

所以也许再过 50 年,那时的人们就不会再觉得这是个问题,无论球员是和在家门口工厂上班的老师傅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坚守一个岗位情深似海、还是与能力超群的 AI 工程师一样升级跳槽换岗如家常便饭,都没什么值得讨论的,只是个人自由做出的一个简单选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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