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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人体入药与中医的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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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体入药与中医的道德困境

2019-10-29  邓文初  大家
文史学者,思想批评者,撰有“失语的中医”、“民族主义三部曲”等论文、论著。


导读

影响所及,中医治病,就以补虚为不二法门,百姓养生,就以壮阳为葵花宝



本草里的“血余”一味

前一阵子,一位浙江朋友来信,说是久病血漏,请一位青年中医开方抓药,草药一熬,恶臭满屋,气味怪异,汤药入口,直想呕吐。问我这方子还能用不?是哪味药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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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制止,说这是身体的本能抵触,近乎生理上的“自体排斥”,不能再用。要她发来方子,看是哪种药物产生的毒副反应。方子发来了,一看,十多味药,多是常用的,应该没问题,不过在方子底下,新增了一味“血余”,原来问题就出在这里!

开方子的医生倒是做了解释,说所谓“血余”,其实是人的头发,不过是经过特殊处理,“烧灰存性”,也就是依据“古法”,将人体乱发放在旧瓦上煅烧成灰,再入药。因发质属于角蛋白,煅烧时会产生恶臭,不过这没关系,只要忍一忍,过了心理关,继续服用,就会立见成效。

“血余”,顾名思义,就是“血之余”,一般病人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本草里面却说得明白,它是归在“人部药物”之中的一味特殊药物,是以人之肢体或器官入药的那类本就早该取缔的药物。中医说头发是人体血液所化,以人血补人血,见效岂不最快?!

显然,这样的“古方今用”,算是近几年中医界倡导广读经典、钻研古书的结果之一。从中医药物学看,头发在本草中确实被称为“血余”,其起源可以追溯至《黄帝内经·素问》。《素问》有“肾之华在发”的说法,元代医学家滑寿直截了当地提出“发者血之余”,“血余”之说大约就出自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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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肾”在中医理论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被认为是一切生命之源。“血余”的重要性既然得到诸家认可,有了“学理”依据,于是,方伎家们、各类经方医生们,就在自己的临床试验中开启以“血余”入药的风尚了。李时珍《本草纲目》人部卷就对“血余”入药有详细分析,且“发现”了诸多相关征像,说人的气血旺盛,头发就会既有光泽又长得好;气多血少,头发虽光泽但难以长长;气少血多,就会毛发系稀疏而发质粗糙;气血要是都很衰弱,毛发就难以生长,落发秃顶 ,大约凭着发须的生长情况,就可以了然人体健康状况。这样,眉毛胡子一抓,包治百病,中医神功,确实令人骇然瞠目。

依此逻辑,头发既然是“血余”,以头发入药自然就是补血补肾的捷径。李时珍明白主张,“发乃血余,故能治血病。补阴,疗惊痫,去心窍之血”,还在《本草纲目》中附录了不少成方。《本草纲目》相当于明朝时的国家药典,后世医生们,似乎只要背好它,熟读古方,就可以为病人开方治病了(其实还用不着这么复杂,大多数草药郎中是《本草纲目》都没见过的,只需背熟汤头歌头,就可以江湖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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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浙江医生想是读过李时珍书的,所以,“血余”引发的这种毒副反应,并未引起他的关注,“药方只卖古时丹”,保险得很。

中医人体入药种种

“血余”可以补血,依据中医的类推逻辑,人血自然更补,以人补人就顺理成章,这就触及了中医药物中一个悠久的传统,以人体器官及其分泌物入药的“另类医疗”

鲁迅小说中的人血馒头,一般读者理解为群众的愚昧行为,其实,这与愚昧无关,而是中医“以血补血”传统之一。其实,这样的例子在古代中国可谓比比皆是,中医文献里也保存了不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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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开元时代陈藏器所著的《本草拾遗》较早记录了这方面的情况,人血、人肉、人胞、妇人裤裆、人胆、男子阴毛、死人枕、夫衣带等等都收纳在内。其中还有“人肉治瘵疾”的记载,中医认为这是以人肉治疗肺结核的记载,所以,“割股疗亲”的孝道之类,最初应该就是基于这种医学传统。

唐代或之前,民间流传的各类方术中,以人体器官或相应的衍生物入药的就更多,马王堆出土医书中记载的,就有人发、发、燔鬓灰、男子洎、男子恶,小童溺、婴儿溺、溺、头脂、头垢、燔死人头、死人骨,人泥、乳汁等等。

此外,还有僵尸入药的记载,刘敬叔《异苑》中有:“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之”,这是东晋时期的事了。

李时珍《本草纲目》算是中医本草的集大成者,在书中,他专辟了“人部”一卷(第五十二卷),与草木部、果菜部、金石部、服器部、禽兽部等等并列。人部收录人体各类相关器物达34种,人肉和人血,人体器官人胆和人骨等,“人遗”如人之屎尿 [ii],还有头垢、膝头垢、耳塞(耳垢)、汗水、津液、精液、妇人月经等等,只要沾染了些“人气”,就能“以气养气”,且依据中医阴阳学说,这些“肮脏”的人遗往往是难得的至阴之物,养阴以壮阳,就更离不开了。还有肢体类如发须爪等等,可谓包罗万象、搜罗无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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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

其中一些“药物”,草药郎中们还经常使用;一些,因为难得或禁忌,很少公开入药了;那些容易大众化的,往往就会成为追捧的对象,往往一阵风来,举国疯狂。

人尿(尤其是所谓的“童子尿”)曾经风靡华夏,传统文化重镇如台湾、香港,一度甚至到了疯狂的地步,弄得“童子”们不敢独自出门。妇人乳汁则现在还在南方某些城市的高档餐厅被当做“特供”食品出售着。

胎盘入药自然大家都是熟悉的。一些妇产科医院的主治医生,几乎每个人背后都排着长长的队伍恭候最新消息,一些人还利用职权预定男胎,只差点没有直接进产房抢劫了,真是一盘难求。当然,这些“新鲜出肚”的“大补剂”一般人就算是强求也未必就能求到,于是大多转而求其次,以成药来满足滋阴壮阳的欲望。

成药中的“河车丸”“大造丸”(大造丸据说需要用童子尿浸泡三日)等等,据说多少是用胎衣为原料制造的,至于究竟有多少含量那就只有天晓得了,但医者意也,意思到了也就多少满足了。大约也正是基于这种心理,中医在命名这些药物时,就很有这种“意思文化”的味道,所以胎衣还有佛袈裟、仙人衣、混沌衣、混元母之类的称号。这些当然都是道士们的创造,不过道教本是中医的老祖宗,所以李时珍也多处引征他们的说法,来为自己的医学提供学理依据。[iii]

道家丹书曾把胎衣称作“紫河车”。李时珍说它具有“治男女一切虚损劳极”的神奇功能。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能壮阳补肾,说其“补阴之功极重,百发百中,久服耳聪目明,须发乌黑,延年益寿,有夺造化之功”。

在引经据典之外,李时珍不失时机地介绍了两个病例,说一男子病弱,阳事大痿,“服此二料,体貌顿异,连生四子”;一妇人年六十,身体衰惫,“服此寿至九十犹强健”。

于是,“紫河车”的名号,连普通百姓也知道了。

“以人食人,非人类也”

尽管李时珍对这类人体药物详加解说,但并非没有道德焦虑。对紫河车这样以胎衣入本草,他就略有批判,说在元朝之前,中医界还是很少使用,这类药物的流行,朱丹溪要负责任。

朱丹溪是元代中医的四大家之一,他在“气血论”基础上主张“阳常有余而阴常不足”,影响所及,中医治病,就以补虚为不二法门,百姓养生,就以壮阳为葵花宝典。这种理论今天看来当然不足道,但饱受阴阳学说熏陶的国人,却很是迷信之且崇拜之,只要提及“虚”之一字,几乎每个人都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对症,因此,“补虚”就有了强大的文化心理基础,国人几乎都是补虚论的拥趸,这样子市场当然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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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溪,为“滋阴派”的创始人。

医理家们制造“内虚”、拉动“内需”,药店卖家提供需求,满足消费,这样的“供需侧”经济学早在朱丹溪时代早已流行了。身兼医理医药双重身份的朱丹溪,自然也就顺势推出系列成药,大补丸、补肾丸、龙虎丸、补天丸、补虚丸、补阴丸、五补丸、固精丸、济阴丸等等丸剂散剂一起推出,“补损方五十一”,其中以紫河车为料的“补天丸”只是其一。

不过,在朱丹溪时代,官方医界对人体入药还是有所顾忌的。朱丹溪的《本草衍义补遗》所收的196种药物中,人体入药只有三种,人尿、人中白、人中黄,都还算是“人遗”之类,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人体药物,尽管朱丹溪已经提及紫河车入药之事。

大约,元代前后的医界尚存古风,明代时,人体入药才大为风行起来,这大约就是引发李时珍道德焦虑的原因之一吧。

他在遍引各类典籍时发现,以人体入药并非中医正脉,而是从底层、从域外蛮荒传入的陋习。比如,他在《隋书》中发现,“琉球国妇人产乳,必食子衣”。在张师正的《倦游录》中也发现,“八桂獠人产男,以五味煎调胞衣,会亲啖之”。这些化外之地的习性传入中原,中医开始广为接受,李时珍在编纂《本草纲目》时,也不得不将这些人体药物收入其中,但至少,李时珍还有所警惕,说“此则诸兽生子,自食其衣之意,非人类也。”

关于胎衣,汉族其实是有诸多禁忌的。李时珍之前的崔行功,就曾很详细地介绍过该如何处理胎衣(见其小儿方)。说凡胎衣宜“深埋紧筑”,这样才能令男长寿。若是被猪狗吞食,会令儿癫狂等等。李时珍当然知道这些禁忌,所以在介绍胎衣入药时说,这些禁忌是“自然之理”。然而,时人为了滋阴壮阳,将胎衣蒸煮炮炙,和药捣饵,“取其同类,以人食人”,岂不是触犯天条?!李时珍指责说,这样的野蛮行径,与琉球、獠人,又有什么区别。

李时珍的道德困境

中医这类“非人类”行径,显然严重背离了儒家道德,但如果这类人体药物确实具有真实疗效,作为医家的李时珍,该如何面对?

《本草纲目》人部的前言中,李时珍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说《神农本草经》中只收录了一种人体药物,是人的假发。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人禽有别。后世的医家,连人的骨骼、肌肉、人胆、人血都被用作药物,太不人道了。《本草纲目》人体部中,凡是那些医家使用过的人体药物,一味都不能少。但也给自己定下规矩,那些无害人道的人体药物,就详细说明,而惨忍污秽之类,就只简单收罗。[iv]

人体不入药,在李时珍看来,是界分人与物的关键,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人禽之别”。然而,李时珍毕竟是一个医家,而当时的方伎之士,那些道教修炼者、炼丹术士和医者巫者,他们作为中医最主要的源头,不仅提供了如《黄帝内经》之类的理论体系(中医理论体系整体上借自道教),且从药物实践方面早已开启了人体入药的大门,人骨、人血、人胆、人肉都被用为临床药物。

尽管李时珍不得不哀叹一声,“甚哉不仁也”,太不人道了!但他并未因为这种不仁而摒弃了这些人体药物,反而在其编纂《本草纲目》时,收罗了当时所知最全面的人体药物(“皆不可遗”)。这类药物也通过他“求全责备”的知识趣味而进入《本草纲目》的经典,并走上中医的正统之道。从此以后,以人体入药就不再面临道德压力,口子一旦打开,没有了道德禁忌的中医会走向何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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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如果仅从药效讲,李时珍并不反对人体入药,但关于药效多得之传闻,并非基于他自己的验证。譬如关于人胆入药,他用了一个“云极效”的说法,可惜的是,医界中人多是“读书而不识字”的,往往有意无意忽略了这个“云”,而强化“极效”——其实,《本草纲目》中绝大部分药效说明及处方载记,都是这种传闻性质,本来只能“聊备参考”,却往往被后学谨遵死守,以为越古越好,医家于是陷入泥古的恶趣,而道德与生命却被悬置高搁了。

《本草纲目》的药效介绍采取的是一种“技术化”姿态,这样的姿态不仅突破了道德禁忌,且多少鼓励了人体入药的行径;不仅为此后的医家使用人体药物提供了职业性引导,且免除了他们的道德责任。这样,人体入药就借助这些药效的传闻,大行其道,且成为中医文化的一部分,由医学流入社会。道德免责所产生的道德灾难,于是在国史上一再上演(参见郑麒来《中国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为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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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麒来的《中国古代的食人》

注释:

原文是:“经气血盛,则美而长;气多血少,则美而短;气少血多,则少而恶;气血俱少,则其处不生”。 基于这种发现,李时珍还“发明”了一套学理,说人体各处发须,属于不同经络,头发属足少阴、阳明;眉毛属手、足阳明;胡须且分为髭、须、髯,也分属于不同的经络。

[ii]人屎中药称“人中黄”,人尿中药称“人中白”、尿液结晶体中药称“秋石”。

[iii]关于胎衣,李时珍就征引过道家丹书说法:“天地之先,阴阳之祖,乾坤之橐龠。铅汞之匡廓。坯胎将兆,九九数足,我则乘而载之,故谓之河车。其色有红,有绿,有紫,以紫者为良”。

[iv]原文为:神农本草,人物惟发髲一种,所以别人与物也。后世方伎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今于此部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惟无害于义者,则详述之。其惨忍邪秽者则略之,仍辟断于各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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