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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天地] 拨打家暴热线的女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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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3 08: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拨打家暴热线的女人们

 孔静 石润乔 真实故事计划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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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线员孔静眼中,救助每个家暴求助者的经历,不逊于呼唤一场风暴。她主动跟进的家暴求助女性超过100个,大部分人是外来务工女性,有的女性已近退休之年。她们困于支持的缺失与内心的无助,在救援程序中等待。

以下是她的自述:


01

她们的处境远比想象中复杂
拿起电话那一刻,另一个故事便开始了。
我是一名妇联热线的接线员,每通电话的通话时长二十分钟到一小时不等,电话中沟通的所有情况,都会被我记录和上交。这条热线提供的帮助范围,从出轨问题,到婚姻家庭,再到财产权益、土地纠纷,无一不受理。在电话里,我是以工号示人的接线员,而我面对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

求助电话里约六成有关家暴。现在,越来越多女性学会出事不要只打110,还可以打给妇联——“12338”。当这些女性找到我时,家暴通常已经发生。

曾经有一位阿姨,她被儿子用椅子暴打。事情发生在菜市场里。她第一时间掏出手机,想拨打110。丈夫一下把手机打到地上,问她:“那么丑的事情,你还想报警?”

家暴发生的第二天,我接到她的电话。事情刚发生不久,我认为有很大操作空间,就先建议她直接到最近的派出所反映情况,可惜她不知道派出所在哪里。我问她所在街道的名称,想帮她查。结果,她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告诉我,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哪一条街道,即便她在那里已经生活了好几年。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好在没过多久,她想起附近一个花园的名字,我顺着地图导航定位到这个花园,找到最近的派出所,告诉她该怎么走。

这位阿姨是我时常遇到的一类女性。她们很少做自我介绍,开口就是自己所处的危险状态。她们几乎不谈自己对遭遇苦难的自我的感受,也不提“疗愈”二字,有种中年女性常见的隐忍。
相比而言,年轻的女士不仅会谈到她们如何从暴力的环境里面离开,也会和我倾诉亲密关系的受损和婚姻关系的修复。她们对自我感受有清晰的觉察。
决定告发施暴者前,女人们会担心丈夫和孩子。很多女士会问我,如果报警,会不会从此害了丈夫?还有人担心会不会影响孩子考公务员。
曾有一位二婚的女士向妇联求助。她的丈夫经常打她,她想离婚,却为自己的继子犹豫。她不是小孩的亲生母亲,却和继子有很深的感情。一旦离婚,前夫有权利切断孩子和她的联系。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学籍挂靠在她弟弟家,她担心离婚后,孩子的户口会不会被迁走,无法就读好学校。她无法接受因为自己,孩子的未来出现任何可能的问题。我告诉她,基本不会影响孩子的生活,建议寻求警方帮助。
和我通了两次电话后,她被丈夫发现了。为此,丈夫又一次家暴了她。她再也没给我打过电话。我只好把她的情况上报到她家的街道办事处,希望后者上门了解情况。

最开始,电话那头的种种顾虑给我带来了情绪压力。我没想到,她们的处境远比我想象的复杂。我会冷静地告诉她们,她们的顾虑一般不会出现。

02

施暴者的成本

学习反家暴的专业知识时,我曾质疑“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这句话的语境——这句话似乎在讲,家暴是不治之症。但我更愿意认为,每一次家暴都是一次决定,施暴者决定用暴力去控制亲密关系中的另一方。做出决定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因为实施家暴的成本极低。
由于妇联没有调查、核实的权力与能力,我们的求助记录很难直接用于判定家暴发生。我做的工作,实际上是向被家暴的人们澄清反家暴的流程,提供必要的指引。
最有力的反馈是警方开具的告诫书,拿到它,意味着法律认定家暴发生过。告诫书一式四份,警方存档一份、一份交给家庭暴力受害人、一份交给家庭暴力加害者,另一份留社区或村委会保管。发放之后,家暴再次发生,可被判定有加重情节。
但拿到告诫书很难,我的工作生涯中,还没遇到有人拿到告诫书。
为了不让求助者过于失望,我会鼓励她们,如果拿不到告诫书,也可以要求警方命令施暴者写下悔过书、承诺书或道歉信。这三种文书不具备告诫书的法律效力,但也能证明家暴发生过。
曾经有位多次被打的年轻女士求援。她丈夫开车载她上班,聊天中,她不知说错哪句话,丈夫在人少的地方时突然刹车,用拳头砸她的头。
家暴当天,她一直犹豫是否报警。她和丈夫在同一家单位上班,她担心单位的人看到丈夫被警方带走,不知道他们会作何感想。
想了很久,她决定给我们打电话。她想回到事故的发生地报警,这样方便警方调出监控。根据经验,我建议她等晚上下班,直接在小区附近的派出所报警。由于事故发生地离家较远,我担心回到现场报警,警方还要传唤丈夫,制约家暴的难度升高。她没有采纳我的建议。
在派出所里,她态度强硬,坚持要求开具告诫书。工作人员有点意外地问她,你怎么知道还有这个东西?随后打给其他同事打电话去问,得到的消息是:告诫书是有的,但好几年没开过了。
那天,警方决定以殴打的名义传唤她的丈夫。面对告诫书难以开具的情况,现场训诫这一干预手段常被采用。
女人的丈夫最终到达了派出所。他没有否认事实。警方勒令他写一份承诺书,保证以后不再家暴。他说:“就是因为她说话不中听,我才打她的。”他坚持只有妻子和自己两人都写承诺书,他才肯配合。最后,这位女士也写下一份承诺书,保证以后“好好讲话”。
请求警方到场处置有时会被一些意想不到的状况卡住。那位被儿子家暴的阿姨求助后,第二天我回拨电话跟进情况。派出所说,她家地处几个区交界,不归他们管。让她回到档口打110。几位警察出警后,发现是儿子打了母亲,认为这是他们的家庭矛盾,建议他们内部调解。
阿姨要求警方让儿子为打人道歉。警察跑过去吼了她的儿子两句。
我逐渐明白,我的职责是呼唤一个强势的声音来告诉施暴者:这样做是违法的、会被公权力介入,是有成本的。

03

一场成功的救援

每天,我按规定接电话、做记录、上交文书。如果情况紧急,即便超出我的职责范围,我也会试探边界,找领导帮忙。理想的工作流程一直放在我心里面:在危险面前,街道办事处、街道妇联、警方等有关的机构都能“走起来”。

我至今唯一走完全部流程的案例,是一位阿姨。她的求助,为她争取到了最后的生存空间。
那位阿姨是极少数在电话开头,会自我介绍的人。打电话前,她提前想好了要告诉我的所有基本信息,包括自己的详细伤势。她的头被丈夫打破,刚刚拆线,只能躺卧,我听着她细细讲述和丈夫相处的场景,毛骨悚然。
上一次家暴发生后,阿姨去医院就诊并报警。警方告诉她,等到阿姨痊愈之后可以再联系警方。尔后,阿姨回到娘家,丈夫不远千里接她回家,二人和好。
回家第二天,丈夫再次家暴了她。在给我打电话之前,她的丈夫家暴后第一次出门,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写着:“虽远必诛”。
听到这四个字,我判断阿姨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这种警觉,让我储备的所有反家暴相关知识和经验都被唤醒。按照教科书上的程序,我首先安抚阿姨的情绪,接着以文书的方式进行危险评估,上报文件。
我向警方描述了阿姨的伤势,强调伤势严重,如果出警不及时,后面可能出现严重的问题。110接线员告诉我,他会催促警方上门出警。挂了电话后,同事告诉我,他看到我的手在抖。 
最后,我联系阿姨所在的街道妇联,请求她们上门干预,并给她们发了一份家暴庇护所的地址,请她们在警察调查结束后给这个阿姨开介绍信,送她去庇护所。
我持续用自信的语气和阿姨保持沟通,我告诉她,可以先在家中休息,警方会上门来救她。我能感受电话那头,恐惧在消散。
阿姨的丈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一般会在下午六点换班回家。所以,救援能否成功,取决于所有单位能否在下午六点前到达阿姨家。
下午两点左右,阿姨打电话过来,告诉我派出所让她自己去做笔录,街道妇联也未上门。我打电话给她所在街道的妇联问怎么回事,声音都在颤抖。妇女干事说,警察没上门,她们也没什么可做的。
不得已,我又重新拨打110请他们上门提供帮助。之后,我再次打电话给街道妇联,要求他们为阿姨开具到“庇护所”的介绍信。
“庇护所”是我和同事常用的说法。严格来讲,它是个救助收容场所,除了家暴求援者,还收留流浪者等无处可去的人。若想保留被“庇护”的资格,一旦住进庇护所,就不能外出。

第二天,我打电话回访。阿姨语气温柔地告诉我,妇女干事们已经开着车把她送到城市另一头的庇护所了,我激动得想哭。她安慰我说,大家都尽力了,流程里的人都是好人。

后来,我按照流程的先后,写了一版实操指南。从取证到联系警方,从总部到街道办事处,再到申请庇护所,我努力给出最好操作的选择。

04

短暂逃离之后

几天后,那位成功逃离的阿姨又打电话找到我。她说,她的丈夫想通了,愿意协议离婚,她打算走出庇护所,约丈夫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不过,我们查询办离婚的有关事项时,发现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排号,当时离婚的人,已经排队到一个月后。

阿姨安慰我说,那就试试诉讼离婚:“家暴不是法定离婚理由吗?我们现在开始准备,是不是一个星期也能离成?”我握着电话,回顾所有法律知识,发现情况并不乐观。
诉讼离婚的流程也不短。走完诉讼流程,一审判决离婚的话还好。但如果一审判决离婚失败,距离下一次上诉中间隔着为期六个月的“禁诉”期。此间,如果没能申请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么对阿姨来说,每一天都处于危险之中。
根据专业经验,我告诉她诉讼离婚在一审判决阶段就成功的比例并不高。她又幻想,干脆在庇护所呆上两年,两年之后自动离婚。但这也不现实,按当地规定,家暴庇护所只能提供十多天的保护期。而且,离婚只能靠法院判决,没有“自动”一说。
我不知道这些“小窍门”是从哪里来的,每否定她一次,我就越发怀疑闪电离婚是不是真的可行。
整个过程中,许多细节在暗示她——回到那个男人身边去吧,或者放弃在大城市的一切回到外省乡下的娘家去。
过了两天,阿姨打来最后一通电话,向我告别。她已经买了票,决定回娘家,当天晚上就走。最后,她谢谢我曾经给她想过的办法,“虽然……”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忍住挫败感,熟练地道别:“谢谢来电,下次有难处欢迎您再次来电。”
我逐渐意识到,对于这些女士来说,逃离家暴不止是一次行动,还意味着成本考量。在两次家暴的喘气间隙,她们不得不重新盘点生存条件。更经济的说法是——暴力可能占据她们生活中的20%,余下的80%都会成为争取自由时的顾虑。
有位决意离婚的女士,她放弃和前夫争夺孩子们的抚养权,成功协议离婚。离婚后,前夫仍然想控制她。他威胁前妻,不出现在他面前,便会没收孩子们的手机,让他们消失在前妻的视野。
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请求反家暴援助前曾希望父亲和哥哥帮助自己教育丈夫,无果。警方出警后,她在家附近坐了很久。她不知道如何对家里其他人解释请警方带走丈夫的前因后果。在保护自己之后,她很烦恼该如何修复家庭关系。最后,她没有离婚。
更多人还要面对内心的无助感。求援的女性通常会在丈夫道歉的那一刻被“心软”困住。
救援后期,我经常被问到:丈夫向我道歉了,我可不可以原谅他?根据我的经验,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是:生活短暂回复平静,之后随着丈夫内心压力的累积,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让家暴重演。
我理解她们的困惑。因为在向来弱势的亲密关系中,她们终于占据主动——当丈夫开始示弱,她们有了决定原谅与否的选择权。
我会问她们几个问题,包括:这是不是你第一次原谅他?丈夫给你留下的哪些讯号,让你觉得他会变好?

无论答案是什么,我都表示理解和尊重。在这样一场生活风暴中,我能做的更多是让无助者被关注、被提醒。这些女士也把我当成反家暴的“头脑”,一个见证她们崎岖旅程的人。

我至今难忘的是:那位被送进庇护所的阿姨,在某个晚上,打通了我的工作电话。她说:“你叫什么名字?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的感觉更多是惭愧。或许,我只是比流程中的其他接线员更负责了一些,但我做的还远远不够。

*为保护口述者隐私,孔静为化名

- END -

口述 | 孔静

   撰文 | 石润乔

   编辑 | 温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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