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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古人另有一种「天价墓地」 | 短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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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1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人另有一种「天价墓地」 | 短史记

 林汣琰 短史记-腾讯新闻  2021-04-07


作者丨林汣琰

编辑吴酉仁


“天价墓地”成了刚刚过去的清明节里,最受关注的话题。


据新京报4月4日的报道披露,北京市面积较大的陵园之一昌平天寿陵园:


“在售的共有念慈园、京韵园、京华园、天荷园、归园、军魂园六个园区。其中,归园售价最低,是今年新开发的片区,最低价格为149800元,念慈园售价在18万-19万元之间,天荷园售价为25万-30万元不等,其余园区价格均在30万元之上。”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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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寿陵园销售人员出示的售价图,引自新京报


这类新闻,让笔者想起,在中国古代,还曾长期存在过另一种形态的“天价墓地”


今人之所以能够了解到古人也有“天价墓地”,是因为传统墓葬中经常会出土石刻的“买地券”。这些买地券上,往往写有置办该处墓地耗费的钱数。


比如,山西忻州出土过一块东汉时代的“武孟子买地券”,上面写明为武孟子置办这处墓地“直钱十万二千”;河南孟津也出土过一块东汉时代的“钟钟游妻买地券”,上面写明该墓地“价直九万九千,钱即日毕”。


东汉流通五铢钱。汉制,资产达到“十算”(也就是十万钱)者,才有做“吏”的资格②。这意味着,买地券里提到的钱数,相当于当时一个中等家庭的全部资产。


再如,南朝时期,广州出土的“龚韬买地券”上说,购置该墓地“得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枚,即日毕了”;桂林出土的“欧阳景熙买地券”说,“亡人以钱万万九千九百文,买此冢地”;武汉出土的“刘覬买地券”也说,购置该墓地“雇钱八万万九千九百九十文,毕了”。


两晋南朝五品官的总年俸(包括月俸、绢、菜田收入等等),换算成米,大概是1728斛。当时的米价,大概是60钱。1728斛米合钱约为10.4万文③。也就是说,这些买地券里记录的钱数,相当于当时一名五品官员全年的所有收入。


再如,湖南桃江县于1987年发现一处宋代墓葬,出土的买地券上写道:“下用轻钱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买得一处地土,修营冢丘。”④


北宋仁宗时代,宰相与枢密使的月俸是300贯,禁军的年俸约50贯,家产达到200贯便是富户(可以被摊派各种衙前差役)。这意味着买地券里提到的“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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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江县宋代墓葬出土买地券拓本


类似的例子很多。今人所见东汉至明清时代的墓葬,若出土有石刻买地券,则上面标注的墓地购置价格,大多都是巨款。


比如下图,便是陕西宝鸡眉县出土的一块宋代石刻买地券。墓主人死于宋徽宗宣和年间,该买地券写明购置墓地的价格是“九万贯”。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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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宝鸡发现的“天价墓地”买地券


但是,与今天的“天价墓地”不同,古代的这些“天价墓地”,并不会给死者的亲属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


因为这笔“天价”的支付对象是山川神祗。


前文提到“刘覬买地券”中,便写得很明白,那“八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购置墓地的巨款,是为了“从此土神买地”,是支付给当地土神的。


前文提到的东汉“钟钟游妻”墓地,也是同样的情况。那“九万九千”文巨额墓地费的支付对象是天地神鬼,所以买地券里写有“黄帝告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墓左墓右、主墓狱吏、墓门亭长,莫不皆在”——买这块地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的神鬼全都在场见证。


湖南桃江县宋代墓葬的买地券中,也有“时人证知:王子乔、赤松子、张坚固、李定度”这样的文字——王子乔、赤松子,皆是传说中的修道登仙之人。让传说中的仙人为这笔购买墓地的交易做见证人,自然是因为交易的对象不是现实世界之人,而是天地鬼神。


向天地鬼神买地,不必如实支付买地券上的巨额购墓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死者的亲属可以在买地券上随意书写钱数。事实是:墓地的购买者,仍然需要拿出现实世界的货币,来与鬼神世界的货币进行兑换。北宋仁宗明道三年的“陶美买地券”中,便写明陶美的亲属拿出了“一十二贯五百文”铜钱,折算成“阴司东王公、西王母”所在世界的货币,共计“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九文”。有学者认为,古代墓葬中经常出土的铜钱,便是向天地山川鬼神购买墓地所支付的价格。⑤


这些换算出来的巨额购墓款,往往由一连串的“九”构成。这是因为,在古人的世界观里,“九”是数字里的极致,“九九之数”是最合乎天道的吉数。⑥使用最吉利的数字构成巨款,既是为了让死者获得宁静,也是为了让生者获得福荫。


与今天的“天价墓地”旨在逐利相比,古人的“天价墓地”更多地是在表达一种宗教层面的敬畏与期望。古人大概也料想不到,那种支付给山川神祗的虚拟巨款,有一天会需要实打实地以现实世界的货币完整支付。


最后再说一说“漏泽园”。


人生一世,谁也逃不过生老病死。死有所葬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漏泽园”便是萌芽于北宋元丰年间、成型于宋徽宗时代的一种丧葬救济制度。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由朝廷出资,安葬那些战死的士兵和因贫穷无地可葬的死者。这项制度,后来又被明、清两代继承了下来。


下图是河南滑县出土的一块宋代“漏泽园铭砖”,上面的文字内容是:“甲子七十一字号不知姓名军人尸首,年约二十七八已来,政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葬”——该砖所在的墓地中,安葬了一位生活于宋徽宗时代的无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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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滑县出土的漏泽园铭砖


滑县这处“漏泽园”,不仅免费安葬无名士兵,也免费安葬穷人和盗贼。河南大学文物馆内,保存有15块滑县宋代漏泽园墓砖,其中“乙丑五十字号”墓地,是一位叫做“阿苗”的女子,以贫穷为由,申请葬入她死去的丈夫“翟询”;“丙寅二十二字号”墓地,葬的则是一位叫做“王德”的“狱内贼人”。⑦


三门峡市发现的“北宋陕州漏泽园墓地”,是一处规模更大的丧葬救济机构。该墓地东西长180米,南北宽45米,存留面积8100平方米(原始面积达12650平方米)。上世纪八十年代,考古发掘了其中的3800平方米,发现墓葬849座。发掘显示,当年的埋葬工作“有规律、有次序”,这849座墓葬,大多数以陶缸为葬具,无葬具者只有156座,另有49座空墓,另有238座出土了砖墓志。可知埋葬条件虽然简陋,但并不草率(部分墓葬埋得较浅,是个问题)。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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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河南之外,山西、山东、河北、陕西、四川、重庆、江苏等地,都发现过自北宋至明清时代的漏泽园墓地。事实上,在明清两代,漏泽园曾遍布地方州县。尽管漏泽园的运营,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但它们与民间宗族绅商设置的“义冢”,终究是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最主要的丧葬救济制度,让许多人不必承受“死不起”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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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高档墓”20万/平方米,坚持墓葬不炒遏制天价墓地频现?》,新京报2021年4月4日。
②林剑鸣:《秦汉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81页。
③朱大渭:《两晋南北朝的官俸》。收入《朱大渭学术经典文集》,山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82页“两晋南朝官俸表”、第199页。
④张建平:《桃江出土的宋嘉祐七年石买地券考》,《湖南省博物馆馆刊》2016年。
④《宋代天价买地券现身宝鸡 墓地价格“九万贯”》,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2013年11月11日。
⑤李桥:《武威所出西夏买地券再探》,《西夏学》第12辑,宁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76页。
⑥黄景春:《关于买地价格“九九之数”》,收入《中国宗教性随葬文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76-179页。
⑦王潇滨:《河南大学文物馆馆藏漏泽园墓砖》,《华夏文明》2017年第7期。
⑧三门峡市文物工作队编著:《北宋陕州漏泽园》,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第6页、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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