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租房界有两大热门“驱逐租客案”: 1. 租客在出租屋安装了窗式空调,被房东以“影响他人”为理由驱逐;
2. 租客因为欠租$1,被房东以“持续欠租”为理由驱逐; 先说第一个案例,租客是否可以自行安装空调? 租客L在卑诗省素里市租了一间地下室套房,每月租金$700,房子朝东。
温哥华一秒入夏,气温直逼40摄氏度后,L未经房东允许在房间的窗户上安装了一个窗式空调。房东发现后,要求L立即移除。但是L并没有这么做,于是房东以“影响他人和房东”为由给L发送了一张"30天必须搬走的通知",并在通知中陈列了L私自安装空调给她造成的影响:
L不服,将房东告上卑诗省租房委员会,等待聆讯。
事主安装的窗式空调 (图片来自CBC) 事件曝光后,很多人把矛头指向房东:“房东太过分,那么热的天不让人装空调!”“房东太贪婪了!”
房东周扒皮的形象跃然眼前,就差判个下跪让万人唾弃了。
不过包租姐还是要先科普下法律,根据卑诗省房屋租赁法规,租客不能未经允许擅自在出租单位内安装额外的电器设备,如:空调、洗碗机、加湿器。 也就是说,L未经房东允许擅自安装空调违反了卑诗省房屋租赁规定。 L完全可以使用移动式小型空调、电扇这类“即插即用”无需更改房屋原有电路、下水道的电器。
想要知道更多房东租客职责的可以点击阅读-》[收藏]租房电器损坏该由谁负责?租客要付维修费么?
值得注意的是,L所租住的单位是地下室。熟悉温哥华的小伙伴都知道,地下室=避暑。 此外,虽然L在公开的媒体发言中表示愿意多加$20-$30作为电费补偿,但是独立屋地下室分租的话,一个月的水电费分摊在租客头上应为$200-$300左右。L所住的单位租金是$700/月全包,扣去公共事业费用,房东实际收取的租金大概在$400-$500左右。
这样便宜的租金在整个温哥华还有么?
那些说“租客已经愿意分摊电费了,房东还怎样这样....”的人是当大家没做过房东么? 请问那位说“房东太贪婪”正义之士,你是免费放租给租客么?
此外,没有一种窗式空调是真正静音的,如果这个窗式空调的外部正对其他租客或者房东的卧室,又假设个窗式空调是24小时都开着的话,那么真的是“风声、雨声、轰鸣声,声声入耳。”
这一个案例,就算告到卑诗省房屋租赁部门,租客都会搬走。 第二个案例,欠租$1块被房东以“多次欠租”为由驱逐。 事情的大概是P女士自称在“未知的情况”下欠租$1,被房东以“多次欠租”为由驱逐。于是P女士把事情曝光到媒体,绝对“弱势群体”的人设,称:“是银行扣除了手续费”“很难找到便宜的房子,没有地方可以去。” 那么P女士到底是不是真的“楚楚可怜”呢?
根据P女士的陈述,她已经第六次被驱逐。什么样的人会被驱逐这么多次? 再多一次,就快赶上赵子龙了,真是猛。
然后关键补充来了,P女士是居然是“警方熟悉人物”,她的指控除了偷窃,居然还包括了“税务欺诈”。
还有,大家真的对“银行扣除手续费”没有一丝怀疑么?
常识就是,银行转账不会扣除收款者的手续费。 基本上,P女士长时间欠租坐实,就算欠租$1也是欠租!毋庸置疑!
P女士面对媒体竟然说:“房客被驱逐,房东可以向另一位房客收取他们想要的租金。”
这句话是全网谴责房东的通用理由,房东连有想法都不可以了。
这一招叫做,“王一博不爱我,肯定不是我太平凡,而是王一博可以从其它女人身上得到什么。” 仔细看这些"弱势群体",他们各个都有强势的一面,要么明明自己犯法却把房东告了,电费只补贴房东$20,上堂申请费直接撒掉$100;要么明明自己曾经犯法,却剥夺房东思考终生。
所以,弱势群体,或者说所谓弱势群体的设定是一个大问题,网络时代容易失焦,人们一拥而上争做“道德卫士”。实际上,不明真相的关注和同情,只会将他们变成惹不起群体。
“弱势群体”的“强势崛起”的逻辑就是,“弱势群体”可以占据道德制高点为所欲为,并且无条件地要求得到他人、社会的照顾。
上述案例中的两位租客在大众面前呈现各种“弱势”,却对自己的行为毫无顾忌,天气、性别、收入,甚至家人都是肆无忌怛的借口。
P女士被驱逐后,丝毫没有“警方熟悉人物”的胆怯,拿着家人照片站在媒体前。她们真的非常清楚用什么道具可以得到最多的舆论认同。
图片来自CBC
包租姐想说:这跟抢有什么分别? 关键,既然都知道“便宜的房子不好找”为什么不珍惜住在便宜房子的机会?在人设方面,房东永远被修饰成为“强势群体”,理由是“有钱”。这种分类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难道房东就不是人民群众了吗?
房东已经把房子出租了,为社会分享居住可能,怎么就不是“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
还有些媒体,给了这些人上镜的机会也就算了,为什么就不问问她前五次被驱逐的理由? 既然全社会批判、谴责、团灭“持强凌弱”,也同样应该对“恃弱诿责”说不! 要破除这种“弱势群体”的“强势崛起”,就应当在任何时候遵循法律,让法律和规则为公平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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