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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税局来信要调查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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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08: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人真事:我们的一位客人于多年前买入了一套公寓楼花,签约时表明自己是自住用途。后来交房了、交接了,开发商代其向税局提交了自住房退税申请。客人在交接一年之后把房子卖了,过了半年时间,等来一封税局要调查取证、让客人证明自己真正入住自住房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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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里要求客人提供如下材料来作为证明:

1.一封解释你当时签买房合同时候计划怎样使用此房的信。

2.房子产权上的每一位买家都需要提供3份材料证明确实是拿到钥匙之后搬入此新房的第一人。

注:比如产权上共有3人,则共需9份材料。此证明材料不能包括:水电暖等账单、大楼管理费账单、地税通知单、贷款文件。

大家会不会有疑虑:以上材料不能算证据,那什么材料能算呢?

可以尝试提供:驾照等政府颁发证件的地址更换记录、搬家记录、年初报税时候的地址更换记录等。

总之一句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要想证明自己是真自住了,就真的搬进去住,那你能提供的证据会令人信服的。

当你觉得自己交的材料“做”的天衣无缝的时候,每日阅case无数的税局审计师只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轻轻一笑,说:next。

自住房退税的房主,若在一年之内卖房子,90%以上几率被查。如果在2至3年内卖房,也有很大机会收到一封来自税局的调查信。

那老老实实按照投资房申报退税的情况会不会被查?

会。几率可能小于报自住房被查。

税局如果要查投资房,会有好多调查手段,正所谓“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你以为你的一纸白纸黑字的租约协议就足够了吗?税局的员工也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的,他们会:联系租约里的租客查证、联系大楼管理处查证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税局做不到的。

再者,喊来喊去要实施的空置税,明年就会到来,到时候,只能让税局的调查信更加密集的飞向投资房的房东们。如果查出来房东们的房子空着的话,税收又增加一笔。

要怎样避免被税局调查?

还是那句话:实事求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来源:加国第一生活
发表于 2021-9-7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蛇毒喷,毒牙咬,蟒身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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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7 09: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山 发表于 2021-9-7 08:33 PM
用蛇毒喷,毒牙咬,蟒身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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