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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在古代若尚方宝剑遇到免死金牌,到底该杀还是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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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古代若尚方宝剑遇到免死金牌,到底该杀还是该留

影舞叶 文史经典碎读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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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影舞叶



记得小时候看金超群主演的电视剧《包青天》,每当犯法的皇亲国戚和贪官污吏要被包大人送上断头台时,皇亲国戚和贪官们就会疾呼,我是皇上的谁谁,我是朝中大臣的谁谁,你无权斩我。

于是包大人冷笑一声,义正言辞,威武不凡的说道:“圣上赐我尚方宝剑,予我先斩后奏之权,见此剑,如见圣上,展护卫,有请尚方宝剑”。于是威风凛凛的展昭亮出宝剑,前一刻还不可一世,就算我罪大恶极,你能拿我怎样的皇亲国戚和贪官一见宝剑,立刻蔫了。然后包大人一声开闸,坏人便人头落地。

于是小可便渐渐产生了这样一个疑问?如果说尚方宝剑是可以先斩后奏的“矛”,那么是否有一面可以抵挡它的“盾”呢?想必大家应该想到了这面“盾”的鼎鼎大名了吧?没错,那就是免死金牌。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天尚方宝剑要斩之人手上刚好有一面免死金牌,那会是种什么情形,是“矛”刺穿了盾,还是“盾”抵挡住了矛。

下面就和朋友们浅谈下这“矛盾”之争,当尚方宝剑遇上了免死金牌,是格杀勿论,还是收剑回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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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剧照_图



  • 尚方宝剑


我们先来看看尚方宝剑是何物,竟有如此大的权力——“如朕亲临”,历史上是否真有尚方宝剑呢?

此剑既然名为“尙方”剑,所以我们先来看看“尚方”二字是何意义?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有这样的记载:“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污亚夫。”这话的大概意思是说:周亚夫的儿子从官方机构――尚方工厂购买甲盾五百套作为周亚夫的陪葬品。可周亚夫的儿子不给搬运陪葬品的工人工钱,工人知道这些陪葬品是特供的,只有皇帝才可以用的。因此工人就向朝廷告发,事情牵连到了周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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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夫(前199年-前143年)_图


唐代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贞在其著作《史记索隐》中对此解释道:“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故云工官尚方。”就是说尚方所制造的器物只属于帝王专用,周亚夫的儿子买了违禁物品了,这些从尚方买来的陪葬品不是他们这个级别可以用的。而“尚方剑”,顾名思义就是出自尙方的剑,理所当然这柄剑就是皇帝专用剑。由此可见作为皇帝的专属佩剑,必然也是一种皇权的象征。

《前汉书》记载:朱云上书皇帝说:“臣原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明代刘伯温也说过:“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赃。”可见持有尚方宝剑的人是至少是大臣级别的,是皇帝身边的人。而尚方剑有“断佞臣,诛奸脏”的特权,但使用这特权的时候也要按照刘伯温所说的那样“按法”,不能看那个当官的不顺眼,就随便一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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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1584年—1630年)_图

明朝时有这样一件大事,至今为人津津乐道。就是,持有尚方剑的袁崇焕在没有上报朝廷的情况下,斩杀了同样持有尚方剑的毛文龙。天启七年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同年七月,袁崇焕害怕自己到边关镇守后,朝中难免会有人背后在背后说自己坏话,给自己背后插刀子。于是就向崇祯倒苦水。崇祯表示,爱卿不用害怕,有朕的尚方宝剑罩着你,见剑如见朕。于是将尚方剑赐给了袁崇焕。由此可见,尚方剑对于臣子来说简直就是一颗稳稳的“定心丸”。

崇祯二年(1629年),袁崇焕以阅兵为由去见东江统帅毛文龙,邀请毛文龙观看将士射箭。而袁崇焕安排手下,预先在帅帐外埋伏了全副武装的士兵。毛文龙到了之后,袁崇焕一声令下,士兵一拥而上,三两下就把毛文龙绑得严严实实的。接着,袁崇焕列数了毛文龙十二条罪状,拿出尚方宝剑,将毛文龙斩杀。


仅仅过了一年,袁崇焕就被判处凌迟,其中一条罪状就是擅杀毛文龙。


可见,就算你手中有尚方宝剑,但也必须像刘伯温所说的那样“按法”,而不是擅杀,最起码也要先上报朝廷,可见这先斩后奏之权要真正实践起来也是很难。因此虽有尚方剑,可先斩后奏之权不是想用就用的,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尚方剑更多是起到震慑镇场子,象征皇权和“定心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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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龙与皇太极的书信_图



  • 免死金牌


说完了尚方宝剑,接着我们来看看免死金牌又是怎样的存在。其实免死金牌的称法更多是戏剧和电视上的称法。在历史上,它还有一个鼎鼎大名——丹书铁券。


丹书就是用朱砂写字,大家都知道,朱砂封建时期皇帝批注奏折的专用,铁券就是用铁制的凭证。《汉书·高帝纪》和《祭遵传》里最早有记载:“丹书铁契”、 “丹书铁券”。


铁券的形状一般是圆筒瓦形,上有金字。左券颁发给受券人保存,右券藏入皇家内府或宗庙内,遇到特殊情况,将左右两券合在一起,以检验真假,防止伪造。这就好比现在,甲方乙方各拿合同凭证的意思了。


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后,为巩固其统治,笼络人心,颁给功臣丹书铁券,作为褒奖。当时的铁券还无免罪和免死等许诺,仅作为一种功绩和荣华富贵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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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镠铁券_图


到了明代,丹书铁券的制作、颁发、定级、功能等有了比较完整的一套制度。现存最早的丹书铁券,是中国历史博物馆珍藏的钱缪铁券。据学者查证,这道铁券是公元896年,唐昭宗为嘉奖吴越王钱缪讨伐董昌有功,特颁赐于钱缪的。此劵由铁质铸成,形状犹如瓦块,铁券的主要内容是记载钱缪的功绩,因其对朝廷有如此功劳,所以“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是皇帝赐给臣下的一种奖赏和信物。


可见,不论历朝历代丹书铁的制造如何演变,记载的内容如何改变,铁劵更多的是表彰受劵之人的功绩,彰显皇朝的天恩浩荡。

历史上还没有明确记载,哪位大臣在皇帝要杀他的时候,亮出免死金牌就可以捡回一条命。朱元璋立国后,赐予开国功臣的丹书铁券不在少数。可大家都知道,老朱杀起功臣来从不手软,被杀的功臣中有多少不是手中有铁劵的。自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算你有铁劵也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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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书铁券_图

大概说完了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的性质和权力。我们可以看到,手握尚方宝剑的大臣真有一天如果遇到了手握免死金牌(丹书铁券)的大臣,私以为拿剑之人很难敢先斩后奏。袁崇焕拿着尚方宝剑斩了毛文龙,最后得了个“擅杀大帅”的大罪。且不谈对方有没有丹书铁券,能获得丹书铁券的起码是封疆大吏以上的大臣。谁敢不先请示皇上,就拿着尚方宝剑先斩后奏,擅自斩杀大臣,那是很严重的政治事件了,这让皇帝的面子往拿搁。擅杀大臣之罪可不是开玩笑的,这是足以处死的死罪。

其实,不论你手提尚方宝剑也好,手握丹书铁券也罢,最大的终究是皇权,最终解释权归皇帝所有。封建时代,君要臣死不得不死,不就是至高封建皇权的体现。那时人治永远大于法制,君主的个人喜好和意志才是最锋利的“矛”和最坚硬的“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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