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过很多雇主,也辞过很多工作,在上海的这段经历,一定程度上只是把我其他的工作经历重复了一遍而已。我不懂得改进自己,总是一次次陷入同样的境地。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小口若有光”(ID:Genesis1-3)
2013年春,我刚到上海,在钦州北路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个一楼的隔断间。那个房子阴暗、潮湿,不过是房东直租的,不经中介。和我同屋的还有两户人,厅厕公用,没有厨房。我的房间最小,租金也最便宜,实用面积约有五平米,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写字桌,其余就没了。写字桌紧挨着床放,所以不用椅子,坐在床沿就可以。租金是一千五。工作是在58同城上找的。当年的58同城不像今天这么多骗子,用来找工作,尤其是找不需要文凭的工作很方便。我一般只找听说过的企业,比如后来我做快递,就找了德邦和顺丰。虽然知名企业也有各种问题,但踩雷的概率更低。最后我选择了喜士多。上岗之前要先到公司培训,地点在市北高新工业园,喜士多的总部藏在一栋不高的写字楼里。和我一起培训的有十几个人,培训完后进行一次实操考试:一个主考官以正常语速念购物清单。这些不同的清单里囊括了便利店所有日常业务和操作,我们则在模拟收银机上实时操作,最后得出的实收金额无误即过关。考试的难度其实不大,但还是有几个人没能通过。没通过的人可以参加下一轮培训,或者去找别的工作。根据我的住址,公司把我就近分配到了徐汇区嘉善路的分店。店长是个江西人,女,三十多岁。我去报到的时候,她向我介绍,店里现有四个人,全是女工,向公司申请来一个男工——也就是我——是来上长期通宵班的。当然,她没有强迫我,只是在征求我的意见,我也可以拒绝。但我喜欢上通宵班,因为晚上顾客少,我主要负责的工作是:凌晨收一次货,然后搞搞店面清洁,尤其是熟食摊的清洁会比较费工夫。到了第二天早上,再准备关东煮和麻辣烫等熟食,以及蒸包、豆浆和咖啡等。
在开始上班前,我还不知道工资有多少。人力资源部向我介绍过工资结构,但里面有部分和店面营业额挂钩,我没法推断。后来同事告诉我,扣除社保后,她们拿到手的月薪大约是三千出头。因为我上通宵班,会有一点额外的补贴,能比她们多拿四百多。可是,即使如此,在支出我的房租一千五后,每月能剩下的也就两千出头。我的住处没有厨房,只能吃快餐,每天三顿得花三十左右。大概因为这个缘故,店长告诉我,货架上过期的便当我们可以吃掉。这其实是违规操作,过期便当应该销毁处理,由店长签字履行。作为基层小领导,店长不希望属下频繁地更迭,所以这些免费的过期便当,她用来帮助我们减少支出。除了便当,所有饭团、手卷、拌面等冷藏主食,只要过了保质期,我们都可以吃。有一天,店长甚至给了我一盒1升装的过期牛奶。我每天晚上去上班,早上下班。我记得公司规定,我们每周的工时是六十个小时。不过店长告诉我,如果按照六十个小时执行,店里就得再增加一人,那么大家的收入都会降低,也就是三千都拿不到了。所以她向来按照每人每周七十二个小时排班,多劳多得。我说我也没问题。实际上我不能拒绝,这个是大家共同的决定。(因为时间久远,记忆模糊,这里提到的工作时间可能稍有偏差。)便利店的工作不累,但比较枯燥,晚上的时间很难打发。熟食摊很油,我就慢慢刷洗;门面是一大块钢化玻璃,我就拿报纸和玻璃水反复打磨。当时旁边有家辣府,大概是做川菜的,营业到很晚,里面的伙计有时会来聊天。可我和他们还不熟,而且我很不健谈。有一天早上,大约六点多,早班的同事还没来,店里只有我一个人,这时走进来一个中年妇女,跟我买了杯豆浆,她就是我后来的老板Y。Y在附近开了家运动自行车店,其实她不是为了买豆浆而来,而是为了招募我。她店里的收银员黑了她的钱,刚刚跑路了,现在她着急要招人。甚至等不及发招聘信息,而是一个早上把周围两百米内的四家便利店——罗森、全家、7-11、喜士多——的收银员都招募了一遍。Y很健谈,我只要安静地听,几乎不用说什么。她告诉我,四家店的营业员里,只有我自觉地戴了口罩。这个其实是每家公司共同的要求,但对于通宵班来说,可能执行得不严格。她给我开的工资是底薪三千加提成,而且可以住到她的店里——真正吸引我的其实是住在店里,我可以为此省下每月一千五的房租。不过她主动承诺的五险,后来并没有兑现,而是买了一份商业团队险代替医保。按照她后来的说法,社保其实是坑人的,只要有医保就够了。大约在半年后,有次我在整理仓库时,被从高处滑下的沙发砸到了眼角,去瑞金医院缝了几针,确实享受到了这个团队险的全额赔付。因为Y要人要得很急,我没办法按正常手续离职,店长起先要我做满一个月,后来大概担心我马虎应付,反倒给她惹来麻烦,所以两天过后,她批准了我立刻离职。但是有同事告诉我,我已经进了公司的人力资源黑名单,以后都不能再入职喜士多了。我之前也辞过很多工作,但这次是最感愧疚的,我觉得亏欠了那个店长。因为后来我还在附近上班,过了几天,我买了些水果,想送进去给我的那些短暂的同事和店长,顺便表达歉意。可是临到店门口,却始终鼓不起勇气进去,在马路对面徘徊了十几分钟,最终还是放弃了。那些水果最后被我自己统统吃掉。我退掉了钦州北路的房间,因为没有住满租期,按照合同规定,已付的当月租金和押金不退,那是两千多块钱呢。我约来了房东,向他如实说明了情况,然后我告诉他,我的钱不多,发工资还早,希望他手下留情。他二话不说给了我两百,这事就这么了结了。后来我在Y的店里做了一年多,几乎每天都要路过那家喜士多,我总是快步闪过,从不敢在店门外停留。有时和我同行的同事要进去买东西,我就躲在远处等,他们都拿这事取笑我。后来喜士多还把我工作那几天的工资打给了我,原本我都打算放弃了。所以说,找知名大企业还是有好处的,他们一般都依章程办事,不会区别对待。Y的车店其实问题很多,留下的员工士气也很差,并不仅仅是跑了个收银员那么简单。她经营的是一个高端美国品牌,当时在国内有一家直营店和三十几家加盟店。她自己告诉我,在三十几个加盟商里,只有她一个在亲自打理生意。这意思就是说,其他的加盟商,大多是出于对骑车的热爱,以及对这个品牌怀有的好感和信心,而不是完全把它当一门营生来做。他们在加盟和开店后,会请专人来打理门店,自己则原本干嘛继续干嘛。而Y甚至都不是一个车友,至少当年还不是。她其实不太懂车(不过她决不会承认),她确实很有热情,但她的热情可能不是对骑车本身有兴趣,而是一种事业心,以及通过事业获得的社交满足——她绝不是一个享受孤独的人。假如她卖的不是自行车而是家具,那么她对家具也会表现出完全一样的热情。不过,Y毕竟是个有能力和精力充沛的人,通过参加公司定期的培训,起码在口头上,在聊到车的时候,她什么都能说上一点。我前面说她不懂车,只是相对于玩车的人而言,如果和普通人比,那么她无疑也是专业的。她之前在一家外企负责市场工作,她的能力和性格完全是那种“Top sales”的类型:极其热情、积极、乐观、主动,锲而不舍又百折不挠。她非常喜欢和人聊天,每当有顾客进门,我几乎都能听到她体内的多巴胺在涌动。对我来说,去和顾客打招呼,是一件要预先做心理建设的事,但对她来说仿佛就是一种至高享受。不过她对车友倒是持保留态度,因为车友往往比她更懂车,她很难忽悠到。而且车友买东西比较慎重,会先把要买的东西研究清楚。再说车友大多对价格很敏感,喜欢反复比较,所以来看的多,掏钱消费的少,最后要买的时候也不在她的店里买。用Y的话来说,“车友都很穷”。她常说,“我们附近平均房价十万一平,这些住户才是我们的目标群体”。在她看来,把店开在金矿般的富人区,还惦记着穷酸的车友,显然有违商道。所以她常年把一些通勤车型装上幼儿座椅展示在店门外。而在车友看来,这些用来买菜和接小孩的车太Low,甚至有损我们品牌定位于尖端运动人群的形象。我们品牌推出少量通勤车型,其实也是向市场妥协的做法,但Y却花很大力气推这些妥协产品。她甚至掺杂卖少量其他品牌的车,包括折叠车。当时我们品牌在中国的市场规模甚至不如在新西兰,大多数加盟经销商都还没能盈利,所以品牌对我们比较包容,并没有严格按合同协议处罚Y的种种越轨操作。Y特别喜欢那些年龄稍长,讲究体面,有较强消费力,对骑车刚产生兴趣,但还没入门的顾客。面对这类人,她有办法让他们从原本的“先了解一下”快速进展到购买行为。她有一种疲劳战术,无论顾客提出什么否定理由,她都能给出一个替代方案,哪怕有时是牵强的方案。而且她不是光动嘴皮子,她向顾客兜售的车型,凡是顾客没有明确拒绝,她都立即遣我们到位于隔壁小区负一层的仓库,把未开箱的车子抬上来,然后当着顾客的面组装,再让顾客试骑——有时她会为一个顾客连装四五辆车,甚至推迟一两个小时关门(我们正常是晚上9点关门)。顾客亲眼看见我们大费周章、汗流浃背,心里已经有所不忍和感动,加上Y在一旁不断地热情介绍和游说,他们原本确也对骑车怀有一定的好奇或兴趣,否则就不会进我们店了,不过在走进我们店门前,他们大多心里抱有“多了解一些再作决定”的念头。而Y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们即时做决定。她不喜欢顾客“改天再来”,除非她从顾客手里收到了订金。她认为世上超过一半的消费是冲动消费,如果人人都要思前想后,那么就没人会买东西了。老实说,Y的工作风格,刚好和我互补。和她在一起时,我的压力很小。我尤其害怕和顾客打交道,但只要Y在场,我根本不用和顾客打交道,她把我讨厌的事情全都做了。而她让我去搬搬抬抬,或者整理仓库,恰好是我喜欢做的。除此以外,Y的条理性很差,东西随手乱放,事后又找不到。她经常同时做几件事,然后忘记自己做过的事和说过的话。有次她收了顾客一笔订金,因为忙就没写收据,口头承诺了一番,结果转头就忘了。顾客来取车时,她完全没有记忆,后来是我和另一个同事找到了顾客的刷卡记录,对上了账号和金额。Y见了谁都像见到老朋友,有时候顾客确实认得她,但她记不得顾客,她也照样亲切招呼,口若悬河,很少露馅。Y还有种病态的焦虑,非常沉不住气,经常朝令夕改。有次她给一辆车贴上特价标签,过了几个小时,她把标签除去,还自嘲地说,打特价也没人看,不如不打。结果又过了几个小时,我看到她把标签贴回去了,因为摘掉了特价标签,同样也没有人看——其实本来就没几个客人进过店。她就是这样反反复复,患得患失,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只要一项措施不是立竿见影,她就怀疑这措施有问题。她的情绪管理也足够糟糕,已经有点臭名昭著,她时常对我们发火,事后又来道歉,可是没过几天又再犯,然后再道歉,如此反复,让人觉得她的道歉毫无意义。在以上这些方面,我都和Y相反。我性格比较温和,情绪平稳,很少激动。我的条理性强,喜欢主动维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在混乱的环境我无法工作。因为有我在支援、收拾、安慰和提醒,Y的效率也提高了。可是除我以外,店里所有其他同事,可能兼职除外,都对Y的待人处事及工作方式深恶痛绝。和我不同,他们都是因为喜欢骑车才进入这个行业,其实在下了班之后,他们就是Y不感冒的那类车友。按照他们的说法,在同行里面,没见过谁像Y这样卖车的。在Y的手下打工,他们确实很忙,也很累,而且他们觉得做了很多无用功。他们讨厌Y缠着顾客软磨硬泡,并让他们一辆接一辆地搬车和装车。他们说这是“苦肉计”,是“很Cheap的Hard Sell”。而且Y只是站着动嘴皮子,忙得满头大汗的是我们。假如碰巧顾客最后没有买单,那就更是印证了他们的看法:Y整天在没事找事,害大家白瞎忙。而且Y有时对我们也像对顾客一样,满嘴跑火车,乱许承诺,事后又反悔,闹得很难看。事实上,我觉得Y不怕把事情闹得难看,尽管她口上说害怕,但她的所作所为,大多数都是事前可以预见后果的。Y要仰仗我的几个同事的专业技能,她虽然是老板,但本质上是个Sales,她的所有意识、能力和个性都围绕着Sales这个角色培养。在她看来,这个店首先是门生意——这其实没错——而不是兴趣爱好。偏偏她要依赖的那些人——或许除了我——全是因为兴趣爱好入行的。我刚加入Y的车店时,她手下只有两个全职员工J和S,他们都是技师。我有些惊讶地发现,他们对我的前任,也就是那个黑钱跑路的收银员,报以一种理解和支持的态度。我以为贪污是一个是非黑白的问题,但在他们眼里,Y做的事要比那个收银员可恶得多。不过他们对我倒很好、很友善,因为我对他们也很友善。我什么都不争,也不反对任何人,是个好好先生。实际上后来我发现,他俩已经是Y请过的素质最高的员工了。在他俩后来相继离职后,Y再找来的人专业水平都更低,品德也更差。可是,在我刚刚加入时,Y甚至试过挑拨我和J的关系。她告诉我不要和J走得太近,因为J很快就会离开我们。J原本是我们品牌直营店的技师,这就相当于是官方的技师了。我们品牌的直营店和总部都在浦东,上海当时也是我们品牌在国内唯一有两个店的城市。而Y把J高薪挖来做自己的店长。可是,首先Y自己也每天待在店里,她根本不需要另一个店长。其次J的性格也不适合从事管理工作,他很随和随性,甚至自由散漫,他只是个技术过硬的技师,同时可以外出带活动,无论是市内的公路骑行或周边的山地骑行,他都同样经验丰富。我们这种品牌不能光靠卖车,哪怕上海的消费水平很高,几万块一辆的自行车也不可能卖出很多。而且和手机不同,很少人会一两年换一次车。所以相比而言,消耗品、装备、体验和服务等才是更重要的营收来源。那么每周组织一两次活动就必不可少了。但是按照Y的说法,她给J开的是店长的薪资标准,所以J应该承担起店长的职责。这是他俩之间矛盾的根源。Y刚接手这个店时,一方面心里没底,因为她当时不懂车,也不熟悉这个行业;另一方面她又非常乐观和自信,她发现这个行业的很多经营者并不懂得做生意,普遍都太过随性。她曾不屑地告诉我,同样作为外企,和她之前任职的公司相比,我们品牌总部的行政管理水平非常业余、混乱和低效。我猜在她看来,我们品牌如果不是在自行车这个不温不火的行业,而是在她之前从事的行业,那么一定早已被竞争对手摁在地上摩擦了。那么她投身到自行车行业,不就是人们常说的“降维打击”么?因为上面这些原因,她高薪把J挖来,是想干出一些成绩的。但是她没有料到,对于她安排给J的角色来说,性格和观念的吻合可能比能力更重要。因为J达不到她的要求,她就处处针对J,这反过来激起J对她的仇恨。我不喜欢Y因为她和J的矛盾而要我站队的做法,当然我没把这告诉她:我反感被卷入一切人事纠纷,这令我过得不愉快,损害我的生活质量。
他们之间的矛盾他们自己解决就好,我会保持中立,也只能保持中立。当然,在另一方面,J和S天然地把我看作自己人,因为我和他们一样是打工者,而Y是老板,是和我们从根本上对立的阶级。下了班之后,我经常和S,还有后来加入的同事一起,去襄阳南路和永嘉路路口的小店吃麻辣烫。和大多数老板一样,Y也见不得员工闲着。假如店里没有顾客,她就会找事情给我们做,比如搞卫生和盘点。由于一些历史遗留原因,我们的库存非常杂乱,而且在我工作的一年多里,前后搬了两次仓库。后来她要我们每周盘点一次,但我们从来没真正做到过。这就是老板带队和职业经理人带队的区别,比如我在喜士多时,只要把分内事做好,剩余的时间闲着就闲着,店长不会说什么,甚至店长自己也闲着。可是假如由老板亲自带队,看见员工闲着,就会觉得自己吃亏,无论如何都想员工动起来。作为名义上的收银员,我发现店里的收银系统非常落后,而且残留了大量冗余和无效数据,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又不在了,已经无法甄别和剔除。因为店里人手少,日常分工其实很不明确,每个人都可以操作收银机,而我经常要离开收银台到仓库找货,或去接待顾客、陪顾客试骑等,因此忙起来的时候,大家卖出的货品经常忘记出库扫描。还有一些货品,比如头盔,条码只印在盒子上,当顾客试戴多只后,经手人常常胡乱地把头盔塞回盒子里,导致盒上的条码和盒里的头盔款式不一致,之后卖出时出库扫描也跟着出错。而在这些方面,Y不但不能以身作则,相反她破坏性最强,因为她向来粗枝大叶、不拘小节。林林总总的原因叠加下,造成我们的收银机只能用来打打小票,系统里的库存数根本不准。我们的常规工作时间是996,正常来说,每天晚上9点关门。但是常常会有顾客9点还逗留在店里。如果我们不是由Y亲自带队,那么对一些购买意向不强的顾客,可以请他们明天再来。但是在Y的带领下,有任何顾客在店里,哪怕只是个趿着拖鞋背着手散步散进来的大爷,我们也不能打烊。有时候我都分不清Y是爱这份工作还是恨这份工作,我觉得她有些做法像是在惩罚自己,顺带也惩罚我们。我们打工人当然不喜欢加班,何况J、S和我都是天性比较散漫、缺乏进取心的人,我们都不喜欢做销售。Y自己是店里第一顺位的Sales,在她应付得来的情况下,我们也不会有成交提成,所以从经济角度考量,我们加班其实是白加。大概因为这些缘故,Y很重视团队建设。但我们店每天都要营业,不能关停,所以她主要采取下班后聚餐的方式。那一年我跟着她吃了不少好东西,有一次甚至还吃了海鲜自助。天啊,那次好像是在一个星级酒店的顶层或类似的地方,环境非常优雅,我却穿了一件汗渍斑斑的工作T恤。在高档场所我一向很拘谨,总觉得自己哪里露出了马脚,已经被人暗暗取笑了,有时连服务员的目光也能伤害我。所以我其实并没尽情享受到那些福利。后来每当Y问我想去哪里吃,我都说去萨莉亚。虽然萨莉亚不能和海鲜自助相提并论,但我不必吃得提心吊胆、瞻前顾后,在萨莉亚我很放松和满足。Y一方面不乐意看到我们有片刻空闲,有时甚至拿一些没意义的差事消磨我们。但另一方面又很舍得花钱请我们吃饭,希望和我们搞好关系。其他车店的老板大多不会这样。Y有一种过度行为的倾向:一边过度地索取,一边过度地施予;一边过度地伤害,一边过度地补偿……总之,她很难心平气和,她活在一种持续的激动中,她是个天生的斗士。当时店里除了Y、J、S和我以外,还有几个常来帮忙的兼职。其中一个大学生L,开着宝马来上班,但是在上海,他还算不上富二代,只是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好而已。他非常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动手能力也强,还能在业余公路、铁三比赛拿到好成绩。Y出钱送他到公司总部参加了Bike Fitting培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店唯一的Fitting技师。L的客单价一般都很高,Y会把一些比较专业或预算很足的顾客转给他,让他主推高端车型。因为L自身是运动员,他更熟悉车的性能和利弊,当他现身说法的时候,顾客更容易信服。而Y则在对付小白和门外汉时更加得心应手。大约在J离职前后,Y又招来了D,后来又招来了W。W来了一段时间后,S也离职了。之后Y又招了一些人,但任职时间都不长。D原本在一家外企做医药代表,因为喜欢骑车,所以辞了工作,想开一家车店。原本Y答应过他,将来吸纳他做合伙人。但是过了不久,Y开始对他的工作态度感到不满,然后她反悔了,连同其他的一些许诺也收回。D认为自己被Y骗了,他非常气愤,在和Y闹翻之后,在2014年春节期间,他趁Y不在上海,从仓库里偷走了几辆车,按售价折合价值四万多。更绝的是,他在偷了车之后,还回来向Y追讨拖欠的提成,因为他知道Y手上没有自己盗窃的证据。那年春节我们店铺恰好在升级装修,店里所有货品都搬进了仓库存放,把不大的仓库完全填满,里面的东西堆得乱七八糟。而D可能早就配了钥匙,偷车时没有破坏门锁,加上他偷的车原本并不展示在店面——有一辆是顾客付了订金的,还有一辆是顾客寄存的——所以我们过了一个多月才发觉车丢了,而仓库外面的物业监控摄像头只保留十四天的影像数据。尽管没有证据,但所有人都知道车是D偷的。首先他一直在店里偷东西。其次他很熟悉我们的仓库,可以完全不留痕迹、无声无息地把车取走。还有,他很清楚我们店铺在装修,仓库里很乱,Y也不在上海这些信息,这是下手的绝佳时机,外人很难掌握得这么准。此外丢失的几辆车都是他平常最惦记的,包括两辆Colnago的单速公路车(光这两辆就值三万多)。D是店里唯一的“死飞党”,向来钟爱复古公路车,其他人未必对那几辆车感兴趣——他也只是收藏,不会拿出来骑——何况仓库里还有价值更高的车型。实际上在此之前,D带着W已经侵吞了店里很多装备和零配件。有时候他们就直接把东西拿走,有时则虚报为给顾客的赠品,然后自己昧下。最初的时候,D甚至不避讳我,就像他做的事情光明正大,肯定会得到我的支持一样。我确实没有告发他,但也没有给他便利,我只是装糊涂,假装不明白他想侵占,叫他有空把拿走的货品结一下账。这之后他就明白了:我不想参与,但也不会阻止他,后来他再做这些事时就背着我了。W则在店里接私单,一些熟客来找他维修或保养车子,他收下钱不交到店里,这实际上属于贪污了。J和S很清楚D和W做的事,他们不参与,但也不反感。事实上撇开品德不说,D和W私底下都是好相处的人:W大大咧咧,D则友善风趣。除此以外,在对自行车的爱好方面,J、S、D、W有共同的语言,聊天话题很多。在J和S看来,D和W肯定要比Y更亲近、更值得同情,所以他们和我一样没有告发、也没有阻止D和W。我猜他们对我前任跑路的那个收银员,持有的也是同样的态度。我在和D共事期间,曾一起在张江高科参加了一期公司的基础知识培训,又一起到厦门出席过我们品牌的年度总结暨新品发布会,都是由Y支付的费用。去厦门的那次,我们住在星级酒店,吃得也很好,除了开会外,我和D还结伴游览了鼓浪屿和台湾小吃街,品尝了多种带有扑鼻的海洋风味的特色小吃。其中有包着虫子的果冻、裹着海蛎的煎蛋饼、浮着花生米的甜糊、成分不明的包馅鱼丸等,味道大多一言难尽,吃后绝对记忆深刻。不过我没有告发D和W,倒不是出于和他们的交情。说到底,在店里我只是个打杂的,不是什么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店里所有同事已经同仇敌忾地反对Y了——我可能是其中最不讨厌Y的人,因为我在车店毕竟比在喜士多挣得多,工作内容也更有趣——假如我向Y打小报告,必定会被所有人鄙视和孤立,那么这份工作我就做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