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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迷思:ESG评级的三重困境 | 巴伦菁英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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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0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价值迷思:ESG评级的三重困境 | 巴伦菁英智汇

 济安研究院 Barrons巴伦 2025年12月14日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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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投资热度上升的同时,评级体系也暴露出三类关键矛盾:跨市场可比性不足、道德目标与商业激励的边界不清、以及评级结论与投资定价之间的映射不稳定。本文围绕这三重困境展开讨论,并尝试给出可能的破局方向。





作者济安研究院

编辑|蔡鹏程


ESG投资热度上升的同时,评级体系也暴露出三类关键矛盾:跨市场可比性不足、道德目标与商业激励的边界不清、以及评级结论与投资定价之间的映射不稳定。本文围绕这‘三重困境’展开讨论,并尝试给出可能的破局方向。


一把尺子的尴尬:发展阶段差异之困


ESG评级面临的第一个、也是最基础的难题,是“通用标尺”的适用边界:当一套指标体系试图覆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结构与不同治理约束的市场时,评价口径的可比性就会天然受限,评级结论也更容易被过度解读或误用。


从方法论源头看,当前国际主流ESG框架大多形成于成熟经济体语境,其议题设置与权重分配更契合“后工业时代”的治理议程:在完成高能耗工业化、绿色技术与服务体系较为成熟的背景下,评级自然更聚焦“碳移除”“生物多样性”“循环经济深度”等精细化议题。


但当这套框架被直接移植到新兴市场时,容易忽视企业在现实经营中面临的阶段性约束,从而把“发展路径差异”误读为“治理质量缺陷”。 


以中国为例,企业运行在工业化与现代化并行的周期中:既要推进产业升级,也要兼顾能源安全与就业稳定;既要修复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也要回应居民对生活品质提升的需求。在这种约束组合下,企业ESG实践更像是一条“逐步改进、动态均衡”的路线,而非一次性达标的静态考核。若评价体系缺乏阶段性基准与路径识别能力,就可能在同一评分框架下低估企业的改进空间与治理潜力。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国际评级机构在使用这把“标尺”时,往往存在三类系统性盲区:第一,对中国独特的政经社会语境理解不充分;第二,对“全国一盘棋”背景下供应链组织方式与产业协同逻辑把握不足;第三,其方法论本身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横向可比性,导致跨市场评分的解释力下降。在上述盲区叠加影响下,评级结论不仅可能偏离企业真实的治理风险与改进质量,也可能在传播与投资端被简化为标签化判断,进而放大市场的误判成本。


道德的边界:商业逻辑与道德要求之间的“激励失衡”


第二个困境更隐蔽,也更容易在实践中走偏:ESG评价既承载公共价值目标,又必须落在企业可执行、可持续的经营约束之内。若把ESG从“改进路径与风险治理工具”推向“道德优劣的单向裁判”,就容易形成对企业的刚性要求与舆论压力,反而削弱可持续转型的真实动力。


ESG的初衷是引导企业持续改善环境与治理表现,但现实中一旦演化为“必须立刻达到某个理想状态”的考核,评价体系就会与发展阶段和成本约束脱节。对于处于转型早期、技术路径尚未成熟或产业链协同成本高的企业而言,过度理想化的硬指标不仅不具可操作性,还可能导致企业对ESG实践产生“合规疲劳”,甚至将资源从实质改进转向形式应对。


更具挑战的是传播环境对这一矛盾的放大效应。在社交媒体时代,企业ESG表现更容易被“单点事件”定义:企业可能在环保或治理上投入巨大,却因为某个细节被舆论放大而声誉受损。长期看,这种不对称的声誉风险会改变企业激励结构,导致两类典型偏差:其一是“漂绿”,用表面文章应付评价与检查;其二是偏离核心业务,追逐看似“正确”但并不符合企业发展阶段与资源禀赋的目标。


因此,真正有效的ESG评估应当回到三个基本原则:第一,客观与透明——指标口径清晰、数据来源可追溯、评价规则可复核;第二,阶段性与可执行——允许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采用不同的改进路径与节奏,强调持续改善而非一次性“达标”;第三,避免道德化裁判——将ESG定位为风险识别与治理改进的工具,而不是主观道德审判。要实现这一点,需要评级机构、企业与投资者共同推动更理性、更成熟的ESG实践生态:评级端减少情绪化权重与含混口径,企业端强化实质改进与可验证披露,投资端以可检验的风险—收益逻辑来约束“标签化”激励。


闭环的缺失:情怀落地的最后一步


当下,ESG已不再是一个抽象议题,越来越多企业愿意承担责任,更多地方政府主动引入ESG理念,社会共识正逐步建立。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ESG愿景被写进发展规划,却很难转化为投资实践;ESG理念走入高管视野,却走不进资本市场的估值体系。


这种“最后一步”的缺失,本质上是一种闭环的断裂。从信息披露到评级,从评级到投资,需要一整套稳定而可信的传导机制,但目前这条链条在多个环节上仍显薄弱:


一方面,ESG信息披露仍以定性描述为主,缺乏结构化和可比较的指标体系,导致评级机构很难据此做出穿透性判断;


另一方面,市场端的主流资金,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在ESG投资中依然缺乏可操作、可验证的工具,无法形成一致性的定价预期。


ESG投资在中国“雷声大、雨点小”的原因,往往并不在于缺乏理念,而在于理念难以落地为交易闭环、无法嵌入投资者的决策框架中。资本市场需要的,是基于ESG逻辑所建立的“估值锚点”与“风险预期”,而不是单纯的社会责任宣言。


这意味着,ESG的推广不应仅停留在“鼓励”和“倡导”的层面,更需要有一套具备市场约束力和投资指导性的工具体系。唯有如此,ESG才能真正成为企业、投资者与监管者之间的共识桥梁,而不是各说各话的理想主义。


在这一意义上,中国ESG评级的探索,不仅关乎投资范式的转型,也关乎发展理念的转向。


ESG不应只是国际资本进入中国的“通行证”,也不应沦为企业公关的“装饰性叙事”。它应成为中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一个支点——以责任构建信任,以信任支撑定价,以定价引导资源配置。


这一体系的建设,既要正视发展阶段的现实,也要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价值预期与行为指引。从这个角度看,ESG-V评级体系的尝试,不只是理念层的倡导,而是一项制度建设工程:它试图打通从责任认知到价值转化的完整链条,构建一个可被市场验证、可为监管所用、可为投资所信的中国方案。


真正能被市场采纳的评级,不是道德立场的表达,而是定价秩序的重构。在快速变化的中国市场,唯有嵌入“投资闭环”的ESG,才有可能摆脱形式化的命运,走向制度化、标准化和价值化的未来。


版权声明:
本文为Barron's巴伦中文网原创文章。(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和金融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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