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48|回复: 0

《太乙金镜式经》卷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25 06: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掩法】
《经》曰:始击将临太乙宫,谓之掩。岁计遇之,王纲失序,臣张君弱,宜修德以禳之。盖掩袭劫杀之义。若掩太乙在阳绝之地,君凶;阴绝之地,臣诛。掩主大将,主人算和,吉;不和,凶。参击之胜。

【推击法】
《经》曰:太乙所在宫,客目在太乙前一辰,为前击;在太乙后一辰,为后击;在太乙前一宫,为外宫击;在太乙后一官,为内宫击。所为击者,臣凌君卑。凌尊,下凌上,僣也。岁计遇之,将相相伐之义也。

【推廹法】
《经》曰:前为外迫,后为内迫,为上、下二目,主、客、大小四将,在太乙左右为迫。王希明曰:上目无廹。若下目在太乙前一辰,为外辰迫;在后一辰,为内辰边;在太乙前一宫,为外宫迫;后一宫,为内宫迫。宫廹,灾微缓;辰迫,灾急疾。岁计遇廹,人君慎之。

【推囚法】
《经》曰:囚者,篡戮之义也。若文吕将并主、客、大、小四将俱与太乙同宫,总名曰囚。若在阳气、绝气之地,大凶;若在绝阳、绝阴之地,自败,臣受诛。若诸将与太乙同宫,或近大将,谋在同类;近参将,谋在内也。算和者,利;算不和者,谋不成也。

【推关法】
《经》曰:客、主、大、小将目相宫齐为关。王希明曰:关之为义,但将相怕忌之事,不及于君也。主、客、大、小将同宫数齐,皆为关日。

【推格法】
《经》曰:客目大、小将与太乙对宫为格,言政事上下格也。若在阳绝之地,又与岁计遇格,不利。有为所格者,格易之义也。若格太乙者,盗侮其君。主、客算不和者,必败。

【推对法】
《经》曰:下目文昌将与太乙冲而相当者,为对。若下目相对之时,皆为大臣怀二心,君逐良将,凶奸生,下臣欺上。

【推四郭固法】
《经》曰:四郭固者,文昌将囚,大乙宫至,大将、参将又相关。或客目临之,或容、大、小将相关,皆四郭固也。主人胜固者,凭胜不利,先起四郭之固。岁计遇之,主篡废之祸,利以修德禳之也。

【郭杜法】
《经》曰:四郭杜者,为客参将与文昌将,并主大将与容大将并兼之掩、迫、关、格、提挟,以出兵,为闭杜不通,及谋诸事不成。岁计量之,无大祸也。

【攒擒攒法】
《经》曰:执提者,为开、生二门合冲,皆为不利。名为执提,对为提格,岁计遇之,不可举事。所谓开、生二门合冲者,假令开门为直事,不可与开门合冲;生门为直事,不可与生门合冲,大凶。伍于胥曰:三门皆不可与太乙相冲。
李淳风云:客、主两将或一将而共太乙,挟客、主目或大、小将于正宫者,为提挟。若客、主二目临间神,客、主二将拱太乙,挟二目于间神,谓之挟闭。主人虽见提挟而在内,犹可战。自一至四为内宫。若囚死在阳绝气者,虽在外,亦凶。客虽提挟而在外,犹可战。自九至六为外宫。若在囚死及阳绝之地者,虽在内,亦凶。岁计通提挟,凶。客、主有内、外迫者,不利先起。张良云:客目大将、参将挟主目,客胜;挟太乙,先胜后败。主计目囚迫太乙,客胜。

【推主客相关法】
古者言太乙主客相关者,以林虎、渊蛟而为喻。盖取势不两立、物无双存之义。大抵与敌相遇,事不得已,当看客关得主人,则客胜;主人关得客,则主胜。皆用日计纳音以决之。所谓关者,取五行相制之道也。假令高丛为地目,木神也;太簇为天目,金神也。金制朩,此为客关得主人,客胜也。假令阴主为地目,土神也;地主为天目,水神也。土能制水,此谓主人关得客,主人胜也。

【推主客】
《经》曰:主、客者,先后之理、动静之义也。古法曰:陈兵原野,先动者为客,后应者为主。若安居之势,先动者为主,后应者为客。若得三门具,五将发,阴阳和,称兵所向必克,先胜后负。若三门不具,五将不发,阴阳不和,则不利举兵,宜固守,吉。欲知主、客出入之者,东以阴德,南以和德,西以大显,北以大武,为始发之神,以定主、客所起归之神也。客欲知主,视其算所知也;主人欲知客,亦视其算所知也。
《经》曰:行师必出奇门,赂地并用其二。古法:人君须出其赂地,及安置诸军者,算十二、二十二、三十二,五将发三门具,乃可出兵赂地,择便处以出军。故曰:赂地井用二奇门者,为出开、休、生三吉门也。
算得一,出军宜西北,战利东南,背深涧隐匿之地,用方阵,举白旗;算得二,出军宜正南,战利向正北,邪道向西南,背山邑火光耀耀焦之地,用宜阵,举育旗;算得四,出军宜正东,战利向正西,背林木穷迈曲堤之地,用锐阵,举赤旗;算得五,出军宜正北,战利向正甫.背积土,负城邑、山林之地,用曲阵,举黑旗。不然,探沟高垒固守,吉;算得六,出军宜正酉,战利向正东,背水泽,堑于丘缨之地,用方阵,举白旗‘算得九,出军宜东南,战利向西北,背高山、丘陵、积土之地,用锐阵,举赤旗。今则太乙兵起乡,阵随于地,观方制变,皆算称神,此用兵之神道也。
《经》曰:置阵者,曲阵为水,锐阵为火,直阵为木,方阵为金,圆阵为土,皆取主、客置阵;次以五行相克而取胜负。不知置阵之法,皆取地形而且之。若地形后高前下,则为锐阵,利以进战,以溃其敌也;前高后下,不便进退,利以近斗,宜为直阵以守之,以疲敌力;若地污邪、不便于战者,宜为圆阵,利以坚守;若地高而乎,宣为方阵,利以四向以通敌也,若左右势高,则宜为曲胯以吞敌。若死顺其向,则吉;若地反箕拘,则凶。今则太乙兵起之乡,阵随其地,双方置变,运变称神,此用兵之法也。

推随地制变】
曰:善兵临战合用之急者有三:一曰士卒脓习;二曰随其地形;三曰善用兵器。五丈之沟、居堑之水、山林积石、川泽丘阜、草木所临,此步兵之地也,车骑三不当一;土水平陵,曼衍相屑,平原广野,此车骑之地也、步兵十不当一;两阵相近,平地线革可前可后,此长城之地,剑盾三不当一;莲苇竹萧,草木蒙笼,枝叶接茂,此矛锤之地也,弓弯三不当一;干阳相远,山谷幽涧,仰高临下,此弓弯之地也,短兵百不当一;士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樱,动馋不浆,避难不及,射击后解,与金鼓之指相失,此多勤卒之过也,百不当一。兵不完利,与空手同;中不能入,与无骸同,此将不习兵之过也,十不当一。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与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与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与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与敌也。此四者,兵之要也。是以太乙用兵之道,克敌于未来,制胜于未兆*临敌观变,在于将也。故曰:出兵当从奇门,临敌随形制变,此之要也。推太乙在天外地内法。

【推太乙在天外地內法】
古法曰:太乙在八、三、四官者,为地内宫,助主人;太乙在九、二、七、六宫者,为天外宫,助于客。若助主人之时,原野不利先起;若助客时,安居不利先起。《经》曰:欲为客,待大乙在天外之时;欲为主,候太乙在地内之时。又须得门具将发,则决胜也。

【推奇伏法】
《经》曰:能识奇伏,变祸为福,为释五兵之义也。奇兵之法,若有百人,以三十人为奇兵;若有千人,以三百人为奇兵;若有万人,以三千人为奇兵。随地伏形,不可常也。古者,伏兵必败大煞之地,望敌鼓噪而发。大煞之地,天目所临之下也,得十二、二十二、三十二之时伏兵。《经》曰;伏藏隐迹,必居其一算,十一、二十—、三十一之时,藏于山林沟涧之中,人不能见也。《经》曰:伏兵必用俺迫之时也。故伏兵待敌来掩袭者,必取掩迫太乙,军可发。若贼急,则伏兵于要害也。

【推太乙风云飞鸟助战法】
《经》曰:助战之法,常须观风云之势,察飞乌之情。若太乙所在宫有风云、飞鸟等来冲格、廹击太乙者,大败之兆。若追击大将宫者,主败。若从它日上去击客,客败。若从骼目上击主,主败。若从主人形上来,客败。若有风云、飞鸟从太岁、大阴、月建上来击主人,主人败:击客,客败。若有风云、飞鸟扶主人阵者,主人胜;扶客阵者,客胜。若其日有回风起伏、飞乌旋转,于阵中旗折,大败之兆,若众来噪阵者,及有风云冲突主人阵,主人败;冲突客阵,客败也。

【推陈上风云气定胜负】
臣按:前篇但云气在敌上击我,我败者,大义如此。中不无至妙令世之言。
假令敌在北方,若有黑气,气在敌阵上,敌大胜;若壬癸日,弥佳。若白云气在敌阵上,敌欲罢阵求和。若青云气在敌阵上,将宽缓,急击则平。若红云气在敌阵上,客胜。若黄云气在敌阵上,大败;壬癸弥恶也。
假令敌在南方,若有赤云气在敌阵上,大胜;丙丁日弥佳。若青云气在敌阵上,欲罢阵求解。若黄云气在敌阵上,敌将迟钝,急击则平。若白云气在敌阵上,失利。若黑云气在敌阵上,敌大败;丙丁日弥恶。
假令敌在西方,有白云气在敌阵上,庚辛日弥佳。若得黄云气在敌阵上,欲求解。若黑云气在敌阵上,将宽缓,急击平。若青云气在敌阵上,敌败。若赤云气在敌阵上,放大败;庚辛日弥恶。
假令敌在东方,若青云气在敌阵上,大胜;甲乙日弥佳。若黑云气在敌阵上,欲求和。若赤云气在敌阵上,敌将迟钝,然不可击。若黄云气在敌阵上,大败;甲乙日弥恶。
此诸云气在敌阵上既然。若在我阵上亦尔。诸胜气动利,大胜。虽得胜云气,若断续不次,或南北溃乱,亦败。若得败云气坚实,动大利。则虽得败气,若断续溃乱,不至全恶。若对阵之时,若胜云气在大将上,大胜;参将上,参将胜。若败云气,反此。则前诸格、廹或太乙云气皆须约其方面,审候云气胜负,以定吉凶。若都无云气多少方分,无战或复相匀也。
《太乙金镜式经》卷五终
【推积年法】
自上元甲寅之岁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于岁积,很二十八万五千一十一算。臣今恐速要自汉安帝元初甲寅为近至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六百十一算。

【推君基太乙法】
《经》曰:君基所临之地,至宜服其地,或幸其方,以应兆也。
置上元以来,以大周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置入周以来年数,以三十除之,为邦数;不满,为入邦以来年数。其邦数命起戍邦、顺行十二邦算外,得君基所在也。

【推臣基太乙法】
《经》曰:臣基所临之分,宜进献以供圣人也。
置上元积年以来,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置入周以来年,以小周法三十六除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又以三约之,为邦数;不满,为入邦以来年数。命起戌邦、顺行十二邦算外,即臣基所在也。

【推民基太乙法】
置上元积年,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又以小周十二去之;不尽,为入小周以来年数。置小周以来年,命起戌邦、顺行十二邦算外,即民基太乙所在也。

【推五福太乙法】
《经》曰:五福太乙所临之分,无兵革、疾疫、饥荒、水早之灾。行宫有五、四、十五年移一宫,二百二十五年一周。
其一曰黄秘宫,在西河之乾地,西北方也;其二曰黄始官,在辽东之艮地,东方也;其三曰黄室宫,在东吴之巽地,东南方也;其四曰黄庭宫,在西蜀之坤地,西南方也;其五曰玄师宫,在京都洛阳之地,中原也。
置上元积年以来至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一万三干三百三十一岁。若上考往古,每年减一;下检将来,每年加一。
置积年,以大周法二百二十五去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又以四、五约之,为宫之口;不满,为入官以来年数。命起乾、艮、巽、坤、中宫算外,即五福所在也。今开元十二年甲子,在辽东十一年也。

【推游太乙人纪年及天目法】
纪法七百二十(以六纪通用,得纪法也);
元法四千三百二十(是六纪法,亦名元纪也)
乘行率一百二十;
太乙小周二百八十八(以八乘三十六,得行率)
太乙行宫三十六(以三乘十二也);
天目周率二百一十六(以十二乘十八);
天目行率十八。
自上元甲寅岁,太乙在七官,天道为天目,子为计神(三十六年一移宫)。命起七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为大游所在也。自上元甲寅岁距今开元十二年甲子,积一万三干三百三十一年。上元年以来,以元法除之,得无数也;不尽,为入元年也。以纪除之,得纪数;不尽,为人纪年也。
今从晋穆帝水和十年甲寅为上元,至今开元十二甲子,计三百七十一年也。不足,以纪法除之,十一年。

【推大游太乙所在】(天目、大煞时)
《经》曰:大游太乙者,巡考八宫,与小游同宫。一考三十六年,十二年治天,十二年治地,十二年治人,考较人君善恶。二百八十八年一周,而行其伐。太乙在阳宫,辽东不见兵;太乙在阴官,蜀汉可以全身。八、三、四、九为阳宫,二、十、七、六、一为阴宫。
置上元甲寅所求积年,以无法四千三百二十去之;不尽,为元以来年数。以大游小周法二百八十八去之,得周数,不尽,以三十六除之,为宫数;不尽,为入宫以来年数。其宫数命起七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即大游太乙所在宫。

【推大游天目所在法】
置上元以来积年,以天目元法七十二去之,不尽,以天目周法十八去之。命起天道,顺行十六神,遇大武阴德,重留一算,外即天目所在也。

【推小游太乙积年法】(与四神、天乙、地乙、直符同用)
置演纪上元甲子岁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于岁积,得三千三百六十一算。
置积,以小游大周法二百四十去之;不尽,以小周二十四除之;不尽,以三约之,为宫数;不满,入宫以来年数。命起一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即得小游太乙所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小游主事见在岁计中,自此不复载,天目亦然也。

【推四神太乙法】
《经》曰:四神太乙者,水神也。纪纲有道之代则昌,无道之代则殃。若临克贼之乡,兼君无道,则兵革、水旱、饥荒也。
置上元甲子所求积年,以一百八十去之;不尽,以三十六除之,为纪数。不满算外,为入纪来年数。其纪数命起第一纪算外,即得四神太乙所在及入纪以来年数也。入纪有五、三、十、六为一纪:第一甲子;第二庚子;第三丙子;第四壬子;第五戊子。置人纪年,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一宫,顺行尽九宫。又以绛宫明堂、玉堂接之,算外,即得四神太乙所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

【推天乙太乙法】
《经》曰:天乙太乙者,金神也。取六宫金气,主兵革。若累年兵革相接者,天乙临之,即有胜负。为金能决断,主兵丧也。
置入纪年与四神同,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算外,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六宫,顺行尽九宫。又以三宫接之,算外,即得天乙太乙所在及入官以来年数也。

【推直符太乙法】
《经》曰;直符大乙者,火神也。乃天帝之使者,天遗观察理道于万民。若临无道之邦,即兵革、水旱、疾疫、饥谨、流亡也。
置入纪年与四神、大一同,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五宫,顺行尽九宫。又以三宫接之,算外,即直符太乙术所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4-28 09:42 PM , Processed in 0.02439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