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42|回复: 2

唐宋火宅僧 亦僧亦俗吃肉娶妻一样不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3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是个奇特的地方,很多外来宗教传入广东都出现变异。佛教也不例外,印度和尚不得结婚吃肉;唐宋时候,广东有些和尚则结婚吃肉,亦僧亦俗。

唐朝郑熊《番禺杂记》说,广东和尚娶妻,人们称之为“火宅僧”。此书已失传,元朝陶宗仪有辑本。《辍耕录》、《事物异名录》均有此记载。由于当时广州商业发达,市场繁荣,富豪办理丧事,请和尚念经超度亡灵,和尚获取厚利,便背离佛教清规戒律。有的和尚在家摆放佛像,放置佛经,替人做佛事,祈福消灾,收取钱财,形同市井之徒,不受寺院约束,娶妻吃肉。唐朝末年,高州刺史房千里撰《投荒杂录》说,有少数和尚在家中居住,因做佛事有钱,当地人以女嫁之,称为“ 师郎”,成为社会上的怪现象。

到了宋朝,广东的“师郎”之辈比前增加,令北方南下的士人感到惊奇。山西人庄绰在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年)任广东南雄任知州,其《鸡肋编》记载广东不少僧人经商致富,因此很多妇女嫁给和尚。有位北方人参加富商之女与市井僧人的婚礼,场面热闹,宾客众多,此情此景,真是见所未见,于是写诗一首:“行尽人间四百州,只应此地最风流。夜来花烛开新燕,近得王郎不裹头。”这和尚,人们称为王郎。“不裹头 ”者,头上无发之谓也。庄绰为人耿介,治学严谨,见闻广博,其《鸡肋编》颇受后人重视。

宋朝末年,元军南下,广东战乱连年,很多寺庙被毁,佛教衰落。明朝世宗嘉靖年间(1522—1566年),广东督学魏公校大毁寺庙,勒令僧尼还俗,“火宅僧”、“师郎”不再见于记载。
发表于 2010-10-3 06: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3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5-7 08:31 PM , Processed in 0.07974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