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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香港的文明,国际化表现,还是香港人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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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07: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香港的文明,国际化表现,还是香港人的耻辱?


香港官员谈包容内地被寄粪便包裹 家门前遭港人“便溺”抗议
德斯蒙:港人为何不敢歧视印度人?

香港官员谈包容内地被寄粪便包裹 家门前遭港人“便溺”抗议
来源:环球时报/观察者网
2014-05-08 10:03:30

港青年偷拍内地小孩便溺事件过去半个月有余,香港官员相继出面“灭火”,但部分港人仍不依不饶,以低级手段表达不满。昨日,曾撰文呼吁包容内地的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证实,上周收到两个粪便邮包。此前,苏宅就曾遭港人“便溺”抗议。

香港《明报》网昨日(7日)报道,苏锦梁当天表示,两个匿名粪便邮包分别寄到他办公室,以及他的寓所,内附信件和一袋疑似粪便物体。苏锦梁称,这些举动非常不智,已把事件交由警方处理,目前暂时无人被捕。
香港官员谈包容内地被寄粪便包裹 家门前遭港人“便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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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梁撰文呼吁包容内地,被寄粪便包裹抗议。

香港官员相继表态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26日会见传媒时表示,希望如双方能够冷静摩擦和误会,大陆旅客需了解一些香港人的习惯、香港的法律要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6日也呼吁不要用太对抗性或针对性的言论,用平常心处理内地幼童小便事件。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29日在香港报章撰文谈及内地儿童在港街头便溺一事。文章称,对人要包容,对事不纵容。“日常生活出现的小冲突和矛盾,不论是否牵涉旅客,应以平和的态度去处理和化解。社会充斥着戾气和敌意,并不利于香港的经济健康发展。”

文章称,“文化水平参差,首次出外旅遊者不乏其人,当旅客在陌生的地方遊逛时,一旦有突发的需要,有时会感到仿徨无助,不知所措。香港市民外出旅游的经验丰富,相信港人都对类似处境不感陌生。当有关事件发生之后,路人即时的指骂和围观显然已对当事人造成了压力和触发了不安。”

然后,上述中立言论仍然为其招来港人消极抗议。

粪便挑战“包容论”

在苏锦梁收到“粪便包裹”消息传出后,香港网民热烈讨论。不少网民都批评这些行为不文明,但香港“驱蝗行动”发起人梁金成则声称,苏锦梁报警是“小题大做”。
在此之前,就有部分香港网民在社交网站成立“万人齐去苏局长家门口便溺”群组,向苏锦梁的“包容论”宣战。

网帖召集网友5月4日下午到苏锦梁家门口进行“另类抗争”,有近400人声称会参加该活动。

而5月4日当天,仅十三名网民“如约”冒雨前往苏锦梁位于半山的住宅外集会。出席人士自称“自由行旅客”,携同雨伞,以番薯制的“假粪便”上演便溺的片段,喊话:“苏锦梁你包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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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港人苏宅门前便溺,挑战苏锦梁“包容论”。



德斯蒙:港人为何不敢歧视印度人?
来源:观察者网
2014-05-05 12:23:51

继大陆幼童在香港街头小便引发陆港两地巨大争议后,近日,另一则印度人在港铁车厢内殴打香港人后扬长而去的视频又在网上蹿红,大陆网友纷纷调侃港人只会窝里横。类似的区别对待早已不是新闻,皆因包括印度人在内的非华裔在香港有《种族歧视条例》的保护。


上月初,一名在港铁内与本地妇女发生争执的印度裔男童即以违反《种族歧视条例》为由起诉律政司司长及现场处理的警员。此事经过与大陆幼童小便引发的冲突颇为雷同,印裔男童Singh Arjun(现年15岁)于2010年1月6日下午近4时在湾仔港铁站的扶手电梯上,不慎撞向一名陈姓女子,陈紧紧抓住他不让他走,二人分别报警。据男童的律师称,被告警员到场后,Arjun向他投诉陈亦有袭击他,但警员没处理其投诉,反而将他列为疑犯并拘捕他,只将陈妇当作证人,Arjun后被带回湾仔警署,扣留数小时后释放,事后律政司表示不会追究。从报道中能看出警方的处理手法也差不多,都是只扣留了冲突的一方,然而事后印裔男童却可以起诉警察和港府种族歧视;哪怕法庭上播出了当日湾仔港铁站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Arjun与陈争执时,Arjun右手数次挥向陈的头部。

此案目前尚未审理结束,印裔男童也未必会打赢官司,但无论如何,可能会被告上法庭的威胁已经迫使政府、媒体、公众人物在对待南亚族裔时异常小心,生恐被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不仅如此,在福利教育等方面还专门投入更多资源以免被指责忽视少数族裔,香港教育局就曾专门针对母语非中文的学童制定了教育服务计划,包括师资、教材甚至是额外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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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人在港铁车厢内殴打香港人后扬长而去的视频又在网上蹿红


反观大陆人在香港,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保障,不仅普通港人在言行上多有歧视,媒体公开称内地人素质低,就连政府也在政策上区别对待。例如在深圳推出港籍学生班以期解决“双非”儿童入学困难问题,却又称不会为就读者提供资助,仅因父母是大陆人就将拥有合法身份的香港儿童排斥在免费教育之外。

可以想见,如果印度裔族群子女无法享受免费教育,如果印度裔族群被媒体公然评价为素质低,如果印度裔族群被登广告攻击为“蝗虫”,如果印度裔族群在香港大街上遭到谩骂,如果印度裔族群在购物时被人拿“大便”侮辱,施暴者必然会得到法律的严惩。而当对象是大陆人时,香港社会就会熟视无睹,转而讨论内地要为所谓的陆港矛盾负多少责任了。

实际上,一贯自诩高素质的香港社会里埋藏着各种根深蒂固的歧视。即使是对西方白人,日常惯称也是“鬼佬”;南亚裔(包括印度和巴基斯坦)由于在殖民地时期多担任香港低级警察而被蔑称为“阿差”;大陆人则被叫做“北佬”或“大陆仔”。除了自己,能被港人看得起的群体少之又少。当然因为法律的存在,对大陆人以外群体的歧视并不能公开表达。

似此类“有法必依”、“无法乱来”的逻辑一向被不少香港媒体作为香港法治和自由的特色来宣扬,然而究其本质,无非暴露出香港社会道德水平低下的现实。众所周知,道德是高于法律的行为标准,合法仅仅是最低限度的行为准则。守法并不意味道德水准很高,更不意味素质良好,仅仅是对可能遭受的惩罚的畏惧罢了。更何况如果一个社会因为这种畏惧避免对某些群体做出违法行为,却肆无忌惮地将同样的举动加诸在另一些法律尚未保护到的群体上,那恐怕只能称为道德沦丧。正如一位美籍华人对香港的评论:“你们那个地方,可以在报纸上登通栏骂内地人是蝗虫而不被谴责,自然不懂什么叫冒犯”;“一个充满说话不考虑别人感受的傲慢浅薄人群的地方,成为一个文明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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